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审讯(1)

李好和陈佐松在李百义到达樟坂的第三天也抵达了这个城市。陈佐松向县委请假,得到书记的首肯。对于陈佐松而言,李百义的离开好像剖开了他的心,从此他也失去安宁。而且,李百义的自首是出自他的建议。

长期以来,陈佐松之所以能努力工作且廉洁奉公,源于李百义榜样的力量和朋友的感情,他怎么也不会料到李百义会是今天这样一个结果。为此他不可能继续在黄城呆着,他必须前往澄清心中的疑惑。作为决定把李百义送出去的人,他要承担起责任,在他理解,这个责任的主要意义就是争取担任李百义的辩护律师。但陈佐松没有对书记说明心中隐情。

事实上书记同意他前往樟坂,还有一个内在的意义,因为有一部份群众已经自发前往樟坂,他恐怕发生不测。所以陈佐松的行程中最重要的是阻止不应该发生的事情。陈佐松保证他会尽力保持让他们安静,不干预本案的司法程序。书记说,这是远远不够的,你要马上劝说他们回来,我们来出这个路费,越快越好。

陈佐松答应了。其实他心里没有把握。他想当李百义律师的愿望过于强烈,书记甚至闻出了两个男人之间的感情。不过即使书记猜到了陈佐松的心思,他也不会加以反对,连他自己对李百义也心存感激,李百义对黄城的贡献,使他的口碑牢牢地扎根在黄城人心中。书记把李百义的事件只当成是青年时期的一次荒唐历险,他预料事情应该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所以他理解陈佐松对李百义的感情。

陈佐松联络了李好。李好这几天已经被悲伤洗劫。陈佐松怎么劝说也没有用,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去樟坂以后。是他决定把李百义交出的,他必须对此负责到底。他向李好保证,结局是好的,李百义一定不会有生命之虞。他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马上和李好乘坐飞机到达了樟坂。

他们下塌在一家朋友开的宾馆里,叫龙腾宾馆。这个朋友是陈佐松的老战友,叫游德龙,过去他们一起在东海舰队当过兵,游德龙当的是电工,陈佐松当的是声纳探测员。游德龙现在是这个城市的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在樟坂也算是个人物。他一看见陈佐松就拥抱他,大声回忆当时他如何在军舰上被电击摔到海里去的事情。

陈佐松问他知道不知道李百义的事。他说他知道李百义归案的消息,报纸上已经登出来了。

这个人很出名的啊。游德龙说,想不到他跑到你那里躲起来了。

他是我朋友。陈佐松说,这是他女儿,叫李好。

游德龙和李好握手说,欢迎欢迎,你们就在这里一直住下去,住多久都行,我买单,有需要我的地方吭一声。对了,我把报纸给你们看。

陈佐松拿到报纸,果然看到了在头版登载的有关李百义落网的消息,标题是“十年逃犯一朝落网”,旁边是案情回顾。记者着重写了李百义落网时露出笑容的事,称之为“不可思议的笑容”,报纸称,看来时间并不能洗净罪恶,这个无耻的罪犯过了十年还露出如此恬不知耻的笑容,公然蔑视法律。记者还用了一段据说是对当街民众的采访,一个老太太说,用一句俗话,这个人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孙民也看到了这份报纸,他很恼火,把报纸摔在地上。他不知道这么快就走漏了风声,这让他很不爽。这将给接下来的审判增加难度。不过上级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个案件内在的特殊性,他们想向民众表白功劳------一个潜逃十年的要犯的落网,是整顿社会治安环境的一大胜利。但没有一个人像孙民那样明白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因为他看到了那个人,一路和他同行的与众不同的人。

按道理孙民不应该有这种担心,他基本上完成了任务。接下来的事跟他无关了。预审阶段如此顺利,绝对是与李百义的配合分不开的。孙民对他有了一个好印象。撇开他的罪不说,至少这是个务实的人,或者说他懂道理。孙民最讨厌那种无理取闹的罪犯,但罪犯大都如此。李百义是例外的。这就很自然地让孙民注意他,甚至开始研究他。

现在,孙民准备到看守所上班了,他已经向检察院提出批捕李百义,除了今后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事情不清可能要孙民补充侦察,他基本上脱离了这个事情。一般而言,批捕李百义是十拿九稳的事,不可能有变数。所以,昨天下午孙民到看守所收拾了自己的新办公桌,也和新同事见了面。今天上午,他会和检察院的刘汉民检察官在看守所见面交接,并配合刘汉民对李百义进行第一次提审。

。。。。。。刘汉民和助手在上午十点来到了看守所。刘汉民是一个四十左右岁的中年人,脸红红的,像是喝了酒一样,如果酒测他你会很失望,这只是心脏不好的表象。他是樟坂近年来很出名的检察官,一向负责重案的起诉工作。他的嘴角下撇,有一种不怒而威的神态,很让人畏惧。

他一见孙民就说,李百义已经批捕了。

这是孙民意料中的事。接下来孙民和他就李百义的案情作了交谈。孙民着重提到了李百义在黄城的影响力。可是刘汉民不以为意,在他脸上甚至看到了他因为孙民提出这种背景而感到的一丝不悦。

这些事情都不会影响到我的起诉。刘汉民说,我们审的是十年前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