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五六张绸帕,每一张上面都是她的小像,或绾发,或静坐,或含笑凝视,笔致风流婉转,极为生动。
最后一张帕子上画的却是她倚在树下酣睡,双颊嫣红,眉梢含春,嘴角噙笑。画下题了一行小字:酒不醉人人自醉。
胡砂不敢再看下去,抖着双手勉强将纸张和绸帕放回原位,整个人像是被人狠狠抛向空中,神魂飞到了看不见的地方。
喉咙里发出一个类似呻吟的叹息,她猛然惊醒似的,转身一把抱住衣架上挂着的那件衣服,像是要寻求某种力量与安慰。她还不能够接受这样的事实,某个遥不可及的奢望,突然为她握在手中。
师父,师父……她在心里念了几万遍,把脸深深埋在衣服里,仿佛他就这样抱着她。
哪怕这一刻让她立即去死,她都不会有任何遗憾。
身后突然传来轻轻的敲门声,胡砂惊得一把丢了芳准的衣服,无地自容地回头,却见门边倚着一人,眉目如画,长发像火焰一样,正是凤仪。
“小胡砂。”他笑吟吟地歪头看着她青红交错的脸,“背后偷偷做这种事可不好,否则像现在这样被我撞破了,你该多尴尬。”
胡砂脸色从白到红,从红到青,最后又变成了惨白惨白的。
她一言不发,将水琉琴抱在怀中,袖子一甩,十八莺立即呼啸着朝他飞蹿而去。
凤仪大抵也想不到她说动手就动手,先愣了一下,跟着身影忽闪,化作一道红烟。十八莺从其中一穿而过,发现找不到可以围剿的对象,只得在屋顶上绕了一圈又一圈,发出高昂的鸣声。
胡砂正要抬手召回,忽觉肩上被人轻轻一按,凤仪的声音贴着耳朵响起:“真是无情,打算把我杀掉灭口吗?”
她心中一凛,屋顶的十八莺立即找到了凤仪,掉头朝下飞来,不防他突然伸手紧紧抱住她。十八莺要刺伤他,必然也会把她自己刺伤。
凤仪把下巴放在她的肩窝上,眼睁睁地看着十八莺在两人身周犹豫不决地飞舞,最后被她咬牙硬是收回了袖子里,欢快的鸣声顿时停止,屋子里又陷入了寂静。
“我早说过,不会把水琉琴给你的。”胡砂浑身僵硬,像石头一样被他抱着,冷冰冰地说着。
凤仪笑着摇了摇头:“别转移话题,方才我看到的小胡砂可不是这样的。”
胡砂欲要挣扎,却觉他双臂抱得极紧,越挣扎两人的身体越是拧在一起,感觉十分异样。她只得停住,心中一阵羞愤,一阵懊恼,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凤仪从后面伸手,轻轻捏住她的下巴,指尖在她唇边来回摩挲,半晌,低声道:“胡砂,你真的喜欢芳准?其实,我曾以为,你或许也会喜欢我,不是么?”
她冷道:“我不想和你说话。”
他于是也不再说话,手掌慢慢往下滑,顺着她的肩膀,眼看便要摸到水琉琴。
胡砂道:“你就是把水琉琴抢走也没用,早告诉你了,它还没复原。”
凤仪的手指跳过水琉琴,继续往下,按在她手上,分开她纤细的手指,与她五指交握。
“胡砂,回答我。”
她顿了一下:“我没必要回答你任何问题!”
“胡砂。”他那种温柔又带着祈求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想知道,对我很重要。”
明明知道他是装的,从来都是他把她耍得团团转,从来也没听过他任何一句真心话,胡砂还是沉默了。
“是的,我喜欢他。不,我爱他,全天下我只爱他。从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就动心了。”
胡砂用尽力气一把挣脱开来,回头直直看着他的眼睛。
“而你,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你误会了。”
她说得十分决绝,好像那样就可以无视心底的一丝丝恐慌。她真的没有喜欢过他?哪怕是一丁点儿?那大约只有天知道了。
“你一次一次来,其实就是为了水琉琴。如今你之所以能让我对你无计可施,并不是你有什么手段折服了我。”她吸了一口气,又淡道,“而是因为我心中还顾念着曾经的情分,不忍心放下。倘若你一而再、再而三地逼迫我,逼得我将那一点情分都忘了,那你就是把我杀了,也别想从我嘴里问到一个字。”
凤仪静静看着她,像是不认识她,又或者是刚刚才认识。良久,他不由“哧”地一笑。
“你太绝情了,胡砂。”他摇了摇头,像是回忆起什么一样,轻道,“你真让我惊讶。从你把水琉琴砸碎开始,我就觉得自己一直看错了你。我本以为你是个笨蛋。”
胡砂低声道:“你以为我是笨蛋,所以刻意对我好,在我离开清远的时候赶来诱惑我,好教我喜欢你,任你摆布?倘若我是笨蛋,你就是天底下最卑劣的人。可惜我不是,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所以你不是最卑劣的,只是自以为聪明的混账罢了。”
话刚说完,她的胳膊就被他一把抓住,整个人似乎要被他提起来似的,骨头在他手中吱吱作响,像是马上要裂开一样的疼。
胡砂疼得脸色发白,袖中的十八莺顿时开始呼啸,立时便要破布而出。凤仪一把将她抛开,冷冷看着她踉跄几步,扶住门站直身体。
“胡砂,你惹怒我了。”他森然说道,“道歉。”
胡砂按住剧痛无比的胳膊,毫不畏惧地瞪回去:“该道歉的是你!你早在五年前就将我惹怒了!”
话未说完,只听耳旁有炽热的风刮过,紧跟着“砰”的一声巨响,茅屋的门为他硬生生用法术震碎,碎片飞了一地。凤仪在额角上揉了两下,露出一抹冰冷的笑来:“我昨天说过,迟早会杀了你。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须得给你一个教训,好好认清自己的身份。胡砂,给我道歉,否则马上碎的就是你的胳膊。”
他的表情是如此可怕,胡砂不由抖了一下,紧跟着却把心一横,大声道:“你把我整个人都震碎,我也不会道歉!”
凤仪阴森森地瞪着她,半晌都不说话,最后反而慢慢露出个温柔的笑容来。因为不合时宜,那笑容竟令人感到毛骨悚然。
他把胳膊一抱,索性靠坐在芳准的床上,倚在床头,淡道:“也罢,既然如此,我也不管你了。今日我本是好心来替你解围的,你既然如此不知好歹,便自食其果吧。”
什么意思?她警戒地盯着他。
头顶突然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你是水琉琴的养护人?”
胡砂吃了一惊,急忙回头,却见半空浮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小道童,她在桃源山见过一次,彼时,他一直跟在青灵真君身边没过来。当初与她说话,赶到石山旧殿的是另一个叫明文的道童,已被凤仪杀了。
那他一定就是明武了。
胡砂正要说话,忽觉他扬起手中的拂尘,朝自己当头打来。
她心中不由大骇,本能地护住头脸,谁知那拂尘是柔软之物,在她面前虚晃一招,忽而往下,准准击中她腰腹之间,将她打得倒飞出去,摔在门外,半天也爬不起来。
明武面无表情地用拂尘一钩,将摔在地上的水琉琴钩起。
刚要放进袖中,那琴居然感觉到此番靠近的人不是胡砂,它虽然尚未完全修复,但也已有了四根弦,当下立即射出寒光。明武躲闪不及,一条胳膊霎时变得鲜血淋漓,也不知被刺了多少个窟窿。
他实在拿捏不住,只得轻轻抛出,让琴落在胡砂身上。
看他脸上的表情,大约是在纳闷尚未复原的水琉琴也有杀伤力,惹得凤仪连连发笑。
明武将拂尘一收,回头冷冷看他一眼,森然道:“是你。你杀了明文,我本该立即取你狗命,奈何今日要事在身,暂且容你多活几日。你最好乖乖的,别乱动,否则后果自负。”
凤仪没说话,他抱着胳膊靠在床头,一副看好戏的表情,竟真的不打算起来了。
明武脸色铁青地出门,一直走到胡砂身边。她被方才那一下打得极重,还躺着不能动,肋间剧痛无比,也不知断了多少根肋骨,手指稍稍动一下,都觉得快要窒息似的。
她痛苦地喘息着,倔犟地不肯屈服,瞪圆了眼睛毫不示弱地看着他,张口要念诀,唤出袖中的十八莺。
像是知道她要做什么,他立即曲起手指在她喉间一点,胡砂顿时发不出半点声音,无论如何努力也不行。
明武抬脚在她肩上踢了一下:“道爷在山下守了几个月,好歹等到芳准老贼出门的日子。识相的,快带着水琉琴跟道爷走,将来真君大功告成,或许还能饶你个不死。”
她双眼像要喷出火来似的,虽然喉咙被法术封住了不能说话,但白痴也能看出她眼神的不屑。
她用眼神告诉他:有本事就自己把水琉琴带走。
明武还真没本事独自带走水琉琴,再说,神器尚未修复,他带走了也没用。他脾气比起明文来还要暴躁,怒极之下扬起拂尘又要敲她一下子,突然又想起她还只是个凡人,再来一下子只怕就要一命呜呼,水琉琴失去养护人才是大大的不妙。
无奈何,他扬起的拂尘中途改道,呼地一下砸向前面的杏花林,劲风霎时吹断了无数棵靠得比较近的杏花树。隐约还传来小乖的哀嚎。原来,它早早发现凤仪上山,吓得缩在杏花林里不敢动弹,结果被明武的拂尘给扫得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更不敢出来了。
明武弯腰打算把胡砂与水琉琴一起抱走,突然歪头想了想,将手放在唇边念了几声诀,只听“轰”的一声,芳准所住的茅屋顿时烈烈焚烧起来,那火是如此凶猛,前所未见,几乎是一瞬间,小茅屋就被烧得支离破碎,吱吱呀呀地倒塌下来。
胡砂怔怔地看着茅屋被烧成了灰烬,那一叠粉色罗帕,只怕也化成了灰。凤仪……凤仪他也还在里面没出来。她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肋间顿时痛得她满头冷汗。
明武露出一丝得意的表情,背过身子,面朝东方作揖三下,道:“师弟,做哥哥的为你报了仇,你九泉之下得知,可以欣慰矣。可惜此人成魔,死后灰飞烟灭,不入轮回,否则你二人同在地府,每日折辱他,必是一大快慰!”
胡砂听他话语里充满了阴毒之意,心中不由发寒。此次被他掳走,还不知要怎么被折磨。
明武弯腰来抱她,忽听身后一人淡道:“你报了什么仇?”
他浑身一僵,紧跟着脖子被人从后面轻轻捏住了,五根炽热的手指,用的力气明明不大,他却觉得动也不能动。
凤仪慢条斯理地掐着他的脖子,轻声道:“那么一点小小的火,用来烧菜都不够,还想烧人?”
明武背部僵直,声音也僵硬:“大胆!你要做什么?”
凤仪叹了一口气:“本来我不打算插手,但你画蛇添足对我摆上一道,不还给你,岂不显得我小气?不如我来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御火。”
他突然将明武的脖子松开,明武反手便挥出拂尘,却击了个空,不由一愣,忽觉脸上被什么东西灼烧着,剧痛无比,他不由大吼一声,拂尘扑地一下掉在了地上。
胡砂浑身寒毛倒立,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满头满脸的火焰,在地上痛苦地滚来滚去,惨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凤仪笑吟吟地抱着胳膊看他滚,最后在他背上踢了一脚,明武奄奄一息地被他踢下了山崖,只怕是活不成了。
胡砂躺在地上,惊恐地看他擦了擦手,带着一丝诡异的笑,掉头朝自己走过来。
快站起来!她在心底对自己狂喊,可是肋间剧痛无比,她连动一动脖子都不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到面前,蹲下来看着自己。
“骨头断了?”凤仪一面柔声问她,一面用手在她伤处用力按着,仿佛见到胡砂痛得死去活来的模样,他便很欢喜。
“还不向我道歉么?”他露出很奇怪的神情,像是可惜,像是怜悯,“向我道歉,求我带你走,为你疗伤。不然你这断骨戳进内脏里,可是会死人的。”
胡砂疼得脸色发青,满头冷汗涔涔,却倔犟地瞪圆了眼睛,用眼神拒绝他。
凤仪突然想起什么,笑道:“我忘了,你被那个道童用了法术,不能说话。”
他低下头,似是要替她解开法术,忽又停下,凑近她的脸,与她四目相对,两人定定互望了良久。他慢慢抬手,替她把额角的汗温柔擦去,轻道:“还是别替你解开法术了,你的嘴只怕不会说出什么好听的。嗯,你仗着我想要水琉琴,不能杀你,所以故意惹我发怒,果然不听话得很。”
他顺着她肩膀摸下去,一直摸到伤处,又是狠狠一按。胡砂痛得眼前金星乱蹦,几欲晕厥,在地上缩成一团。
凤仪再靠近她一些,鼻尖甚至都要与她相碰,像是要把她杀了那样紧紧看着她。
“我可以让你一只脚踏进鬼门关,再把你拉回来。反正只要留着你这条命,能继续养着水琉琴就行。你觉得,这样好不好?”
他用手指在伤处兜圈,却不再按了,只怕再按一下她便要晕过去,没意思得很。
一定很疼,她的呼吸那么急促,像快要喘不过气一样。头上的汗水比黄豆还大,一颗颗滚下来,像是眼泪,可其实并不是。
她为什么不哭?
凤仪忍不住捧住她的脸,仔细打量,从眉毛到嘴巴,每一处都不放过。
他真是恨她,自己都不知道干吗那么恨,真想马上把她杀掉。
可是这恨和以前的不同。
起初,他觉着她活在世上是一种耻辱,看她天真无邪的模样,便想到曾经愚蠢的自己,她走的每一步都和自己相同。
他想把这个人抹杀掉,最好别在自己面前晃,不然他每天都要面对曾经耻辱的自己,活得一点也不光彩。
后来,那种恨却慢慢变了味道,变成了一种新的,十分另类的耻辱。
她说,从来没喜欢过他,只是他的误会。
单是听了这一句,他就恨不得将她揉碎在面前。
他只是利用她而已,只是计谋失败了而已,软的不行就用硬的,总有一招可以让她屈服。
可为什么这句话让他听着那么不舒服,像是自尊受损了一样?
真的一点也没有喜欢过吗?
他轻轻柔柔地摸着她的脸颊,她的肌肤冰冷而且湿润,嘴唇因为疼痛变得苍白。
他心里有一种欲望,想就这样把她凌虐,最好弄成一片一片的,再烧成灰,于是所有的耻辱都没了。
可是他却低头,抵住她的额头,心底有一丝悲伤。
“唉,胡砂……”他叹了一口气,在她冰冷颤抖的嘴唇上吻了一下,觉得不够,忍不住再吻一下。
一直吻了十几下,他终于一把将她抱起来:“跟我走吧。这下你再也说不出不肯把水琉琴给我的话了。”
凤仪忍不住笑了一声,心里不知怎的,有些雀跃,不光是因为得到了水琉琴。
再低头看看,她早就因为疼痛而晕过去了,半点反应也没有。
他将粘在她额上的一绺乱发拨开,正要腾云飞起,忽听前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定睛一看,正是芳准。
凤仪心知不好,脑子里一瞬间也不知转了多少念头,没一个计谋能让他带着胡砂全身而退。他索性停下来,将胡砂搂得更紧一些,笑吟吟地说道:“师父……”
话音未落,忽见芳准箭步上前,一道寒光劈头而至,凤仪不由大骇,急急闪过,只听“当”的一声巨响,寒光劈在岩石上,竟将坚硬无比的岩石劈成了两半。
直到此时,他才看清那道寒光根本不是什么光,而是一把巨大无比的长刀。
这长刀,他曾见过。
凤仪抱着胡砂,缓缓回头,定定看着对面的“芳准”,他浑身上下有金光缠绕,面无表情,与平日里的芳准大异。
他恍然大悟:“……你不是师父,你到底是谁?”
“芳准”一把提起大刀,再转头时,面容、身段已然不同,赫然是那个金甲神人,胡砂口中的白纸小人二号。
二号先生冷道:“把小姑娘放下。”
凤仪如同不闻,笑道:“你怎么变成他的模样,是想出其不意将我杀了么?可惜没成功。”
二号先生再不说话,沉重的长刀在他手里犹如游龙走凤一般,轻快得令人眼花缭乱,时而上挑、时而横砍、时而竖劈、时而斜锯,凤仪就算不带着胡砂也招架不过来,更何况他还抱着她。
他背后被划了一道,血花四溅,眼看那金甲神人又是一刀劈来,要将他劈成两截,他突然将胡砂举起朝刀锋迎了上去,金甲神人只得将刀硬生生一拖,让过胡砂。
凤仪笑嘻嘻地在胡砂脸上抹了一把,将她用力丢出去,笑道:“接好了,可别摔坏,我还要来取的!”
金甲神人见胡砂直直朝自己飞来,不得不丢了大刀,抬手将她抱个满怀,这时再看,凤仪早已化作一道红烟,袅袅消失了。
他不由皱眉暗咒一声,急忙将胡砂小心放在地上,仔细检查她的伤势,忽见她半边脸上全是血,他大吃一惊,赶紧扯了袖子去擦,一擦之下才发现并不是她的血,只怕是方才凤仪用手抹上去的。
他心中直念冤孽,暗暗埋怨芳准五年前不该心软,将这个祸害放走,如今搅得不得安生。倘若他来迟一步,小姑娘就要落入魔道手中了。
他将胡砂的伤势粗粗看了一遍,摇了摇头,受伤太重,只怕他治不好,还得去找芳准。他将胡砂一抱,掉头就要下山,忽听杏花林中传来一阵阵呜咽的声音,紧跟着一个雪白的身影爬了出来,却是吓软了的小乖。
金甲神人眉头一皱:“你好歹是灵兽狻猊,遇到强人来袭,怎么能躲在林中看别人送死?”
小乖泪眼汪汪地走过去,用嘴咬住他的衣服,委屈得一个劲叽叽。
金甲神人眉头皱得更深:“你应当早就能说话了,做什么还学猫叫?也不知芳准怎么把你养成这种德性!”
小乖大约也觉得自己做错了,垂着耳朵低头默默流眼泪。
“……罢了。”金甲神人叹了一口气,“走吧,去找芳准,小姑娘的伤只有他能治。”
胡砂只觉初时浑身上下剧痛无比,连呼吸都让她痛楚不堪。
她以为自己会死,一路昏昏沉沉,被肋间的伤折磨得死去活来,只觉得有人抱着自己,有风吹在脸上。
她半边脸冷丝丝的,另半边脸却烫得不行,像烧起来了一般,这种灼热令她感到晕眩。慢慢地,身体好像变得轻飘飘的,先前折磨人的痛楚也减轻了不少,心底不知为什么,居然有一种十分放肆的愉悦钻了出来,像是忍不住要脱去衣裳,或者马上醒来,飞奔下山,杀几个人才能缓解。
她像是被包裹在一团漆黑的暖水里,从头到脚说不出的舒畅服帖,有着用不完的精力。
耳边有个温柔诱惑的声音在对她说话:去啊,去啊,顺着你的欲望,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有什么不可以?为什么不可以?
她忍不住便要照做,可脑子里突然有一丝清明瞬间掠过,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对。
正是恍惚的时候,忽然听见芳准的声音,道:“怎会变成这样,不是让你守在山上么?”
胡砂心头猛然大震,诸般幻象也在瞬间潮水般退去,她又感到彻骨的痛楚,委实撑不住,晕死过去。
金甲神人将胡砂小心地放在床上,然后反身跪倒在芳准面前,低声道:“是我的错,因守了大半日,见没有任何事发生,一时犯了酒瘾,便化作你的模样下山买酒。倘若能早些回去,小姑娘也不会弄得这般惨。你尽管责罚我吧。”
芳准摇了摇头,淡道:“你先下去,明日再说。”
金甲神人知道他向来内敛,若是当场大发雷霆,还不会太严重,倘若这般淡淡的神态,倒是动了真怒。他自知理亏,一个字也不敢多说,立即钻进影子里,再也不出来了。
芳准长长吸了一口气,坐在床边低头看胡砂。
她脸上全无一丝血色,额发被汗水弄得粘腻不堪,神情中还带着一丝痛楚。
他忍不住用手将乱发拨开,怜惜地摸了摸她的脸颊,紧跟着将她衣带解开,露出牙白抹胸。他将手轻轻平放在她腰腹间,略一试探便知道伤在何处。
断了三根肋骨,没伤到内脏简直是万幸。
芳准立即用法术替她治疗,力量缓缓吐送,只怕用得太急她受不得。
送了半日,忽觉她体内有一股古怪的力量在排斥他,芳准不由一愣,慢慢将手收了回来,低头仔细打量她。
胡砂静静合眼躺在床上,上衣被他脱得只剩抹胸,肌肤异常莹白,像白瓷一样没有任何瑕疵。
她神情中那一丝痛楚不知何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微微钩起的嘴角,脸颊还浮现出红晕来,睫毛长长的,嘴唇俏皮又丰润。
这样可爱的脸蛋,还挂着笑,是非常令人陶醉的,芳准却皱起了眉头,手抚上她的脸颊,细细摸索,不知在找什么。
他的手突然被一只柔腻的小手按住了。
胡砂慢慢睁开眼,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张开,双眸泛出暗红色的光芒,五官像是突然长开了似的,变得极娇媚。
她甜甜地对他笑,突然歪头,在他手指上轻轻咬了一口。
芳准轻轻推开她,锲而不舍地在她脸上抚摸,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
胡砂的胳膊忽然缠了上来,紧紧搂住他的脖子,脸贴在他脸上,近乎赤裸的身体像小鹿一样颤抖着。她张口轻轻咬住他的耳朵,舌尖细密地舔舐他。
芳准似乎犹豫了一下,慢慢抬手,握住她瘦削的肩膀,像是马上要将她揉进怀里。
胡砂顺着他的脸颊吻下去,一直吻到喉结那里,跟着便去解他的衣带。他一手撑着她的后颈项,另一手在她面上轻轻抚摸,像是鼓励她的动作一般,任由她将外衣解开,双手摸索着探进中衣,抵上他温热的胸膛。
手掌突然盖上她的额头,芳准用力一推,将她按倒在床上。掌心仙力吞吐,从她额上输了进去,耳边顿时听见她痛苦的抽气声。
是入魔,有人在她伤口处洒了魔道之人的血,所幸入魔不深,她心地又澄澈,还来得及驱除。
芳准紧紧按住她,毫不留情地将仙力送入她额头里,只觉她在掌下不停地扭曲蠕动,两手乱抓,帐子都被她撕烂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连挣扎的力气也没有,只是哭,没有声音地哭,眼泪沁在他的掌心,湿淋淋的,睫毛擦刮在上面,痒得令人发麻。
因着半边脸被他手掌盖住,他只能见到她不停开合的嘴唇,像是要说话,却说不出来。
芳准在她喉咙上一摸,立即了然:有人对她下了禁言咒,十二个时辰之内说不了话。
他替她解开法术,贴着耳朵低声道:“胡砂,能听见我的声音吗?对我说话,随便说点什么。”
她在他手底下动也不动,还在哭,隔了半晌,才哽咽道:“师父……师父,您把我杀了吧!我疼得受不了了……”
芳准摸了摸她的头顶:“乖,再忍忍。马上就好。”
因着下面还要放出更多仙力,他紧紧压制住她,只觉手掌按的地方柔软娇嫩,他不由微微分神,低头去看。
月亮攀上了枝头,将屋内照得雪亮,胡砂先前一番剧烈挣扎,将抹胸的带子也挣断了,花朵般的胸脯就这样呈现在他眼前。肌肤像珍珠一样,在月光下看来令人忍不住要摸一摸,亲一亲。
芳准心中禁不住怦然而动,急忙扯了被褥将她的身体罩住,不敢多看。
如今正是关键时刻,不可有一丝一毫的分神。他一手捧住她的脑袋,一手将最后的仙力输送进她颅中。
胡砂浑身都因为痛楚而蜷缩起来,忽然尖声大叫,没命地叫。
她只觉疼,说不出哪里疼,脑袋像是要炸开一样,五脏六腑都被放在铁板上炙烤,翻来覆去,偏又死不掉。
晕眩中觉得有人将她紧紧抱住,跟着两片温润的嘴唇用力吻在她唇上,辗转反复,生涩却又炽热,尖叫声一下子就断开了。她张口便去咬,只觉咬住什么东西才行,否则她会痛得发疯。
一只手紧紧捏住她的下颌,令她不能咬合,紧跟着有什么东西钻进了口中,滑腻灵活地卷住她的舌头,细细摩挲,最后张口在她嘴唇上轻轻一咬,发出类似叹息的声音:“胡砂……”
天旋地转,痛楚的感觉渐渐消失,她脸上有水汩汩而出,带着腥气。
是血。
芳准撑起身体,看着她半边脸突然涌出大片的鲜血,颜色红中带黑。他急忙伸手一抹,将那魔血尽数吸在掌心,再去看胡砂,才发现她那半边脸上有些许擦伤,可能是摔倒的时候弄的,凤仪将自己的血抹在上面,诱她入魔。
他施法将她面上的擦伤治好,再检查一遍,确定她身上不再有其他的伤,这才下床,将手上的血迹洗干净。
回头再看,胡砂已经累极,沉沉睡死过去,半截晶莹的肩膀露在外面,坟起的可爱胸脯也能看得清晰。
芳准屏住呼吸,坐在床边,抬手抓住被褥,不知是要拉下来,还是遮回去。
大抵是经过一番残酷的天“神”交战,他终于选择将被子掖紧,整理好帐子,将她好生罩住,这才踱步到门外。
彼时月上中天,四下里亮若白昼。门前不远有潺潺流水声,溪水内五色神光璀璨斑斓,在夜色中闪烁。
五色涧,他此行的目的,终于等到神光放出的日子了。
可他的心思此刻却全然不在那里。
他抬手,在唇上轻轻抹了一下,像是还眷恋着某种温软粉嫩的滋味。
像醉了一样。
天刚亮,胡砂就醒了,入目却是陌生的房间帐顶。
床头传来呜呜的哭声,她吃力地转头,就见小乖趴在床前,眼里全是豆大的泪水,凄凄惨惨地看着自己,好像她马上就要死掉似的。
胡砂被它哭得无可奈何,只得抬手摸摸它的脑袋:“小乖,我还没死,你别这样哭。对了,这是什么地方?”
小乖使劲摇头,就是不肯说话。记得他们刚搬出去那年,某个夏天的夜晚,她清楚地听见小乖叫师父和大师兄,可惜后来就再也不肯开口,连芳准去逗它也不行。
胡砂只得自己坐起,浑身上下像虚脱了一般,半点力气都使不出。
门口传来一号丫头老气横秋的声音:“你别乱动,昨天花了一晚上给你疗伤呢,刚把魔血洗净都是这样,要过三天才能恢复。快躺回去。”
说着,她就冲进来,粗鲁地把胡砂推倒在床上,用被子把她牢牢盖住。
胡砂努力从被子里把脑袋探出来,奇道:“魔血?什么魔血?”
“你都不记得啦?”一号丫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她,“那个入了魔道的人用自己的血来玷污你,芳准花了一晚上帮你洗净,你叫得和杀猪似的,怎么才过几个时辰就忘了。”
她不说还好,一说胡砂脑海里就浮现出一些片段,她记得心底那个诱惑自己的声音,也记得那种放纵欲望、不受任何物事牵制的快感。
只是……她好像还引诱了芳准?
胡砂本能地低头朝自己身上看去,果然只穿着抹胸,还是皱巴巴的。肩膀上指印分明,正是疗伤的时候,怕她乱动,被芳准捏出来的。
还记得嘴唇上那种炽热又新奇的感觉,为了不让她尖叫,所以……吻她了?
她的脸腾地一下烧了起来,恨不得马上钻到床底下,永远别出来,别见到他。
一号丫头奇怪地看着她满脸飞霞:“你脸怎么那么红?不舒服么?你等等,我去叫芳准。”
她真把芳准叫来,才叫乖乖不得了。胡砂没命地拉住她:“我没事!没事!你别打扰他!师父……昨晚帮我疗伤,眼下还早,让他多睡一会儿吧!”
“他根本没睡,在五色涧那边静坐了一晚上。”一号丫头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声,“搞得大家都没休息好,他向来自私。”
“五色涧?”胡砂立即抓住了主要词汇,忽然又想起什么,一时顾不得害羞,连声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不是山上?谁把我带到师父身边的?”
一号丫头一本正经地说道:“五色涧就是元洲的五色涧,传说中天神造水琉琴的地方。每年只有几天涧水放出神光,可以起死回生。那个水琉琴,不是最后一根弦总长不出来么?芳准就去找语幽元君请教,得知你身上的活人生气虽然足够,但水琉琴毕竟是神器,还需要沾点五色涧的仙气才能完全复原,所以他先过来探路。本来嘛,打算直接取了五色涧的水回去,谁想到二号那家伙假公济私,没看好你,让你伤得差点死掉,他没本事治,只得把你带来元洲找芳准。事情就是这样啦。”
“二号先生?”胡砂想了半天,才想起白纸小人二号是那个金甲神人,“可我没见到二号先生啊。”
一号丫头露出个讽刺的笑容来:“他犯了错,自然是要受罚。纵然他身份与我们完全不同,亦不能避免。你倒不用担心,只要芳准不死,我们是死不掉的,最多受点皮肉苦,没两天就好了。”
说完,她转身便走了。
胡砂却再也坐不住。
她抱住小乖的脖子,轻道:“小乖,咱们去找师父吧。给二号先生求情,好不好?”
小乖继续摇头,因着它先前胆小,躲在杏花林里,眼睁睁看胡砂送死,所以这次被芳准狠狠说了一顿。他还是第一次冲它发脾气,说得它又羞又愧,哪里还敢再去触霉头?
胡砂只得起身披衣穿鞋:“那我一个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