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为你的晚餐演奏

兰德眯起眼睛,看着前方升起的烟尘,那里和他们隔着三四个弯。麦特已经朝路边的野灌木树篱中跑去。常绿灌木浓密的枝叶可以像一堵石墙般完全遮挡住他们,前提是他们必须先想办法穿过这片密集的树林。在道路的另一边,几丛一人高的稀疏灌木丛都已经掉光了叶子,它们外面是一片半里宽的空地,可能是被荒弃不久的农田,再外面才是森林。他们在那里很难找到藏身的地方。兰德竭力想要在风中判断出那股烟尘的速度。

一阵突然袭来的强风卷起他身边的尘土,让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兰德眨着眼,伸手去调整裹在口鼻上的深色围巾。现在这条围巾已经不太干净了,戴着它让他脸颊发痒,但它能让兰德不必每次呼吸都吞进一口尘土。这是一名农夫给他的,那个长脸男人的双颊上已经有不少因忧愁而产生的皱纹。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逃跑,”他看着兰德和麦特,忧心地皱起眉头,“我也不想知道。你们明白吗?因为我的家人。”他忽然从外衣口袋里摸出两条羊毛长围巾,递给两个男孩。“这算不上什么,给你们吧!它们本来是我的孩子们的,不过他们还有。你们不认识我,明白吗?现在不是什么好时节。”

兰德很珍惜这条围巾。离开白桥的这些日子里,他将每一次别人对他的善意都记在心里——这张清单短得可怜,他也不相信它还能再增加多少。

麦特用另一条围巾将头包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迅速地沿着树篱移动,搜索一切能穿过去的缝隙,沿途尝试性地拉扯着树枝。兰德碰了碰腰间的苍鹭剑柄,但没有握住它。他曾经试图在茂密的树篱中砍出一条路,但这么做会暴露他们的行踪。那股烟尘一直在向他们靠近,而且很久都未散开,那不是风吹起来的。至少现在没下雨;雨水会压下所有扬起的尘土。就算在倾盆大雨之下,这条道路都不会变得泥泞,但一旦下了雨,就没了尘土。在他人进入他们可以听见的范围前,飞扬的尘土是他们唯一能知道对方接近的线索。

“这里。”麦特轻声喊道,他似乎已经穿过了树篱。

兰德急忙向麦特声音传来的地方跑去。以前有人在这里砍出了一个缺口,树篱已经逐渐长了起来,修补了这个缺口。从三尺外的距离看过来,树木仿佛和其他地方一样密集,但是靠近一看,这道树篱其实并不很厚。当兰德穿过枝杈树干走到另一边的时候,他听见了马蹄声,不是风。

兰德趴伏在那个勉强被树木遮掩起来的缺口后面,紧紧握着剑柄,看着那些骑马的人经过。五……六……一共是七个。他们衣着朴素,但他们的剑和长矛说明他们不是普通的村民。其中有些人身上穿着镶嵌金属钉的皮外衣,还有两个人戴着钢帽,也许是暂时没有雇主的商队保镖,也许。

当这支队伍慢跑过树篱的缺口时,有个人随意地朝缺口看了两眼。兰德将剑抽出一寸。麦特扭曲着面孔,像是一头被逼到死角的獾。他的一只手插在外衣下面,离开煞达罗苟斯后,只要麦特认为有危险,就会握紧那把匕首。兰德已经无法确定他这么做是为了保卫自己,还是保卫那把柄端镶嵌红宝石的匕首。现在麦特有时候甚至会忘记他还有一张长弓。

这些骑马的人是在赶往某个目的地,不过他们并不匆忙。粉状的细尘飘过了树篱。

兰德等待着,直到马蹄声彻底消失,他才小心地穿过树篱缺口,探头朝路面上张望。那股烟尘已经沿着他们来时的方向飘出了很远,东方的天空重新变得清亮。兰德爬到路上,看着那股尘埃逐渐在西方消失。

“不是追我们的。”他半是陈述,半是疑问地说。

麦特跟在他后面爬了出来,警觉地朝前后张望着。“也许,”他说,“也许。”

兰德不知道麦特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点了点头。也许。他们在凯姆林大道上的旅程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

在离开白桥很长一段时间里,兰德发觉自己总是突然回头朝背后的路面上观望。有时候,一些人影会让他立刻屏住呼吸——一个匆匆赶路的高瘦男人,或是一个赶马车的白发老者,但那些人只是普通的卖货郎和农夫,不是汤姆·梅里林。日子一天天过去,希望愈来愈渺茫。

这条大道相当繁忙,经常可以见到马车、大车、骑马的和徒步的人。有单身旅人,也有成群结队的贸易马车或骑马的人。走在这条路上的人一定比所有两河人加在一起还要多。不过最常见的情景还是在光秃枝干掩映下的硬土路面上,只有兰德和麦特两个人。

大多数旅人都像他们两个一样,在朝东方的凯姆林前进。有时候他们还能搭一段农夫马车的便车,不过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能走路。他们一直在躲避骑马的人,即使只有一名骑马者出现,他们也会跑到路边躲起来,直到那个人消失在远方。至今他们没有遇到过穿黑色斗篷的人,兰德也不相信隐妖在发动袭击前会让他们看见,但他们还是不敢有任何大意。至少在一开始,他们害怕的只是隐妖。

他们在离开白桥后遇到的第一个村子看起来非常像伊蒙村,兰德在这里不由得放慢了脚步。高高的茅草尖顶,系着围裙的主妇在房屋间的篱笆旁聊天,孩子们在村中央的绿地上玩耍。那些妇人并没有绑辫子,只是将长发披在肩头。另外还有一些小地方不太一样。但这里实在是太像家乡了。乳牛在绿地上吃草,鹅大摇大摆地走过街道,孩子们在没有长出草的土地上翻着跟斗,大声笑着。当兰德和麦特走过的时候,他们甚至没有抬头看这两个人一眼。这是另一个与伊蒙村不同的地方。陌生人在这里很常见,只有两个陌生人并不足以引起任何人注意。村中的狗只是抬起头嗅了嗅空气,它们没有因此被惊动。

当他们走过这座村子时,天色已近黄昏,看着窗户透出来的灯光,兰德忽然感到一阵思乡的痛楚。这里是很像伊蒙村,一个微小的声音在脑海里悄声说着,但这里不是家乡。即使你走进这些房子里,也找不到谭姆。即使谭姆真的在这里,你能去面对他吗?你现在知道了,不是吗?除了你从哪里来,你是什么人这些小事之外,你都知道了。不是高烧下做的梦。兰德缩起肩膀,竭力抵抗着脑海中那个嘲讽的笑声。你不如就留在这里,那个声音只是冷笑着。既然你对你的身世一无所知,任何地方对你来说都一样。而且暗帝已经对你做了标记。

麦特拉了拉兰德的袖子,但兰德甩开他的手,仍然盯着那些房子。他不想留在这里,但他真的想看看这里,用力将它记住。那么像家乡。但你再也不会看到这里了,不是吗?

麦特又拉了兰德一下,兰德才看见他紧绷的面孔,在嘴角和眼睛周围都已经变成了青白色。“走吧!”麦特喃喃地说,“走吧!”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那座村子,仿佛那里潜伏着什么危险。“走吧,我们还不能停下来。”

兰德转了一圈,将整座村子看在眼里,然后叹了口气。他们距离白桥还不是很远,如果魔达奥能穿过白桥的围墙却不会被任何人发现,它一定也能毫无困难地搜索这座小村子。兰德任由麦特拉着自己走进村外的大道上,直到那些茅草屋顶的房子都消失在他们身后。

夜幕很快就低垂下来,他们借着月光找到了一片小树林。在仍然挂着枯叶的树下,他们用一条小溪里的冷水灌满了肚子,就蜷起身子躺在地上,用斗篷盖住身体,没有生火。受冷也比被发现好。

兰德心神不宁地想着过往的事情,经常会惊醒过来。每次醒来,他都能听到麦特不安稳地翻来覆去,喃喃地在说梦话。兰德不记得自己做过梦,也没有真正睡过多久。你再也看不到家乡了。

他们之后的许多晚上都是这样用斗篷盖住身体,睡在野外。晚上的风很冷,有时候还会下雨,冰冷的水会湿透他们所有的衣服。以后的许多顿饭,他们唯一的食物也只有冷水。他们还有一些钱,可以在旅店吃上几顿饭,但一张过夜的床对他们而言实在是太奢侈了。外面世界里的物价比两河要高出许多,亚林河这一边的物价比巴尔伦高出更多,他们必须省下钱来以防万一。

一天晚上,兰德提到那把匕首柄上的红宝石,那时他们的肚子已经空到他们几乎走一步就要跌倒的程度。苍白的太阳正缓缓向西方沉下,他们在天黑前所能看到的大概也只有更多的林木了。黑云正在他们头顶聚集,酝酿着一场夜雨。兰德希望他们运气不会太糟,在夜里等待他们的也许只是一场毛毛雨。

他又往前走了几步,才发觉麦特停下了。他也停住脚步,在靴子里扭动着脚趾,至少他的双脚还有些暖和的感觉。他松了一下肩头的带子,他的铺盖卷和汤姆的斗篷打的包裹并不重,但即使只是几磅的重量,在空着肚子走过几里路后也会变得非常沉重。“怎么了,麦特?”

“为什么你那么想卖掉它?”麦特气恼地问道,“是我找到它的,你有没有想过我希望能留下它?即使多留一段时间也可以。如果你想要卖掉什么,那就卖掉那把该死的剑吧!”

兰德用手摸索着镶嵌苍鹭徽记的剑柄。“我父亲把这把剑交给我,这是他的。我不会要求你卖掉你父亲送给你的东西。该死,麦特,你喜欢饿着肚子走路吗?即使我能找到一个人愿意买下这把剑,一把剑又能值多少钱?农夫要剑做什么?那枚红宝石的价钱足够我们坐着马车去凯姆林了,也许够我们一直到塔瓦隆!我们每顿饭都能在旅店里吃,每晚都能在床上睡觉,还是你愿意就这样睡在泥地上,用两条腿走过半个世界?”他瞪着麦特,他的朋友也在瞪着他。

他们就这样一直站在路中央,直到麦特忽然不舒服地耸了耸肩,低下头看着路面。“我应该把它卖给谁,兰德?农夫只能给我们一些鸡来交换它,我们用鸡买不到马车。如果我在沿途经过的村子里把它拿出来,村民们也许会认为这是我们偷来的,那时就只有光明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了。”

过了一会儿,兰德不情愿地点点头。“你是对的,这我也知道。我很抱歉,我不是故意要指责你,只是我太饿了,而且脚痛得厉害。”

“我也是。”他们又开始向前走去,他们的脚步比刚才更疲倦了,冷风把一团团尘土吹到他们脸上。“我也是。”麦特咳嗽着。

有时他们会遇到慷慨的农场主,那样他们就能吃上一顿饭,在没有冷风吹袭的地方舒服地睡上一觉。和躺在灌木丛里相比,即使是一个干草堆也和烧着炉火的房子差不多了。而且就算没有其他遮蔽,如果你将身子在草堆里埋得够深,就能避开大部分的雨水;除非是很大的雨才能把你湿透。有时候,麦特会试着去偷几只鸡蛋,有次他甚至还去偷挤了一次牛奶。但大多数农场都有狗,农场的狗通常都很恪尽职守,在兰德看来,为了两三只鸡蛋而被一群狂吠的大狗追上两里路,实在划不来。有的狗在把他们赶到树上去之后,会连续在树下转上几个小时才肯离开。最让兰德感到惋惜的是,他们因此浪费这么多时间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虽然同样很不情愿,但兰德还是更愿意在白天去农场主面前乞求他们的善意。确实有些农场主一句话也不说,直接就用狗对付他们,毕竟现在这么糟糕的年景和无数谣言,让所有远离人群的居民都会对陌生人感到紧张。不过通常他们会被分配一些砍柴挑水的工作,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就能得到一餐饭和一张床,即使那可能只是谷仓里的一堆干草。但工作一两个小时就等于他们在原地停留了一、两个小时,被魔达奥追赶了一两个小时。有时候,兰德会想到魔达奥一小时能走多远,他会为浪费的每一分钟而着急,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当他捧着某位主妇给他的热汤狼吞虎咽时,着急的心情就不那么明显了。胃里空空的时候,即使知道每一分钟都被用在朝凯姆林前进上,也无法让人振作起来。兰德始终不知道是损失时间更糟,还是饿肚子更糟,但麦特所担心的似乎并不只是自己的肚子和身后的敌人。

“毕竟,我们对他们了解多少?”一天下午,当他们在一座小农场的畜栏里铲粪时,麦特问道。

“光明啊,麦特,我们对自己又了解多少?”兰德打了个喷嚏。他们都打着赤膊,身上沾满汗水和干草,空气中飘的全都是草灰。“我知道的就是他们会给我们一些烤羊肉和一张真正的床。”

麦特将草叉铲进粪堆里,侧过头,双眉紧皱地瞥了那名农场主一眼。他正一只手提着桶,另一只手拿着挤奶的凳子,从畜栏后面走过来。他是一名有点驼背的老人,皮肤已经像干皮革一样满是皱纹,头顶只剩下稀疏的灰发。农场主发觉麦特正看着他时,便放慢脚步,然后又迅速将视线转到一旁,急匆匆地走出畜栏,不少牛奶从桶沿泼溅出来。

“我告诉你,他心里有鬼。”麦特说,“要不然他为什么不敢看我的眼睛?他们为什么会对两个不明来历的陌生人这么友好?你说啊!”

“他的妻子说我们让她想起了她的孙子。你能不能不要再担心他们?我们要担心的还在我们身后。当然,这只是我的希望。”

“他心里一定有鬼。”麦特嘀咕着。

结束工作之后,他们在畜栏前的水槽里洗净了身子,落日已经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兰德一边用自己的衬衫擦干身体,一边和麦特向农舍走去。农场主在屋门口挡住他们,他随意地靠在一根手杖上,但姿势难免有些刻意。在他身后,他的妻子咬着嘴唇,双手紧握着围裙,越过他的肩膀向外张望。兰德叹了口气,他相信自己和麦特已经不再会让这位老妇人想起她的孙子了。

“我们的儿子们今晚要来拜访我们,”那位老人说,“四个儿子,我刚才忘记了,他们四个都会来。他们都很强壮,是大汉。他们随时都会到。恐怕我们没办法把床分给你们了。”

他的妻子将一只用餐巾打包成的小包裹递给他们。“这个给你们,这里有面包、奶酪、泡菜和烤肉,应该够你们吃上两顿了,拿去吧!”她满是皱纹的脸仿佛在哀求他们拿走这个包裹,立刻离开。

兰德接下包裹。“谢谢你们,我明白。走吧,麦特。”

麦特跟在他身后,依旧是一边嘀咕着,一边将衬衫套过头顶。兰德觉得最好在停下来吃饭前先走得愈远愈好。那名老农场主有一条狗。

本来可能会更糟的,兰德心想。三天前,当他们还在工作时,农场主就向他们放出了狗。在那些狗后面,农场主和他的两个儿子挥舞着棍棒,将他们在凯姆林大道上追出了半里才罢休,他们几乎把最后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丢了。那名农场主还带着一张挂上阔头箭的弓。

“听着,别再回来了!”那名农场主朝他们高喊,“我不知道你们想干什么,但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们狡诈的眼睛!”

麦特当时就要转过身,一只手已经向箭囊伸了过去,兰德急忙将他拉住,“你疯了吗?”麦特阴沉地看了兰德一眼,但至少他和兰德一同跑掉了。

兰德有时候会想,在农场留宿是否值得。他们走得愈久,麦特对陌生人的疑心就愈重,也就愈不能掩饰自己的怀疑。或者,他根本没想到要掩饰。他们付出同样的劳力所得到的食物也变得愈来愈少。有时候,他们甚至连畜栏也睡不到。不过恰好在这时候,兰德找到一个方法解决了他们所有的问题,或者看起来是这样。这是发生在格林维农场的事情。

格林维师傅和他的妻子一共有九个孩子,其中最大的女儿比兰德和麦特年轻不到一岁。格林维是一名强壮的人,再加上他的孩子们,他其实并不需要外人帮忙。但他只看了兰德和麦特满是尘泥的衣服和肮脏不堪的鞋子一眼,就接纳了他们,仿佛他非常需要帮手一样。格林维太太说,如果他们要在她的桌边吃饭,那就绝不能再穿这些脏东西。她打算帮他们把衣服洗干净,他们干活时可以穿一些她丈夫的旧衣服。片刻间,兰德觉得这位一边说话、一边微笑的妇人很像是艾威尔太太,不过她的头发是黄色的,兰德以前从没见过这种颜色的头发,就连麦特似乎也被她的微笑感染,不再那么紧张了。而格林维夫妇的长女爱丝对兰德和麦特来说,则是另一回事了。

爱丝是一名黑发大眼睛的漂亮女孩,每当父母看不见的时候,她就会对兰德和麦特露出很灿烂的笑容。他们的工作是向谷仓里搬运成桶成袋的粮食。爱丝就靠在谷仓的大门旁,哼着歌,嚼着一根猪尾草的末梢,看着他们。兰德是他特别注意的对象。兰德则竭力不去在乎她,但没过多久,他就穿上格林维师傅借给他的衬衫,这件衬衫在肩膀处有些紧,也太短了,但总比光着身子好。当兰德将衬衫用力向下拉的时候,爱丝大笑了起来。兰德开始觉得这次如果他们被赶走的话,可能不会再是麦特的错了。

佩林就知道该怎么办,兰德心想,他会说几句俏皮话,那么漂亮女孩就会被他的笑话逗乐,而不再痴痴地盯着他,直到被女孩的父亲看见。但兰德就想不出任何笑话来。每次兰德朝爱丝看过去的时候,爱丝都会向他微笑,那种样子如果被格林维师傅看见了,肯定会放狗出来咬兰德。爱丝还告诉兰德,她喜欢高个儿男人,但周围农场的男孩都太矮了。听到她这么说,麦特无礼地发出一声冷笑。兰德一边希望自己能想到一个笑话,一边竭力将注意力集中在手头的工作上。

不过,那些小孩们让兰德觉得简直是一种祝福。身边有小孩的时候,麦特绷紧的神经总是会放松一些。晚餐后,他们全都坐在壁炉前。格林维师傅坐在自己最喜欢的椅子上,在烟斗中塞满烟草。格林维太太拿出她的针线盒,准备缝补为兰德和麦特洗好的衬衫。麦特找出汤姆的彩球,开始耍了起来,他只有在小孩子面前才会耍彩球,当他假装脱手掉了球,却又在最后一瞬间将球抓住时,孩子们都笑了起来。麦特用彩球抛出喷泉形状和八字形,又将六个球抛成一个环,这次他可是真的差点将球掉在地上,但所有表演最终都圆满完成了。孩子们拼命地拍手,格林维师傅和他的妻子也不停地鼓掌喝彩。麦特表演结束时,就像汤姆一样环顾房间鞠了个躬。兰德从皮匣里拿出汤姆的长笛。

现在兰德每次拿起这件乐器,心中都不禁感到一阵哀恸。抚摸它上面的错金银花纹,就像抚摸过对汤姆的回忆。他从不曾弹奏过那张竖琴,只是小心地保护着它的完好和干燥。汤姆一直都说,这张竖琴不是乡下男孩的蠢笨手指能够弹拨的,不过每次有农场主允许他们留宿时,他都会在晚餐后吹一曲长笛,是为了感谢农场主的好意,可能也是为了保留对汤姆的回忆。

为了应和麦特造就的欢乐气氛,兰德吹起了“牧场上的三个女孩”。格林维夫妇为他打着节拍,小孩们在地板上跳起了舞,就连刚刚会走路的小儿子也不例外,他已经能够随着乐曲的节拍踏步了。兰德知道自己吹的曲子无法在立春节获奖,但经过汤姆的教导后,他已经有足够的自信参加比赛了。

爱丝盘腿坐在壁炉前,当兰德一曲终了,放下长笛时,她向前倾过身子,长叹一声,微笑着对兰德说,“你吹得真好,我从没听过这么优美的曲子。”

格林维太太忽然看着她的女儿,挑起一侧眼眉,然后又久久地打量着兰德。

兰德已经打开皮匣,要将长笛放进去,但在格林维太太的注视下,他失手掉落了皮匣子,差点连长笛也掉了。如果格林维太太认为他在勾引她的女儿……兰德抱着绝望的心情将长笛放回到唇边,又吹起一首曲子,然后是第二首、第三首。格林维太太一直在看着兰德。兰德吹了“摇撼柳枝的风”、“离开塔文隘口回家乡”、“爱诺拉大妈的公鸡”和“老黑熊”。他吹了他能想到的每一首曲子,但格林维太太一直没有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她也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兰德,掂量着兰德。

当格林维师傅终于站起身时,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一边笑着,一边揉搓着双手,“嗯,这真是让人难得的高兴,不过我们上床的时间已经过了。你们这些旅行的小子自然不在乎时间,但农场的早晨来得很早。小伙子们,我要告诉你们,我曾经在一家旅店里为一场表演付出过很不错的价钱,但那些艺人还不如你们,比你们差很多。”

“我想他们应该得到酬劳,孩子的爹。”格林维太太一边抱起小儿子,一边说道。他们的小儿子早已经在火炉前睡熟了。“谷仓不是个适合睡觉的地方,他们今晚可以睡在爱丝的房间里,爱丝和我一起睡。”

爱丝立刻板起了脸,她低下头,小心地掩饰着自己的表情。但兰德还是看见了,兰德觉得她的母亲一定也看到了。

格林维师傅点点头。“是的,是的,那比谷仓好多了,如果你们不介意两人睡一张床的话。”兰德的脸红了。格林维太太依旧在看着他。“我真希望能再听到你吹的曲子,还有你的杂耍,我喜欢那个。明天还有一些活需要你们做,而且——”

“他们想要一早就出发,孩子的爹。”格林维太太打断了他的话,“距离这里最近的下一个村子是亚里恩,如果他们想要在那里的旅店试试运气,那他们要走上一整个白天才能赶到那里。”

“是的,太太,”兰德说,“我们的确要早起,谢谢你。”

格林维太太给了兰德一个绷紧嘴唇的微笑,仿佛她很清楚兰德的道谢并不只是因为她的建议,甚至也不只是一顿晚餐和暖和的床铺。

第二天一整天,麦特都在用爱丝嘲笑兰德。他们早晨离开农场时,爱丝不高兴地噘着嘴,格林维太太则用犀利的目光看着他们,仿佛在告诫他们尽快离开,不要再打扰她的家庭。这自然成了麦特主要的话题。兰德则一直努力想转移它,格林维夫妇建议的在旅店进行演出当然是最容易被说到的事情。等到了下一个村子,情况就不一样了。

暮色低垂时,他们走进了亚里恩唯一的一间旅店。兰德向旅店老板提出了为客人表演的建议,然后他吹了“渡河小调”(那名圆胖的旅店老板称这首歌为“亲爱的赛拉”)和“登亚伦大道”中的一段;麦特玩了一点杂耍。最后他们在那一晚拥有了一张床,而且晚饭吃的是烤马铃薯和热牛肉。他们睡的肯定是旅店里最小的一个房间,紧挨着旅店后墙的屋檐,那顿饭也是他们一直演奏和杂耍到半夜才吃到的,但那毕竟是一张有屋顶的床。更让兰德高兴的是,他们白天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赶路了,而且旅店的客人们也不在乎麦特是否用怀疑的目光盯着他们,他们之中的一些人甚至也在用同样的目光瞥着别人。现在对陌生人的怀疑已经是很普通的事了,而旅店里总会有陌生人。

这一晚是兰德在离开白桥后睡得最好的一晚,尽管要和麦特共享一张床,而且麦特整晚都在说梦话。早晨的时候,旅店老板还想要说服他们在这里住上一两天;说服无效之后,他叫来一名仍然睡眼惺忪的农夫。他昨晚喝得太多了,没办法赶大车回家,所以就留宿在旅店里。一个小时后,兰德和麦特已经躺在伊泽尔·富耐的铺满干草的大车上,向东方前进了五里路。

这成为他们随后的旅行方式。只要有些运气,再加上一两个愿意让他们搭车的好人,他们几乎总是能在天黑前走到下一个村子。如果那个村子里有超过一家旅店,旅店老板们听过兰德的长笛,看过麦特的杂耍后,就会为了把他们争取到自己的店里,而提出更好的酬劳。他们的技艺仍然不能和走唱人相比,但对大多数生活在村子里的人来说,已经是整年也难得一见的精彩表演了。有两三家旅店的小镇对他们而言就意味着一个更好的房间,有两张床,晚餐也会有更多、更好的肉,有时候他们甚至还能再得到几枚铜币。早晨他们离开时,总会有人愿意用车载他们一程——或者是个喝太多,或待太晚的农夫,或者是个很欣赏他们表演节目的商人。兰德开始觉得他们在到达凯姆林之前的麻烦都已经解决了,但这时他们到达了四王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