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是的。”

1817年2月

银盘里的水面上,那个光点闪了闪,消失了。

“什么!”斯特兰奇叫起来,“怎么回事?诺先生,快!”

诺瑞尔点了点水面,重画光线,低声念念有词。然而盘里的水依然平静幽暗。“他走了。”他说。

斯特兰奇闭上了双眼。

“真是怪得很。”诺先生带着惊叹的口气接着道,“你觉得他来约克郡干吗了。”

“噢,”斯特兰奇叫道,“我猜他来这儿是专门为了逼疯我的!”他怨天尤人地怒号一声,问道:“他怎么不理我?我下了这么大功夫,他怎么连看我都懒得看,连句话都懒得跟我讲?”

“他是位古老的魔法师,又是位古老的君王,”诺先生简单撇下一句,“哪个都不是容易撼动的啊。”

“没有哪个魔法师不盼着震撼一下自己的师父。我必是已经令您刮目相看了,我想让他也对我另眼相待。”

“把斯太太从巫蛊里救出来才是你真正的目的。”诺瑞尔提醒他。

“是,是,没错。”斯特兰奇答应着,有些烦躁,“那是当然。只不过……”他没再想下去。

二人一时无话。诺先生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想了想,说道:“你刚刚说魔法师都想震撼自己的师父,这倒提醒了我,1156年发生过一件事……”

斯特兰奇叹了口气。

“……那一年,约翰·乌斯克格拉斯得了个怪病——他时常如此。病好以后,他在自己纽卡斯尔的宅邸举办了一场庆典。各地国王、女王纷纷带来价值连城、美艳绝伦的贺礼——有黄金、红玉、象牙、珍稀的香料。魔法师们则纷纷带来魔法宝物——道破天机的云雾、歌声袅袅的树木、开通密门的钥匙等等——一个赛着一个。乌衣王一一谢过他们,脸却一直阴沉着。最后一个到的是魔法师托马斯·高布列斯。他两手空空,什么礼物都没带。他抬起头来,说道:‘陛下,我给你带来了树,带来了山。我给你带来了风,带来了雨。’见他如此轻慢,周围的国王女王、达官显贵全都大吃一惊。在他们看来,高布列斯压根儿什么都没干。然而,乌衣王脸上绽开了微笑——自从病了以后,他还一次都没笑过。”

斯特兰奇仔细想了想。“好吧,”他说,“恐怕我跟那些国王女王们是一个看法。我想不出这故事有什么意义。您是从哪儿听来的?”

“贝拉西斯的《原术》里写到的。这本书我年轻时可是怀着一腔热情潜心研读来着,这段故事我觉得特别引人深思。我认为,高布列斯一定是设法让山坡树木等等以某种神秘的方式向约翰·乌斯克格拉斯致敬——就好像都弯腰对他鞠躬似的。贝拉西斯没搞明白的东西,我搞明白了,我自是十分得意,可后来就没再去想它——这类法术对我来说没什么用处。多年后,我在兰切斯特的《鸟之语》里发现了一条咒语。这咒语是兰切斯特从一本现已失传的古书里找到的,他说他不知道这法术有何用途,可我觉得它正是高布列斯当年用的那一条——或者是非常类似的一条。假如你真心想同约翰·乌斯克格拉斯对话,不如咱们试试这办法,不如咱们请英格兰去迎接他,向他致敬。”

“那又能怎么样呢?”斯特兰奇问。

“能怎么样?不能怎么样!至少产生不了什么直接后果。不过这样一来,约翰·乌斯克格拉斯就能想起自己和英格兰之间的纽带;也算表达了咱们对他的敬意——这种行为不才更符合一位君主对其子民的期待嘛。”

斯特兰奇耸了耸肩膀。“好吧,”他说,“我也提不出更好的办法了。您的《鸟之语》在哪儿呢?”

他将屋子环顾了一番。书从渡鸦变回原形落下来之后,还都躺在原位。“咱这儿一共有多少本书?”他问。

“四五千本吧。”诺瑞尔答道。

两位魔法师一人举根蜡烛,搜找起来。


白毛先生大步流星地走在通往望穿村的胡同里。史蒂芬跌跌撞撞地跟在他后面,赶赴下一场死亡。

在他眼中,英格兰这片土地如今只剩下恐惧与痛苦。树木的形状都好像凝固的尖叫。枝头垂下一簇枯叶在风中摇晃——正是闻秋乐吊在那棵山楂树上。一只被狐狸开膛破肚的兔子躺在路边——正是即将被白毛先生杀掉的坡夫人。

人死了一个又一个,恐怖的事情一桩连着一桩;然而史蒂芬无力阻止任何一样。


望穿堂里,坡夫人坐在起居室的写字台旁怒气冲冲地写信。信纸铺了一桌,每张都写满了字。

斯刚德斯先生敲门进了屋。“打扰您了!”他说,“我能问问您是在给沃特爵士写信吗?”

她摇摇头:“这些是写给利物浦伯爵以及《泰晤士报》编辑的!”

“真的?”斯刚德斯先生道,“其实呢,我也刚写完一封信——是写给沃特爵士的——不过我敢肯定,夫人您若肯亲手写个一两行,告诉他您受的巫蛊业已破除,您一切都好,他准比看见什么都高兴。”

“可这些您的信上可以说。很抱歉,斯刚德斯先生,现在我亲爱的斯太太和可怜的史蒂芬还在那邪灵的掌控下,我实在没心思理会别的事情!信写完您一定马上就给发出去!写好这几封,我还要再写给坎特伯雷大主教和摄政王!”

“您不觉得也许沃特爵士才是上访的合适人选吗?毕竟……”

“不,绝对不是这样的!”她大叫起来,一腔怒火,“我自己能做好的事情,我绝不会想到求人帮忙。我可不想在短短一个小时内,从巫蛊下的无助又落到另外一种无助的境地!何况,诺瑞尔先生犯的罪有多丑恶,沃特爵士不可能有我说的一半清楚!”

就在这时,又有个人进了屋。斯刚德斯先生的男仆查尔斯前来通报,说村子里发生了一件特别奇怪的事。一个身量很高的黑人——当初把坡夫人带到望穿堂的那位——出现在村子里,脑袋上戴了个银头环,身边还跟着位发如大蓟绒毛、外衣翠如青草的先生。

“史蒂芬!那是史蒂芬和施法蛊住我们的人!”坡夫人大叫起来,“快呀,斯刚德斯先生!您有多大本领都用上!我们就指着您打败他了!您要像救我一样把史蒂芬也救出来!”

“打败一个仙子!”斯刚德斯先生恐惧地惊呼,“唉,可是不行呀!我办不到呀!比我厉害得多的魔法师才……”

“荒谬!”她大叫道,双眼已泪光闪闪,“齐尔德迈斯跟您说什么来着。这么多年学到的东西已经武装了您!您现在只需要动手试试!”

“可我不知道……”他一脸无助,正要说下去。

他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都没用了。她说完就跑出了屋——而他自认为有保护她的义务,于是也只好追了出去。


何妨寺里,两位魔法师找到了《鸟之语》——书正躺在桌上,摊开到印有仙术的那一页。可惜,如何称呼约翰·乌斯克格拉斯这个问题仍没有解决。诺瑞尔蹲坐在银盘子边上施着搜寻咒。他俩已经把能想到的称呼、名号挨个儿试遍了,结果搜寻咒一个也没认出来。银盘里的水依然幽暗,毫无动静。

“用仙灵给他起的那个名字怎么样?”斯特兰奇问。

“那名字失传了。”诺瑞尔答道。

“咱们试过‘北方之王’了吗?”

“试过了。”

“哦。”斯特兰奇又思索片刻才说,“您之前提过那个奇怪的称呼是什么来着?您说他曾经用它自称?无名的什么什么?”

“‘无名的奴隶’?”

“就是它。试试这个。”

诺瑞尔看上去特别没有信心,但他还是用“无名的奴隶”试了试。瞬间,一个淡蓝色的光点出现了。他继续排查,发现这位无名的奴隶在约克郡——几乎就在约翰·乌斯克格拉斯之前出现过的地方。

“瞧,”斯特兰奇兴高采烈地大呼,“咱们顾虑那么多都没用。他还在这里呢。”

“可我觉得这俩不是一个人。”诺先生打断了他的话,“看着总有点儿不一样。”

“诺先生,求您别再胡思乱想了!除了他还能是谁?无名的奴隶全约克郡总共能有几个?”

这问题问得实在很有道理,诺先生于是不再作难了。

“现在轮到这法术本身了。”斯特兰奇道。他拿起书,将咒语念了出来。他呼唤英格兰的树、英格兰的山;他呼唤阳光、水流、鸟儿、土地和石头。他把它们一个个全都招呼到,并请求它们听从无名奴隶的派遣。


史蒂芬和白毛先生走到了通往望穿堂的那座驮马桥边。

村子里一片寂静;所见之处人迹寥寥。一座门廊里有个穿着花衣裳、围着毛披肩的小姑娘,她正举着木桶往干酪槽里滴牛奶。一个捆了绑腿、头戴宽檐儿帽的男人正沿着房屋旁的小道走来;身边有条狗跟着小跑。他们拐弯走到房前,小姑娘和那男人微笑着打招呼,狗儿也汪汪地表达自己的喜悦。像这样平淡、家常的景象一向讨史蒂芬喜欢,可因为此时的心情,他看到这些只感到一阵寒意;假如那男人突然伸手去打那小姑娘——或去把她勒死——他见了都不会觉得奇怪。

白毛先生已经走到驮马桥上了。史蒂芬跟了过去,随后……

……随后,天翻地覆。太阳从云后露了面;光芒刺穿了冬林,小小的光斑成百上千。天地化作一幅拼图、一座迷宫。就像那种迷信的说法,说什么不许踩到石板之间的缝隙——或是像那叫作“唐卡斯特方阵”的奇术,要在一块棋盘似的平板上施展:突然间,一切都有了含义。史蒂芬一步都不敢迈。真迈了的话——比如万一踩到了这片暗影、踩上了那块光斑,也许就山河改转,沧海桑田。

“等等!”他的思绪已经狂乱,“我还没准备好!我还没来得及想想。我不知道该怎样做!”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他抬头往上看。

枯枝映远天,根根如墨迹,他虽不愿,却也能读。他发现,那是树木在向他提问。

“是的。”他答道。

它们的阅历与智慧便都为他所有。

树木后方,是一座白雪皑皑的高脊,如同一道白线划过天际。山脊的阴影映在雪地上一片青蓝,体现了一切坚硬与严寒。山脊拥立史蒂芬为它朝思暮想的君王。只等史蒂芬一声令下,它便会倾塌,将敌人压垮。它向史蒂芬提问。

“是的。”他答道。

它的桀骜与力量便都由他支配。

驮马桥下的黑水河也淙淙地向他提问。

“是的。”他答。

大地问他……

“是的。”他答。

白嘴鸦、喜鹊、红翼鸫和苍头雀纷纷问他……

“是的。”他答。

石头问他……

“是的。”史蒂芬答,“是的。是的。是的。”

这一刻,整个英格兰都握在他黑色的掌心里,所有英格兰人的命运都任他摆布。受过的凌辱,这一刻可以报复;自己可怜的母亲受过的伤害,这一刻可以千倍奉还。整个英格兰都可以在顷刻之间化作荒原。他能让房屋倒塌,往住户脑袋上砸。他能命山坡下陷、山谷闭合。他能召唤人马,能扑灭星火,能偷偷把月亮从空中摘下。这一刻。这一刻。这一刻。

这一刻,在惨淡的冬日天光下,坡夫人和斯刚德斯先生从望穿堂一路跑来。坡夫人盯着白毛先生,眼里燃着仇恨的火光。可怜的斯刚德斯先生则是一头雾水,万分恐慌。

白毛先生转身冲史蒂芬说了句什么。史蒂芬听不见——山坡、树木的声音太响。可他还是答了一句:“是的。”

白毛先生兴高采烈地大笑起来。他举起双手,准备往坡夫人身上施法。

史蒂芬闭上了双眼。他对驮马桥的砖石说了一个字。

是,石头说。桥像一匹怒马抬起前腿往后仰,把白毛先生甩进了小河里。

史蒂芬对小河说了一个字。

是,小河说。水流如铁掌一般抓牢了白毛先生,即刻将他冲走了。

史蒂芬意识到坡夫人在冲他说话并打算抓住他的胳膊;他发现斯刚德斯先生的脸苍白而惊恐,嘴上还在说着什么;可他没时间答理他们。谁知这片天地还肯遵从他多久?他从桥上一跳而下,沿着河岸跑了起来。

他经过的树木似乎都在向他致敬;它们说到古老的盟友,向他提起过去的时光。阳光称他为王,并告诉他自己在这里见到他有多高兴。他没工夫告诉它们其实他并不是它们想象中的那个人。

他来到一处所在,河两岸的土地高高涌起——正是荒原里一处深谷,是开采磨石的地方。粗切成圆形的巨石遍及河谷各处,每块都有半人高。

白毛先生被困在河里,河水在他周身沸腾翻滚。史蒂芬跪在一块扁石上,俯身探过水面。“对不起,”他说,“您无非是一片好心,我知道。”

白毛先生的头发在黑水里一绺绺地散开,好似条条银蛇。他面目狰狞,愤怒与憎恨已令他丧失了人形:他的双眼渐渐分开,脸长出了毛,双唇后翻,露出了獠牙。

史蒂芬心里有个声音说道:“杀了我,你就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了!”

“我是个无名的奴隶。”史蒂芬道,“我生来便是——时至今日,我也别无他求。”

他对磨石说了一个字。磨石飞到半空,将自己猛砸到白毛先生身上。他又对河水里的巨砾与岩石发了话;它们也如此效仿。白毛先生的岁数不知有多大,极难对付。按说他的骨头、皮肉早已碾碎了,可史蒂芬仍感到他的残余还在靠魔法拼命往一起凑。于是,史蒂芬对河谷周边嶙峋的山肩发了话,求它们帮忙。土地塌陷,岩石崩裂;泥土往磨石与岩块上堆积,直到形成一座小山坡,高度与河谷口平齐。

多少年来,史蒂芬心头一直有块脏污的灰玻璃把他与这个世界隔开;白毛先生命里最后一星火光熄灭的瞬间,这块玻璃粉碎不见。史蒂芬原地站了一会儿,呼吸困难。

然而,他的盟友和仆从渐渐信不过他了。山与树的心里有个疑问。它们逐渐意识到他并不是它们以为的那个人——只是徒有虚名,借来了这份荣光。

他感觉它们纷纷退下。最后一位离开他的时候,他倒在地上,浑身空虚,丧失了意识。


在帕多瓦,格雷斯蒂尔一家人吃过早饭,在二楼的小起居室里一起待着。这天上午,他们仨的心情都不是太好。他们之前吵过一架。格大夫近来养成在室内抽烟斗的习惯——弗洛拉和格家姑姑一致强烈反对。格家姑姑同他讲道理,劝他把这毛病改了,可格大夫油盐不进。抽烟斗是他格外喜欢的一种消遣,而且他觉得,既然一家人哪儿都不再去了,她们也当容他任性个一两回,算是补偿。格家姑姑说他应该去外边抽,格大夫回嘴说外边下雨他去不了。下雨抽烟多难啊——雨会把烟草打湿的。

于是他抽着烟斗,姑姑咳嗽;而弗洛拉这个人又爱埋怨自己,她时不时就瞧他俩一眼,满脸的不高兴。这情形持续了约有半个钟头,格大夫无意中一抬头,惊叫起来:“我的脑袋黑了!全黑了!”

“哈,你既然抽烟斗,变成这样还有什么好奇怪的!”他妹妹答话。

“爸爸,”弗洛拉放下手里的活儿,紧张地问道,“您什么意思?”

格大夫呆呆地盯着镜子——就是那天黑夜突然来临,斯特兰奇到了帕多瓦之后神秘地出现在这里的那面镜子。弗洛拉走过去站在他椅子背后,好能看见他看见了什么。她的一声惊叹把她姑姑也招了过来。

镜子里格大夫脑袋的位置是一块黑斑,这块黑斑在动,外形也在不停地变。斑点越来越大,看着渐渐像个人影,正沿一条极宽阔的走廊逃命似的向他们奔过来。人影渐渐近了,他们都看出来是个女人。这女人跑的时候好几次回头往后看,就好像害怕身后的什么东西。

“她跑成这样,是被什么吓的啊?”格家姑姑问道,“兰斯洛特,你看得见吗?是有人在追她吗?噢,可怜的女士!兰斯洛特,你有没有办法可想?”

格大夫走到镜子前,把手放到镜面上摁了一摁,镜面硬而光滑,和一般镜子并无两样。他犹疑片刻,像是在跟自己斗争着——不知该不该采取一种更为暴力的手段。

“小心,爸爸!”弗洛拉吓得叫起来,“您千万别把它打碎了!”

镜子里的女人越来越近了。有那么一瞬,她似乎就在镜子后面,她裙衣上细巧的绣花和珠串,他们都看得见。接着,她像上楼梯似的登上了镜框。镜子表面变软了,仿佛密实的积云或是浓雾。弗洛拉赶忙推了把椅子顶上墙,好方便这位女士下来。三双手举起来一起去接她,把她从无论什么恐惧中拽了出来。

她看着大概有三十出头。身上的裙衣是一袭秋色,只是人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有点儿颠三倒四了。她神色仓皇地望着这陌生的房间、这几张陌生的脸以及一切不熟悉的事物。“这是仙境吗?”她问。

“不是的,夫人。”弗洛拉答道。

“这是英格兰吗?”

“不是的,夫人。”泪水淌下弗洛拉的面庞,她把手放在胸前,让自己镇定下来,“这是帕多瓦。意大利的帕多瓦。我叫弗洛拉·格雷斯蒂尔。这名字您一定没听说过,不过我是依您丈夫所愿在此等候您的。我答应过他,保证会在这儿接您的。”

“乔纳森在这儿吗?”

“不在,夫人。”

“您是阿拉贝拉·斯特兰奇。”格大夫惊讶道。

“是的。”她说。

“噢,我亲爱的!”格家姑姑惊叹道。她一只手猛地捂住了嘴,另一只捂住了胸口。“噢,我亲爱的!”说罢,两只手便翩翩飞在阿拉贝拉的脸和肩膀周围。“噢,我亲爱的!”她感叹了第三回,泪水夺眶而出,把阿拉贝拉搂在了怀里。


史蒂芬醒来了。他正躺在一道窄窄的河谷冻硬了的地面上。阳光已经消失了。天灰而寒冷。河谷里挤下一堵由磨石、岩砾和泥土堆起的高墙——像一座诡异的坟冢。这堵墙拦截了小河,可仍有一小股水流渗了过去,在地面上淌开了。史蒂芬的王冠、权杖和宝珠躺在不远处的一滩脏水里。他疲惫地站起身来。

他听见远处有人喊:“史蒂芬!史蒂芬!”他觉得那是坡夫人。

“受奴役时的名号,我已弃之不用。”他说,“那名字已经没了。”他将王冠、权杖和宝珠一一拾起,迈开了脚步。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杀了白毛先生,还曾任由白毛先生杀了闻秋乐。他再也回不了家了——那地方首先得真是他的家才行。一个黑人害过两条人命,英格兰的法官和陪审团会怎么说?史蒂芬跟英格兰断了关系,英格兰也不再要他。他继续前行。

走了一会儿,他发现风景已不像之前那样具有英格兰特色。四周的树木都是些巨大、古老的生灵,枝桠的粗细是人腰肢的两倍,虬曲成奇异而梦幻的形状。虽说时值严冬,荆棘枝光秃秃的,这里仍有几朵玫瑰盛放,白的雪白,红的血红。

英格兰已在他身后。他并不遗憾。他没有回头。他继续向前。

他来到一座绵长的矮山坡前。山间有个开口,与其说像道门,不如说像张嘴。可那开口看上去并不凶险。有个身影站在那里等他,正好在那开口里面。“这地方我认得,”他心想,“这是丧冀!不过这怎么可能呢?”

不光房子变成了山坡,一切事物似乎都已洗心革面。林子突然有了清新、清纯的意味。树木对行人不再虎视眈眈。枝叶间闪现出宁静的冬日天光,是种极冷的蓝。处处闪耀着纯净的星光——是晨间启明还是夜间星宿,他已回忆不起。他环顾四周,看可还有那陈年尸骨和生锈的铠甲——白毛先生嗜血天性的森森铁证。他惊奇地发现这些东西到处都是——被他踩在脚底、填塞在树根下的空洞里,同石楠、刺莓枝纠缠在一起。不过它们腐坏的程度远比他记忆中的严重;苔藓遮盖、锈迹侵蚀,渐渐化作飞灰。要不了多久,它们就会踪影全无。

开口里面那个身影看着眼熟;这个人也常在丧冀举行的舞会和仪仗队中露面。然而他也有了些变化:五官更具仙气了,眼睛更亮了,眉毛也更丰盈了。他一头细密的鬈发,像小羊羔的卷毛,也像春日新生的蕨草;他的脸上扑了粉似的生出淡淡一层茸毛。他看着似乎老了几岁,却显得愈发纯真。“欢迎!”他喊道。

“这里真是丧冀吗?”那个曾经叫作史蒂芬·布莱克的人问。

“是的,爷爷。”

“可我不明白。丧冀是栋大房子。这却是……”那个曾经叫作史蒂芬·布莱克的人顿了顿,“我没有词儿可以形容这是个什么。”

“这是一座墣落,爷爷!这是山坡底下的世界。丧冀在变!老国王死了。新国王正在来的路上!他一来,这世界便忘掉了忧伤。老国王的罪孽如同晨雾一般消散!这世界呈现出新国王的品性。他的美德溢满树林,遍及山地!”

“新国王?”那个曾经叫作史蒂芬·布莱克的人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他一只手握着权杖,另一只托着宝珠。

仙子冲他微微一笑,似乎不知他何必为此惊奇:“您给这里带来的改变远远超过您在英格兰时所做的任何贡献。”

他们进了山间开口,来到一座大厅里。新国王坐在了古老的王座上。一群人走过来围在他身边。有些面孔他认识,有些则不太熟悉,不过他疑心这是因为自己从来没见过他们的真面目。他沉默了许久。

“这栋房子,”他终于对他们发了话,“杂乱而肮脏。这里的居民虚度光阴,只会享受无谓的娱乐,庆贺过往的凶残——这些事情本该忘却,何谈纪念。我多少次体会到这一点,我多少次为其抱憾。所有这些枉误,我早晚会矫正过来。”


咒语生效那一刻,一阵狂风吹透了何妨寺。黑暗里一扇扇门砰然关闭;黑色的窗帘在黑屋的窗外飘摇;黑色的稿纸飞离了黑色的桌子,在风里翩翩起舞。马厩顶上的小塔楼里钟声大作,声音仓皇——那口钟其实早已搬离了曾经的寺院,搬走了就没人再记得它了。

藏书室里,幻影出现在镜子和钟面上。风吹开窗帘,幻影也上了窗。影像密集紧凑,一幅跟着一幅,变换的速度太快,令人很难消化。诺先生见到些看似熟悉的景象:一枝冬青碎在自己汉诺威广场宅间的书房里;一只渡鸦飞在圣保罗大教堂前,瞬间成了“渡鸦展翅”纹章的活化身;旺斯福德那间客栈里巨大的黑床。可其余的景象他绝对是头一回见:一棵山楂树;一个被钉死在灌木丛中的人;窄谷里立着一堵粗糙的石墙;浪尖上漂着一只没塞口的瓶子。

接着,幻影纷纷消失,只剩下一幅。这幅幻影占满了藏书室的一整面高窗;至于它究竟是什么的幻影,诺先生茫然不得而知。它看上去就像一块浑圆的黑色巨石,闪亮、光滑得不可思议。这块石头嵌在粗石打造的细环里,固定在一处看似黑色山坡的地方。诺先生觉得这地方是个山坡,是因为它和那种石楠烧成一片焦炭的荒野有几分相似——只不过这片山野黑得不像余烬,却像是浸了水的缎子、打了油的皮子。突然,石头动了——它移了移位或是打了个转。这动作快得几乎令人难以捕捉,可诺先生却有了种不祥的预感——他觉得这东西眨了眨眼。

风渐渐平息了。马厩顶楼的钟也不响了。

诺先生如释重负地长出了一口气,觉得一切终于结束了。斯特兰奇抱臂而立,陷入沉思,两眼盯着地板。

“你怎么想?”诺先生问,“最后那东西最是可怕。我一时觉得那是只眼睛。”

“那就是只眼睛。”斯特兰奇道。

“可那会是谁的眼睛呢?我猜是些什么妖魔鬼怪!太让人心里不踏实了!”

“确实狰狞可怕,”斯特兰奇附和道,“不过它的可怕法儿跟您想的可不太一样。那是一只渡鸦的眼睛。”

“渡鸦的眼睛!可它占了整整一面窗户!”

“是啊。若不是那渡鸦庞大无比,就是……”

“就是什么?”诺先生的声音发了颤。

斯特兰奇笑了笑,笑声短促而毫无快意:“就是咱俩小得出奇!挺愉快吧,不是吗,当我们看到别人眼中的自己?我说我想让约翰·乌斯克格拉斯看看我,我觉得——至少是在那一刻——他做到了。或者说他的一位副官替他做到了。那一刻,你我二人比渡鸦的一只眼睛还小,估计也是一样的微不足道。说到约翰·乌斯克格拉斯,我猜咱们现在还不清楚他在哪里吧。”

诺先生在银盘边坐下,开始施法。捺着性子折腾了大约五分钟,他说:“斯先生,这里根本没有约翰·乌斯克格拉斯的踪影——完全没有。不过我搜到了坡夫人和斯太太。坡夫人在约克郡,斯太太在意大利。仙境里已不见她俩的虚影。她俩已彻底摆脱了巫蛊!”

一时哑然无声。斯特兰奇迅速背过身去。

“这事儿不是一般奇怪,”诺先生带着惊叹的口气说了下去,“咱们起初打算干什么,都已经干成了,可咱们究竟怎么干成的,我就不强装自己明白了。我只能猜是约翰·乌斯克格拉斯一眼看出了疏漏,伸手就给改了!可惜,他的好意还没到把咱俩从黑暗里放出去的程度。这问题仍未解决。”

诺先生顿了顿。看来这就是他的命了!——充满担忧、恐惧、孤寂的一生!他耐心地坐了一会儿,只等自己被这一种或几种情绪吞噬,无奈却发现自己哪种都没感觉到。事实上,如今令他难以想象的,居然是自己离开这座藏书室,跑到伦敦去待了那么多年,对军官政客唯命是从。他真奇怪自己是怎样熬过来的。

“没认出那是只渡鸦眼,我倒是很欣慰,”他高兴地说,“不然我准吓得够呛!”

“确实,先生。”斯特兰奇哑着嗓子说道,“您真是运气!我觉得我的毛病也给治好了——我再也不盼别人看我了!从今以后,我希望约翰·乌斯克格拉斯想忽略我多久就忽略我多久。”

“哦,绝对的!”诺先生赞同道,“你要知道,斯先生,你真得改改你那一厢情愿的毛病。这对魔法师来说是个危险!”接着他便讲起一段冗长且并不怎样有趣的故事,说的是十四世纪兰开夏郡的一名魔法师总爱漫无目的地空许愿,结果给他生活的那个村子带去无尽的麻烦,比如一不小心把牛变成了云朵、把锅变成了航船,害得全村人讲不出话,一张嘴都是颜色——以及其他种种法术失控的迹象。

斯特兰奇一开始几乎没怎么答理,偶尔应一句也是信口胡诌,毫无逻辑。然而听着听着,他渐渐专心起来,讲话的态度也正常了。

诺先生天赋不少,洞察男女内心活动却非其中之一。斯特兰奇一句没提自己爱人获救,诺先生就以为这事对他造成的影响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