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他俩就不对盘,甚至相互在心底立下“非我族类,能闪则闪”的相处原则,可好死不死的,老天爷偏爱跟他们作对,竟然让她和他成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同居人”?!好吧!既然这是命运的安排,那她当然也没必要太啰唆,就勉为其难与他一起吃、一起住、一起睡……呃!更正,是各自睡在各自的床上啦!她本以为像这样的同居生活一定会很无趣,却没料到事实全然不同──在她的大力抗争之下,他不但乖乖屈服于她的“恶势力”,还有事没事就会对她表露出关怀与怜惜的伟大情怀,害她一不小心对他改变了既定印象,甚至产生了想把他“扑倒”的心境,但碍于面子问题,她决定非要让他也对她产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