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玩弄时间

所长和跟着他一起过来的两人都瞪大了双眼。

许成和杨开眉头直皱,许成更是偷偷地看了一眼杨开。

慕容洁则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我没有管他们,笑了笑之后开口说道:“前面五人的死亡,我没有调查,所以我不多做讨论。”

“先只来说说我接手之后被杀的两名受害者吧。”虽然第一名死者是如何受害的已经解释过一遍了,但因为所长和另外两人并没有听过,所以我又解释了一遍。

听完我的话之后,所长也不如我所料的提出了当时我们一直十分纠结的问题,“可在第一名死者被吊起来的周围没有任何足迹啊。这似乎和你所说的,先杀人再搬尸合不上啊!”

“简单来看的确是合不上。但如果换一种思维呢?”笑了笑,见到所有的人都皱眉不语,我这才接着开口道:“凶手是一个很会利用时间的人,几乎我们所有觉得不可思议之处,都是他高超的对时间的玩弄手法造成的。”

“就比如,我们都觉得他要完成法术,需要依次杀八个人,可事实上,他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五具尸体。”

看到大家还是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我不由得摇了摇头,再接着说道:“再比如,我们都以为第一名死者是在死亡后被搬尸然后再吊到横梁上,但实际搬尸却是上吊是第二步,而不是第一步呢?”

“你是说?”现场最先反应过来的,是跟着所长一起来过,身材稍微比较瘦小的警察。

这让我很吃惊,因为他没有到过现场,所得到的资料也全都是书面资料而已,可他却比所有人都最先明白我的意思。

见他张嘴,想说却又不敢说,我笑了笑开口道:“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吊尸的绳子,甚至是环套其实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从现在场的痕迹来看,凶手只需要把尸体搬到门口,就能够利用早就已经准备好的绳子把尸体吊上去。”

“有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这下所有的人都反应了过来,所长眉头一皱,声音变得低沉了,脸色也相当的不好看了。

我当然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如果凶手真的是用这种手法的话,那就还代表着另外一件事。

“证据当然有!”我笑了笑,看向了慕容洁,“我和慕容队长有一次在晚上又到过死者姑父家。”

“那一次我们发现了一张符咒,以及一些火勒鱼鳞。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东西。”

慕容洁一惊,不可思议地向我道:“你还发现了什么?”

“痕迹!”我连忙向她说道:“我当时在发现符咒的地方,还看到了有一条很窄的痕迹。此前我一直忽略掉了。直到我意识到上吊用的绳子早就已经绑在房梁上准备好了才明白,其实那痕迹就是因为绳子挂的时间太长而形成的。”

“除此之外!”我看向了杨开和许成,“他们两位警官还打听到,死者在死亡前说过自己要死了的话。”

“可那说不定那只是死者开玩笑的话呢?只是恰好碰到了一起而已。”所长皱眉说道。

我摇了摇头,“绝对不是,别忘了火勒鱼鱼鳞。”

“死者在死亡前三天说到自己要死了,死前一天找医院的张主任要了火勒鱼鱼鳞,而后我们又在房梁上找到了火勒鱼鱼鳞吗?”我冷笑着摇头,“这三者分开单独看或者只是巧合。但合在一起真的还是巧合吗?”

“不!”我坚定无比的说道:“死者在死亡三天前看到了有绳子绑在横梁上并且察觉到很可能是针对他的。但由于死者的性格孤僻,所以没有报警,只是在某种情况告诉了他的同学。”

“但死者也没有坐以待毙,于是找张主任要了火勒鱼的鱼鳞。可能当时死者在想,自己被吊死后,杀他的人会把他的尸体藏起来,所以他把火勒鱼鱼鳞抹在了吊他的绳子的横梁上做记号,也想要给查案的人留下线索。可死者没想到这名杀他的人,根本就没有把他的尸体搬走的意思。”

“可似乎还是有一点说不通啊。死者既然知道有人要杀自己,就算不报警,可为什么不逃呢?”那身形稍瘦一点的警察向我问道。

“问得好!”我向他一笑,“他为什么不逃,这就要从提前绑那个绳子的人,也就是帮凶说起了。”

“死者的性格很孤僻,甚至很有可能还有些抑郁症,而这种人往往有一种十分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很倔。这名提前把绳子绑好的人,是一个让死者觉得就算死于他的手,也不肯在他面前丢脸的人。”

“死者的姑父?”慕容洁轻咬着牙,略微不可思议地说道:“他的这种性格,再加上年龄正好处在叛逆期。我以前上学的时候也接触过这样的人。这种人越是讨厌谁,就越是在谁的面前很倔!”

“没错,就是死者的姑父。以死者的面相来看,他生前肯定和他姑父的关系十分不好。他们肯定吵过架,甚至打过架。而这可能让死者在看到准备吊他的绳子之后还在想‘杀了我你也别想好过’,而不是‘我要怎么样才能活下来’。所以他才找张主任要了火勒鱼鳞,试图给我们留下线索。”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可惜啊,他聪明过头了。这种举动让我以为火勒鱼是凶手留下的。”

“可还是没证据啊,这只是你的猜测而已。”所长虽然认同了我的话,但还是无奈的点了点头。

“这点倒不用担心!”一旁精瘦的警察地摇了摇头,“我们从市城带来了一套仪器,是可以提取指纹的。或许凶手和帮凶能想到指纹这一块,但死者可能想不到。只要能在火勒鱼鱼鳞上查出死者的指纹,那就可以拿来做侧面证据。”

“指纹?”我愣了一下,而后一笑。是啊,破案是可以提取指纹的。在我们国家的法医圣典《洗冤录集》中就明确提出了指纹的用来断案的理论。

可惜我只是略有耳闻,没有真正了解过,要不然肯定能更早发现死者死前做的事。

“第一宗案子倒是能解释得通,可第二名死者呢?”所长向精瘦的警察点了一下头之后,又接着向我问道。

“是啊,第二名死者在发出惨叫之后三分钟内,不仅死了,还被人埋进了地里,连头骨都被切开了。”许成也在一旁小声地呢喃着,“这第二名死者怎么看都不像是被人杀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