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早上

凯茜帮我搞定了一次求职面试。她的一个朋友创立了自己的公关公司,需要一名助理。其实就是干干秘书的活儿,不过头衔好听些,薪水也极为微薄,但我不在乎——毕竟公司老板打算在没有介绍信的情况下见见我(凯茜告诉女老板我崩溃过一阵子,但目前已全面康复)。面试定在明天下午(该老板的办公室设在她家后院中,而她家恰好在威特尼)。我本应该花一整天修改简历并磨炼面试技巧,我也确实乖乖照办了;可惜斯科特打来了电话。

“我还希望跟你聊聊呢。”他说。

“没有这个必要……我的意思是,你无须多说。那是……我们都知道那是我们犯傻。”

“我明白。”他说。他听上去伤心欲绝,不像我梦魇中那个怒火万丈的斯科特,倒挺像那个坐在我床边、讲起太太一尸两命的斯科特。“但我真的很想跟你聊聊。”

“当然,”我说,“我们当然可以聊聊。”

“见面聊吗?”

“噢,”我万分不愿意再去他家,“对不起,今天我办不到。”我说。

“求你了,瑞秋!这很重要。”他显得十分绝望,我不由自主地心头一酸。我正在绞尽脑汁编借口,他又说:“求你了!”于是我脱口说了句“好吧”,话一出口就后悔不已。

报上又登载了关于梅根孩子的报道,也就是她那个夭亡的头生子。嗯,实际上是关于孩子的父亲。记者掘地三尺找到了他,他名叫克雷格·麦肯齐,四年前因吸食过量海洛因死于西班牙。这样一来,杀梅根的凶手便不可能是他。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从未觉得那是杀人动机:如果有人要为她过去欠的血债向她索命,大可以几年前就动手嘛。那疑凶还剩下些什么人?只怕逃不出惯例:丈夫,或是情人。斯科特,或者卡马尔。不然就是某个偶然对梅根起了杀机的凶手——一个初试啼声的连环杀人魔?她会是连环杀人案中的首位受害者吗?比如魏玛·麦克凯恩、波琳·里德?再说了,谁说凶手就一定是个男人?梅根·希普韦尔是个娇小女子,身段颇为小巧玲珑,制服她用不着花多大力气。

下午

他打开门时,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气味:那是汗味混着啤酒,闻上去又臭又酸,隐隐还有种更不堪的味道——腐烂的味道。他身穿一条运动裤、一件污渍斑斑的灰T恤,头发油腻腻,身上滑溜溜,仿佛正在发烧。

“你还好吗?”我问他,他对我咧嘴露出笑容。看来他在酗酒。

“我没事,进来,进来。”我不想进门,但还是迈步进了门。

靠街那一侧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客厅染上了一抹红,倒是跟这里的热度和气味颇为相衬。

斯科特施施然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取出一瓶啤酒。

“过来坐下。”他说,“喝一杯。”他的笑容僵硬而冰冷,不带一丝暖意,神情中隐隐有些刻薄之色:周六早晨我们做爱后他流露出的那种轻蔑依然挂在他的脸上。

“我不能待太久。”我告诉他,“明天我有个求职面试,必须做点儿准备。”

“是吗?”他扬起双眉一屁股坐下来,又向我踢过来一张椅子,“坐下喝一杯吧。”他的口吻分明是在下令,而不是邀约。我在他的对面坐下,他把啤酒瓶向我推过来。我拿起酒瓶轻啜了一口。我能听到屋外传来阵阵尖叫,那是小孩在某处后院里玩耍;火车微弱但却熟悉的“隆隆”响声从更远处传过来。“昨天警方得知了DNA检验结果。”斯科特说,“莱丽昨晚来见过我。”他顿了顿等我接话,但我生怕说错话,于是一声不吭。“孩子不是我的,不是我的。有意思的是,也不是卡马尔的。”他放声哈哈笑了起来。“所以她还勾搭着别的情夫,你相信吗?”他的微笑真是令人心惊。“关于另外那个情夫,你什么也不知道,对吧?她没有跟你透露过他的事,对吧?”笑意一点点从他的脸上消失,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不祥至极。我起身向门口迈了一步,但他立刻拦在我身前,双手猛地攥住我的胳膊,把我一把推回椅子上。

“他妈的,给我坐好。”他从我的肩上抢过手袋扔到屋子的角落。

“斯科特,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少装蒜!”他大吼一声向我逼过来,“你跟梅根不是很亲近吗?你一定知道她所有的情夫!”

他发现真相了——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闪过,他一定就从我脸上看出了端倪,于是又逼近几步,令人作呕的呼吸喷上了我的面孔,嘴里说道:“说吧,瑞秋,说出来。”

我摇摇头,他挥起一只手,正好撞上我面前的啤酒瓶。啤酒瓶滚下了桌子,在瓷砖地面上摔得粉碎。

“见鬼,你压根儿没有跟她碰过面!”他嘶吼道,“你对我说的每个字都是谎话,没有一句不是。”

我垂下头站起身,嗫嚅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竭力绕过桌子去取手袋和手机,但他又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

“你为什么要这么干?”他问道,“你有什么企图?你的脑子出了什么毛病?”

他直勾勾地瞪着我,我吓得魂飞天外,但与此同时,我心里却清楚他的话并非毫无道理:我理应向他做出解释。于是我没有抽身,任由他的指甲掐进我的胳膊,尽力清楚平静地把话说出口。我竭力不流眼泪,竭力不惶恐。

“我想告诉你卡马尔的事。”我告诉他,“我说过,我亲眼目睹他们幽会,但如果我只是一个搭火车经过的路人,你不会把我的话放在心上,我必须……”

“你必须!”他放开我转过身去,“你居然跟我讲你必须……”他的口吻缓和了些——他正渐渐平静下来。我深吸一口气竭力镇定。

“我想帮你。”我说,“我知道警方总会怀疑受害者的丈夫,我想让你知道她暗地里有个情人……”

“所以你就信口瞎编,说你认识我太太?你知道这听上去多疯狂吗?”

“我知道。”我从厨房里取来一块抹布,双膝着地把四溅的啤酒清理干净。斯科特用两肘支着膝盖坐着,耷拉着脑袋。“她根本不是我想象中那个人。”他说,“我一点儿也摸不透她。”

我在水池里拧干抹布,又用冷水冲冲手。手袋就在几英尺开外的屋角。我作势想要去拿,但斯科特抬头望了望我,于是我又停下没有动,站在那儿背靠厨房台面,双手攀着它稳住脚步,以求定下心来。

“是莱丽警探告诉我的。”他说,“她问我是不是在跟你交往。”他放声大笑,“跟你交往!上帝呀。我问她,你见过我太太有多美貌吗?眼光总不能说降就降吧?”我顿时脸颊发烧,冷汗沿着后背淌了下来。“很显然,安娜一直在说你的坏话,她见过你在附近转悠。结果你的假话就这么穿帮了:我说,我们没有交往,瑞秋只是梅根的旧友,她在帮我……”他又笑了,笑得低沉而又阴森。“结果莱丽警探说,瑞秋不认识梅根,她只是个可怜巴巴、空虚无聊的撒谎精。”笑意从他脸上消失了,“你们都是撒谎精,没有一个不是。”

这时我的电话发出几声“哔哔”响。我向手袋迈出一步,但斯科特抢在了我前面。

“急什么,”他说着拿起手袋,“我们还没有说完呢。”他把手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在桌上:手机、钱包、钥匙、口红、卫生棉条、信用卡收据。“我想知道你告诉我的事情到底有多少是胡扯。”他优哉游哉地拿起手机盯着屏幕,又抬眼正视我,目光瞬间变得冰冷。他大声念道:“您与阿卜迪克医生的预约已确认,定于8月19日周一下午4点30分。如您届时无法就诊,请注意需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本诊所。”

“斯科特……”

“到底在搞什么鬼?”他的话简直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你究竟在玩什么花招?你都跟他说了些什么?”

“我什么也没跟他说……”他把手机扔到桌上,双手握拳向我走过来。我一步步退到了屋角,后背紧贴着墙壁和玻璃门。“我只是想要……我只是想要帮忙。”他扬起一只手,我打个哆嗦低下头,静等大祸临头。就在那一刻,我却恍然悟到自己曾经经历过这一幕,当时的境况恰如此情此景,可惜我记不起来具体时间,眼下也来不及细想。斯科特的拳头并没有落在我身上,但他紧紧攥住我的肩头,拇指深深地嵌进了我的肩窝,痛得我喊出了声。

“这么久了,”他咬牙切齿地说,“这么长时间,我还以为你站在我这边,其实你是在暗地里对付我。你在向他告密,对吧?把我和梅根的事情透露给他。就是你煽动警方怀疑我,就是你……”

“不,请别乱猜,事情不是这样。我确实想帮你。”他的右手正在一路往上滑,滑到后颈揪住我的头发使劲一拽。“斯科特,求你别动手,求你了。你会弄疼我的,求你了。”他拖着我向前门走去。我顿时松了口气:看来他会把我赶出门。感谢上帝。

可惜他并没有赶我出门,反而骂骂咧咧地拖我上了楼。我试图反抗,但他身强力壮,挣扎没有一点儿用。我号哭着求饶“请别动手,行行好”;我深知大祸即将临头,我想要放声高呼,可惜死活喊不出声。

泪水和恐惧害得我眼前一片模糊。他把我推进一间屋子,“砰”地关上门,又听见钥匙“哗啦啦”在锁孔中转动。热辣辣的苦水猛地涌上喉头,我“哇”地吐在了地毯上。我等着,听着,但周围毫无动静,没有人来。

我所在的是备用间。在我原来那个家里,备用间本来是汤姆的书房,现在则改成了配备着粉色窗帘的婴儿房。在斯科特家里,这间房则被当作储藏室,里面堆满纸张、文件、折叠式跑步机和一台老掉牙的苹果电脑。其中一箱文件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数字,也许是斯科特的账本;另一箱摆满旧明信片,明信片上没有写字,背面粘着些许胶水印,看上去像是曾经贴在墙上过:正面是巴黎风光、街头玩滑板的小孩、年深日久的铁轨枕木、从某个山洞中窥见的海景。我一张张翻看起来:我说不清楚原因,也说不清楚自己在找什么线索,只是竭力不让自己抓狂。我尽力不去想新闻报道中梅根的尸体被拖出泥浆的一幕,不去想梅根身上的累累伤痕,不去想她预感到大祸临头时该是多么心惊。我正在明信片里摸索,突然感到一阵刺痛,于是猛地抽回了手。食指指尖被割开了一条直直的伤痕,鲜血滴上了牛仔裤。我用T恤衣角捂住伤口,更小心地盘查起明信片,一眼发现了罪魁祸首:那是一张摔坏的镶框照,上方的相框玻璃少了一块,而碎片尖角上赫然染着我的鲜血。

我还从未见过它:这是一张梅根与斯科特的合影,夫妇二人的面孔离镜头很近。照片中的梅根正开怀大笑,斯科特则满怀爱意地望着她。或者说,是满怀猜忌?可惜相框玻璃恰好从斯科特的眼角裂开,裂纹呈星形向四角延伸,因此很难看清斯科特在照片中的神色。我一屁股坐在地上,面前放着那张镶框照,不禁感慨世事无常,有时候难免回天乏术;转念又想起与汤姆吵架时曾经摔碎的碗碟、楼上走廊墙壁的裂痕。

正在这时,紧锁的门外却隐隐传来斯科特的笑声。我如坠冰窟,赶紧起身打开窗户,拼命探出身子呼救。我喊着汤姆的名字——有什么用呢,太可悲了。就算他碰巧在花园里,隔着好几户人家,他也听不见我的呼救声。我低头俯视,谁知道一不小心失去了平衡,赶紧又抽回身子,感觉胸中气血翻涌,一声啜泣噎在了喉头。

“求你了,斯科特!”我大声哀求道,“放我出去吧……”这种低声下气、不顾一切的口吻真让我咬牙切齿。我低头瞥见血迹斑斑的T恤,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拿起相框把碎玻璃倒在地毯上,挑出最长的一块碎片小心地放进衣兜里。

楼梯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我用后背贴上正对房间门的那堵墙壁,只听钥匙在锁眼中“吱嘎”扭动。

斯科特用一只手拎着我的手袋,将它扔到我的脚下,另一只手上则拿着一张纸。“好吧,你还真是个女神探哪!”他边说边笑,装出一副娇滴滴的口吻大声念道:“梅根与情人离家出走(该情人在下文中将统称为B)……”他嗤笑着说,“B对她下了毒手……”

“斯科特对她下了毒手……”他把那张纸揉成一团扔到我的脚下,“上帝啊,你还真是可悲到家了,对吧?”他抬眼环顾四周,发现了地板上的呕吐物和我T恤上的血迹,“见鬼,你究竟在搞什么?还嫌不够乱吗?干脆把自己弄死,省得我动手吗?”他再次放声大笑,“真该拧断你的脖子,不过你知道吧,你还真不值得我费神。”他闪身站到一旁,“赶紧从我家里滚出去。”我闻言抓起手袋向门口奔去,但斯科特抢先一步截住我的去路,作势晃着拳头,我还以为他要拦住我。我的眼中一定流露出了惊恐之色,因为他放声哈哈大笑起来;摔门而出后,我依然听见那笑声在耳边回荡。

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

早上

我几乎彻夜未眠。我灌下了一瓶半葡萄酒,只盼着睡意来临,免得又是手抖又是哆嗦,可惜没什么效果。每次刚刚快要入睡,我便冷不丁惊醒过来。他就在这间屋里,就在周围;我敢确定。我开灯坐在那儿,聆听着窗外街头的喧哗声和楼里住客四处走动的声响,直到破晓才放下绷紧的心沉入梦乡,梦见自己又回到了林间。汤姆就在我的身旁,但我依然感觉胆战心惊。

昨晚我给汤姆留了一张便条。出了斯科特家,我一溜烟跑到23号猛敲他家的前门。当时我吓得六神无主,甚至不在乎安娜是不是在家,是不是会气我找上门来。结果没有人应门,于是我在一张小纸片上草草写了几句,塞进了他家的信箱。我不在乎安娜是否会发现字条,其实我还隐隐有点儿希望她发现呢。字条写得语焉不详,上面只说我们必须聊聊那天的事,并没有指名道姓地提到斯科特,因为我不希望汤姆找上门与斯科特对质——天知道会惹出什么祸。

到家没过多久,我就打电话报了警。我先灌下一两杯酒定了定神,随后才打电话到警局找加斯基尔督察,但对方声称他不在,因此我只好找了莱丽。真要命啊,加斯基尔可比她和气多了。

“他强行把我关在他家里。”我告诉莱丽,“还威胁我。”

她问我被“强行囚禁”了多久,即使隔着电话线我也能听出她那怀疑的口吻。

“我不知道,”我说,“也许半个小时吧。”

电话那头好一阵沉默。

“他还威胁你。你能说具体些吗?”莱丽问。

“他说他会拧断我的脖子。他说……他说他真该拧断我的脖子。”

“他真该拧断你的脖子。”

“他说,要不是懒得费神的话,他一定会拧断我的脖子。”

电话那头没有答话。过了一会儿她才开口:“他动手打你了吗?他伤害你了吗?”

“瘀伤,只是些瘀伤。”

“他动手打你?”

“不,他抓住我不放。”

又是一阵沉默。

莱丽警探说:“沃森女士,请问您到斯科特·希普韦尔家有何贵干?”

“他让我去他家见他,他说必须跟我聊聊。”

她长叹一声。“警方已经警告过你,让你千万不要插手。你一直在说谎骗他,自称是他太太的朋友,瞎编各种故事……请容我说完……至于对方,往好里讲是个背负着极大压力、极为痛苦的人;往坏里讲,还有可能是个危险分子。”

“他就是个危险分子,上帝呀,我跟你费这么多口舌不就是讲这件事吗?”

“你在他家出入、撒谎骗他、招惹他,可都不是什么好事。你得明白,警方正在调查一宗谋杀案,你可能会妨碍案件进展,你……”

“什么进展?”我不禁发火吼道,“警方有个鬼进展。听我说,就是他杀了他太太,他家里有张合照,他们两个人的合影……摔得粉碎。他怒火万丈,很不稳定……”

“对,我们见过那张合影,也搜查过他家,这些都算不上行凶杀人的证据。”

“这么说,警方不会逮捕他喽?”

她又长叹一声。“请你明天到警局来一趟吧,录份口供,警方会接手后续事宜。还有,沃森女士,拜托你离斯科特·希普韦尔远一些,行吗?”

凯茜到家发现我在喝酒,于是不太开心。但我怎么跟她解释?我说了声对不起,便上楼到了自己的卧室,活像个闹别扭的小女孩。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边设法沉入梦乡,一边等着汤姆打电话来,但他没有打。次日我醒得很早,先查了查手机(没有未接电话),接着洗了头,穿戴整齐准备去面试,可惜双手还不停哆嗦,胃里也好似打翻了五味瓶。我早早就出了门,因为必须先去警局录份口供。不过话说回来,区区一份口供不会有什么用处,警方一向不拿我的话当真,又怎么会突然间转变态度呢?真不知道警方怎样才肯相信我其实不是个瞎编乱造的闲事婆。

在去车站的路上,我不停环顾着四周,路上有辆警车突然拉响警笛,结结实实地让我吃了一惊。等到了站台,我则紧贴着栏杆,把手搁在铁围栏上——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我便可以紧紧攥住,以防不测。真荒唐,我明白;但我已经见识过斯科特的真面目,我们之间再无秘密可言,此时此刻,我感觉危机四伏。

下午

这件破事总算画上了一个句号。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还有些片段没能记起,但事实并非如此;我既没有目击到任何重要线索,也没有闯什么滔天大祸,只不过碰巧在案发期间到了案发的那条街。多亏那位红发男子,眼下我算是弄清楚了这一点,然而心底深处却还隐隐有个未解的结。

加斯基尔和莱丽都不在警局,一位便服打扮、百无聊赖的警官给我录了口供。依我猜,除非我转眼就横尸街头,不然这份口供马上就会被扔进纸篓。今天的面试地点跟斯科特家根本不在同一个方向,但我从警局出来之后还是叫了一辆出租车——我可不准备碰运气。面试倒是十分顺利:那份工作对我来说本就是自降身份,不过最近一两年我似乎也确实在自降身份,总得重新定位吧。最扫兴的是(且不说这份工作如何上不了台面,薪资如何微薄),我必须成天到威特尼来,说不定哪天就在街头冷不丁偶遇斯科特、安娜或者她的宝贝女儿了。

因为在附近一带,我素来动不动就跟人偶遇。那也是我一度深爱威特尼的原因之一:也许你无法说出街上每个行人的名字,但你通通觉得脸熟。

快到火车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胳膊,我猛地转过身,冷不丁从人行道跌到了行车道上。

“嘿,嘿,抱歉,很抱歉。”又是他——那名红发男子,正一手拿着酒瓶,一手高举告饶。“你一天到晚都战战兢兢的,对吧?”他咧嘴笑说。我看上去一定十分惊恐,因为他的笑容不见了。“你还好吗?我不是故意吓你。”

红发男子说今天他收工得早,然后邀我一起去喝一杯。刚开始我没有答应,接着又改了主意。

“在火车上我太过分了,我该跟你道个歉。”红发男子(后来才知道人家名叫安迪)给我端来一杯“金汤力”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指的是上次,那天我过得很差劲。”

“没关系。”安迪说。他的笑意显得慵懒、闲适——他今天只怕不止喝了一杯吧。我们面对面坐在酒吧深处的露天座位里,这儿比临街的一侧更加令人安心。也许正是安心的感觉给我壮了胆,我决定放手一搏。

“我能不能跟你打听一下,遇见你的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说,“也就是梅根失踪的那天晚上,那名遇害女子……”

“噢,对啊。你什么意思?”

我深吸一口气,感觉脸颊发烫。不管被迫承认过多少次,我终究还是觉得丢人。“当时我醉得昏天暗地,什么也不记得,但有些事我必须弄明白。我不知道你是否目击了什么事情,是否见到我跟什么人搭话……”我垂头盯着桌子,不敢正视他的目光。

他伸脚轻轻碰了碰我的脚。“没关系,那天你没闯祸。”我抬起头,他对我展颜露出笑意。“当天我也有点儿醉。我们先在火车上聊了一会儿,具体内容不记得了;接着我们双双在这一站下车——也就是威特尼站。你的脚步有点儿虚浮,所以在台阶上跌了一跤。你还记得吗?我扶你起来,你非常不好意思,跟现在一样脸红得厉害。”他笑着说,“我们走出火车站,我约你去喝一杯,但你说你必须去见你丈夫。”

“然后我们就各走各的路了?”

“不。你真的不记得吗?过了一会儿……我说不好,大概半个小时?我先去了‘皇冠’酒吧,但有个家伙打电话说他正在铁轨另一侧的一家酒吧里喝酒,于是我就往地下通道走去。那时你已经跌倒了,真算得上是一团糟,还割伤了自己。我有点儿不放心,于是准备送你回家去,但你死活不肯。你……嗯,你心情糟糕透顶,应该是跟你丈夫吵了一架吧。当时他正沿着街道走远,我自告奋勇去追你丈夫,但你不让。后来他驾车离开,他……嗯……当时他身边还有别人。”

“一个女人?”

红发男子点点头,微微垂下脑袋。“没错,他们一起进了一辆车,我猜你们就是为这事才吵架的。”

“接着怎么样?”

“接着你就走了,看上去似乎有点儿……云里雾里,口口声声说你用不着别人帮忙。我自己也喝得醉醺醺的,所以没多插手,就穿过地下通道到酒吧找到了我的朋友。就这样。”

我一步接一步迈上通向公寓的台阶,心中笃信头顶有阴影闪过,耳边也遥遥传来脚步声——有人正在头顶的楼梯平台上守株待兔呢。当然,那里根本没有半个鬼影,公寓里也空无一人,整间屋找不出被人动过的痕迹,但我还是仔仔细细地检查了每个房间:查了我的床底、凯茜的床底、衣柜、厨房里的橱柜——那柜子连个小孩也藏不住。

等到把公寓底朝天查过三遍以后,我才消停下来。我上楼坐到床上,回味着刚才安迪的话。它与我的记忆并没有太大的出入:汤姆和我在街上拌嘴,我不小心跌了一跤受了伤,他愤然钻进汽车跟安娜一起离开。过了一会儿他又回来找我,但我已经离开,我猜是搭了一辆出租车,不然就是又搭了火车。

我坐在床上凝望着窗外,纳闷自己为什么并未感觉如释重负。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任何答案;也许是因为我的记忆虽然与别人的记忆相符,但仍感觉有些蹊跷之处。突然我脑海中灵光一闪:安娜。怪就怪在汤姆从没提过当晚曾经跟安娜同乘一辆车,而且怪在我看见安娜转身钻进汽车时,她并没有带着宝宝。在此期间,伊薇又在哪里?

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

晚上

我必须跟汤姆谈谈,以便理清思绪。因为我越是琢磨,越觉得说不通,而我根本管不住自己。不管怎么说,我还有点儿担心,因为我给他留字条已经是两天前的事了,但他至今还没有回复。昨晚他不接电话;不,应该说一整天他都没有接电话。出岔子了,而我相信罪魁祸首一定是安娜。我深知,如果汤姆知道在斯科特家发生的风波,他会乐意跟我聊,他会乐意伸出援手。我一遍遍回想着那天车里的汤姆,回想当时我们之间暧昧的情愫。于是我拿起电话拨通了他的号码,心里跟以前一样七上八下,跟多年前一样只盼听到他的声音。

“请问找谁?”

“汤姆,是我。”

“好的。”

安娜一定在他身边,所以他不愿意把我的名字说出口。我等了片刻,好让他有时间去另一间屋躲开她。我听见他叹息一声。“有什么事吗?”他说。

“唔,我想跟你聊聊……我给你留言了……”

“什么?”他听起来很恼火。

“几天前我给你写了一张纸条,我觉得我们应该聊聊……”

“我没有收到什么纸条。”他又长叹一口气,“原来是这鬼玩意儿惹得她跟我怄气。”一定是安娜取走了纸条,却没有给汤姆。“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我真想挂断再重拨,转而告诉他周一见到他是多么心动,一起去树林是多么温馨。

“我只是想跟你打听些事情。”

“什么?”他厉声说,听上去怒气冲冲。

“你没事吧?”

“你究竟在搞什么鬼,瑞秋?”一周前他话音中那份温柔已经踪影全无。真见鬼,我为什么要给他写那张纸条?显而易见,我给他惹了麻烦。

“我想问问你那天晚上……梅根·希普韦尔失踪当晚的情形。”

“噢,上帝,我们不是谈过这事了吗?你不会已经忘了吧?”

“我只是……”

“当晚你喝得烂醉。”他声音洪亮,显得气势汹汹,“我劝你回家去,但你不听,自己走掉了。我开车到处找你,结果没有找到。”

“当时安娜在哪里?”

“她在家里。”

“跟宝宝在一起?”

“跟伊薇在一起,没错。”

“她没有跟你同乘一辆汽车?”

“没有。”

“可是……”

“噢,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她本来是准备出门,让我来照顾孩子的。结果你冒了出来,所以安娜来找我,不打算出门了,而我又浪费好几个小时跟在你屁股后面东奔西跑。”

真希望刚才没有打这通电话。吹起一个希望的肥皂泡又猛地戳破,我感觉仿佛当头被泼了一盆冰水。

“好吧。”我说,“只不过这跟我记得的不一样……汤姆,你见到我的时候,我身上有伤吗?我……我头上有道伤口吗?”

又是一声长叹。“你居然还记得起事情,瑞秋,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当天你烂醉如泥,醉得昏天暗地,到处晃悠。”听着他的话,我渐渐觉得喘不过气来。我曾经听他说过这些言辞,在那暗无天日的往昔,在犹如炼狱的往昔——当时我让他厌倦,让他难以忍受,让他嫌恶。他不耐烦地说了下去。“你在街上跌了一跤,然后放声大哭,简直糟糕透顶。你为什么非要问这些?”我顿时无言以对,他又继续说道,“听着,我得走了。别再给我打电话,拜托你了,我们不是已经折腾过一遍了吗?我还要求你多少次?别打电话,别写纸条,别来我家,会把安娜惹毛的。行不行?”

对方挂断了电话。

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

清晨

整整一夜我都待在楼下客厅开着电视机做伴,感觉阵阵无力又心悸,仿佛重返昔日,多年前他留下的旧伤再度裂开,伤口鲜血淋漓。傻透了,我知道。单凭区区一次谈话、片刻温存(在我眼里是脉脉温情,也许对人家来说不过是多愁善感、心怀愧疚呢),我竟然就蠢到相信自己有机会跟他复合。但不管怎么样,我感觉心头犹如刀割,而我必须好好体会心痛的滋味,因为若非如此,假如我一直对它置若罔闻的话,那痛苦将永远不会真正消失。再说了,我竟然蠢到以为自己跟斯科特心有灵犀,以为自己能帮他。总而言之,我是个蠢货,我倒也习以为常。但我用不着继续做个蠢货,对吧?我在客厅躺了整整一夜,答应自己要驾驭局面:我要远远地离开这儿,找份新工作,改回婚前姓,还要跟汤姆一刀两断。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找到我的行踪,如果有人来找我的话。

我彻夜难眠,躺在沙发上左思右想,每次迷迷糊糊快要沉入梦乡时就听见耳边响起汤姆的声音,仿佛他正在身旁用嘴唇贴着我的耳朵低语“你烂醉如泥,醉得昏天暗地”。于是我又猛地惊醒,耻辱仿佛巨浪一样向我袭来。那是耻辱的感觉,再加上一种昔日重现的感觉,因为我曾经听到过同样的言辞,一个字也不差。

我反复回想起当初的情形:醒来发现枕头上沾着血;嘴里有伤痕,仿佛是被我自己咬破的;指甲脏兮兮;汤姆正走出盥洗室,脸上的表情半是受伤,半是恼怒。我感觉心头涌上一阵惊恐。

“出了什么事?”

汤姆给我看了看他手臂上和胸口上的瘀伤:是我动手打的。

“我不信,汤姆,我绝不会动手打你,这辈子我还从未动手打过任何人。”

“你喝得烂醉,瑞秋。你还记得你自己昨天晚上干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吗?”于是他一股脑儿都告诉了我,而我依然难以置信,因为他嘴里的那个疯婆子跟我一点儿也不像。还有高尔夫球棒的事,还有墙上那个灰扑扑的空洞,每次从旁经过它便好似一只盲眼般让我心悸,而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汤姆嘴里我的暴行与记忆中的胆战心惊画上等号。

过了一阵,我学会了不再问自己干了些什么,也不再在汤姆追述时跟他争辩,因为我不愿意知道细节,不愿意听到最不堪的一切——那个“又脏又臭的烂酒鬼”的所作所为。有时候,汤姆威胁说要把我的言行录下来放给我看,但他从未动手去录,也算发了点儿善心吧。

过了一阵,我学会酒醉醒来时不再打听发生过什么。你只需道歉,为你的所作所为道歉,为你的真面目道歉,而且你永远、永远不会再犯了。眼下我确实永远、永远不会再犯了,真的。拜斯科特所赐,现在我压根儿不敢半夜出门买酒,也不敢再陷进泥沼,因为那时的我将毫无还手之力。

我必须坚强,如此而已。

我的眼皮好似有千斤重,脑袋忍不住一次次耷拉下来。我关掉电视免得吵,翻身面对着沙发靠背,躺下盖上被子。我感觉自己正渐渐沉入梦乡,谁知道紧接着——恍然间地面竟然向我直直地冲了过来,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心跳响得犹如雷鸣。我看见了,我分明看见了。

我在地下通道里,他向我扑过来,先是一巴掌扇在我脸上,接着又抡起了拳头,手里握着钥匙。带齿的钥匙狠狠地砸上了我的头颅,我感到一阵钻心的剧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