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天堂(1)

李百义即将宣判的前一周,樟坂的报纸审慎地报道了案情的最新进展。但仍有好几家报纸继续将李百义被捕前的微笑和他的宣判结果相联糸,作一些没有根据的揣测。事实上关于李百义的所有情况媒体都作过详细的报道。陈佐松和李好在宾馆的电视上,看到一个记者在看守所采访李百义时,还在使用通常的蔑视口吻,他的问话让陈佐松很不舒服。记者问李百义,你以为你这样做就可以逍遥法外吗?你听说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吗?记者强逼李百义,你跟我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陈佐松气得当场把杯子砸向电视。他并不认为李百义因为做了慈善家而享有犯罪豁免权,但记者那种完全没有进入状况的情形让陈佐松很失望。但李百义在电视中显得很有耐心。他真的老老实实地回答记者所有的问话,他说,法网恢恢,但这个网并不疏,在心里它密得很。记者问他对即将来临的宣判有什么期待?李百义回答:我接受一切对我公义的审判。

记者问,你认罪吗?李百义回答,我认罪。记者又问,如果是死刑呢?李百义沉默了片刻,说,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坏,我理解,它是生的一部份。

记者不理会李百义的心情,继续问,死前你有什么要求?

陈佐松就是这时把杯子砸过去的。这个记者好像已经在和一具死尸说话。他脸上有一种稳操胜劵的得意表情。

李好看不下去了,一下子捂着脸哭出来。

李百义回答,如果死,就捐尸体吧。

记者说,好。

记者得到了他想要的话,脸上有了满足的表情。李百义最后也露出了他招牌式的微笑,但这个镜头很短,显然是被掐掉了。

陈佐松安慰李好,那个家伙是在胡说。你父亲不会是那种结果,我心中有数。

李好扑在他怀里,她哭得肩膀耸动。

他要死,我就不活了。李好说。

陈佐松摸她的头,说,你这个小孩子,说什么话呢?沉尸案已经水落石出,相信有一个公义的判决。

。。。。。。宣判在第二天上午进行。陈佐松不让李好去,但李好一定要去。老六说,你不让她去,不是显得你对宣判没信心吗?她呆在家里能安心吗?陈佐松想想也是,就让李好一起去了法院。

李百义走进法院时,看见了女儿。李好用她噙满泪珠的眼睛望着他,让本来心中平静如水的李百义突然波澜翻滚。他的泪水也一下子侵上眼眶。他想,这不是因为死,是因为离别。

陈佐松却用一种胜利的微笑和他打招呼。李百义心中稍微平静了些。他悄悄地擦去了泪水。

宣判很简短。王法官对判决书的犯罪过程部份念了好久。李好无法听清所有内容,只有最重要的几句她听清楚了:李百义犯有故意杀人罪。。。。。。案情和杀人动机复杂。。。。。。在心理上形成。。。。。两案对照可见出。。。。。。认罪悔改表现。。。。。。。量刑适当。。。。。。。从轻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结束。陈佐松脸上明显缓和下来。李好却全身发软。瘫倒在陈佐松身上。陈佐松说,好好,没事的,这就是没事儿了。

老六说,不是说无期徒刑的吗?

陈佐松说,一样的,对李百义,都是一样的。

李百义听完判决,没有表示。只是点了一下头。王法官问他有什么要说的,他说没有。

王法官宣布退庭。人群开始散出。当法警要把李百义带出去时,李好突然冲上去,紧紧抱住他。

李百义抚摸她的头,说,好好,没事儿的。

李好泪水模糊。她突然开始亲吻他的脸。

李百义的泪水夺眶而出。

大家纷纷看过来。警察把他们拉开了。李百义上了警车。

陈佐松扶住李好,说,他一切会很好,死缓就是无期,无期就是有期,有期就能减刑。他一定会减刑。

老六叹了口气,说,百义啊,实际上他已经在黄城自己做完了一个无期徒刑了。

李百义回到看守所,号室里的人纷纷来问宣判结果,李百义说是死缓,大家叹了一口气。油条说,我们以为是十五年,最多是无期。大胡子安慰李百义,没关糸,对你来说死缓就是无期,不要说缓两年,就是缓十年,他们也找不到枪毙你的理由。

李百义笑笑说,我很满意这样的结果。

李百义满意这种结果,是要结束另一个牢狱。此前十年,他不因为恐惧而是因为不平仿佛身在监狱。他是那个要砸妇人的人,十年来一直举着那块砸不下去的石头,他很疲倦了。现在,他放下了石头。如果他不放下它,会因为吃力而使石头掉落,砸在自己脚上。

放下石头的李百义有一个重要变化,这是有关他个人的。他从一个复仇者变成了一个普通人。因此,现在他想起了一个人,想起了一个姑娘。这个做了他近十年女儿的姑娘,今天在法庭上使他落泪。当李好扑到他怀里时,李百义突然在心中涌起一种感情,一种温柔的、需要倾诉的感情。这在李百义是从来没有过的。李好在他眼中始终只是女儿,或一个女孩。可是在那一刹那,李百义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他很想抱住李好痛哭一顿,甚至埋首在她怀里。这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