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尸位素餐指的就是她这种人,她什么事都不必做,只要待在办公桌前。
那么她的办公桌在哪里?答案就是——霁宇身边。
这是徐秘书的安排,她以为霁宇会大力反对,没想到,他半句话不说,让她进驻。
为不影响霁宇,她自动躲进董事长休息室,尽量不碍他的眼,不教他感觉自己的存在。
待在休息室里,能做什么呢?
看书、睡觉、发呆、唱歌,或者……吹长笛,她以为这里的隔音设备和家里的音乐室一样棒,于是放心大胆地吹起长笛。音乐存在,无聊寂寞离开,有了音乐,悲伤离家出走、忧郁躲回阴暗角落,音乐是她最好的朋友。
办公室里,霁宇同一份公文看过三次,还看不懂它在说什么,不是员工语文程度太糟糕,而是匀悉的音乐让他注意力不集中。
她真的很行,一把长笛吹得出神入化,难怪能报考台北市立交响乐团,若她愿意的话,到维也纳交响乐团发展也难不倒她吧!
要他对音乐动心是不可能的任务,可是匀悉让音符活了起来,一个个音符,敲击他的听觉与心情,不自觉地,他的脚板跟著节奏打拍子;不自觉地,他哼起熟悉的一两段。
她很开心吗?大概吧!从她自床上清醒之后,一直很开心。
之前,匀悉习惯把大床让给霁宇,自己窝入沙发里睡觉。昨夜,她有点小感冒,早早睡了,也许是沙发不符合人体工学,她睡得极不安稳,还频频咳嗽。
于是,霁宇把她抱起来,放到床上。
她睡得很沉,没发觉自己被搬动,小小的手、小小的脚缩成团,像只温驯的小猫。而他,不习惯和人同床,从小到大,霁宇不曾让任何人分享他的床铺,因小小震动就会让他从梦中惊醒。
至于昨天……可能是工作太累,累到察觉不到任何震动,也可能是匀悉的身体太娇小,小到不管怎么翻动都让他感受不到。
总之,早上匀悉醒来,精神奕奕,仿彿感冒是别人家的事情,霁宇则一如平常,刷牙换衣,吃完早餐进公司。偶尔,想起她的咳嗽,翻出自己常吃的喉糖,递给她一颗;偶尔让秘书端进热茶,逼她喝下。
看她愉悦的模样,霁宇想,也许前两个星期她睡得不好,只是没告诉过他。那么,往后呢?她不咳嗽的夜晚,要不要让她躺到自己床上?
自己床上?是鸠占鹊巢吧!霁宇自我嘲笑。
念头一转,有这么严重吗?
需要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考虑这种无谓琐事?反正她那么小,又碍不到他的睡眠品质,反正他累到躺到垃圾堆也会一觉天明,既然如此,她睡不睡床,一点都不重要。
不想她了,认真工作,下午要挪出时间到医院接回父亲。
霁宇企图专心,却频频让她的音乐打断注意力。
他起身,跨开大步走到休息室前,打开门,预计用简短一句,恐吓她的长笛声。
可惜,人算与天算的差距颇大,在来不及用一句话叫她安静之前,他先让她的陶醉背影给迷惑。
只是背影,怎会有表情?
但他就是在她的背影里看见她的表情,看见她陶醉、看见她的心在乐音徜徉快意。有这种人吗?有,霁宇在匀悉身上见识到人类天分。
她穿著鹅黄色洋装,清新娇嫩得像阳光下的小雏菊,及腰长发在身后流泄,她用一个小小的黄色发箍将它们固定起。
难怪蒋士豪有恃无恐,他敢用一串名单就将女儿嫁出去,因为他太了解自己女儿的魅力,太明白任何男人和匀悉朝夕相处,都会让她深深吸引。
有种女人是天生的磁石,不需要花费力气便能吸引男人的眼光与心情,匀悉就是这种女人,无庸置疑。
他站多久?
肯定很久,久到忘记桌上那份公文,开发部经理等著要;久到忘记自己还有一个行程,叫作前往亿达公司开经理会议,他同匀悉一起沉醉在音乐里,沉醉在她充满表情的背影间。
终于,她放下长笛,蓦地转身,发现霁宇站在门边。
惊讶得嘴巴合不拢,她忖度他出现的原因,接著羞红浮上,一样的开头,一样一句没创意的对不起。
“对不起,我吵到你了,对不?”
正确的姜霁宇、正确的回答,应该是——没错,你吵到我了,若是你太无聊的话,请你找别的事情做,这里是办公室,不是演奏厅。
问题是,他常在同她对话时,出现不正确的表情、不正确的语法,以及不正常的自己,于是,匀悉问有没有干扰到他时,他回答:“刚刚那首你反覆吹很多次的曲子,叫什么名字?”
呵……呵呵,如果他是超人,她就是外太空飞来的陨石,总让他失常演出。
“你觉得好听,对吗?”
匀悉的惊喜全写在脸上,她原以为他的出现代表不耐烦,没想到他的出现,代表的是“心有同感”。
“对。”霁宇回话。
太好了,这个回答又是陨石效应,和他的原心意没有大关系。
“这首歌是一个长期在PUB驻唱的歌手唱的,他叫作杨培安,虽然有点年纪了,但他的声音清亮高亢、歌唱技巧好得让人心动,我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就迷上了。”
匀悉说得开心,粉色的脸庞泛出淡淡光晕,她为歌手的声音深深著迷。
“他……长得好看吗?”霁宇问。
该死的口气,听起来像该死的嫉妒,他们不过是挂名夫妻,他在嫉妒什么鬼!?一定是、一定是陨石作用!
“我没看过他的人,专辑上面的照片模模糊糊看不清楚,不过,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首歌不但曲子好、演唱者唱功好,连歌词也棒得让人好快乐。”
有这么好吗?霁宇拉拉嘴角,她的快乐让他很不爽。
为什么?因为她的快乐源于另一个男人?错,她的快乐与他何干,他在碍眼什么劲儿?
当霁宇在胡思乱想时,匀悉的歌声响起。她在唱歌?他有叫她唱吗?他有说要听那个该死的、迷人的驻唱歌手的歌吗?
想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世界等著我去改变
想作的梦从不怕别人看见在这里我都能实现
大声欢笑当你我肩并肩何处不能欢乐无限
抛开烦恼大步向前我就站在舞台中闻
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
在日落的海边在热闹的大街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乐园
我相信自由自在我相信希望我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
有在我身边让生活更新鲜每一刻都精采万分Idobelieve
词:刘虞瑞
“好听吗?你觉得好听吗?”歌唱完,匀悉忘情地拉住他的手。
“歌词不合逻辑。”
他给的答案和她想像的有落差。
“哪里不合逻辑?相信自己、相信明天、相信希望,这是多么乐观又多么有自信的逻辑。”她反对他.
“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的男人,地球科学一定念得很差。”他冷淡批评。请听清楚,重点是“男人”,不是“地球科学”。
“那是一种借代,代表只要我愿意,任何事都做得到。”她抗议。
他那么聪明怎可能不懂,唯一的解释是他想鸡蛋里挑骨头。
“以为自己能飞上天的男人,不是有精神官能症就是没读过人类科学。”他还是不爽,因她的表情,摆明了维护那个容易教人迷上的杨培安。
只不过,他没办法反对杨培安那句“有你在我身边让生活更新鲜”,匀悉的出现,他的生活顿时变得新鲜。虽然之前,他满心反对她的出现。
“你在欺负人。”
匀悉笑开,她听懂了,不管她说什么,他就是要挑她的毛病。“有本事的话,你来填词作曲,看你能不能唱出杨培安的感情。”
又是维护?那个男人给她多少好处?霁宇不高兴到爆。
“下次我介绍你听其他人的歌曲。”闷闷地,他说。
“好啊,你想推荐我听谁的歌?”
“蔡琴、邓丽君、凤飞飞、张清芳之类的歌。”
霁宇几百年前就不听流行音乐了,是能推荐出几个人?于是他随口挤出来的,都是很久以前红透半边天的歌星,而且重点是,她们都是女人。
霁宇说完,匀悉偏头望他,半晌,忍不住问:“请问,你是远古时代的克罗马侬人吗?”
怎会听不懂她的讽刺,他回嘴:“我的血缘和北京人此较相近。”
匀悉抿唇偷笑。
他假意没看见,走出休息室,临行前,回头问:“下午有空吗?”
“有。”匀悉反射性回答。
“和我回家一趟,我父亲出院了。”霁宇说。
他要带她去姜家见家人?这是不是代表有一部分的他,承认……承认她的身分?
“没问题。”她展开笑靥,甜甜的酒窝里净是开心。
关上门,霁宇看一眼腕表。
叹气,他打算用一句话打发她制造出来的声音,而这句话……足足花掉他三十分钟。他该找人来加装隔音设备,否则每天东聊西聊,他的工作早晚堆得比天高。
在休息室加装隔音设备很奇怪吗?不,他接父亲出院时送的花才叫奇怪。
他送的是小雏菊,他只想著匀悉身上的黄色洋装,却没想过送病人雏菊,倒不如送剑兰,外带水果和清酒三杯,更具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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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悉没想过会在姜家看见他的“女朋友”,这份意外让她不晓得该如何应对。
她该像新婚夜般,对女孩宽容体贴,或是认分的当个局外人?满脑子乱糟糟的念头,她抓不到一条清晰道理。
“匀悉,你来了?”姜夫人给她一个热情拥抱。
“你好。”
点头,匀悉刻意忽略“女朋友”的敌意。
“叫我秋姨,霁宇是这样喊我的,我是霁宇的继母。”她不隐瞒自己的身分。
“秋姨。”匀悉顺从喊过。
“相亲宴上看见你,我就知道你是个好女孩,果然,这段日子霁宇常向他爸爸夸奖你,我很高兴你们的婚姻没有因为外在因素坏了关系。”她说得含蓄,匀悉却每句都听懂了。
不晓得怎么作答,匀悉笑笑。
“我来介绍,这是霁宇的妹妹珩瑛,婚礼那天她缺席,没能参加你们的婚礼。你们的年龄相近,希望你们能谈得来。”
事实是,他们刻意隐瞒珩瑛,怕她出状况,破坏婚礼进行。他们不知道,后来珩瑛还是去了,只不过破坏的不是婚礼,而是新婚夜。
她是霁宇的妹妹?匀悉瞪大眼睛,不敢置信。
所以她弄错方向,把事情想拧?天呐,是她的主观搅乱一切?
“珩瑛,叫大嫂啊!”
秋姨推推珩瑛,她把眼光往上调,傲慢地不看向匀悉,直接扑进霁宇怀间。
“对不起哦,这孩子被惯坏了。”秋姨歉然笑笑。
匀悉摇头,光知道珩瑛只是妹妹这件事,就足够她开心了。
霁宇推开珩瑛,笑问她:“最近有没有听话?还是一样到处惹事?”
“你把我说得像太妹!”在霁字面前,她露出难得的甜美。
“你啊,该长大了。”转身,他拉起匀悉,说:“我们上楼看爸爸。”
“嗯。”匀悉感受著掌心传来的温热,那是他的体温,濡染上她的。
“霁宇哥,你什么时候搬回来?”珩瑛勾住他另一只手臂,刻意对他亲热。
“还不一定。”
霁宇宠她,从很小的时候起,那时,她还摇摇晃晃,正在学步期,霁宇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他对她的耐心超乎想像。这大概就叫作缘分吧!
“你是娶太太又不是被招赘,为什么要住到她家去?难道非要等她爸爸死掉,你才能搬回家住?”珩瑛不依,嘟起嘴巴,整个人往霁宇身上靠去。
匀悉呆住,爸爸死掉……这是她不敢想、拒绝想的事情,珩瑛却大刺剌说出口,仿佛大家都在等待这件事发生。
匀悉的哀戚揪住霁宇的心,有疼痛、有不忍,他受不了她心碎。
“闭嘴,珩瑛!”怒斥一声,他阻止珩瑛的过分。
霁宇哥居然骂她,为了那个有钱的贱女人!?倔强瞪住匀悉,珩瑛泫然欲泣。
“我为什么要闭嘴?我又没说假话!”她大吼一声,推开匀悉。
“姜珩瑛,你可以再过分一点!”霁宇冷声恐吓。
他对她凶!?这是从没发生过的事啊!不管她多坏,霁宇哥都会原谅她,这都是蒋匀悉害的,她以为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她用钱买丈夫、用钱横刀夺爱、用钱分割他们的家!坏女人,她要诅咒她,诅咒蒋匀悉和蒋士豪一样,赶快得癌症死掉。
匀悉扯扯霁宇的衣袖,她不喜欢同人对垒,更不喜欢第一次到他家拜访便掀起大风波,即使珩瑛的话让人心痛到顶点。
走到珩瑛面前,匀悉诚恳望住她,“我很抱歉,你一定很气我把你哥哥带走,但这是不得已的事,真的对不起。不然,我跟霁宇商量,看一个星期他回家住几天,陪陪你、陪陪爸爸和秋姨好不好?再不,你到我家做客,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好不好?”她试著解除珩瑛的愤怒。
“不必装好人,霁宇哥不会喜欢你的,他只对你的钱有兴趣!”用力挥开她的手,珩瑛冲出家门。
“别理她,这孩子在别扭,相处久了,你会知道她是心善面恶。”秋姨走过来,缓和尴尬。“走吧,爸爸在楼上等你们。”
“嗯。”匀悉点头,由霁宇领路,往二楼主卧房走。
首度见到“公公”,匀悉满面笑容。
他和霁宇很像呢!二、三十年后,霁宇也会变成这模样吧,他们身上有强势基因。
“匀悉,你比照片上更漂亮。”公公说。
“谢谢爸。”她走近,赧颜道:“对不起,这么久才来看您。”
“别挂意,我知道问题不在你。秋华,你去吩咐厨子早点开饭。”对妻子说完话,他转头对匀悉说:“早点吃饭,早点回家,亲家公还在等你们回去。匀悉,记得替我转告你爸爸,等我身体好点,就过去拜访他。”
“谢谢爸。”匀悉乖觉回答。
姜父让霁宇从抽屉找出玉镯,伸出手,等著匀悉将她的手叠上来。她回头望霁宇,不确定自己该不该收下,霁宇直接拉起她的手叠到父亲手心。
“匀悉,我知道你的家境好,看不上这个粗糙的玉镯子,照理说,我该送你更值钱的东西,只不过这镯子……有点故事。”
“故事?”匀悉问。
“对,当年我是个穷小子,霁宇的亲生母亲是富家女,在我眼中她不是凡人而是仙女,我爱她,爱惨了。两个不同世界的男女相恋,在我们那个时代是罪大恶极,你可以想像我们面对多少压力.”
“再多压力,到底是让你们克服了。”否则怎会有霁宇,一个伟岸卓然的男子站到她身侧。
“说得好,我们是克服了。你婆婆和我私奔,我们没有钱结婚,只能找朋友帮忙盖章,几个穷朋友全身上下的钱凑一凑,只买得起这只品级很低的玉镯子,但你婆婆说,有生之年,她要一直戴著这个镯子。”
“妈妈很爱您。”退一步,不小心后背靠上霁宇,她回头,发现他的微笑。他不介意两人亲密?放心地,她靠在他身上。
“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财富,直到她病重离我而去,我还不敢相信,老天给我的幸运这么少。听说,你母亲也很早就离开你们。”公公握握匀悉,她很好,比儿子形容得更好。
“嗯。”
“很难受吗?”
“嗯。”没多话,两个嗯字,匀悉眼眶泛红。
“幸好,我们都熬过来了。”他叹气,“死前,她把镯子拔下来,要我把它送给霁宇的妻子。匀悉,我要把它交给你,这代表什么意思,你知道吗?”
“知道。”
“匀悉,我可以要求你,让霁宇的一生幸福喜乐?”
他们的合约只有一年,没写上一生呀!
“我会尽力。”硬著头皮,她还是承诺了,没办法,她是小乖,乖得不会违拗长辈。
“那就好,你们的婚姻有个不愉快的开始,希望它的后续是幸福的。不过你别误会,我所谓的不愉快与你无关,我指的是霁宇的心高气傲,他是自视甚高的男人,谁都别想勉强他,当他告诉我,愿意和你结婚时,我简直不敢相信。”
“我也很意外。”她同意.
“这段日子,霁宇陆续告诉我,你对他做的事,我很感激,也对你抱歉。”
“别这么说,毕竟这个婚姻对霁宇来说好委屈。”匀悉低头,他的心高气傲啊,竟败在她的财大气粗下。
“谁的婚姻没有委屈?霁宇的母亲也在我身上受尽委屈。”挂上笑,他说:“我祝福你们,希望你们携手同心。”
“是。”
“好了,让霁宇带你四处走走吧,尤其是后院的花房,那里是霁字母亲最喜欢的地方。以后有机会,你回来小住,一定喜欢在那里消磨整个下午。”
他们离开姜父房间后,霁宇没带她到花房,而是直接将她带回自己的房间。
门关上,他的手支在门板上,将她锁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两人面对面,他不语,她被他突如其来的亲密举动弄得心跳失速。
半晌,他开口,很意外的话题,她还是接了招。
“以后有机会,你会和我搬回这里吗?”
霁宇没想过这句话代表的意义是——他准备好承认这个婚姻,准备将两人的契约无限延期。
他只是凭直觉行事,直觉告诉他,带她加入这里,是最正确的决定;直觉告诉他,和她在一起比想像中更有味,让他的生活“充满新鲜”;直觉也告诉他,他不想和她分离,不管眼前或未来。他的直觉教他忘记,两人的一年约定。
这是临时起意,还是计画?匀悉不懂,他怎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但,管他呢,他充满敌意的女朋友变成妹妹,他的父亲把传家手镯送给她,她还计较什么?就算他“很要好的女友”仍然存在,就算已签妥的离婚证书仍具效力……何妨,一年是长长的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六十个钟头,可以让她制造无数快乐,凭添记忆无限。
“如果你想我搬进来的话。”她答。
“真心?”他追问。
“我没学过假意。”摇头,他怎老看不见她的诚心?
“你将有一个难缠的小姑。”他警告她。
“如果我有个像你这么棒的哥哥被抢走,我会比你妹妹更难缠。”两句话,她原谅了珩瑛的无礼傲慢。
这个不算约定的约定让他们很愉快。
这天,他们敞开心胸,谈自己的童年、青少年,谈糗事也聊光荣骄傲,他们避开伤怀的部分,因此,她没提到玉蜻蜓,他没联想起医院里、花圃前,泪流不止的小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