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布鲁克·雷诺兹闷闷不乐地坐在小桌旁,手掌支着下巴,不知道这个案子的调查是否进行得顺利。

他们已经找到了肯·纽曼的汽车。它已被很专业地清洗了,她的“专家”组不能给她提供任何真正的线簿索。她刚才查了实验室。他们仍然在摆弄那盘录像嵇带。最糟的是,费思·洛克哈特竟在她的手指缝中溜思掉。这样下去,她很快就会提升为联邦调查局的局长了。她敢肯定,当她回到办公室的时候,会有来自局长助理以下的成堆消息。她想像得出,那些消息没有一个是赞扬的。

雷诺兹和康尼在里根国家机场的一个秘密地方。他们已详细查问过卖给费思·洛克哈特机票的那家航空公司雇员。他们看了所有的监视录像带,·那仑售票员一眼就认出了洛克哈特。雷诺兹认为那个女人就是费思·洛克哈特。他们先前给那个售票员看过洛克哈特的照片,因此她非常肯定她就是同一个女人。

如果那就是洛克哈特,那么,根据雷诺兹在机场监视录像带上所看到的,她已大大地改变了模样:理了发,染了色。现在洛克哈特有了帮手。因为录像带上录下的还有一个高大结实的男人和洛克哈特在一起。雷诺兹已开始了明显的盘查,包括查问那个时间内出租车载客的情况。他们还派同行在诺福克检查,防备那一对人在那里做了另外的旅行安排。到目前为止一无所获。然而,他们有了一个大有希望的线索。

雷诺兹打开金属枪盒,看着那把西格一绍尔九毫米手枪。而康尼靠着墙,愁眉苦脸,什么也不看。

已经检查了那把枪上的指纹,他们正在通过调查局的数据库检索结果,甚至找到了更好的线索。那把枪是注册过的。他们很快从弗吉尼亚州警察局发现了枪主的姓名和地址。

雷诺兹说:“好哇,这么说那把枪的注册者是李·亚当斯喽。我正从弗吉尼亚机动车辆部那里拿到这家伙的照片。我认为他就是跟洛克哈特在一起的那个人。我们目前对他有什么了解?”

康尼从端着的杯子中喝了一口可乐,冲下两片头疼药。

“私人侦探。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似乎没做过不合法的事。事实上局里有人认识那个家伙。说他人不错。我们要把他的照片拿给售票员。看她能否对他进行身份辨认。目前就这些了。我们不久会有更多的。”他瞟一眼那把枪,“我们在村舍后边的林子里发现了弹壳。那些是从手枪里发射的。九毫米口径。根据找到的数量,那个人打了弹夹中的一半。”

“你认为就是这把枪吗?”

“我们还没有找到与它匹配的弹头,但根据发射性能,可以确定撞针在我们找到的那些弹壳的底火上留下的撞痕与发射的那把枪是否匹配。”康尼说道,他指的是手枪撞针在弹壳底火上所留下的撞痕是同指纹一样的独一无二的标记。

“由于我们搞到了他的弹药,我们可以从原地试射,那是很理想的,你知道。我们可以在弹壳上作印记检查。那并不能确切地证实亚当斯当时在场,因为他可以早些时候就装好子弹,然后由另外的人在村舍开枪,但那还是说明了一些问题。”

他俩都知道,从弹壳表面比手枪把更容易得到有用的指纹。

“如果我们能够从村舍里搞到他的指纹就好了。”

“暴力犯罪科什么也没找到。亚当斯显然知道如何做这种事情。他肯定戴了手套。”

“如果弹道确实吻合,那么亚当斯看来就是打伤射手的那个人。”

“他没有朝肯开这么多枪,这是肯定的,西格是他妈的远距离手枪。如果亚当斯能用手枪在黑暗中从那样的距离射中肯,那我们要在匡蒂科射击场上给他找一份工作。”

雷诺兹似乎没有被说服。

康尼继续说:“实验室证实林子里的血迹是人的。我们还在那把手枪所有的弹壳附近找到一个弹头。打在树上,留在那里。我们在血迹附近还找到了几个弹壳。步枪器材。全金属弹壳,大口径。而且是按要求定做的,弹壳上没有生产厂家的代码和口径印记。但实验室证明用的子弹是伯登牌底火,而不是美国拳击手牌的。”

雷诺兹目光敏锐地看着他。

“伯登?这么说是欧洲厂家?”

“现在有许多难以捉摸的变种,但看起来是那样。”

雷诺兹非常熟悉伯登牌底火。它与美国厂家的产品在原理上有所不同,因为它没有整体铁砧。铁砧装在弹壳里,在带两个燃烧孔的底火槽里形成一个小T型的凸出,让爆炸的底火点燃火药。雷诺兹想,这是一种聪明而有效的设计。

布鲁克加入调查局时学过,当扣动武器的扳机时,撞针撞击底火帽,在底火帽和铁砧之间挤压底火使它爆炸。这种小爆炸穿过燃烧孔点燃火药使之达到超过五千度的高温。一毫秒之后,子弹呼啸着通过枪膛,不及眨眼的功夫,一个人便可能死了。目前在美国,大部分谋杀所选用的武器是枪,布鲁克知道,美国的谋杀率达到每天五十五次。因此,雷诺兹和她的同事们决不会没活儿干。

“欧洲生产的子弹可能跟洛克哈特给我们讲的外国利益有关,”雷诺兹几乎是在自言自语,“因此亚当斯与射手都在于,而亚当斯先得手了。”雷诺兹若有所思地盯着她的搭档。

“亚当斯和洛克哈特之间有什么关系吗?”

“我们现在还看不出来,但我们已经开始调查。”

“康尼,这儿有另一种思路:亚当斯钻出林子,杀了肯,而后回到林子中。他可能绊住什么,把自己划伤了。这就是那血迹的原因。我知道那不能解释步枪弹头,但这种可能性我们不能忽视。据我所知,他也带了步枪。或者是猎枪。我敢断定,他们在林子中搜寻过对方。”

“得了,布鲁克。那家伙不可能同自己进行枪战。别忘了是两堆不同的弹壳。我认识的猎手没有一个会站在那里一个劲地猛射。他们会打死同伴或他们自己。为此,大多数州都规定在步枪弹匣里装入有限的子弹。而且那些弹壳留在那里的时间不长。”

“好吧,好吧,在这一点上我只是不愿意相信亚当斯。”

“你以为我愿意吗?我不相信自己的母亲,愿上帝抚慰她的心灵吧。但我也不能无视事实啊。洛克哈特开走了肯的车?亚当斯留下靴子然后跑进林子?难道你不相信这个。”

“听着,康尼,我只是指出这些可能性。我没说让你接受其中的任何一个。一直烦扰我的是,什么惊吓了肯?如果射手在林中,那不是他。”

康尼揉揉下巴。

“那倒是真的。”

雷诺兹突然打了个响指。

“他妈的,那扇门。我怎么这么瞎呢?我们到达村舍时,纱窗门是大开的。我记得清清楚楚。它开着,因此肯朝那里转身的时候一定看到了。他会做什么呢?拔出枪。”

“而且他也可能看见了那双靴子。尽管天黑,但村舍的后走廊不是很大。”康尼又喝了一口可乐,揉揉左太阳穴,“快点,头疼药,发挥你的魔力吧。好吧,等实验室人员恢复那盘录像带后,我们就确切地知道亚当斯是否在场了。”

“但愿他们能恢复。但首先是亚当斯为什么在村舍呢?”

“也许有人雇他跟踪洛克哈特。”

“是布坎南?”

“他最有可能。”

“但如果布坎南雇用杀手除掉洛克哈特,干吗让亚当斯在那里目击呢?”

康尼抬起厚厚的肩头,随后放下,好似大熊在树上蹭痒。

“那肯定没有一点意义。”

“好吧,我来把事情给你搞得复杂些。洛克哈特买的两张机票是到诺福克的,但以真名买的那一张是到旧金山的。”

“你从机场监视录像带上看到了亚当斯在跟踪我们的人。”

“你认为洛克哈特试图和他不辞而别吗?”

“售票员说,亚当斯在洛克哈特买了机票之后才出现。而录像带显示,亚当斯把她从去旧金山的登机口附近领了回去。”

“所以可能是那种不情愿的搭档。”雷诺兹说。她看着康尼时突然想到:也许,就像我俩?

“你猜我到底想干什么?”雷诺兹说。康尼扬起眉毛。

“我想退还亚当斯先生酌靴子。我们有他家的地址吗?”

“北阿灵顿。至多离这儿二十分钟。”

雷诺兹站起身。

“咱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