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栓上校的婚姻 第十章
机关党委会议记录(之二)
参加人员:朱部长、刘副部长、林主任、张副主任……王处长(列席)、董副处长(列席)、任千里(记录员)。
……
朱部长:下面,再议议王金栓同志的离婚问题。这个问题已经正式议过两次,做出过不准离婚的决议。王金栓同志不同意追查这件事,更不愿意因此使李春燕身败名裂,同时他也不愿意再维持这个已经破裂的婚姻。我们今天就这个问题再研究一下。
刘副部长:这已经是个带普遍性的问题,第三者插足插到军人家庭了,这会给部队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这种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后患无穷。
张副主任:我们的干部在前线流血牺牲,自己妻子却和别人睡觉,影响恶劣。
王处长:王金栓在这个问题上,哪里还有一种军人的荣誉感?自己老婆和别人睡了,连个屁都不敢放!这还像个男人吗?我坚持自己的意见,这件事应该追查,不能迁就王金栓,我承认这是他个人的事,但组织上应该插手这样的事。
张副主任:军婚受法律保护,这些人真是色胆大如天,如不严惩,不是给其它蠢蠢欲动者壮胆吗?需要杀一儆百。
朱部长:当事人的意见,我们不能不尊重。王金栓在婚姻问题上已经栽过跟头了。
王处长:当年要是依了我,不准他离婚,也不会有今天。那么好的一个老婆,他说不要就不要了,如今出了这种事,现世现报。
林主任:有一件事说一件事,不要翻旧账。毛主席还结过四次婚呢。婚姻问题,归根到底是个人的问题。组织干预向来不会有太好的结果。我看还是尽快了结了这件事。
张副主任:真不明白资本主义这些污七八糟的事怎么就出现了。你到大街上走一遭,那么多奇形怪状的衣服、发式。危险,我看十分危险。
王处长:把李春燕叫来审一下,还能查不出是谁?其实谁都明白,就是那个小白脸。
林主任:这么拖下去,对王金栓有什么好处?把这种事搞得沸沸扬扬,也不光彩。王金栓这么做是对的。
刘副部长:解决这种问题,得依靠全社会,应该向上面呼吁一下,引起重视。
朱部长: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具体议议这件事。
刘副部长:不准离吧,难堪,准离吧,又窝火,两难取一,离吧,窝火总比难堪好。
王处长:简直是窝囊,是耻辱。
林主任:没那么严重吧。王金栓同志对待这个问题是冷静的、慎重的。
王处长:反正我不同意,不信你们看,王金栓今后还会栽跟头。有人做过调查,离婚是越离胆越大。
刘副部长:王金栓这么一个好同志,婚姻问题怎么会有这么多麻烦。
董副处长:王参谋比我年龄长,军龄长,原以为当他的领导,比较难处,实际上他处处尊重我,支持我,处里能有现在的成绩,功劳当首推王参谋。他早几年都想搞一个研究局部战争的机构,一直想去前线,这种工作热情在现在的年轻人身上很少见了。
张副主任:一代不如一代。就是同意了,也该以另外的方式安慰一下王金栓。
朱部长:董副处长,今年百分之一的提前调职,你要事先准备王金栓一个材料。
王处长:他不是已经立个二等功了嘛。
林主任:采用他三条意见,少伤亡上百人,这个功难道不应该吗?
朱部长:任秘书,你就起草个证明材料。
任千里:写不写上后院起火这个原因。
林主任:算了吧,女人做人难。
朱部长:还是写感情破裂吧。
王处长:真憋气。
附件3:
机关党委:
我与涅阳八里庙农民李春燕已在东城区较场街道办事处办理了结婚手续。按三总部文件规定,我可以带家属随军。请组织为我爱人办理随军手续。
申请人:王金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