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2013年8月7日,星期三晚上
天气热得受不了。要是开着公寓的窗户,你简直可以闻到楼下街道袅袅腾起的废气味道。我的喉咙阵阵发痒。电话铃声响起时,我正在冲今天第二遍澡,于是没有接。电话又响了一次,两次。等到我走出浴室,电话第四次响起了铃声,我接了起来。
他显得惊慌失措,呼吸急促,声音也断断续续。“我不能回家。”他说,“到处都是摄像头。”
“斯科特?”
“我知道这……这很怪,但我得找一个记者想不到的地方。我不能去我妈家,不能去朋友家,我只能……开着车到处转。从警察局出来以后,我就一直在开着车到处转。”他的声音有些哽咽,“我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坐一坐,想一想。没有记者,没有警察,没有人问我见鬼的问题。不好意思,不过我可以去你家吗?”
当然,我一口答应下来。不仅是因为他显得惶恐而又绝望,还因为我想见他,想帮他。我把地址告诉他,他说十五分钟后到。
十分钟后,门铃响了,铃声匆促尖利,昕上去急不可耐。
“非常抱歉。”我打开前门,他说道,“我不知道该去哪里。”他脸上有种惊恐万状的神情,整个人瑟瑟发抖,脸色苍白,沾了汗的皮肤滑腻腻的。
“没关系。”我说着闪到一旁让他进屋。我领他去客厅坐下,从厨房给他端来一杯水。他几乎一饮而尽,然后坐在那儿,弯下腰,勾着头,用前臂枕着双膝。
我不知道是该开口还是该闭嘴,于是又给他倒了一杯水,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他总算开口了。
“还以为事情不能更糟了呢。”他轻声道,“我的意思是,明明已经糟透了,对吧?”他抬头望着我,“我太太死了,警方认为是我杀了她,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呢?”
他指的是那则新闻,也就是小报上登载的那篇报道,该报道声称梅根涉嫌害死一个孩子,据称是某警界人士爆的料。捕风捉影的玩意儿,居然往逝者身上泼脏水,真是卑鄙无耻。
“又不是真的,”我对他说,“不可能是真的。”
斯科特神情茫然,显然没有听进去我的话。“今天早晨,菜丽告诉了我一件事。”他说。他咳了几声,青了青喉咙,“是我盼望已久的一则消息。”他的声音几近耳语,“你肯定想象不到我是多么眼巴巴地盼着。我曾经做过白日梦,想象着到时候她会是什么模样?她会如何对我羞答答地笑?会如何抬起我的手贴到唇边……”他在神游,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今天我得知消息,梅根怀孕了。”
他哭出了声,我也不禁哽咽起来,为一个未能降临人世的婴儿而哭,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的孩子。但这则消息太令人心头发毛,几乎难以承受。我不明白斯科特为什么还撑得住。这个消息不该要了他的命吗?但无论如何,他却好端端的还在这里。我无法开口,无法动弹。尽管开着窗,客厅里却又热又闷。我昕见楼下街道传来种种动静:一阵警笛声;年轻女孩的笑闹声;一辆汽车驶过,低音随之飘过——总之,寻常日子。但眼前却是世界末日。斯科特的前方便是世界末日,而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站在那儿,无助而又无用。
直到我昕见前门台阶上传来脚步声,紧接着是熟悉的“哗啦”声——凯茜正在她那只硕大的手袋里找房门钥匙呢。我一下子惊醒:不能傻站着。我猛地攥住斯科特的手,他一脸惊恐地抬头望着我。
“跟我来。”我拽起他。趁凯茜还没有进屋,他任由我把他捅进走廊,捅上楼梯,关上卧室门。
“我的室友,她,”我解释道,“她可能会东问西问,我知道你现在可不想昕这些。”
他点点头,环顾着我那间小卧室,一一打量没有铺好的床、空荡荡的墙壁、便宜家具,还有堆在书桌椅上的衣服,脏的干净的都混在一块儿。我顿时感觉无地自容。这就是我的生活:乱糟糟,拿不出手,没有亮眼之处。但我立刻觉得自己很可笑:眼下的斯科特怎么可能会在意我的日子过得怎么样呢?
我示意他坐到床上。他照办了,用手背抹了抹眼睛,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你要喝点儿什么吗?”我问道。
“啤酒行吗?”
“我家里没有酒。”我能感觉到自己满脸涨得通红。不过斯科特没有注意到,甚至连头也没有抬。“我给你浏杯茶好吗?”他叉点点头。“躺下,”我说,“休自一会儿。”他乖乖照办了,脱下鞋躺到床上,听话得像个生病的孩子。
下了楼,我一边烧水一边跟凯茜搭话,听她念叨她在诺斯克特刚发现了一处吃午餐的好地方(“沙拉棒极了”),新来的女同事叉是多么烦人。我笑着点点头,但她的话都成了耳边风。我正留心倾听着他的动静,无论是“吱嘎”声,还是脚步声。他就在楼上,在我的床上这让我飘飘然,仿佛正做着一个白日梦。
凯茜终于住了嘴,盯着我皱起眉头。“你没事吧?”她问道,“你看上去……有点儿心不在焉啊。”
“我只是有点儿累。”我告诉她,“感觉不太舒服,我还是去睡吧。”
凯茜瞥瞥我。她知道我没有贪杯(她总能看出来),但她可能认为我正打算喝呢。我不在乎,现在我可没空琢磨喝酒的事;我端起给斯科特的那杯茶,跟凯茜道别。
我在卧室门外停下脚步,倾听着。鸦雀无声。我小心地拧动把手推开门。他正躺在床上,双手搁在身侧,闭着眼睛。我能听见他轻柔的呼吸,一声声参差不齐。他魁梧的身躯占去了半张床,我不禁想在他身边躺下,搂住他,哄哄他。但相反我轻咳一声,把那杯茶递了过去。
他坐起身。“谢谢你。”他旧声旧气地说,接过了杯子,“谢谢你……收留我。真是……自从那篇报道见报以后,局面就……难以形容。”
“是关于多年前那宗案子的报道?”
“是的,就是那篇。”
坊间对于小报从哪里挖出了这条猛料众说纷纭,有人说爆料的是警察,有人说是卡马尔·阿卜迪克,还有人说是斯科特。
“胡编乱造,对吧?”我对斯科特说。
“那还用说吗?可这样一来,某人就有动机了,不是吗?总之有种说法:梅根害死了她的孩子,也就让某人在多年以后有了杀人动机……很有可能是孩子的生父。”
“太扯了。”
“但你知道吧,人人都说这故事是我编的。不仅把她抹黑成恶人,还能洗脱我自己的嫌疑,推到某些莫须有的人身上,某个来自她的过往、谁也不认识的人。”
我坐到他身旁,大腿几乎挨到了他的腿。“警方怎么说?”
他耸耸肩膀。“警方什么也没说。他们问我是百知情:知道她以前有过一个孩子吗?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吗?知道孩子父亲是谁吗?我说不知道,那全是瞎编的屁话,她从来没有怀过孕……”他的声音再次哽咽起来。他顿了顿,喝了口茶,“我问警方这个传闻是哪里冒出来的,又怎么会见报,结果警方说他们不能告诉我。我猜是他透的口风,那个阿卜迪克。”他战栗着长叹一声,“我真不明白是为什么,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编出那种瞎话,我不明白他有什么企图。很显然,这人脑袋有问题。”
我回想着刚刚见过面的治疗师卡马尔:平静的举止、国柔的语调、国暖的眼睛——绝无一丝脑袋有问题的迹象。不过话说回来,别忘了那抹笑容。“这种鬼话居然能见报,真是令人发指,总该有点儿规矩吧。”
“不能往死者身上泼脏水。”斯科特说。他沉默片刻,然后再次开口,“警方向我保证他们不会向外透露梅根怀孕的消息,目前还不会,但确定以后就不好说了。”
“确定什么以后?”
“那不是阿卜迪克的孩子。”他说。
“警方已经做了DNA测试?”
他摇摇头。“不,我心里清楚。说不清原因,但我就是心里清楚,孩子……是我的。”
“如果他以为那是他的孩子,他就有杀人动机了,对吗?”
世上又不是没有为了除掉孩子而除掉孩子妈妈的畜生(不过我没把这话大声说出口)。除此以外,梅根怀孕也让斯科特有了动机(我也没有把这话说出口)。如果斯科特认定自己的太太怀上了另一个男人的骨肉……不,不可能。斯科特是如此震惊,如此煎熬,一定不会假。没有人能演得如此逼真。
斯科特似乎把话都当成了耳边风。他直勾勾地盯着卧室门,眼神呆滞,像一摊烂泥般软绵绵地摊在床上。
“你应该在这儿多待一会儿。”我对他说,“打个盹儿吧。”
这时他抬起头凝望我,隐隐露出一丝笑意。“你不介意吗?”他说,“那就太……我感激不尽。我在家里睡不着,不仅仅是因为屋外有记者,不仅仅因为那种被人罔追堵截的感觉,还因为梅根。她简直无处不在,走到哪儿也躲不开。我走下楼梯,逼着自己不去看,但当我经过窗口,却不得不回去瞧一瞧她是不是在露台上。”昕着他的话,我感觉泪水刺痛了眼眶,“她挺爱坐在屋外的小露台上,知道吧,她挺爱坐在那儿看火车。”他说。
“我知道。”我伸手搭上他的胳膊,“以前我有时会看见她待在那儿。”
“我经常昕见她的声音。”他说,“昕见她叫我。我躺在床上,昕见她在屋外叫我。我一直觉得她就在外面。”他整个人瑟瑟发抖。
“躺下吧。”我从他手中取走杯子,“休息一下。”
等到确信他已经沉入梦乡,我才在他身后躺下来,面孔离他的肩甲仅有几英寸。我闭上眼,聆昕自己的心跳声,呼吸着他身上那哀伤、变昧的气息。
几小时后我一觉醒来,他已经不见了踪影。
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早上
我真是两面三刀。几小时前斯科特才刚刚离开,我却就要动身去见卡马尔,斯科特可相信正是卡马尔害死了他的太太和他的孩子呢。我感觉有点儿反胃。难道应该把计划告诉斯科特,解释一下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他吗?只不过,我并不能确信这么做只是为了他,我也拿不出什么计划。
今天我会向卡马尔透露一些隐私——这便是今天的计划。我会谈些真事,谈起想要小孩,看看他是否会有反应,是否有所斩获。
半点儿斩获也没有。
刚开始他问我感觉如何,上次喝酒是什么时候。
“是周日。”我告诉他。
“好,那太好了。”他叠起双手放在怀中,“你看上去气色不错。”他微笑道。我看不出那抹杀机。难道那天看到的一幕是我的想象?
“上次你问我是怎么开始酬酒的。”他点点头。“当时我很泄气,”我说,“我们正努力……我在努力想怀个宝宝。可惜怀不上,我变得很泊沉,也就是那时开始酬酒。”
眨眼问我又流出了眼泪。陌生人的善意简直难以抗拒: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凝望着你,告诉你无论闯过多大的祸都不要紧,因为你吃过苦,受过伤,你理应得到宽恕。于是我再次把求医旬诊的初衷忘到了脑后,对他讲出了真心话。我不再盯着他的脸揣摩神色,不再审视他的眼神寻找疑点;我任他安慰我。
他善良而理性。他谈起了应对策略,他说我还年轻。也许确实一无所获,因为离开卡马尔·阿卜迪克的办公室时,我感觉浑身轻飘飘,心中燃起了希望。他帮了我。我坐在火车上,试着回想那天瞥见的杀机,但却再也想不起来。我实在难以想象卡马尔·阿卜迪克是袭击某个女子、击碎其头颅的暴徒。
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幕令人脸红而又毛骨柬然的景象:手指纤长、风度翩翩、声音温柔的卡马尔,与身强力壮、狂野不羁、满腔绝望的斯科特一争高下。我不得不立刻提醒自己,这是现在的斯科特,并非昔日的他;我不得不提醒自己昔日的他是什么模样。就在这时,我却不得不承认,我并不知道昔日的斯科特是什么模样。
2013年8月9日,星期五
晚上
火车在信号灯前停了下来。我从一罐冰凉的“金汤力”中轻吸一口,抬头遥望他的家、她的露台。我状态还不错,但必须喝点儿国给自己壮壮胆。我正要去见斯科特,而布伦海姆路上危机四伏:汤姆、安娜、警察、媒体,还有那条让人隐约想起血迹、让人毛骨柬然的地下通道。但斯科特要我来,我无法拒绝他。
警方昨天晚上发现了那名小女孩梅根的孩子。埋在东盎格里亚海岸的一所农舍地下,正是警方接到线报埋尸的地方。今天早展消息就见了报:
警方在北诺福克霍克汉姆一栋住宅的花园中发现了一具童尸,相关调查己随之展开。此前警方在调查梅根·希普韦尔命案过程中收到了涉及这一孩童命案的线报。梅根·希普韦尔居住于威特尼上周警方在科里林发现了她的尸体。
早晨见到这条新闻以后,我给斯科特打了个电话。他没有接,于是我留言告诉他说我非常遗憾。今天下午,他回了电话。
“你还好吗?”我问。
“不太好。”他的声音充斥着醉意。
“非常遗憾……你有什么需要吗?”
“我需要一个没那么有‘先见之明’的人。”
“你说什么?”
“我妈一下午都在这儿。显而易见,她就有先见之明,早知道‘那姑娘身上有猫腻,没有家人,没有朋友,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真想知道我妈为什么从来没有跟我提过。”电话那头传来打碎玻璃的声音,掺着几声咒骂。
“你还好吗?”我再次说。
“你能来一趟吗?”他问道。
“去你家?”
“对。”
“我……有警察和记者,我说不好……”
“求你了。我只想找个人陪陪,某个认识梅根、喜欢梅根的人,某个不相信这些鬼话……”
他喝醉了,我清楚;我却还是一口答应。
此刻坐在火车上,我也在喝酒,边喝边琢磨着他刚才说的话。“某个认识梅根、喜欢梅根的人”我并不认识梅根,我也说不好是否还喜欢她。我能喝多快喝多快,然后开了第二瓶酒。
我在威特尼站下车,正好赶上周五晚上通勤的人群:茫茫人海之中,我不过是又一个拜倒在薪资脚下的奴隶,又热又累,一心盼着回家带着冰晦酒坐到室外跟孩子们一起吃顿晚餐,早早上床就寝。也许是拜酒意所赐,但汇入人潮让人感觉莫名地愉悦:每个人都在查手机,在口袋里掏通票。我仿佛重回昔日,回到我们住到布伦海姆路的第一个夏季,当时我每晚下班便飞奔回家,急不可耐地下台阶出站,简直是一溜小跑穿街走巷。汤姆在家里上班,我几乎还没有迈进门口,他已经帮我脱下了外衣。即使此刻想起当日满心期待的模样,我仍然会忍不住露出笑意:当时我连跑带跳穿过大街,脸颊发烫,咬着嘴唇免得自己笑出声,呼吸一声比一声急促,心里想着他,深知他正心心念念盼我回家。
我一心怀念着昔日,竟然忘了担心汤姆、安娜、警察和记者。等到回过神时,我已经到了斯科特家门口,泪响了门铃。门开了,尽管并不应该,我却感觉兴奋不已。我不觉得内疚,因为梅根跟我当初想象的不一样,她不是露台上那个美貌动人、无忧无虑的姑娘,不是个贤淑的妻子,甚至算不上一个好人。她是个撒谎精,劈腿的家伙。
她是个杀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