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少女 第十四节

那时候,戴城一共有八家连锁炸鸡店。我还记得第一家炸鸡店开张,全城的人都去排队,就为吃一块炸鸡。我头一次带女孩去吃炸鸡,那姑娘爱吃酥脆的鸡皮,把我的那份鸡皮也吃了。我记得请老杨吃炸鸡,当时他还是个饥饿的大学生,在两分钟之内吃掉了六块鸡。

这些记忆很遥远。当你从一个消费者变成工作人员,时间就被隔离了,它产生了一条明确的分界线,你只能退到边界,而不能再越线。它像失恋,也像是我前半生历经的时代动荡,每一个节点,都会拦住我。我看过毛姆的《刀锋》,它引用《奥义书》的话说:越过一把刀的锋刃很难,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以前我不明白刀锋何在,后来发现,我去炸鸡店打工,这么普通的事情,恰恰就是命里的刀锋。

我和宝珠被安排在市中心最热闹的炸鸡店,据说所有的员工都害怕去这家店,因为它太忙,很多农民进城就去那儿逛街,顺便吃炸鸡。顾客排队等吃,鸡排队等下锅,员工排队等挨批,就是这样。我对农民没什么恶感,在炸鸡店干过活就知道,农民大多数比较好糊弄,他们看见不用筷子吃鸡的方法已经先矬了一截,就不会提更高的要求了。比较挑剔的是本城人,最讨厌的是那些来自大城市的游客,见过点世面,爱讲究,没耐心,经常会要求爬进柜台替我们炸鸡。

我们穿着店里的制服,红帽子,红色条纹衬衫,蓝裤子,只有鞋子是自己的。据我所知,那地方鸡肉不多,面粉铺天盖地,一天干下来,鞋子上的面粉可以带回家去做一顿晚饭。关于炸鸡店的细节,我和宝珠约好了,等我们老了,就写一本回忆录,取名《我的炸鸡生涯》。

在钟点工之中,我首次发现自己老了,干活的全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姑娘小伙,大部分是技校职校的,只有我和宝珠是二十四岁。这当然受到了一点歧视,主要是嫌我们干活慢,另外年纪大了也没什么共同语言。我对宝珠说,真见鬼,我十八岁的时候天天在街上找碴打架,要不就是赌博、看黄片,绝对不会想到去做钟点工(那个年月也没有这种工作)。时代不同了,以前老杨总是感叹,自己早生五年,赶上一九六八年的那一代就可以叱咤风云,既参加了革命运动,也叼住了各种肥差,现在我觉得自己要是晚生个五六年也不错。总而言之,我们是成了夹板里的一代人。

我和宝珠常常在一起上班,很快就把后厨到大堂的技能都学会了,甚至在柜台上收银,我没出过一次错。这让我恢复了一点自信,本以为自己真的数盲呢。副店长是一个胖子,对我挺好的,经常说自己学历不高,靠的就是硬拼,才混到月薪三千的级别。那时候月薪三千是个天文数字了。他说“硬拼”的时候,会举起拳头,好像有一个旧世界需要砸碎。

有一件事我一直想不通,每天打烊时剩下的鸡块,已经炸好并且放在恒温箱里的,必须扔到垃圾桶里。我觉得这样很浪费,其实应该请员工吃一顿。胖子店长说:“对顾客来说这是鸡块,对你来说,这是货,是损耗,是类似皮鞋和农药的东西,卖不掉的皮鞋你能吃了它吗?还是打算自己穿回去?”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美资企业果然有它的逻辑,顺便也纠正了我的世界观。

晚上打烊是特别累的事情,所有的锅碗瓢盆都得擦洗,这被纳入工作流程,稍有马虎的,就会惨遭辞退。天天都有人卷铺盖滚蛋,这淘汰率未免也太高了。后来胖子店长安慰我,被其他企业开除,可能是件丢人的事,被炸鸡店开除则不必自卑,因为,它真的很严格,不是正常的中国人能承受的,如果你在炸鸡店干满三年,那么将来去任何地方硬拼,都不会害怕。说完又举拳头。我心想,我才不会在你这儿干三年呢,宝珠什么时候走,我就跟着走。

我和宝珠分别有了艳遇。

喜欢宝珠的那个小伙子绰号叫猴子,他是我的母校——化工技校的学生,那所学校曾经是戴城最烂最可怕的地方,孕育流氓土匪,偶尔还有杀人犯。到猴子这一代,已经完全蜕变了,学生安静而无害,甚至愁眉苦脸,国营企业也不再去他们那儿招人,必须自谋生路,去外资企业找工作。外资企业不好糊弄,稍不满意就请你走人,所以猴子学习很认真,平时出来打工,贴补家用,锻炼自己的硬拼能力。这他妈哪像技校生,分明是未来的杰出青年啊。我们聊过几句,我说你有没有听说过上一代的化工技校霸主,譬如我路小路,我曾经拿着菜刀独自踏平烹饪职校,还曾经抢过高年级学生的马子,声名赫赫,不可一世。猴子翻着白眼说,从来没听说过,现在只有傻逼才干这种事。

猴子对宝珠很好,开口闭口都是喊姐姐,宝珠姐姐好,宝珠姐姐再见,宝珠姐姐我来帮你。宝珠很受用,还教育我说,要向猴子学习,嘴甜。我私下里听女同事们说,猴子喜欢这个胡子姐姐,因为胡子姐姐是本科生呢。店里的女孩也有几个本科在读的,长得还都很周正,我就问:“为什么猴子不喜欢其他本科女生呢?”她们说:“这还不清楚吗,他一个技校生,只配喜欢长胡子的本科女生。”这话宝珠要是知道了,能气疯掉。

至于我的艳遇,来自顾客中,而且是熟人。有一天歪歪来到店里,正好我在大堂里拖地板,歪歪惊骇地看着我,走过来把我帽子揭了,大声说:“路师傅,是你!”

“闭嘴。”我把她推回座位上。

歪歪说:“Fuck,路师傅,是什么让你决定来炸鸡店上班的?在你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你改变了自己。”

我说:“你才发生了什么呢,都会讲英语了,中国话也变得拗口起来。以前不这样的。”

歪歪很激动地站起来说:“我以后要经常来吃炸鸡。”

我又推她坐下:“你别来了。”

歪歪仰起头说:“你一个戴红帽子的竟然拒绝顾客?”

我说:“你不是顾客,你是歪歪。”

歪歪说:“可你是店员啊,哪个人赋予你权力让你赶我走的?”

我完全被她战胜了,做过几个月打字员的歪歪,已经脱胎换骨,变得像个律师一样严谨。我只好说:“好吧,既然你是顾客,那我不认识你,再见。”歪歪大笑:“路师傅,认真了认真了,别认真嘛。来,给我擦擦桌子,再帮我去拿两张餐巾纸。”

我没好气地伺候了她一通,心想,这倒也很奇妙的,为了这两块钱一小时的收入,我和歪歪之间的关系竟然颠倒过来,而且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上,一会儿她是上帝,一会儿她又是好友,在这个场合下我找不到坐标了。等她吃完了,走出店,我摘下帽子追上去,冲着她耳朵大喊一声:“别逗我!”

自此以后,歪歪常来。大多数时候我都躲在后厨,对着面粉池子给鸡块做按摩,再将它们装进电子油锅里,炸成金黄色出锅。宝珠看到歪歪,会故意走进来提醒我:“那个神经病女人又来啦。”我说歪歪不是神经病,她只是兴奋,有点控制不住自己。虽然我很烦歪歪,但我不想说她脑子有病,她是我整个工厂生涯唯一的活的纪念品了。

宝珠学着歪歪的口气说:“路师傅,我觉得你才是个活的纪念品。”


在戴城大学,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玩得春风得意。我和宝珠都挣了点钱,相对来说,日子好过了些。她不愿意带着我在学校里乱逛,又不能去女生宿舍,于是,有一天她让我跟着去了广播台。

那是一栋三层高的楼房,外墙长满了爬山虎,早春时节,叶子还没长出来,只有灰黑色的茎,很不好看。进去是一道深深的走廊,两侧办公室的门都关着,没有窗,四下里寂静无声。大门口停着不少自行车,宝珠说楼里还是有人的,只是他们不常出来。走廊阴暗,楼梯拐角处的小窗照进来一束光,时常会有一只花猫蹲在那里晒太阳。

这是一个需要蹑手蹑脚才能走进去的地方,甚至连猫都不能惊动。宝珠带我上楼梯,她说三楼倒是真的没人了,房间都空着,广播台就在这儿。她仍然压低了声音讲话,不然走廊里会有回声。

在任何年代,广播台都是个戒备森严的地方,它大致代表着宣传的职能,向所有人喊话的权力,哪怕只是播放几首流行歌曲,此种权力依然弥漫在屋子里,使之神秘庄严。屋子分成两间,外间靠窗的位置放着一张课桌,另一边靠墙处有一张床,值班时睡的;里间则是一堆器材,银色的麦克风孤零零地竖在桌子中央。

我站到窗口往外看,高大的水杉树挡在眼前,过滤了一层景物,戴城大学著名的钟楼就在不远处。我问宝珠,这儿能抽烟吗。宝珠说可以,不会有人进来。每个星期四的中午和晚上,这里只有她一个人。

我就在这间屋子里抽烟。那时我觉得生活单调、混乱,同时又在其中找到了规律,一部分时间去炸鸡店打工,一部分时间来陪宝珠,剩下的是回家睡觉。宝珠看起来很像是我的女朋友,有时候,我觉得有她在身边真是不错。

我曾经在广播台看着她做节目,傍晚的云在窗外渐渐浓重、沉落,一些去食堂打饭的学生走过窗下,音乐经过扩音器从很遥远的地方返回来。她对着麦克风说了些什么,我全都听不到,而那返回的声音同样微渺难循。

有一天她做完节目,对我说:“路小路,你不记得幼儿园时候的事情了吗?”

“不记得了,很重要吗?”

“忘记了就不重要了。”

“但你还是记得,对吧?”我说,“说给我听听吧。”

宝珠说,那也不是件很要紧的事,理当忘记掉。她坐在我对面,要了我一根烟,抽了两口。根据她的回忆,那应该是一九七九年的春天,某个中午她独自离开了幼儿园,来到学校的操场上,她肯定是溜出去的。学校里没什么人,她沿着一条小路往深处走,两旁是竹子,后来她知道那种竹子叫凤尾竹,她走了很久,一回头发现身后的路已经没有了,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她小时候很孤僻,爸爸在外地工作,妈妈在戴城,平时都是外婆接她上下学。女孩要是没有爸爸,就会变得怪怪的。

我一阵伤感,问:“后来你找到路了吗?”

她说,起初只是茫然,后来害怕了,一个人蹲在竹林里哭了会儿,觉得自己快要被坏人拐走了。这时从竹林里钻出来一个人,抱着一根笋,他的个头比笋高不了太多。

宝珠说:“那个人就是你。”

我完全不记得这件事了,我倒是挺爱吃笋的,和蹄一起熬成汤的那种。我说:“后来呢?”

后来,这小子走过去安慰了她一下,具体说了些什么她也忘了,反正很温柔啦。她当时对那根笋特别好奇,觉得他能去竹林里拔笋是件很英勇的事。她说想回幼儿园,但那小子抱着笋说,这会儿还不能走,得等他叔叔和他女朋友出来。

“什么?”我大喊起来。

宝珠说,过了一会儿,只见两个面红耳赤的青年从竹林里钻了出来,她记得男青年长得特别瘦,眼角耷拉着,牙齿全黄。我点点头,宝珠没记错,我叔叔就是那个倒霉样子,当时他是知青,刚从二十里地外最穷的乡下调回来,无业,而且有个已婚的女朋友……这件事在我家族里被嘲笑了十几年,至今他还没结婚。如此看来,抱笋的熊孩子确实就是我了。

宝珠说:“你叔特别流氓,我还记得他指着我,对你说:‘哈哈,小子,你也找了个女朋友?’”

我说:“那会儿我爸很忙,经常去开会,有时就让我叔叔接送我。但是我真不记得有这件事,他怎么能带着我去竹林里和人幽会呢?他妈的。”

“大概是让你望风吧。”

“看起来是这样。”

宝珠说,接下来这对浑蛋叔侄干了件特别无聊的事,他们背对着两位女性,拉开裤子一起撒尿,尿完了,叔叔对侄子说:抖一抖,快点抖一抖。旁边那阿姨都笑翻了。

“我操。”我摇头。伤感的氛围消失了,我无地自容,看来我的记忆自动删除这一段时光,是有其原因的。想不到在我六岁的时候就已经给淫荡男女把风了。我说:“你至今还鄙视我吧?”

宝珠说:“当然不会,你要知道,我当时和两个大人一个同学一起走回幼儿园,那种感觉是非常安全的。你还抱着笋给我讲熊猫的故事,我让你把那根笋送给我呢,可惜没有。”

“难道没给你吗?”

“你叔送给他的女人了。”

“我叔真是个浑蛋啊。”

宝珠走过来,温柔地看着我说:“路小路,你再给我讲个熊猫的故事吧。”

“从前有只熊猫,他把衣服脱了。你猜他是黑熊呢还是北极熊?”


周末晚上,宝珠带我去跳舞,跑到大学食堂,桌椅撤在一边,头上的电视机里播放着卡拉OK,一群人在很黑的地方跌跌撞撞抱着转圈。宝珠说自己是跳舞皇后,当日看到她站在积雪的木桩上,我信了她,但真到了这个乱哄哄的地方就知道,没有人关心宝珠,也没人请她跳舞,尤其当她身边有我的时候,男生都不会愿意来惹这种麻烦。其中有个大波浪头发的女生,在舞池里跳得非常醒目。我注意到了她,宝珠也发现我注意到了。

“她好看吗?”

“太黑了。”

宝珠满意地说:“我也觉得她有点黑。”

我说:“抱歉,我说光线太黑,我看不清。”

宝珠说:“所以你起劲地看她,是吗?”

宝珠找了个条凳坐下,闷闷不乐,跷着二郎腿。过了一会儿问我:“路师傅,不会跳舞了吧?”我说:“不想跳。”宝珠说:“压根不会跳嘛。”我不想告诉她,厂医姐姐曾经教过我跳舞,比较简单的慢四。宝珠越来越生气,说:“你走开点,老站我身边,没人请我跳舞了。”我听了这话很生气,就独自走出食堂。过了一会儿听到宝珠跟上来的声音。

“路师傅,别生气啦,我错了。”

“赶紧回去,有人请你跳舞。”

宝珠劝了我一阵子,又说我不仗义,大小伙子神经很健全,应该让姑娘撒撒脾气。我心想,妈的,我什么时候把你当姑娘了?这话不能说出口,会决裂。最后我说:“你不是舞厅女皇,你是舞厅女杀手。”宝珠听了,站在黑咕隆咚的地方哭了。

我又回去劝慰宝珠,劝了半天才平息了她的委屈。她说:“你是傻矬,唉,我怎么能爱上你这个傻矬?”我勃然大怒,拔腿就走。宝珠说:“我操,没完没了了是吧?”又追上来。最后我们发誓,这辈子就算真的翻脸,也不许说一句难听的话。我们都太容易赌气了。


我和宝珠商量着去从前那所幼儿园看看,它位于城郊,不知变成了什么样,竹林还在不在。不过去那地方很不方便,没有直达的公共汽车,骑自行车又嫌太远。说起自行车,不得不描述一下,宝珠的车子是一个学长送给她的,很小的女式车,全都锈了,前轮还有点偏,骑起来很像是一头驴子;我的车子是花三十块钱买的老货,年纪恐怕比我还大,因怕小偷染指,我还不太敢修它,前轮刹车没了,后轮钢丝断了三根。我们俩骑着车在街上,懂事的人都会让我们先走,不懂事的以为是杂技团的演员来了。

在炸鸡店打工,每个月发两张定额餐券,那是员工福利,给大家解馋的。我和宝珠拿到券,在店里点了些炸鸡,换掉了工作服坐下来,那种感觉当然很幸福,吃着自己炸出来的鸡。我想起杨迟讲过的著名黄色笑话:吃鸡吧。就对宝珠说:“吃吧,鸡。”宝珠说:“去你的,谁是鸡?”

鸡块拿在手里,我忽然丧失了所有的胃口,一阵恶心,以为自己染上肝炎了。宝珠说:“这不奇怪,天天闻着炸鸡味,脑子里充满了它,怎么可能还想吃它?”

“怪不得有人说,厨子不爱吃自己做的饭。”

“是这个道理。”

我把自己的鸡块都给了宝珠,宝珠也吃不下了,这非常可惜,鸡块凉了更难吃,连猪食都不如。早知如此,我还不如把餐券给杨迟,他可以把盘子都吃下去。我们坐了一会儿,看了看外面市集的风景,这时有一个要饭的孩子进了店,只听柜台上一阵吆喝:“欢迎光临!”小孩径直走到我和宝珠身边,伸出了脏兮兮的手。我把两个完整的鸡块连盒子端起来放到他手里,小孩走了。猴子在柜台里喊:“路小路,你他妈的把要饭的都引来啦。”我说:“去你妈的,我现在是顾客,你管得着吗?”这时门口涌进来一群高高矮矮的要饭孩子,全都奔向我和宝珠,我们抱起手里的可乐杯子夺路而逃。

为了这件事,我被胖子店长批评了,作为本店员工太没有觉悟,招惹要饭小孩。我不便于顶嘴,心里暗骂猴子不是好东西,屁大的事情,闹得店长都知道了。胖子店长说:“不是我没爱心,以前这里要饭的孩子都是在店门口候着的,现在来的这拨比较狠,不知道谁教出来的,闯进店里要钱要吃的。我们是高档快餐店,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然而炸鸡店有一条规矩,任何客人在店里,哪怕不点吃的,坐在那里睡觉,你也不能赶他走。衣衫褴褛,满身臭气,一概视为上帝。这是美资企业的道德底线。起初我还觉得挺滑稽的,在我小时候,那些中国面馆里有一种孩子叫作“喝面汤的”,他们蹲在顾客身后,很文静地渗着,等客人吃完了就冲上去喝那口残汤。遇到这种孩子,服务员通常都用筷子往头上打——是一把筷子哦,很疼的,我自己试过。美资企业不能这么干,也没筷子,胖子店长很发愁。

说起来,炸鸡店也有一些限制,比如不能在店里抽烟。那是九十年代中期,就是市政府开会都能抽烟,小小的炸鸡店居然立下这种规矩,不可思议。仗着美资欺负烟民嘛。有一次我遇到个特别狠的顾客,他在店里抽烟,经劝阻无效,他爬进柜台,在厨房里又抽了一根,众人无可奈何。换了社会饭店,早就被厨子大卸八块了,他还把烟头插进了冰激凌里面,这才扬长而去。照我说起来,这也是美资道德的矛盾所在,既不能打顾客,又不给他抽烟,你这是要用和平的方式攻克柏林吗?太难了。不过,聪明的胖子店长还是想出了办法——以后凡是有人爬柜台的,就打电话给街道联防队,请注意,不是110,而是联防队,每个月都有固定的餐券送到这群壮汉手里。有了他们的守护(不由令我们奸笑),反正规矩也有了,美资道德底线也守住了。

现在胖子店长烦恼的是,就算联防队也不会来殴打要饭小孩,这太低级了。怎么办?

那阵子还出了一档事,店里的鸡块经常少掉,总是在打烊前的几个小时里,总是鸡腿被偷。这至少说明两件事:一,有个内贼傻逼他晚上饿了;二,他还知道挑好的吃。胖子店长非常愤怒。我说:“谁要吃鸡块啊,天天做鸡,我都想吐了。”宝珠说:“你低估了某些人的胃口。”

胖子店长让我不要声张,暗中观察哪个浑蛋的嘴巴在嚅动。店里管得很紧,鸡块是带不出去的,也不能塞裤兜里,偷到手必须第一时间就吃掉。每一个员工能偷闲的工夫不会超过三十秒,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要把一个鸡腿塞嘴里,我认识的人中只有杨迟能做到,但他也不能做到囫囵吞下,总得含在嘴里嚼几下吧?

有一天夜里,我听见厨房里一阵喧闹,胖子店长大喊:“抓住偷鸡贼啦!”那时店里正好打烊,我们全都冲进去看热闹。只见胖子店长抱住了猴子的腰,旁边还有一个清洁工阿姨,用山东话指证:“就是他,我看见他吃了。”

猴子咽喉咕噜一声,使劲翻了个白眼,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什么东西咽了下去,缓了缓,说:“我没吃啊,捉贼捉赃,鸡块呢?”

山东阿姨比较老实,摇头对胖子店长说:“我看见他吃的,他躲在水池后边,一张嘴,鸡块全都塞进去了。”

猴子骂了一句难听的,人人都听出他舌头不利索,但也不能去掰他的嘴。山东阿姨叹了口气说:“你吃就吃了,干什么骂我?”这时宝珠从我身后挤过来,伸手掐住猴子的脖子,宝珠和这山东阿姨的交情很好。猴子试图反抗,我和胖子店长同时扑上去控制住了他,令其不能动弹。宝珠冷笑,手上继续用力气,对猴子说:“你嘴里那根鸡骨头,咽得下去吗?咽一个给我看看。”宝珠身高和猴子差不多,后者已经被我压下去半个头,她得以居高临下地掐他,目露凶光,仿佛要杀人。掐了半分钟,猴子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从嘴里缓缓地吐出了一根两寸长的鸡腿骨。宝珠一松手,猴子说:“妈呀!宝珠,你这个臭婊子。”我抡起不锈钢勺子照着他嘴上拍了过去。

按照美资企业的规矩,没得说,猴子当场开除,明天去财务那儿结工资。猴子捂着嘴说:“路小路,你等着。”我说按我十八岁时候的江湖规矩,你敢说这句话,当场就会被人打死,但是时代不同了,我们不能在美资企业里把区区一个偷鸡的蟊贼弄死,你走吧,我等你。

回家路上,我赞宝珠气概非凡。宝珠很得意,说:“你那一下才厉害呢,勺子都打瘪了。”

我们彼此赞美了对方的勇猛、下手狠、嫉恶如仇,仿佛在猴子这么个倒霉蛋身上找到了自信。宝珠乐过了头,又讲了一个幼儿园的故事,当年那个学霸抢路小路的饼干吃,也是这么掐住脖子,令其不能下咽,后来路小路就学会了掰饼干献给学霸。我听了这个,心情大为不爽,假如还能找到学霸兄弟,我能把勺把子都打断吧。


那年春天我意外地被炸鸡店开除了。我在店里干得好好的,都快成胖子店长的亲信了,拿到大专文凭我应该可以直升为初级管理员,穿蓝色制服,挣一千块月薪,而且不用亲手炸鸡,在旁边监督监督而已。这美好的未来让我自己给毁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店里又来了一群要饭孩子,众人无可奈何。恰好那天店长在,她是正的,比胖子店长高一级,一个三十多岁异常严格的女人,背后的绰号不堪入耳:炸鸡女皇。她目睹此景,痛斥了胖子店长,然后指着我说:“去,把小孩赶走。”

我说:“怎么赶?在店里玩老鹰捉小鸡吗?”

女店长从办公室拿了一个电蚊拍,递给我。这玩意儿是新发明,我见过但没用过。春天的店里没虫子,不知道她给我电蚊拍什么意思。女店长按了按开关,一个小红灯亮了,对我说:“拍他们的头。”

我抡着电蚊拍,朝一个小孩头上打了一下,他惨叫着逃出了炸鸡店。这倒蛮有意思的,我又拍了第二个小孩,这次下手轻了很多,他也惨叫,逃走。这么打了一圈,店里的要饭孩子跑得一干二净,隔着玻璃窗,我能看到他们在街上狂奔,心想这玩意儿打蚊子的,有这么厉害吗?朝自己脑袋上也打了一下,他妈的,我也惨叫起来。它根本就是一根电警棍嘛。

我走到女店长跟前,她威严地说:“以后就用这个办法。”我脑子已经短路了,被那一下子电成了神经病,抬手在她头上也拍了一家伙,下手有点重,或者说,我根本就是把电蚊拍按在了她头顶。她发出极其恐怖的惨叫,翻了个白眼倒了下去,别人扶起她的时候发现裤子都湿了。上天作证,电警棍插在脑袋上就是这个效果啦,植物神经会瘫痪,她娇弱,挨不起这一下子,比我和要饭小孩都差远了。我扔下电蚊拍,长叹一声,只听宝珠在柜台里赞美:“路师傅,有种!”

宝珠为那句赞美付出了代价,她也被开除了,好在我们都学会了无所谓,坐在闹市口的台阶上,我抱着脑袋喊疼。宝珠说:“真可怜,把自己电成这样。”

之前用勺子拍了猴子的嘴巴,固然可喜,但不值得骄傲,把炸鸡女皇电翻了是真的高兴。我心想,这段工作经历该怎么写进履历呢,外资企业钟点工把白领女主管电翻了,惨遭开除,这就不会有人雇我了吧?管他娘的,人都有失控的时候,她挨了电击不也尿失禁了吗,换了平常,她怎么可能尿在自己裤子上?我晃着脑袋说:“如此方才心满意足。”

“这哪儿学来的文言文?”

“武松血溅鸳鸯楼以后说的。”

宝珠在熙熙攘攘的街上给我做了个头部按摩,街对面是一家美发店,两个穿制服的姑娘侧对着橱窗给客人按头,宝珠现学现卖,按得我十分舒服。

“连累你也被开除了,真是不好意思。”我说。

宝珠说:“路师傅,我快要毕业了,对上班一点兴趣都没有,做钟点工纯粹是出于好玩,其实我也有点做厌了。我想找各种好玩的事情,不上班,这样可以吗?”

“你问我可不可以,这是问错了人,我不知道你可不可以。”

“可惜,我总有一天会去做女白领的,也许很快。你怎么办呢?”宝珠哀伤地说,“我把你扔在街上,你受得了吗?”

“受得了。”

“假如我从此不再理你呢?”

“那你就不仗义了,我本来浪迹天涯,好不容易才决定留下来。你怎么能不理我呢?”我叹气说,“不过我早就猜到会这样。”

宝珠停手,从身后把我脑袋抱在怀里。宝珠的胸不大,被她抱着,后脑勺完全感觉不到什么。我也看不见她的表情,不知道是欣慰呢还是哀恸。这时有个戴红臂章的人走过,对我们大喊:“你们两个人真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