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 条理与提纲

文章,不管长短,都要有条理,理由用不着说。什么是条理?也是不追问还明白一追问反而模糊的事物。这里最好先缩小范围,因为条理可以指序列,任何序列都是一种条理,乱七八糟的序列自然也不能不算是一种条理。范围缩小,我们就可以把条理限定为清晰的或说可取的一群。这之后自然还有问题,那是,要搞清楚什么是清晰的或可取的。

一种想法,是与客观事物的条理相合。比如记事,事是按时间先后的顺序排列的,依照这个顺序写,大到编年体的《资治通鉴》,小到某一个人的传记,甚至更小到一天的日记,都会显得条理清晰。又如介绍地理情况,东、西、南、北、中五方,从某一点起由此及彼,也是客观存在的,依照这类客观情况写,大到介绍全国的情况,如史书的《地理志》,小到一间房子的布置,也都会显得条理清晰。时间、空间之外,所有客观事物,包括心理状态,都有它本身的排列情况,虽然未必像时间、空间那样明显,我们写它,只要能够抓住它的排列情况,依样画葫芦,就会显得条理清晰。

这样说,条理是来自客观,对不对?也对也不对。对,因为如刚才所说,确是有如此如彼的情况。不对,理由比较复杂。(1)客观事物的条理,要通过主观,成为“思路”的条理,才能写到纸上,成为文章。(2)即使客观事物有明显的条理,思路也可以使它变,有时甚至最好有所变,然后写到纸上,成为文章。大家都熟悉的是记事作品中常用倒叙和插叙(故事片中最喜欢用的回忆也属于这一类),这条理显然不是来自客观事物,而是来自主观思路。(3)有不少事物,或说想写的内容,并不像时间、空间那样有明显的条理,可是写到纸上,也有条理,这条理自然是从思路来。因为有这种种情况,所以就作文的实践说,我们无妨说,思路的条理更直接,更重要,甚至说,所谓条理是指思路的条理;当然,同时也要记住,这思路的条理不是无源之水,是有客观事物的条理作为基础的。

思路,由此及彼,有规律。一个人无论怎样想入非非,总不能使野马跑到智力所不能及的地方。但是在智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不同的人,经历不同,学识不同,甚至同一个人,片刻间的心情不同,同是思一种事物(此),由这个此一跳而及彼,彼的具体内容可以、甚至经常很不同。譬如说,甲是农民,由秋风想到收获,乙是诗人,由秋风想到“一年容易”;同一个人,此时由春雨想到“清明时节雨纷纷”,彼时由春雨想到“好雨知时节”:都是顺其自然,没有高下之分。这所谓没有高下之分,是就演变时的顺其自然说的。如果就其可以成为、或作为文章的胚胎说,不同的思路是有高下之分的。举极端的例说,一种,可能忽此忽彼,像是常常断了联系,总起来又漫无边际,不成体系;一种,思路的各部分,演变得合情理,联系得很紧凑,总起来看是个整体。显然,照样写在纸上,前一种不成文理,因为思路没有条理;后一种成文理,因为思路有条理。

思路,作为文章的胚胎,怎样演变算有条理,怎样演变算没有条理,难于具体说,因为:(1)演变的情况是无限的;(2)有条理和没有条理,是对表达某种内容的要求说的,而内容的要求又是无限的。且放过这个问题不谈。其次还可以问,怎么样思就“能够”有条理?这也难于具体说;勉强说也是一句废话,是经常锻炼,仔细捉摸,逐渐减少错误和不妥,以期到相当的时候能够运用自如,有求必应。求的是条理,应的也是条理。这条理,概括说要满足两个条件:(1)依照这个条理写,能够把想表达的内容表达得清楚、确切、简约、完整;(2)依照这个条理写,读者能够毫不费力地了解作者的原意。

有条理的思路,写到纸上,成为文章,一方面满足了作者的要求,一方面满足了读者的要求,这样的条理总当是最好的或最理想的吧?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说是,因为它满足了作文的要求:在人与人之间成功地传达了思想感情。说不是,因为:(1)表达同一种思想感情,理论上可用的条理很多很多,实际上可能形成的条理也不只一两种,譬如有甲、乙、丙、丁四种,甲和乙,内部安排不同,而传达思想感情的能力不相上下;甲和丙,或乙和丙,也是内部安排不同,可是就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说,甲和乙高,丙差一些;丁就更差,内部安排有显著的缺点,因而不能毫无遗憾地传达思想感情。写文章,用了某种条理,通常情况,这条理不会是丁,或假定不是丁,而是甲,或乙,或丙。是丙,当然不能说是最好的,因为它比甲、乙差;是甲或乙,也不能说是最好的,因为甲和乙是难兄难弟。(2)无论理论上还是实际上,一种条理,总可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就是说,总不会是顶天的,十全十美的。(3)思路,受构思者才力的限制,学力的限制,某特定时间的心情的限制,这样形成的条理,虽然不能不说是以理智为基础,却多多少少有碰运气的意味,一碰就碰上最好的,这种可能也是很少的。因此,作文,下笔之前思路的条理,我们要求的不必是完美无缺的,而是大体可用的。大体可用,它就还可以改进,或说还有待于改进。怎么改进?一种常用而有效的办法是先写提纲。

提纲可以有助于思路的条理,使之明晰,使之渐臻于完善。情况是这样:有文章要写,下笔之前,思路的明晰程度可以很不同。有时候只有主旨,譬如驳某人某篇文章的议论,主旨明确,至于用什么理由驳,模糊,论点和论据怎样安排,更模糊,都要等笔接触纸时的灵机一动。有时候,不只主旨明确,内容的要点也有大致的轮廓。还有时候,想得多而细致,连开头、结尾以及段落的安排都有了拟定的格局。三种之中哪种为好?不宜于抽象地回答,因为要看写文章的是什么人,写的是什么文章。譬如鲁迅先生写杂感,推想下笔之前的思路情况总是属于第一种,甚至写小说,如《阿Q正传》,情况也属于第一种。但这是鲁迅先生,至于一般人,要量力而行,不能勉强也照样来一下。这里谈作文,主要是就初学立论,那就无妨说,思路的三种情况之中,以最后一种想得多而细致的为好。想得多而细致,形成篇章结构的蓝图,或说腹稿,只装在头脑中也无不可;但总不如拿出来,使它固定在文字上,就是说,写成提纲。理由之一是定下来,可以避免模糊以至遗忘;之二,文字比头脑里的思路明晰,比较容易组成合用的体系;之三,写下来,放一放,可以用过些时候的思来审查,改进,以求更合用。

写提纲,可详可略,大致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纲领式”的,只写内容的要点,以及文意的大致安排;或者只写内容的要点,连文意的安排,哪些先说,哪些后说,都留待动笔的时候相机处理。一种是“细目式”的,不只写明内容的要点,还写明表述此内容的篇章结构的具体安排,如由哪里说起,中间怎样转折、过渡、联系,最后怎样收束等等。就初学说,两种提纲之中,以细目式的为好。理由有很多,如:(1)可以锻炼思路,使之细密,也就是培养编写腹稿的本领,有了这种本领,在适当的时机,即使不写提纲也可以下笔成章;(2)写成文章,内容和表达都可以比较有把握;(3)动笔的时候不至于盲人走生路,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迈,或者上句不接下句;(4)提纲细,构思时想到的一些精采的意思、措词等也可以记下来,那就不至于有好兵器而作战时没有用上;等等。

写提纲,由时间的限制方面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刻不容缓,如课堂作文,限定两课时交卷,写提纲总不能用时间太多,也不容许反复修改。写这类提纲,要聚精会神,快中求细致。另一类,不是刻不容缓,至于时间可以放到多长,那就很不一定。譬如计画写一种专著,写提纲,时间甚至可以长到超过一年;短的,一两天或三五天。总之,只要不是刻不容缓,那就容许:(1)选择时间,原则是,头脑清醒的时候比已经精疲力尽的时候好;(2)修改,原则是,次数多比次数少好。一个人,不管思想多么细密,过些时候,再思,总可以发现不足的地方;何况初写与再思之间,还可能看到有关的文章,听到有关的议论,受到启发,那就更宜于修改,以求接近完善。至于修改什么,概括地说不过是两方面:一是量的增减,应说而没写上的,补,可以不说而写上的,删;二是次序的调整,即前后的移动。这样修改之后,下笔时是不是就可以完全照它呢?我的经验,可以完全照它,而经常是不完全照它,也就是在成文的过程中还要修改。为什么?因为文是思想感情的精粹化、条理化,在成文的过程中,原来思路的粗糙、不足、混杂等缺点必然要显露出来,有缺点,当然要改动,甚至大改动。这种情况,后面谈思路与字面的时候还要提到,这里不多说。

我们都知道,初学作文,不少人看见题目,苦于无话可说,或有些模糊的意思,不知从何说起。如果说这是一种病态,那治病的良药就是锻炼思路,使之有物并有条理。思路条理的形成,要靠多方面的条件;就作文说,写提纲是个很重要的条件,或说很有效的办法。其实又不只对于初学,就是非初学,先写提纲也可以避免缺漏、轻重失宜、次序混乱等缺点。总之,这是费力不多而确有实效的办法,凡是有志为文而没有这种习惯的人都应该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