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南滨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肖国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在北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作为有着二十多年辩护经验的资深律师,肖国雄的出庭受审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早晨八时过后,离开庭还有一个小时左右,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批媒体记者便陆续来到北区法院门口,准备对庭审作相关的报道。

法院的北门广场上,停着一辆车身上打着省法院字样缩写的白色依维柯,那是省法院的录影车,鉴于此案的特殊性,省法院派专人录影留存资料。

在法院门口的电子大屏上,显示肖国雄一案将在该院的三号审判庭进行。

通往三号审判庭的路上部署了两道安检,入场者均须手执北区区法院发放的旁听证和个人证件接受严格检查,而被挡于警戒线以外的人群亦有专人巡视。

旁听证早在开庭前一天下午发放完毕,只有四十多名记者拿到了旁听证。而开庭当日赶到的记者以及前来旁听的外地律师、民众,因没旁听证而难以进入法庭。

三号审判庭两百余个席位,如阶梯礼堂成三个方阵排列,此时已座无虚席。三十多家媒体和法律界人士及相关人员,包括南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入庭审现场旁听。

九时,押解肖国雄的白色面包车,被一前一后的两辆警用越野车引入法院。当时天色虽已亮但薄雾低沉,通过浓密绿化带的警车均开灯慢行。

看着雾霭,肖国雄心情并不阴霾,他自我感觉是个斗士,是在为自己的荣誉而战,自己“死”,也要“死”得光辉。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也许触及了犯罪的边缘,但是他认为这个犯罪也是现行法律造成的,错不在于自己。

输掉官司可以,但不能把自己多年塑造的形象毁掉。肖国雄心里在想。

他依然保持着往日的矜持、傲慢和戾气,掩饰他内心真实的一切,此时他自己都觉得这样的保持有些太过刻意。

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要靠自己而不再企望任何人,最后一搏。他这最后一搏,会引起律师界的轩然大波,这个他是清楚的。

警车进法院大门后,直接开到了第三审判庭门口。随后,警车缓缓倒进了第三审判庭的一道侧门,没过多久,卷帘门就被拉下。

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的肖国雄一进审判庭的侧门,便向左侧转过头来,在旁听席上寻找什么。他看到了徐琳和龄子,还有自己的几个同事,这个时候他突然很想见到自己的儿子肖晓,转念一想,肖晓没来也好,他不想让肖晓看到这一切。他笑着向他们招手,但随即被警察制止。

他还看到了两个人,刘征和许一凡夫妇。

刘征因在服刑期间表现好,获得减刑。减刑出来不久,就得知肖国雄因伪证罪而被逮捕,她想看到这个讼棍受到法律的审判,给郑明打了电话,夫妇俩千里迢迢赶到了南滨。

徐琳看到肖国雄,心情极端复杂,站在被告席上的肖国雄比以前似乎消瘦了许多,略显憔悴,他肯定承受了很大压力,也苦思冥想迎接今天的到来。

法警将肖国雄手上的械具打开,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在审判庭内响起。

略微活动了一下双手的肖国雄,用有些红肿的眼睛环顾着审判庭,对于这样的审判庭,肖国雄再熟悉不过了,如今站到了被告席上,他的身份由律师变成了嫌疑犯,肖国雄显得有些不自在,但他的神态依然镇定。

九点三十分整,公诉人和辩护人相继入席,分列两旁。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随后,全体人员起立,审判长及审判员进入审判席。

应肖国雄的请求,他没有穿看守所的囚服,他放松地交错着双脚,那件有些写意风格的套头衫,让他看起来不像是被审判的嫌疑犯,倒像是以生活装示人的娱乐明星。

法槌敲响。审判程序正式启动。

审判长核对了被告人身份,问肖国雄:“你因何事被刑事拘留?”

“南滨市公安局在抓捕我的时候没有告诉我是什么罪,就给我出示了一张拘留证旋即又是逮捕证。”

“你是什么时候被逮捕的?”审判长接着问他。

自己是阶下囚了?他心底抗拒这个事实,抵触地说:“记不清了。”

审判长继续问肖国雄:“是否收到起诉书等有关法律文书?”

盯着审判长,肖国雄开始固执起来,答非所问:“他们都没有搞清楚我犯了什么罪……”他想滔滔不绝说下去,被审判长打断:“你直接回答收到还是没有收到起诉书。”

肖国雄没有回答,情绪激烈地提出将其案件移交南滨之外的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的申请:“我的案是杨建军案的衍生案,是从那个案子当中派生出来的。杨案与我自己的案子均由北区警方同一专案组办理,存在利害关系,”肖国雄向法庭提出,“为了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就应当将我的案件移交到南滨以外的法院审理。”

他的话立即引来旁听席上一阵热烈的议论,多为肖国雄的表现喝彩。

肖国雄提高嗓门说:“希望南滨方面把案件交出去,让我的案件异地审判,以期取得公正的审理。”

对于肖国雄提出的申请,审判长似乎早已料到,马上给予答复:“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肖国雄的行为地发生在南滨市北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院依法享有管辖权,无需移交外地审理。被告人肖国雄提出的申请于法无据,予以驳回。”

法庭接着宣读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名单。“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辩护权……”审判长告知肖国雄被告人的权利义务,随后问道,“被告肖国雄对上述权利的具体内容都清楚没有?”

“清楚了。”肖国雄发条般地机械回答道。

审判长继续发问:“被告肖国雄是否申请回避?”

毫不犹豫的肖国雄说:“申请。”

“申请何人回避?”审判长随即追问。

“申请北区法院所有人员集体回避。”语惊四座的肖国雄话音刚落,旁听席马上就传来一片嘘声。

审判长审视着肖国雄,看着这个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的著名律师,问道:“申请回避的理由?”

一丝讥笑出现在肖国雄的嘴边,“我认为,我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这项妨害司法罪潜在的受害者都是当地法院,因此当地法院与我有明显的利害关系,而‘运动员不能同时做裁判员’。”

肖国雄卖弄起自己的学识来了,称这个没有法律规定,是学术界在探讨的一个问题。

审判长答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均没有整体回避的法律依据。被告肖国雄的申请于法无据,予以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肖国雄自有他的惯用计策,说:“那我申请审判长个人回避。”申请被驳回后,肖国雄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开始提出对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个人的回避要求,“我会书面提出对你们的回避申请,我逐一申请,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审判长以肖国雄的申请不符合《刑诉法》相关的规定为由再次当场予以驳回。

挺了挺腰板,伸长脖子的肖国雄大喊:“你不懂法,我抗议!”

他的喊叫迅速被制止。

龄子附在徐琳耳边说:“你们家老肖啊,鸭子死了还嘴硬。”

徐琳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法庭上发生的每个细节,对龄子的话没有作出什么反应,她表面平静心底在激烈翻腾:怎么看肖国雄都像一个熟悉的陌生人,熟悉的是他的能言善辩,陌生的是作为律师的这个样子,一个从来不知道反省自己的律师。

刘征也很平静甚至漠然,这种平静是她对现实的失望带来的,她觉得肖国雄最后还是会被无罪释放的,她已经领教过肖国雄和他背后强大的权势了。尽管她盼望看到肖国雄伏法,但看到肖国雄如此的戾气,失望最终打败了她的希望。她开始隐隐担心:肖国雄如果无罪,郑明会是什么结果呢?

随即,法庭进入调查阶段。庭审分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其中法庭调查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并质证等。

坐在公诉人位置上的是区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其中主诉人王小宁站起来,首先开始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被告肖国雄在南滨市北区看守所会见杨建军时,诱导、唆使杨建军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并向杨建军宣读同案人秦怀玉等人的供述,指使杨建军推脱罪责。为使杨建军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肖国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即编造杨建军被林某某等人敲诈的事实,并要求樊小穗为此出庭作证;指使牛昆贿买警察,为杨建军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被告人肖国雄的行为干扰了杨建军等二十五人涉黑案件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肖国雄在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中,为帮助杨建军开脱罪责,编造杨建军被刑讯逼供的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引诱证人作伪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用了几分钟宣读完毕。

“全是无中生有。”肖国雄激动地大喊。

徐琳暗自叹气,他是真固执和说谎惯了。她多少还是了解肖国雄办案的手段的,在家里他接到案件的电话,就指使对方这样做、那样做,她问过肖国雄:“这不是作伪证吗?”肖国雄得意地说:“不这样做,不能达到目的。”

激动地站起来,“我对所有事实都有异议。”肖国雄高声地提出。

审判长提示肖国雄可以坐下,“被告肖国雄,你可以对有异议的地方做归纳陈述。”

坐下后的肖国雄马上提出:“在归纳陈述之前,我向法庭正式提交三个申请。”

审判长没有直接回应肖国雄的“申请”,而是再次要求肖国雄对异议部分归纳陈述。

迅速地接过话头的肖国雄说:“所有的事实都有异议。这些异议必须建立在我的三个申请之上,三个申请就能回答这些异议到底是什么。”肖国雄坚持要求提交申请,并称法庭如果不接受申请,他和他的辩护人将保持沉默,“你们直接把我判了就算了。”

审判长当时未允许。在没有得到法庭的许可后,肖国雄依然坚持要提交申请,“如果不答应我这个基本的诉讼权利,那么我在下面的庭审当中就一个字都不说了,我也要求我的辩护人不要说话,完全由公诉方说吧。希望法庭尊重我的意见。”

这时,另一位审判员提醒肖国雄,庭审是由审判长主持的,希望肖国雄听从法庭指挥。审判员说:“被告的要求可以在合适的时候提交,法庭会认真审查。”

“权利义务书上明明写着的权利,你们为什么要剥夺呢?”脸上傲慢不逊、语气强硬的肖国雄反问,“如果你们没有剥夺我这项权利,那么在审理过程中我有权提出各种申请,是否采纳,希望合议庭合议一下。”

旁听席已有观点不一的议论。批评者认为肖国雄故意刁难、藐视法庭,而支持者表示这是他应有的权利,是程序正义的必然。

这些,徐琳、龄子、刘征还有许一凡都听到了,都静静坐着,听着,看着。

按捺不住的龄子又轻声对徐琳说:“好像在看电影的法庭戏一样。”

“龄子,”徐琳开口道,“可以不要说话吗?”

龄子点头,“嗯。”

庭上庭下,都在注视着审判长。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现在宣布休庭十分钟。”

此时,庭审开始还不到半小时。

“我不想再看到他了。”刘征对许一凡说,“太让人绝望了,他是什么人?一个律师,咱们的法律被他玩儿得滴溜溜地转,看吧,结果他是无罪的。咱们走吧。”

许一凡握住刘征的手,“既然来了,就当长见识吧。”

刘征气愤地说:“他是一个法律流氓。这个世道,流氓太多了。”

“你忘了郑明对我们说的,肖国雄这次是人证、物证俱在,他逃脱不了的。”

“可你看见了他那德行,完全否认。”刘征听到许一凡的话,稍许安稳了一些,但仍感到非常泄气。

肖国雄还是那么自信,甚至有些闲适。只要自己不承认,法庭就拿自己没辙。

他没觉得自己是个被告,他觉得自己是在为一个叫肖国雄的人辩护,为这个叫肖国雄的人辩护他没有作伪证。

徐琳对龄子说:“我今天不该来,就在家等审判结果还好一些。”

“律师作伪证是正常的,不作伪证就不正常了。”龄子沉着脸说,“不然,这律师怎么做?”

心底还是担忧肖国雄的徐琳问龄子:“他会被判多久的刑期?”

“你也觉得他有罪?”

徐琳默默点头。

龄子说:“我想啊,法庭会比较客观的,毕竟肖国雄是律师,法庭会有考虑的。”

十分钟后,重新开庭。审判长依法准许了肖国雄当庭宣读三个申请。

肖国雄从裤兜里拿出材料,有条不紊地用冷漠超然的专业语调,分别就杨建军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申请杨建业、牛昆等五位证人出庭接受质证;调取他在会见杨建军时的录像录音证据等三个申请,还作了理由的阐述。

宣读完申请,肖国雄静静盯着审判长,法警将申请当庭呈送审判长。

审判长答复说:“被告肖国雄提出的三个申请,其辩护律师之前也向法院进行了申请,法院接到申请后,委托南滨市法医检验所对杨建军是否因外力因素造成其人身伤害及成因进行鉴定,并于南滨市法医检验所对杨建军做出鉴定后当日,法院向肖国雄的辩护律师送达了鉴定书;辩护人申请的五位证人法院均已通知,但他们均表示不愿意出庭作证但已有书面证言。”

肖国雄立即反驳:“法院有权让其出庭。何况杨建业和牛昆等都在警方的控制下。”

“证人不愿出庭,无法勉强。”审判长说。

对于肖国雄多次提出的会见中是否有录音录像问题,审判长答复肖国雄:“法院到南滨市北区看守所依法调取,南滨市北区看守所答复称仅有实时监看装置,但该装置没有录音、录像功能,无法提供肖国雄会见杨建军时的监控录像。法院将这一情况告知肖国雄的辩护人,并出示了南滨市北区看守所出具的情况说明。”

肖国雄提高嗓门:“当初把我抓起来的时候不是说有录像为证吗?我倒要问,到底是谁在作伪证?”

审判长当庭驳回了肖国雄的三项申请。

“法院给我的《被告人权利告知书》上明明写了我有这些权利,审判长却都给我驳回了。也行啊!要不干脆剥夺我的被告人权利吧。”肖国雄又开始变得亢奋起来,“你们随便判了算了。”

“被告肖国雄请注意,今天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你涉嫌伪造证据和妨碍作证罪,请你遵守法庭程序。”主诉人实在无法忍受肖国雄的跋扈,提醒肖国雄。

话音刚落,肖国雄突然举手再次向法庭提出要求,称主诉人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要求主诉人和另外一名公诉人回避。

审判长询问理由。

肖国雄就像在演讲一般大声说:“申请是我的权利,至于理由是什么、成不成立要检察院说。”挥着手里的纸,肖国雄继续说:“这个必须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是否回避,审判长你无权决定。你现在应该立刻敲槌,宣布休庭!”

肖国雄的惊人之语再次引来旁听席的一片议论之声。他侧耳聆听这些议论,享受自己言行带来的反应,对他来说无人喝彩那便是失败。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审判长再次宣布休庭,对被告人肖国雄的申请进行合议。

回到法庭,审判长当庭宣布,经合议庭合议,肖国雄要求于法无据,予以驳回。

案件继续审理,但肖国雄却依旧坚持自己的意见,语气激动地称:“法庭如果不受理我提出的申请,那我觉得这个庭审就没必要了,我本人不再说话。就审判长和公诉人两个去审吧。”

随即他把胳膊抱在胸前,旁观者一样沉默下来。

法庭没有理会肖国雄过于激动的情绪,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随即公诉人对肖国雄进行讯问。

公诉人第一个问题连说两遍,肖国雄一言不发。面对公诉人接二连三的问题,肖国雄均以沉默应付。

“被告肖国雄,我们还有没有必要发问?”公诉人有些许无奈,随即决定放弃发问。

法庭再度陷入僵局。

审判长提醒肖国雄:“你不回答,视为对辩护权的放弃。”

“我有很多权利,但都被驳回了,也就不在乎这个权利。”肖国雄不屑而又傲慢无比地说,“我有满肚子的话要说,说话的前提是依法。我已经做好了进监狱的准备,你们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吧。”随后,他再次表示自己要沉默。

宣称要沉默后没多久,肖国雄又要求审判长出具书面解释,为何申请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回避的要求被驳回。他慷慨激昂:“我要求出具书面解释的做法是合法的。我当了二十年的律师,真有这个规定。我觉得今天这样的庭审是个笑话,是一场闹剧。”

这符合肖国雄一贯强硬的作风,同时又有点藐视法庭之嫌。

审判长转而让辩护律师开始询问。

辩方的力量也尤为强大,为他辩护的两个律师,一位是来自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兼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另一位是省城某律师所主任兼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此时肖国雄再次打破自己的沉默,说道:“开一次庭也不容易,我保留我的权利,但我们不能浪费司法资源,我愿意回答公诉人和自己辩护律师的提问。请公诉人重新提问。”

此后法庭调查才继续进行,庭审顺次展开。

郑明什么都没去做,就在办公室坐着,等待肖国雄的审判结果。

在法庭旁听的同事,不时给他发来信息,描述肖国雄在法庭上的表现。而对于肖国雄的表现,他一点都不奇怪,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窗外的雾霭退去了一些,太阳在雾霭轻薄的遮蔽下,淡淡的有些许的亮。

冬日只是一个散发不出温暖的发光体。

他知道,审判肖国雄是一场拉锯战,更是一场马拉松一样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