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梅城的哈莫斯 第六章

    6.哈莫斯被勒索之二,胡地的好朋友,重整雄风

    哈莫斯把无赖打发走了以后,深深地喘了一口气,然后抱着脑袋,一边揪着头发,一边苦思冥想。这是哈莫斯和中国人打交道,吃的最大的一次亏,他不得不先拿出些钱来,让那位所谓戴了绿帽子的丈夫,先回家消消气。哈莫斯远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有钱,因此一旦想到那个无赖过了几天,还要上门讨自己亲口答应要赔的钱,他便感到心烦意乱六神无主。虽然他自己就是一个无赖,在对付中国的官场时,哈莫斯处处感到如鱼得水游刃有余,然而对付一个比他小得多的无赖,他第一次感到走投无路。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逃之夭夭离开梅城,也许哈莫斯将不得不重新开始周游世界。

    犹豫不决的哈莫斯又一次来到年轻女仆的房间里,眼睛直直地看着她,好半天才说出话来。他向她说出了自己准备再次周游的打算,并且告诉她,如果她不反对的话,将带着她一起周游。“只是可惜我的这么多书不能带走了,”哈莫斯在这一霎那间,突然明白了两件事,首先他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这个年轻的女仆,他发现自己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虽使是她骗了他。其次,哈莫斯明白自己也不可能离开梅城,他像爱上这个女人一样,爱上了这座城市。

    “也许我该弄些钱,把你从那浑蛋的丈夫那儿,解救出来?”哈莫斯立刻放弃了离开梅城的主意,他决心勇敢地面对困难,“你那男人,不就是要讹点钱吗?”

    “他的钱,你给不得,”年轻女仆说。

    “他不就是要钱吗,如何给不得?”

    年轻的女仆忍不住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如数家珍,她喋喋不休地说出自己的来历。说完了,她担心地说:“他不会放过谁的,你给他的钱越多,越是没个够。”

    哈莫斯把自已关在了书房里,开始从自己的藏书里寻找对策。怎么样对付无赖,书本上似乎找不到什么现成的答案。不过,名不正则言不顺,既然那无赖并不是什么明媒正娶的原版丈夫,事情就好办得多。哈莫斯一下子仿佛有了主意,几天以后,伪装的丈夫神气活现地上门讨账,胸有成竹的哈莫斯只拿出事先说好的十分之一的钱来打发他。“你昏了头了,怎么就这一点点?”那无赖知道有什么地方出了些差错,把钱往桌上啪地一扔,嘴依然还是凶。

    “要是嫌少的话,”哈莫斯十分平静地说着,“我们就一起去见官,你们的地方官,怕是饶不了你。拐骗了良家妇女,还诈骗,哼!”

    上一次的惊慌已不复存在,哈莫斯完全恢复了勇气。他显得充分的自信,对和女仆私通这一丑闻,可能会传播出去,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在中国文化中,和女仆睡觉从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想明白了这一点,哪怕这无赖就算是女仆的丈夫,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不长进的男主人睡女仆,似乎天经地义。美婢这个辞的含义中,便潜藏着这种显而易见的用心。哈莫斯的自信帮了自己的大忙,就像当年的行骗生涯中屡试不爽那样,他振振有辞地说起来,引经据典装腔作势,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也忘了自己正在干什么,结果把前来勒索钱财的无赖,说得哑口无言,一阵阵发怔。

    那无赖临了,伸出胳膊,像卷什么似的,将原来扔在桌上的银元,统统抱在自己怀里,愤愤离去,走出去一截了,又扔下一句话来:“你狠,你日你洋奶奶的,骑驴子看唱本,我们走着瞧!”

    过不了几天,无赖又找上门来,他贼头贼脑地溜进了书房,十分讨好地对正在看书的哈莫斯说:“这女人你日就日了,上次是我不好,都怪我,不该说那样的话。”哈莫斯让他说得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眼睛瞪大着,隔着老花眼镜看着他。无赖又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不是吗,也是我没见识,怎么能和你这样的大好佬争一个女人。”无赖这一次全是软的,目的很简单,仍然是叫哈莫斯再拿出一点钱来。哈莫斯绅士气十足地合上书,很严肃地问他是怎么进来的。无赖涎着脸说:“门开着,我也就大胆老脸地进来了。”哈莫斯板着脸,手举起来,指着门,叫他立刻滚蛋。无赖点头哈腰,笑着说:“这就滚,这就滚,隔几天,待你心情好了,我再来。”

    哈莫斯说:“你来也没用,我没钱给你。”

    “洋人还会没钱,”无赖做出说什么也不相信的样子,“洋人真要是缺钱花了,我们还有日子过吗?你拔根汗毛,够我们吃喝一辈子。”

    这以后,隔了几天,那无赖就上门来纠缠。哈莫斯关照紧锁大门,不让他进来,他就隔着大门鬼喊鬼叫,次数多了,耐心也没了,因为他觉得这书呆子兮兮的洋人,实在是比自己还要无赖。闹到临了,无赖便隔着围墙往哈莫斯的住处扔石头,哗的一下,把一块玻璃给砸碎了,无赖见真闯了祸,吓得掉头就跑。这一去,安生了好一阵,然而到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哈莫斯都快把那无赖忘记了,无赖却领着年轻女仆的丈夫,又一次吵上门来,气势汹汹说:“好你个洋鬼子,青天白日,拐骗人家的老婆,这一下还有什么话说。你不是要见官去吗,走,谁含糊了,就不是人日出来的。”

    和那魁梧的无赖比起来,年轻女仆的乡下丈夫又瘦又小,一看就是个没任何主意的窝囊货。他唯唯诺诺,说什么话之前,都要先看那无赖一眼,就害怕自己说错了什么。哈莫斯又一次陷入了慌乱的境地,既担心乡下丈夫真会把年轻女仆带走,又遗憾自己拿不出钱来打发眼前这两位男人。正犹豫着,那无赖一看哈莫斯心虚了,上前一把衣领,揪住了便嚷着要去县府评理。乡下丈夫看了这阵势,吓得连忙喊无赖松手,这两人来时一路商量好的,要是不能把老婆接回去,便从洋人那讹点钱抵押。这动手揪洋人的衣领,事先可没说好,乡下丈夫怕真得罪了洋人要吃官司,结结巴巴地喊着:“有话、好好说。”

    无赖恶狠狠地说:“好好说个屁,他都日了你老婆了,你还这么没有用。”

    哈莫斯被无赖一直揪到了县府门口,围了许多人看。梅城的规矩,向来是洋人碰不得的,难得有这么热闹的场面可以围观,都不肯放过机会。哈莫斯一次次想掰开无赖的手指,然而他毕竟老了,远不是熊腰虎背的无赖的对手。好在梅城的居民中,有不少已经熟悉哈莫斯,由于他在鼠疫中的杰出表现,大家对他印象不错,因此终于有人站出来说话,让无赖把手松开,别杖着自己有些鸟力气撒野。哈莫斯挣脱开了,很有风度地理了理扯乱的衣服,脸上露出不在乎的微笑。这一天,正好胡天不在县府办公,众人都起哄,说去红梅阁肯定能找到他。那无赖也不考虑后果,硬拉着哈莫斯去了红梅阁。

    大家前呼后拥地来到红梅阁,胡天为了两位督军大人要来打猎,弄得心情很不好。当无赖和哈莫斯一起来到红梅阁的门前时,一夜不曾合眼的胡天正在呼呼大睡。首先被吵醒的是一枝花,她披了件衣服,扯开了窗帘的一角,往楼下看。街面上站了许多人,胡天的保镖冲了出去,对着众人大声吆喝。她一眼就看见了混在众人堆里最显眼的洋人哈莫斯,哈莫斯满脸的一本正经,好像正发生着的事情,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似的。为了弄明白究竟怎么一回事,一枝花索性把窗户打开,居高临下地进一步观察。

    叽叽喳喳的声音吵醒了胡天,他赤条条地跳下床,走到窗前,一把推开一枝花,怒不可遏地往楼下看。他终于搞清楚这些人把他吵醒的原因,恶狠狠破口大骂:“日你祖宗八代,这种鸟事,也有脸来找我!洋人日了你老婆,你有能耐,也日了他老婆,没能耐,就活该!”

    乡下丈夫叫胡天骂得抬不起头来,那无赖也被胡天的怒气冲冲,吓得不知所措。他充满委屈地嘀咕了一句,说难道这事就这么算了不成。胡天大声命令聚集着的人群赶快散开,要不然,他就要喊卫兵抬一挺机关枪来。看热闹的也再不敢起哄,偏偏这时候一位新赶来的,不问青红皂白地喊起来:“这洋人睡了谁的老婆?”没人回答他,这位楞头青便一遍遍地问个没完,最后,拉住了那无赖,愣头愣脑地说,“喂,是不是睡了你老婆?”

    “睡了你老婆。”无赖一腔怨气正没地方去。

    就像小鲍恩和中国女佣生了个金发碧眼的私生子,这事最后不得不由胡地出面摆平一样,帮助哈莫斯从困境中摆脱出来的,最终仍然是除胡天之外的另一位传奇人物胡地。由于胡天拒绝受理乡下丈夫状告哈莫斯的案子,哈莫斯又一次回到自己的住处,一头钻进了书房不肯出来。那无赖见从哈莫斯身上,实在捞不到什么油水,便撺弄乡下丈夫把老婆带回去。年轻女仆说什么也不肯和窝囊的丈夫一起回家,她大吵大闹,说自己就是去当婊子,也不可能再回到该死的乡下去,无赖说,女人不要起脸来,真是不得了,那洋人又不喜欢你,你赖在这有什么意思。又说,他要喜欢你,早拿出钱来了,洋人怎么会没有钱呢。

    被激怒的年轻女仆像一阵旋风那样,冲进书房,抢过哈莫斯手上捧着的线装书,咬牙切齿地说:“你是不是真没钱?”

    哈莫斯很狼狈,红着脸说:“我没有那么多钱。”

    “那你就去借,跟有钱的人借。”

    年轻女仆的想法和哈莫斯不谋而合,他站起身来,衣服也没换,就直接去了胡地那里。哈莫斯似乎已经盘算好了,事实上,手里捧着线装书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一直在想着同样的问题。因为他明白,一旦当真向胡地开了口,胡地将把他的求援,当作是看得起自己的友好表示。他毕竟是梅城中的外国人,他毕竟还有着自己的优势。时过境迁今非昔比,自从进入民国,在华的外国人的特权已经大大不如从前,但是外国人不能随便受到侵犯,这一点依然无可置疑。哈莫斯从自己的藏书中,取了一卷残本《玉房秘诀》,见了胡地以后,他开门见山地说出了处境。他谈到了自己手头的拮据,而拮据的原因,就是由于自己把太多的金钱都砸在了收集藏书上面。

    哈莫斯为胡地提出了两种选择,一是胡地出钱收购这本价值连城的孤本,一是干脆借钱给他。胡地拒绝了这两个选择,他笑着让哈莫斯心平静气地喝点茶,吩咐人立刻将还停留在哈莫斯住处的乡下丈夫和那个无赖找了来。他很认真地问乡下丈夫,重新娶一个媳妇要多少钱,乡下丈夫唯唯诺诺报了一个价,胡地笑着看了哈莫斯一眼,让管家马上付钱兑现,然后又让管家写了一纸卖妻字据,当场签字画押。这一面切都安排妥当,胡地不动声色地拿出一张名片,让手下领着那无赖去见警察局长。无赖已经预感到事情不好,然而胡地的威严使他没胆子说出一个不字。他跟着胡地的手下,忐忑不安地进了警察局。胖胖的警察局长一本正经地看了看名片,胡地的手下又趴在他耳朵边说了几句话,他二话不说,立刻喊人将无赖抓起来,以勒索罪关进大牢。

    当哈莫斯站起来打算告辞的时候,胡地的手下办完了事,已经从警察局长那里回来。“其实哈先生早就可以来找我了,对付这样的下流坯,根本用不到客气。”胡地起身送客,眼光落在了那本《玉房秘诀》上面,“这本书,哈先生还是带回去,一来我胡某人替朋友办事,从来不图回报,二来呢,不瞒你哈先生了,我恐怕也不是读书人。”

    哈莫斯书呆子气地又一次坐了下来,尽管客厅里还有别的人,他兴致勃勃地向胡地大谈这本书的妙处。哈莫斯丝毫没有避讳的介绍,显然引起了胡地的强烈兴趣,他似信非信地看着哈莫斯,脸上带着几丝尴尬的微笑。哈莫斯谈了一阵,怕胡地不相信,随手翻开《玉房秘诀》,指着其中的一段,一边念,一边解释。胡地挥了挥手,让其他人退出去。一直到天黑下来,哈莫斯仍然还留在客厅里和胡地谈那本《玉房秘诀》,最后,被这本奇妙的房中术著作迷上的胡地,依依不舍地说:“书既是这么有趣,哈先生就把它留在这吧,看完了,胡某人保证完璧归赵。”

    哈莫斯用学者的热情,收集了大量的中国古典性学著作。他曾经打算写一本有关中国房中术研究的专著。由于《忏悔》一书已经使他声名狼藉,他一直没有勇气开始着手这本很有学术价值的书。另一方面,随着他所收集到的淫书越来越多,各种互相冲突的观点打着架,不同的性行为方式和性学思想规范,在哈莫斯的脑海里搅成一团。他曾写了许多信出去咨询,试图以小册子的形式,在西方出一本能赚钱的书。但是没有一家出版商,敢冒风险出这种肯定会遭禁的小册子。胡地对《玉房秘诀》的浓厚兴趣,突然让哈莫斯明白,他完全有机会利用自己的藏书,从财产多得连自己也弄不清楚的胡地那里,狠狠地宰上一刀。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哈莫斯正式和年轻的女仆同居。女仆姓陈,她渐渐获得了一个固定的称号,这就是无论是哈莫斯,还是家中的其他仆人,以及街面上遇到的熟人,都清一色地叫她陈妈。陈妈成了家中的唯一女主人,随着哈莫斯越来越离不开她,她的地位也越来越不可侵犯,哈莫斯的年龄大得足以做陈妈的父亲,为了不让她在性方面感到失望,他开始利用自己的性学著作,来提高自己的实际作战能力。哈莫斯从来就不是一个性欲亢奋的人,他已经习惯于压抑自己对异性的欲念。多少年的独身生活,他已经习惯于运用读书来代替男欢女爱。他决定每一个月过三次性生活,并且把日子定在和七连着的这一天。他告诉陈妈,七是一个古利的数字,在逢七的日子里做爱,有利于阴阳之间的交流。

    虽然他决定每个月只过三次性生活,可是就连这一个月三次的性生活,也过得十分糟糕。哈莫斯从来不曾正式拥有过一个女人。因此一旦他得到年轻的陈妈以后,他发现自己确实已经老了。在胡地面前,哈莫斯把自己吹嘘成做爱的老手。他把自己在《忏悔》一书中滥用过的想象力,又一次说给胡地听。哈莫斯成了胡地家最受欢迎的座上客,他们在客厅里没完没了地说着话,所有的话题都和性有关。胡地被哈莫斯拥有的关于中国房中术的知识,以及他传奇的艳遇,震惊得目瞪口呆。山外有山楼外有楼,胡地一向自恃技艺高强,经他之手的女人,没有不俯首称臣的。妓院里那些身经百战的妓女,送给他的绰号就叫“红粉魔头”。

    “如果你是男人,来这的嫖客中,便再没什么男人了,”一个久经沙场的妓女又惊又喜,像发现了新大陆那样宣布,“如果来的嫖客都是男人的活,那么真见了鬼,你可能就不是男人。”

    哈莫斯为自己的藏书,同样编织了弥天大谎。他夸大了自己所藏图书的价值,并为自己如何得到这些藏书,制造了一个个天方夜谭似的故事。一本在地摊上购买的《肉蒲团》,被哈莫斯描写成是一位清朝王公的的镇房之宝。由于收藏着这样一本淫秽的禁书,王爷的对头偷偷向朝廷告发了,于是王爷不得不匆匆割爱,把它出让给哈莫斯。而那两本《鸳鸯秘谱》和《夜夜欢》,则是一名大胆的窃贼,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从南京的一个世家中盗来的,胡地很快对哈莫斯的藏书入了迷,他成了一条吞食了鱼饵的大鱼,既身不由己,又心甘情愿。哈莫斯开始给那些已快遗忘的朋友写信,让他们寄一些无关紧要的旧书来,然后神色紧张地跑到胡地那里,以一种绝对不合理的价格,向他说明某人由于什么原因,不得不出卖一本以为已经失传的古典性学著作。

    由于胡地的旧学功底几乎等于零,哈莫斯用重金收买了胡地的古文先生。当哈莫斯收藏的性学著作全卖过一遍以后,他便让古文先生参照这些著作,重新伪造一些新的性学著作。哈莫斯的造假天才,和古文先生的纯正逼真的桐城笔法,水乳交融天衣无缝。他们说好了五五分成,从富得流油的胡地那里,痛痛快快捞足了钱。胡地从来没有怀疑过后来的这些文章都是假的,对于他来说,真也好,假也好,有实用价值就是最好的。哈莫斯和古文先生已吃透了房中术的精神实质,人依照葫芦画瓢,伪造起来没有任何难度。不仅没有难度,而且通过伪造,哈莫斯和古文先生明白了书摊上的那些所谓孤本绝版书,很可能也是运用同样的办法炮制出来。

    不可一世的胡天的土匪被官军剿灭以后,洋人不可冒犯的地位,重新得到了恢复。陈妈带来的丑闻很快被人淡忘,随着锡克教士兵开始在别墅区巡逻,哈莫斯又一次大出了一回风头。作为洋人的代表,鉴于在以往的和鼠疫的斗争中的突出贡献,他成为一所新创办的平民医院挂名的名誉院长。创办这所医院的经费,就是那笔准备拯救浦鲁修教士,最终却没有派上用场的赎金。用这笔赎金办的医院的名誉院长,自然只有请一名外国人来担当才最为合适。哈莫斯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的晚年会如此宁静祥和,虽然谈不上富裕,但是因为小城的生活水平很低,加上陈妈善于精打细算,哈莫斯发现自己过得非常幸福。他已经完全成为梅城的一位普通公民。他已经完全中国化了,他的黄头发几乎全部变白了,蓝眼睛也失去光彩,他说着中国话,读着中国的古书,穿着对襟的中式棉袄,和梅城的绅士们交往,爱喝很稠的本地产大米熬成的白粥。童年在英国的生活,青年时代周游中国的冒险经历,对于他来说,遥远得仿佛已经是别人的故事。

    “这座城市将是我最后的归宿,”平民医院开始接待第一位病人的时候,在接受采访时,哈莫斯对本地一家报纸的记者这么说着。他本来想说。这座城市将是自己的坟墓,然而话到嘴边,他意识到公众可能不喜欢这样的比喻,便笑着把话咽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