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 · 八

鉴定书

(中略)

受害人 野口清子

时26岁

(中略)

大正六年(1917年)下午二时十五分至五时于武库郡夙川村五甲野口别墅,在某某地方检察院明上检察官的监督下,对上述尸体进行解剖,并作如下鉴定。

甲(外表检查)

(中略)

一、颈部环状软骨处,约水平方向右侧5.0厘米、左侧3.0厘米、宽约2.0厘米范围内,有点状或线状不规则的带紫褐色轻微皮下出血。(中略)

乙(内景检查)

(中略)

一、膀胱内除有少量澄清尿液外无明显异常。子宫无明显异常。

丙(显微镜检查)

一、用显微镜观察阴·道分泌物,发现完整的精子。

说明

甲、造成外表检查所现创伤的凶器应为钝器,如手指压迫颈部所致。推测死者是由于颈部被施与暴力,呼吸道受到压迫闭塞,窒息而死。

尸体阴·道分泌物内发现精子,可判定死前数小时内发生过性行为。

特此鉴定。

某某医院   小岛大洋

 各位读者读罢以上鉴定书,应该又发现了两个新的事实吧。那就是清子的死因是被人掐死的,以及死前曾和异性发生过性行为。如此虽然新的事实不断出现,但是通过我目前为止记录下来的取证书等还没有一个得到解决。

案子从一团迷雾里又要进入一个迷宫。这时某某警察署的行为的确很了不起。就是为了逮捕当晚潜入厢房的盗窃犯所做的努力。所有人都期待着只要能逮捕盗窃犯,整个案件就水落石出了。因此,某某警察署也做了相当大的努力,终于抓到了犯人。某某警察们抓到犯人之前所所费苦心可以写成一篇十分精彩的侦探小说,只是埋没在记录上的一篇《逮捕报告书》里实在是太遗憾了,但是因为和本案没有直接关系,我只得忍痛割爱了。

 逮捕报告书

(中略)

中岛庄吉

时37岁

 根据上级命令,在搜查中得以逮捕上述犯人,以下为逮捕报告。

(中略)

追踪犯人到大阪后一直未能找到其行踪,7月20日,终于查明在大阪市西区三轩家第○街某某附近发现犯人行踪,并进一步得知犯人在松岛烟花巷某某楼寻欢作乐,当晚在某某楼附近埋伏时,果然该犯人又来该楼作乐,立即对其实行了逮捕,犯人企图逃跑,追踪其至千代田桥头,武力将其制服逮捕归案。(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