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够证明坐在我对面的这个花白头发的家伙是个卑鄙之徒,没有资格说我,甚至没有资格和我同桌吃饭。他进了几千打无梦睡眠器,让我给他推出去。这东西肯定是卖不掉的,我也不想给他推,他提出可以给一大笔回扣,由我支配。不管你给多少,我有我的原则:梦是好的,不能把它摧残掉。所以我要另外想办法。以下是曾经想到的一个办法:说这东西不是无梦睡眠器,而是一种壮阳的设备,放到药房里卖,连广告词我的想好了:

“销魂一刻,当头一镇,果然不同!”

在小报上一登,肯定好卖。惟一的问题在于,我没有把握是不是真的不同。从理论上说,脑袋上放了一个冷冰冰的东西应该有区别,但我没试过,因为我至今是光棍一条。假如我知道真有区别,不管是好区别还是坏区别,就可以这么干——我的原则是不能骗人。这个方案的好处是:假如有人无聊到需要壮阳的器械,骗他点钱也属应该,因为想必他的钱也不是好来的。它的不足之处是必须等到我婚后加以试验才能实行。我今年三十九岁了,还是童男子。但我一直在找老婆,还上过电视。我把这些对他汇报过,他问我还有没有正经的。正经的有,但我不能说出来:那就是把那些铁丝笼子当废铁卖掉。那东西戴上去照样做梦,只不过梦到的都是不戴帽子到北极探险——我试验过的。——这一点更不能说,因为众所周知,我梦到的只是南瓜和豆腐——这种狗屁东西只有报废的资格,但是他老逼我把它卖掉;你说他是不是个卑鄙的家伙?他还说:你得干活,不能再泡了——否则另寻高就。听到这里,我决定告辞,否则就没有原则了。当然,告辞也有艺术,不能和他搞翻。我说:我吃好了。其实我还饿着。他说:哎呀,剩了这么多,浪费了不好。我要尽力再吃吃。我说:那我失陪,就这样走掉了。

这种无梦睡眠器其实不难卖掉,只要找个区教育局的人,让他和下属的学校说一声,就能把这种铁丝筐戴到中小学生头上。但我不想把它戴到入睡的孩子头上,只想把它戴到做爱的秃头男子额上,这就是我的原则。因此,我从饭店里往外走时,心里很不愉快,因为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不得不牺牲原则:我懒得另外找事干。后来我又变得愉快了:一出了饭店的门,就听见有个女声说道:往后看。于是就见到原来同过事的小朱站在门旁边,原来她在公司时是记录员。那时候她老劝我说,你梦点别的罢,我替你编。有人还给我们撮合过,不过最后没成。她结过婚,有个孩子,这种情况俗称拖油瓶。这一点我是不在乎的,只要人漂亮就成。遗憾的是,这位小朱虽然脸像天使,腿可是有点粗。另外,当时我的情况比现在好,所以有点挑花了眼的感觉——现在不这样了,最近几个月觉得头顶上有点凉快,很快就会需要一个头套。现在我不觉得她腿粗,也许是因为天凉了她没有穿裙子。

她把手指放在嘴上,示意我别声张,然后让我和她走。到了没人的地方她说:看见你们俩在里面就没进去。我猜你马上就会出来。她猜对了。她又猜我没吃饱,又猜对了。于是她请我吃饭,我愉快地接受了邀请。到了饭桌上,她又猜我和老板搞得不顺心。我说,你怎么都知道?她就哈哈笑着说:这些事我都经历过。原来老板也请她吃过饭,在餐桌上说,自己夫妇感情不好,feel lonely。她听了马上就告辞,老板也说,要了这么多东西扔了可惜,要留下吃一吃。事实证明,这个老板是色鬼、小器鬼、卑鄙的东西,还feel lonely哩,亏他讲得出口来。给这种人当雇员是耻辱,应该马上辞职。她就是这样做的。她做得对。但他没对我说过feel lonely。所以我还要忍受这个坏蛋。我就这样告诉小朱,并且愁眉苦脸,好像我正盼着老板来冒犯我,以便和他闹翻,其实远不是这样的。其实就是老板告诉我他feel lonely,我也不会立即辞职,而是说:对不起,你搞错了,我不是同性恋。我只会逆来顺受,像一匹骟过的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