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宝珠、王冠与权杖

1809年9月

坡夫人和史蒂芬·布莱克每晚总会被忧伤的钟声召唤到丧冀那幽暗的大厅里跳舞,夜夜无休。论时髦与精美,以史蒂芬的眼界,这些舞会当属最高;然而,来宾的华服美貌与舞厅本身种种窘迫潦倒的迹象形成奇异的对照。配乐从不更换,只靠一把提琴吱嘎,一支笛子嘀嗒,几首小调反复演奏。油腻的牛脂蜡烛——偌大的厅堂,蜡烛太少,史蒂芬那双男管家的眼睛不可能发现不了——光芒打在舞者身上,舞者变换身段,怪影在围墙上挥洒蔓延。

不跳舞的时候,坡夫人跟史蒂芬要参加漫长的仪仗队,举着旗帜条幅在尘土弥漫、光照不足的大厅里穿行(满头白毛的先生对这样的仪式格外感兴趣)。一些条幅是年代久远、早已开始腐坏的细密绣品,另一些则是白毛先生赢战敌人的见证,干脆就是用那些敌人的皮做成的,双唇、双眼、毛发和服饰由白毛先生家的女眷绣在黄色的皮面上。满头白毛的先生乐此不疲,毫不怀疑史蒂芬和坡夫人也和自己一样乐在其中。

别的事情上善变,唯有两件事白毛先生始终坚持:一是对坡夫人的敬,二是对史蒂芬的爱。为了示好,他坚持送史蒂芬极为贵重的礼物,并将些没来由的好运气一样样降到他头上。如同以前,有些礼物是以史蒂芬的名义直接送到布兰迪太太手上的。也有些是直接给了史蒂芬,为的是——白毛先生如是说:“你那邪恶的敌人绝发现不了!”(他指的是沃特爵士。)“我非常巧妙地用法术蒙了他的眼,他见着什么也不会发疑。哈!就算你明天当上坎特伯雷大主教,他也不觉得怎样!没人会觉得怎样。”说着说着,他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你乐意明天就当坎特伯雷大主教吗,史蒂芬?”

“不了,谢谢您,先生。”

“你确定?这一点儿都不麻烦,假如教廷方面能引起你任何兴趣……”

“先生,我向您保证,他们不能。”

“你的好品味又一次给你增了光,主教礼冠戴在脑袋上难受极了,而且一点儿也不好看。”

可怜的史蒂芬被种种奇迹异象缠了身。每隔几日,便有点什么事情发生,带给史蒂芬这样或那样的好处。有时候,好处的实际价值微不足道——也许不过几先令——可好处来临的方式却永远非同寻常。比如有一次,有个农庄上的工头找到他,非说几年前在约克郡北区里士满附近一场斗鸡赛会上见过史蒂芬,史蒂芬跟他打赌说威尔士亲王早晚令全国人为之蒙羞。如今事已发生(工头拿出亲王抛弃妻子一事作为丑事例证),他特意坐着马车到伦敦来给史蒂芬送来二十七先令六便士。这些钱,据他说,就是当年的赌注。史蒂芬说自己根本没参加过斗鸡赛会,也没去过里士满,可无论怎么坚持都没用。他不收钱,那工头就不罢休。

工头走后不过几天,有人在哈里大街宅子对面一条路上发现一条大灰狗。这可怜的畜生被雨淋了个透,浑身泥点子,种种迹象一望便知是大老远赶来的。更稀奇的是,这畜生嘴里还叼着一张写了字的纸。脚夫罗伯特、杰弗里跟着厨子约翰·朗里奇冲它大声嚷嚷,又扔瓶子又扔石头,使出浑身解数打算赶走它,可这灰狗处之泰然,直等到史蒂芬·布莱克冒雨出来,亲自将那张纸从它嘴上接下来,灰狗这才走了,悄声不响,带着一丝满意的神气,仿佛庆贺自己将一项重任圆满完成。那张纸上画的是德比郡一个村子的地图,所绘景物奇中之奇,当属开在一座山坡半山腰的密门。

还有一次,史蒂芬收到来自巴斯市长及长老会的一封信,信上说,两个月前,威尔斯利侯爵到访巴斯,停留期间无心他事,每言必及史蒂芬·布莱克,赞其诚信过人、聪慧不凡,对主人忠心耿耿。巴斯市长及长老会听了侯爵大人的汇报,很受震动,立刻下令打造一枚歌颂史蒂芬生平美德的奖牌。待五百件奖牌制作完成,市长及长老会下令将其下发至巴斯各大户要宅,举城同庆。他们随信为史蒂芬呈上一枚奖牌,并请他无论何时行至巴斯,毋忘相告,他们才好盛宴款待。

这些奇遇无法安慰可怜的史蒂芬,反而更令他感觉自己如今过得匪夷所思。他心里明白,那工头、灰狗及市长、长老会全在昧着本意做事:工头爱财,这些人不可能在不必要的情况下随意散富;狗这东西不可能连续几个礼拜捺着性子完成古怪的任务;而市长和长老会也不可能突然间对从未谋面的黑人奴仆发生强烈的兴趣。面对他生活的新走向,身边的朋友却无人大惊小怪。他见到金子银子就反胃,财宝堆满了哈里大街宅子顶层他居住的小屋,而他一样都不想要。

他受白毛先生魔法囚禁已近两年,其间也常常恳求白毛先生放了他——不放他,放了坡夫人也行,可白毛先生就是不听。于是史蒂芬只好强打精神,试图将自己和坡夫人的遭遇告诉别人,急于了解这种事可否有先例。他仍有一丝希望,盼有谁能将他二人解救出来。头一位倾诉的对象便是家中男仆罗伯特。他事先提醒罗伯特,说下面将要聊些私话,讲述一番难言之隐。罗伯特很配合地摆出一副庄严的神情,十分专注。然而一张口,史蒂芬自己都吓了一跳,因为讲出来的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他发现自己竟然郑重其事地讲起了豌豆及各类菜豆的培育及用途,内容颇有见地,而他本来在这方面明明一无所知。更糟的是,其中一些信息可谓天方夜谭,听了得把种地、栽花的吓着。他讲到,下种或收获时月亮是阴是晴、当夜是五月节还是仲夏夜,会导致豆子性质各不相同。而下种和收成时用小银铲还是用刀,也会给豆子的性质带来影响。

第二位诉苦的对象是约翰·朗里奇。这回,史蒂芬口述了恺撒大帝走访不列颠时的种种事迹,内容清晰具体,程度远非专攻此科二十余年的学者所能及。如之前一样,他涉及的一些内容在书籍中无处可寻。

之后他又做过两次努力,打算将这般可怕的处境告知他人。对布兰迪太太,他对加略人犹大进行了一番奇异的辩护,他声称犹大死前所作所为皆是受了名唤“铜头约翰”和“铜脚约翰”二人的指使,犹大认为这两位都是天使。另一次,史蒂芬交给布太太铺子里的伙计托比·史密斯一个单子,单子上列的是过去两百年间仙子从爱尔兰、苏格兰、威尔士及英格兰掳走的人,哪一位史蒂芬都没听说过。

史蒂芬这下不得不认命:无论怎么努力,他都说不出这缠身的魔咒了。

见他这般毫无来由的沉默、低郁,最遭罪的人无疑是布兰迪太太。他在别人眼里变没变她不知道,她只看出来他对她是变了。9月初的一天,史蒂芬去看布太太。这之前,两人已有几个礼拜没见面,布太太难过极了,干脆写信给罗伯特·奥斯汀,罗伯特找到史蒂芬,狠狠说了他一通,说他怎能这样忘了人家。然而,当史蒂芬真来到圣詹姆士大街铺子楼上的小客厅里,若布太太见了他立马让他回去,谁也怪不得布太太。只见他坐在那里,双手抱头,深深叹息,对她无话可讲。她给他端来康斯坦夏葡萄酒、橘皮酱和老法儿做的果料三角面包——各色风味,他却一一挡回去。他什么都不想吃。她于是只好守着壁炉在他对面坐下,继续做针线活儿——这活儿做得没精打采,是绣给史蒂芬的一顶睡帽。

“合着,”她说,“您是住烦了伦敦,也看厌了我,打算回非洲去呢?”

“不是。”

“我敢说,非洲一定是个非常美好的地方。”布太太说道,似乎打算马上把史蒂芬赶了走,好折磨一下自己,“我老听别人说呢:在那里,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橙子、菠萝,还有甘蔗、可可树。”做了十四年副食品生意,她对世界的想象完全是由铺子里卖什么来决定的。她苦笑道:“看来,若是我到了非洲,一准儿干不好。伸手就能从旁边树上摘果子吃,那儿的人还要商店做什么呢?唉,真是,一到非洲,我就得破产。”她说罢将一根棉线咬断。“可要是明儿就走,我也不会不乐意。”她将棉线恶狠狠地戳进无辜的针眼里,“倘若真有人请我去。”

“您乐意为了我去非洲?”史蒂芬惊讶地问。

她抬起头来。“为了你,去哪里我都乐意。”她答道,“我以为你心里清楚。”

二人你看我、我看你,都不太高兴。

史蒂芬说哈里大街宅子还有事等他做,必须告辞了。

出了街门,天色渐暗,雨落了下来。行人纷纷撑起了伞。史蒂芬沿着圣詹姆士大街往前走,走着走着,见到一番奇景:一艘黑船正穿过灰色的雨帘、贴着行人脑袋顶儿冲他驶来。船是艘护卫舰,约有两尺多高,船帆肮脏破旧,船体油漆剥落。船儿起起伏伏,如同在海面漂浮一般。史蒂芬见了这般景象,身上微微打个哆嗦。人群里走出个要饭的黑人,肤色如同史蒂芬一般又黑又亮。空中的船儿就拴在这人的帽子上。这要饭的时而弯腰,时而探头,好让船能扬帆前行。他那探头探脑、摇摇晃晃的动作格外缓慢、谨慎,只怕碰翻自己这只巨帽,看上去仿佛在极其缓慢地舞蹈。这要饭的名唤约翰生,又穷又跛,过去是个水手,退伍了却没领到抚恤金。生活没有来源,他便沿街卖唱,聊以糊口。卖唱生涯倒是相当成功,他这顶怪模怪样的帽子在伦敦城内远近闻名。约翰生冲史蒂芬伸出手,可史蒂芬不再看他。史蒂芬一向格外小心,避免同层次低的黑人交谈或者进行任何形式上的接触。他担心一旦开口,别人就会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瓜葛。

听见有人大声喊他的名字,他吓了一跳,好像被什么烫着了。一看,来人却是布兰迪太太的伙计托比·史密斯。

“哦,布莱克先生,”托比匆匆赶过来,“您在这儿哪!先生您平时走得特别快,我以为这会儿您早都到哈里大街了。布兰迪太太问您好,先生,她说您走时把这东西落在椅子边上了。”

托比手上是一只银头环——纤细的金属圈,大小史蒂芬戴上正好。头环除了表面刻有一些古怪的符号和奇异的字母,再无更多装饰。

“可这玩意儿不是我的!”史蒂芬道。

“哦!”托比看上去有点儿发蒙,随后他似乎认定史蒂芬是在开玩笑,“哦,布莱克先生,瞧您说的,就好像我没见您戴过好几百回似的!”说罢,他笑起来,鞠个躬,便跑回铺子去了,将头环留在史蒂芬的手上。

史蒂芬穿过皮卡迪利大路走上邦德大街,没走多久,就听得有人喊叫。只见一个小小的身影正冲他跑来。来人最多不过四五岁孩子的身材,却生得一张白得死相的刮骨脸,看着年纪要大上许多。这小人身后跟着两三个大人,边跑边喊:“贼!抓住他!”

史蒂芬一跃,堵住贼的去路。虽说这小贼没法躲开史蒂芬(史蒂芬动作敏捷),史蒂芬却也不大容易将这小贼拿住(这小贼溜滑机灵)。贼手上抓着长长一只红布包袱,好歹往史蒂芬手上一掼,掉头便跑,冲进海明斯金匠铺子门口的一群人里。这些人才从铺子里出来,对门外这场追捕浑然不知,贼混进他们中间,他们并未闪避。于是谁也没看见贼究竟往哪里跑了。

史蒂芬抱着包袱站住脚。旧而软的红天鹅绒包袱皮滑落,现出里面长长一根银杖。

一路追赶小贼的人陆续到了。头一个是位乌发棕眼的男士,模样俊朗,穿得从头到脚一身黑,颜色虽暗,派头风雅。“您刚才抓着他了。”他对史蒂芬说。

“抱歉先生,”史蒂芬道,“只可惜我没能按住他,好把他交给您。不过,您瞧,您丢的东西我给截下来了。”史蒂芬将银杖和红天鹅绒递过去,可那位先生并不收。

“都是我母亲的错!”那位先生忿忿然道,“唉!她怎能这么粗心大意?我跟她讲过千八百遍,客厅窗户开着不管,早晚有天得进来贼。我是不是说了得有一百遍了,爱德华?我是不是说过这话,约翰?”后面这几句是对跟着他一路跑来的仆人们讲的。仆人们上气不接下气,答不出话来,只好使劲点头,着重表示他们的主人确实这么说过。

“全天下人都知道我宅间收藏甚广,”这位先生接着说,“对她,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她就是不听,老开着窗不关!现在好了,家传几百年的宝贝丢了,她只能坐着抹眼泪——我母亲一向以家族及族下财产为傲的。就拿这把权杖来说,它可是我家沿袭韦塞克斯古国王室血统的证明,它曾经属于和平者埃德加,或阿尔弗雷德大帝,再或者这帮人里的哪一位。”

“那您赶紧把它拿回去吧,先生,”史蒂芬催促道,“见宝贝完好无损,我敢说令堂一定如释重负。”

对方伸手去接那权杖,中途却又突然将手抽了回去。“不行!”他叫道,“我不能拿回去!我发誓我绝不!假如我将它交还给我母亲看管,她永远记不住粗心大意的惨痛后果!她永远不懂得把窗户关严!谁知道下次又会丢些什么呢?谁知道,说不定明天我一回家,家里都给搬空了!不行,先生,您一定把这权杖收下,就算我谢谢您帮着抓贼了。”

仆人们都点头,似乎觉着主人这么办有理。这时一辆四轮马车停过来,连主带仆纷纷上去,乘车离开了。

史蒂芬站在雨里,一手拿着头环,一手拿着权杖,眼前是邦德大街上一间间铺子——全国最高档的店铺全在这里了。橱窗里陈列着绫罗绸缎,摆着缀珍珠、绣孔雀翎的头饰,堆着金刚钻、红宝石、珠宝首饰以及各式各样金的银的小玩意儿。

“好吧,”史蒂芬心想,“毫无疑问,他这就该从人家铺子里搜罗奇珍异宝来送给我了。我得放聪明点儿,马上绕道回家。”

他于是拐进两座楼房之间的一条窄巷,绕过一坪小院儿,穿过一扇门,又进了一条小巷,最后走上一条小街,两旁净是些模样寒酸的小房。四下不见人迹,静得出奇,唯一的声响是雨水敲打铺路的卵石。街边房子全被雨洇了门面,看上去只是乌黑一团。住家想来也都是精打细算的主,天这么阴,也不见一位上灯点蜡。低云并未合拢,留得天际粼粼一线白光,在昏天与黑地之间,犹见得雨水如织,好似道道银梭。

突然,从一条幽暗的小巷子里骨碌出个闪闪发光的东西,沿着湿滑的卵石路面连颠带滚,刚好在史蒂芬正前方停住了。

他一看,发现这玩意儿是枚银质的小球,毫不意外,于是长叹口气。这枚银球斑斑驳驳,看上去有些年头了。这种银球顶部本该饰有象征万物归主所有的十字架,这枚球上却是一只向上张开的小小手掌,有根手指头已经折断了。张开的手掌象征了什么,史蒂芬清楚得很。它是白毛先生用过的符号之一。昨晚史蒂芬才参加过一场仪仗队行进,举着条幅穿过风萧萧、黑洞洞的庭院,手里举的条幅上恰有这枚徽章。队伍沿路是巨大的橡树,不见其枝桠,只闻风声簌簌。

这时只听得有人推起窗户,有个女人从一栋房子顶楼的窗子里探出头来,头发上还满扎着卷发纸。“哎,把它捡起来啊!”她怒目圆睁,冲史蒂芬大叫。

“可这不是我的东西!”史蒂芬抬头答话。

“他说东西不是他的!”史蒂芬的答话惹怒了她,“合着刚才我没看见这东西打你口袋里掉出来滚到地上!合着我不姓汤普金斯,不叫玛丽亚!合着我不用没日没夜地清扫胡椒街——可你就非得专门跑这儿来扔你的垃圾!”

史蒂芬深深叹了口气,捡起了地上的宝珠。他发现宝珠沉得很,不管这位玛丽亚·汤普金斯女士怎么说、怎么想,若把这东西装进衣服口袋里,口袋布是真有可能被扯破。他于是只好一手拿着权杖,一手捧着宝珠,走在雨里。头环只好戴上了,因为最方便携带它的地方只剩脑瓜顶。如此扮相,他走回了家。

一进哈里大街的宅子,他先下到仆人通道,打开厨房门。开了门不是厨房,却是一间从未见过的屋子。他连打了三个喷嚏。

他瞬间放下心来:一眼便知这里并不是丧冀。屋子看上去很普通,伦敦城里的有钱人家家都有这么一间,只是眼前这间屋里东西摆得极其杂乱,屋主有可能才搬进来,似乎还在拆放行李的过程中。本该挪到客厅和书房的物件还都放在这里:牌桌、写字台、书桌、捅火钎子、用途及舒适度不等的各类椅子、镜子、茶杯、封蜡、蜡烛、画片、书籍(数量可观)、干墨砂、笔墨台、纸笔、座钟、一捆捆的线绳、垫脚凳、壁炉风挡,再加几架小写字桌。这么些东西全都堆在一起,一个摞一个,搭叠成新颖奇妙的组合。行李箱、储物盒和大包裹散落各处,有些已经腾空,有些腾了一半,有些才刚刚开封。垫行李的稻草都被扯出来,地上、家具上,散得到处都是,搞得屋里一切看上去都罩着层灰,搞得史蒂芬又打了两个喷嚏。有些稻草甚至飞进了壁炉里,这间屋子随时都有被一把火烧掉的危险。

屋里有两个人,其中一位史蒂芬从未见过,另一位则是那满头白毛的先生。陌生的那位坐在窗前一架小桌旁边,想来本该继续拆行李、整理屋子,可他却半途而废,这会儿正埋头读着本书。他每隔一会儿便停下,翻开桌上摆着的另外两三本书查阅一番,或是兴奋地自言自语,或是往一个满是墨水渍的小册子上走笔如飞地抄录一两行。

与此同时,满头白毛的先生坐在壁炉另一侧一把扶手椅上,盯着那位陌生人,脸上透出极度的厌恶与不怀好意,史蒂芬见状,直替那位陌生人的命运担忧。可一见史蒂芬,白毛先生瞬间喜上眉梢,善意满盈。“啊,是你!”他叫起来,“一身帝王装束,你看上去多么高贵啊!”

正对屋门的地方恰好有面大镜子。史蒂芬这才头回看见自己头戴王冠、手拿权杖和宝珠的模样——从头到脚尽显帝王之相。他回头看看桌边那位陌生人——冷不丁冒出个戴王冠的黑人,人家不知会怎么想。

“哦,你不用管!”白毛先生道,“咱们在这儿,他看不见也听不到。他不比另外一位道行更高。瞧!”说着,他把一张纸揉成一团,用劲儿冲陌生人脑袋上一扔。陌生人没缩没躲,也没抬头看,好像完全没发觉。

“另外一位,您说?”史蒂芬问道,“您的意思是?”

“这就是年轻点儿的那位魔法师,新近才来的伦敦。”

“真就是他?当然了,我是听说过他的。沃特爵士对他评价相当高。不过我得承认,我记不得他叫什么了。”

“嗬,谁在乎他叫什么!要命的是,他跟那老的一样蠢,长得也好看不了多少。”

“什么?”窗边的魔法师突然发问。他放下书,转身环顾四周,仿佛起了疑心。“杰里米!”他大声叫道。

一个用人在门边探头,却并不费力气让身子也进来。“先生有事?”他问。

见这人如此懒散,史蒂芬睁大了双眼——在哈里大街宅内,他决不允许下人有这等行为。为表明自己的态度,他特意冷冷地瞪着那用人,随后才反应过来,人家是看不见自己的。

“伦敦这些房子造得真是吓人,”魔法师说道,“我都能听见隔壁人家的动静。”

这句话听来颇有个意思,总算把那位叫做杰里米的用人一路引进屋里。他站住脚聆听。

“难道所有的墙都这么薄?”魔法师继续问道,“你觉得会不会是出了什么问题?”

杰里米在一面将他家和邻居家隔开的墙上敲了几下,声音闷而沉,和全国上下一切结实的好墙一样。他什么问题也没看出来,于是说:“先生,我什么也没听见。您听他们都说什么了?”

“我觉得我听见有个人骂另外一个又蠢又不好看。”

“先生,您肯定?这个方向楼上住的是两位老太太。”

“哈,老又怎样。如今,岁数大可什么都说明不了。”

言罢,魔法师似乎突然对这个话题感到厌烦,于是回身继续读书。

杰里米又等了片刻,见主人似乎已完全忘记他的存在,这才走了。

“我还没谢谢您哪,先生,”史蒂芬对白毛先生道,“您送我那么多好礼物。”

“啊,史蒂芬!东西讨你喜欢,我非常高兴。我得承认,头环是我拿你一顶帽子变的。我倒是想给你一顶真正的王冠呢,可时间紧迫,我实在搞不到。我猜你一定失望了吧。不过,说到王冠,英国国王有好几顶,哪一顶他几乎都不怎么戴。”

他说罢抬起手来,伸出两根极长的白手指,冲上一指。

“哦!”史蒂芬突然意识到白毛先生打算干什么,大喝道,“假如您打算念个咒,把英国国王连带他脑袋上的王冠一齐变到这里来——您一心为了我好,我猜您一定这样打算的——我求您不必费事了!您也知道,我现在不缺这一顶王冠,而且国王陛下他岁数也大了——咱们是不是让他在家待着比较好呢?”

“哦,那好吧!”白毛先生答应了,把手放下。

既然无他事可做,白毛先生只好继续欺负那位魔法师。魔法师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他看着顺眼。他笑话人家手上的书,说人家脚上靴子做得有问题,对人家的身高也全然无法赞同(其实白毛先生自己跟人家的个头一模一样——俩人碰巧同时站起来的时候就看出来了)。

史蒂芬急着回哈里大街宅内做事,可他担心自己一走,剩这两位独处的话,白毛先生可能就会拿比纸团更有分量的东西冲人家身上扔了。“先生,能否请您同我一起回哈里大街呢?”他问道,“路上您好给我讲讲您的丰功伟绩如何造就了伦敦城,令这座城市如此辉煌。您讲得一向特别有意思。我怎么听都听不厌。”

“荣幸之至,史蒂芬!我荣幸之至!”

“走到那儿远吗,先生?”

“走到哪儿远,史蒂芬?”

“到哈里大街呀,先生。我不知咱们现在在哪儿。”

“咱们这是在苏活广场,不远,一点儿也不远。”

当他们走到哈里大街坡宅,白毛先生情深意切地同史蒂芬告了别,让他不必因此一别而悲伤,并提醒他今晚便又能在丧冀会面:“……将会有一场美妙无比的仪式在至东塔的钟楼里举行,纪念那回——哦,得有五百多年前了——我巧妙地诱捕了我敌人的小孩,把他们从这座钟楼上推下去摔死了。今天晚上咱们就将这伟大的胜利原样重现!咱们把那些小崽子血淋淋的衣服给稻草人穿上,再把稻草人扔下去,摔在铺路石上,然后咱们就唱歌、跳舞,欢庆他们的毁灭!”

“您每年都举办这个纪念活动吗,先生?要是您原来办过仪式,我敢说我一定还记得。这场面实在是太……刺激了。”

“你这么想,我很高兴。这仪式,我什么时候想起来,就办他一场。当然啦,过去我们用真孩子扔的时候,那场面要刺激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