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二个魔王 第三节
接下来的两段记忆和北美的那一段差相仿佛,一个发生在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魔王在那里和一些早期的爱尔兰僧侣有过接触;一个发生在澳洲大陆,魔王挑起了当地几个土著人部落之间的战争。
“所以说,这位魔王就是不停地从地球的一个角落游荡到另一个角落,撒播魔族的种子。”文潇岚说,“而且看上去,他最看重的并不是由他亲手改造的那些部下,而是敢于反抗的守卫人的雏形。每当反抗者通过危险性很大的改造或者遗传获得附脑并掌握蠹痕的时候,他都很开心。他应该是在努力营造一种进化压力,想要促成人类在反抗魔王的过程中不断进化。”
“进化压力?”范量宇歪了歪他的大头,“这个说法倒挺有意思,也很符合我们一直以来的猜测。老实说,没有魔王拼命施压,守卫人的力量确实没法提升得那么快。”
“但愿能快点知道魔王想要的进化方向到底是什么。”文潇岚说着,又推开了一扇新门。
一进门她就吓了一大跳。眼前是一座西式教堂,阴暗破败,墙上的壁画都被污渍所覆盖,只有寥寥几根蜡烛闪烁着昏黄摇曳的亮光。低矮的穹顶之下,密密麻麻躺满了人体,乍一看就像是一座坟场。
文潇岚定了定神,慢慢走近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发现这个人并没有死,仍然在微弱而艰难地呼吸,但看他的状况恐怕离死不远了。他肤色蜡黄,浑身肿胀得像一个水袋,满脸都是可怖的脓疱,文潇岚只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的密集恐惧症马上就要发作,连忙把脸扭开。她只敢粗略地扫视一眼,发现躺在这座教堂里的人似乎都差不多是这样。
“天花。”范量宇已经仔细地观察了,“躺在地上的都是白种人。这里应该是中世纪的欧洲,我们大概正赶上了某次例行的天花爆发。”
“太可怕了。”文潇岚禁不住微微颤抖,“幸好我们在这里闻不到什么味道,不然的话,难以想象这里的气味是怎么样的。魔王把我们拉到这儿来干什么?”
范量宇没有回答,在这件似乎随时可能倒塌的教堂里来回转悠,观察着每一个站立的人。这里看来是被临时开辟为天花患者的聚集地,但很显然,在这样的环境里,病人并不能得到任何有效的救治,只能慢慢等死。而范量宇所观察的那些站立的健康人,每个人脸上都有深深浅浅的瘢痕,应该是侥幸战胜了天花并从此获得抗体的人。这些人可能是被雇佣来看护这些尚未死去的病人,并且最终为其中的绝大多数收尸。
“咱们等会儿跟着这个人。”范量宇伸手指了指其中的一个收尸人,“他脸上的瘢痕是假的。这应该就是魔王本人。”
文潇岚连忙凑过去。不过以她的眼力并不能分辨出瘢痕的真伪,也并没有觉得这个有着一张平常的欧洲人面孔、看上去像是个饱经摧残的下层中年工人的男人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她知道,范量宇绝不会看走眼的。
果然,几分钟之后,这个收尸人开步向着教堂外走去。两人跟着他走出教堂,发现教堂位于一条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两边都是低矮破旧的民居,文潇岚凑过去看了一下门牌。
“法语。这里是巴黎。”文潇岚说,“你还真说对了,大概是欧洲被天花肆虐的那个年代。”
“你还懂法语?”
“学过一丁点儿。那会儿文青气发作,选修了法语课,觉得这是在学习一种全世界最浪漫的语言。真正开始学才知道浪漫个鬼,一切外语课都是沾着学生鲜血的学分刀片。”
两人尾随着收尸人穿过了几条污水横流的小巷,眼中的巴黎一片萧条肃杀,不仅仅是因为那坑坑洼洼的街道、遍地的垃圾污物、直接在街边大小便的路人、在垃圾堆中窜来窜去的野狗,还因为每一个活人眼里都能见到的那种慌张,甚至于绝望。天花所带来的死亡威胁就像一朵遮盖了整座城市的巨大乌云,让巴黎市民近乎喘不过气来。
“要是能闻到气味,我大概会崩溃的。”文潇岚喃喃地说,“换了你这种怪物倒是……”
她本来想调侃两句范量宇,忽然想起范量宇童年时代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悲惨遭遇,慌忙闭上嘴。范量宇拍拍她的肩膀:“放心吧,我又不是豆腐做的,不至于被你提到一点儿过去的事儿就跪地大哭。”
文潇岚笑了起来:“你要是跪地大哭,那场面可绝对好看,我一定要拍下来留念。啊,好像到了。”
前方是一个小小的店铺模样的房屋,店门口挂着一块粗糙的木牌,上面用拙劣的画工画着一幅图案:一条蛇盘绕着一根拐杖。
“这我就不知道什么意思了。”文潇岚说,“我并没有系统学过中世纪的法国历史文化。”
“我知道。”范量宇说,“这玩意儿又撞到我们守卫人的枪口上了。这是中世纪欧洲医生的标志,当时有不少守卫人以医生的职业作为幌子来暗中组织活动,没想到魔王也会这么玩。”
“那会儿的医生……好像普遍就会用放血疗法吧?”文潇岚想了想。
“没错,一刀割下去,生死由上帝说了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
诊所的门上根本就没有锁,大概是因为里面没有任何值得一偷的东西。魔王推开门走了进去,范量宇和文潇岚也跟在后面。
诊所里漆黑一片,可能是魔王的眼睛根本不需要借助照明光线的缘故,他也根本没有点灯。范量宇用蠹痕放出亮光,令文潇岚可以看清楚室内的一切。诊所里一片凌乱,各种各样的玻璃瓶罐、放血刀、鸟嘴面具、奇怪的草药与虫子、或新或旧的书籍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
但有一样东西引起了文潇岚的注意,那是一个类似于当代玻璃培养皿的玻璃容器,里面盛放着类似培养液的液体,旁边还有一些玻璃瓶里浸泡着组织切片。而魔王就站在这个培养皿的面前,脸上挂着一种轻松而略带得意的笑容。
文潇岚明白,魔王放出来让他们观看的每一段记忆,都是有用意的,不会有太多冗余信息,那么,照着这个思路去推理猜测,多半都能得到一些真相。
只是,这一次的真相着实有些让人震惊。
“我……如果我没有会错意的话,这应该是在培养天花病毒。”文潇岚说。“也就是说,由此推而广之,人类历史上的很多次大瘟疫,也许都是魔王弄出来的。他……他这又是在图什么?筛选基因消灭抗病能力不够强的个体么?”
“未必。”范量宇说。
“什么未必?”文潇岚不太明白。
“我是说,未必是他干的。”范量宇说。
文潇岚还没来得及回话,门又打开了,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白人少女钻了进来。她一见到魔王,就跪在了地上,嘴里称呼着“主人”。她用的并非法语,而是中文,可见又是魔王自动为他们做出了翻译。
魔王点了点头:“起来吧。怎么样,查到了吗?”
“查到了。”少女站起身来,“我们可以肯定,这次在幕后指使传播天花的,是一个来自热那亚的木料商。他带来了大批的奴隶,通过这些奴隶把天花在整个巴黎传播开,然后继续蔓延到全国。这个人的具体身份是……”
“不必了。”魔王一摆手,“这个身份没有任何用处。行了,你做的很好,回去吧。”
“需要我们对他下手吗?”少女问。
“更加不必。”魔王布满天花麻斑的面孔上挤出一个嘲讽的笑容,“这个热那亚商人不过是个傀儡而已,他的主人我也不知道现在究竟在哪里,去对付他反而会打草惊蛇。不过,如果真的是那个家伙的话,别说你们了,我也未必是对手。”
少女显得很吃惊。但她显然训练有素,绝不会对主人质疑什么,深深鞠了一躬之后,退了出去。她离开后不久,一个有着阿拉伯面孔的青年人走了进来。例行的跪地膜拜之后,青年人对魔王说:“按照您的指示,那本书已经炮制完毕并且做旧。”
他说着,从随身的羊皮袋子里取出了一本厚重的书籍,这本书以黄铜做封面,上面的书名使用的是一种连文潇岚都不认识的文字,看上去很是古旧。当然,阿拉伯青年说过了,这是刻意炮制出来的古旧的效果,这本书其实是刚刚制作完成的。
魔王在黑暗中翻开了这本书。借助着范量宇的照明,文潇岚能粗略地看到书里主要使用的文字是拉丁文,还配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扭曲的插图,包括一些类似炼金术用具的东西、难以辨认的怪兽或植物、不明用意的人体解剖图等等。
“能猜到这是本什么书吗?”范量宇冷不丁发问。
“猜到?”文潇岚一愣,“这应该又是你们守卫人的什么宝贝吧?我哪儿猜得……”
说到这里,文潇岚忽然住口,像是想起了点儿什么。两秒钟之后,她缓缓地重新开口:“我明白了。这是《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冯斯以前讲过的,就是这本书把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带到了西藏,并在那里建立了那个欧洲疯子的家族。真是没想到,这本书……居然是魔王授意写出来的。也就是说,可以算是他亲手扶植了那帮疯子。这是为了遏制守卫人势力的扩张吗?”
“表面目的是这样的,但背后可能还有一些其他更深的原因。”范量宇说。
“你是……猜到了点儿什么吗?”文潇岚问。
“我之前就隐隐约约地有一些猜想。”范量宇回答,“这一场瘟疫的信息给了我更多的启发,不过,仍然还有些模糊。如果能再多一些佐证就好了。”
两人对话的工夫,阿拉伯青年也退了出去。在这段记忆发生的那个时空,诊所里只剩下了魔王独自一人。他把《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放在桌上,慢慢打开,一页一页地翻阅着。
“瘟疫……你还真是执着呢,老兄。”魔王的口气里有几分自嘲,有几分无奈,“我早应该猜到你的战略的。这样的话,我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而已了。幸好还有天选者这步棋啊,你我胜负的关键,就在天选者身上了。”
他停顿了一会儿,微微一笑:“希望那时候并不是世界末日。”
这段记忆渐渐隐去后,文潇岚坐在了地上,满脸都是疲惫。每多经历一段魔王的记忆,她受到魔王情绪的感染就会更深。在那间阴郁逼仄、充满了邪恶气息的巴黎小诊所里,魔王的情绪波动尤其很大,虽然在两名下属面前始终显得从容淡定,但在他的心里,实际上是五味交织,尤其在确认了瘟疫是由另一位魔王制造的那一刻,愤怒、失望、担忧,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如释重负纠缠在了一起,让文潇岚的内心也不堪重负。
“撑不住了的话,就先休息一会儿。”范量宇说。
“不要紧的。”文潇岚摇摇头,“我们得抓紧时间。刚才在诊所里,魔王的内心反应很大,好像对瘟疫特别看重。我不是很明白,瘟疫对于魔王的原始计划到底有什么样的重要性。他们肯定不是为了毁灭人类,因为人类就是在他们的培养下才逐渐繁衍壮大、最终成为地球的主人的。在人类繁盛之后,又搞出这种灭绝性的疾病传播,是为了什么呢?”
“我觉得答案可能呼之欲出了。”范量宇说,“也许就在这扇门里。”
他小心地把文潇岚扶起来。文潇岚心里略有些惴惴不安,生怕一打开门里面又是满眼的天花病人,但这一次的场景却出乎意料,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让人心旷神怡。
这是一片广袤的平原,平原上盛开着一望无际的油菜花。高阔的天空下,油菜花田就像一层厚厚的毯子,平铺在大地之上,延伸向无尽的远方,让人看了之后也会觉得心胸为之而舒展。
而在天与地之间,最醒目的一样东西就是一辆卡车,车上层层叠叠地堆放着很多长方形的木箱。在木箱的外面,无数蜜蜂正在飞舞。
“这是那种到处流动的养蜂车!”文潇岚很开心,“以前就在纪录片里见过,我一直想要亲眼见识一下呢。”
她一回头,却发现范量宇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连忙发问:“你怎么了?不会是害怕蜜蜂吧?”
范量宇缓缓地摇摇头:“不是,只是……这一幕场景我见过。”
“见过?”
“说见过其实不确切。精确地说是,我就在这段记忆里。”范量宇说,“那辆养蜂车属于范家。车里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你曾在我的记忆里见过。”
文潇岚一下子明白过来:“那是……那位名叫范舒琳的姐姐,是吗?”
“是她。”范量宇温和地说,“别担心什么,我不是那种会陷在回忆里碎成渣的角色。这是她临死之前大约一两个月时的情景。那时候家族已经决定要牺牲她的生命来唤醒我的力量,按照惯例,会满足她最后一个心愿,无论多费事多费钱,只要在范家能力范围内,都会替她办到,大概就相当于死刑前的最后一餐吧。”
“于是她选择了养蜂车?这是什么意思?”文潇岚有点儿糊涂。
“她想要和我一起旅行一次,而且希望能和我一起走在阳光下,一起看花。”范量宇轻声说,“养蜂车可以开着到处乱转,可以在花多的地方停留。而且,只要穿上带有面罩的防护服,就能遮住我的脑袋,我和她也能在阳光下行走看花了。那时候正好是春天,有很多阳光,有很多花。”
文潇岚垂下头,默默地擦掉眼泪。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不对啊,这不是你的记忆吗?怎么会被魔王放在这儿。”
“我并没有说这是我的记忆,我说的是:我在这段记忆里。”范量宇回答。
“你是说,当时你们俩……遇到了魔王?”文潇岚脸色发白。
“现在回想起来,毫无疑问就是他了。只不过在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这一点,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路人。你看,我们仨就在车旁边。”
两人来到养蜂车的跟前,果然车旁有三个人。范舒琳穿着一身肥大的工作服,长发很随意地扎起来,却仍然掩盖不住她的清新美丽。范量宇则穿着严实的防护服,正在搬动着沉重的蜂箱。
现场的第三个人,也就是魔王的化身,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清秀的年轻男人,再加上格子衬衫和双肩背包的标配,看模样像是个大学生。年轻的范量宇仍然保持着对陌生人的戒心,自顾自地干着活,范舒琳则和魔王闲聊着。
“那时候我们做梦也想不到吧,这么一个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居然就是魔王。”范量宇说,“我记得他告诉我们,他是一个人逃课出门背包游的,看见我们的养蜂车觉得好奇,就过来攀谈一下。回头想想,他的演技还真是不错呢。”
文潇岚好奇地凑过去一听,魔王正在和范舒琳交谈着养蜂的知识。范舒琳看来绝不仅仅是拿着养蜂车做做幌子,对于各种养蜂知识能说得头头是道,魔王也听得津津有味,连拿在手里的用一次性纸杯装着的蜂蜜水都忘了喝。
“对了,有一件事我一直挺好奇的,”魔王说,“蜜蜂有可能单独生存或者以小家庭的方式生存吗?”
“单独生存?小家庭?”范舒琳一愣。
“对,就像很多其他的昆虫那样,不必要这样群居,单独一只也可以存活,比方说蟑螂。”魔王说。
“应该是没有可能的。”范舒琳回答,“蜜蜂必须以蜂群的方式群居生活,就像一个分工严密的社会,每一只蜜蜂的力量都微不足道,根本无力独自生存。但遵循着它们的社会规范、像无数齿轮、螺丝钉那样咬合在一起,整个蜂群就会产生旺盛的生命力。打个比方,单个的蜜蜂就好像一个个的生物细胞,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生命。”
“非常有趣的比方,”魔王赞许地点了点头,“那么,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某一只蜜蜂产生了变异,不愿意呆在蜂群里了、想要闹独立呢?”
“我觉得不是太可能。”范舒琳说,“以蜜蜂的脑量,很难支撑单一的个体产生这样的自由意识。再说了,脱离开蜂群,一只蜜蜂也根本无法生存,到了晚上就会因为回不了蜂巢而死掉的。”
“它们就不能进化吗?”魔王又问。
“这个就得生物专家才说得明白了。”范舒琳说,“不过我猜想,一来还是大脑容量有限——蜜蜂的大脑只有几毫克重;二来当它们进化到这种群居形式之后,已经足够适应环境,可以在地球上生存下去了。”
“果然还是得有生存压力么……”魔王叹息一声,“就好像人生啊,老是一帆风顺毫无波折,似乎也不行呢。”
范舒琳笑了起来:“你居然能联想到人生上面去,还真有点像个酸溜溜的文人呢。”
魔王也跟着笑了:“不敢当,鄙人是系文学部的部长。”
十年前的范量宇在头罩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嗤笑。
这段记忆慢慢淡去。十年后的范量宇仍然怔立在原地,似乎还在回味着那一段短暂而又美好的时光。文潇岚不敢打扰他,默默地站在一旁。
过了好久,范量宇才回过神来:“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吗?”
“想法?没、没什么想法啊。”文潇岚说,“我还在奇怪呢,这一段记忆完全就是魔王在和范姐姐聊闲天而已。我以为会有什么下文,但是聊完天居然就结束了。”
“不,这段聊天,就是最关键的信息。”范量宇说,“魔王放出来的每一段记忆,都是有目的的。看完了这一段之后,虽然对于魔王的终极目标究竟是什么我还不太清楚,但我已经知道了他们究竟想要把人类带往什么方向,也知道了守卫人对他们的意义何在。尤其是,我大致猜到了天选者是拿来干什么的。”
“你说什么?你已经猜到了?”文潇岚惊喜交集,“快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范量宇正准备回答,记忆迷宫的世界突然间剧烈震颤起来。甚至还没等到范量宇用蠹痕把文潇岚保护起来,记忆迷宫顷刻间消失了。两人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里,回到了宁章闻家的老房子。
魔王正坐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忧郁。文潇岚定了定神,看着这个侵占了宁章闻身体的存在,试探着开口发问:“那个……宁哥……魔王先生,你为什么把我们放出来了?是因为大头猜对了吗?”
“他还只猜到一半而已。”魔王叹了口气,“我放你们出来,是因为我的老朋友找我来了。我不能再浪费一丁点儿力量在维持记忆迷宫上,必须全力迎战,还不一定能赢。”
文潇岚先是有些迷糊,继而脸色一变:“你说的老朋友,难道是……难道是……”
“没错,就是他,你们口中的另一个魔王。”魔王苦笑一声,“很抱歉,我本来是想给二位留一条生路的。现在看起来,你们是活不成啦——我这位老兄恐怕不会放你们活着离开的。”
范量宇默不作声,把文潇岚拉到身边,释放出蠹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