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3 罗伊(ROY) 第七章

我回到房间,一把抓起之前就收拾好的小手包(谢天谢地,它总算是黑色的),然后匆忙对着镜子补上唇彩(粉色的,不过我对唇彩并不挑剔),然后一手撞上大门,风风火火地跑下台阶。门外没完没了的汽车喇叭搅得我心烦意乱,不过当我看到戴比和她那帮朋友的时候,还是配合地牵动面部肌肉,努力呈现出了一个笑脸。

我的笑容就像木乃伊一样僵硬,但车上其实并没有人注意。这群唧唧喳喳的女孩子们就好像是戴比的翻版,统一穿着粉嫩粉嫩的蓬蓬裙,装饰着可笑的大荷叶边和泡泡袖,毛茸茸的小翅膀,贴满粉色水钻的塑料王冠,以及——上帝啊,带着粉色小星星和珠子流苏的仙女棒。她们就好像一打刚刚从Primark批发来的廉价圣诞节挂件,叮叮咣咣地散落在铺着天鹅绒衬垫的豪华座椅上。一切都那么不和谐。

戴比就坐在这群人的中间,穿着粉色的公主裙——我真希望那件不要是她的伴娘礼服,因为它们看起来真的差不多——卷卷的金发像洋娃娃那样垂落双肩,上面插着一对粉色的兔耳朵。

“欢迎,奥黛尔,”她像一位童话王国里的兔女王那样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开心地对我宣告,“现在你终于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了!”

也许是车内光线的原因,我觉得她那个微笑似乎也是粉红色的。

带着彩色翅膀的丛林仙子轻挥魔杖,整个世界刹那间充满了芭比娃娃和草莓味道的泰迪熊,棉花糖的大门已经敞开,而我却踌躇着不敢迈进糖果仙子的洞穴。

“奥黛尔,裙子看起来很合身喔!”兔女王跳下她的王座,一把抓住我的手,“快来,party已经开始了!”

“Party?在哪里?”对方身上甜甜的香水味道让我头晕眼花,如果她没有扶住我,我想我就要摔倒了。

“这里啊,属于你的最后一个单身派对!”戴比对着我的耳朵尖叫。因为如果她不大声点的话,我什么也听不到。耳边是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和舞池里人们的大笑和嘶吼,在干冰的烟雾里,我眯起眼睛,勉强分辨出戴比的轮廓。

对了,今晚是戴比为我举办的“Hen party”。简单来说,就是准新娘的最后一夜狂欢。在“单身汉派对”风行几个世纪之后,为强调男女平等,女性单身聚会逐渐在英语国家流行,比如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当然还有英国。我以前经常看到一群英国胖女人搭帮结伙走过夜幕笼罩下的SOHO区,全身都是毛茸茸的粉红色装扮,用各种道具拼命扮性感和可爱,醉醺醺地向路上每一个行人搭讪。我曾经嘲笑过这种习俗,当然还有英国女人一成不变的可笑品位,却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她们之中的一员。

“嘿!我朋友下星期就要结婚了!”戴比跳上一把椅子,对着全酒吧的人宣布。

我还没回过神,已经被人群簇拥着推上另一把椅子,成为全场的最高点。

“恭喜”“祝你们白头偕老天长地久”“恭喜!”

无数或真或假的祝福,一杯接一杯的酒。戴比递来一块青柠檬。我接过边缘洒了盐的口杯,一饮而尽。啪的一声,空杯子摔在地上,碎裂的声音还没结束,已经被人群的喧嚣所淹没。然后是另外一杯。龙舌兰,B-52,兑了橙汁的伏特加,还有兑了可乐的威士忌。到了后来,我嘴里已经分辨不出任何酒液的味道。

我感觉天旋地转。并不是因为我醉了,虽然我真的醉了——戴比正拉着我的手旋转。开始我还能勉强分辨出周围的人群,到了最后,所有一切都化成一片灰白。耳畔电吉他刺耳的音阶一路爬升,强烈的鼓点震颤着脚下的大地,头顶迷幻的彩灯闪过我的眼睛。我看到,不,我根本看不到,周围簇拥着我的狂欢人群。只是一片又一片虚假的影子,像梦境里捉摸不透的幻象,像缥缈来去的雨雾,笼罩着我全部的世界,在我的周围淤积、沉淀。

我看到戴比在对我微笑。所有的人都在对我微笑。但是除了戴比之外,我分辨不出他们任何一人的脸。我只知道,戴比坐着那辆加长林肯来接我,上面坐满了她的朋友。但我记不住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我也记不住酒吧里的任何一个人。我面前的整个世界,除了我和戴比之外,都是一片空白。

当我这么想的时候,耳畔的音乐戛然而止,那些敲在我心上的鼓点也随之消失了。我转头四顾,却惊讶地发现,刚才在这里欢腾的人群突然全都不见了。只有头顶不断变幻的彩灯,把不同颜色的光斑安静地洒在空荡荡的酒吧里,洒在我和戴比的身上。

一亮,一灭。

“是我在做梦吗?”我紧紧抓住戴比的手,使劲捏了她一下。

“你没有。”戴比摇了摇头。随着这个动作,她头顶的兔耳朵一前一后地摇晃,看起来可爱又可笑。

“那么人都去哪里了?我们又在哪里?”

“我们一直在这里。”戴比微笑,“Party已经结束了,我们回家吧。”

粉红色的兔子耳朵在梦境里摇摆。来来回回,反反复复。面前是同样的环境,却是不同的人。我屏住呼吸,在自己残破不全的记忆里搜索着那个模糊的画面。

“这……是亚历克斯的?”我不确定地开口,惊讶于自己说出的句子,“我好像看见他戴过。是去年学校的万圣节化装舞会上,当时我和他在跳舞。”

但是当我仔细回想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记忆里并没有万圣节。当然更提不上任何化装舞会。这几年来我最大的消遣,不过是没周末去看罗伊的爵士乐演出而已。我并不喜欢疯狂的摇滚乐——真的吗?我摇摇脑袋。不,错了,大错特错,我当然喜欢摇滚乐。过去的我习惯于泡吧和跳舞。那么是什么改变了?是我改变了?我记得自己喜欢穿黑色,特别是黑色的皮风衣……因为这样挡风又防雨,还善于扮酷……等等!我到底在说谁?

我的头更疼了,一连串没有头绪的图画,首尾互不相连,就好像硬生生被人从中间剪去了几段,剩下支离破碎的回忆,拼不出一幅完整的画面。

我看到自己正在和戴着兔子耳朵的亚历克斯跳舞。不,其实我在和另外一个人跳舞。他穿着一袭几乎拖地的黑色斗篷,戴着一张黑色的面具。我看不到他的脸,但我可以看到面具后面的眼睛,温柔而冷漠,就好像两点跳动的灰色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