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整理出私人用品,今天是辛穗在品诚的最后一天。

    最后一天了……好快,六年……从护校毕业已经整整六年。

    还记得第一次穿上护士服的那天,她对着镜子看了好久,南丁格尔、白衣天使,她爱死这些形容词。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她侵占地的便当和床,宽宽的床、暖暖的怀抱,她在他怀里睡了一场好觉;还记得第一次在他的书本上留下她的单恋,那种偷偷摸摸的甜蜜还映在心间……哪一日,他也会学起中文吧!那时他会在书本上看见她的心情,会知道有一个笨笨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偷偷爱他这么久。

    要他看见吗?是!她要教他看见,就算他不能成全她的爱情,她也要他知道,她无怨无悔的心。

    爱他,不悔,从不后悔,即使她的爱无法回馈,即使她的情只是单恋。

    走到镜前再看看自己,衣服是白的,脸是白的,唇也是白的。好丑!

    翻翻袋子想找来唇膏描上绘彩,翻了半天才想起,唯一的一只唇膏早在几个月前弄丢掉,咬咬上下唇,想把它们弄得鲜红,却不料嘴唇不合作,仍维持着一片惨白。

    无所谓,会过去的,除非生命结束,否则再多、再痛的苦都会过去,人生不就是这样,由许许多多的苦痛悲伤、欢喜忧愁交织而成,经历过快乐,痛苦接踵而至,总要酸甜苦辣全尝透,人生才不致遗憾。

    临走前,她还要去看看他,跟他说——不管是不是朋友,我祝福你,平安喜乐。

    笑一笑,露露她的招牌——苹果笑脸,不论如何,走过这一遭,她学会爱人。

    捧起她的「家-」,展开忙碌一天,她对每个人都笑,病人、医生、药剂师、护士,不管喜欢她的人、讨厌她的人,都收到她的笑容做为临别赠礼。

    从早上到中午,她的笑容没停过,端起午餐饭盒,她像以往拚命塞,只想在最快的时间解决。对的,她要用最快的速度回复她的生活,至于他带给她的「习惯」,她必须戒除。

    「告诉你,院长居然从楼梯上滚下来,撞伤头。」

    「有没有怎样?」

    院长两字钻入脑海,辛穗拿着饭盒的手微微颤抖。

    他还好吗?伤得重吗?

    「陈医生上去看过他,应该没事吧!了不起撞出几个瘀青,不过你知道最大的八卦是什么吗?」

    「说啦、说啦!别吊人胃口。」

    「听说院长是跟凯琳小姐争吵,不知道是他太激动失足,还是让凯琳小姐推下来。」

    「哇塞!这番婆怎么这么凶,吓死人了。」

    「别在背后叫人番婆,有本事到她面前去呛声,不要见着人就院长夫人、院长夫人的叫。」

    「说我?你自己不也是……」

    之后,她们说话的声音再没传到辛穗脑中,一颗心盘盘旋旋的全绕在他身上。

    他受伤,脾气会不会更暴躁?但愿凯琳小姐能诸多包容,不要反击他的坏脾气,否则他只会更加愤怒。

    不知道他让不让护土上去照顾,会不会又动辄丢人枕头,或是闹着不吃饭?她好想飞奔到他身边,只是,她缺少一个理由……就这样,她浑浑噩噩度过整个下午,心中想着、念着、挂着的全都是他。

    终于,六点一到,她换下护士服,卸除工作职务,她不再是他的部属,而是「朋友」——虽然他不承认,但是她还是要用起「朋友」这个身份去看他。

    #######################悄悄登上十八楼,走过他的办公室,辛穗在他房前驻足。

    再见他,需要勇气,经过那么决绝的话之后,他们应该是陌生人了。进门,会不会是一场难堪?何况……说不定凯琳小姐陪在他身边,那次撞见他跟MISS张的尴尬,她没忘记。

    但,转身离开,也许这辈子,他们再也没有机会见面……再见一面吧!最后一面。至少让她将他的面容深深镂刻起,说不定这一次。他们会化解之前的不欢,说不定往后若干年,路上再见,迎着她的会是一张笑脸,而不是别过脸、调开眼光,假装从不认识。

    敲敲门,没响应,他们不在?再敲敲,等一等,还是没人……心重重落下,他们连最后一面都相遇不上……缘分,这东西与他们无缘。

    垮下肩,往回走,她举步维艰。别了,要离开了……她真的要离开他了,从此天涯相隔,陌路难逢……几个脚步,她倏地回身。

    是了,她可以进去看看那个房间,就算是凭吊她的爱情吧!

    那张床她睡过好几场,还有、还有,她买的一个大大的泰迪熊玩偶也在里面,他不喜欢娃娃,每次想到,都要她把它带走,她可以顺便把娃娃带回家啊。

    找到借口,她走回原地,扭开门把,推门进入。

    他在!

    看到他,失落的心瞬间被填满,他在啊,她可以看着他,不断不断看他,把他的眉眼鼻心通通藏进心底深处。

    走近床边,他在睡,睡得好沉。熟睡的他不再剑拔弩张,只有一脸安适。

    「不生气、不生气,帅帅哥哥别生气,笨笨辛穗才要爱你哦!」对着他,她又不自觉说出这句话。

    话说惯了,也习惯他的环脾气,往后,生命中还会有这么一个爱发脾气的男人,让她挂着,要她时时安抚?从未想过,悬着人、安抚人会是一种幸福,而她……爱上这种幸福。

    拂开他的金发,拭去他额际薄薄一层汗水,这个男人……火气真大,空调开着,还是让汗水窜出来。

    「绍钟……不管你认不认,我都当你是朋友,以后路上碰见,就算你别过头不理我,我还是会热情地跑上前,对你说声——嗨!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她努力催眠自己,告诉自己她的爱情已经升华为友谊,不管成不成功,只能是这样,因为,「最爱」已经走到他身边……她除了退让已无别路。

    「不要再气我,我知道是我贪得无厌才让自己走到这地步,不然,我们可以再一起去咖啡厅,你点一杯咖啡,我点一杯牛奶,你介绍凯琳小姐给我,我介绍未来老公给你,说不定几年以后,我们的小孩玩成一团,再过几年,我们变成儿女亲家,我就抱着我们的小孙子,对他说:『知不知道,以前你祖父脾气差,赶走好多护士小姐,要不是外婆,你祖父早就活活饿死。』那时一定很好玩。」

    她叨叨念个不停,自己说给自己听。

    很吵,绍钟的眉峰皱起,可恶,好梦惊扰,他从一片璀璨星空和芬芳的稻草堆中被吵醒。握着拳头,人尚未醒,已是满腔暴力。

    「对了,你知道不知道,今天是我工作的最后一天,我整天都在微笑,我跟那些对我亲切的人笑,也对骂我的人笑。

    我用笑容告诉她们,我不介意了,就算她们曾经对我有过恶意,可是过完今天,我全都抛到脑后,往后再见面,我只会记得,找们曾是同事。

    爸爸常对我们说:『做人-!不要记恨,恨别人就是不放过自己。』

    你想,要是我不放过自己,我怎么能快乐呢?我是笨笨,头脑已经很差很差,再为生气伤脑筋,一定会笨得更严重,所以,我不要介意。」-

    着眼,她的声音像地下水,一寸寸渗透到他心中,化解他心中暴戾,听着、听着,谷绍钟喜欢上这个甜甜柔柔的陌生声音。

    「那天,我对你说,我不想当朋友,你可不可以当我是胡说八道,可不可以假装这句话是骗人的,以后,我们还是朋友,虽然不见面,我还是会把你放在心里,时时祈求老天让你幸福。」

    当对不见面的朋友?很奇怪的说法,朋友不是事事分享的吗?不见面怎能成朋友?

    也许她应该挂起面具,骗自己从没爱上他、没有单恋过他,那么她就能不时出现在他身边,看他、听他、守着他。

    但她不够勇敢,要她站在他身边,看着他的恋曲成歌,看着他们永浴爱河,只怕自己心量狭小,容不下他的幸福……「答应我,一定要幸福哦!要记住笨笨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期待着你幸福。」

    她的声音带了哽咽,他没睁开眼,却心怜起这个要他幸福的女人。

    俯下头,她在他额间印上一吻,浅浅的,只带了友谊成分。

    「我走了!」站起身,再看一眼,她轻叹。

    下一秒,她的手腕让一个巨掌抓住。

    回身,绍钟吓一大跳,她是他梦中的女子!

    梦里,她躺在他身侧,不停说说笑笑,不停对着天空东指西指……对着她,凝眼再看,她是谁?

    「你醒了,我、我只是,是来拿泰迪熊,那个娃娃你很不喜欢……」指指矮柜上的玩偶,再偏头,他眼里的陌生止下她的话。

    他的眼光,他的表情……他还在生气?「对不起,上次……」

    「你是谁?」为什么这个索未谋面的女人,让他觉得既陌生又熟悉?谷绍钟坐起来,手始终握住她的,不让她有机会掉头离去。

    他的态度认真,不是作假。

    「你不认识我?怎么会,我是辛穗啊!不过你都喊我笨笨。」

    「笨笨?这里是哪里?」低头查看自己身体,没受伤?他记得车子偏向墙面,一个很大的撞击力遭袭来,接着他失去知觉,然后……想不起来「这里是品诚医院。」屈下身,她蹲在他双腿中央,仰头,她轻触他的脸。「头很痛吗?我去帮你找医生。」

    「我不痛,只想知道我怎会在这里,品诚医院不是应该在台湾?」

    「这里当然是台湾,你已经在这里住六年多,怎还这样问……天!你忘记这六年?」脸在这刻僵硬,他忘记这六年,忘记她……「你说什么六年?现在不是一九九五年八月?」他激动地握住她的肩膀问。

    他果然忘记她,捡回一段记忆、丢掉另一段记忆,是不是这样才公平?忘记她,记起他的最爱,他心遂,而她心碎。

    「不对!现在是二○○一年,过去六年你丧失记忆。」

    「你是说我沉睡六年?」

    她为什么在哭?她的泪让他心疼心焦,捧住她的脸,一遍遍擦掉泪水,但新泪不止……她哭得他心烦意乱。

    沉睡?他用了一个教人好伤心的形容词,六年的心血付出,六年的专注爱情,只成了他梦境一角。

    「不要哭,好不好?」她的泪太多,多的将他的心淹没。

    「好,我不哭。」她柔顺点头。

    「告诉我,这六年里发生过什么事情,你又在我这六年中扮演什么角色?」

    「六年前,你从美国到台湾就医。说就医其实不然,那时,你的身体已经康复得差不多,只是情绪不稳定。我是你的特护,也是你初到台湾第一个认识的人,我是……」

    她娓娓道来,述说着她的「曾经」和他的「梦境」。

    「等等,你怎会是我第一个认识的人?我哥哥姐姐,姐夫嫂嫂呢?」

    「你记忆全失,对他们,你觉得陌生,虽然他们对你很好,但你都是一脸淡漠,保持距离。」六年前的记忆再度鲜明,那年,她也在这张床上告诉他,他的过去和家人。

    「后来呢?』

    「后来,你逐渐康复,情绪慢慢稳定,接手这间医院,你把这里管理得很好,但又觉得这工作无趣,于是在外面租了一层办公大楼,做一些软件设计之类的工作,好像做得蛮好,最近你很忙,忙到没时间和我吃午餐晚饭。」

    「你知道办公大楼的住址电话吗?」

    「你外面办公桌的抽屉有,你的手机里也有。」

    「好,你说我忙到没时间和你吃午餐晚饭,我们很熟吗?」

    「我们是……」她欲言又止。

    该说、能说吗?别多事吧!

    过去,当她是他生活重心的时候,她赢不了他心中的影子,现在影子变成实体,她成为梦境,还会有胜算吗?

    过去了,已经过去了,认清事实,辛穗和谷绍钟的那段,已经沉没在时间洪流中,再不复见踪影。

    也好,两个人就这样谈了去,友谊不见、爱情不见,他过他的新生活,她适应起没有他的生活。

    「我们是朋友。」她说得轻描淡写。

    「朋友……」咀嚼这两个字,他的眉心皱起。

    「别皱眉、别生气,帅帅哥哥生气就变丑哥哥了。」两指在他眉心操揉压压,她靠着他,轻轻对他喃语。「别生气好吗?我们笑咪咪的跟对方说声再见,好不好?让我们的友谊留下最美的结束……」

    「结束?为什么要结束?」他反问。

    「因为、因为我要回乡下结婚,我先生是最传统的保守男人,没有办法接受我有异性朋友。」扯谎比她想象中的还容易。

    「不要嫁。」他脱口而出。

    「朋友不可以阻挡朋友的幸福,你应该对我说——恭喜、恭喜才对。当你的幸福来临时,我也会对你说声恭喜。」

    「以后不见面了吗?」握住她的肩,把她揽进怀中,不想放手、不愿放手;他好想抱着她一生一世,即使他对她仍然陌生。

    「不见面了!」她曾说过,将来不论谁结婚,友谊就此结束。即使她现在说的是谎言。

    「连一次都不可以?」他再问,眉心拢起。

    「我先生会吃醋。」

    「如果我扮女装呢?」

    他的话引得辛穗浅笑。「你现在比起你以前的性格可爱太多。」

    「我以前很差?」

    「嗯!喷火暴龙!」她一直贴在他胸前说话,就因为他的铁臂不肯放人。

    「这么可怕?你能和喷火暴龙当朋友,也算厉害。」他自嘲。「笨笨……」

    「嗯?」不想离开这份温馨的,只不过……没关系,电视上不是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能拥有他的友谊,是不是代表,前世她修过百年,才能与他同船共渡六年,那么,下一回她再努力一些些,再修上千年,她就能与他共枕。

    「你很笨的,会不会弄错感觉?」也许他们不该是朋友。

    「我讨厌人家说我笨,以前你在『梦中』,我原谅你,现在你『醒了』,我不原谅。问你一句,你相不相信永恒?」

    他想说——也许吧!谁知道?但她的谈挚眼神却让他的话说不出口,微偏头,他依了她的愿望。「我相信永恒。」

    「你终于相信永恒!我祝福你,你和你的爱情永恒不褪。」站起身,把自己从他的温暖中扯离。挥挥手,她用笑脸和他说再见。

    打开门,凯琳乍然出现,让辛穗心虚得脸红心跳。

    「你来做什么?我不是说过,绍钟我会自己『照顾』,不用麻烦你。」

    她看到一个护卫爱情的强势女人,有她的爱,绍钟一定会幸福。

    「对不起,我要回乡下去,不回来了,今天过来,是想和院长道声再见,谢谢他多年照顾。院长夫人,再见。」点点头,她离开他的房间。

    他们在这里开始,也在这里结束。

    再见,我的爱情!辛穗启唇轻语。

    #########################「你来这里做什么?」看见凯琳,他的脸变得肃厉。

    「亲爱的,你怎这样说话,中午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跟你吵架,害你从楼梯摔下来。人家只是心急,想早点结婚,如果你真不想那么早结婚,不然……我们再延一个月好了,我已经通知你大哥、二哥,他们明天就会过来,跟你谈谈婚礼细节。」

    她和他吵架?对!他依稀有印象,是她……她将他推下楼,没错.他想起这幕。

    「谁说我和你有婚礼?」他的声音比冰块更冷。

    「你,你这样说话很不负责任,我找你好多年,而且……我们『旧情复燃』不是吗?」她语带暧昧。

    「早在我把婚戒扔在你脸上时,我们就没有婚约了。」

    「你、你全想起来了!?」她惊慌失措。

    糟糕,他怎会在这个时候记起来,要是再个晚几天,两人走进礼堂就OK了。

    在美国,她听说他丧失记忆,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趁机嫁给他、嫁人豪门,她就能延续奢华生活。

    这几年,她的星运并不顺遂,过气的模特儿找不到太多演出机会,传来传去的绯闻,贬低了她的身价,他已是她仅存的最后机会。

    「拜你之赐。」他冷冷一笑。

    「请你原谅我,那次是我一时胡涂,我已经后悔,不过,你知道的,在那之前我也不是处女,为什么你不能原谅我一次?」她嘤嘤啜泣,希望眼泪攻势有用。

    「那不同,和我交往之前,你有权利结交其它男人,但是你已经选择我,就不应该再和其它男人乱搞,我不希望将来结了婚,还要-一带孩子去验血。」

    「不会,我保证不会。以后我只对你一个人忠心。」

    「我从来不听保证。」是她太笨,还是她把他看得太笨,会认为他那么容易上当!

    笨……笨笨,他又想起刚刚那个叫笨笨的女人,很奇怪,她离开不到五分钟,他已经相思成愁,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我可以用行动来证明。」说着,她开始轻解罗裳。

    「我打算控告你谋杀,如果在三分钟内,你不从我眼前永远消失的话。」说完,他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准备专心想念那个叫笨笨的小东西。

    「绍钟……」她不死心嗲声一晚。

    「你还剩两分五十二秒。」决绝的表情彰表了无异议空间。

    扭身,一跺脚,想不认都不行。她快手快脚整理起自己的行李。

    #######################等过一夜,哥哥姐姐总算来到。打开门,他第一句话就问:「你们知不知道,我丧失记忆时,照顾我的特别护士是谁?」

    「问这个做什么?你不是和凯琳重修旧好,准备结婚?」谷绍华问完,不自觉摇头,这女人绯闻满天飞,娶了她,恐怕要花点钱加高围墙。

    「说实话,我觉得那个叫凯琳的模特儿配不上你,只不过你喜欢,我们也不能有什么意见,不过,你还是多考虑比较好。」谷绍时的女儿新云说。

    要是小叔叔娶那个魔女,他们家一定会被壹周刊的狗仔队跟监,只为要找出她下一个情夫。

    「我没要跟她结婚,我只想……」

    「你不跟他结婚?真的!小弟你真的没让我失望。」谷绍阳用力抱住他。

    「大哥,你不要老是这么夸张好不好?」实在受不了,这一群哥哥姐姐老把他当玩具揉揉捏捏,就是这样,他才不想要回台湾。

    「大哥、大哥……你们听听,小钟居然叫我大哥。你是不是……」

    「对对对,我把忘记的那段全记起来了,可是却把在台湾这六年当中发生的事情全给忘记,我需要帮忙,你们谁可以帮帮我,这对我很重要。」他用最少的话,解释眼前的复杂。

    「这些年,我们各忙各的,每次聚会你都表现出一脸的无奈,敷衍过一、两个小时,就走人,这件事让我被你嫂子、侄子、侄女抱怨好几回,说我办一堆医院,却连自己小弟生病都治不好。」谷绍时说。

    「没错!你那时候很孤僻,准都不爱搭理。」谷绍月附和。她一手翻着他桌上的书,翻着翻着,娟秀的字迹跳入她的眼帘。

    「小弟,这个笨笨是谁啊!」她把书递到他眼前。

    「真诗情画意哦!你们听听——太阳告诉小雨,我最爱你,让我们用爱孕育世间生命。

    微风告诉轻云,我最爱你,让我们带着爱情去旅行。

    笨笨想告诉文盲,我最爱你,不管你看不看得懂我的心情。

    文盲?很熟悉的字眼,她都是这样称呼他?

    「对了,就是她,她是笨笨,我的笨笨,你们谁来告诉我笨笨是准。」他期待的眼光投在兄姐眼中找到答案。

    「笨笨,谁会取这种怪名字?」怪!现在年轻人的昵称,他们老年人很难消化,不过他之前还看过更离谱的,诸如;不悔布什、情定阿富汗等等之类。

    「一定有这个人,她是我的特护,你们有印像吗?」绍钟再问。

    「特护,我想起来了,她叫辛穗,可以打电话去人事室调数据。」谷绍阳想起那个苹果脸的小文生,一笑起来,就让人喝下一肚子甜汁。比起貌美如花的凯琳,他对这个颇有文思的女孩更加欣赏。

    「小弟,我喜欢这个笨笨当弟媳妇。」

    「我也喜欢,光听她写的东西,就知道她爱死我们家小弟,要她学凯琳爬墙,恐怕很困难。」绍时也投下赞成票。

    「这个女生比那只空有外表的孔雀要好上千倍。」绍华说完瞄瞄绍月。

    「不要看我,我已经被她的诗句深深迷住,我赞成她。小弟,你咧?」

    「我……当然喜欢,不过,听说她要回乡下嫁人,我想会不会太迟?」

    「迟?不会,没洞房就不算迟,就算坐上花轿,抢也要把她抢回来跟我们家小弟送作堆。」开玩笑,知不知道什么叫作宠小弟?

    「对,让笨笨带着对小弟的爱嫁别人,太可怜。」绍月说。

    「事不宜迟,绍时,你打电话去人事处,把辛德老家的住址查出来,我连络爸妈和爷爷奶奶讨论小弟婚礼。」

    谷绍时在打电话同时,绍月又在书架上,连连找到好几本写了短句的书。

    「你们看这个——」

    爱情答案在哪里?你身上还是我身上?

    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我只好扮演起考古者,一铲铲、一锹锹,顶着烈阳,在你的身上挖掘真心。

    笨笨累了,在睡前「二姐,你可不可以帮我把这些句子用罗马拼音写出来?我看不懂中文。」他用恳求的眼光看她。

    「好啦、好啦!」从小他就是用那对眼睛把他们兄妹吃死死,让他们宠他宠得无天无理,现在又来这招,就算工作有多忙,她还能说不吗?「难怪人家笨笨喊你文盲,好啦,我今晚赶夜工,把这些弄出来。」

    「大姐……」他头一转,绍华就知道他要说啥。

    「我知道,二姐帮你拼音,我来念诗句,这么老了,还念这些年轻人的心声,还真难为情。」

    拿起书,她逐字读出,虽然腔调刻板,缺少抑扬顿挫,但是一句句带着浓厚感情的诗句听进谷绍钟耳里,都是甜蜜。

    她爱他,一定是!这个肯定,让谷绍钟的心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