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清晨

记忆一片串起一片,仿佛我在黑暗中瞎闯了几天几周几个月,终于抓住了线索;仿佛伸手摸索着墙壁,沿着它从一间屋走到另一间屋。曙光总算冲破了重重迷雾,过了不久,眼睛渐渐习惯朦胧,我看得见了。

起初还不行。起初尽管感觉像是记忆,我却认为那一定是梦。我坐在沙发上,震惊得几乎动弹不得,暗自琢磨着这不是我头一次把事情记错,不是头一次我的记忆跟事实大有出入。

举个例子吧,比如某次我们去汤姆同事举办的派对,当时我喝得大醉,但当天晚上十分开心,我还记得跟克拉拉吻别。克拉拉是该同事的太太,可人、温暖又善良。我记得她约我们下次再聚,记得她伸手握住我的手。

我明明记得清清楚楚,可惜事实并非如此。我知道自己的记忆出了岔子,是因为次日早晨我跟汤姆搭话,他却不理我;我知道自己的记忆出了岔子,是因为汤姆说昨晚我居然指责克拉拉勾引他,我在派对上神经兮兮,对人家恶言相向。

闭上眼睛,我还能感觉到克拉拉的手暖暖地握住我的手,但其实那并非事实。事实是汤姆不得不半扛半拽把我弄出同事家,途中我还又哭又闹,可怜的克拉拉则躲在厨房里打哆嗦。

因此当我闭上眼睛,在半梦半醒间发现自己置身地下通道里,即使我明明能感觉到入骨的寒意,闻到臭味,看见一个人影怒气冲冲地向我走来,拳头还高举着,但那并非事实。我心头涌起的惊恐并非事实;人影毒打我,又扔下我鲜血淋漓地倒在地上哭泣,那也并非事实。可那就是事实,而我明明亲眼所见。一切太令人震惊了,我几乎难以置信,但当天色破晓时,我仿佛觉得拨云见日——汤姆告诉我的才是谎话呢。并不是我做白日梦臆想他打我,我分明记得他毒打我,正如我分明记得派对结束后跟克拉拉道别,跟她握手,正如我分明记得发现自己倒在地上,身旁扔着那支高尔夫球棒——现在我心下雪亮,我敢肯定动用那支球棒的人并不是我。

我不知道怎么办好。我快步奔上楼穿上牛仔裤和运动鞋,又奔回楼下拨通汤姆家的座机号码,任由铃响了几声,然后挂断电话。我不知道怎么办好。我冲好咖啡,眼看着它变冷;拨通莱丽警探的号码,却又马上挂断。她不会相信我的,我清楚她不会。

我出门去了火车站。时值周日,再过半个小时才会有首班车,因此我无事可做,只能坐在长椅上一遍遍品尝难以置信、走投无路的滋味。

一切都是骗人的谎话。我并未在白日梦中臆想他暴打我;并未臆想他双手握成拳头快步从我身边走开;我亲眼看见他转身对我大吼;亲眼看见他和一个女人走下街道;亲眼看见他和她钻进汽车。那并非我瞎想出来的白日梦。我冷不丁回过了神:其实事情再简单不过了。我确实记得,只不过搞混了两段记忆,把安娜身穿蓝色连衣裙从我身边走开的场景插进了另一幕:汤姆和一名女子钻进车里。该女子并非身穿蓝色连衣裙(这还用说吗),而是身穿牛仔裤和红色T恤。她是梅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