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一九五八年六月 第四章 本·汉斯科姆摔了一跤
晚间十一点四十五分左右,从奥马哈飞往芝加哥的联合航空41号班机上,头等舱的一名乘务员吓了一大跳。她以为坐在A-1的男乘客死了。
这位乘客在奥马哈登机时,她就在心里想:“惨了,麻烦来了。这家伙看起来醉翻了。”他脑袋冒着浓浓的威士忌味,让她想起《史努比》漫画里背后总是拖着一道灰尘的脏小孩——那个叫“猪圈”的小男孩。她很担心第一轮服务,因为是供酒,她敢说这家伙肯定会叫杯什么来喝,甚至点双份,逼她非得决定要不要送酒给他。更惨的是,今晚飞行途中外面一直是暴风雨天气,她相信这个身穿牛仔裤和条纹衬衫的高个儿迟早会吐。
但到了第一轮服务时间,他只点了一杯苏打水,而且客气到了极点。服务灯一次也没亮,乘务员很快便忘了他的存在,因为她很忙。有时飞机上就是这样,忙到连担心自己撑不撑得下去的时间都没有,结束后只想立刻忘掉。那趟航程就是如此。
联合航空41号班机有如高明的滑雪选手,在险恶的雷电间左右穿梭。外面状况很糟,乘客看见高耸入天、不时闪着电光的乌云包裹着飞机,忍不住惊呼,同时不安地开着雷电的玩笑。一个小男孩问:“妈妈,上帝在帮天使拍照吗?”他母亲脸色发青,笑得很勉强。结果,41号班机那晚只提供了一次服务。起飞二十分钟后安全带灯就亮了,之后一直亮着。但乘务员仍然待在走道上,因为服务灯像文明社会的爆竹一样闪个不停,让她疲于奔命。
座舱长又去拿了一沓呕吐袋准备分给乘客。他在走道上遇见乘务员时说:“今晚可有兔子抓了。”
这句话半是暗语,半是开玩笑。只要飞行不稳,兔子一定抓不完。这时飞机突然倾斜,一名乘客轻声尖叫,乘务员微微侧身伸出一只手维持平衡,目光正好落在眼神茫然的A-1乘客身上。
天哪,他死了,她心想,他上机前喝的酒……加上气流……他的心脏……活活吓死了。
高个男人眼睛对着她,但却没在看她。他眼珠不动,眼神呆滞,只有死人才会有那种眼神。
乘务员转头避开令人不舒服的凝视,感觉心脏逃命似的在喉头猛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幸好那人身旁没有乘客,不会尖叫或惊慌,谢天谢地。她决定先通知座舱长,再跟前面的男乘务员说。他们或许可以帮他盖条毯子,将他的眼睛合上。就算气流稳定了,机长还是会让安全带灯亮着,因此不会有人使用洗手间。这样,其他乘客下机时,只会以为他睡着了——
这些想法在她脑海中匆匆闪过,她转头再确认了一次,只见那双茫然的死鱼眼正望着她……接着,那尸体拿起苏打水喝了一口。
这时,飞机又是一阵摇晃,乘务员惊恐、短促的尖叫被乘客们更真切的惊惶叫声淹没了。那人的眼睛动了,虽然很轻微,但已经够让她明白他还活着,而且在看她。她心想,嘿,他上飞机时,我以为他已经五十多岁了,没想到差得远,只是有点白发而已。
虽然不耐烦的呼叫铃声不停地从背后传来,她还是朝他走去(兔子果然很多:三十分钟后,他们平稳安全地降落在奥黑尔机场,所有空乘人员一共扔了七十多个呕吐袋)。
“先生,您还好吗?”她笑着问,但笑得很假,很不真实。
“我很好,没事。”高个男人回答。她瞄了一眼放在他椅背上小凹槽里的头等舱票根,看见他姓汉斯科姆。“好得很。不过今晚有一点颠簸,对吧?我觉得你做得很称职。别招呼我,我很——”他说着露出阴森的微笑,让她想起十一月立在死寂田野上的稻草人,“我很好。”
“您刚才看起来(好像死了)有一点不舒服。”
“我只是在缅怀往日时光,”他回答,“因为我一直到不久前才发现存在所谓的往日时光,至少对我来讲是这样。”
呼叫铃声响个不停。“小姐,不好意思。”某人紧张地喊道。
“好吧,既然您说您真的没事——”
“我在想我和我朋友盖的水坝,”本·汉斯科姆说,“他们算是我最早认识的朋友。那天他们在盖水坝,正好——”他一脸惊诧地停下来,随即笑了。这回笑得很真诚,像孩子般无忧无虑,在颠簸摇晃的飞机上显得很怪异。“正好被我撞上。几乎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撞上’。总之,他们的水坝盖得糟透了,这我记得。小姐?”
“先生,对不起,我得去干活了。”
“没问题。”
乘务员匆匆离开,庆幸摆脱了他的凝视,逃离那死气沉沉、近乎催眠的眼神。
本·汉斯科姆转头望向机窗外。距右边机翼十四公里外有一片巨大的积雨云,里头闪电忽明忽暗,口吃似的断断续续照着云层,看起来就像充满邪念的透明大脑。
他摸了下背心,银币已经没了,从他的口袋进到瑞奇·李的口袋里了。他忽然很希望自己保留了一枚银币,或许有用。当然,只要到银行(至少,当你不在距地面八千米的高空中颠簸的时候,你随时都能去银行)就能拿到一堆银币,但政府做的那些硬要我们当成真钱的夹心硬币什么用也没有。要想对付狼人、吸血鬼和夜里蠢蠢欲动的妖魔鬼怪,就非用银币不可,纯银的银币。只有纯银才能阻止怪物。你需要——
他闭上眼睛,铃声在四周此起彼落。飞机颠簸摇晃,机舱里铃声大作。铃声?
不对……是钟声。
是钟声,那个钟声。新鲜感退去之后(永远发生在开学第一周结束)让你期待一整年的钟声。象征重获自由的钟声,足以代表所有校钟。
本·汉斯科姆困在八千米高空的雷电之间,坐在头等舱里看着窗外,感觉时间之墙忽然变薄了,一种既可怕又美好的蠕动被唤起。他心想,天哪,我正在被自己的过去吞噬。
闪电在汉斯科姆脸上忽明忽暗。就在他不知不觉间,一天过去了,从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变成了二十九日。飞机经过伊利诺伊州西部上空,底下的乡间风雨交加,一片漆黑,耕种了一天、腰酸背痛的农人在沉睡,做着飘忽的梦。闪电疾行,雷声隆隆对话,谁知道有没有什么东西在他们的仓库、地窖和田地里蠢动?没有人知道这些,他们只知道夜里有力量流窜,空中雷电大作,疯了一般。
然而,是钟声。当飞机在八千米的高空摆脱风暴,恢复平稳,汉斯科姆沉沉睡去,在他耳边回荡的就是钟声。当他坠入梦乡,隔开过去与现在的高墙忽然消失无踪,让他有如坠落深井——有点像科幻作家威尔斯笔下的时光旅人,一手箍着破铁环朝莫洛克族的领地坠落,而机器不停地在夜之甬道里跌跌撞撞。一九八一年、七七年、六九年,接着忽然回到了一九五八年六月。阳光普照,本·汉斯科姆眼皮下的瞳孔受到正在做梦的大脑的指示,收缩了一下。不是伊利诺伊州西部此刻的黑暗,而是二十七年前缅因州德里镇六月的艳阳天。
钟声。
那个钟。
学校。
是学校。
是学校。
下课了!
德里小学位于杰克逊街,是一栋砖砌的楼房。当钟声在走廊响起,本·汉斯科姆所在的五年级班上的同学立刻欢声雷动。道格拉斯太太平常是最严厉的,这会儿却没有制止他们,也许她知道说了也没用。
欢呼声停止后,她高声说:“同学们!最后一件事。”
学生们兴奋地交头接耳,其间夹杂着几声哀号。道格拉斯太太手里抱着成绩单。
“真希望我能及格!”萨莉·米勒对隔壁排的贝·马什说,语气像鸟儿一样轻快。萨莉聪明、漂亮又活泼,贝虽然也很漂亮,但这天下午却无精打采,即使是结业日也让她提不起精神来。她低头闷闷地看着自己的乐福鞋,一边脸颊上有一道浅黄色瘀青,就快消了。
“我才不在乎及不及格呢。”贝说。
萨莉哼了一声,意思是,淑女才不会这样说话呢,接着便转头找格蕾塔·鲍伊聊天了。本心想,可能是代表学年结束的钟声让萨莉一时兴奋过头,才会找贝弗莉说话。萨莉·米勒和格蕾塔·鲍伊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住在西百老汇街,贝弗莉则来自下大街,住在很像贫民窟的公寓里。西百老汇街和下大街相距仅两公里半,但就连本这样的孩子也知道,两者的距离就像地球和冥王星一样远。这种事只要看贝弗莉·马什身上的廉价毛衣、可能来自救世军旧货店的过大的裙子和磨损的乐福鞋就知道了。
然而,本还是更喜欢贝弗莉,喜欢得多。萨莉和格蕾塔一身好衣服,而且他猜她们可能每个月都去烫头发或卷发,但他的感觉依然没变。她们就算每天烫头发,还是自大的讨厌鬼。
他觉得贝弗莉更善良……而且漂亮得多,但他绝对不敢当面对她说。尽管如此,偶尔在隆冬时节,当窗外灯光昏暗晕黄有如蜷缩在沙发上的猫,道格拉斯太太正絮絮讲解数学(如何做长除法或找出两个分数的公分母以便相加)、念出《光桥》里的问题或谈论巴拉圭的锡矿,放学的钟声仿佛永远不会响起,就算响了也无所谓,因为外头都是雪泥……本就会斜眼看向贝弗莉,偷瞄她的脸,一颗心既绝望痛苦又欣喜若狂。他觉得自己应该是迷上她了,甚至爱上了她,所以才会每回听见收音机播放企鹅乐队的《地球天使》——亲亲我的宝贝/我永远爱着你——就想起她。没错,这样很蠢,和用过的面巾纸一样恶心,但无所谓,反正他永远不会说。他以为胖男孩只能在心里暗恋漂亮女孩。要是他向别人透露内心的感觉(其实他没有人可说),那人可能会笑得心脏病发。就算他告诉贝弗莉,她也会笑出来(很惨)或发出嫌恶想吐的声音(更惨)。
“叫到名字的同学立刻到前面来。保罗·安德森……卡拉·波尔多……格蕾塔·鲍伊……卡尔文·克拉克……锡西·克拉克……”
道格拉斯太太念出名字,同学们逐一上前(除了克拉克家的双胞胎,他们到哪里都手牵手一起行动。两人除了金发长度不同,还有女孩儿穿裙子、男孩儿穿牛仔裤,长得完全一样),接过浅黄色的成绩单(正面印有美国国旗和忠诚誓词,背面是主祷文),静静走出教室,随即大步跑过走廊,冲向敞开的正门,一溜烟奔进夏天,有的骑自行车,有的蹦蹦跳跳,有的骑着隐形马,拍打大腿当作蹄声,还有的勾肩搭背,随着《共和国战歌》的旋律哼唱“我的双眼目睹焚烧学校的火光”。
“马西娅·法登……弗兰克·弗里克……本·汉斯科姆……”
他站起来,偷偷瞥了贝弗莉·马什最后一眼(他当时以为那年夏天不会再见到她了),走到道格拉斯太太桌前。十一岁的他屁股有新墨西哥州那么大,藏在难看的新牛仔裤里,铜制铆钉发出点点光芒,随着他的肥腿移动发出沙沙声。他的臀部像女孩子一样左摇右摆,小腹晃来晃去。虽然天很热,他还是套着松松垮垮的长袖运动衫,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胸部很丢脸。圣诞假期过后第一天上课,他穿着母亲送的全新的常春藤衬衫,六年级的贝尔齐·哈金斯大喊:“嘿,你们看!圣诞老公公送了什么礼物给本·汉斯科姆!一对大乳房!”贝尔齐觉得自己太机智了,笑得差点晕倒。其他人也笑了,包括几个女孩。要是地上有洞,本一定会悄悄钻进去……说不定还会低声感谢有洞吧。
从那天起,他上学一定穿长袖运动衫。他有四件,一件棕的、一件绿的和两件蓝的,全都又松又垮。他很少坚持己见,违抗母亲,这是其中之一。在他几乎事事顺从她的童年时代,这是少数他觉得非坚持不可的事情之一。要是那天贝弗莉·马什也和别人一起笑他,他肯定活不下去。
“本,很高兴能教你。”道格拉斯太太一边将成绩单递给他,一边说道。
“谢谢您,道格拉斯太太。”
教室后排有人故意尖着嗓子说:“谢谢林,道格拉屎太太。”
想也知道,说话的是亨利·鲍尔斯。他和本·汉斯科姆一起念五年级,而不是跟死党贝尔齐·哈金斯和维克多·克里斯念六年级,因为他留级了。本有预感他还会待在五年级,因为道格拉斯太太发成绩单时没有念到他的名字,这表示他麻烦大了。本有点不安。要是亨利又留级,他就得负一些责任……
而亨利也知道这一点。
一周前的期末考,道格拉斯太太在桌上放了一顶帽子,用抽签的方式随机调整座位,结果本和亨利·鲍尔斯抽到最后一排。本照例一手遮着试卷,同时弯身向前,感觉腹部抵着桌子很舒服,还不时舔一舔毕宝铅笔的笔尖寻求灵感。
那天是周二,中间一场正好是数学。本听见隔壁排有人低声喊他,声音轻得恰到好处,不着痕迹,简直像监狱运动场上的老练骗子在传话:“让我抄答案。”
本往左边看,正好对上亨利·鲍尔斯愤怒的黑色眼眸。就算以十二岁的标准来看,亨利也是大块头,手臂和双腿上都是务农锻炼出来的肌肉。他父亲是出了名的疯子,在堪萨斯街尽头快到新港镇的地方有一小块地。亨利每周至少有三十小时在那里锄草、播种、挖石头、砍树和收割——如果种得出东西的话。
亨利蓄着一头怒气冲天的短发,短得连头皮都看得见。他的牛仔裤后口袋随时塞着一条发蜡,不时拿出来抹几下,把头发弄得像割草机的锯齿。他身上永远带着汗臭和黄箭口香糖的味道,粉红色的摩托外套是他的上学服,背后绣着一只老鹰。曾经有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四年级学生嘲笑这件外套,亨利立刻握起被农活弄得脏兮兮的双手朝他扑去,对准那小子脸上就是一拳,动作敏捷得像只鼬鼠,迅猛得像条蝰蛇。四年级生掉了三颗牙,亨利被停课两周。本作为常被欺负和恐吓的对象,心里隐隐希望亨利被开除,而不是停课,可惜天不从人愿,坏蛋总是占上风。两周后,亨利大摇大摆地走进校园,身上故意穿着那件招摇的粉红摩托外套,发蜡抹得头发像在呐喊一样。他两眼浮肿挂彩,那是疯子父亲惩罚他“在校打架”的结果。疤痕后来消了,但对德里小学的学生而言,那次的教训却永远存在。就本所知,此后再也没有人敢对那件粉红老鹰摩托外套说一句话。
当本听见亨利恶狠狠地要他把答案给他抄,心里立刻闪过三个念头——他人有多肥,那三个念头闪过的速度就有多快。一,要是道格拉斯太太逮到亨利抄他的答案,他们两个都会拿鸭蛋;二,要是他不让亨利抄,亨利放学后八成不会饶过他,除了赏他有名的快拳,还会叫哈金斯和克里斯抓住他的手。
这两个想法都很孩子气,没什么特别,因为他确实是孩子。但第三个念头就复杂多了,甚至很成人。
这么做可能会被揍,但也许我能撑过最后这个星期,不被他逮到。我敢说我只要努力一定做得到,而他过完暑假就会忘了这件事。没错。他很笨。要是他不及格,可能又会留级,到时我就比他高一级了,不用和他同一班……我会比他早进初中,到时我……我也许就自由了。
“给我抄。”亨利又低声说了一次,黑色眼眸闪着命令的火光。
本摇摇头,用手将考卷遮得更加密不透风。
“死肥猪,我不会放过你的。”亨利低声威胁,声音稍微高了一点。他的考卷除了名字一片空白。
他很着急,要是考试不及格又被留级,他肯定会被他爸打得屁滚尿流。“给我抄,否则你就惨了。”
本又摇摇头,双下巴跟着摆动。他很怕,但也抱定了主意。他发现这是他头一回帮自己做决定。这让他感到恐惧,但说不出原因。多年后,他才明白,那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在冷血算计,在仔细衡量利害得失,这预示着他就快变成大人了。这比亨利更让他害怕。他躲得过亨利,却注定躲不过成年(也就是说,他可能永远会这样算计)。
“谁在讲话?”道格拉斯太太朗声说,“有的话,马上给我安静。”
接下来十分钟,教室一片沉寂,孩子们低头认真答卷,空气中飘着淡淡的油墨香。之后,亨利的恐吓再度传来,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却斩钉截铁,令人胆寒。
“你死定了,肥猪。”
本拿到成绩单后立刻溜之大吉,心里很感谢神明眷顾十一岁的胖孩子,让道格拉斯太太按字母顺序发成绩单,没让亨利·鲍尔斯有机会先离开教室,在外头守株待兔。
其他同学都是跑着经过走廊,但本没有。他可以跑,而且以他的身材算是跑得不慢,但他很清楚自己跑步的样子有多好笑。他是走过去的,但走得很急,从飘着书香的阴凉走廊踏进明亮的六月艳阳下。他仰头对着太阳站了半晌,默默感谢阳光的温暖和刚刚到来的自由。九月还远得很。虽然月历不是这么说的,但月历是骗子。夏天会比月历标示的日期还长,而且完全属于他。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和储水塔一样高,和德里镇一样大。
忽然,他被人狠狠撞了一下,那些夏日美梦顿时飞出他的脑袋,让他在石头台阶前打了个踉跄。
他手忙脚乱地想恢复平衡,幸好及时抓住铁扶手,才没有摔得很难看。
“闪开,你这个死胖子!”撞他的人是维克多·克里斯。他头发往后梳成猫王的发型,百利发乳油光闪亮。他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衬衫领子竖起来,跑下楼梯,沿着走道冲向正门,工程靴底的鞋钉随着脚步咔咔作响。
本的心脏依然跳得厉害。他看见贝尔齐·哈金斯叼了根烟站在对街,朝维克多挥手示意。维克多跑过去,贝尔齐将烟递给他,维克多吸了一口还给贝尔齐,随即指着楼梯一半的地方,本就站在那里。
维克多朝贝尔齐嘀咕了几句,两人哈哈大笑。本脸颊发烫。他们总是能逮到你,感觉就像宿命一样。
“你这么喜欢这里,打算站上一整天吗?”背后有人说话。
本回头一看,双颊更烫了。是贝弗莉·马什。她的赭发有如耀眼的云彩,膨松地披在肩上,眼睛是迷人的灰绿色,毛衣袖子撸到手肘,领子有点脱线,几乎和本的运动衫一样松垮。显然太松垮了,让人无法判断她胸部开始发育了没,但本一点也不在乎。爱在青春期之前出现,像波涛一样明白而强烈,没有人能抵挡,而本也没打算抵挡。他彻底屈服,觉得既愚蠢又欣喜,难堪到了极点,却又如此真切地幸运。这些无可救药的念头在他脑海中翻腾,让他既难受又欢喜。
“没有,”他嗓子哑了,“应该不是。”说完露出大大的笑容。他知道这样很白痴,但就是克制不住。
“嗯,那就好。学期结束了,谢天谢地。”
“暑……”他嗓子又哑了,只好清清喉咙,脸也红得更厉害了,“暑假快乐,贝弗莉。”
“你也是,本,下学期见。”
她快步跑下楼梯,本以满怀爱意的眼神将一切尽收眼底:她裙子的鲜艳格纹、拍打着毛衣背后的红发、白皙的脸庞、小腿上快痊愈的小伤疤,还有她右脚乐福鞋上方的金脚链。看着脚链映着阳光一闪一闪,本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被一股强烈的感觉所淹没,他不得不再次抓紧铁扶手稳住身子。那感觉无法表达,幸好非常短暂。或许是性欲的前兆,但对他的身体还没有意义,虽然性激素已经和夏天一样热得发烫,不过还没有觉醒。
他轻叹一声,像个虚弱的老人般走下台阶,站在楼梯底下看着贝弗莉,直到她左转消失在学校和人行道之间的树篱后方。
他愣愣地站了一会儿,学生成群结队地叫着从他身边跑过。他忽然想起亨利,于是急忙绕过校舍,穿过低年级的操场,经过秋千时用手指拨弄铁链发出叮叮声,然后又踩过跷跷板。他走出通往宪章街的小门再向左拐,看也不看他平常最爱的石头堆。过去九个月,他几乎每天放学后都泡在石头堆里。
本将成绩单塞进后口袋,开始吹起口哨。他穿着凯兹帆布鞋,但他觉得轻飘飘的,走了八条街鞋底都没碰到地面。
中午刚过学校就放学了。他母亲六点以后才会回家,因为她周五下班后会先去“买就省”超市买东西。换句话说,整个下午都是他的。
他走到麦卡伦公园,在树下坐了一会儿,什么也没做,只偶尔轻声说一句:“我爱贝弗莉·马什。”
每说一次,就觉得更飘飘然、更浪漫了一点。后来,一群小男孩跑进公园,开始分队准备打棒球,他低声念了“贝弗莉·汉斯科姆”两次,接着不得不将脸埋进草里,好让滚烫的双颊凉下来。
不久,他起身穿过公园,朝卡斯特罗大道走。再过五条街就到公共图书馆了,他想自己一开始就打算去那里。正当他要走出公园时,一个叫彼得·戈登的六年级学生看见了他,朝他大喊:“嘿,大奶,要一起玩吗?我们缺一个右外野手!”其他孩子哄然大笑。本低着脖子,像只缩头乌龟似的急忙跑开。
不过,总的来说,他还是觉得自己很幸运。换作其他日子,那群男孩可能会追他、说话羞辱他,或许把他推倒在地上看他会不会哭。但今天他们只想打球,只在乎能不能用手指、选不选得到最厉害的队友、哪一队后攻之类的事。本让他们去打暑假的第一场球赛,自己继续开心上路。
他沿着卡斯特罗大道走了三个街口,忽然发现一个好东西,说不定是能赚钱的玩意儿,就落在某户人家的前院篱笆下。他看见一个侧边裂开的旧纸袋,里面有玻璃在闪光。本用脚将袋子勾到人行道上。看来他真的走运了。袋子里是四个啤酒瓶和四个大汽水瓶。汽水瓶每个可以退五分钱,莱恩歌德啤酒瓶每个能退两分钱。二十八分钱就这么大剌剌地摆在篱笆下,等着某个幸运的孩子来拿。
“就是我。”本高兴地说,完全不知道厄运正在等着他。他再度出发,用手捧着袋子底部免得破掉。他走到下一个街口,拐进卡斯特罗大道超市,用瓶子换了钱,再拿钱去买糖果,几乎把换来的钱花光了。
他站在便士糖果铺的橱窗前指指点点,老板推动滑门,滑门摩擦轨道里的滚珠轴承,发出嘎嘎的响声,本每回听到都很开心。他买了五根红甘草条、五根黑甘草条、十颗姜汁汽水糖(一分钱两颗)、一片纽扣糖(五颗一排,五排一片,直接从纸上咬下来吃)、一包莱肯艾德和一包佩兹子弹糖,因为家里的佩兹手枪没有子弹了。
本捧着一小袋糖果走出店铺,剩下的四分钱塞在新牛仔裤的右前口袋。他看着装满糖果的棕色纸袋,心里忽然浮现一个念头:你再这样吃下去,贝弗莉·马什永远不会看上你。
但这个念头令人不悦,于是他将它抛开了。做起来不难,因为他不是第一次赶走这个念头。
若是有人问他:“本,你寂寞吗?”他一定会满脸惊讶地望着对方。这个问题从来不曾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他没有朋友,但他有书,有梦想,有里维尔模型,还有一大套林肯木屋组。他用那套积木做过各种东西,他母亲不止一次称赞他做的房子比某些照图盖成的真正的房子还好。他还有一套很好的建筑积木,但他希望今年十月生日时能拿到超级积木组,这样就能做出会报时的钟和会跑的车了。
寂寞?他可能会这么反问,一脸茫然,啊?什么意思?
天生眼盲的孩子除非有人告诉他,否则不会知道自己瞎了。就算知道了,他对眼盲顶多只有概念上的理解。唯有之前看得见的人才知道失明的滋味。本·汉斯科姆不知寂寞为何物,因为他从小就孤单一人。假如这是最近才发生的事,而不是从小如此,他也许能懂,但寂寞从他出生起就如影随形,就连未来也不例外。事实就是如此,就像他大拇指的双关节或门牙上的可笑小缺口。他只要紧张就会用舌头去舔它。
贝弗莉是甜美的梦,糖果则是甜美的现实,是他的好朋友,因此他叫那个不请自来的念头滚开,而它也默默地走了,没有大声嚷嚷。本离开卡斯特罗大道超市朝图书馆走去,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袋子里的糖果。他是真的想把子弹糖留到晚上看电视时吃——他喜欢将子弹糖一颗一颗放进塑料手枪里,喜欢听枪里的小弹簧收纳子弹的咔嗒声,更喜欢将糖一颗一颗射进嘴里,像个吞糖自杀的小孩——今天晚上有《飞鹰》,由肯尼斯·托比饰演勇敢的直升机驾驶员,还有依据真实事件改编、人物都用化名的《法网恢恢》。不过,最棒的是今晚有他最爱的警探影集《高速公路巡警》,由布罗德里克·克劳福德饰演高速公路巡警丹·马修斯。布罗德里克·克劳福德是他的偶像。他很快、很坏,完全不睬任何人……更赞的是,他很胖。
他走到卡斯特罗大道和堪萨斯街口,过马路到图书馆。图书馆其实有两栋建筑,前面是旧的石造楼房,一八九〇年由木材大王捐款兴建,后面是新盖的低矮砂岩建筑,用作儿童图书馆。两栋建筑由一条玻璃走道连接起来。
这里离镇中心很近,而堪萨斯街又是单行道,因此本只往右瞄了一眼就穿越马路。要是他往左看一眼,肯定会吓得半死,因为就在一条街外,德里社区中心草坪上的大橡树的阴影下站着三个人:贝尔齐·哈金斯、维克多·克里斯和亨利·鲍尔斯。
“我们去抓他。”维克多喘着气说。
亨利远远望着那个死胖子跑过马路,小腹上下晃动,后脑勺的乱发有如该死的弹簧狗前后摆荡,包裹在新牛仔裤里的屁股扭呀扭的,像个小姑娘。他在心里估算草坪到汉斯科姆和汉斯科姆到图书馆(逃过一劫)的距离。他想他们应该能在他跑进图书馆之前追到他,但汉斯科姆可能会尖叫。那个娘娘腔很可能这么做,到时或许会有大人插手,而亨利不希望这样。那条母狗道格拉斯太太已经说过他的英语和数学都考砸了。她说她会让他过关,条件是他得上四周的暑期班。但亨利宁可留级。留级只会被他父亲打一顿,但在地里活儿最忙碌的盛夏每天上学四小时,而且连续四星期,肯定会被揍个六七回,甚至更多。他能接受如此惨淡的未来,只因为他打算今天下午将气全撒在那个死肥猪身上。
而且连本带利。
“没错,我们上吧。”贝尔齐说。
“我们等他出来。”
他们目送本推开大门走进图书馆,接着便坐下来抽烟、讲黄色笑话,等本出来。亨利知道本一定会出来,到时他一定让那个胖子后悔来到世上。
本很爱图书馆。
他喜欢图书馆永远很凉爽,就算酷暑也不例外。他喜欢馆里的安静,偶尔才有低语声打破沉默。
他喜欢图书馆馆员在书上或借书卡上轻轻盖章的声音,喜欢期刊室里翻动纸页的沙沙声。老人经常在期刊室打发时间,阅读用木条夹好的报纸。他喜欢图书馆的光线,午后阳光从高处的窄窗斜射进来,冬天馆外狂风呼啸,馆内的链挂球形灯绽放慵懒的光芒。他喜欢书的味道,刺鼻,略有些迷幻。他有时会在放成人书的书架间走动,看着那几千本书,想象每本书中的人物,就像他偶尔在十月下旬的傍晚漫步街头,看着夕阳在地平线上只剩一条暗橙色的光带,空气中烟雾弥漫,天色半明半暗;他也会想象窗子里的景象——欢笑、争吵、插花、喂孩子吃饭、喂宠物吃饭或一边看电视一边用餐。他喜欢连接旧馆和儿童图书馆的玻璃走廊,那里总是很温暖,包括冬天,只有连续阴天例外。儿童图书馆馆长斯塔雷特太太告诉他,那是一种叫温室效应的东西造成的。本很喜欢这个概念。多年后,他受托兴建英国国家广播公司通讯中心,结果引起激辩。但就算外界争执一千年,也不会晓得(只有本自己知道)通讯中心其实就是立起来的德里镇公共图书馆的玻璃走廊。
他也喜欢儿童图书馆,虽然那里没有旧馆那种阴暗迷人的韵味,不像旧馆还用球形灯泡,弯曲的铁楼梯窄得无法两人同时经过,永远得有一人后退。儿童图书馆阳光充足,光线明亮,虽然随处可见“让我们一起保持安静吧”的标语,还是有点嘈杂,主要来自“维尼角落”,也就是幼儿看图画书的地方。本走进去时,讲故事时间才刚开始,戴维斯小姐正在朗读《三只小山羊》。她是这里的馆员,很年轻也很漂亮。
“是谁踢踢踏踏踩上我的桥啊?”
戴维斯小姐模仿故事中的巨人,用低沉的嗓音吼道。几个小孩儿捂嘴咯咯笑,不过大多数都认真看着戴维斯小姐,就像接受梦里的声音一样接受那是巨人在说话,认真的眼神散发着孩子对童话永远不灭的迷恋:怪兽会被打败……还是会饱餐一顿?
馆里到处贴着鲜艳的海报。这张漫画海报里的乖孩子刷牙刷得像疯狗一样满嘴泡沫,那张漫画海报里的坏孩子在抽烟(底下写着:我长大以后会像爸爸一样经常生病)。还有一张很棒的摄影海报,几十亿个光点在黑暗中闪烁,底下的格言是:
一个想法能点亮一千支蜡烛。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
墙上有邀请孩子们“体验童子军生活”的海报,还有一张“未来女性养成营”的宣传海报。有垒球队和社区中心儿童剧院的报名表,当然还有一张邀请孩子们“参与暑假阅读计划”的海报。本很爱暑假阅读计划,只要报名就能拿到一张美国地图,读完一本书或交一篇心得还可以拿到某一州的贴纸,让你贴在地图上。贴纸附有该州的详细信息,例如州鸟、州花、加入联邦的时间和历史上有哪几任总统来自该州。集满四十八州的贴纸就能获赠一本书,真是棒极了。海报上写着:别犹豫,立刻报名吧。
本就打算这么做。
在这些鲜艳夺目、语气亲切的海报里,有一张特别显眼。那张朴实无华的海报贴在借阅柜台边,没有漫画,也没有很炫的相片,只用白纸黑字印着:
宵禁时间
每晚七时起
德里警察局
光是看到那张海报就让本脊骨一凉。拿到成绩单的兴奋、对亨利·鲍尔斯的恐惧、和贝弗莉说上话、暑假开始,接连发生的事让他完全忘了宵禁和谋杀案。
德里镇居民对有多少人遇害没有定论,但都同意去年冬天到现在至少发生了四起谋杀案。如果加上乔治·邓布洛,就是五起(许多人认为邓布洛家的小男孩的死是一桩恐怖诡异的意外)。所有人一致同意的第一个受害者是贝蒂·里普森,她在圣诞节过后被人发现陈尸外杰克逊街的高速公路工地,死时只有十三岁,遗体四肢不全,被冻在泥土中。这些事没有见报,大人也不会跟本说,他是在他们交谈时不小心听到的。
大约三个半月后,鳟鱼季开始不久,一名钓客在德里东面三十公里外的河岸边钓到一个东西。他起初以为是棍子,后来发现是一只断手,包括手掌、手腕和一截上臂。他的鱼钩钩到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虎口,将这个可怕的奖品钓了上来。
州警在下游七十码处发现谢莉尔·拉莫尼卡的遗体,就卡在去年冬天倒在河面上的树枝间。尸体没有在初春时被冲进佩诺布斯科特河,进而流向大海,纯粹是运气。
拉莫尼卡家的女儿死时十六岁,德里人,没有上学,三年前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安德烈亚,母女俩和爸妈同住。她父亲向警方哭诉:“谢莉尔虽然野了点,但心地很好。安德烈亚一直问妈妈在哪里,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尸体寻获前,谢莉尔的家人已经报警五周了。警方的侦办方向很合理,谢莉尔可能是被她的某位男友谋杀的。她的男友很多,许多都来自德里通往班戈的路上的空军基地。她母亲说:“他们都是好男孩,几乎每个都是。”其中一个“好男孩”是一名四十岁的空军上校,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住在新墨西哥。还有一个正在肖申克监狱服刑,罪名是持械抢劫。
警方推测是男友干的,也可能是陌生人、性变态。
如果是性变态,那他显然也对男孩有兴趣。四月下旬,一名初中老师带着初二学生漫步自然,在梅里特街发现一双红球鞋和一条蓝色灯芯绒裤卡在涵洞口。梅里特街这一头用锯木架封锁住,柏油也在去年秋天被推土机刨掉了,因为这里同样是北上通往班戈的高速公路预定地。
死者是三岁的马修·克莱门茨,他父母前一天才报警说他失踪了(他的相片刊登在《新闻报》头版,一头黑发的他对着镜头傻笑,头上戴了一顶红袜队的棒球帽)。克莱门茨一家住在堪萨斯街,在镇子另一头。
马修的母亲震惊悲伤到了极点,反而异常沉静,跟警方说小马修失踪当天在家门外的人行道上来回骑三轮车,就在堪萨斯街和科索斯巷转角处。她将洗好的衣服送进烘干机,再回到窗边时,却发现小马修不见了,只剩三轮车翻倒在人行道和马路间的草坪上,一只后轮兀自缓缓转动着。她看着那轮子,轮子停了。
波顿警长忍无可忍,隔晚就在镇议会召开的临时会议上提议实施宵禁,得到议员全数支持,翌日立即生效。据《新闻报》报道,宵禁晚上七点开始,所有小孩都必须有“合适的成年人”看管。本的学校一个月前举行过一次全校集会,警长亲自上台。他双手拇指插在枪带里,向孩子们保证只要遵守几个很简单的原则就不用担心:别和陌生人交谈,别搭便车,除非你和驾驶员很熟,永远记得警察是人民保姆……还有遵守宵禁。
两周前,一个本不熟的男孩(他也念德里小学五年级,不过是另一班)经过内波特街,发现排水沟里漂着一大团很像是头发的东西。这个叫弗兰奇·罗斯或弗雷迪·罗斯的男孩那天正拿着自己发明的器材(他称之为“神奇黏胶棒”)寻找好东西。听他讲起那玩意儿,你会发现,他真的认为它很神奇,甚至有超能力。神奇黏胶棒是一根用桦树枝做成的棍子,前端粘着一大坨口香糖,弗雷迪(或弗兰奇)只要有空就会拿着它在德里四处晃,窥探水沟和排水道。他有时会发现钱,通常是一分钱硬币,但偶尔会找到十分钱甚至二十五分钱。他帮后者取了一个名字(理由只有他自己知道),叫“码头怪物”。
只要看到硬币,弗兰奇(或弗雷迪)就会出动,拿起神奇黏胶棒朝格孔里一戳,钱币就轻轻松松进了他的口袋。
发现维罗妮卡·格罗根的尸体,让弗兰奇(或弗雷迪)一举成为镁光灯追逐的焦点,但本早就听说过这号人物和他的黏胶棒。之前有一天上活动课,一个叫理查德·托齐尔的小孩偷偷告诉他:“那小子真的很恶心。”托齐尔瘦巴巴的,戴着眼镜,本觉得他要是拿下眼镜,视力可能和脱线先生一样烂。他的眼睛被厚厚的镜片放大,左右游移,好像永远都很惊讶似的。他还有两颗大门牙,让他赢得了“龅牙海狸”的绰号。他和弗雷迪(或弗兰奇)同一班。“他整天拿着那根黏胶棒在水沟里戳来戳去,晚上再把口香糖拿下来放进嘴里。”
“天哪,好恶心!”本惊呼道。
“没错,兔崽子。”托齐尔说完就离开了。
那天,弗兰奇(或弗雷迪)又拿着神奇黏胶棒在排水沟里来回移动,相信自己找到了一顶假发。
他心想,可以把假发弄干,送给母亲当生日礼物。他又戳又刺地弄了几分钟,正打算放弃时,堵塞的排水沟里的混浊水面忽然浮现一张脸,惨白的脸颊上粘满枯叶,瞪大的眼里塞着泥土。
弗雷迪(或弗兰奇)一路尖叫着跑回家。
维罗妮卡·格罗根是内波特街教会小学的四年级学生,本的母亲常说那所学校是由“耶稣帮”办的。格罗根在她十岁生日那天下葬。
这起恐怖的凶杀案发生后,艾琳·汉斯科姆有天晚上将儿子叫到起居室,要他在沙发上坐好,坐她旁边。她牵起本的手,直直地望着他。本看着母亲,觉得有一点不安。
“本,”她开口了,“你是笨蛋吗?”
“不是,妈。”本心里不安到了极点。他完全不知道母亲为何这样问,也不记得母亲曾经这么严肃过。
“嗯,”她赞同道,“我也认为你不是。”
说完她沉默了很久,没有看本,而是若有所思地盯着窗外,让本觉得母亲是不是把他忘了。她那时依然年轻,只有三十二岁,但独力拉扯一个男孩长大还是在她身上留下了痕迹。她在新港的斯塔克纺织厂工作,负责卷线轴和捆棉,每周工作四十小时。遇到车间灰尘和绒毛飘得特别厉害的时候,她回家之后都会咳嗽很久,咳得很厉害,让本非常害怕,夜里躺在床上无法入睡,望着漆黑的窗外,心想要是母亲死了他该怎么办。他想他到时就变成孤儿了,也许会成为“州儿”(他想,那表示他得住在农夫家,每天从日出工作到日落)或被送到班戈孤儿院。他试着安抚自己,告诉自己这只是穷担心,但完全没用。而且他不只担心自己,还担心母亲。他母亲很强势,几乎所有事情都得照她的意思做,但她是个好妈妈。他很爱她。
后来,她终于回头看着他,说:“你知道那些谋杀案吧?”
本点点头。
“起初大伙儿都以为是……”她迟疑片刻,不晓得该不该往下说,因为她从来没在儿子面前说过这个字。但此事非同小可,她强迫自己说出来:“性犯罪。也许是,也许不是,现在这种情况谁也没把握,只晓得有某个疯子专门找小孩下手。你明白吗,本?”
他点点头。
“还有我刚才说可能是性犯罪,你懂我的意思吗?”
他不懂,至少不完全懂,但还是点点头。要是他母亲决定来一堂生理教育课,他觉得自己一定会窘死。
“我很担心你,本。我很担心没有把你照顾好。”
本局促地扭了扭身子,没有说话。
“你把很多事情都藏在心里,太多了,我想。你——”
“妈——”
“我说话的时候不要出声。”她说。本乖乖闭嘴。“你得小心一点,本。夏天到了,我不想破坏你的暑假,但你必须留意。我要你每天在晚饭前回到家。我们每天几点吃晚饭?”
“六点。”
“完全正确!所以你听好了,要是我摆好桌子,倒好牛奶,却还没看到你洗手准备吃饭,我就会立刻打电话给警察说你失踪了,听懂了吗?”
“听懂了,妈妈。”
“你相信我说到做到,对吧?”
“对。”
“虽然可能只是虚惊一场,但我一定会那么做。我不是不了解男孩子。我知道他们暑假常常玩游戏、搞活动,例如跟踪蜜蜂回蜂窝、玩球或踢罐子之类的,玩到什么都忘了。瞧,我很清楚你和你的朋友都在做些什么。”
本默默点头,心想要是他母亲连他没有朋友都不知道,恐怕对他身为男孩的感受也没多少概念。
但他绝对不敢这么跟她说,就算再过一万年也不敢。
她从家居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他,一个小塑料盒。本打开盒子看见里面的东西,惊讶得合不拢嘴,轻呼一声“哇!”完全藏不住内心的喜悦。“谢谢!”
盒子里装着一支天美时手表,仿皮表带,表面刻了银色的小数字。她已经设好时间,上好发条,本听得见嘀嗒声。
“天哪,真是太酷了!”他热情地拥抱她,在她脸上吻了一下。
艾琳笑着点点头,很高兴儿子很开心,但随即正色道:“把表戴上,记得上发条。戴上它,上发条,爱惜它,别搞丢了。”
“好的。”
“现在你有了手表,就没有理由晚回家了。牢记我说过的话:要是你没有准时回来,警察就会四处找你。你最好连一分钟也不要晚回家,至少在那个专杀小孩的浑蛋被捕之前给我做到,否则我一定会打电话报警。”
“好的,妈妈。”
“还有一件事。我不希望你单独行动。你知道不能拿陌生人的糖果或搭他们的便车,我们都一致认同你不是笨蛋,你的身材在这个年纪也算壮的,但任何一个大人,尤其是疯子,绝对有办法制住小孩。无论你去公园还是图书馆,都要找个朋友一起去。”
“我会的,妈妈。”
艾琳再度望向窗外,发出心事重重的叹息。“再这样下去,什么事情都没办法干了。反正这个镇子本来就不干净,我一直这么觉得。”她回头望着他,皱起眉头说,“本,你很喜欢四处跑,差不多把德里镇的所有角落都摸熟了吧?至少对镇中心应该了如指掌。”
本觉得自己还差得远呢,但他确实去过不少地方,而且,意外的礼物给了他太大震撼,就算他母亲说约翰·韦恩应该在描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音乐喜剧中饰演希特勒,他也会欣然赞同。
“你没遇见什么坏东西,对吧?”她问道,“看起来……呃……很可疑的人或事情?或什么不寻常的事?让你害怕的东西?”
本沉浸在手表带来的喜悦、对母亲的爱和母亲对他的关怀(但如此毫不隐藏的强烈关怀让他有一点害怕)之中,差一点就要告诉她一月发生的那件事。
他正要开口,忽然一个东西(强有力的直觉)让他闭上了嘴巴。
那东西是什么?直觉。不少……也不多。就算是小孩子,偶尔也能直觉感应到“爱”这种感情涉及的复杂责任,知道有时最好保持沉默。本没有开口,一部分是这个原因,但还有另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就没那么伟大了。他母亲有时非常严厉,很像做老板的。她从来不说他“肥”,只说他“壮”(偶尔会多讲几个字:“在这个年纪算是壮的”)。要是晚餐有剩的,她常会在他看电视或写作业时端过来给他。虽然他心里有一点讨厌自己这么做(但绝不会讨厌端剩菜过来的妈妈——本·汉斯科姆绝对不敢憎恨妈妈。他要是这么野蛮,这么不知感激,神一定会立刻杀了他),甚至在最幽暗的心底(像西藏一样偏远的地方)怀疑她老这么喂他的动机,但他仍会乖乖吃完。这是爱吗?还是别的东西?
当然不是。然而……本还是会想。更重要的是,母亲不知道他没有朋友,这一点让他无法信任她,要是说出一月遇到的事情——假如真有其事的话——他不知道她会有什么反应。也许六点回家没什么不好,他可以读书、看电视,(吃东西)用木屋组和建筑积木盖东西。可是,整天待在家里很不好……要是他跟她说了他一月看见了(或以为自己看见了)什么,他母亲很可能会这么要求。
基于这些理由,本决定不说。
“没有,”他说,“只有麦奇彭先生在别人家的垃圾里东翻西找。”
这话让艾琳笑了,她不喜欢麦奇彭先生。笑声让这个话题到此结束。那天晚上,本拖了很久才睡,但失去母亲和孤苦无依的念头一次也没有出现。他躺在床上望着洒进床铺和地板上的月光,觉得自己被人爱着,感觉很安全。他一会儿将手表放到耳边,听它嘀嗒作响,一会儿又拿到眼前,细细欣赏涂镭指针发出的朦胧的光。
后来,他终于睡着了,梦见自己和一群男孩在崔克兄弟货运站后面的空地上打棒球。他猛地一转脚跟,正中球心,打了一支满贯全垒打。队友在本垒欢呼,迎接他回来,将他扛在肩上,走到装备散落一地的休息区。在梦里,他心里洋溢着骄傲与喜悦……但当他望向中外野,那儿有一道铁丝网隔开灰渣空地和杂草坡,却发现一个人影站在“荒原”的杂草和树丛间,远得几乎看不清。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抓着一把气球,红黄蓝绿都有。他看不清那人的脸,但看得见对方松垮的西装、橘色绒毛大纽扣和软趴趴的黄领结。
是小丑。
没错,兔崽子,一个飘忽的声音附和道。
隔天早上醒来,本发现他已经忘了那个梦,但枕头摸起来却是湿的……好像他夜里哭过似的。
本轻轻松松就甩掉宵禁海报勾起的庞杂思绪,像游完泳的狗甩水那样。他走到儿童图书馆的主柜台。
“哈喽,小本。”斯塔雷特太太说。她和道格拉斯太太一样,都很喜欢本。成年人,尤其是工作上需要管教小孩的大人,通常都会喜欢他,因为他乖巧、体贴,讲话轻声细语,偶尔还有一种冷面笑匠的喜感。但在其他小孩眼中,这些特点只代表恶心。“暑假已经过腻了吗?”
本笑了,他和斯塔雷特太太经常玩这种机智对话。“还没,”他说,“因为暑假才开始——”他看了看表,“一小时十七分钟,再过一小时看看吧。”
斯塔雷特太太哈哈大笑,一边遮住嘴巴免得太大声。她问本要不要报名参加暑假阅读计划,本说要,于是她拿了一张美国地图给他,本说谢谢。
他走进藏书区,随手拿了几本书下来翻阅,然后放回去。选书是一门学问,必须小心谨慎。大人想借几本书都可以,但小孩一次只能外借三本,选错了就没戏唱了。
最后他总算挑了三本书,分别是《推土机》《黑神驹》和一本碰运气选的书,书名叫《街头酷车》,作者是亨利·格雷戈尔·费尔森。
斯塔雷特太太给那本书盖借阅章时,说:“你可能不会喜欢这一本,因为故事很血腥。我通常建议青少年看,尤其刚考上驾照的小伙子,让他们好好思考。我想,他们中有些人看完书之后,起码有一周不敢开快车。”
“嗯,我读读看好了。”本说完拿着书走到维尼角落,挑了一张桌子坐下。三只山羊正在大闹桥下的巨人。
他读了一会儿《街头酷车》,发现还挺有意思的,讲的是一个非常会开车的孩子,老是被一名扫兴的警察要求开慢一点。故事场景设在爱荷华州,本读了才知道该州没有速限,感觉很酷。
读完三章,他抬头发现一个全新的布告区,最上头的海报(图书馆果然是海报大本营)画着一名开心的邮差将信交给一个快乐的小孩,标语是:在图书馆也能写信,现在就写封信给朋友吧?保证赢得笑容哦!
海报底下有几个插槽,摆满了邮资已付的明信片、信封和印有蓝色图书馆徽章的信纸。邮资已付的信封每个五分钱,明信片三分钱,信纸两张一分钱。
本摸摸口袋,用空瓶换来的四分钱还在。他记下《街头酷车》读到的页数,接着走回柜台说:“我能买一张明信片吗?谢谢。”
“当然可以啰,本。”斯塔雷特太太再度感叹他的彬彬有礼,但也有点为他的身材难过。要是她母亲看到本,一定会说他在用刀叉自掘坟墓。她将明信片递给本,看他走回座位。那张桌子可以坐六个人,但只坐了本一个。她从来没见过他和其他孩子一起。真可惜,因为她相信本的内心有许多宝藏,只待一个和善又有耐心的勘探者……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的话。
本掏出圆珠笔按出笔尖,在明信片上简单写下地址:贝弗莉·马什小姐收,缅因州德里镇二区下主大街。他不知道她家的门牌号码,但妈妈曾经跟他说,大多数邮差只要在一个区域服务够久,通常都知道谁住在哪里。要是负责下主大街的邮差能将这张明信片送达,那就太好了。就算没有,顶多也只是被送到退件中心,让他损失三分钱而已。明信片绝对不会回到他手里,因为他不打算写下自己的姓名和住址。
他将明信片写有地址的那一面朝内拿着(虽然他没看到认识的人,但还是不想冒险),走到卡片盒那儿,从旁边的木盒里抽了几张方形纸,接着走回座位,开始匆匆下笔,不时画掉几个字,边写边改。
期末考前最后一周的英语课,他们上了俳句阅读与写作。俳句是一种日本诗的体裁,简短而严谨。
道格拉斯太太解释道,俳句只能有十七个音节,不能多也不能少,通常只用一个鲜明的意象来描绘某种情感,例如悲伤、喜悦、怀旧、快乐……还有爱。
俳句的概念让本非常着迷。他喜欢上英语课,只是通常乐趣有限。他会认真上课,但从来没有哪个主题让他觉得特别有意思。然而,俳句里却有某种东西激发了他的想象力,让他觉得开心,就像斯塔雷特太太解释温室效应让他感到开心一样。本觉得俳句是很好的诗体,因为它有结构,没有隐而不显的规矩。用十七个音节组成一个意象,描绘一种情感,就这样。宾果!它很简单,很实际,完全仰赖和自足于内在的规律。就连“俳句”这两个字都让他觉得很喜欢,读起来有一种余韵犹存的感觉。
他想着她的头发,心里随即浮现她走下楼梯、头发在肩上飞舞的模样。阳光仿佛不是洒在她头发上的光芒,而是藏在她发丝里的火光。
他细细斟酌了二十分钟(包括起身一次去拿更多草稿纸),删掉太长的句子,改动顺序,砍字,最后终于完成了下面这首诗:汝发如冬火,化为一月之余烬,引我心燃烧。
他不是十分满意,但已经尽力了。他很怕要是写得太久,想得太多,最后就只会把自己弄得神经过敏,写出更差的句子来,甚至干脆放弃,而他不希望那样。对本来说,贝弗莉和他交谈是历史性的一刻,他想留在回忆里。贝弗莉或许已经有喜欢的对象,是大一点的男生,例如六年级,甚至初一。
她收到这首俳句可能会以为是那个男生写的,因此很开心,而这些句子就会留存在她的回忆里。虽然她永远不会晓得作者是本·汉斯科姆,但没关系。他知道就好。
他将整首诗抄到明信片背面(字母全部大写,感觉像勒索信,而不是情书),将笔收回口袋,明信片塞进《街头酷车》的最后几页。
他站起来,向斯塔雷特太太道别。
“再见,本,”斯塔雷特太太说,“好好享受暑假,但别忘了宵禁。”
“我知道。”
他轻快地走过两栋图书馆之间的玻璃走道,享受那份温暖(一边开心地想着:温室效应),然后是成人图书馆的凉爽。阅览室里,一位老人正坐在老旧舒服的软垫椅上读《新闻报》,报头正下方的头条是:国务卿杜勒斯保证,必要时将出兵援助黎巴嫩!报道附了一张相片,艾森豪威尔总统在白宫玫瑰园里和某个阿拉伯人握手。本的母亲说,这个国家可能要等一九六〇年赫伯特·汉弗莱当选总统之后才会有起色了。本隐约听说美国正在经济衰退,他母亲很担心会被裁员。
头版下半页有一则小头条:警方持续追缉变态杀手。
本推开大门走出图书馆。
人行道旁有一个邮筒,本将明信片从书里抽出来扔了进去。明信片脱手时,他心跳微微加速。万一她知道是我写的怎么办?
别傻了,他回答,有一点察觉自己被这个想法弄得太兴奋了。
本走到堪萨斯街,几乎没留意自己在往哪里走,也毫不在意。他开始幻想。贝弗莉·马什走到他面前,灰绿色眼睛睁得大大的,赤褐色的头发扎成马尾。本,我有一件事问你,他想象出来的女孩说,你发誓一定要说实话。她举起明信片,这是你写的吗?
这个幻想太可怕、太美好了。他希望它停止,又希望永远不要停。他的脸颊又开始发烫了。
本边走边幻想,不时将书从左手换到右手,右手换到左手,还吹起了口哨。你可能觉得我这样做很可怕,贝弗莉说,但我只想吻你。说完她双唇微微分开。
本的嘴唇突然干得吹不动口哨。
“我想我希望你吻我。”他自言自语,脸上露出沉醉的、无比美丽的微笑。
要是他看一眼人行道,就会察觉有三个人影朝他走来;要是他竖起耳朵,就会听见维克多的鞋钉声,发现他、贝尔齐和亨利愈来愈接近。但他既没注意看,也没用心听。本正在九霄云外,感受贝弗莉软软的唇贴在他嘴上,举起胆怯的双手抚摸她有如微火的秀发。
德里和许多大小城市一样,没有规则,随意发展。要是做过规划,就绝对不会选这地方建立城镇。
德里建在坎都斯齐格河冲击形成的山谷中,河水从西南往东北贯穿整个商业区,其他区域则散布在周围的丘陵之间。
首批移民到来时,谷里还是沼泽遍地,荒烟蔓草。坎都斯齐格河在此分成佩诺布斯科特河与另一条溪流,这对做生意的人是好事,对在河边种植作物或兴建房舍的居民却是坏事。尤其是坎都斯齐格河,每三四年就会发一次洪水。过去五十年,政府虽然耗费巨资,却还是免不了闹水患。假如洪水只是河流惹的祸,修筑水坝就行了,但问题没这么简单。坎都斯齐格河河岸低矮是一个因素,排水系统欠佳是另一个麻烦。从二十世纪开始,德里经历过多次严重的洪灾,一九三一年那次尤其死伤惨重。
更糟的是,德里镇的丘陵地带也是溪流遍布,谢莉尔·拉莫尼卡陈尸的托洛特溪便是其中之一。只要下大雨,这些溪流就可能泛滥。结巴威的父亲曾经说:“雨下个两周,德里镇就鼻窦炎泛滥啦!”
坎都斯齐格河流经镇中心那一段被三公里长的运河河道限制着,在主大街和运河街口潜入地下,成为地底河流,流过大约八百米后再从贝西公园重回地面。运河街是德里镇的酒吧区,所有店家一字排开,像警局里站着供人指认的嫌犯似的从街口延伸到镇郊。虽然河水已经被污水和工厂废弃物污染到足以使人毙命,但警方每隔几周还是得下水打捞某个醉汉的车。运河里仍钓得到鱼,但都是些不能吃的变种。
德里镇东北区的河水(运河街一带)算是控制得不错,尽管偶尔淹水,店家还是鳞次栉比,生意兴隆。民众常沿着运河漫步,有时还能见到手牵手的情侣(但只有在风向对的时候,因为要是风向不对,臭味就会将浪漫熏得烟消云散)。贝西公园和德里高中隔着运河遥遥相望,童子军露营或幼童军烤香肠都会选在这里。一九六九年,公园成了嬉皮吸食大麻和贩毒的聚集地,让镇上居民心惊胆战,有一名嬉皮(左派同性恋)将美国国旗缝在裤子臀部,结果还没来得及嚷嚷就被捕了。到了一九六九年,贝西公园已经成了露天贩毒场。居民们常说,等着瞧吧,死上个把人,他们就消停了。后来果真有人死了。一名十七岁的青年被人发现死在运河旁,血管里几乎全是海洛因(小鬼都叫它白粉)。之后毒虫开始淡出公园,甚至有传言说那青年的鬼魂会在那里出没。这当然是子虚乌有,但只要能让孬种和瘾君子远离,就算传言很假,也假得很有用。
德里镇西南区的河水问题比较大。这里的丘陵被大冰河深深划开,又被坎都斯齐格河和它星罗棋布的支流反复侵蚀,早就伤痕累累,多处岩床裸露,看起来就像出土一半的恐龙骨骸。德里镇公共工程局的老员工都知道,每年秋天第一场严霜落下,西南区的人行道就修不完了。混凝土会收缩变脆,然后突然被岩床戳碎,仿佛地底有东西想破壳而出。
这里土壤很浅,因此根浅又顽强的植物长得最好。换句话说,就是杂草和垃圾植物,例如枝干杂乱的树木和又矮又密的树丛,而毒藤及毒橡木更是有如蝗虫过境,不放过一寸能生长的土地。西南区边缘地势陡降,连接着德里镇居民口中的“荒原”。不过,荒原一点也不荒凉,它是一块长五公里、宽三公里的杂草丛生的土地,一头是上堪萨斯街,另一头是老岬区。老岬区是低收入户集合住宅,排水系统非常糟糕,常有厕所和污水管爆裂的传闻。
坎都斯齐格河流经荒原中央,城市朝东北方及河的两岸扩张,荒原的发展遗迹只剩德里三号抽水站(镇立污水抽水站)和垃圾掩埋场。从空中鸟瞰,荒原就像一把指着镇中心的绿色大匕首。
这些地质特征在本心中只留下模糊的印象。他只意识到右边没有房子了,土地消失了。人行道旁刷成白色的栏杆摇摇晃晃,大约与腰齐高,只能做做样子。本隐约听见水流声,作为他遐想时的背景音乐。
他停下脚步眺望荒原,心里依然幻想着贝弗莉的眼睛与清香的秀发。
从这里望去,坎都斯齐格河躲在浓密的枝叶后方,只剩点点波光。本听一些小孩说,这时节林子里的蚊子和麻雀一样大,还有些小孩说河边有流沙。本不相信蚊子的事,但流沙让他感到害怕。
往左一点,有一群海鸥在盘旋、俯冲。那里是垃圾场。他听得见海鸥叫,但那声音听起来很远。
从这个方向看得见德里高地,还有老岬区最靠近荒原的那些房子的屋顶。老岬区右边,德里储水塔有如一根粗壮的白手指直插天际。他脚前方有一个生锈的涵洞穿出地面,不停吐出变色的水,形成一条闪闪发光的小溪,顺着山坡向下消失在蔓延的树丛里。
本的白日梦戛然而止,因为他想到一件很恐怖的事:涵洞里会不会冒出一只死人的手,当着他的面冒出来?万一他转身想去找电话报警,会不会看到一个小丑站在面前,穿着松垮的西装,还有橘色的绒毛大扣子?要是——
一只手忽然按在他肩上,他尖叫了一声。
有人大笑。本转过头,身体缩成一团,靠着隔开安全理智的堪萨斯街人行道和杂乱荒原的白色栏杆,栏杆吱嘎作响。他看见亨利·鲍尔斯、贝尔齐·哈金斯和维克多·克里斯站在面前。
“嗨,大奶。”亨利说。
“你要干什么?”本问,努力装出勇敢的样子。
“我要好好扁你一顿。”亨利说。他很严肃,似乎是当真的。你瞧,他的黑眼珠闪闪发亮。“我要给你上一课,大奶。我想你不会介意的,对吧?你不是最爱学新东西吗?”
他向前一步,本闪身躲开。
“你们两个,架住他!”
贝尔齐和维克多抓住他的胳膊,本叫了一声,声音很胆怯,像小白兔一样软弱无力,但就是忍不住。他心慌意乱地想:老天爷,求求你别让他们把我弄哭,更不要弄坏手表。他不敢说他们会不会打烂他的表,但他自己一定会哭,而且会哭得很厉害。
“天哪,他的叫声跟猪一样!”维克多说着扭了下本的胳膊,“你们觉得像不像?”
“那还用说?”贝尔齐呵呵笑着说。
本左冲右撞想要挣脱,贝尔齐和维克多先不使力让他去冲,然后再将他一把拉回来。
亨利抓住本运动衫的前襟往上一拉,让本的肚子露了出来。只见他肿胀的小腹垂在腰带上。
“你们看这肚子!”亨利厌恶地大叫,“老天爷啊!”
维克多和贝尔齐又笑了。本左顾右盼想要求助,但附近没有半个人影。在他背后的荒原上,蟋蟀昏昏欲睡,海鸥盘旋尖叫。
“你最好住手!”他说,虽然还没发出哽咽声,但也快了,“现在就住手!”
“不然咧?”亨利问,一副好像真想知道的模样,“不然咧,大奶?你说啊。啊?”
本忽然想起布罗德迪克·克劳福德,就是《高速公路巡警》里的丹·马修斯。那家伙很凶悍,很坏,谁也别想惹他。本想着想着就哭了。丹·马修斯一定能将这些坏蛋丢到栏杆外面,让他们滚下堤防摔进树丛里。他会用肚子把他们顶出去。
“哦,你们瞧这个宝贝蛋!”维克多高声笑道,贝尔齐也跟着大笑,但亨利只是微微笑着,脸上挂着若有所思的神情,甚至有点哀伤。本觉得很害怕,因为那表示亨利想的可能不只是揍他一顿那么简单。
亨利仿佛听见了他的想法,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把巴克折叠刀来。
本心里的恐惧暴增。他刚才身体左冲右撞,现在突然往前。他以为自己就要脱身了。他汗流浃背,胳膊很滑溜,让贝尔齐和维克多很难抓牢。贝尔齐抓着他的手腕,但很勉强,而维克多完全抓不住他。
只要再冲一次——
但他还没来得及冲刺,亨利就站到他面前撞了他一下。本身体往后仰,栏杆发出更大的声响。他觉得栏杆被他撞歪了一点。贝尔齐和维克多再次抓住他。
“你们把他抓好,”亨利说,“听见没有?”
“没问题,亨利。”贝尔齐说,语气有一丝不安,“你放心,他逃不掉的。”
亨利凑到本面前,平坦的小腹几乎要碰到本的肚子了。本瞪大眼睛看他,泪水不受控制地喷了出来。被抓了,我被抓了!他在心里喊道。他想停止流泪,因为啜泣让他无法思考,但就是停不下来。
被抓了!被抓了!被抓了!
亨利扳开折刀,刀身又长又宽,上头刻着他的名字,刀尖映着午后的阳光闪闪发亮。
“我现在要考考你,”亨利用他那若有所思的语气说道,“考试时间到了,大奶,你最好是准备好了。”
本哭了。他的心脏在胸口狂跳,鼻涕从鼻孔里流出来停在上唇。图书馆借来的书散落在脚边。亨利一脚踩到《推土机》。他低头瞄了一眼,抬起黑色工程靴将它踢进水沟里。
“第一题来了,大奶。期末考的时候,如果有人对你说‘让我抄’,你该怎么回答?”
“好!”本立刻大喊,“我会说好!当然、没问题,尽管抄!”
折刀的刀尖往前五厘米,刺到了本的肚子,感觉和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块一样冷。本猛缩小腹,世界突然一片灰暗。亨利的嘴巴动个不停,本却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亨利就像关掉声音的电视,而世界不停摇晃……摇晃……
千万别晕倒!一个惊慌的声音尖叫道,你要是晕倒,他可能会气得把你杀了!
世界稍微清晰了一点。本看见贝尔齐和维克多的笑容消失了,变得有些紧张……甚至惊惶。他们的表情让本顿时清醒过来,仿佛被人打了一巴掌。他们忽然不晓得他要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你想象情况会有多糟,结果就有多糟……甚至更糟。你最好赶快思考。就算从前没想过,以后也不会想,现在却非想不可。因为他的眼神。他们是该紧张,因为他的眼神和疯子一样。
“答错了,大奶,”亨利说,“其他人叫你让他抄,我才不在乎你他妈的怎么回答,懂吗?”
“懂,”本说,肚子因为啜泣而起起伏伏,“我懂了。”
“很好。第一题你答错了,不过关键在后面。你准备好了吗?”
“我……应该吧。”
这时,一辆车朝他们缓缓驶来。一九五一年的福特轿车,很脏,前座坐着一对男女,年纪很大,看起来像没人注意的百货公司人体模特。本看见老人的头缓缓转向这里,亨利凑向本,将刀遮住,本感觉刀尖刺进了他的肚脐上方。刀还是很冰,他不晓得为什么,但事实就是如此。
“你叫啊,放声叫,”亨利说,“你要是敢叫,就等着肠子流到球鞋上吧。”两人距离近得可以接吻,本闻到亨利呼吸里带着黄箭口香糖的甜味。
车子经过他们,有如玫瑰花车游行车队般缓慢优雅地沿着堪萨斯街往前开去。
“好了,大奶,第二题。期末考时,如果我说‘让我抄’,你该怎么回答?”
“好,我会说好,马上说。”
亨利笑了:“很好,这一题答对了,大奶。接下来是第三题:我要怎么让你永远记得这件事?”
“我……我不知道。”本嗫嚅。
亨利露出微笑,脸庞亮了起来,这一刻他看起来居然算得上英俊。“我知道!”他仿佛发现了伟大的真理,“我知道,大奶!我要把我的名字刻在你的肥肚皮上!”
维克多和贝尔齐突然哈哈大笑。本觉得困惑,却又松了一口气,心想亨利只是在唬人。他们三个联手捉弄他,想吓得他魂飞魄散。可是,亨利·鲍尔斯没有笑。本忽然明白维克多和贝尔齐会笑,是因为他们松了一口气。他们显然以为亨利不是认真的,然而他是。
折刀往上划,像切牛油一样顺。鲜血在本苍白的肚皮上形成一道红线。
“嘿!”维克多大叫一声,但声音含混,因为他吓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抓住他!”亨利咆哮道,“你们两个把他抓好,听到没?”亨利的脸庞不再严肃,不再若有所思,而是像魔鬼一样扭曲狰狞。
“天哪,亨利,别真的弄伤他!”贝尔齐大叫,声音尖得像个小女孩。
接下来的一切发生得很快,但本·汉斯科姆却觉得很慢,有如慢镜头,又像《生活》杂志摄影集的定格影像。他不再惊慌。他突然发现自己体内有个东西。因为惊慌无济于事,而那东西一口吃掉了他的惊慌。
第一格影像,亨利将他的运动衫扯到脖子底下,鲜血从他肚脐上方的垂直刀痕汩汩渗出。
第二格影像,亨利再度往下划了一刀,动作很快,有如枪林弹雨中疯狂的战地医生。流血的地方又多了一个。
本看着鲜血往下流,积在牛仔裤腰和肚皮之间,心里冷冷地想,后退,我得后退,我只能往后面逃,那是唯一的路。贝尔齐和维克多已经松开他了,虽然亨利命令他们抓住他,但两人还是退缩了,因为害怕。然而,要是他逃跑,鲍尔斯一定会追上他。
第三格影像,亨利横划一刀,将两条直的刀痕联结起来。本感觉血流过他的内裤,顺着他的左腿留下一道有如蜗牛爬痕的黏稠血痕。
亨利稍稍后退,像个风景画家般皱眉审视他的成果。本想,H刻完就是E了。这个念头让他决定行动。本上身前倾,立刻被亨利推了回去。他借力使力,双脚顺势一蹬,身体撞上隔开堪萨斯街和斜坡的白色栏杆,同时扬起右脚朝亨利肚子上踹了一下。他不是报复,他只想增加后撞的力量。当亨利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他忽然感到强烈而原始的喜悦,兴奋得头顶像要爆开一样。
栏杆发出断裂声。本看见维克多和贝尔齐冲上前去,在亨利一屁股坐进水沟前将他抓住。《推土机》的残骸散落在水沟边。本往后坠了下去,发出一声带笑的尖叫。
本的背撞上斜坡,臀部摔在刚才看见的涵洞正下方。幸好他跌落在那里,否则背可能就断了。他整个人摔进浓密的蕨类植物和杂草里,几乎没有感觉。他往后翻滚,双脚越过脑袋后坐起身来,一路倒退着滑下斜坡,好像在玩绿色大滑水道的小孩。他的运动衫卷到脖子上,双手乱抓想让自己停下来,却只是拔掉一把又一把的杂草和蕨类。
本看见堤防顶端(很难想象他刚才还站在那上头)以动画片里那种惊人的速度离他而去。他看见维克多和贝尔齐,看见他们的脸像两个白色的O朝下望着他。本想起他借的书,心里正难过,忽然猛地撞上某个东西,痛得要命,差点没把舌头咬成两段。
他撞上了一棵倒下的树,停止下滑,左腿差点儿被它弄断。本沿着斜坡往上爬了几步,呻吟着将腿抽出来。那棵树让他停在斜坡将近一半的地方,底下树丛更浓密,涵洞排出的污水缓缓流过他的手。
上方传来一声尖叫。本抬头一看,只见亨利·鲍尔斯将刀咬在嘴里,抓着栏杆一跃而过。他双脚着地,身体猛往后仰以免翻倒,接着几个大步让自己稳住,随即开始像袋鼠似的一跳一跳跃下堤防。
“我要窄了尼,打奶!”亨利咬着刀大叫。本不需要联合国口译员告诉他,也知道亨利的意思是:我要宰了你,大奶!
“我塔马的要窄了尼!”
刚才在人行道上,本找到了冷血将军般的镇定。这会儿,这份镇定让他意识到自己该怎么做。
亨利已经将刀拿在手上,匕首似的直直横在胸前。本在亨利赶到之前及时站起来,隐约察觉左腿牛仔裤破了,血流得比腹部还严重……但他还站得起来,表示腿没有断。至少他是这么希望的。
本微微下蹲保持平衡,趁亨利一手抓住他、另一手扬起刀子划出一道弧线时往旁边跳去。他失去了平衡,但在跌倒之前伸出流血的左腿,朝亨利的腿用力一绊。亨利双脚猛然离地,本目瞪口呆地望着他像超人一样飞过刚才绊住自己的枯树,心中充满赞叹,浑然忘了害怕。亨利双手伸直,和电视剧里的乔治·里弗斯一样。只是乔治·里弗斯飞得很自然,感觉就像冲澡或在后院吃中餐,亨利的表情却像被人用火钳戳进屁眼似的,嘴巴开开合合,嘴角飞出一道口水落在耳垂上。
亨利摔回地上,刀子从手中飞出。他单肩着地滚了一圈,整个人仰面朝天,双脚张开呈V字形,一路滑进树丛里。他尖叫了一声,接着砰的一声,之后就再也没有声音了。
本头晕目眩地坐在原地,望着被亨利撞得乱糟糟的树丛。这时,一堆石块忽然从天而降,落在他身旁。他抬头一看,只见维克多和贝尔齐正跑下堤防。他们小心翼翼,动作比亨利谨慎,因此也比较慢,但如果他继续坐在这儿,三十秒内就会被他们追上。
他嘀咕了一声。他们要疯到何时才肯罢手?
他一边盯着他们,一边吃力地翻过倒下的树干,气喘吁吁地爬下堤防。他身体有伤,舌头痛得要命。失控乱长的树丛和他差不多高,他鼻子里都是枝叶的腥臭味。他听见不远处有水流过石头的潺潺声。
本双脚一滑,整个人又摔倒在地,连滚带溜冲下堤防。他一只手的手背打在凸出的石块上,身体滑过一片荆棘,运动衫被刮出一大堆灰蓝毛球,他手掌和脸颊上的几块皮也被蹭掉了。
他双脚冲进水里,整个人猛然刹住。他坐起来,眼前是一条蜿蜒的小溪,往右流进再生林中,林子里和洞穴一样黑。他往左边看,发现亨利·鲍尔斯仰躺在溪水中,眼睛半睁,只看得到眼白。鲜血从他耳朵里汩汩流出,在水里形成几道血丝,朝他流来。
啊,天哪,我杀了他!天哪,我是杀人凶手!啊,天哪!
本忘了贝尔齐和维克多在后面追赶(也可能因为他知道那两人发现勇敢的老大死了之后,就不会想痛扁他了),站起来往上游走,弄得水花四溅。他走了有六米远,来到亨利身边,运动衫撕裂,牛仔裤浸成黑色,一只鞋没了。本隐约察觉自己衣不蔽体,浑身疼痛。最惨的是左脚踝,卡在浸湿的球鞋里肿得厉害,而他又爱用左脚,此时他不像是在走路,更像是经过长途航行第一次上岸的水手一样踉踉跄跄。
他弯腰检查亨利·鲍尔斯,没想到亨利忽然睁开眼睛,用满是擦伤和鲜血的手抓住了他的小腿。
亨利嘴巴翕动,虽然只能发出呼哨声,但本还是听明白了:宰了你这只肥猪。
亨利抓住本的腿,挣扎着想爬起来。本慌忙抽腿,亨利的手往下滑,接着松开。本拼命后退,双手乱挥,短短四分钟内屁股第三次着地,还咬到了舌头。溪水被他坐得水花四溅,他眼前出现了一道彩虹。本才不在乎彩虹,也不想找到他妈的金矿,他只想过自己的肥胖生活。
亨利翻了个身想站起来,结果又摔回溪里。他用手和膝盖撑起身子,最后总算站了起来,一双黑色眼眸盯着本,短短的头发分成左右两边,有如狂风扫过的玉米田。
本突然很生气。不,不只是生气,而是盛怒。他胳膊下夹着图书馆借来的书走得好好的,一边幻想自己和贝弗莉·马什接吻,谁也没招惹,结果弄成这个样子。你看看,裤子破了,左脚踝可能断了,起码一定有扭伤,脚和舌头伤痕累累,肚皮上还刻了天杀的亨利·鲍尔斯的名字。那些取笑他的讨厌的球迷算什么?真正让他在意的是那些书,他必须赔给图书馆。想到弄丢的书和斯塔雷特太太得知后的责备眼神,他就火冒三丈。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割伤也好,扭到也罢,或者是图书馆的书,甚至是他放在后口袋的借书卡泡水膨胀,可能已经无法辨读,总之他一气之下就朝亨利·鲍尔斯扑去,穿着凯兹帆布鞋的脚踩出阵阵水花。他跑到亨利面前,对准他的胯下就是一脚。
亨利沙哑地惨叫一声,惊得鸟群都从树上飞了起来。他双腿张开,两手捂着胯下,望着本,满脸惊诧,气若游丝地喊了一声“你”。
“没错。”本说。
“你。”亨利又说了一次,声音更微弱了。
“没错。”本又说了一次。
亨利缓缓跪下,但不像摔倒,而是弓起身子。他那双黑眼睛依然望着本,脸上仍是难以置信的神情。
“你。”
“就是我!”本说。
亨利侧身摔倒,双手依然抓着裤裆,开始左右翻滚。
“你!”亨利呻吟道,“我的蛋!你!你踢破我的蛋了!啊!”他的力气恢复了一点,本开始一步步往后退。他讨厌自己刚刚的举动,心里却又充满正义伸张的兴奋,这种感觉令人着迷。“啊!我他妈的蛋!呃啊!我他妈的蛋!”
若不是一块石头击中了本的右耳,他可能会一直站在那里,待到亨利复原可以起身追他为止。石头击中了他的右耳,他感到一阵锥心的刺痛,要不是开始流血,他还以为是黄蜂咬人。
他转身发现贝尔齐和维克多已经踏进溪水里,大步朝他走来,两人手上都抓着鹅卵石。维克多使劲一丢,本听见石头从他耳边呼啸而过。他低身闪躲时,另一颗石头正中他的右膝,他痛得大叫一声。
第三颗石头打在他脸上,让他眼泪直流。
他手忙脚乱走到对岸,抓着突出的树根和树丛拼命往上爬,踩到岸上后(翻上去的时候,屁股又被石头撞了一下)回头匆匆瞄了一眼。
贝尔齐跪在亨利身旁,维克多站在两米外朝他扔石头。一块棒球大小的石块落入本身后一人高的树丛里。他看够了,事实上,他看太多了。更糟的是,亨利再度试图起身。他和本的天美时手表一样,就算受到重创也能运作。本转身冲进树丛,吃力地朝他认为的西方前进。只要穿过荒原到达老岬区,他就能要到一角硬币搭公交车回家,将门牢牢锁上,把沾了血的破烂衣服扔进垃圾桶,到时噩梦就会结束了。本想象自己洗完澡,穿着红色绒毛浴袍坐在起居室看卡通片《达菲鸭》,用草莓口味的吸管喝牛奶。记住这个念头,他严厉地告诉自己,继续往前。
树枝扫过他脸上,本将树枝推开,尽力不去理会有如爪子般扑来的棘刺。他走到一块又黑又脏的平地上,那里密密麻麻长满形如竹子的植物,恶臭从地表扑鼻而来。他低头望着深入竹林的死水潭,看着它反射的光泽。不好的预感(流沙)有如暗影闪过他的心头。他不想走过去,就算不是流沙,泥巴也会让他的鞋子陷进去。于是他转而往右,沿着竹林跑到一片真正的树林前。
林子里多半是枞树,长得非常茂密,为一丁点空间与阳光拼命争抢,但矮树丛不多,可以跑得快一点。本已经不晓得自己的方位,但自认应该还保持些微领先。荒原三面被德里镇包围,一面是半完工的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他迟早会走到其中一面。
他感到本肠胃翻搅,隐隐作痛。他撩起扯破的上衣检查伤势,痛得身体一缩,倒抽一口凉气。他的肚子看起来像一颗诡异的圣诞球,红色的是血痕,绿色的是刚才滑下堤防时蹭到的草绿。他放下上衣,看到自己肚皮上一团乱让他想吐。
忽然,他听见头上传来嗡嗡声。声音低沉,几乎低出听觉范围。换成是只想赶快逃离现场的大人(蚊子已经找上本了,虽然没麻雀那么大,但也不小)一定不会理它,甚至根本听不见。但本还是个孩子,而且已经不那么害怕了。他转身向左,拨开低矮的月桂树丛往前走。树丛后方,一根直径大约一米二的水泥管从土里伸出一米长,上头还罩着一个铁铸的人孔盖。盖子上刻了几个大字:德里镇污水处理局。走到这么近,本才听出声音来自水泥管里,而且不是嗡嗡声,是低语声。
本将一只眼睛凑到盖孔上,但什么也没看见。他听得见低语声和水流声,但仅此而已。他吸了一口气,闻到一股淡淡的酸臭味,既潮湿又恶心,让他身体一缩,头往后仰。是臭水沟,不会是别的。也可能是臭水沟加下水道,这在饱经水患的德里镇并不少见,没什么。但本还是不寒而栗,一是因为在杂草蔓生的荒郊野外竟然看到人造的东西,二是因为那东西的形状:突出地面的水泥管。本去年读过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他先读完漫画版,然后读了小说。
这根水泥管和它上面透气用的铁盖让他想起小说里那几口井。一直往下,就能抵达破败可怕的莫洛克国。
本匆匆离开水泥管,试着重新找到西方。他走到一小块空地上,转动身子直到影子在他正后方,接着便直直往前。
五分钟后,他听见水流声更大了,还有小孩在说话。
他停下来竖起耳朵,忽然听见后方传来树枝折断的声音和另外的说话声。那声音非常好认,是维克多、贝尔齐和如假包换的亨利·鲍尔斯。
看来噩梦还没结束。
本四下张望,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
两小时后,本从藏身处出来,身上比之前更脏,但精神振作了一点。他觉得不可思议,他刚才竟然睡着了。
之前听见亨利他们步步紧逼,本就像被卡车车灯照到的小动物一样,差点没僵住。他觉得昏昏欲睡,不想动,只想躺下来像只刺猬一样缩成一团,让那三人为所欲为。这想法很疯狂,很诡异,却很不赖。
但本没这么做,而是继续朝水声和小孩的方向走。他想看看他们是谁,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只要能甩脱困倦感就好。计划,他们在讨论计划。本甚至觉得其中一两个人的声音有点熟悉。有东西扑通掉进水里,小孩开怀大笑。本忽然生出一股愚蠢的渴望,这也让他更加清楚地察觉自己的处境有多危险。
如果他会被抓,那最好别连累那些小孩,于是本继续往右走。他脚步很轻,许多胖子脚步都很轻。
他走到离他们很近的地方,看见那几个男孩在他和明亮的溪水之间走动。不过他们没看见他,也没听见他的脚步声。本继续往前,他们的声音渐渐远去。
他遇到一条人踩出来的狭长小径,考虑片刻之后摇了摇头,越过小径重新钻入树丛。他速度变慢了,不再踩着树叶前进,而是边走边拨开树枝,但方向还是大致和小溪平行。虽然被枝叶遮着,他还是看出这条溪流比他和亨利摔进去的小溪宽阔许多。
本又发现了一根水泥管,隐藏在蔓生的黑莓之间,同样嗡嗡作响。管子后方是一道堤防,往下直抵溪流,一棵长满节瘤的老榆树半躺在水面上,河水冲刷堤岸让它的根部露出一半,看起来像一团乱发。
本不想遇到虫子或蛇,但他又累又怕,已经不在乎了。他走过树根来到下方的浅洞里,身体想往后靠,结果撞到树根,感觉像有人气得用手指戳他一样。他稍微移动身体,树根立刻变成了很好的倚靠。
亨利、贝尔齐和维克多出现了。他以为他们会受骗,会走那条小径,但运气显然不在他这边。他们在他附近逗留了一会儿,近得他一伸手就能摸到他们。
“我敢说刚才那群笨蛋一定看到他了。”贝尔齐说。
“唔,那就去问个究竟吧。”亨利说完,三人便往回走,不久本就听见他大叫:“你们几个他妈的在这里做什么?”
有人答话,但本听不清楚。距离太远了,而且他离河很近(这显然是坎都斯齐格河),水声太大,但他感觉那群孩子很害怕。他可以理解。
维克多·克里斯忽然吼了一句:“这是什么幼稚的拦河坝?”
拦河坝?烂恶巴?还是维克多骂他们幼稚,而本听错了?
“我们把它砸了吧!”贝尔齐提议道。
几个小孩大声抗议,接着是一声哀号。有人哭了。本可以理解。那三个家伙虽然没抓到他,但这会儿又有一群小孩儿任他们宰割。
“没错,把它砸了。”亨利说。
水花飞溅的声音、惊恐的大叫,贝尔齐和维克多哈哈蠢笑,还有一个小孩在哭,哭得既伤心又气愤。
“少在那里哭哭啼啼,你这个结巴怪胎,”亨利·鲍尔斯说,“我今天受够你们这群狗屎了!”
有东西碎了。水流声忽然变大,随即恢复了原本的平缓。本立刻就明白了。拦河坝,维克多说的是拦河坝。那几个小孩(他之前经过时觉得是两三个)刚才在搭水坝,结果被亨利他们踢烂了。本甚至猜到了那几个孩子是谁。据他所知,德里小学只有一个“结巴怪胎”,就是威廉·邓布洛。他也在五年级,不过在另一班。
“你们何必这样!”一个微弱害怕的声音哭喊道,本立刻认出了那个声音,只是一时记不起那个小孩的长相,“你们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我高兴,你这个杂碎!”亨利吼了回去,接着是一声闷响,然后是哀号和哭泣。有人被打了。
“闭嘴!”维克多说,“小鬼,你要是再不闭嘴,我就把你的耳朵扯下来粘到下巴上。”
哭声变成了一阵哽咽。
“我们要走了,”亨利说,“但离开之前,我想问你们一件事。你们十分钟前有看到一个小胖子经过吗?长得很肥,浑身都是伤口和血。”
回答很短,肯定是“没有”。
“你确定?”贝尔齐问,“你最好搞清楚,结巴鬼。”
“我、我、我确、确定。”威廉·邓布洛说。
“走吧,”亨利说,“那小子可能从那里渡河回去了。”
“各位拜拜啰。”维克多·克里斯说,“相信我,那个拦河坝真的很差劲,还不如不要盖。”
飞溅声。贝尔齐又说了几句,但距离比刚才远,本听不清楚,事实上也不想听清楚。近一点的地方,刚才在哭的男孩又开始哭了,另一个男孩在安慰他。本判断外头只有两个人,结巴威和啜泣的男孩。
他半坐半躺,倾听河边两个孩子的交谈,还有亨利和他那两个跟班朝荒原另一头走去的声响。阳光在他眼前闪烁,洒在他头上和四周的树根上有如发光的硬币。这里很脏,但很舒服……又安全,流水声让人平静,就连那个男孩的哭声也让人平静。他的伤口不那么疼了,只剩微微的抽痛,亨利那些人的声音也完全消失了。他可以再等等,确定他们不会回来,然后再上路。
本听见地底排水系统运作的声音,甚至感觉得到。缓慢稳定的震动从地下传到他靠着的树根,再传到他背部。本又想起了莫洛克人,想起他们裸露的躯体。他想,他们身上的味道应该和人孔盖里飘出的臭味一样,潮湿中带着屎味。他想起那些深入地心的幽井,内壁钉着生锈的阶梯。他觉得昏昏欲睡,不久幻想便换成了梦境。
本没有梦到莫洛克人,而是梦到了一月遇见的事。就是那件他不知该如何向母亲解释的事。
那天,圣诞长假刚结束,道格拉斯太太问班上有没有人志愿留下来,帮忙计算假期前收到的书。
本立刻举手。
“本,谢谢你。”道格拉斯太太说完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让他从心底一路温暖到脚趾。
“马屁精。”亨利·鲍尔斯低声说。
那是个很典型的缅因州冬日,天气好到不行,又坏到了极点:万里无云、阳光明艳,可是冷得有点吓人。气温只有零下十摄氏度,再加上强风,让人觉得寒冷刺骨。
本一边数书一边报数,道格拉斯太太做记录。他发现她并没有重点一遍,心里很骄傲。每点完一批,他们就将书搬到储藏室。走廊上,电热器发出梦呓般的隆隆声。校园里吵吵嚷嚷,置物柜砰地关上,托马斯太太在办公室嗒嗒打字,楼上的合唱团唱得有些走调,体育馆里篮球啪啪触地,听了令人紧张,球员在打蜡地板上奔跑转身,弄得球鞋吱吱作响。
这些声音渐渐消失,等最后一批书点完(少了一本,但也无所谓了,道格拉斯太太叹了口气说,反正这些书已经老态龙钟了),校园里只剩电热器、屋外的强风和法齐奥先生挥动扫把为走廊地板铺上木屑的沙沙声。
本从储藏室的窄窗望出去,发现天色暗得很快。才四点就一副黄昏的样子了。薄薄的干雪在方格铁架四周飞舞,在跷跷板之间盘旋。跷跷板牢牢冻在地上,得等四月春暖雪融才能解脱。杰克逊街上空无一人。他又注视了一会儿,希望有车经过杰克逊街和威奇汉街口,可是没有。除了他自己和道格拉斯太太,德里镇的人可能都死了或逃走了,起码给他的感觉是这样。
他看了道格拉斯太太一眼,发现她也有几乎一样的感觉,这让他有点害怕。本从她眼里看得出来。
深沉、悠远、若有所思,不是四十岁的老师而是孩子的眼神。她双手抱胸,仿佛在祈祷。
我很害怕,本心想,她也很害怕,但我们到底在怕什么?
他不晓得。这时,道格拉斯太太转头看他,有点难为情地浅笑一声。“对不起,把你留到这么晚,”
她说,“真是不好意思,本。”
“没关系。”本低头看着自己的鞋。他有一点喜欢她,不像对一年级老师提波多小姐那种全然的爱……不过依然是爱。
“可惜我没开车,”她说,“不然我就可以送你回家。我先生五点十五分左右会来接我,你如果不介意等,我们可以——”
“没关系,谢谢,”本回答,“我得在那之前到家。”其实不然,但他就是不想见到道格拉斯太太的先生,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
“你可以请你母亲——”
“她不会开车,”本说,“我不会有事的,我家离学校只有一公里半。”
“天气好的时候,这点距离无所谓,但现在这种天气就辛苦了。要是外头太冷,你会自己找地方躲一下,对吧?”
“噢,当然,我会去卡斯特罗大道超市烤个火之类的,我想葛德洛先生不会介意。而且我有雪裤,还有新的圣诞围巾。”
道格拉斯太太似乎放心了一点……接着又看了看窗外。“外面看起来好冷,”她说,“好……好辣。”
他不认识那个单词,但很清楚她想说什么。有东西不对劲儿,是什么?
忽然间,他明白了。他刚才将她看成一个“人”,而非仅仅是老师。就是这个。本刚才突然用不同的眼光看她的脸,于是她的脸变了,成了疲惫的诗人的脸。本想象她和丈夫一起回家,她双手交叠坐在前座,暖气嘶嘶作响,他聊着一天的工作。他想象她准备晚餐,一个怪念头忽然闪过,一个聚会寒暄时常问的问题差点脱口而出:道格拉斯太太,您有孩子吗?
“我常常想,每年这个时候,其实没人想住在北方,”她说,“至少不想待在这么北的地方。”
说完她微微一笑,陌生的感觉从她脸上或他眼里消失了。本再度看到原本的她,起码恢复了一部分。
但你再也不会看到那样的她了,不会那么完整,他难过地想。
“每到冬天我就觉得自己很老,要到春天才会重拾年轻。每年都这样。你真的确定你会很安全,本?”
“我确定。”
“好,我想也是。你是个好孩子,本。”
他又低头看着脚趾,满脸通红,心里更爱她了。
在走廊铺撒红色木屑的法齐奥先生头也不抬地说:“小心寒霜咬人,孩子。”
“我会的。”
本伸手打开置物柜,将雪裤穿上。他之前很讨厌母亲在特别冷的日子强迫他穿雪裤上学,觉得小孩子才会穿雪裤,但这会儿很庆幸今天穿了。他缓缓走向门口,拉上外套拉链,将帽子拉紧,戴上手套。他走出校舍,在积满雪的台阶上站了一会儿,听门慢慢关好,咔嗒一声锁上了。
天空一片青紫,笼罩着德里小学,强风阵阵,绳钩敲打着旗杆,发出寂寞的铿铿声。冷风刺进本毫无防备的温暖脸庞,让他脸颊发麻。
小心寒霜咬人,孩子。
本匆匆拉高围巾,把自己弄成小胖子版的红骑士。渐暗的天空呈现出一种奇幻的美,但本没有驻足欣赏。天气太冷了,他得赶快走人。
起初风在他背后吹,甚至推着人前进,感觉还不太糟。但他到了运河街不得不右转,结果变成逆风,几乎无法迈步……仿佛强风和他有仇似的。围巾是有一点作用,但帮助不大。本两眼跳动,鼻子里的湿气冻成了冰膜,两只脚愈来愈麻。他不时将戴着手套的双手放到腋下取暖。寒风怒吼,有时甚至像是人在咆哮。
本又害怕又兴奋。害怕是因为他现在能理解自己读过的那些故事了,例如杰克·伦敦在《生火》里说人真的会冻死。现在这种天气,气温可能降到零下二十六摄氏度,冻死完全有可能。
兴奋就难以解释了。那是一种孤单甚至忧郁的感觉。他在外头,乘着风的翅膀前进,待在明亮的窗户里的人看不到他。他们在里面,在温暖有光的地方,完全不知道他经过,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秘密。
寒风刺骨,但也新鲜而干净。他鼻子里呼出一道道白雾。
夕阳西下,在地平线上只剩一道橘黄的冷光,星星有如粗糙的碎钻在头顶的天空闪闪发亮。本走到了运河街。离家只剩三条街,他只想让脸和双脚重拾温暖,让血液重新流动、激荡。
然而,他还是停下了脚步。
运河冻在水泥闸门前,有如结冰的玫瑰奶河。河面隆起,龟裂,混浊,纹丝不动,但在清冽的冬日阳光下却像是有生命一般,展现出独特而隐晦的美。
本转换方向改朝西南边的荒原走去。他发现自己又变成顺风了,雪裤被风吹得起伏飞舞。运河夹在水泥堤防中间直行大约八百米,之后堤防消失,河水涌入荒原。每年冬天,荒原上只有结冰的野蔷薇和光秃秃的枝干。
有个人影站在冰雪中。
本看着那个人影,心想:那里可能真的站着一个人,但他真的穿成那样子?不可能吧?
那人似乎穿着银白色的小丑服,衣服被极地风吹得像波浪一样起伏,脚下一双太大的橘色鞋子,和衬衫的绒毛扣子颜色相同。他手里抓着一把五彩缤纷的气球,本发现气球正朝他飘来,忽然感觉很不真实。他闭上眼睛用手揉了揉,然后睁开。气球依然在朝他飘过来。
他脑海中浮现法齐奥先生的叮咛:小心寒霜咬人,孩子。
一定是天气搞的鬼,让他产生了幻觉。人是可能站在冰上,穿着小丑服也不是不可能,但气球不可能朝他飘过来,不可能逆风,但看起来就是那样。
本!冰上的小丑大喊。声音从耳朵钻进来,本却觉得来自心里。你想要一颗气球吗?
那声音邪恶可怕到了极点,本只想拔腿就跑,但双脚却像操场上的跷跷板一样冻在地上,动也不能动。
气球在飘,本!全都会飘!你拿一颗试试看!
本站在运河桥上,小丑朝他走来。本愣愣地看着它前进,有如注视毒蛇逼近的小鸟。天气这么冷,气球早就该破了,可是没有。它们不应该直直地浮在小丑的头顶,而是应该飘在小丑后方,急着返回荒原……也就是(本在心里告诉自己)小丑原来在的地方。
本还发现另一件事。
落日余晖为运河的冰洒上一抹玫红,但小丑却没有影子。完全没有。
本,你会喜欢这里的。小丑说,本这会儿已经听得见他鞋子踩在坑坑洼洼的冰面上的沙沙声了。
我向你保证,你一定会喜欢这里。我遇见的男孩女孩都喜欢这里,因为这儿就像《木偶奇遇记》里的快乐岛和《小飞侠》里的梦幻岛。他们在这里永远不需要长大,而所有孩子都不想长大!所以来吧!
看看风景,挑一颗气球,喂大象,玩溜滑梯!噢,你一定会喜欢的,本,你会飘——
虽然心里害怕,但本发现自己很想要一颗气球。这个世界上有谁的气球能够逆着风飘?有谁听过这种事?没错……他想要一颗气球,还想看看小丑的脸,因为小丑低着头,仿佛要躲开致命的强风。
要不是德里镇政厅的时钟响了五下,本真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重点是钟确实响了,有如一支冰钻划破了严寒。小丑似乎吓了一跳,抬起头来,本看到了他的脸。
他心里第一个念头是:木乃伊!噢,天哪!是木乃伊!他吓得晕头转向,双手牢牢抓着栏杆才没昏过去。它当然不是木乃伊,不可能是。埃及有木乃伊,很多木乃伊,这个他知道。但本最先想到的却是那个木乃伊,就是他上个月熬夜看《惊悚剧场》,在一部老电影里看到的那个怪物,鲍里斯·卡洛夫饰演的僵尸。
不对,它不是那个木乃伊,不可能。电影里的怪物不是真的,所有人都知道,连小孩都明白。可是——
那副样子不是化妆化出来的,也不是用绷带缠成那样的。它身上是有绷带,大半缠在颈部和手腕上,被风吹得往后飞,但本可以清楚地看到小丑的脸。它脸上纹路很深,皮肤有如羊皮纸地图般满是皱褶,双颊凹陷,皮肤干枯,前额龟裂,毫无血色。它张开暗沉的双唇咧嘴微笑,露出墓碑一般寥寥可数的牙齿,牙龈发黑,而且坑坑洞洞。本看不见它的眼睛,但看得见它焦炭般的、深陷的眼窝里有东西在闪着,很像埃及圣甲虫森冷的宝石眼。虽然本在上风处,却还是闻得到肉桂、香料、古怪药物处理过的裹尸布、沙子和已经干涸碎裂的血的味道……
“我们都在飘。”木乃伊小丑声音嘶哑地说,本发现小丑已经来到桥边,就在他正下方,伸出干枯扭曲的手,让他又吓了一跳。小丑手上的皮肤被风吹得有如飞扬的三角旗,发黄的象牙般的骨头隐约可见。
小丑伸出几乎没有肉的手指碰了碰本的鞋尖,本忽然能动了。他转身拔腿就跑,五点的钟声依然在耳边回荡。他跑到桥的另一头,钟声正好停止。那是幻觉,一定是。小丑不可能在十到十五秒之间从那么远的地方走到他身边。
然而,他的恐惧不是幻觉,夺眶而出随即冷却在脸颊上的滚烫泪水也不是。本拼命奔跑,鞋子踩在人行道上,发出啪啪的声响。他听见穿小丑服的木乃伊在他背后,正从运河爬上来,石头般的指甲刮过铁条,衰老的肌腱有如没上油的铰链吱嘎作响。他听见小丑用鼻子呼吸时发出的干巴巴的声音,和大金字塔底下的甬道一样毫无湿气。他闻到裹尸布的沙尘和香料味,知道小丑的手(和他用积木搭成的几何模型一样,没有血肉)很快就要摸上他的肩膀,逼他转身直视那张爬满皱纹的笑脸,感受死水般的气息,看着黑眼窝深处的微光凑到他面前,没有牙齿的嘴巴打着呵欠。他会拿到气球,没错,要多少有多少。
本边哭边喘地跑到他家所在的那条街的街口,耳朵里听见心脏在狂跳。他回头一看,发现街上空空荡荡,有着低矮水泥护栏和老式石头路面的拱桥上也不见人影。本看不见运河,但他觉得,就算看得见,也看不到什么东西。不对,假如木乃伊不是幻觉,是真有其事,那它一定会躲在桥底下,就像《三只山羊》里的怪兽一样。
底下,躲在桥底下。
本飞快地跑回家,不时回头留意背后的动静,最后终于进了门,然后将门锁上。他向母亲解释,说他帮道格拉斯太太数书,所以回来晚了。但他母亲那天工作特别忙、特别累,其实不怎么担心他。
之后他坐在餐桌前,对着面条和周日剩下的火鸡肉,吃了整整三人份。吃着吃着,刚才遇见的木乃伊似乎愈来愈远,愈来愈像一场梦。小丑不是真的,那些东西都不是真的,只存在于深夜或周六下午场的电视电影里。运气好的话,二十五分钱就能看到两种怪物。要是还有二十五分钱,就可以再买一大堆爆米花。
不,它们不是真的,电视、电影和漫画里的怪物都是假的。它们也会成真,当你辗转难眠时,当你将用餐巾纸包好藏在枕头下的四颗糖果吃完了,当床铺变成发臭的梦魇,强风在屋外咆哮,当你不敢看窗外,生怕见到一张狞笑的脸,当你发现那张脸虽然没有腐败,却像枯叶一样干,眼睛像深陷在眼窝里的两颗钻石,当你看见一只伤痕累累的爪子抓着一把气球:过来瞧瞧,挑一颗气球,喂大象,玩溜滑梯!本,噢,本,你会飘。
本惊呼一声醒来,木乃伊的噩梦尚未离去,震颤的黑暗依然紧紧地包住他,让他余悸犹存。他打了个哆嗦,树根不再托着他,而是像之前一样戳着他的背,仿佛生气了。
他看见光线,便急忙爬了出去,回到午后的阳光下。河水潺潺,一切再度回到现实。现在是夏天,不是冬天。木乃伊没有将他带到沙漠上的地窖里,他只是窝在根须半裸的树下的沙坑里,躲避那几个小恶霸。他在荒原,亨利和他的死党们拿两个在下游玩的小孩出气,因为他们找不到本,没办法痛打他一顿。各位拜拜啰!相信我,那个拦河坝真的很差劲,还不如不要盖。
本闷闷不乐地看着自己被扯烂的衣服,他回去一定会被母亲唠叨死。
他睡得够久,体力恢复了不少。他滑下堤防,沿着溪边走,每走一步就打一个哆嗦。他浑身疼痛,感觉就像斯派克·琼斯在他肌肉里用碎玻璃弹奏快歌一样。他身上没有衣服遮蔽的地方,几乎每一处都有干掉或未干的血迹。反正建水坝的那些孩子应该已经走了,他这么安慰自己。他不晓得自己睡了多久,但就算只有半小时,邓布洛和他朋友在遇到亨利他们之后,应该也会觉得换个地方(例如外层空间)比较好。
本埋头往前走。他知道,那几个小恶霸要是回头找他,他一定跑不过他们,但随他们去吧,他不在乎。
他绕过溪流的转弯处,站在岸边看了一会儿。建水坝的孩子还在,其中一个果真是结巴威。他跪在另一个男孩身边,那男孩背靠河岸坐着,头往后仰,喉结像三角插头一样凸出来,鼻子和下巴周围都是干掉的血,脖子上也有几道。他手里握着一个白色的东西。
结巴威猛然转头,看见本站在那里。本发现背靠河岸的男孩状况很不妙,心里非常惊慌。邓布洛显然吓得半死。本绝望地想:这倒霉的一天到底有完没完啊!
“你、你、你能不、能不能帮、帮我,”威廉·邓布洛说,“他、他的、喷、喷剂、没、没了,我怕他、他会——”
威廉表情僵硬,脸愈来愈红,那个字怎么也挤不出来。他像支机关枪般嗒嗒个没完,口水乱喷,过了将近三十秒,本才明白他想说的是“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