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 第三节

每日傍晚的八百响催行鼓已经响了好一阵子。

长安城自隋朝建都起,便每日实行宵禁,且管治甚严。每日酉时开始,城南的明德门、城东的春明门和城西的金光门上就会响起鼓声,鼓声共八百响,历时约一个时辰。离家外出的人们,听到鼓声便要急忙赶回家中,如来不及回家,也要投靠亲友或投宿客馆,否则,鼓声一停,长安城一百零八坊的坊门就会统通关闭,这时仍留在街上的人便等于犯了夜行大罪,被金吾卫抓住,非徒即流。

常百兴将房中的地炉燃得极旺,灯挑得亮亮的,室内到处弥漫着一股融融的暖意,因为今天是腊月二十八,出门在外的行人门都在赶回家中过节,所以客馆里没有什么客人,院子里甚是冷清。

本来,常百兴做完了洛阳的那笔生意打算着歇上一段时间。这次年下里他来到西京长安,就是要过一过西京里的上元节。那时京中入夜金吾不禁,全城的百姓都纷纷走出家门涌向西市,那是何等的热闹!听说今年上元节里皇上还要大开宫门,放后宫佳丽出宫观灯,那时天街之上万头攒动,争看佳人的情景着实是令人向往。

常百兴万没想到,自己会没来由地搅上了这么一桩难事。

上午姚元之的来访搅乱了常百兴往日里的平静心情。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为难事,他从不惊慌失措,而是找上一个安全的地方,静静地休息,将事情的前前后后,一切利害得失想个透彻。什么时候他想清楚了,什么时候他才会行动。

这一次的差事与以往的任何时候都不相同,因为这不是他的本行,而且其中的关系非同小可。

常百兴与同行中的其他偷儿不同,他不是那种见财起意,随时都在相机窃取他人财物的小混混。他是这一行中的尖子,是大唐三百五十八州中极少数的几个专门受委托窃物的高手,他们的目标不一定是值钱的财物,有的时候会是一封书信,或是一件信物。常百兴自己就曾为扬州的大盐商偷过一次他女儿婆家的婚书,为的是避免他的女儿嫁给她那自幼定亲,而今却非常不成器的女婿。当然,他们的收费也是极高,所以,一年里做上三五次的生意不失手,便可在几年里挣下一份可观的家业。

常百兴的老爹曾经多次告诫过他,偷财不偷势,也就是说,偷了有钱人的东西,官衙中的差役只会借机向失主勒索草鞋钱和辛苦钱,并不会当真为他追查的;与此相反,如果你偷了一个有势力的人,哪怕只是偷了一头穷御使上朝骑的瘦驴,不论是州衙府县都会为之大事搜捕,因为他有势力。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常百兴非常的关心时事。多年来,常百兴自己建立了一个效率非常高的关系网,通过这个关系网,使得他对当前政局的了解超过了许多在朝为官的人。

如果偷错了人,危险就大了。这也是常百兴多年来从未失手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拿前一次偷窃太平公主的珍珠裙来讲,按说,太平公主是如今大唐朝势力最大的人,当今天子的皇位便是她拥立的,当朝太子不过是他的一个毕恭毕敬的侄儿,这样的人物如何偷得?但依常百兴的了解与分析,一、太平公主的宝物无数,她本人并不清楚自己有些什么珍宝;二、如果珍珠裙失窃了,太平公主的大管家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太平公主对他的信任,他绝不会去报官追查,相反,如果太平公主想到这件衣裙时,他却会千方百计地推托隐瞒,甚至,他可能采用最简便,也是权贵们最常用的办法——让当初进献此物的人再孝敬一件来。

每日里,催行鼓未停,那个操着一口油滑至极的京片子的茶役就已将常百兴的酒饭送了来,今日却晚了。常百兴起身拉开房门,想学着京里有身份的人那样拉长了声音,体面地喊上一声:“来呀!”

他的来字尚未出口,一只短棒迎面击在了他的头顶。他只觉眼前一黑,向后便倒去。

门外手持短棒的那人未等常百兴的身体落地,便敏捷地窜了进来,用脊背顶住了他的身体,几乎与此同时,从门外又窜入一人,他从卧席上扯过一床被子,手法熟练至极地将常百兴当头一裹,便一人扛头,一人搭脚,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客馆。

当常百兴醒来时,已是深夜。他首先发现的是自己被四马攒蹄倒吊在了屋梁上。他并没有为此惊慌,解脱这样的束缚是本行的基本功。

他先是将头上下左右地转了转,发现自己除了还有些头晕外,没受什么损伤。这得感谢老爹,当年老爹反复叮嘱:“枣木衬幞头,十命九不休。”常百兴头上的软脚幞头里不是如常人一般人那样衬上一片轻巧的镂空木片,只是为了系幞头时在额上形成一个美妙的弧线。他的幞头内衬的是一块实心枣木,虽说平日里累累赘赘,今日却救了他的性命。

一个身高八尺开外的大汉走了进来,伸手捏住常百兴的下巴向上托起看了看,见他双目紧闭,便解开了他的束缚。常百兴生来枯瘦矮小,是个钻墙打洞的好身材,如今缩在地上更是显得孱弱。那大汉未发一言,只伸出一只手抓住常百兴的腰带,将他提起,出门后七折八拐到了一个灯烛辉煌的大厅。

常百兴四肢软软地拖在地上,像是个死人。当大汉来到厅上将他一立,想要使他站立起来时,他却顺势歪倒在地上。这是本行应有的技巧,一是博人同情,不至于被群殴至死;二是示人以柔弱,可伺机脱逃。

不过,常百兴的耳目却未闲着,他一进大厅便发现这是个非同小可的人家,堂上价值百万钱的宝物就有十几件。大厅正中坐着的那位贵妇的织锦裙上织就千山万水,芥子大小的人物上百,而且个个眉目生动。这比那件珍珠裙又不知贵重凡几。

侍立在贵妇身边的是个低眉顺眼的男人,从腰上系着的绯鱼袋来看,必是个三品上下的大官。

“是他吗?怎么这个样子?”贵妇人的声音沉毅、果断。

只有久操权柄的人才会修养出这么沉静又威严的语调。常百兴用目向上望去,见那位贵妇人宽额广颐,目光冰冷,浓密的乌发挽了个大大的堕马髻。她的面上修饰得极好,望之不过四十许人,只是颈间松弛的皮肉显露出了老态。只可惜这位贵妇的身材太胖了,大大地超出了美人丰腴的标准,成了可耻的臃肿。

种种迹象表明,上面的贵妇非是别人,正是姚元之出一万缗钱要小兴刺杀的对象——天后武则天的小女儿,在朝中大权独揽且骄横不可一世的太平公主。只在半年以前,大唐朝中还有三位有权势的女人,一位就是堂上的太平公主,而另外两位是中宗的韦皇后和她的女儿安乐公主。今年六月,太平公主全力支持临淄王也就是现在的太子李隆基诛除了韦氏之后,长安城内有权势的女人也就只剩下太平公主一位了。

太平公主的实际年龄至少也应该有六十岁了。

如今,太子的亲信姚元之又找小兴刺杀当初的盟友,宫廷斗争太可怕了!常百兴当真感到了恐惧,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只错误地爬入两片巨大的石磨中间的小甲虫,这两大政敌的任何一个小小的举措都会将他碾为齑粉。

他心想:太平公主这次将他捉来,大约不会是因为喜欢看他灰绿的面皮,她如果不是发现了太子的企图,就是也来争做小兴的主顾。

他娘的,自己昏了头了要冒充小兴,如今有钱怕也没命享用了。不过,如果当初自己不硬充是小兴,那个看上去面目还算和善的姚元之一定会很高兴地伸出小指,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将他除掉。

好了,听天由命吧!

“窦大人,”太平公主对小心地侍立在她身边的宠臣窦怀贞道:“你能相信这小子会是天下第一杀手吗?”

见窦怀贞的面上一下子变得毫无血色,太平公主的嘴角绽出一丝笑意,安慰他道:“我知道你办事用心。不过,事缓则圆,操之过急会坏了咱们的大事情。”

“公主所言极是。”窦怀贞小心地回话,“不过,我听说小兴杀人的手段千奇百怪,并不是以力取胜。有人说他是这一行里的圣手,是个充满想象力的诗人式的杀手,当然这是传闻,我们不妨试一试他的手段,您看如何?”

太平公主微微颔首,向常百兴道:“别装了小子,起来让咱瞧瞧,看你是不是真有玩意儿。”

常百兴知道这一关是一定要过的,便从地上爬了起来,挥袖弹了弹衣襟上的尘土,恢复了往日的沉着。他这时已经明白了,一时半会儿的还死不了。

“阿牛,弄死他。”太平公主突然对提着常百兴进门的壮汉命令道。

这家伙的名子真没叫错,公主的话音未落,他那如巨灵神般的大手便奔向常百兴纤细枯瘦的脖子。

对付这样的莽汉,常百兴并未有一丝的慌乱,他只是向后略退了一步,免得这位阿牛蛮横的冲力将他撞倒,同时,他将双手在胸前虚合,让阿牛的巨掌正撞在自己相合的掌心中。只在相撞的一刹那,常百兴借阿牛的蛮力向后轻轻跃起。

阿牛一声怒吼,手指被常百兴夹在指缝中的刀片割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

“慢。”常百兴做了一个坚定的手式止住了怒火中烧的阿牛,大声道:“公主,你大慨听说过腹蛇膏吧。如果你不想这汉子死掉,请让他别乱动。”

常百兴又对捧着右手的阿牛叫道:“念佛吧。如果公主不发话,念到两百声佛号时你就死了。”

“公主……,”那个像半截铁塔一样的汉子原来是个胆小鬼,他一下子瘫软在地上,额上渗出豆大的汗珠,面上涕泗横流。

太平公主面沉似水,只是默默地盯住地上失声痛哭的汉子。

“小子,你认命吧。对不住了。”常百兴不失时机地给阿牛施加压力。

“小兴,你一向都这么干净利落吗?”

“回公主的话,这算不得什么。如果计划周密,还可以干得了无痕迹。”

“那,你就先把阿牛救过来吧。”太平公主冰冷的面容略略有了一些缓和。

常百兴缓步走到阿牛的面前,道:“张开嘴。”

他将一粒丸药弹入阿牛的喉中。那是常百兴秘制的一种丸药,主料是大黄和巴豆霜,平日里他用此药调开护院的武师和家丁,所以,过不了一顿饭的工夫,阿牛就会象是真的在解毒一样先是腹痛难忍,接着就是要跑上两天茅厕了。常百兴的刀上根本就没有毒,他也从不用毒。当然,闷香、迷药除外,那些东西算不得毒药。

窦怀贞走上前来,轻声道:“这次公主挑你发财是我的举荐,你要仔细了。如果没那能耐,就别带累我跟你一起遭殃。”

“恕在下不识抬举。小的近来有些心惊肉跳,搞不好,怕耽误了公主的大事。”常百兴知道自己难逃此劫,便以退为进,争取由公主亲自与他讲条件。

“你小子别忘了,你是在跟谁讲话。而且,你在洛阳杀了大总管的帐咱们还没算呢。”窦怀贞这时完全放下了贵官的架子,有意将自己当年洛阳市上的恶少派头拿出来与常百兴打交道。

太平公主插言进来,仍是面上淡淡的,语调平缓。“你既然知道我是谁,也一定知道我的办事手段。总管的事,不管你是私仇,还是生意,我都可以不再过问。不过,我既然找得到你,也就管得住你。再说,倘若你没有那本领,你这会儿怕是早在刑部大牢里歇着呢。”

“公主有何吩咐?”常百兴有意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小兴天下第一杀手的盛名使常百兴轻易地通过了最危险的一关,看来小兴已经使人们养成了一种对他极为有利的习惯,就是对他杀人的手段毫不怀疑,一旦确认对方是小兴后,所谈的只有目标和价钱了。

“这才像话。”太平公主点了点头,道:“我先问你点儿事情。如果你派一个知道你底细而你又不信任的人出去为你办事,你有什么防范措施没有?”

“只有死人才能让人放心。”常百兴回答得很坚决。小兴在这个时候的回答也一定如此。

太平公主的面上绽出了灿烂的笑容,道:“凡是能知情的人大都是有才能的人,你都把他们杀了,做得成什么大事?”

“在下所为都是些小事,用不着许多人,不似公主广收天下豪杰,这我早有所闻。”常百兴不失时机地将太平公主捧了一捧。

“你用不着奉承我,如今我还谈不到信任你,可事情又很急,非你不可,你看怎么办?”

“听凭公主吩咐。”太平公主的精明与冷静让常百兴感到害怕,然而,发昏当不了死,随它去吧。

窦怀贞从外面引来了一个面上刺满花纹的蛮婆。

蛮婆一言不发,向太平公主深施一礼,便打开了她托在手中的锦盒。常百兴用目向盒子里一张,发现装在盒内的是一只小拇指肚大小的蟹蛛。这是南蛮中最难得的一种蛊毒,它的最大优点是在百里之外便可由施蛊人任意操纵。

不过它也有它致命的弱点,常百兴知道自己多少还有一点点的机会。

“多少天?”常百兴问的是给他下多少天的蛊。

“三十天。如果在三十天内事情能够了结,我自然会让她把蛊招回来。如果这中间出了什么差错,会有什么结果你一定知道。”太平公主讲话的样子象是很为常百兴担心。

常百兴让窦怀贞为自己叫来一大碗京中特产的梨花烧酒。这是近两年才流行起来的一种蒸馏酒,与以往人们时常饮用的那种用粮食原汁酿造的酒比起来,这酒的酒性之烈超过了常人的想象。

他将酒碗放在了炭火盆的铜网罩上,等到酒烧得滚热时,便一口气饮了下去,然后,他迅速坐在地上,张开嘴,让那个蛮婆将蟹蛛放入自己的口中。常百兴知道,像蜘蛛、蟾蜍一类适于造蛊的小动物全都惧怕烈酒,但南疆的蛮子们只会造些淡而无味的米酒,所以他们不懂这个道理。

当蟹蛛爬上常百兴的舌根时,他腹上用力,一股热酒从他的喉中涌出,那只巨蛊立时便晕头转向了。然后,常百兴将舌头一卷,把那个丑物转了个身,在它醉死过去的一瞬,常百兴闭嘴把那东西咽了下去。

幸运的是,常百兴借蟹蛛转身和自己闭嘴下咽的一刹那,把已经被酒醉得半死的蟹蛛的两只前足咬得粉碎。他这也是大着胆子行事,他只听说蛊蛛是靠两只前足感应主人的命令的,是否是这么一回事,他心里根本就没有底。

当常百兴再次张开嘴时,蛮婆的面上露出了赞赏的表情,用生硬的汉话说:“好,好。”

因为,放蛊最难的一关就是如何将蛊虫活着放入被害人的腹中。被害人如果一时害怕将蛊虫咬死,蛊毒立时发作,便失去了放蛊的意义,所以蛮婆赞赏常百兴懂行,识窍,至于人们传说的飞蛊什么的,全是神乎其事。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要刺杀的目标自然是太子李隆基,价钱嘛,常百兴老实不客气地狮子大开口,要了太平公主价值两万缗的黄金,而且是酬金先付。

太平公主爽快地答应了常百兴的全部要求。她对常百兴的要求是:一,何时动手要听从她的命令,动手早一个时辰或晚一个时辰都不行;二,仔细做好准备,绝不能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