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走上人行道时,我决定再加一层伪装。

我在树下四处看看,找到了一片树皮,脱下左脚的皮鞋,把树皮垫了进去。我重新穿上皮鞋,十分难受地练着走了几步。脚跛得完全像真的。这使我看上去个子矮了些,威胁感也少了许多,更重要的是,这说明我是个残疾,人们从小就受到教育,说见了残疾人得躲开。

我抓过塑料袋、皮绳和小铲斗,朝面包车走去。

我跛着扭着,像戴着红人队球帽的马塞尔·马尔素那样做着“这里来,孩子,这里来,孩子”的手势,离那车越来越近。走到驾驶座窗边时,我弯下腰往车下看看,寻找着那条现在连我也开始觉得也许真的存在的狗。我伸手到塑料袋里摸到发射器,把胳膊伸到面包车下,利用发射器寻找着金属部件。一会儿,我听见磁铁吸附上去的一声喀哒声。我拽了拽,无线信标牢牢地吸在那里。

我还是弯着腰,掏出了那几条胶带,慢慢直起身,把其中的一条贴到驾驶座一边的窗沿上,一条贴在车门锁周围的地方,最后一条贴在窗玻璃上。光线很暗,看不清我到底弄到了什么,不过,除非杰里·克朗把这车好好擦了一遍,不然的话我肯定有所收获的。真要败运的话——而我的确经常十分败运——那就是沾上的可能只是点灰尘。

我一跛一跛地从面包车边走开,像小狗菲多又一次在夜里乱跑,使主人不得不下床去寻找。主人正大为光火,气得把头直摇。

菲多,这狗娘养的,你跑哪去啦?

脚上的皮鞋硌得我直咬牙,见布罗德斯基的车出现在街道另一头,我加快了跛行的速度。

“你车上没带扫描仪?”走到他车前时我问道。

“或传真机?”

“车里什么都没有。去年我们把它们装在巡逻车上,可这两样我都没有。”

“那就到‘金科’去,”我说,“你需要传送表吗?”

“我提箱里有几份。”他朝我一瞪眼睛。“蒙克,到车里去。看你这样跛腿走来走去我受不了。我顺路把你放下去。”

这一次警长回来得更快。他再次与我的车来了个六九错车,说话的声音比耳语高不了多少。

“他们告诉我,局里得花上几个钟头。我把你的手机号码给了他们,让他们回电。”

我顺着街道朝那辆面包车看看。“我看我们能撤退一会儿了。你可以去弄点吃的。”

这是搞监视的人的暗语,意思是可以去找个真正的洗手问用用,把储尿瓶倒倒干净,而不用对着阴沟倒,那样做肯定会引起人的注意,而这时候最不能发生的就是引人注意了。他点点头。我朝后座上我自己的那只瓶子瞥了一眼,不过我是决不会让他把它也捎带上的。真正干盯梢的无论如何得自己的瓶子自己拿,决不会让别人替他拿这玩意儿。

“没有?”

我愣愣地看着周围的一片黑暗,拼命想弄明白九十分钟后身份验证处来电的意思。“什么都没有?连平民卷里都没有?”

我听着,耳机另一端传来的是局里在西弗吉尼亚克拉克斯堡的指纹中心一位女士的声音,她再次告诉我,布罗德斯基通过金科的传真机发去的潜指纹与她那里的记录无一吻合。我向她道了谢,挂断电话,拨通了警长。

“我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说道,“我从来没从克拉克斯堡得到过‘没有记录’的回答。”

“可对这样的疯子就一点没办法。”

“你做的指纹没问题,这一点我能肯定。完整的四个手指,不用放大镜就能看清楚的。三个箩,小指是箕。”

“准是出了差错。克朗不可能没有记录。”

我对了对仪表盘上的时间,差不多是早晨六点了,一年中的这段时间里,这时候天还没有亮。从中波638电台传来的迅速的蜂鸣声说明那面包车没有移动过。落在车顶的雨点和着收音机里的蜂鸣,造成一种几乎像音乐中的切分音的效果。滴一答一滴一答一滴一答……有点像这样。

“我们能有多少距离?”我问布罗德斯基,“我们能退多远而他一动我们依然能跟上他?”

“至少一英里,就在我从那里过来的地方,不过在这样的城里,交通拥挤,电子干扰多,也许就四五个街区吧。反正能远到他决看不到我们。”

“我们要是离开地面怎样,比如到一栋大楼里去?”我心里想的是一栋十分特定的大楼。

“这是个视线推移问题,不过我们离地面越高,就能退得越远。你能弄架飞机飞上去?”

“要是我们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也许行,让他们OK我的请求。”这样的请求我这个被暂时停职的特工连提都无法提,不过我没对布罗德斯基说这事。“我在想稍微矮一点的。希尔顿饭店就在T街上,不会超过十三层高”——按规定华盛顿所有的建筑都不能超过十三层——“不过我们应该能把那里当个指挥站。”

“你有多少经费?我是在调查凶杀案,可县里决不会付住希尔顿的钱。”

“我用信用卡付。”用卡上剩下的钱付。“事后再想办法。”

“我在这里守着,等你办好住店手续。你最好找个机会弄点吃的。”

我挂断电话,朝饭店驶去。里程计上跳过零点七英里,我开进停车场,点点头。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在希尔顿弄个房间能使我们得到万分必需的东西——休息,真正的休息,不是在干监视时权当睡觉的那种趴在方向盘上打盹。干这种经常会突然变得十分暴力的活,休息和武器具有同样的价值。不休息,最终可能丢性命。

在大堂里,我要了顶层朝北的最便宜的一间单人房,在维萨卡账单上签了名。饭店职员一把抓过我的卡,在机器里一划,高高地抬着鼻尖看着我说,不过就四百美元一晚。我赶紧上楼,直奔床头柜上的那具便携式收音闹钟两用机,在中波段调到638千赫,听见了我们的发射器上传来的急促稳定的叫声,又点点头。要胜出还有许多事要做——就靠我们俩自己——但比赛场上第一次开始变得势均力敌起来。

我们轮流值守。

干两小时,休息两小时。

警长和我盯着这呆在公寓里的混蛋,我俩都希望这杀手还没有决定要提前退休,希望他那辆灰色的大面包车不会就这么停在那里直到轮子生锈。不应该是那样的,但在监视工作中,没有不可能的事情。他不移动,并不意味着我们能把眼睛从他身上移开。这么做会违反游戏的第一规则,而其后果也是完全可以预料的。

经常发生这样的事。

目标连着几天——有时候是几个月、几年——没有一点动静。守望的人——始终是人手不够,休息不够,吃得不够,压力太大——目不转睛地一直盯着,就在他转身揉揉抽筋的肩膀的十秒钟里,目标消失了。我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每个人至少都发生过一次,无论是精力旺盛的年轻特工还是那些过气的、当班时无休无止地在长长的黄色拍纸簿上把他们的退休金一遍遍算到最后一分钱的老家伙。

但这一次决不会发生,布罗德斯基和我都这么下决心。

这一次我们有优势。这一次有希尔顿在我们一边。值守两小时后,我们能回到那张柔软的床上,还能用真正的洗手间。我们不需要在那辆半小时没离开的车的后座上休息,不用蜷起腿设法入睡,不用装着闻不到快餐食品的陈腐味、旧报纸的霉味,以及令人头痛的汽油味。

很难向外人解释为什么联邦调查局特工能忍受这一切,为什么能使自己遭受比塔利班步兵所遭受的还要糟糕的待遇,我对此也没有答案。也许就像马戏团里专门铲大象粪便的家伙。也许我们就喜欢那样的味道。

“准备好,蒙克。他行动了。”

星期四刚过正午十二点,布罗德斯基的电话就来了,我正离开饭店停车场去和他换班。

“出了前门,”他继续说道,“朝面包车走去。我盯着,不过你最好快点。”

“三分钟,”我对他说,“引他出来,我赶来和你会合。”

我打开仪表盘上的商用电台,中波638的声音响亮而清晰,面包车开始从我的位置旁开走,发射器传来的哔哔声也慢了起来。

“弗罗里达向南,”布罗德斯基对我说,“我看我们是遇上职业高手了。他在左右张望,看反光镜。我跟不了他多久。”

我一个掉头冲上17街往南开去,在T街猛地左转,就在面包车刚上康涅狄格大街往北开去的时候追上了它。我把车开进正好在他视线之外的车流里,听着汽车扬声器里传出的跟踪仪稳定的哔哔声。

“跟上他了,”我告诉布罗德斯基,“康涅狄格大街往北。我来报街名。”

我一条接一条地报着街名,一路到康涅狄格大街和石溪公园交会处,又穿过公园到了艾灵顿公爵桥。“右转,”我说道,“卡尔佛特路往东……艾灵顿桥。你上来,我要超车了。”

“盯上了。”

我从后视镜里看见克朗往右拐上了桥,接着,布罗德斯基那辆暗绿色的轿车隔着两辆车也做了同样的拐弯。我赶紧右拐,再一个右拐,再次做好了接手的准备。

“卡尔佛特向东,”布罗德斯基说,“左转灯在闪……第一条街是……第一条街是亚当斯米尔路……好像是左拐上了亚当斯米尔路。”他顿了顿。

“没错。左拐上亚当斯米尔。我在卡尔佛特上直走。”

“我盯上了,”我说,“回车道去吧。”

我跟着克朗走了三十秒钟——一直注意到收音机里传来的稳定的哔哔声——直到他又一次亮起了左转灯。

“又亮左灯了,”我告诉布罗德斯基,“左转,不过还在皿当斯米尔路上。我右转上夸里路。”

我从反光镜里看着布罗德斯基悄悄就位,便做了个右转,接着又一个掉头,朝警长开过去,正好看到克朗在亚当斯米尔路上减速,接着转进了国家动物园的停车场。他在收费站边停下,交了费。布罗德斯基和我也照样交钱——晃晃警徽是能替我们省下这笔钱,可在这样的时候谁知道会有谁在观察着呢——然后跟着克朗穿过北端长长的停车场,沿着环绕公园的狭路走着,开到最南端,克朗停车了。布罗德斯基继续驶过停车场。我驶进停车场,但尽量停在离克朗远一点的地方,而这杀手也找到了一个车位,把车停了进去。他打开车门,钻出来,站了一会儿,朝半空着的停车场四下看看,好像在寻找什么人。

我抓起放在乘客座上的望远镜举到眼前,正好看清了他的脸。看得出,他的鼻子在复原,但还是很难看。我希望那鼻子还是让他感觉生疼,这时他开始朝动物园入口处走去。

“我已盯上了面包车,”布罗德斯基从我们位置以外不知什么地方告诉我说。“你可以到里面盯着他。”

我从监视袋里拿出一顶草帽,又迅速往下巴上贴了片山羊胡。

“我去了。跟丢了会给你电话。”

我尽最大努力混在散乱的步行游客群中,走过通向附近南入口的道路左边的几个小池塘,一宜没让克朗离开我的视线。除了在电视和电影上,监视行动几乎总是以跟丢了包裹收场的,一不小心,这些家伙什么混账事情都干得出来。

这一次的问题是速度。

克朗的长腿在步行道上一步一步走得很快,比我用来做挡箭牌的弯来绕去的人群快多了。我得加速,即使这么做会有被他注意到的危险。幸好公园里的步行道既宽又直,我在克朗身后三十码处也能清楚地看见他。他很快地走过道路右边的信息亭,对它连看都没看一眼,这并不十分奇怪。他当然知道要去的地方,而我也很肯定他不是来看动物的。

我们走过了左边的餐厅,径直朝两百码外行道尽头的猴岛走去。我小心翼翼地离他更远了一点,以防猴岛就是他的目的地而和他撞在一起。

不多会儿我就明白,那不是。

克朗往右一拐朝动物园东沿的“思想库”——动物认知中心——走去。我加快步伐赶了上去,只见他又一个右转大步朝狮虎山上的猫科动物展示区走去。这一次他真的停下了,我也停下,站在几十码开外的地方,安全地躲在一丛茂密的竹子和一小群喜玛拉雅松后。

我想,有这么一片常绿植物真得感谢上帝。这季节里,高大的橡树完全落光了树叶,根本不可能为我提供任何保护。克朗站在那道将狮子和这些大猫科动物随时想吃的动物分开的矮墙前。周围还来了几十个被猛兽的力量和健美所吸引的游客,那些猛兽正在充当安全壕沟的池塘外侧散步。

我也观看着,看见一头狮子——雄性的,肩部十分宽大——在壕沟的另一边溜达,眼睛左右扫视着,像是在为下午的表演计算出席人数。那金黄色的脑袋转到杰里·克朗面前停住了,它似乎认识这个人。真是食人动物对食人动物。

克朗转身朝正对着狮山另一面的小广场走去。那地方放着一些桌子和椅子,每张桌子边都坐满了人。他走到最近的那张,站在那里像狮子般地盯看着桌边坐着的那一家人。那父亲抬头看看他,然后拉着妻子和两个小孩子,赶紧离开了。杰里·克朗在刚才父亲坐的那张椅子上坐下,继续注视着狮子。

我暗暗希望,他是在等某个来拉他背后那根线的人。

我挤进把狮山围了三层还在呆呆地看着狮子的人群,躲开了杰里·克朗的视线。蓝灰色的天上开始飘起了雨丝。我周围雨伞一把一把地打开了,起先不多。接着就是森林般的一大片。这又给了我一个机会,这时候哪怕有人在找我也不可能看见我的脸了。我透过一把红黄蓝三色的高尔夫伞看去,杰里·克朗还是独自一人。

我把雨衣领子往上拉拉,朝克朗在看着的那头狮子瞥了一眼。这头公狮子对克朗挺有意思,对我可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朝克朗的桌子挪近了一两步,等待着出现什么情况。

兰分半钟之后,情况真的发生了。

来了第二个人,他很快地走过克朗的桌子。略一停脚步,把那顶软呢帽往眼睛前拉拉,以遮挡突然倾斜着飘下来的雨丝,然后继续走着。他一走开,克朗就站起身跟了上去。我看不见另一人的脸,但是他略显僵硬的举止和走路的样子我能认出来。不大一会儿,我的后脖颈一阵兴奋的刺痛,我意识到为什么感到眼熟了。

这不可能,我暗想。这根本就不可能。

我向后退了几步,准备赶到无论这两人要去哪里都非经过的位置去。

我看见克朗跟着第二个人走着,两人谁都没显出着急的样子,就像是一对伙伴在动物园里游玩一样。又往前走了十几步,第二个人停下来,朝克朗转过身,但目光并没有真对着他看。就在这刹那间,我和他看了个眼对眼,完全看清楚了新来者的脸。这样的接触让我大感意外,赶紧把目光移开,但是凯文·芬纳蒂似乎根本就没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