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玩世,愚钝,潜隐:老子
老子最邪恶的“老猾”哲学却产生了和平、宽容、简朴和知足的最高理想,这似乎是矛盾的现象。这种教训包括愚者的智慧,隐者的利益,柔弱者的力量,和真正熟识世故者的简朴。中国的艺术本身,它的诗意的幻象,及其对樵夫和渔父的简朴生活的赞颂,是不能脱离这种哲学而存在的。中国和平主义的根源就是情愿忍受暂时的失败,静候时机,相信在天地万物的体系中,在大自然依动力和反动力的规律而运行的情势之下,没有一个人能永远占着便宜,也没有一个人始终做“傻瓜”。
大巧若拙,
大辩若讷。
躁胜寒,
静胜热,
清静为天下正。(《老子-道德经》下同)
我们既然知道,依大自然的规律,没有一个人能够永远占着便宜,也没有一个人始终做傻瓜,所以,其自然的结论是:竞争是无益的。老子曰:智者“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又曰:“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现代的作家也许会加上一句话:“世间如果有独裁者能不靠密探的卫护,我情愿做他的党徒。”因此,老子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善为士者不武;
善战者不怒。
善胜敌者不与;
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
是谓用人之力,
是谓配天古之极。
动力与反动力的规律造成了以暴力对付暴力的局势:
以道佐人主者,
不以兵强天下;
其事好还。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善有果而已;
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矜;
果而勿伐;
果而勿骄;
果而不得已。
果而勿强;
物壮则老。
是谓不道,
不道早已。
我觉得如果老子当时被邀请去担任凡尔赛会议的主席,今日一定不会产生一个希特勒。希特勒以他在政治上称霸之速为证,断言他和他的工作一定曾经得到“上帝的庇佑”。我倒以为这件事还要简单,他是得到克里蒙梭(Clemenceau)的神魂的庇佑了。中国的和平主义不是人道的和平主义,而是老猾的和平主义——不是以博爱为本,而是以一种近情的微妙的智慧为本。
将欲歙之,
必固张之。
将欲弱之,
必固强之。
将欲废之,
必固兴之。
将欲夺之,
必固与之。
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关于柔弱者的力量,爱好和平者的胜利,与潜隐的利益这一类的训诲,真没有一个人比老子讲得更有力量。因为在老子看来,水永远是柔弱者的力量的象征——水轻轻地滴下来,在石头上穿了一个洞,水具有道家最伟大的智慧,朝着最低下的地方流过去: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
以其善之下,故能为百谷王。
“谷”也是同样平常的象征,代表空洞,代表世间万物的子宫和母亲,代表陰或牝。
谷神不死,
是谓元牝。
元牝之门,
是谓天地根。
绵绵若存;
用之不勤。
以牝代表东方文化,而以牡代表西方文化,大约不是牵强附会之谈吧。无论如何,在中国的消极的力量里,有一些东西很象子宫或山谷;老子曰:“……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
凯撒(JuliusCaesar)要做一个村庄中的第一人,可是老子却给我们一个相反的忠告:“不敢为天下先。”讲到显名的危险这一类的思想,庄子曾写了一篇讽刺文章去反对孔子及其夸耀知识的行为。庄子的著作里有许多这种诽谤孔子的文章,因为庄子写文章时,孔子已经死了,而当时中国又没有关于破坏名誉的法律。
孔子围於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
大公任往吊之,曰:“子几死乎?”
曰:“然。”
“子恶死乎?”
曰:“然”。
任曰:“予尝言不死之道。”
“东海有鸟焉,其名曰‘意怠’。其为鸟也,——,而似无能。引援而飞;迫胁而栖。进不敢为前;退不敢为后。食不敢先尝;必取其绪。是故其行列不斥,而外人卒不得害,是以免于祸。
“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子其意者饰知以惊愚;修身以明汗。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故不免也。……”
孔子曰:“善哉!”辞其交游,去其弟子,逃于大泽,衣裘褐,食杼栗。入兽不乱群,入鸟不乱行。
我曾写过一首诗,把道家的思想概括起来:
愚者有智慧,
缓者有雅致,
钝者有机巧,
隐者有益处。
在信仰基督教的读者们看来,这几句话一定很象耶稣的“山上训言”;在他们看来,这几句话也许同样地没有效力。老子给“山上训言”加上一句有趣的话:愚者有福了,因为他们是世上最快乐的人。庄子继续着老子“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的名句而说:“弃智。”柳宗元在八世纪时称他比邻的山做“愚山”,称附近的水流做“愚溪”。郑板桥在十八世纪时说了一句名言:“难得糊涂。聪明难,由聪明转入糊涂更难。”中国文学上是不断地有赞颂愚钝的话的。美国有一句俚语说:“别太精明。”(Don’tbetoosmart)由这句俚语就可以看出抱这种态度的智慧。最有智慧的人常常假装做“傻瓜”。
所以,我们在中国文化上看见一种希奇的现象,就是一个大智对自己发生怀疑,因而造成(据我所知)唯一的愚者的福音,和最早期的潜隐为人生斗争之最佳武器的理论。由庄子的“弃智”的忠告,到尊崇愚者的观念是一个短短的过程;在中国的绘画里和文艺作品里的乞丐,隐蔽的不朽者,癫僧,或《冥寥子游》中的奇绝的隐士等等的人物中,我们不断地看见这种尊崇愚者的观念。智者在人生的迷恋中清醒过来了;这种觉悟含着一种浪漫的和宗教的情调,而进入诗的狂想的境界;于是那个可怜的、衣服褴褛的、半癫的和尚,在我们的心目中变成最高的智慧和崇高的性格的象征了。
傻瓜的讨人欢喜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我相信无论在东方或西方,世人是憎恶一个跟同伴们来往时过于精明的人的。袁中郎曾写过一篇文章,表白他和他的兄弟为什么情愿用四个极愚笨而极忠心的仆人。任何人想起所有的朋友和同伴时,都可以证明一个事实:就是,我们所喜欢的人,并不是才能受我们尊重的人,而才能受我们尊重的人,也不是我们所喜欢的人;我们喜欢愚笨的仆人,因为他比较靠得住,因为和他在一起时,我们尽可以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不必处处提防他。智慧的男人多数要娶不太精明的老婆,智慧的女人多数要嫁不太精明的丈夫。
中国历史上有一些著名的傻瓜,都因为他们的真癫或假癫,很讨人喜欢,很受人的爱戴。例如,宋代的著名的画家米芾,号“米颠”(即癫),因为有一次穿了礼服去拜一块岩石,叫那块石头做他的“丈人”,遂得到这个名号。他和元朝的著名画家倪云林都有洁癖。又有一个著名的疯诗人,寒山和尚,蓬头赤足,在各大寺院跑来跑去,在厨房里打杂,吃人家剩下来的残羹冷饭,而在庙寺和厨房的墙壁上写不朽的诗。受中国民众所爱戴的最伟大的疯和尚无疑地是济颠和尚,又名济公;他是一部通俗演义的主人公;这部演义越续越长,其篇幅至今约比《堂吉诃德》(DonQuixote)多了三倍,看来似乎没有完结。因为他是生活于一个魔术、医药、恶作剧和醉酒的世界里,而且具有一种神力,能在距离几百英里远的城市里同日出现。纪念他的庙宇今日还屹立于杭州西湖附近的虎跑。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的伟大浪漫天才,如徐文长、李卓吾和金圣叹(他自号为“圣叹”,因为据他说,当他出世的时候,孔夫子的庙堂里曾发出一声神秘的叹息)。虽然和我们一样正常,可是多少因为他们的外表和举动违背传统的习惯,不免给人一种疯狂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