第十二章 狂欢

  1

  林适一生意做得顺风顺水,人也渐渐从情人自杀的阴影中走出来。他又恢复了一哥的形象,现在有了钱他衣服穿得更讲究,头发吹得更有形,并且他还给头发做了一点颜色使头发看上去更有层次。

  现在,他又被众多女人包围起来,过着夜夜狂欢的生活。他和黄大卫、顾凯歌这几个老同学也经常见面,他们衣着时尚、谈吐不俗地出入各种豪华场所。

  黄大卫离婚后就没再结婚,只是一个女孩接一个女孩地交往着。林适一和顾凯歌调侃他,管他叫“女孩子们的伟大导师”。因为他交往的女孩年龄越来越小,知识层次越来越低,朋友们都笑他说他是开幼儿园的。不过黄大卫不在乎,他说他已经被知识女性折磨得面目全非了,倒想被简简单单没什么头脑的女孩子“洗礼”一下,这就像计算器的“归零”,电脑系统的“重新启动”,重新刷新一下自己对他来说是重要的。

  “生活就是一个大游乐场,一座欢城。”

  林适一一边吃东西,一边发表高论。他夹了一筷子油焖大虾丢进嘴里嚼着,嘴角流油。

  顾凯歌笑道:“对你来说是一座欢城,对我却是一段苦旅啊。”

  黄大卫撇着嘴说:“您老先生还敢舔着脸说自己是苦旅呀?啊呸!据可靠情报你最近背着你老婆又干了点坏事……”

  这时候饭店服务生进来上菜,他们三个人不约而同的不说话了,等服务生把菜放好转身离开,他们立刻重新活跃起来。

  林适一伸长脖子大声地说:“哎哎,快说快说,出什么事了,他是不是又找了个小蜜?”

  黄大卫眼睛闪着亮光,他故作神秘地说:“你让他自己老实交待吧!”

  顾凯歌放下筷子说:“我说,我说,我真服了你们了!我最近呢,认识了一个从浙江来的女孩,叫小蝶。她是来北京学音乐的,小姑娘嗓子特别好,等哪天兄弟让她给大家献歌一曲,怎么样,哪天去唱歌,我把她叫来。”

  “干嘛哪天呀?待会儿吃完饭咱们就去。”

  “那行,我现在给小蝶打个电话试试,看她有没有空。”

  林适一说:“这可由不得她,咱叫她有空,她就得有空。”

  “就是,打电话打电话,晚上咱们唱歌去。”

  顾凯歌笑盈盈地从包里拿出手机,他胖胖的大拇指“哒”地按了一个键。电话接通了,顾凯歌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喂,”他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好温柔,“小蝶吗?我是凯歌啊。”

  在场的几个人哄堂大笑,他们说顾凯歌可真是肉麻呀。

  他们用筷子敲碗,用勺子敲汤盆,所有人乐疯了似的。他们这样起哄,无非是想让顾凯歌害羞,可他的脸皮比城墙加拐弯还要厚,他才不在乎别人笑他呢,别人越是起哄,他越是来劲儿。最后,他干脆在手机电话里“kiss”起来,直嘬得手机“啧啧”作响。

  “OK!林适一、黄大卫,还有这几个兄弟,咱们走!”顾凯歌把手机的翻盖“哒”地一盖,他大手一挥,样子宛若领袖一般。如今顾凯歌明显胖了,也不像年轻时那么丑了,一张“马脸”被撑得横向宽了许多,倒不显得脸那么长了,再加上他现在一身名牌,西装革履,把自己打扮得又俗又阔,冷不丁看上去还挺有派的,所以每回他们几个一起去饭馆、上歌厅,服务生个个都直奔顾凯歌来买单,顾凯歌也总是说:“我招谁惹谁了?”说完了还是喜滋滋地买单,一副有钱人的模样。谁会想到若干年后,他会穷到连盒烟都抽不起,当然这是后话了。

  现在,顾凯歌还是一个大摇大摆的大男人,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有钱人。他们仨开了一辆车,其他的人打了两辆车,然后浩浩荡荡地赶往歌厅。

  2

  林适一在车上给白小丽打了个电话,说几个朋友一起去唱歌,问她能不能来。

  白小丽说:“都谁呀?”

  “顾凯歌和他的女朋友。”林适一说。

  “女朋友?他不是结婚了吗?”

  “结婚了就不能有女朋友了?”

  “你们这帮坏蛋!”

  “我们怎么是坏蛋了?哎,小丽,你到底来不来嘛?”

  “不来!我又不是你女朋友!”

  “你说你不是啊?那好吧,我挂电话了啊?”

  “哎,等等,你们在哪儿呀?”

  “这还差不多!”林适一在电话里把地点说了一遍,并且嘱咐让她快点来,“我们都快到了。”

  白小丽出现在歌厅门口的时候,给了林适一留下一个好印象。一向“假小子”的她竟然化了点淡妆,她穿了一条粉色的裙子,倒显出一些淑女气。黄大卫隔着车窗对她指指点点,问林适一:“是不是灯下的那个女孩。”

  林适一说:“什么女孩儿呀,她是一个老姑娘。”

  “老姑娘,能有多老呀?”顾凯歌一边倒车一边说,“再老也不如我们家那位戴袖套的老,从来就没有过二十岁,大学一毕业就直接就五十了。”

  三个男人哈哈大笑了一通,互相挤眉弄眼,乐不可支。直到下了车见到白小丽的时候,三个男人还是忍不住“嗤嗤”地笑,弄得白小丽莫名其妙。

  “你们怎么啦?”她问。

  林适一说:“不是……没什么。他们就这样,没个正形儿。哦,忘了隆重推出一下,这是我朋友白小丽,他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我大学同学黄大卫。”

  白小丽冲着黄大卫微笑地点了点头,一副落落大方的样子。她庄重大方的姿态让林适一觉感到满意,他觉得白小丽是个很懂事女人,是关键时刻拿得出去的那种。再说,他在事业上就是个“白痴”,所谓的生意还不是要靠白小丽撑着,他什么也不懂,就是个傀儡。这点林适一心里很清楚。

  做生意的好处林适一心里也比谁都清楚,他现在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就在几个月以前,他还一个人躲在厨房里吃方便面,连开水都没有。那时候,他蹲在地上干嚼着方便面,看着自己在墙上的影子,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条快要饿死的狗。

  林适一永远记得墙上那像条狗一样的影子。他不想回头,也不想再回到那段令他心寒的日子。但是,他明白眼前的一切都跟白小丽有关,没有白小丽,不要说他拿不到倒钢材的批文,就是真的有人给他搞到批文,他也不知道那张纸该怎样用。

  3

  林适一、黄大卫和顾凯歌各自的女朋友都到齐了。

  她们各自代表一种女人,就像从展品柜里拿出来的一样,每个女人都是那么具有代表性。顾凯歌的新女友是典型的“小蜜”长相,小鼻子小眼小蛮腰,手里拿着麦克风,垂着眼帘声音低低的独自唱歌。黄大卫的新女友是一个书商,姓秦,名叫雯雯,书商里以男性居多,雯雯倒是一个很特别的女人,她生意做得有条不紊,还不忘顺便帮她喜欢的男人一把,黄大卫做的第一本书,就是雯雯帮他组的稿。黄大卫虽说自身是个职业编辑出身,却不具备起码的商业嗅觉,嗅不出哪本书能火,哪本书能赚钱。

  雯雯是“商业嗅觉”超一流的女人,拿本书从她手一过,她就能拈出这本书的分量来,是好是坏,值钱不值钱,她都知道。黄大卫也是要靠着女人才能做生意的,这点他倒和他的老同学林适一很像,都属于“挂靠在女人身上的男人”。

  白小丽落落大方,周旋得体,在林适一的朋友中间颇受欢迎。她和雯雯最大的不同是雯雯有些内向,而白小丽的性格却颇为开朗,她既是生意上的一把好手,又很会玩,歌唱得好,舞也跳得不错,听说还会弹钢琴,真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全才女人。所有人都说白小丽很全才,但不知为什么,林适一就是不怎么喜欢她。他心里清楚自己是为了生意才跟她在一起的,这样一想,搂着她肩膀的手就觉得特别勉强,但他的手还是搂着她,跟其他男人一样,有说有笑的。

  这天晚上,顾凯歌和黄大卫都把自己的女朋友带走了,他们各自去延续着夜晚的放荡情绪了。为了随大流,林适一也只好装作很自然的样子,其实他并不想把白小丽带回家,可是当时的大环境是那样子,谁也不可能转身就走。

  他和她之间的关系闹得有点僵,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她们的关系更进了一步。

  那天在出租车上,白小丽很主动地紧靠在林适一身上,这让林适一感到动弹不得。

  出租车开到林适一家门口停下。他从车上下来绕到前面窗口去付钱。这时候,白小丽也从车上下来了。他们面对面站着,车子从他们身边慢慢地开走,没有一点声响。

  “走吧,上去坐坐?”林适一说。

  白小丽躲闪着林适一的眼睛,看着远处的一辆出租车说:“要不,我还是先回去吧。”

  林适一知道她说的不是心里话,他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说:“走吧走吧,你又不是小姑娘了。”

  他心里真恨自己,恨自己说了言不由衷的话。事后,他问自己,当时为什么不能对白小丽说“那好,你走吧”,这才是他真正得想法。可是他没有说,他最终还是把白小丽带回了家。他一直假意对白小丽好,哄她高兴,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对他来说很重要,但他又真的不想欺骗她,因为爱这种东西是做不得半点假。他心里有些自责,又有些自己骗自己的意思。

  他开始摸到白小丽平平的胸部的时候,就有些失望了。但是那时他们在林适一家中,他们坐在灯光柔和的房间里,林适一觉得如果故事不往下发展,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

  白小丽很主动地说:“我去洗个澡吧?”

  他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他想起多少年前,蜜雪儿为了出国巴结他舅舅,而现在他自己为了生意巴结白小丽。

  “人啊,人活着就是可悲的。”他听到有个声音在对自己说。

  白小丽洗完澡出来,她的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她问林适一吹风机在哪里,又说要吹干头发才能睡觉。林适一听见“睡觉”两个字才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躲进卫生间里闭上眼在墙上靠了很久,他用头碰在玻璃门上,自己却没有一点知觉。

  时间过了不知道多久,他才马马虎虎地洗了个澡。等他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看到白小丽已经侧过身睡过去了。屋子的灯光幽暗极了,他靠在床上吸了一支烟,烟雾飘散开,直到淡得几乎看不见。他掐灭手中的烟,忧心忡忡地躺了下去。

  白小丽对林适一非常好,一直很用心地捧着他的脸,一遍遍地亲吻他。林适一的脑子里却在过电影,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谁,眼前一会儿出现前妻蜜雪儿的身影,一会儿又出现情人皮草格格的身影,她们两个交替出现,最后幻化成一个沉甸甸的影子压在林适一身上。他顺手把灯关了,他幻想与身体上的那个影子做爱。

  做完爱,他们平静地躺在床上。

  “你后悔了吧?”

  “你说什么?”

  突然,白小丽起身,一边穿衣服一边用平静的声音说:“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不喜欢我。这次算我强迫你的,行了吧!”

  林适一疲倦地躺在那里,声音含糊地说:“你要干什么?这么晚了你去哪儿呀?”

  “回家。”

  白小丽果断的一面在穿好衣服之后又表现出来了。林适一这时候反应有点迟钝,他的头脑晕晕的,他已经忘记了“钢铁生意”、“批文”之类硬邦邦的事。微闭着眼的他还沉浸在刚才做爱时“被动”的情绪中。在刚才的过程中,他几乎一动未动,“被动”得像块木头。他从来没尝过这种“被人搞”的滋味,心里升起了一些古怪念头,想说句什么又觉得羞于启齿。等他胡思乱想一阵过后,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白小丽已经不见了。她是什么时候走的,他一点儿都不知道,甚至连关门时那“砰”的一声响都不曾听到,她人就没了。

  4

  林适一和白小丽有一阵子没联系了,他没有意识到公司有什么危机,继续过着夜夜狂欢的生活。他每天上午十点左右才去报社转一圈,中午就开始约人吃饭,到了下午三点多,人已经开始轻飘飘地幻想晚上的场景了。他与各种各样的男人和女人见面,说大话和吹牛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张嘴就来。只有一个人他见了才会有所收敛,那就是美丽贤淑的和珍珠。

  这阵子林适一老惦记着跟和珍珠见面,可是和珍珠越是躲着不愿见他,他就越来劲。他已经答应了那个叫建军的书商,为他写《女作家神秘之死》那个故事,并且他收下了一部分订金。故事还一个字未写,那笔不大不小的订钱就已经被他花得差不多了。他找和珍珠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想找机会跟和珍珠见面,另一方面还真想让和珍珠帮他一把,因为在写东西方面和珍珠比他在行。

  林适一绞尽脑汁才想到一个别致的地方跟和珍珠去见面。像媚雅酒吧、仙人居酒楼这类地方都不适合她。他想来想去,想得头都大了。他问办公室新来的一个很时尚的女孩说:“哎,你叫什么来着?有点儿事想要请教你。”

  “噢,我叫杜柔柔。”

  “杜柔柔?还肚子痛呢。”

  “我就叫杜柔柔。”

  这女孩是个绝对时尚的女孩,超级“新新人类”。她说:“约会?别老土了。这年月还约什么会,直接办了她得了。”

  “办了她?”林适一一听就乐了,“你这小丫头,你倒说说怎么‘办’呀?”

  女孩摇晃着额前的一绺紫头发,不屑一顾地挥挥手说:“‘办’就是‘办’嘛,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他故意凑近一点,一脸坏笑地说:“这样吧,哪天你也把我办了吧。”

  杜柔柔把眼睛睁得滴溜圆,很认真地在林适一脸上看了一会儿说:“好吧。”

  他吃了一惊,用手托着下巴说:“什么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女孩一本正经地说:“我说‘好啊’!怎么,你不愿意啊?”

  他摇头晃脑地感慨道:“唉,时代不同喽!”

  女孩的屁股从椅子上欠了起来,脖子伸得老长,隔着一张办公桌她问林适一:“哎,一哥,他们说你以前好厉害的,是真的吗?”

  林适一用手点着女孩的额头说:“真的吗,把那个‘吗’字去掉。”

  “这么说就是真的喽!哎,你能坚持多长时间?”

  “长得让你受不了。”

  “吹牛!”

  后来,林适一已经把这次谈话忘记了,但没想到杜柔柔还一直记得。有一天下午,林适一本来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喝咖啡,结果朋友临时有事没来。无奈之下,他百无聊赖双手插在口袋里在街上走着,路过一家名叫“妖精虫虫”的鞋店门口。他一瞟之下,正巧看见杜柔柔在里面,她一条腿翘得老高正在试一双花花绿绿的镶满宝石的鞋。林适一看到她,就吊儿郎当地走了进去。

  他说:“喂,小姐,腿翘得太高了吧?当心内裤被人看见。”

  杜柔柔抬起头,一双眼睛笑盈盈地看了他一眼说:“想看就看呗!”

  林适一说:“我是君子,我不看。”

  杜柔柔用手指冲着林适一勾了一勾。林适一弯下腰凑了过去,他听到她用妖精般魅惑的声音说:“一哥,今天就不要当君子了吧?”

  “好啊。”

  女孩穿了新鞋子,一跳一跳地跟着林适一往前走。他心想,办公室的女孩是惹不得的,缠上会很麻烦。但他嘴上却说:“敢不敢跟我回家?”

  5

  林适一在“狂欢”时胡乱答应了一桩生意,结果害得公司赔掉18万。他很着急,打电话给白小丽要她救他。可是白小丽非但不接他的电话,还关机、换号,总之时时处处躲着他。他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得罪了白小丽,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

  他因为在生意上赔了钱,情绪有些紊乱。杜柔柔是那种刚刚跟男人发生了关系小女生,她尝到了甜头就没完没了地跟林适一撒娇,一天到晚不分场合一哥一哥地叫,有时候真让林适一感到很尴尬。

  在没有人的时候,他们两个还是挺好的。杜柔柔很会讨林适一的喜欢,要不是她在床上那千娇百媚的样儿,他也不会胡乱答应别人生意上的事。

  他清楚地记得他们第一次是怎么发生的。那天傍晚林适一答应跟一个生意场上的伙伴见面,可是时间到了柔柔却腻在沙发上要他抱她。林适一说时间来不及了。柔柔却问他,我重要还是生意重要。他哄她说谈完生意回来再那个行不行?柔柔摇头说不行,一脸小母猫似的可爱表情。

  林适一伸手抚摸着她的Rx房,圆润微翘的乳头让他觉得有些受不了,他觉得自己的下半身已经开始膨胀。怀里抱着柔柔这样的小妖精,男人只想昏昏睡去,哪还管什么生意不生意的。

  他用舌头舔她,用手指拨弄她,把她放在怀里揉啊揉的,他大声地说柔柔宝贝你叫柔柔这个名字实在太好了。女孩只是发出清脆的、银铃般的笑声,笑着笑着她就把内裤脱了。林适一用手指搞她,问她是不是处女。杜柔柔使劲点点头说是。

  “真的?”

  “真的。”

  “但过了今晚以后就不是了。”

  就在这关键时刻,林适一的手提电话响了。他一边揉着柔柔的身体一边听电话,电话那边说的是什么他一句也没听清,他的手不断地向她纵深的方向摸去,手指遇到了丝绸般华丽的阻力,那根手指被淹没在那段华丽的甬道之中,无法自拔。

  他一边抚摸柔柔一边胡乱地“嗯”了几声,结果18万就这样从他指缝间溜走了。

  6

  和珍珠终于答应跟林适一在海洋馆见上一面。林适一以为自己听错了,自从他“下海”经商以来,脑袋里塞满了乱哄哄的信息,耳朵经常听见错觉,当他听到“海洋馆”这三个字时,他还是不能确定,就又重复了一遍。和珍珠在电话那端轻声细语地说:“是的,海洋馆,下午三点。”

  林适一看看腕上的手表,时间已经是2点30分了。他连忙再打几个电话,推掉所有应酬,因为跟和珍珠约一次会不容易。下午要办的其他几件事都好办,唯独顾凯歌的那件事,原本答应得好好的,似乎有点不好意思说“不”。

  他们原先说好要带顾凯歌的小蜜林蝶舞一起去见声乐老师的。也怪林适一多嘴,他原本跟顾凯歌的小蜜并不很熟,但有一天一起吃饭问到小蝶大名叫什么,将来的理想是做什么。小蝶告诉他,她也姓林,大名叫做林蝶舞,天生喜欢唱歌,后来她到到北京来闯娱乐圈,就是冲着“歌坛天后”位置来的。

  林适一笑道:“天后是那么容易当的吗?”

  那个小女子声音不高地说:“也许不容易,但我就是喜欢干这一行,头破血流我也愿意。”

  林适一被她的话打动了,就说:“既然是这样,哥哥我也帮你一把,我认识一个不错的声乐老师,他带过的学生‘海’了去了,现在个个都是‘腕儿’。你一定要接受专业老师的指点,将来才能成气候。”

  顾凯歌忙说:“还不快谢谢一哥。正好你们两都姓‘林’,还不快认个哥得了。”

  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顾凯歌对他这个婚外情人好得要死,一心只想亲手捧红了她。人就是这样一物降一物,顾凯歌的老婆对顾凯歌好,顾凯歌对外面这个林蝶舞好,就像个生物链似的,一环扣一环地循环着。

  可是事到临头又有了变化,和珍珠约他下午三点去海洋馆见面。因为他一直想接近和珍珠,所以不能不去。林适一硬着头皮给顾凯歌打了个电话,结果如他所料,在电话里被顾凯歌臭骂了一顿。他早就料到这一点,所以手里拎着电话,似听非听的,时儿顽皮地把听筒离开耳朵一点,做了个很可爱的鬼脸。坐在办公桌对面的女孩子看到了他的动作,用手捂着嘴一个劲儿地乐。

  被臭骂过后,他看看表,时间已经到了。他怕和珍珠等得太久,就一路小跑着下了楼,在楼下打了一辆车,直奔海洋馆。

  海洋馆里空荡荡的只有寥寥几个游客,林适一老远就看见和珍珠的背影。她穿的白色连衣裙在海洋馆蔚蓝色的环境里,显得格外明显,她的裙摆微微飘荡着,令人浮想联翩。

  他还发现和珍珠挎了个很有特色的包,仿佛是海洋馆的一块玻璃落到她身上,无数亮片让他感到一阵眩晕。他想,这个女人真是个谜,想要接近她恐怕不容易。

  “你来啦?”她回过头来,微笑地说。

  林适一看着她的微笑,感觉她仿佛是从迷雾中走出来一样。他越来越搞不懂这个女人了。

  “嗯,来了。”他说。他觉得自己说出的这句话好尴尬。在空无一人的海洋馆里,两个成年男女在一起多少有点不对劲。

  和珍珠说:“你没来过这儿吧,这里好安静的。”

  然后,她提着那个闪亮的玻璃提包,缓缓地往前走。林适一有些迷惑,他已经忘了他来见和珍珠的目的,他看到和珍珠专心看鱼的样子,只好跟在她后面假装看鱼。他实在觉得玻璃后面那些游来游去的家伙没什么可看的,就在这时,包里的手机响了。他拿出电话,说了句“对不起”,溜到一边接电话去了。

  “她哭了。”

  “她哭得很厉害。”

  “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你快点来一趟吧,急死我了。”

  顾凯歌略带哭腔的声音,让林适一觉得好笑。这么一个大大咧咧的大男人,居然被一个小女孩搞得神魂颠倒,真他妈可笑。他这样想着,就真的哈哈笑起来。

  “你这个没良心的,快来救救我吧。你现在在哪儿?在海洋馆?快来快来,哥们儿撑不住了。”

  林适一心想,顾凯歌这个男人终归是没什么大出息的。他把跟林蝶舞的事儿当成了天下头等大事,将来说不定被这个林妹妹把公司都搞垮了。可是将来是将来,现在是现在,哥们儿的事还得尽力去帮他办。他在海洋馆里匆匆跟和珍珠告了别,心里说“这个无趣的女人,让她自己看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