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从未打开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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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澳中默默地走在人潮翻滚的大街上。丹邑城上蒸腾着紫色的晚霞,和城市里的污尘废气相混杂,看不清它的模样。这个让自己奋斗了半生的城市,就这个样子么?直到我临走,也不让我看清它的模样?
身上的黑锅彻底洗净了。我不再欠它什么,也不再牵挂什么,就这样一去天涯,终生不返。人事牵绊能有个彻底的了断吗?我知道它日后还会出现在我梦中,带着我儿子的笑容,带着我妻子的忧郁,带着我那个曾经幸福的家。可是我知道它终究会淡去的,我会有另一个妻子,另一个女儿,另一个永远会幸福的家。一个人活在世上等待的不就是这个么?我是个普通人,小人物,正义已经离我远去,事业也渺不可及,我还能企求什么呢?
最后一次回到自己那空无一人的家的时候,李澳中在门口看见一个孩子。那孩子躲在门口的阴影里,那一瞬间,李澳中有一种错觉,仿佛是明天在门都等待着他,明天能够站起来了,手在门口等待着父亲下班归来。李澳中定了定神,等看清是从前给墨尔森·杜道夫做翻译的那个小男孩,心里不禁涌出一股酸楚的感觉:如果明天能像他一样站起来,这一切会不会都不曾发生?自己还是个受人尊敬的刑警队长,不会调到神农镇那个漩涡,不会看到那本笔记,不会遇见白思茵,康兰也会和自己相濡以沫共同经营一个家,把明天抚养成人……可是这一切永不会发生了。
李澳中忽然感觉自己想哭,想吼叫。他压抑着这种情绪,慢慢走到门口。
小男孩看见他很欣喜:“天哪,你终于出现了!我来了七八趟,你家里总是没一个人。”
李澳中笑笑,打开门请他进去坐下。屋里太冷清了,李澳中打开电视,给他端上一碟糖果:“你找我有事吗?”
“有啊!你成名人了!”小男孩跳跃着说。
李澳中愣了愣,醒觉过来:“你是说那次追捕我吗?嗯,的确有很多记者报道的。”
“追捕?”小男孩反而愣了,“什么追捕?我是说你成了美国的名人,中国也对你报道了吗?”
“美国?”李澳中发了呆,“怎么回事?”
“你看看这个。”小男孩从书包里翻出一本杂志递给李澳中。
李澳中接过来一看,全都是外国文字,但封面那个人好像是个中国人,穿着很熟悉的中国警服——不对,这个人挺像自己啊。李澳中打开客厅的吊灯仔细看,不错,封面上的环境分明就是自己的客厅,画面上有两个人,左边那个警察分明就是自己,右边那个女人是自己的妻子康兰。镜头抓拍的技巧很好,自己当时转脸瞥着康兰,面部的肌肉和眼神中充分表达出一种孤独、无奈、屈辱,绝望中的抗争和对妻子不加掩饰的爱。康兰的眼神和面部表情则很确定,仿佛是一种心灰意懒后的嘲弄,迷茫的眼神不知飘向哪里。
这应该是一年以前杜道夫拍摄的,当时他来过自己的家。
小男孩一本正经地说:“这本杂志……你看见封面上的字《Ladies Home Journal》了吗?是美国最大的妇女杂志,《妇女家庭杂志》。杜道夫回到美国后把你的经历写成了一片文章连着拍摄的照片寄给了这家杂志,他们竟然把你上了杂志封面。你要知道,美国总统也上过他们的封面啊!杂志发出去以后在美国引起了轰动,很多美国妇女写信表达对你的尊敬,说从来没有想象过一个中国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家庭、抚养自己的儿子竟然可以做出这样的牺牲。哇噻,你感动了所有的美国妇女!”
小男孩兴奋地叫着。李澳中有些无奈,一脸苦笑:感动了美国妇女!他妈的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墨尔森·杜道夫……”
李澳中隐约中听见有人提起杜道夫这个名字,他看了看小男孩,小男孩正惊讶地盯着他。两人一起转头,正好看见电视新闻里杜道夫那马虾般的身影。新闻里的解说词正在说着:“今天,杜道夫先生在哈萨克斯坦境内的拜科努尔发射场送别了俄罗斯‘联盟’运载火箭发射升空。杜道夫先生是个美国医学家,原本打算花费2000万美元进行太空旅游,然而他去年在俄罗斯接受飞行前的训练时被发现身体不适合太空飞行,他的太空游客资格也被取消……”
接着镜头转向杜道夫,记者问:“杜道夫先生,这次无法进行太空旅游您是否感到遗憾?”
杜道夫耸耸肩:“是的。所以被取消资格后我开始游览地球,去了很多个国家,看到了很多我无法想像的事情。真的,我在近距离观察它,而不是在370公里的高空观望,那会让我感觉我只不过是寄生在一个小小的球体上的微生物……”
镜头晃了过去,杜道夫残留在李澳中眼里的影像一闪而灭。李澳中好像有点迷惘,他看看小男孩说:“原来……现在已经进入了太空时代。”
小男孩眨眨眼:“是吗?没印象。我要去上晚自习了。”说完把杂志仍在茶几上,“这是杜道夫给你的,他寄到了我的学校。”
“bay.”小男孩挥挥手,拉开门跑了出去。
门合上了很久,李澳中才发觉整个屋子就剩了自己一个人。一个家就是一个世界,空荡荡的,只有自己……
2
白思茵派来接他的车奔驰在开往省城的路上,窗外的树木好似一段一段的光阴,绵绵掠过,带走眼前的,又送来眼前的。李澳中坐在车里,他什么也没带,只带了那把锤子,县城的房子他原样不动地留着,用清水洗染,被褥叠得整整齐齐,家具擦得光可照人,然后他锁上了门走了,仿佛是短短的出行。
车到郑州时,白思茵来接,她的脸色苍白,精神颓废。李澳中关切地问:“你是不是太累了?”
“不是。”白思茵摇摇头,若有所思,脸上忽地荡出一层红晕,“我……怀孕了。”
“怀孕!”一种极细的电流刺痛了李澳中,似乎是醉人的喜悦,又似乎是隐隐流露的铮狞的微笑,“是男是女?”李澳中嗓音干涩,几乎发不出声来。
“这才多长时间!”白思茵嗔了他一句,“现在怎么看得出来!”
“上帝保佑……”李澳中喃喃地祈祷,把耳朵贴在她小腹上,谛听着混沌的国度里命运最终的判决,“我愿意诚信上帝,诚信佛祖,诚信安拉,诚信一切的神祗,我愿意拿生命来祭祀。惟愿它赐我一个女儿。”
白思茵柔情似水,陶醉地抚摸着他粗暴如砺石般的面孔:“上帝和安拉都是一神教,只能信一个。我们刚幸福,别让它嫉妒我们。你放心,我们会有一个天使一样的女儿的。再过几个月我就可以到医院抽羊水化验,我咨询过了,通过酸性活性测定,完全可以检测出胎儿是不是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生女孩当然好,即使生男孩,也会有一半的机会是正常的。咱们会有活泼健康的下一代。”
李澳中惊讶地问:“你怎能会对这个病这么了解?”
“我早就尝试做你妻子了。”白思茵幸福得似乎要溶化在他怀中,梦呓般地说,“商人的头脑使我考虑了和你结婚的各种可能性,可女孩的头脑又让我不顾一切。”
幸福的咒语。她是一个美丽的诬师。多少年了,李澳中早已忘却了幸福的感觉,家庭只是他在社会中寄生的巢穴。他和康兰把它顶在头顶顺着波浪向未来漂流。为什么同样是家,感觉却如此不同?仅仅为着下一代的残疾和无力?那么他是在为谁活着?为了什么样的现实活着?
“澳中,咱们到了杭州先办了结婚证好吗?”白思茵忧郁了起来,望望车外,已经到新郑机场了,“我刚刚接到电话,爸爸癌细胞已经完全扩散,无法控制了,三天前又从上海的医院转回了杭州,我想让他看一眼他的女婿。”
“当然可以,希望……能够满意。”李澳中摸了摸下巴的硬胡子茬,颇有点心虚。
“心虚了吧?”白思茵得意地笑了,“直到这会儿我才在你面前感觉到自己有多么优秀!”
停机坪上,银白色的客机昂首向天。天上金灿灿的光芒溢满了大地,照见了每一个行事匆匆的面孔,陌生的面孔。
事情并没有完全按照白思茵的计划进行。两人一下飞机,就看见了来迎接他们的人群,足足二十多人,六辆宝马一字排开,简直像迎接国家元首。这些人对白思茵的态度亲热而严谨,又似乎带着掩不住的悲伤。一个姓段的总经理为他们拉开车门,陪着两人坐进车里。一进车里,他方才的笑容不见了,摘下眼镜用纸巾沾了沾眼睛,说:“董事长,老爷子恐怕不行了。”
“什么!”白思茵呆了。
“您不要紧张,”段总连忙安慰,“暂时还没大问题,不过咱们最好直接去医院。”
白思茵失声痛哭。李澳中连忙搂着她的肩头安慰,一车人默默无言。车子一到医院门口,还没停稳,白思茵猛地推开车门跑出去。段总连忙叫喊,她头也不回,跑上了台阶。李澳中连忙追了上去。段总无可奈何地摇篮头,忙着泊车去了。
李澳中追进去时,白思茵已经到了总服务台,扯着一个护士大声地问:“我爸爸……不,白长华在哪儿?”
耳朵里突然响起一个轰雷,李澳中顿时呆若木鸡。白长华!神农镇,那个笔记本的主人也叫白长华!他追查得家破人亡的人就叫白长华!她爸爸?没有任何征兆,这个离奇的世界。
李澳中突然想痛哭一场:我他妈早该想到的,早该联系一下的。她姓白,她爸爸对神农镇念念不忘却又不愿在此投资……谁想得到呢!
“李先生,您怎么在这儿?”段总领着人急匆匆地走来。
“没什么。”李澳中定定神,“麻烦你帮个忙,让人把车后备厢里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取来。”
“噢……”段总不解地眨眨眼,也不问,拔通司机的手机吩咐了他,“咱们先上去吧,司机一会儿会送过来的。”
李澳中点点头,和段总等人乘电梯上了六楼癌症专区北——608病室,这里是一个豪华单人病房。其余人留在门外,段总陪李澳中进去了。雪白的病床上,躺者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鼻子上罩着氧气罩,眼睛里含着笑意,注视着坐在床边的白思茵。白思茵也不哭了,握着老人的手,正在絮絮叨叨地说着:“爸爸,我真不是吹牛!您这个女婿比我说的还好,绝对是万里挑一,绝无仅有。一见他,您就会觉得以前您强行推销给我的小男生们成了刚出笼的豆腐。哎……他来了。澳中,快过来!”
李澳中老大不好意思,比面对举着炸药包的歹徒还要紧张。他毕竟曾是一个十一岁孩子的父亲。他硬着头皮走过去,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爸爸!”
刚一出口,李澳中突然一阵颤栗,仿佛一道闪电,从裂开的黑暗天宇里迸出击中了他。他有了一种归宿的感觉。似乎这个老人,就是他长久要追求的幸福;似乎这一声“爸爸”,是他梦中无数次呼喊的声音。难道这是我真正的幸福?难道思茵早已注定是我永恒的妻子?
老人黯淡的眼神中突然爆发了光彩,他艰难地抬起手,示意护士取下氧气罩。护士仔细检查了一下各种仪表,关掉氧气,摘下罩子。
“来……来……孩子,让我摸摸你……”老人说。
李澳中蹲下身,老人的手指搭上了他的额头。冰凉。僵硬。引起一阵颤栗。老人的手顺着他的脸缓缓滑下,停留在脸颊那块狼咬的疤痕上。“你……受了很多苦。”老人说。
“我从小在山里长大,长大了就干刑警。”李澳中声音哽咽,不知何时已经热泪盈眶。老人的眼角也湿润了,一滴浑浊的泪水顺着倾斜的眼角慢慢淌下。白思茵哭了,段总轻轻拍着她的肩头,递过一块纸巾,自己却忍不住眼角湿润。
“你今年多大?父母还好吗?”老人问。
“我三十六岁了。父母早就去世了。有一个十一岁的儿子,也死了。儿子死后妻子和我离了婚。”李澳中埋头痛哭,泪水湿透了老人的手掌。
“好孩子。”老人摸索着他硬如铁丝的头发,“你会幸福的。我把思茵交给你了,你们会幸福的。一切不幸都会过去的。”
“白老爷子。”护士笑嘻嘻地说,“您不要多说话,还是歇歇吧!这几天您就可以出院了,回家一家人团聚。”
“谢谢你,小苏。”老人微微一笑,“我的身体我清楚,我活不过今天了,我的乖女儿,好女婿都在,我想多说会儿话。一日长于百年。我也就没什么遗憾的了。”
“爸爸,我想问您一件事。”李澳中踌躇半天,终于遏制不住那谜一样的诱惑。
老人点点头。
“您是不是神农镇人?”
“神农镇……”老人慢慢地重复,仿佛在咂摸一种滋味,“是。我是神农镇人。很久了,我从来不愿意承认,就连思茵也不知道。我从来也不去想它。现在无所谓了,我只愿去见那里的鬼,不愿去见那里的人。”
“那么……您认不认识这两本笔记?”李澳中从公文包里取出锤子,白思茵等人不解地望着。
“这是我的!”老人一眼就认出了它,惊讶地说,“这里本怎么会到了一块儿?又到了你手里?”
李澳中把自己得到笔记本的经过讲述了一遍。老人露出震惊的表情,喃喃地说:“巧合,巧合。我本以为,那些罪恶和那些痛苦我都已经忘掉了,我背了它们太久,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犯了那么重的罪孽,我曾经不知道拿什么来赎,几乎迷茫了一辈子,可现在,”他的眼光缓缓地掠过李澳中和白思茵,欣慰地咧开了嘴,笑了,“我终于可以不后悔了。从前我曾经后悔过,今天看到了你们,我才知道我是多么正确,我绝不后悔。林茵和她的父亲会明白我的,也会明白卢婶的。三十年了,看到你们的幸福,他们应该明白了……”
声音越来越低,老人的气息渐渐微弱下去,就在白思茵憋在喉咙里的哭喊崩裂出来的时候,老人的右手颤巍巍地伸了出来,手里攥着一把钥匙,抖抖索索地伸向李澳中。伸到了半截,手臂颓然垂下。
“爸——”白思茵惊叫着扑了上去。护士急忙进行辅助呼吸。
过了好一会儿,老人的眼睛又缓缓睁开,使出全身的力气抓住他们俩的手,脸上浮起幸福的笑容,望着李澳中,一字一句地说:“给……给你!我……我要去……去告诉他们……我……我永不后悔——”苍白的头颅歪在了枕头上。
李澳中呆呆地看着那双永远闭上的眼睛,耳边,白思茵崩裂般的哭声把他带进了一种恍惚的境界,似乎自己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眼前发生的只是亲人的辞世这种一代又一代的轮回;又好像他仍在神农镇,只是偶然见证了一个陌生的老人走完他的一生……
李澳中惊讶地望着哭泣的人们,很长时间都没能理顺这个老人的死亡和自己之间的联系。我是在哪里?
3
白长华留给李澳中的钥匙是一个密码箱,打开后,里面只有一本陈旧泛黄的笔记本。红色的塑料封皮,封面上印着毛泽东头像。李澳中知道,这是第三本笔记,也是最后的一本,所有的秘密都回在这里揭开。
等待我的,到底是什么?李澳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仿佛一个孩子,即将打开一份巫师送来的礼物。
一个人面对这座原始的大山,我才领会到了整个世界的沉默。我孤独地走,常常走得泪流满面。听着成片的山林在风中碰撞,此起彼伏的鸟兽声相互应和,我懂得了身为一个人的不幸。那就是他不能离开他的同类,无论他们如何地凶残、险诈,他只能生活在他们中间,和他们在人的世界里追逐。
不知走过了多少个日落,我终于看见了那座匍伏在山脚下的小镇,冰冷,阴暗,毫无声气。我在丹河的流水中一照,自己已经蓬头垢面,须发纠结,成了一个野人。
我吃完身上最后一块熟狍子肉,休息到半夜,像幽灵一样潜入了沉睡中的小镇。对这个小镇,我实在太熟悉了,它的地下就是我的王国。我在一个偏僻的院落里找到地道的入口,打开手电筒,摸索着寻找通往林茵家的方向。
现在已经是春天了,地道里阴寒彻骨,幽深的通道在月光下一点点地撕裂,我感觉像是走向一个坟墓,四壁的压抑几乎要压碎我的身体,那种窒息的感觉从来不曾有过。
我忽然感到,这个地下已经不适合我生存。因为它经过了修缮,潮湿、积水的地面变得平整、干燥,过于狭窄的洞壁也被削宽,地道内泛滥着新的泥土气息。一定有很多人曾经对地道进行了探索,并在里面劳作。那些在地道里的人呢?我的心里涌起浓浓的恐慌,仿佛一只洞穴里的老鼠,突然被掀开了洞穴上的地皮,所有的秘密都暴露在他人的目光之下。我决定去找沈福来、罗大眼他们。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看见了那团微弱的灯光。有些奇怪,他们聚居的地方人更多了,却更寂静了。凹室里,人们沉默地坐卧着,有的搂着自己的孩子,有的搂着自己的女人,我经过的时候,一双双麻木呆滞的眼睛一闪而逝。我似乎感觉到有种不太协调的地方,这些人好像发生了某种变化,一种说不出来的变化。
我找到沈福来的凹室,沈福来正躺在一张破凉席上,昏暗里我看不见他的面孔,只看见两只眼睛在闪着光。他听到脚步声在身边停下,没有一点反应,直到我在他身边坐下,他才慢慢地说:“没有东西吃了,去的人还没回来。”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我问,“为什么我感觉到一种不同?”
沈福来慢慢转过脸:“白长华?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忽然像个孩子一样呜咽了起来,“你竟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把你的马灯拿过来,照着我的脸。”
我惊讶得拿过马灯,灯光笼罩在他的脸上,顿时我惊叫一声,手臂一阵颤动,摇晃的灯光照见了他的脸,那脸上……不,具体说是眼睛,他的眼睛好像有点奇怪,——他黑色的瞳仁呢?我看见的,是几乎占满整个眼珠的眼白,仿佛死鱼翻起的肚皮,在灯下闪着阴森诡异的光。而常人几乎占了半个眼睑的黑色瞳仁,他只剩下了小小的一粒,像是眼睛里的一颗黑痣,看上去让我毛骨悚然。
“看见了吧?”沈福来叹息着,“不是我一个人变成这样,很多人。你知道吗,很多人啊!前不久,地道里忽然来了很多逃难的人,地面上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半个月之内一下进来好几百人。他们一进来就带来了灾难,过了几天,我们这里所有的人都发生了各种各样的病变,有的人眼里的瞳仁不见了,有的人四肢肿大,肿了几天就全身骨瘦如柴,还有的人身上甚至长满了灰斑,像蛇的鳞片。”他呜呜地哭泣了起来,“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仅仅想活命啊!仅仅想生存啊!”
他一哭,其他凹室里的人纷纷向这里看了过来,麻木的脸,眼睛里大面积的眼白,缩小的表达不出一点感情的瞳仁,还有骷髅般的骨架。那一瞬间,我仿佛面对着一群地狱里的鬼魂,恐惧的感觉让我全身抽紧,险些连马灯也拿不住。
我焦急地问道:“地面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沈福来哭了片刻,慢慢躺回了地上:“不知道,没人敢去地面上看。从上面下来的人一来到地底就好像失忆了一样,怎么也想不出镇子里发生的事。他们害怕去想。唉,咱们在地道里生活了多久了?一年?两年?……我也不知道。地面上的东西忽然变得很模糊,我常常感觉自己好像一生下来就这样子生活在地底下。长华啊,咱们是因为什么住到地道里的?我怎么总是想不起来?”
我向他解释了一下丹河水被新抗生素污染的事,这我早就跟他们讲过。
“我们的眼睛为什么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沈福来白花花的眼睛盯着我,“为什么你好好的呢?”
很多年以后,我知道了自己悲哀地亲身经历了一场人类基因变异的过程,眼睁睁的看着人类身体在污染得水源下变成了另一种模样。
“我不知道。”对沈福来的疑问我也不大明白,我也喝过丹河的水啊。
“那你为什么不发病!”沈福来恶狠狠地瞅着我,仿佛露出一种狞笑。
“我……”我没法回答这个问题。的确,都是喝着丹河的水,可有些人并没有发病,这个问题恐怕只能林幼泉来解释了。可他已经死了。
李澳中猛然一惊,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丹河水!抗生素污染!基因改变!早在第一本笔记里,我就应该想到这种可能。神农镇的人都经受了新型抗生素的污染,虽然有的人发病,有的人没有发病,但这种能够引发人类基因变异的污染,绝对有可能让下一代患上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这种基因病!
李澳中呆呆地张大了嘴:原来……原来我的家庭悲剧,根源在这里!
他痴呆一样望着这些文字,忽然想哭。
4
“为什么我们发病你不发病!”沈福来从地上跳了起来,冷笑着说,“都在地底下,你凭什么不发病!胡说什么水污染,狗屁!是不是你在我们吃的东西里投了毒?……我记起来了,第一次偷东西就是你去的!而且你不吃你偷来的东西,离开我们到别处去住,你一定是想害死我们!”
人没有黑色眼珠时的表情竟然这么可怕,我注视着慢慢朝我逼来的沈福来,两腿颤抖着后退。他的可怕并不在他的力量,而在于那种让人恐惧的思维,我从没想过人竟然会这样思考问题,我心寒的同时有一种彻底的绝望。脊背靠上了洞壁,我这才发现,刚才蜷缩在凹室里的人竟然都站了起来,瞪着惨白的眼珠向我逼了过来。手里的马灯晃来晃去,地上的人影飘来飘去,仿佛一群魔鬼将我包围。
他们移动得很缓慢,脸上没有表情,但我感觉到他们身上散发出疯狂的欲望,我毫不怀疑他们会将我撕成碎片。我一眼不眨地盯着他们的动作,手下意识的摸摸,铁锤早就扔掉了。这些人似乎在冷笑,每当灯光一晃,他们就不住地眨眼睛。我惊疑地看看了地上的马灯,难道他们不能适应强光了?
我想来想去还是保命要紧,我抓起地上的马灯,朝他们眼前一晃,他们纷纷闭上了眼睛,我拼命一撞,挤开人群,朝着黑暗的深处亡命般飞跑。地道里纵横交错,我也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马灯早已碰毁,身体和洞壁不住碰撞,撞得我晕头转向。我现在已经不管身后还有没有人追,只听见咚咚的脚步声和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刚转过一个岔道,前面好像到了尽头,嘭的一声,我整个人撞在了洞壁上,像死鱼般甩在了地上。
我艰难地挺起身,紧张地听了听,没有脚步声了,说明没人追过来。现在一团漆黑,我被困在狭窄的黑暗里。黑暗把我围裹,这样我觉得安全。我宁愿面对地狱也不愿面对人类。我真的成了一只老鼠,一缕幽灵,凭着感觉在黑暗里行走。脚下的泥土渐渐软了起来,潮湿的水汽越来越浓,我知道已经接近了河边。
脚下突然绊住了一件软软的东西,我一下子摔倒在地,伸手一摸,是湿漉漉的被褥,还有盛水的罐子。这就是我的栖身之所,它们还在。水罐是林茵送来的,我已经接近了林茵家的出口。
我潜入林茵的家。屋里漆黑一片,院子里铺着厚厚的落叶,蛛网交织,似乎很久没有人居住了。
门用一把铁锁锁着,锁上是一层厚厚的灰尘。我用刀子卸掉门板走进屋里,看来久已无人居住,居室里空空荡荡,杂乱不堪,充满了陈腐的气息。她们到底去了哪里?我不敢擦亮火柴,退出屋子,决定找卢婶的弟弟卢宗佑问个明白。
卢宗佑家离我家不远,熟门熟路。我摸到他家房后,从后墙翻进院子里,走到门口,大模大样地拍门。
“谁呀?”卢宗佑的老婆喊。
“桂云嫂,于书记有事找老卢。”我说,“快点。”
屋里嘟嘟囔囔地点亮油灯,床板咯吱咯吱地响,卢宗佑穿上衣服出来开门。一开门,我的刀子顶上了他的喉咙,一把推进屋里,反手插上门。
“谁?”卢宗佑惊恐地喊叫道。
“白长华。”我低低地说道,把他推到床边坐下,“我来打听个事情,你们别喊,我是不会伤害你们的。”
“白长华!”夫妻俩同时惊叫,身子抖成了一团,“长华,我……我没害过你,咱几十年的邻居……你想问啥都说。我……不喊,也不跑。”
我点点头,影子在油灯下像个鬼影一样忽闪忽灭:“你姐姐卢婶和她女儿林茵去哪儿啦?”
“她……她……”卢宗佑张口结舌,突然间瞪大了眼睛,“啊,原来……原来……林茵的孩子真的是你的!”
“孩子!”我全身一震,“你说……你说她生下了孩子?那现在她的人呢?”
“死啦!”
“死啦?”我两眼一黑,险些昏倒,“卢婶呢?”
“也死啦!”
“我的孩子呢?”
“谁知道,估计……也……也死了吧!”
“放屁!”我发怒地大喝,刀子重重地插在床板上。卢宗佑一声惨叫,后来发现没插在自己身上,这才惊魂稍定。
“它……它是这么回事。”卢宗佑咽了口唾味,说,“林幼泉被你杀死后,不知怎么回事,那瞎姑娘林茵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公社里知道后就把她娘儿俩抓起来逼问是谁的孩子,唉,又是开大会批斗,又是挂破鞋游街,听说公社还动了私刑,可她俩就是不说。”
“动了私刑!”我咬牙切齿,一字一句地说。
卢宗佑小心地瞅了我一眼,说:“后来于富贵想起了从前你闯进王东枝家要打胎药的事,推测孩子会不会是你的。后来他一试,骗林茵说你在深山里被乱枪击毙,那姑娘场时昏死了过去。这下子再也没疑问了。奇怪的是知道孩子是你的后于富贵倒不动她们了,把母女俩人软禁在家里送吃送喝,让她把孩子生下来……”
“孩子生下来了?”我急切地问,虽然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结局,我还是想给自己一点安慰。
“生下来了。”卢宗佑说,“孩子一生下来,于富就把我姐抓到公社,逼她进山给你送信,让你投案自首。我姐不答应,他们就把她吊起来打,关起来几天不送吃的,饿她。我姐参加过革命,骨头硬得很,怎么折磨也不答应。后来林茵听说她娘在挨打,可怜一个瞎姑娘,竟然抱着孩子摸到了公社……”
在卢宗佑的叙述里,我仿佛又看到了那悲痛终生的一幕。
5
林茵抱着孩子在街上走,全镇的人都来围观。他们站在街的两边,像两座长长的人墙,通往公社的方向。但是林茵不知道,公社在她失明的眼睛里毫无概念,她不知道它在哪里,也不知道怎样到达它。她听见了周围此起彼伏的呼吸声,流着泪向他们求救,求他们指给她去往公社的方向。呼吸声平静地起伏着,人们默不做声。
林茵抱着孩子跪倒在坚硬的青石街上,她不知道具体的人在哪里,也不知道谁能够帮她。她四面八方地磕头,声音哭得嘶哑,额头的鲜血沾上了青石路面。终于,她听见一个方向有人发出了轻声的咳嗽,她迟疑地站起来,向那个方向走去走过了一段路,不远处又有人咳嗽,她朝着咳嗽处走。在她走向公社的过程中,一直有人咳嗽。
到了公社门口,她的眼睛无神地望着前面,企图走进大门。门口的民兵大枪上上着明晃晃的刺刀,喝令她离开。她不听,流着泪,像失去了思维般一步一步地前行。两个民兵端着枪,刺刀向前挡在门口,她看不见他们的存在,仍旧一步步走过来。
民兵们发了呆,他们看见姑娘的小腹碰上了刀尖,她似乎凄楚地笑了一下,轻声呼喊着自己的母亲,迎着刀尖继续走。
我不知道林茵在小腹碰上了刺刀后想了些什么,那围观的几百个人也不知道。他们默默地看着。民兵们在林茵的身体前慢慢地退,当他们脊背顶上紧闭的大门时,他们退无可退,而林茵似乎不知道前面等待自己的是什么,她只知道有咳嗽声告诉她公社就在前面,母亲就在前面。刺刀陷进了身体,或者说身体包容了刺刀。而林茵居然仍旧在一步步地走着,任凭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地把刺刀吞没,然后她轻轻地喊了一声:“妈,我去见长华了。”
她的嘴角淌出一缕鲜血,滴到孩子的脸上,孩子哇哇大哭起来,随着母亲的身体摔倒在冰冷的地上。
“这时候公社里的人都跑出来观看。”卢宗佑说,“我姐姐趁机也跑了出来,她一看见女儿死了,哭喊着抱起孩子转身就跑。她跑了半天民兵们才回过神来,一起在后面追赶。我姐姐像发了疯一样把他们远远甩在后面,于富贵不准开枪,我们……呃,不是,是他们只好在后面死追。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在山坡上看见了她,一起追了上去,一直跑了十几里,把我姐追到了一座悬崖边。奇怪的是她手里却没有孩子。我姐回过头冲着他们笑,说于富贵,你想找白长华,就跟我来吧!说完转身跳下了悬崖。”
卢宗佑停了下来,胆怯地看着我,不住咽唾味:“就是这样子。”
我完全丧失了思维,似乎身体已经干枯了一样。我想让自己感觉到痛苦,我插了自己一刀,有血奔涌,却没有痛苦。我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就这么呆呆地瞪着前方,走了出去。
我像个木偶一样在空旷的镇子里行走,不知道走向哪里,只是往前,走在有路的地方。
这一晚没有月光,神农镇呼吸着黑暗在我的脚下沉睡不醒。
6
从此以后我就不知道自己曾经经过了哪里,乡村,市镇,农家,山野。我在各地流浪了一年。后来我来到一座山村,把在山上采到的一株何首乌送给一户人家,向他们换一斤盐。他们热情地留我吃饭。
这时候山外传来消息:文革结束了。进山收购药材的人说:“四人帮倒台了。妈的,怪不得国家这么乱,原来是四人帮闹的。”
我对四人帮倒掉的反应远远不如当初听说林彪死掉那样激烈,对我来说哪里都一样,从此我就停留了下来。
他们仅有一个女儿,一年以后招了我做女婿,我就娶妻生子,在这个小山村里平静地生活。一后以后,妻子生下一个女儿,我给她取名叫思茵。就是那一年,改革开放了,我开辟了二十亩荒山,种上了满山的桃李。春天花开的时候,满山红艳,像是有漫山遍野的希望在向我微笑。
现在更使我感兴趣的是收购药材的男女身上穿的花花绿绿的衣服。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人们居然可以不穿黄军装,居然可以穿其它颜色的衣服!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我决定到山外的世界去看一看。这一去使我狂热地对各式新潮、鲜活的衣服着了迷,把开发的果园卖给了集体,带着老婆孩子来到西安卖衣服。我从广州等地低价进来一批最新潮、最让我心动的衣服,运到西安诱惑文革后的人们主动剥掉他们的黄军装和灰中山装。一开始小打小闹,没想到人们对新潮服装的热情比我还狂热,短短几年,让我的腰包疯狂地膨胀。
这实在是一件没有想到的事情。
有一年我带着家人到杭州游玩,正好听同行一位朋友说当地一家私营的服装厂要卖掉。我心里一动,实地考察了一番,斥资盘下了这家服装厂,从此开始了我的另一个人生。
10年后,我再一次回到神农镇,神农镇已经成了另外一种模样,制假工厂林立,贩卖假货的人拥挤不动。我有些诧异,一打听,于富贵的名声涌满了我的耳朵。原来,改革开放后,人人都发疯一样开始赚钱,于富贵又启动了那座抗生素工厂,生产各种抗生素赚了大钱,然后开始仿造各类药品,带动了神农镇制假业的发展。现在的神农镇,可以称得上中国长江以北地区最大最集中的制假基地。
这时候,有人约我见面,一辆桑塔纳轿车带着我进了山间的盘山公路,我顺着山间开凿的台阶一步步走上那座山峰,发现一个人坐在峰顶的岩石上等待着我。
于富贵。
“白长华!”他呵呵笑着和我打了个招呼,“我知道你没死,我也知道你在南方赚了大钱,我还知道你一定要来神农镇,嘿嘿。我刚刚知道,你已经来了。”
我默默地瞪着他,没有说话。这个满脸鲜血的刽子手,这个杀死了林茵和卢婶的杀人犯,如今竟然逍遥自在地坐在这里!
于富贵看出了我眼中的仇恨,居然笑了笑:“我知道你恨我,不过我感谢你。呵呵,你帮我保存下了那座抗生素工厂,才使我有了今天的成就。”
“我帮助你?”我疑惑地瞥着他。
他哈哈大笑,说:“是啊。你当初三番两次逃跑,又潜入神农镇夺药、杀人,闹得沸沸扬扬。发生了污染事件后,我正发愁这神农制药厂怎么跟上级交待,你杀了林幼泉逃亡,恰好给了我借口。我一把火把神农制药厂烧掉,宣称你是潜藏在人民内部的特务,杀死了制药专家,烧掉了制药厂。呵呵,这不,我很轻易的就摆脱了出来。当然,因为怕引发森林大火,火势并不大,大部分制药机械都保留了下来,改革开放后我才能轻而易举地仿制各种抗生素赚了钱。这不得感谢你吗?”
我诧异地张大了嘴,忽然想起地底下那些身体变异的人,问:“地底下那些躲着的人后来你怎么处理了?”
于富贵点点头:“白长华,你真厉害,从丝瓜洞里逃命后你居然还敢回神农镇,而且躲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嗯,那些人后来不久就被发觉了,把他们救上来后一个个几乎神经失常了,谁都不认识了。不过,烧掉制药厂后,我就解开了对神农镇的封锁,镇里好多人怕被传染,都迁到了外地。现在的神农镇,你几乎找不到原来的面孔了。所以,这个秘密被我永久地埋了起来。”
“是吗?”我嘲弄着说,“那么我呢?”
于富贵深深地望着我,摇摇头:“你不会说的,你的嘴将永远闭住。”
“为什么?”我冷笑地望着他。
“因为……”他慢慢的斟酌着,“你的罪孽比我更重!”
我心里一阵发沉,仿佛被那把沉到池塘底的铁锤重重击了一下。
“我总共杀了有十几个人吧。”于富贵沉入了回忆,“而你,在邕州武斗时就杀了有十几个人吧?”他戏谑地望着我,“当初你参加武斗相比自以为是正义的,但是现在看来呢?你还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吗?”
我下意识地摸摸胸前的伤口,正因为这道伤口,我才退出武斗,回到神农镇,重新翻下深沉的罪孽。
“我犯的罪再大,也没有杀死自己的岳父吧?”他呵呵地笑,“林茵为你生了个儿子,可你却杀死林茵的父亲,我即使再残忍,这样的事也是做不出来的。”
“闭嘴!”我怒视着他,“当初如果不是你这个人渣,我又怎么会……”
“对对,我是个人渣。”于富贵拍着手叫好,“我这个人渣杀的都是外人,从来没有害死过深爱着自己的人。我的父母,我的岳父母,我一个个为他们养老送终,风光大葬,你呢?”
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溃败,是的,在道德上,我是一个被审判着。至于审判我的人是否有罪,并不重要。
“过眼滔滔云共雾,算人间知己吾和汝。”于富贵叹息了起来,“历史就是历史,你看看现在,谁还在乎历史?大家都在忙着赚钱,比我们那时候更疯狂。”他激动起来,疯狂地挥着手,“我所埋葬的,只是神农镇那一小段历史,更多的,更大的,更惨痛的历史,都是被他们埋葬的,遗忘的!”
于富贵发泄了一通,慢慢平静下来,向我伸出手,诚恳地说:“其实,你我都已经很辉煌了,就把这段历史埋在我们的心里,不是挺好吗?”
我没有伸出手,但是我知道,无论在别人的眼里我如何辉煌,我的历史的确已经被埋葬了,埋葬在了神农镇,埋葬在刺刀与杀戳间。如今活着的只是卢婶告诉我的一个使命:“让下一代活得更幸福。”
我回过头,转身离开了这座山崖。它的名字,于富贵说,叫望断崖。
从此,我再也没有回到神农镇。
7
李澳中的心随着文字的进展渐渐勒紧,嗓子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仅仅扼住,他嗬嗬嗬想喘口气,仿佛想笑,又仿佛想哭,但是这口气却没喘出来,深入骨髓的那种恐惧让他浑身颤抖。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颊上那块狼牙形的疤痕,忽然想起那个悠远的年代,那时候,他还在襁褓里,山间林木的清香丝丝缕缕地拂过他的小鼻子。一头饿狼腥臭的口吻在他脸上舔来舔去,尖利的牙齿正在拱着他柔软的脖子。
然后是饿狼的惨叫声急促地远去,然后他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抱了起来,眼前是一对山里的老农夫妇。这种记忆是黄岩嘴那对老农夫妇,他的养父母闲谈时刻在他的印象中的。他们刚好去神农镇赶集回来,赶跑了饿狼,将这个被遗弃的婴儿带回了黄岩嘴。
“老头子,你看这孩子多可爱,怎么会被人扔在这里了呢?”老妇人说。
“嗯,嗯。”老农说。
“老头子,这孩子怪可怜的,咱收养了吧?”老妇人说。
“噢,噢。”老农说。
“给他起个名儿吧!”老妇人说。
“中,中。”老农说。
“起个啥名字呢?你想想。”老妇人说。
“噢,中。”老农说。
“噢中?”老妇人说,“那就叫他噢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