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蚂蚁,蚂蚁
何许人
有生之年,生亦同床,死亦同冢。
1
夜,深不可测。少了老婆在身边的轻微呼吸声,我难以入眠。真是太安静了,我盯着昏暗的天花板,上面有一圈圈年轮般的水渍,已经变了颜色。时间缓慢地流淌,还是睡不着,我于是起床去阳台呼吸新鲜空气。
老婆已经失踪超过一个月了。这阴冷潮湿的季节,连老鼠和野猫都懒得出来觅食,她又有什么地方好去呢?思考令我的头开始疼起来,老婆失踪后我到处去寻找,不小心摔了一跤,把头给磕出了血,从那以后,脑子就不那么好使了,经常会忘记些什么。比如,我想不起为什么厂长要把我发配到这里来,是因为我做错过什么吗?思来想去,除了头疼外什么结果都没有,我也懒得再想了。幸好,我的工作只是看守这个破厂区,不用费脑子。
我知道,世界上的人,除了老婆,全都是虚伪的。
可是,她为什么要走呢?每晚,我用酒麻醉神经,希望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看见她回来。可是,一个月来,就连幻觉我都没有出现过,我真有些失望了,我用手指把墙上爬行的蚂蚁一个个摁死,用它们渺小的尸体填充这无边无际无聊的夜。
下酒菜总有花生米,这是蚂蚁很喜欢的食物,经常能看见这些小小的黑色昆虫们聚集在食物碎屑旁边。老婆在的时候经常很温柔地对待这些小东西们,赏它们些剩饭或者西瓜皮,她津津有味地蹲在墙角,可以看好久,她真是个善良的女人。可是,她已经不在了,这些蚂蚁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电话响的时候,我正在阳台上用小手指的指甲对个头比较大的兵蚁实行腰斩的游戏,看到它们痛苦地挣扎慢慢死去我的神经舒缓了很多,头也不疼了。我想不起怎么会和宁雪这样烦人的女人暧昧了,她总是很晚还打电话来。
“她还没有回家吗?”宁雪的声音里有种明显的期盼,“你又等了一天了。”
“是的,还是没有消息。”我揉了揉太阳穴,头疼欲裂。
“要不要我过去陪你?”
“不了,说不定她会回来。”我挂断了电话,家里到处都是老婆的影子,我不想让其他人破坏。
我找出一瓶啤酒,将三粒止痛片扔进去,用力摇动,药片慢慢溶化,泛起白色的泡沫。把啤酒灌进嘴里,重新回到床上,十分钟后,我的头轰然炸响,感觉血液开始逆流,太阳穴紧绷,终于昏睡过去。
2
一夜无梦,我在早晨的第一缕光线里打了个喷嚏。我艰难地吞了口唾沫,听到楼梯上传来清脆的脚步声,是宁雪。这个女人大清早就来了。我披上外套去开了门,她径直走到卧室里,在梳妆台上放下一袋肯德基精选早餐,然后坐在了我的床边上,短裙下的腿张扬着白皙的肤色。
“如果她不回来的话,我们可不可以像以前一样继续?”她把腿伸进了我的被子里,冰凉而滑腻。
我低着头:“也许,我们根本就不应该开始。”
十厘米的距离,宁雪的眼圈明显有用粉遮盖的痕迹,想必昨晚也没睡好:“说不定她永远都不会回来,要不然,她不会这样不辞而别。”一滴滚烫的泪滴在我冰凉的额头上,我有些动心。
“别哭,厂长他……”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宁雪丰满的唇已经覆盖了我的嘴,母兽般温暖的芬芳开始侵袭我的神经,毕竟不陌生了,激情轻易就被唤起。宁雪脱下了衣服,对温暖的渴望让我更紧地抱住这个女人,手往下滑,我的掌纹突然膨胀,我听到血管下面暴涨的潮涌,呼吸变得急促,在旭日升起之前,我终于释放了自己。
“真好,我就喜欢你这样。”宁雪娇嗔地说。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以后别再来了。”我用铁一般的声音说,“我已经对不起她了,不能再错下去。”
宁雪愣了一会儿,似乎不相信我会这样绝情,任凭她的目光用何种方式试探,我却已经穿上衣服下了床,还打开了门。
宁雪临走时还不甘心地试图吻我,我推开她,说:“别这样,我什么都不能给你。”
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有些恨自己,既然要了断了,可对她的身体却不能抗拒,我的神经总是不够坚硬。我咀嚼着冰冷的汉堡,食之无味。宁雪是不会明白我对老婆的感情的,就像她不会明白为什么我只喜欢吃老婆做的炸酱面。
宁雪身上一定有什么是我曾经喜欢的,可我想不起来了。这样真的很不好,很头疼。我想找回失去的记忆,说不定也能找回老婆失踪的蛛丝马迹。
吃过早饭无所事事,我又蹲在墙角看蚂蚁。汉堡很合蚂蚁的胃口,香味招惹来了一大群蚂蚁,它们聚集在脚边,把那些渣滓快乐地吞下去。阳台的另一边,有一大群蚂蚁排着队从水管往上爬,其中还有不少衔着白色的卵。它们明显不是我家黑色的那群,个头大些,身体是暗红色的。难道今天会下雨?看着冬日少有的晴朗天空我有些疑惑,莫非有什么更好的地方适合这些蚂蚁安家?
这些密密麻麻小东西让我的心有种说不清的乱,我去厨房弄了些热水,泼在蚂蚁的队伍上,立时,阵型大乱,不少蚂蚁被烫死,从六楼的墙壁坠落了下去。我想它们着地的时候应该不会脑浆四溢、鲜血直流,它们的身体结构远比人类更适合在地球上生存。
我以为我送它们上天堂它们应该感谢我,上天堂不用再做苦力,多好。可它们却不领情,有几只爬上了我的拖鞋,用它们坚硬的下颌报复我,我没有穿袜子的脚面立刻有了些刺痛的感觉,还肿了好几个小包,痒得出奇。我弄了些药油擦,却没什么效果。
3
只有真的痒起来才会知道,疼比痒容易忍受。
在反复涂药无效后,我决定去老李头的摊位找他帮我看看,退休前他是厂医。老李头听过我的叙述后来了些精神,眨巴着精明的眼睛神秘兮兮地说:“幸好咬你的不是那种红色的蚂蚁,不然,丢了性命也是有可能的。”
危言耸听,我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却又自顾自地说开了:“黑蚁只是一般的家蚁,它们的蚁酸毒性一般,用肥皂水洗洗就会好,红蚂蚁就厉害了,学名红火蚁,真的会咬死人,你还是买点我的蚂蚁药吧,很有效的,每次一包,放在蚂蚁出没的地方,隔三四天你再放一包,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我想了想,掏钱买下了三包。老李头很高兴,我走的时候他还叮嘱了一句:“千万不要碰红蚂蚁的窝。”
虽然被老李头赚了点钱,不过他的方子的确不错,用肥皂水洗过后,止住痒了。折腾了好久,我懒懒地躺在床上休息,眼皮沉重起来。
“啪”,重重的一记耳光落在我的脸上,疼痛令我清醒了过来。睁开眼睛,我的脸有些痒,我的手上有两个暗红色的点,是蚂蚁的尸体。我的视线正好对着天花板上那一大圈水渍,脸上的蚂蚁都是从那里掉下来的,还有一些在天花板上爬着,不知道在寻觅着什么。
傍晚李老头来借香油,他倒了大半瓶有点不好意思,临出门时对我说:“我那蚂蚁药千万不要一次都下了啊,要不然是不会断根的,因为……”他还没有说完,我已经把门关上了,他只是个爱占小便宜的人,他的话不听也罢。
我把蚂蚁药全下了,墙角,垃圾筒边……所有蚂蚁爱出没的地方我都撒上了。我没有听李老头的话,我一次把三包都下了,我不想让它们再苟延残喘多活几天,那意味着我可能要多遭受一天的皮肉之苦。
那些药里有尚未磨成细粉的芝麻和花生颗粒,不久,红蚂蚁、黑蚂蚁都嗅到了气味,纷纷收拾着这从天而降的馅饼。很快,三包蚂蚁药就全部被蚂蚁们抬回了家。
这个晚上我睡得安心些了,梦里甚至看见了老婆,她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她说她心情好多了,可蚂蚁们却认生起来,爬上了她的身,对她下了毒手。老婆的脸上和身上立刻起了红色的包,她哭着对我说:“你要为我报仇,杀了它们,这些没有良心的东西……”
4
药还真有效,足足三天,蚂蚁们不再出动,我也过了几天安生日子。
可三天后,从天花板水渍那里再次空降下来不少红蚂蚁。只是,这次的个头都很小,这些稚嫩的小魔鬼在我的枕头上,床单上到处埋伏,它们的个子实在太小了,埋伏在布料深色的图案上就发现不了。
我下了决心要把蚂蚁的老巢找到。既然它们都是从天花板的缝隙爬进来的,那么,天花板上面说不定就是它们的巢穴,我决定上天台看看。我走得心急,关了门才发现忘了换鞋,脚在被践踏了将近两个月的毛拖鞋里有些冷。
我从已经生锈的铸铁楼梯爬上去,天台是一层两米高的人字屋顶隔热层,平时根本不会有人上去。不过,楼梯上的铁锈似乎在不久前被人踩过,有明显的脚印。会不会有贼?我提高了警惕。
隔热层比起楼下的家冷多了,四周有些阴暗,幸好我准备了应急灯。我摸索着到了大概了位于卧室的天花板上方的地面,惨白的灯光投射过去,一个人躺在地上,从她一动不动的姿势看过去,那应该是具尸体。
那真是一具令人恐惧的女尸,腰有些粗,身上不着寸缕,大概凶手想隐瞒她的身份,她的脸被刀划得已经没有一寸好肉了,无数小蚂蚁从她脸上的伤口处爬进爬出,微小的身体被灯光一照仿佛饮过血一般通体泛红,她的头发被火烧过,看不出发型。女尸的致命伤应该是在胸口,那里有个深深的口子,不宽却很深,身体下面是一大摊早已干涸成深褐色的血渍,聚集着不少小蚂蚁,它们在搜刮着地板上每一点死人的精华,血渍下面是一条粗粗的裂缝,看来家里的红蚂蚁都是从这里爬下去的。
我看见了地面上不少残缺的大蚂蚁尸体正在被小蚂蚁蚕食着,而女尸的腹部,一只肥硕的蚁后死在了那里,已经稀薄得近乎透明的肚皮下面,不少小蚂蚁正在从虫卵里向外面爬出来。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李老头说不要一次把三包药都用上了:一次用一包的量,正好可以让蚂蚁们互相咬食,直到它们把自己的卵都吃掉,而一旦药物过量,它们会立即毒发身亡,留下为数众多的虫卵。
女尸的手指上,有个什么东西在反光,银亮亮的晃眼睛,我凑近了些看,是枚钻石很小的白金戒指,看上去有些眼熟,简单的镶嵌工艺,不是什么值钱货。
我放下应急灯,把戒指摘了下来,对着光线仔细研究起来,戒环的内侧有一行小字:情比金坚,淑惠吾妻存赏。
我的眼前一片空白,大脑却开始高速运转起来。这具女尸看上去体型和我老婆的差不多,我老婆的名字就叫淑惠!这戒指是我唯一送给淑惠的首饰。
那么,是谁杀了她?还把她扔在这里?愤怒充斥了我的身体,开始支配我正在逐渐丧失的理智。我想起了梦里淑惠要我为她报仇,杀了这些没有良心的小东西。我疯了一样用脚去踩地上的蚂蚁,它们曾经享用过她的恩惠,如今却以她的身体为食。
我的杀戮似乎激怒了它们,它们在短暂的肢体接触后达成了某种共识,所有的蚂蚁都开始攻击我。它们爬上了我穿拖鞋的脚,爬向我的全身,一种近乎酥麻的痒和疼的感觉交织,我的手开始不够用了,我抓,我挠,我的手指碰到蚂蚁要把它们捏死。
我的神志在越来越强烈的疼和痒的感觉里逐渐麻木,手脚逐渐不听使唤了,脚面上有一连串被火燎过一般透明的小水泡,痒得钻心,我想伸手去挠,却失去重心摔倒在地。更多的蚂蚁爬上了我的身体。
我想我快失去知觉了,失去的记忆却忽然出现在眼前。
5
我并没有爱过淑惠。
我父母死得早。淑惠是邻居的女儿,长得很一般,她从小就喜欢和我在一起玩。从小我就喜欢骗她,她说只要我喜欢她,愿意和她一起办家家酒就把她的晚饭分一半给我吃,我马上点头说我是真的喜欢她。后来,淑惠早早顶替母亲参加了工作,虽然辛苦,不过单位效益不错。我和淑惠结婚是因为她说她会用她的工资负担我大学的学费。
上大学时,我认识了宁雪。她曾是校花,却唯独钟情于我。可我告诉她,我必须实践自己的承诺和淑惠结婚。宁雪后来委身于我们厂的厂长,就是因为他同意给我评上工程师的职称。我做了工程师后,才知道为了我宁雪付出了自己的身体,我找厂长闹了一场,他于是把我发配到了这个鬼地方。
宁雪为我做的一切让我觉得自己是亏欠她的,要偿还她,我必须伤害淑惠。况且淑惠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她的糖尿病已经严重到每天都要打胰岛素的程度,我借遍了朋友也不够她的医药费。
贫贱夫妻百事哀。我想,只要淑惠死,我的生活就可以重新开始。美丽的宁雪在死心塌地地等着我,她说,只要我和淑惠离婚她就有办法带我出国。我渴望新的人生,我天生是属于成功的男子,我早就厌倦了窝在这个鬼地方受窝囊气的生活。
我在淑惠的胰岛素剂量里做了手脚,她注射过后很快就陷入昏迷。我把她搬到了隔热层上,脱掉了她的衣服,谁料她突然被冻醒,也许是求生的本能,她开始呼叫“救命”。我急了,掏出随身带的刀,捅进了她的心脏。她死后,我又用刀划花了她的脸,用打火机点燃了她的头发……我以为,在明年春天尸体变臭前,我已经能和宁雪离开这里出国了。
也许是我太紧张了,或者太激动了,摸黑下楼的时候,我滑倒了,头先着地,接着,我失忆了。
一定是淑惠清甜的血把这些红色的小魔鬼吸引而来,我曾经看过,淑惠做菜不小心切到手后,她滴落的血周围很快围满蚂蚁。
一定是我内心潜藏的良知让我不愿想起自己把淑惠杀了的事实,我一直欺骗自己说她失踪了,我也这样欺骗着宁雪。
良知在失忆后苏醒,我开始认为不该和宁雪继续下去,我开始做一个普通的好男人,老实过日子、工作,等着淑惠回来。
后悔已经没有意义了,我的眼睛已睁不开了,我的思维也将要停止,我真的要死了,死在淑惠的身边,那些吃过淑惠的蚂蚁们已经开始吃我的身体了,它们小小的肚子就是我和淑惠的葬身之地。
我想起和淑惠结婚那天晚上,她在被子里小声许的那个愿:
有生之年,生亦同床,死亦同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