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终身大事

僻静的芝兰圃忽然热闹起来。教务长、理学院院长、医学院副院长、化学系主任、副系主任、系秘书、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各色人等川流不息,摩肩接踵,前来“看望”苏冠兰。有人单独来,有人结伙而来;有的人只坐十几分钟,有的人则坐几十分钟。都是劝他结婚的,跟叶玉菡结婚。有人历数叶玉菡这姑娘的种种好处,有人缕述苏凤麒博士为父之艰难,有人保证他俩婚后可以立刻住上最好的房子,有人说给办手续让他俩尽早双双赴英国或美国留学……

“劝婚”从上午到下午,从下午到深夜;翌日早展,“说客”们就又来了。这些人有头有脸,都跟苏冠兰认识,且都是“好意”,这使他无法拒绝谈话。他们有的严肃认真,引经据典;有的则深入浅出,谈笑风生。几十个小时之后,苏冠兰头昏眼花,几乎挺不住了!与此同时,卜罗米把朱尔同叫去谈了一次话,要他“关照”苏冠兰,主要是不能“出事”。牧师说:“只要你把这件事办好了,日后,奖学金呀,毕业呀,谋职呀,出国呀,都好说!哦,你不是一直想去法国吗?”

最后一名“说客”离去后,已经太阳西斜。朱尔同打了饭菜和开水,回到寝室。苏冠兰瘫在床上,两只胳膊垫在后脑勺下,脸色阴沉,望着天花板……

笃笃!有人敲门。

苏冠兰皱起眉头,沉默不语。

朱尔同问:“谁,进来!”

出乎意外,推门而入的不是哪位教授或主任,却是芝兰圃的门房老头。

“哦,是你,老申头。”苏冠兰坐起来。

“是这样的,有你一封信。”老申头六十多岁,在齐大干了二十多年的小工和门房;现在,他浑身冒着浓烈的油汗、白酒和烟草气味,抬起脏兮兮的衣袖,抹抹满嘴乱糟糟的灰白胡楂子,一面在衣襟内外又摸又掏,一面结结巴巴,嘟嘟嚷嚷,“张,张瘸子叫我去,去喝,喝点。他,他说,他说邮差刚送,送来,一大堆信,刚开学嘛,邮件总是特别多,多,多的,是不是?历来都是,都是这样,那,那一年,我在文学院大宿舍和信义斋当门房,也,也是刚开学,有,有一天,你,你猜收到多少封信?嘿,可他妈的害苦了我,我,我到每栋楼,每间房去送,一封又一封地送,送,足足跑,跑了几,几,几个钟头呢……”

“别啰嗦了,老申头!”朱尔同蹦起来,“什么信,快拿出来。”

“别这样!”苏冠兰喝止朱尔同,对老申头面露微笑,“是我的信吗,老申头?多谢你啦。怎么取来的呀?”

“是,是这,这样的,张,张瘸子说有你一封信,寄到大,大宿舍了。他,他说,卜罗米先生嘱,嘱咐过,有,有几个学生的信,收到了先拿到小,小教堂给卜罗米先生,或,或凯思修士。其,其中也有你,我,我一听,啊呀,全是同鲁宁相好的几,几个学生,恐,恐怕还是为了鲁,鲁宁的事。张瘸子说,待,待一会儿,要,要把几封信送,送到小教堂去。我,我寻思你,苏先生,平日待人义道,便乘张瘸子上,上茅房的工夫,把你,你的这封信,偷,偷了出来。

老申头结结巴巴地嘟囔着,里里外外又摸又掏,费了好大的劲,终于从什么地方找出一封皱皱巴巴、粘满烟末的信,颤颤巍巍递给苏冠兰,并且继续叽里咕噜:“其,其实,鲁,鲁宁也是个义气小伙子,是,是好人,好人哪,无奈这种世道,做,做个好人也真不容易……记,记得那回,我小孙女病了,病得要死,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家里没有一文钱,急得全家哭,哭作一团!鲁,鲁宁知道了这事,二,二话没说,就,就掏出几块大洋——是白花花的袁大头哪,嘿!后,后来,小孙女的病治好了,还剩,剩百十个铜板……”

老申头说着,抬起油腻腻的袖管使劲擦眼窝。现在,苏冠兰又摸出十来枚铜板塞在老申头手中,笑着拍拍他的脊背。朱尔同叫道:“好啦好啦,去醒醒酒吧,糟老头子!”

“谢谢你,老申头。”苏冠兰连声道,“鲁宁确实是个好人。你火眼金睛,最会看人!”

“酒,酒醉,心里明嘛,嘿嘿!”老申头高兴得直咂嘴,“我呀,我火眼,火眼金睛,看,看人不会错的。就说你苏,苏,苏先生吧,不也是个最,最好的人吗,我逢人就,就说……”

老申头终于啰嗦够了,摇摇晃晃地离去。苏冠兰得以认真审视那封信。他将粘满的烟末抖掉,把揉皱的信封抹平,定睛细看,粉红色纸面上用紫色墨水书写着娟秀、流畅的字体……

一股热流迅即涌上来!

“谁的信?”朱尔同凑上来。

“琼姐……”苏冠兰喃喃道。

“琼姐是谁?”朱尔同喊出声来,“好漂亮的字!什么牌子的墨水?紫色,华贵至尊之色,还透着一股芳香呢。金陵大学——嗬,女大学生呀?字这么漂亮,人一定也非常溧亮。对了,是你的心上人吧?难怪那么多人劝你跟叶玉菡结婚,你就是不肯!”苏冠兰打开房门,往外扫了一眼,回身闩了门,坐在书桌前,顺口说:“别声张!”

“是的,不能声张!”朱尔同吐吐舌头,“能不能让我也瞅瞅?我这辈子还没见过情书呢!这是琼姐寄给你的第一百封还是第一百四十五封情书?咳,你真幸运。”

“嗓门放小一点,”苏冠兰嘘道,“别多嘴多舌。”

“是,是!我一定记住:面对别人的恋情,局外人不得多嘴多舌。”

苏冠兰白了他一眼,再次将粉红色的信封抹平整,然后取来一把剪刀,小心翼翼地裁开,抽出折叠得异常精巧的信纸……

“哟,‘拥抱式’!”朱尔同叫道。

“什么,‘拥抱式’”

“这种折叠信纸的方式叫‘拥抱式’,恋人专用。”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朱尔同得意起来,“我在青岛读中学时,同学中就有人干这个了。”他比画道,“这样折叠,信纸很难打开,稍不小心就会弄破。对了,此外还有‘热吻式’,‘接吻式’,‘贴颊式’,等等,复杂程度依爱情热度递减。”

“还有……‘热吻式’?”

“对,也叫‘深吻式’——可以使人联想到法国式深吻。”

苏冠兰失笑:“最简单的是什么‘式’?”

“‘点头式’,是最低的层次。”朱尔同手舞足蹈,“琼姐这可不是‘点头式’和‘握手式’。我跟你说了,是‘拥抱式’!你倒是快打开看呀,快。”

苏冠兰脸发热,心直跳。他小心翼翼,像在实验室里操作精密天平一样,屏住呼吸,手指的动作精确而轻微;几分钟后,厚厚一叠信纸终于完全展开……

一帧约半个巴掌大小的照片首先显露出来。

“唉呀,貌若仙子!”朱尔同先睹为快。接着,两个脑袋凑在一起,端详了好一阵。

是的,确是琼姐,也确实“貌若仙子”!顿时,几十个小时以来堆积在苏冠兰心头的痛苦烦恼烟消云散。他捧起照片看了好几分钟,才恋恋不舍地放回信封,摊开琼姐来信的第一页——

亲爱的弟弟:

我想,当你看到我的第一封来信时,一定正如我的此刻一样,处于新学期开端紧张而愉快的生活中。我强烈感受到:与你相识,是我的幸福;与你相处,是我的幸福;提笔给你写信,也是我的幸福!今天和今后,我都希望你不会觉得我的信写得太长——永远不要产生这种感觉!我刚动笔,就预料到这封信将写得很长,今后的信也将写得很长——是啊,我期盼着在幸福的阳光中沐浴的时间越长越好!

那天下午,在南京火车站与你依依惜别之后,我出了站,一辆黄包车把我送到金陵大学——跟齐大一样,这里也是一所美国教会大学。现有文、理、农三所学院,二十多个系。

刚办好入学手续,找到宿舍,铺好床,就有人来看望我了。你猜是谁?你肯定猜不到的:竟是凌云竹先生和夫人!

原来,凌先生就是金陵大学的新任校长。而且是第一位中国人校长,还兼着理学院院长。他与我们同乘一列火车,就是来南京赴任的。

凌校长和夫人住在学校中一栋带花园的小楼内。他们把我请去,一起吃宵夜,听留声机,还观看了我的舞蹈,听我弹了钢琴;他们说我今后随时可以去他们家,说他们的家就是我的家——我听着,感到溫暖。他们还没有孩子,待我有如亲侄女。

我要求改行,学理科或农科。凌校长笑起来,说我在火车上受了你的“煽动”。看得出他很喜欢你。他说那天本来可以带着我一起出站赴金大的,但宋夫人说他“傻”,说了他们自己的当年,说应该留些时间空间给咱俩,让我俩说“悄悄话”……

转系问题,凌校长警告我别见异思迁,先到艺术系读着。他说我漂亮、苗条,音乐感和节奏感强,天生是个舞蹈家料子,缪斯的女弟子。他说必须对我进行一番考察,再决定我是否改行,以及如果改行,以理科还是农科为宜……

“哟,你和琼姐已经‘夫唱妇随’了!”朱尔同笑起来,“你学化学,她也马上要改学理科农科。”

“别嚷嚷,朱尔同!”苏冠兰不高兴了。

“遵命!‘亲爱的弟弟’,咱们接着往下看。”

文学院有一位美国女教授,三十多岁,不仅年轻时风姿绰约,漂亮迷人,现在仍然如此;她是个作家,英语和国语说得同样流利,英文和汉字写得同样流畅。她主要是写小说,写中国和中国人。她年轻时曾经爱上过一个中国小伙子,但终于跟一位美国农学家贝克结了婚,因此,大家都叫她贝克夫人——她是美国西弗吉尼亚人,出生几个月后便随当传教士的父母来到中国,在镇江度过童年和少女时代。去美国读完大学后又回中国,仍在镇江当教师,就是在镇江爱上那个中国小伙子的。前些年,贝克夫人从镇江到南京,在金陵大学和其他两所大学一面教书,一面翻译《水浒》。她精通中英两种文字,因此译文好极了。我很喜欢她,看来她也很喜欢我。我甚至想,如果不是因为服从你——我亲爱的弟弟的意愿,哪怕为了贝克夫人,我也会非常乐意在文学院待下去的,并且不一定再习舞蹈,而会从事文学……

琼姐还写到金陵大学的校园景色,介绍了各院系的情况,谈到几位名教授,还有大学生活的新鲜,玄武湖畔的夜景,紫金山麓的晨曦……

“琼姐不仅容貌漂亮,还写得一手好字。”朱尔同捧着信纸翻来覆去,啧啧惊叹,“她多才多艺,应该留在艺术系——你瞧,她写的是信吗?简直是诗,散文诗!可是,她竟想远离缪斯,拜到阿基米德门下。”

“朱尔同,你安静一点行不行?”苏冠兰又瞪了一眼,“你怎么像只老鸹似的,呱呱呱个不停!”

“好,好,遵命,遵命!我保证安静下来,闭口不言,活像一具古埃及的木乃伊。”朱尔同说着,甚至用一只手捂住嘴巴,可立刻又嚷嚷起来,“哎呀,下面写的是哪国文字?”

原来,从第八页的最后一段开始,是用流畅的德文写成的。

冠兰,我亲爱的弟弟!我回忆起你在火车上看德文书的情景,因此得知你是通晓德文的。我在德国住过很长时间,德文是我最熟悉的外国文之一,那么,现在我就改用德文书写。在印欧——日耳曼语系中,德文是最优美的,它音节铿锵,抑扬流畅,像山谷中的溪水,有时汩汩流淌,有时潺潺激溅。用我俩都通晓的文字进行书写,会使我觉得你我更亲近,觉得你就在我的身边!

读着读着,苏冠兰有点难为情了。因为他对徳文并不“通晓”。他想将来当上博士。得博士学位必须出国留学,必须熟练掌握两门外语,其中还不包括英语。于是,他决定学德语和法语;他读德文和法文书,便都是“学”。他自知读得结结巴巴;不过,还好,此刻能读懂琼姐的信……

在南京火车站,临别之际,你对我说过:从今之后你在南京又有了一个亲人!

你的话至今萦绕在我耳畔。黄浦江上的暴风雨,列车上的奇遇,把我俩的命运维系在一起,将我俩的感情融为一体。我喜欢你,我爱你!从前读过一篇美国小说,篇名好像叫做《并非特写》;作者借一位记者兼特写作家的口说了一段话,大意谓人生的初恋,初欢,人生第一次爱情,由于年轻,富于幻想,阅历又浅,所以往往不切实际,成功的绝少。但是,我深信,我俩的爱情一定会成功!

笃笃!寝室的房门响了几声,还被使劲推了推,门扇格吱格吱作响。

“谁?”朱尔同大声问。

“我,卜罗米。”

“我就猜准了是他!”朱尔同朝苏冠兰连连递眼色。

苏冠兰手忙脚乱,赶紧藏匿信封信纸,生平第一次觉察到纸张也能发出这么刺耳的声响。弄完之后,他走上去拉开门闩,他尽力装出平静的模样,点点头:“哦,牧师。”

卜罗米一步跨进房间,用眼光四下溜了一圈:“冠兰,听说,你有一封信,投到理学院大宿舍去了,是吗?”

“是的。”苏冠兰的心脏怦怦乱跳,“中学时代的一位老同学从南京寄来的。他在东吴大学。”

卜罗米盯着小伙子:“上海,还是苏州?”

“什么上海、苏州?”

“我问,是上海那个东吴大学,还是苏州那个?”

“哦哦,苏,苏州那个。”

“那,为什么从南京寄信呢?”

东吴大学也是教会大学。其前身是美国传教士于十九世纪末在上海和苏州办的两所书院。纪元一九〇一年苏州部分始称“东吴大学”,一九一一年上海部分并入。其文学院和理学院设苏州,法学院设上海,反正从来就不在南京……

“他开学途经南京,从那里给我写了一封信,”苏冠兰口吃起来,“是的,他的伯父在南京。”

“牧师,您就说有什么亊吧!”朱尔同打岔道,“我想,又是叫苏冠兰去杏花村。”

“不是‘叫’,而是‘请’。”卜罗米想了想,似乎不想纠缠了,“冠兰,请你晚餐后去杏花村一趟。”

“什么事?”苏冠兰蹙紧了眉头。

“还能是什么事呢?”卜罗米微笑,“终身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