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阿落
C城。丝米国际学校。星期五的下午,门口停了大批接学生放学的车子。
一辆破旧的福特远远停在一个街区之外,安正眯着眼睛,听收音机里的音乐节目,随着爵士乐缓慢慵懒的节奏,无声地翕动着嘴唇应和着。
他年纪不轻了,头发剃成精神的板寸,星星点点的白发夹杂其中,眉毛黑挺,脸相当瘦削,嘴角向两边微微上翘,好像时时刻刻都在微笑,但也透着几分谨小慎微。
从四点等到四点十五分,同以往任何一个周末一样,阿落从学校的方向走过来,远远的,就露出温和的笑容,扬起手臂,招一招手。
安凝视着他。
十六岁的阿落。
羸弱得像个女孩子——脸是不像的,俊朗大方,然而多晒了半小时太阳,就会直挺挺晕倒在地。体育永远不及格,学校组织外出旅行,出去一天就给人送回来,原因是拖了全年级同学的后腿……今天,阿落一上车,安,就看到他脖子上的瘀青,是给人两手合拢,活生生掐出来的,后颈上动脉血管犹自微微凸出,若有若无地颤动着。
安很希望自己的眼神没有那么好,但是那痕迹太过明显,何况抢在他询问以前,阿落已经做出很得体的解释:“和同学闹着玩儿,互相掐来掐去。他都要哭了。”
听到这里,就知道其实他今天又哭了——被人打哭,每周一次,一次半小时,跟候鸟南迁或冬去春来一样有规律。
安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发动车子慢慢离开,实在忍不住,重复那句说了一千遍的叮咛,从口气上,倒更像哀求:“阿落,你要坚强一点儿!”
孩子露出天真的笑容:“爸爸,我很坚强。”
无论怎么被人欺负或蔑视,心里从来没有留下半分阴影,无论有多少不如意的际遇,仍然如杂草般生活下去。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的确非常之坚强。
坚强到了可以挑战一切心理学家,让他们的理论统统见鬼去的程度。
阿落忽然就很高兴地告诉安:“班上转来了一个新生,今天也有人来接他。”
十六岁的孩子,周末的必然节目是呼群引伴的狂欢。一辆一辆车满载着青春开出去,谁耐烦要家里人来接?
唯一的例外,就是阿落。永远孤单地自侧门走出来,走数十米,向等候在那里的老父,扬手。
安慢慢开,跟在周末大街拥挤的车流之中,漫不经心地问:“是女孩子吗?”
阿落摇头:“不不,是男生,今天才转来的,我没有听清楚他的名字。”
他一下子指着窗外叫:“就是那辆车,那辆车,来接他的。”
安瞥了一眼,猛然一个激灵。
不是什么稀罕物,不过一辆极破旧的德国甲壳虫,轻盈地驶过,行进得如丝绸一般柔滑轻巧,划开面前的空气,如滚烫的刀锋切入黄油。
在离地一米的距离?!安眨眼,再张开时,甲壳虫已经不见了踪影。他相信自己的眼力,可以定格阳光下空气飞舞的痕迹,可以辨认阴云之上鹰隼高舞的翅风。他对影像的捕捉和辨认能力,可以媲美高科技支持下的一流数码相机。在那一瞬间,除他以外没人发现,在交通堵塞的车流中,一辆车忍无可忍地采取了飞翔的姿态,奔向前方。
阿落也不例外,很快他就说:“哎,我看错了。”他的脸贴在玻璃上,那外面分明是一辆大红的奔驰跑车。但他觉得奇怪,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看花眼看得那么离谱呢?”
安的手握紧方向盘,背上一阵发冷。
他们住东区,除了贫民窟以外,本城房价最便宜的一区。在阿落入学之初,负责登记学生资料的工作人员不肯相信他们填的地址:“你们住番兰街十五号?”
住番兰街十五号的家庭,怎么支付得起丝米国际学校的教育费用?阿落对世事懵然,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闻言点头:“是啊,怎么,你也住那里吗?”
那中年男子抬起眼看看他,神色轻慢,随即冷淡地说:“这里没有人住那边。”
阿落惋惜地说:“哦,真不好,没人能和我结伴回家了。”
安远远站在他身后,眼神落在儿子的黑发上,那承载着自己毕生温柔的情绪日复一日,耐心微弱地滋长着,不曾断绝。
亦不容他人伤害。
只是很多时候,即使最强悍的人,也会陷入一种无奈之中。
进了门,阿落换了鞋子,直接走进厨房,须臾之间,他就围上围裙,探出头来:“阿爸,你想吃什么?”
安把自己丢进客厅的沙发里,随手打开音响——莫扎特的小提琴协奏曲,纯净如水。他对食物的要求很低:“三明治吧。多夹点儿肉。”
阿落不满地叹气:“饮食不平衡对你身体没有好处的,先做个蔬菜沙拉补充维生素吧。”顺手关了厨房门,随即传来隐约的切菜声。安偏头细细听,节奏精准,快捷而均衡,手腕与手指的力量协调之极,一分的肌肉运转着十分的精力。
阿落十岁那年,第一次尝试做饭。他切出来的黄瓜片,比一根头发丝还要薄,覆盖在瓷盘上,滚开的高汤淋上去,立刻香味氤氲,清甜无比。
是用刀的天才。无意、轻易、飘逸之中,便达到他人永远不可企望的地步。虽然用的是菜刀。只是菜刀。
或者在由平凡所主宰的世界之中,这样更好。
安的思绪没有机会飘到更远的所在,便被阿落打断。沙拉端了上来,土豆块微黄,莴苣叶翠绿,胡萝卜嫩红,三色相杂,覆盖着乳色酱汁,煞是好看。但问题是,这三样东西,安一样也不爱吃。不但不爱吃,简直痛之恨之,避之唯恐不及。他登时拉下脸来,本来半靠在沙发上,这下全部蜷进沙发里。这有些孩子气的举动被阿落收入眼底,手指在盘边叮当一弹,警告:“要吃啊。你不吃这个,我一会儿就不吃饭。”
如此威胁,对不相干者毫无威慑力,不吃饭就不吃饭罢,饿到死看谁给阁下风光大葬。
但人类和猴子之所以没有灭亡,主要归功于父母们都不这样想。
无论多么精心照顾阿落,他半夜都可能会因为贫血而昏迷,因此在家里的床头柜上永远放着食物与抢救设备,长夜亮灯。一顿不吃饭,其凶险若何?安见识多了,哪敢冒险,只好点点头:“好啦好啦,我吃,我吃。”
四十几岁的老男人,似回到童稚时候,在督促的眼光之下,无可奈何地放一勺红红黄黄生冷玩意儿入口,囫囵吞下。阿落满意一笑,边走回厨房,一边说:“好了,我这就做你爱吃的,牛排吧?几分熟?”
每周最美好的夜晚。阿落在客厅一角的小书桌旁安静地看书。音乐回荡,安戴着实际没有任何作用,只是衬托出他满脸慈祥的一副平光眼镜,一针针地织着毛衣。他永远在织一件毛衣,灰蓝色,粗棒针,高领套头。一行行织下去,到收尾的时候,以反向的针法重新织起,直到把成品织成虚无。
反反复复。是他的祈祷,还是他的叹息?皮肤接触毛线,带出一丝丝的摩擦,极轻微的响声。他知道阿落在听,倘若这响声停的时间稍长,那孩子就会不安地转过头来,看他起身去洗手间,倒水,换一张CD,坐回原位,才松口气继续看书。
看到十点,安提醒他:“我们出去散散步,你该休息一下眼睛了。”
这时,一声丁零划破室内的安谧,是电话铃声。
两人面面相觑。
这房子里有一部电话,不过从来没有响过,至今四年有余。安所做的工作,是为城里的大户人家做园丁,尤其精于修剪名贵的花木。虽然也常常需要和客人预定时间,但是,他只使用手提电话。
铃声响得很有耐心。丁零,丁零,丁零。
安慢慢走过去,手指在空中犹豫许久,终于伸手去接。一面侧过身子,挡住阿落的视线,避免他看到他哪怕最细微的表情变化。
但是他这个举动做得毫无意义,因为五秒之后他径直转过身来,无比诧异地说:“阿落,找你的。”
阿落冲过来接电话,讲了一分钟,中间三十秒用于找纸和笔记一个地址,在终于撂下话筒之后,他站得笔直,带着毛细血管大规模破裂般的兴奋脸色,宣布:“我同学邀请我去他家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