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部 家电总动员 四、芭比,芭比开门
第二天一早我跟南美一起去看蓝蓝,她非要走路,还拉着我的手,经过豆浆店站在门口对着我扭来扭去:“我要吃油条,我要吃油条。”我一头汗,赶紧掏钱买。她娇滴滴地对老板说:“你看我男朋友多疼我。”我向天发誓,我听到这个大胖老板心里发出雷鸣般的声音,一遍遍阐述着鲜花与牛屎的关系。
咬着一根油条站在蓝蓝楼前,我习惯性地找树把自己藏住,被南美一把揪出来:“你干什么?”我迟疑地说:“给她看见多不好。”南美毫不客气地揭发我:“得了,你就是放鞭炮胸前挂横幅人家都看不到你的。”我顿时一副哭丧脸:“喂,你早上一顿吃掉了我半个月的米啊,可不可以对我客气一点?”她满脸无辜:“我是个有原则的人啊。”
今天蓝蓝也是那么守时地出现了,身上是她最心爱的珠灰色窄身长裙,配着一串熠熠生辉的钻石项链,顾盼生姿。我痴痴地看着她,满心柔情。可恨南美就还在那里左看右看,郁闷地问我:“你不是说出来了?哪里?哪里?”
我指给她看,喏,那里。
她眉毛一扬:“那个?那个就是你说的绝代美女蓝蓝?”
口气里的怀疑和不屑那么明显,我很生气。板起脸来走到一边,眼睛还是看着蓝蓝。不错,她在我心目中就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即使南美那么妖娆,风情万种,都没有办法抹杀蓝蓝在我心中的光辉。
南美浑然不觉我生气了,笑嘻嘻跟过来拉拉我的袖子:“东西——”
她下半句话没有出口,那辆沃尔沃出现了,轻风一般驰过,停在蓝蓝面前。他们的笑容仍然刺痛我,而南美一眼瞥见诺曼,突然像是若有所思。目送他们远去,南美郑重地问我:“东西,你信不信我?”
老实说我是想说不信的。她莫名其妙从我家窗外跳进来,吃掉我所有存粮不说,我们家的电器本来已经够神经了,今天一早就起来排练演唱会,竟然还想开到工人体育馆去,叫我怎么信她啊?可是我一张口,却老老实实地说:“信。”
她看着我:“东西,你是个好人,不过有点糊涂。刚才那个男人,要什么样的美女都手到擒来,何况你说他又喜欢男人。他为什么要对蓝蓝这么殷勤?老实说,尊夫人不但不算是美人,连中人之姿都欠奉。”
我打断她:“蓝蓝在我心里是最美的。”
她飞起一脚踢我:“猪头,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笨吗?”挨了一脚我也稍微清醒了一下。不情愿归不情愿,大概她说得对。事实上昨天晚上见到诺曼后我已经觉得不妥。蓝蓝不过普通人家的女儿,工作是文员,一切都极其平常。诺曼对她能有什么可图呢?
相对于我这样的冥思苦想派,南美显然属于行动主义分子,突然从我口袋里掏出录音笔,冲到街中心,做了一个丢铅球的姿势,用力一掷,录音笔就不见了。我看看远处,看看南美:“干什么?”
她笑笑:“我丢到那车上去当卧底。”
录音笔去当卧底,我们就要当贼。南美拉我上了楼,准确无误地找到了蓝蓝的家。我正纳闷,她解释道:“我鼻子很好!”我忍不住偷偷看她的身后,南美警惕地瞪我一眼:“我不是狗。”
这位鼻子很好的美女,站在安全门面前犯开了嘀咕,她问我:“你会不会比较偏门的开锁咒语?”
我很老实地告诉她:“我连正常的都不会。”
她很不以为然地瞟我一眼,表情大概是说这个人可真无知。可是我有钥匙啊,要开锁咒语做什么?掏出钥匙一试,居然打不开。定睛再看,加了一个电子密码锁。不会吧,还没有正式离婚我就已经被一脚踢出来了?
尽管世情凉薄如此,我决定还是鼓起勇气继续生存。说起来蓝蓝还是不了解我,装什么锁不好,非要装电子密码锁!一切东西,只要带上了电子两个字,就没有可以挡得住我的。准确地说,没有可以挡得住我手里这无双法宝,它使将出来,横扫天下,所向披靡!那就是——芭比造型电动牙刷!
我今天带它出来换电池,那两支牙刷一天到晚不知道在搞些什么,三天两头没电。不过歪打正着,正好让我看看这电子锁何方神圣,挡得住我家超级尤物芭比的热力进攻。
把芭比往电子锁上一放,我拉着南美下楼回避,隐约听到它甜得吓死人地开始套近乎:“帅哥,一把锁啊?”
我严肃地告诫南美:“千万不要告诉瓜瓜,就是另外一个牙刷,它要是知道了,我的牙齿就完了。”南美翻翻眼睛,嘀咕道:“那是牙刷吗?”
过了十几分钟,楼上就传来一声呼哨。我们赶紧上去,芭比跳回我手心里,一边还含情脉脉地回头软语:“哎,等我呀,我再来看你。”电子锁要是有骨头,估计已经酥了一半,不但“咔”的一声开了门,还殷勤地叮嘱我们:“两个老人在阳台上晒太阳,你们轻着点。”
我进了门,心里对天发誓,明天我就去买一大铁锁,灌铜汁的那种,买不到我自己做一个都成,是古老了一点,但是讲义气啊。
偷偷摸摸溜进去,隐约听到蓝蓝的爸妈在阳台上聊天,屋内很安静。从南美的表现看,她一定是个惯偷:不但没有半点紧张,还皱着眉头到处走,自言自语批判人家家具配色不到位啦,百合花的根都烂了也不换水啦,地毯上有水果污迹该洗啦呀。我心想莫非你做贼的时候还兼职搞室内装修设计?这也未免太离谱了吧!
这里我来得虽不多,家具却都是我向蓝蓝求婚后和她一起买的,想的是她离开家以后老人家可以住得舒服一点。家具檀色镶银,仿佛还散发着当日欢聚的气息。
我正在全情缅怀,南美已经轻车熟路地进了卧室。正要跟进去,突然听到阳台上飘来我的名字:“关东西。”对一个人来说,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一定是他的名字。对于我来说,这声音由于稀少,尤其值得珍惜,简直要录下来不时回放才好。可惜录音笔去当卧底了,大好机会,转瞬即逝,痛心啊!
我凑近去仔细听,蓝蓝的爸爸正讲道:“也算是好好的一对,蓝蓝也是,儿子都生了,计较人家模样,男人是这样啦。”知音啊,我激动得眼泪都要出来了,然而蓝蓝妈表示反对:“我的女儿,样子好,当然要挑个好的,当初我就说了她要后悔。现在这个不错啊,也有钱。”
我摇头叹气:头发长,见识短,人家是同性恋啊。身为一个女人,难道你不应该恨同性恋吗?抢了你们的饭碗啊!
幸好她又中肯地接着道:“这个诺曼呢,就是有点古怪,这么久了,也不见他和蓝蓝在一起多亲热,倒是一来就抱着历历不放。”
老头立马驳嘴:“爱屋及乌嘛,喜欢蓝蓝就喜欢她儿子啦。”
听得我无比生气,喂,关历历是我儿子!长得很像我,真的很像我呀。虽然这对蓝蓝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还在母婴医院里的时候,每到探望时间,她就神情无限彷徨地站在一堆小孩中间,都两个月了还分不清哪个是自己的。
正准备跳出去跟老头老太太理论一番,南美突然从卧室里风一般卷出来,一把把我拉进去,她说:“老关,有古怪。”
南美口中所谓的古怪,并不是一个模样标致的姑娘从十九楼空荡荡的窗户外一头扎进来抢你的面条吃,而是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比如蓝蓝——居然会写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