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致爱 第八节

“今天的药,您拿好了。”

满脸油光的当铺老板从小窗里递出一个扎好的纸包,端午赶忙拿了,小心塞进怀中,向老板道了谢,匆匆出去。

左脚越来越撑不住了,每走一步都疼得钻心。走出当铺没多久,一个长发过腰的年轻女子便凑到他身旁问:“那个……请问你是一只蓝鲛吗?”

他惊恐地看着这个陌生女子,当即如见鬼一般飞奔而逃,一直跑到东篱小筑不远处的三岔路口上才停下来。他背靠大树瘫坐在地,差点累得死过去。

怎么就被认出来了呢?!那个女人是什么来头,竟看出了他的本相?!

不可能的啊,到了这个年代,莫说能认出蓝鲛的人已经太少,就连知道他们这个族群的人都没有几个了。

他捂着狂跳的心,庆幸自己跑的够快,若那女子不安好心,自己有个闪失倒罢了,永欢怎么办,她的眼睛还没痊愈,他又怎么能出事?

说来也是悲伤,曾经偌大的蓝鲛一族,到了今时今日,竟只剩下他与永欢。

三年前,族长对人类的信任,换来的却是一艘长驱直入、装满了火药与武器的大船,同族们大多被活捉,装进铁笼运往不同的地方。

永欢是族长的女儿,他只是替永欢打扫住处料理食物的杂役。永欢一直不喜欢他,因为他是蓝鲛里的异类,天生残疾,整个左脸都是歪的,像融化的蜡烛。她从小就喊他丑八怪,脾气上来时抓住什么都敢往他身上砸,海螺壳,珊瑚枝,甚至能伤人的匕首。他只能在他睡者之后,才敢多看她几眼。

族长也说过永欢几次,要她对他好一些,看在他父母因病早逝,为人又老是勤奋的分儿上。

“我就不!”永欢倔强得很,“我就是不想跟他讲话,就是不想看到他的丑脸!阿爹,你换一个人来照顾我好不好?”

“胡闹!”族长敲她的头,“你不是不知道咱们这一族生存的艰辛,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要为保护这片来之不易的家园费心费力,哪里还有多余的人供你挑选?端午这个孩子就很好,你不要老是为难他了。”

“哼!”她不高兴地扭过头去,也不再提换人的事了。

他躲在珊瑚树后,将那对父女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并没有太难过,相反,能继续留在她身边,他觉得很高兴。

她也不是总这么坏脾气的,他好几次见过她流眼泪的样子,在四下俱寂的深夜里。她在梦里哭喊着“放开我娘!”,小手在空气中拼命乱抓,每次都要他握住她的手,听他哼起温柔的摇篮曲,她才能平静下来,把满是冷汗的脑袋往他怀里钻,蜷缩着娇小的身体,从噩梦中回归平静。

这些时候,他总是动都不敢动一下,怕吵醒了她,即便自己的身体僵硬发麻,也要坚持到她主动转向床的另一侧。

比起从小到大就没有父母,半路失去疼爱自己的娘亲只怕要难过千百倍呢,每每想到她在那么小的年纪便亲眼目睹母亲被野蛮人抓走的场面,他就能无限量地包容她的一切坏脾气。

日子本该平静如水,如果族长没有善良地救下那个差点淹死的商人,就不会有那出俗套之极的忘恩负义的故事。被救了性命的人,在离开这片迷宫般的海域时,暗自作了记号,带回的不是感谢,而是一场真正的灭顶之灾。

或许上天怜悯,他护着永欢,好运地从枪炮声中寻到逃跑的缝隙,千辛万苦地逃到了岸上。他想,先在岸上避一阵子,再图后路。可永欢不肯,她哭着要回家去找父亲,她说不能没了母亲再没了父亲,更不能没了那从小长大的家!那一次,是他生平唯一一次对她发火,他狠狠给了她一巴掌,说:“你若回去,蓝鲛一族就真的彻底变成纸上传说了!”

她终是被他硬拖着,朝内陆的某个方向而去。

躲进人群里,或许是目前最安全的避难法。

可是,他实在太低估了人间的险恶与人类的欲望。

一路哭泣的永欢,眼泪都成珍珠,想止也止不住。她不肯跟他说一句话,把所有悲伤与愤怒全部发泄在这个本来就让她讨厌的丑八怪身上。也怪他们时运不济,正是前门拒虎后门遇狼,躲过了杀戮者的枪炮,却没躲过见钱眼开的小人。

同行是遇到的“好心大叔”,用一包蒙汗药便将永欢从他身边偷走。

当他从简陋的乡间野店里醒来时,永欢已踪迹杳然。

他疯了般去找,直到两年后,才在洛阳城的一个马戏班里,发现了被关在水缸里展览的、已经瞎了眼睛的永欢。

看着水缸里形销骨立、双眼发灰的他,他恨不得立刻就杀掉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可理智又让他平静下来,一直忍耐到凌晨,才偷偷潜入马戏班想救走永欢。

可惜,身手太差,惊动了敌人。

结果是,他被认定成一个笨拙的贼,妄想偷走马戏团的台柱子。愤怒的班主让手下把他拖到后巷往死里打。

也许是他命不该绝,危在旦夕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生了一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的年轻公子从巷子的围墙上跳下来,笑嘻嘻地指责他们太吵,坏了他饮酒赏月的心情。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已经对人类万分忌惮,可这个人的出现,却让他莫名地大喊一声:“先生救我!这群人绑了在下的亲人!”

这实在是太冒险的一个举动,如果蓝头发不理闲事,他必丧命于此。可他怎么都觉得,这个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场,绝非街头浪荡子,明明放浪不羁却又可以托付重任,他赌他一定会路见不平。

结果,他当然是押对了宝。

马戏班的粗人们被蓝头发轻轻松松地用绳子绑到了一起,当他从水缸里捞出那个一息尚存、半人半鱼的“怪物”时,他只是瞪大了眼睛,好奇地说了一声:“咦,这是蓝鲛?”

他跪地磕头,向他道谢,将他们的遭遇一笔带过,只说家族变故,带了妹妹出来逃难,谁知与人不淑云云。

“你也是蓝鲛?”蓝头发嗅了嗅空气里淡淡的妖气,笑,“果然是啊。啧啧,如今这年月,蓝鲛已经很少见了呢。”

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仍是不住地道谢,然后抱起永欢准备离开。

“等等。”蓝头发叫住他,“你妹子都瘦得只剩半条命了,再不休养生息,我看她是活不了多久了。你有合适的落脚处吗?有钱买补品吗?”

他一愣:“这……我会努力去找。”

蓝头发将衣衫褴褛的他上下打量一番,摇摇头:“我看还是算了吧。你这个样子,只怕连半钱人参都买不起。你们蓝鲛虽是妖,可饮食上与人类也差不离,你妹子虚弱成这样,怎么也得有天山雪莲前年人参才补得回来呢。”

“那怎么办?!”他看着在怀里昏迷不醒的永欢,难过至极,“都怪我一时大意,才被那奸人下了药,害她颠沛流离吃尽苦头。”

“行了行了,别念这些无用对白了。”蓝头发赶紧打断他,找来笔墨写了一封短信又画了一张简明的地图,交给他,“从这里到西安城也不算太远,你们不怕我卖了你们的话,就照地图所示,去这个东篱小筑,找一个叫沈子居的人,把信给他,他自会给你们一个不错的落脚处。有空呢,我就去看看你们,没空就算了。”

他握着信与地图,连再说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蓝头发便消失在晨曦之中。

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得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又狠狠磕了三个头。纵然整个人间都欺骗他,这个人却一定可以相信。这个念头特别坚定。

族长说过,遇到一个可以全心相信的人,是莫大的福气。在商人的大船攻入之前,族长拍着他的肩膀,很严肃地说:“端午,我看着你长大,你的脾性注定了你是一个能被无条件信任的家伙,所以,我不仅放心把永欢交给你照顾,还有一件东西,或许也要交给你保管。”

回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心口。在最贴近胸膛的地方,他用最结实的绳子挂着一个两寸见方的白玉小匣。

他曾亲眼见过到,在大船来西时,族长取出这个匣子,念了一串咒语后,匣子自动打开,射出蓝光无数,八九个站在船头的野蛮人顿时被这些光线染成了蓝色,然后“吸”进了匣子里。

他从不知族长手里竟有这般厉害的“武器”,照这么来看,来再多敌人也不用怕了?!

可是,族长却说它的作用仅仅只在暂时威吓敌人。因为,这个匣子一天只能开启两次,一次最多“装进”九个活人。

这个匣子,就是“烬弯”。

它存放着所有逝去的蓝鲛的灵魂。

原本,蓝鲛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这个世界,以及这世界里的人类,一次次去到他们面前,渴望与他们成为恋人或者朋友,但结果总是让人叹息,所谓的真情敌不过雪白的珍珠。每一只死去的蓝鲛,都带着深切的悲伤与不甘的遗憾,所以,灵魂一直不得安息。天长地久,这些残留于世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又在海面上受了日月风水的灵气,这便成了一个白如珍珠的匣子。老族长说,匣子里装着另一个空间,是个既可悲又可怕的地方,切记不要掉进去,否则定然生不如死。而开启匣子的咒语,只能由族长知晓,代代相传。可这一次,族长在大船的炮火隆隆响起时,将“烬弯”与咒语,还有永欢,都交给了他。

纵然全军覆没,也总得留下一些什么——这是族长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烬弯与永欢,分别镌刻着蓝鲛的伤与爱,而他的生命,从此只为这两者而延续。

他脱下外衣将永欢裹好,又细心擦干永欢的尾巴,看她的鱼尾慢慢化回人形,背起她,毅然朝前方走去。

这条路,将他送到了沈子居面前。

在来到东篱小筑之后,他才明白为何人类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蓝头发对于他们的身份一点都不差异,连他的朋友,在知道他们并非人类之后,亦不将他们视为异类,只管让他们安心住下,需要的补品什么的,都由他来解决。

人类真是复杂的物种,好与坏,善于恶,端看你遇到了谁。

对于生命中这两个“贵人”,他不知如何报答,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都在心里为他们祈福,愿他们平安长寿。

沈子居将他们安排到东篱小筑里最清净的偏院里,除了一日三餐由专人送去,平日都不许任何人打扰他们。至于各种昂贵的补品,他也毫不吝啬。不到半年时间,永欢又变成了当年那个花一样的俏丽姑娘。只是,补品能挽回她的生命与容貌,却换不回一双健康的眼睛,她依旧看不见这个世界。据她回忆,当初被人绑走之后,她被卖到了一户人家,那家的女主人将她锁在狭窄的水池里,每天都要她哭,她哭不出来就用手使劲掐她的脸,还不哭就用针来刺,她的眼睛越拉越疼,眼泪越来越少,于是他们更变本加厉,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她的肩膀和背脊。不到一年时间,她终于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了。一个清晨,她从噩梦中醒来,却发现自己眼前只剩漆黑一片。作为一个无用的瞎子,这户人干脆将她卖给了马戏团,又拿了几辆银子。

当她说出这段过去时,不止他心如刀绞,连一贯斯文的沈子居都拍桌怒斥那帮混帐。

之后,沈子居业积极找了一些名医来替她诊治眼睛,可惜都束手无策。

自住进东篱小筑之后,九厥也来过一两回,他还是从沈子居口里才知道了这个从不自我介绍的人的名字。这个人的行踪总是很飘忽,突然来,突然走,除了与沈子居聊聊天喝喝酒,便只是简单地问问他们的状况,他甚至都没问过那个可怜的瞎眼姑娘叫什么名字,只说,有需要就找沈子居,他钱多,不用替他节省。在知道众大夫都治不好她的眼睛时,九厥想了想,说他反正要东游西荡去许多地方,也尽量替他们打探一下有没有治疗鲛人眼睛的方法,但不保证一定成事,若真寻到治疗方法,第一时间便通知沈子居,让他将一切所需药材准备妥当即可。

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感谢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了,在九厥离开之前,他追出去叫住他,突然抓起他的左手,将一枚亮闪闪的玩意儿用力“贴”到他的掌心。

“你这是干吗?”九厥抽回手一看,掌心里却什么都没有。

他认真说道:“我的鳞片。以后若你身陷险境,只需喊三声我的名字,就算我死了,也会赶来。”

九厥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这是在诅咒我和你自己吗?”

“当然不是。”他赶紧澄清。

九厥哈哈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好啦,你也不用总记挂着什么报恩不报恩的,我只是做了顺便之事。你就别操心我了,好好照顾你那瞎眼妹子吧。告辞!”

这一走,又是许久不见踪影。听说,他只在沈子居大婚那天去了他府上一次。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阿,若自己能有他一半本事,一半潇洒,永欢也不至于吃这么多苦头。

此刻,端午缭乱的回忆被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打断。不等他从地上爬起来,白色的马儿已经停到他面前,摇头晃脑,马背上的九厥笑嘻嘻地跟他打趣:“啧啧,这天儿又不热,你躲树底下干啥?”

他高兴地站起来:“好久不见!谢谢你捎回来的药方,很有效果。”

“那就好。”九厥跳下马,打量着他的脸,“怎么气色这么坏?沈子居不给你饭吃?”

“没有没有,沈公子一直对我们厚待有加。”端午赶紧澄清,又问,“这次来会多留一些时日吗?”

九厥摇头:“来看看就走,最近太忙啦,马上要去特别远的地方,可能三五七年都不来西安城了。”

“啊,那路上一定多保重啊!”

“这个自然,你就别担心我了。”

“嗯,沈公子一早就来了,应该还没走呢,你来得刚好。”

“咦?他最近常来吗?”

“自打你捎带回药方,他就比平日里来得勤了,每次来都带一堆名贵的药品跟补品。沈公子之举,实在令我过意不去。”

“别别,他不缺钱,一点药材补品就能换回一双眼睛,他何乐不为?”

“你同沈公子都是难得的好人。”

“嘻嘻,我不一定是人的。”

“你就是一头猪,也是我没齿难忘的恩人。”

“这……就不能换个比喻?”

两人边说边朝东篱小筑那边走,走着走着,九厥看着他走路的姿态,不禁问道:“你的左腿怎么了?走路怎么一跛一跛的?”

“哦……这个啊……”他赶紧说,“就是那天出去散步的时候摔了一跤。”

“散步?”九厥想了想,“哦!上回好像听沈子居说,你常带你妹子去秋山湖岸?”

“嗯,总留在屋子里也不好,秋山湖岸景色优美,走一走,整个人都能精神不少呢。”

“那倒是,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光是一池靛蓝荷花就百看不厌了。你挺会选地方嘛。”

“嘿嘿。”

一路行至东篱小筑,还没进门,便传出一阵悠扬的《春江花月夜》,堪比天籁。

沈子居独坐院中,专注抚弄面前那一家崭新的琴,直到九厥都走到他面前了,才抬起头,琴声亦戛然而止。

“你这家伙,婚礼一别,至今一载有余,你再不来,我就当你不记得我这好兄弟了。”沈子居笑着起身,“正好得了一壶上好的西域葡萄酒,你回得还真是时候。”

“你们叙旧,我就先过去了。还要煎药年。”端午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高高兴兴地走开了。

他不懂品酒,也不识音律,更不会吟诗作赋,实在不适合加入这两个人的谈话。

每当看到九厥跟沈子居在一起煮酒话家常的场面,他总是想,人类老说相由心生,这两个男子的心底得是多纯良干净才能生得这般好容貌,反观他自己……算了,不提也罢,反正,他现在的世界只在东篱小筑与秋山湖岸之间,没什么人会注意到他藏在面巾之后的丑陋的脸,永欢就更不可能看到了。

回到房间,永欢已经醒了,正燥郁地在屋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踢到凳子和桌角。

他深吸一口气,换了另一副声音,上去扶住她:“这是做什么?踢伤了怎么是好?”

听到这个声音,她顿时转怒为喜,一把握住他的手说:“阿九大哥,你可回来了。药好苦,我不想喝了,我们去秋山湖岸走走吧!”

“那可不行。”他晃了晃手里的药包,“新鲜的药,我马上去熬,喝完了咱们就出去散步吧。”

“好吧。”永欢沮丧地坐下来,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又高兴起来,“阿九大哥,我能看到白影子在晃了呢!”

“真的?”他欣喜若狂地握住她的手,“真的能看见了?”

“嗯,一点点。说明药虽然是哭,但真的有效呢。要不了多久,我就能看到你了。”她抽出手,情不自禁地摸向他的脸庞。

他心下一惊,赶忙抓住她的手,有些慌乱地说:“你坐着,我先去煎药。”

“咕嘟咕嘟”翻滚着的药罐前,他拿着扇子轻轻扇着火。

她很快就能看见了吗?!这是他多么盼望的事!他的永欢终于可以跟从前一样了。

可是,他又该怎么办?

阿九大哥……根本就不存在的一个阿九大哥……

不错,他可能干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对蓝鲛来说,模仿声音也是他们的强项之一,作为他们的远亲,某些海妖最擅长的技能,也是这个。在来到东篱小筑的翌日,永欢醒来的瞬间,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突然就变出了另一种声音,对,他想都没想,便模仿出九厥的声音,在一脸惊讶的沈子居面前,温柔地安慰着永欢,顺便编造出一个路见不平、从水缸里英雄救美的“阿九大哥”。

之后,他将沈子居拉到一旁,说:“永欢一直很讨厌我很恨我,现在她身体本就虚弱受不得刺激,所以请你……”

话没说完,沈子居已然笑着打断他:“不必说了。今后,东篱小筑里没有端午,只有一个阿九大哥,如何?”

他感激不尽。

可现在看来,这个谎是撒不了多久了。

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这个谎言,能一直保留下去……

傍晚时分,正当九厥准备离开东篱小筑时,端午突然喊住了他。

扭结了半晌,端午终于开口道:“这一别,又不知几时才能相见。若永欢眼睛康复,我们大概就要启程回去了,毕竟我们是蓝鲛,终归要回到海中。”

“也是啊,给我药方的人说,不出一个月就能康复。看来我是赶不上替你们饯行了。”九厥笑道,“那就预祝你们一路顺风,以后多长个心眼,别再被人坑了。”

“我有个小心愿。”

“啥?”

“你是我,甚至是我们整个蓝鲛一族的恩人,以后若无缘再见,能不能留一幅肖像给我?”

一听这话,出来送行的沈子居当即拍手道:“这个也好!不嫌弃的话,由我来代劳吧。”

“沈公子会画画?”

九厥哈哈一笑:“除了杀人放火打架,他有什么是不会的?”

沈子居尴尬地笑笑,说:“没有人这样夸人的。”

很快,一张栩栩如生的画着九厥与端午两人的肖像便完美诞生于沈子居的妙笔之下。

“好好收着吧,但愿后会有期。”九厥翻身上马,潇洒而去。

端午捧着这幅画,如抱珍宝。

繁星初现的时候,他一如既往地小心搀扶着永欢,沿着秋山湖岸慢慢地走。

沈子居确实是个非同一般的人,连选别墅也选得这么尽善尽美。据说,他就是为了那片靛蓝荷花才买下这块地,修了这座简单却雅致的小院。这样的生活,真是令人羡慕。

“阿九大哥?”永欢舒服地呼吸着带着淡淡幽香的空气,“你知道我不是人类?”

“嗯。”他点头。

“我可能……是世上最后一只蓝鲛。”

“嗯。”他点头,却又马上摇头,“万一你还有同族留下呢?”

“不可能有了。”她垂下头,“即便有,我也不会承认他是我的同族。”

他的心脏像被一只手狠狠掐了一把。

“为何这么说?”他佯装无事。

“如果不是他,也许我就跟阿爹一道离开这个世界了。如果不是他,我就不会被人抓走,吃那么多苦头。”她皱起眉,“我从小就很讨厌他。”

原来,她对自己的观感从未改变过。

他忍住心口的疼痛,拍拍她的手:“如果不是他,你也遇不到我呀。”

她低落的情绪一下子就被拉了起来,不禁朝他甜甜一笑:“那倒是。所以,算了吧。最多以后看到他,我骂他一顿就是了。”

他笑笑:“你看,还是好好活着比较好吧。你阿爹从来就不想你跟他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啊。”

她沉默片刻,说:“你可能无法想像我那时的绝望和悲伤,当你一再亲眼目睹至亲与同族们被人类伤害的惨状,确实是很难有力气再独自撑下去。想来,也许真是阿爹在冥冥中保佑我,因为他知道,你会来我身边。”

她红了脸,将头斜靠在他的肩膀上。

有星光闪烁,靛荷摇曳,还有她依偎在侧,如果,时间可以停在这一刻该有多好。

他扶她坐下来,别了好半天,才很不好意思地在她耳畔轻轻念道:“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她一愣。

“我请沈公子教我的。”他红了脸,有些语无伦次,“我一直羡慕那些出口成章的人。我听老人们说,世上有一块七色神石,是由人类心中的爱意与温暖的感情凝聚而成,谁能得到它,谁就能得到缘定三生的美满姻缘。我找不到这块石头,但我把它放到这些句子里,送给你。”

永欢的眼眶有些发热,她紧紧拉住他的手,说:“再念一遍给我听听。”

“好!”

如果可以,我愿意给你念一辈子——端午的心里反复回荡这句话。

可是,他哪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疼痛已经从左腿蔓延到了全身,此刻的身体,也许稍被撞击就会散架吧?!毕竟,少了好几块骨头呢。

对蓝鲛来说,环环相扣的骨头就是生命,不论少了哪一块,都会渐渐断了支撑,变成一堆“散沙”。许多年前,曾有一位同族,用自己的一根指骨与陆地的巫师做交易,她有没有达成愿望他不知道,他只是亲眼目睹落魄而归的她一天天虚弱下去,一个多月后的某天,她的身体在病榻上化成了一堆闪亮的“沙”,以全盘崩溃的形式,结束了生命。族长说,人类大多数只贪恋蓝鲛的眼泪,可还有一部分人觊觎他们的骨头,只有蓝鲛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亲自取出的骨头,才会像蓝宝石一样剔透,磨粉服下,除了能延年增寿,还有令哑人复声的奇效,但,若经旁人之手强取,则只会得到朽木一块,无用。所以,族长告诫他们,不论遇到怎样的诱惑与遭遇,都要看好自己的骨头。

可他,偏偏那么容易地、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骨头交给了当铺老板。

那一天,当沈子居拿了九厥差人捎回来的药方时,他就觉得不对劲了。一贯爽快大方的沈公子在看了药方之后却变了脸色,他要看,他却支支吾吾说可能这药方不对,他得再看看再确认一下。

他满心狐疑,偷偷走到沈公子的房间外,却听他对一个年迈的仆役说:“这味‘百花照月’真的只有万隆当铺的何老板才有?”

“只有他有。”

“需要多少银两?”

“他不要银两。公子你也知道何老板脾性怪异,他不缺钱,只收世间奇珍。”

“他要什么珍宝,我们给他就是。”

“咳,这胖子最近只收一种东西。”

“何物?”

“蓝鲛之骨。说有延年益寿之效。可咱们上哪儿去找这个宝贝?”

“这样,你千万不要同端午透露半分。先随便抓一味温补的药材顶替着,我再去想想办法。只要能找到,哪怕倾家荡产,也要买回来。谁叫我答应了九厥,要妥善照顾他二人呢。”

“公子,这事不好办啊。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咱们对他们已经够仁至义尽了。”

“不要再说了,我意已决,先这样办。”

他悄悄离开沈子居的窗前,心中涌动的居然是无比的兴奋。

左腿之上四根骨头,换回永欢一双眼睛,不亏本。

他瞒着所有人,去了万隆当铺。

那肥如硕鼠的老板好像早知道他会去似的,早早将包好的药材从窗户里递出来,一根骨,一包药老板说,四副“百花照月”,死人都能医得活,何况一双失明的眼睛。

今天是最后一包药了,看来九厥的药方没有错,当铺老板也没有拿假药糊弄他,永欢的情况正朝着预计的最好的方向发展。

“阿九大哥,我有点困了。”永欢抱着他的手臂,打了个呵欠,笑,“我想快点见到你。”

“等你眼睛康复了,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我。”

“好!你再把你的大作年给我听听。”

“我都念了几十遍啦。”

“听不够。”

凉风飞过湖面,一池靛荷顿成荡漾的花海,温柔无限。

她在他怀里沉入美梦,梦里有人在说话,有人在哼唱,调子是她最熟悉的摇篮曲……

三天之后,东篱小筑里失去了端午的踪影。

沈子居派了所有人去找,皆无所获,他命令所有人都不得向永欢透露端午的失踪,只说他去洛阳为她找另一味药材。

而永欢连环一的力气都没有,自从服食了最后一副药,她整天整天地想睡觉,一觉就是大半天,醒也只醒得了片刻,然后继续深睡,不想吃饭不想喝水,脑子里越来越空。

端午失踪的第十天,也是永欢陷入彻底的睡眠的第三天,沈子居将她放入一具以金丝缠成的“棺木”里,四角皆拴上沉重的石兽,沉入湖底。

当湖面上的气泡消失时,他慎重地朝湖水鞠了一个躬,说:“谢了。”

回到东篱小筑的房间里,他从匣子里拿出九厥捎回来的药方,放到燃烧的烛火上。

药方上,只有寥寥几行字——

“得内行人指点,取白茯苓二钱,蛇胆一钱,川贝二钱,荷叶三钱,三碗水煎一碗,连服十五日,可治鲛人因泪失明之症,此药材遍地可寻,实乃大幸。然服用者会暂染嗜睡之症,在其深睡不醒之后,可寻安全之处沉入水中,三年后醒,眼疾痊愈。”

落款是“九厥”

一片灰烬落在桌上的白玉匣子上,端午离开前主动将这个东西交给他,并请他认真将一段短而怪异的咒语记在脑中,在永欢康复之后,将匣子的秘密与开启的咒语交给她。除了这个,还有一个银制的圆筒,也请一并给她。然后,永远不要让她知道这些日子陪在她身边的,是他这个让她厌恶的人。

他拿起那不起眼的匣子,嘴里喃喃:“烬弯?!易进难出,循环往复?!”

端午说,这个匣子是蓝鲛一族留在这世上最后的痕迹,也是危险的武器,请沈公子一定妥善保管。

他一定会好好地,并且永久地保管它,这个东西,不适合永欢。

他起身,走到墙边,将覆在某件东西上的锦布慢慢掀开——

一家崭新的琴,连琴弦都透着灵慧的蓝光,谁都不会知道,琴座四角,镶了四块举世奇珍的蓝鲛骨。

古籍《名琴谱》有云:深海之中有妖名蓝鲛,若得其骨镶于琴,则成千古名器鲛骨琴,音色绝美,天籁尤不及也。然蓝鲛之骨,强取无用,见光则成焦石,唯其亲手取出方可保有奇效。谨记谨记。

他的手指轻轻拂过每一根琴弦,微微的颤音中,他想,有些族群之所以会灭绝,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的智慧还不足以去懂得这个世界。

而他更愿意相信,这两只自动找上门的蓝鲛,是上天赐给他的珍贵礼物,让他有更充足的资本,去抓住那个“命中注定”的女人。

他重新盖好这架花费了他大把心思的宝贝,想到明日一早便要出门办货,三日方能回来,届时她看到这份礼物时,不知会是怎样的欣喜若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