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 冒险·迷失之城 五、千年古城的诱惑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霍夫曼便迫不及待地将我们一个个从吊床上拉起来,整装待发。

昨天我们见到的那栋建筑物,其实不过是一栋类似哨楼一样的防御工事,离迷失之城还有一段的距离。

原始丛林中行路甚难,我又没睡饱,只低着头叼着面包跟在队伍最后边走边打哈欠。忽然听到前头传来一阵欢呼,我精神一振,加快几步走上前去,眼前豁然开朗,只见一座高大的城门耸立在我的面前。

这城门大约五六米高,刁栏斗檐虽已残破,但能看得出具有很浓郁的秦汉建筑风格。城门两边延伸开去,都是用黄土垒成的城墙,只是经过两千年的风吹雨打,大多都已坍塌,但一眼看去,仍可想象此城当年的壮观华美。

按着霍夫曼定下的方略,今日我们不会在普通民居上花费太多时间,而是直入城市正中的王城探险。他的这个决定我自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需知无论古今中外哪朝哪代,珍玩珠玉大多都集中在统治者手中,只要在王城里随手取走几件珍玩,收获可比在民居城搜刮半日都要丰富。

走了约有两个多小时,王城终于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

迷失之城的王城建筑在城市中央的一个人工岛上,整座王城皆以青岩铺地,所以两千年的时光过去,保存得依旧完好,四周寸草不生。护城河水宽约十丈,唯有一座石桥与外界相连,石桥两边耸立着一十二个石俑护卫,模样栩栩如生。

霍夫曼激动得手脚颤抖,几乎不能自已。霍夫曼刚想拔腿走上前,胡春来伸手拉住霍夫曼:“好像感觉有点不对劲呀,你看那几个石俑,我怎么老觉着他们的目光直盯着我们呢?”

胡春来这么一说,我也警醒起来。仔细一看,果然发觉有些不对劲。

但凡古墓前充作仪仗的石人石马,莫不将面部神态雕刻得尽可能威武一些,以显示墓主人的威严。但这几具石俑却面目僵硬表情扭曲,连眼珠子都凸出眼眶,倒像是遭受了极大痛苦的模样。最为可怖的是,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怨毒之气,令人一看之下浑身发冷,不由自主地就打了个寒颤。我暗地里寻思,看这些石俑神态如此逼真,几乎同真人一模一样,听闻南方一些少数民族有将尸体炼制成铜尸、铁尸的秘法,这回莫不是遇到了“石尸”吧?

霍夫曼细看之下,也皱起了眉头,“的确是不太对劲,看这些石俑的服饰面目,却像是一千年前缅甸当地人的形象,可迷失之城已经消失了两千年了,按理这些石俑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

讨论一阵,自然是讨论不出什么头绪来的,末了只得派了个西洋佣兵,让他先上桥抵近观察。临行前又反复叮嘱,让他千万不可用手触摸石俑,以防古人在石俑上抹了什么毒,只需确定桥上没有装设什么机关就好。

那西洋佣兵很是谨慎,握着枪保持随时击发的姿势一步一步走上石桥。其余人等亦打开枪上的保险挚,只待一有不对便开火支援。那佣兵走上桥,四处扣扣摸摸了一阵子,确定桥上并无机关,这才微笑着打出个安全的手势。大家伙都松了口气。

恰在此时,奇变陡生。探路佣兵突然身子一晃,如同是喝醉了酒一样,像个没头苍蝇似的七歪八斜地在桥上游来荡去。没等我们反应过来,他已碰倒了一个立在桥边的石俑,那石俑轰地一声倒在地下,碎成了好几截,无数甲虫自石俑体内爬出,扑向那探路的俑兵,然后顺着佣兵的口鼻等处钻入他的身体。探路佣兵痛苦地在地上滚来滚去,双目惊恐地睁得老大,不过四五分钟,他的动作便停了下来,皮肤渐渐化作跟石俑一般的岩灰色,眼见是活不了了。

土著苦力们突然骚动起来,口里大声呼叫“那卡索、那卡索”,黝黑的面目霎时间失去血色,恍若白纸。在洪山结结巴巴的解释声中,我们方才明白了原委。

原来所谓“那卡索”是缅甸的一种降头邪术,将一种虫卵封入活人体内,此虫孵出吃光人的内脏之后,便即分泌出一种体液使那人尸体表面化作岩石一样坚固,随即便陷入漫长的冬眠。除非那具尸体破碎,邪虫接触到空气,它才会再度醒来。不过此虫不能在空气中久活,是以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寄体,否则便会死去。我定睛一看,果然发现有数只来不及爬入那佣兵体内的甲虫四脚朝天翻倒地上,都已死去。

那甲虫如此厉害,石桥上又不知有什么玄虚,居然令刚才那个佣兵突然发狂,众人脸上都现出畏惧之色。霍夫曼急得直跳脚,想下令扎制木筏渡河吧,又恐耽搁时间太多,等天色一晚昨夜那只怪物又来袭击。更何况桥上既然有机关,那么眼前这清粼粼的河水里也未必安全,木筏渡河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主意。

洋鬼子的心思果然恶毒。哈珀出了个主意:即用枪将石俑打碎,待那些甲虫死光之后,再派遣土著苦力上桥探察,如果确定没有危险,探险队再行过桥。

我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忍不住讥讽道:“你倒打得好算盘,只是你认为土著们的脑子就傻了么?愿意为你去开路。”

哈珀傲慢地扬起头:“我会将手枪顶在他们的脑袋上,我想这样他们就会做出正确选择了。”

我火气立刻就冲上脑门,对哈珀破口大骂。哈珀反正也听不懂,只悠悠然对我说了一句:“你那么善良,为什么你不主动代替他们去探察石桥?”

“我去就我去!”我冲口而出。

黄三扯扯我说:“大勇,这可不是逞强的时候,现在反口还来得及。”

可我最好面子,哪有食言的道理?我摇摇头拒绝了黄三的好意,先是几枪将石俑人统统打碎,待石俑人体内的甲虫统统死光之后,才小心翼翼地上了桥。

最初几步,并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除了河面反射的太阳光照在眼睛里有些刺眼外,绝无任何异常。不过我刚才也看到,前头那个探路佣兵是在踏上桥面许久后才发生意外,所以不敢松懈。

突然我的脑中一片眩晕,禁不住脚下打了个踉跄,险些跌倒在地。眼前一片白晃晃的亮光直晃眼,脑袋里也开始有些迷糊起来。就在这紧急关头,突然听见胡春来大喝一声:“闭上眼,用枪做拐杖探路,向前直走。”

胡春来的大喝声如惊雷一样震醒了我,我赶忙照着他的指点闭上眼,用手中的冲锋枪探地做辨路之用,如同瞎子一样摸索着慢慢一步一步向前行去,如此走了五分钟,胡春来在河对岸大声道:“过桥了,你可以睁开眼了。”

我依言睁眼一看,果然已过了桥。胡春来又喊:“大勇,我们依次过桥,你为我们指示方向。”

当下众人依次闭上眼走过石桥。待胡春来也过桥之后,我心悦诚服地向他请教究竟。胡春来摸着胡子说:“我年轻时去到过西夏黑水城,那里有座机关桥,与这座差不多。其实这桥上并没装设机关,真正有鬼的是这护城河。古人算好角度将桥架设河上,河水反射阳光照入过桥人的眼睛,初时无事,久之便能使人头晕目眩不能行走。若是我所料不差,古时这河里必然还养有食人鱼或是巨鳄一类的凶兽,过桥人一旦落水,则必死无疑。”

我伸长了舌头老半天也缩不回来,这古人的聪明才智真是不可小觑。

“胡老先生,我们总算是进了王城,下面不知还有多少危险陷阱,还得多仰仗您老人家费心了。”

这霍夫曼看起来文文静静,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刚才哈珀设套子骗我打头阵,他在旁边不发一言,显然也是希望我冒死开道。现在他见胡春来破了石桥机关,便巴巴地跑过来套交情拍马屁,无非也是希望胡春来为他卖命而已。

胡春来人老成精,自然不吃他这一套虚马屁,只拈着胡子淡淡地说:“好说好说,只是老夫年纪大了身体不佳,要指点指点倒还可以,打头阵还得靠你那些精锐佣兵啊。”

霍夫曼哑口无言,只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我身上。我白眼一翻,捂住脑袋:“哎呀,适才过桥时心力憔悴,这会也没缓过气来,我的头好晕哪……”

霍夫曼居然真的认为我头晕,安慰了我几句之后,又跑去和哈珀叽哩咕噜地商量该如何办,我低声恨恨地啐了一口:“侬可真系个洋戆大。”

不过话又说回来,洋鬼子可以傻憨憨地胡闹,我们却不能。再往里走还不知有什么更厉害的东西在等着我们呢?说不准一个弄不好,我们这队人全都折在里面。

我叹了口气,笑嘻嘻地递了根烟给胡春来,大声说:“胡老爷子,我瞅着这王城里面定然是机关密布危机重重,等我们进去后还得借您老人家的经验多指点指点。要是万一有个什么不对,还望着您老人家看在同是中国人的份上,拉兄弟一把。”

胡春来朗声说道:“既然你小子诚心求教,我老爷子也不能藏私,也罢,便让我给你露一手吧。拿纸笔来。”

我们这边厢一番表演,早把霍夫曼的注意力给勾过来。一听胡春来要纸笔,霍夫曼立时屁颠屁颠地跑过来陪着笑递上白纸铅笔,跟个龟孙子似地蹲在胡春来脚边,仰着脖子听他讲解。

胡春来接过铅笔,在纸上刷刷刷几笔将周围环境和王城外型勾画出来,指点着说道:“依着中国古代惯例,前殿的房屋应该是城主处理公务及审判案件的地方。中殿,则是举办宴会、或是祭祀祖先天地鬼神的场所。而后殿,通常是城主及家眷的居所,密室暗道之类的玩艺,也最有可能藏在那里。至于机关嘛,倒可以放心,密室暗道中固然是机关密布,但绝没有人会在自己的公事房和家里到处布满机关的。”

霍夫曼诚心请教:“那么依着胡先生看来,至少在前殿和中殿我们不会碰到阻碍是么?”

胡春来犹豫了一下,说:“问题便在这里。我观这王城的建筑风格,倒像是战国时期南方楚越吴一带的建筑样式。但最怪的是,这王城内的一切风水讲究似乎都颠倒过来了。这座王城修筑得根本不适合活人居住,不对,就算是死人也不适合葬在此地。我们最好再稳妥一些,今天先不入王城,待我搞清楚这个地方的布局再说。”

霍夫曼却不愿意等,他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说:“现在是早晨十点半,我们六点出发,来到这里一共用了四个半小时。所以我们只有三个半小时的时间进行考察。不管有什么发现,下午两点前必须撤出去,否则晚上就赶不回宿营地了。”

不管怎么说,霍夫曼还是我们的老板,他既开了口,我们也只能遵从。

佣兵们将大门推开、一拥而入,接着数十人一起吸气的声音便响了起来。我跟着进了门,眼前亦是一亮。原来这大厅内珠光宝气,四处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明珠珍宝和黄金玉器,那亮闪闪的光华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霍夫曼朗声说:“诸位先生们,我们是来考古的,不是来寻宝的。请注意自己的形象。”

那些个西洋佣兵倒也听话,听霍夫曼一说,目光虽还恋恋不舍,但手却都缩了回来。我堂堂一个中华好男儿自然不能让这些西洋蛮夷给比了去,当下强自按捺住拿起麻袋扫荡宝贝的心思,目不斜视、面容严肃,完全一派处变不惊的模样。但这么多黄白之物聚在一起实在太过诱人,我终究还是没能忍住。趁人不备,我悄悄背着手向一只金环伸去。

哪知还未拿到金环,就觉虎口一痛,吃痛下我正想反击,却见胡春来一个纵身出掌往黄三肩头一推,又飞起环脚踢飞了两个西洋佣兵。

我又痛又惊又怒,还以为胡春来是中了邪迷失心智,正想出手将他擒下,却听胡春来沉声喝道:“大家谁也不许动这些东西。”

“为什么?”众人异口同声问道。

“为什么?”胡春来轻哼一声,从衣襟上撕下一块布料包住手,小心翼翼地拿起一颗夜明珠说:“这座城市已失落千年,刚才我们一路行来,到处都是残破不堪。珠宝黄金如果堆放在这里两千年没人动过,又怎么会仍是如此光彩夺目。”

我心中一动,失声叫出来:“难道这是传说中的油裹金?”

所谓油裹金,乃是将毒油涂抹在金珠玉器之上,这样一来,虽历时千年万载,那些金珠亦是尘埃不沾,璀灿如新,而且放射出的光芒还具有迷人心智的效用,使人一见便爱不释手。但若是真有人触摸到油裹金之后,过不多时身体接触到油裹金的部分必定会慢慢溃烂,之后溃烂之处会遍及全身,却又偏偏不得就死,可说是苦不堪言。我虽也听说过这种秘术,但一直没有亲眼见过,哪知今天倒开了眼界。

霍夫曼抹抹头上的冷汗,咬着牙说:“这里一路机关重重,稍不留意就会中招。所以我提议,将保安指挥权交由胡先生和张先生,有谁有异议吗?”

一众西洋佣兵都被油裹金吓破了苦胆,没人敢在这当口儿闹事,全都乖乖地听从了吩咐。

胡春来考虑了一下,建议将土著苦力留在前殿做接应,这些人胆子既小又不能打,便是带着也是累赘。霍夫曼想了想,也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