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霁宇临时决定到澳洲出差,并带匀悉同行。
这决定引发珩瑛强烈不满,但她的不满被父亲和秋姨压下,她只好私底下找匀悉“沟通”。
然有了前车之鉴,匀悉无论如何都不肯同珩瑛独处。不小心碰到一块儿,匀悉便展现高度耐心,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面对她的威胁恐吓,只当玩笑话,听听就好,她永远端起笑容迎接珩瑛的愤怒。
匀悉越是这样,珩瑛就越火大。她的怒涛无处发作,眼睁睁看著霁宇和匀悉飞往澳洲,却不能发飙,她咬牙切齿、指天发誓,要让匀悉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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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事处理完毕,霁宇拿观光指南,带著匀悉逛遍雪梨。他们在岩石区的跳蚤市场买东西,碰到同是华人的小贩,就多聊几句华人在澳洲生活的点滴。
第一次,匀悉知道有人是这样过日子,飘洋过海,对未来种种都不确定,便支身前往新大陆,展开新旅程。这样的人生,需要很多勇气,而她,不是有勇气的女生。
霁宇问:“如果我带你移民呢?”
她连想都没想,直接点头,“好啊,这样我就不怕了。”
话出口,她才想到,从什么时候起,她顺理成章让他成为自己的避风港?
匀悉有几分心惊,心惊自己的理所当然,却也多了几分安心。她想,至少下次台风来袭,不必担心自己孤伶伶地在汪洋大海中任狂风吹袭。
她知道,自己既矛盾又鸵鸟。
霁宇在QVB(QueenVictoriaBuilding)替匀悉买个澳币五千块的娃娃,听说这家店的娃娃专门供应英国皇室,匀希则买了福气袋回赠他。
听过福气袋吗?那是袋鼠睾丸皮做的零钱包,一只雄袋鼠只能做一个,形状和男人的差不多,只不过尺寸大了一些些,几乎到过澳洲的人都会买,福气福气嘛!
他笑问:“这算不算交换信物?”
她举起自己的手,指指上面的戒指,回答:“这才是信物。”
他反对,勾住她的腰说:“那是官方信物,这才是私订终生的信物。”
私定终生?多么暧昧的语言,如果她再一厢情愿些,她会大方否认,否认他有个知心女友,在他们结婚之前:她会笑著忘记对方正在等自己退位。
“福气袋只值五块澳币。”
“价值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诚意和……”话没说完,他露出暧昧诡谲,然后大步跑开。
“诚意和什么?”她追著他问,在三五步后追上他的速度,交出手心,握上他的掌心。
“和它背后的隐喻。”
他笑得更黄了,匀悉左想右想,想不出什么隐喻,抓抓头发,他的语言太深奥。
“女人送男人睾丸袋,你觉得隐喻是什么?”挑眉,他挑出她满脸绯红。
这下子,她听懂了,忙转移话题:“我好饿。”
他郑重点头。“我了解,从结婚到现在,我们一直都很饥渴。”
他的回答,让匀悉后悔转移话题,干嘛干嘛,她干嘛转移这个烂话题?
他不放弃逗她,却也没忘记她的生理需求.
十分钟后,霁宇带匀悉买牛肉馅饼,这家摊贩非常有名,很多好莱坞的大明星到澳洲都会特地绕过来尝尝。
霁宇和匀悉各自拿馅饼站在摊贩旁边吃,摊贩背面是海,几只海鸥飞来,匀悉忍不住剥馅饼喂食。
“不好吃?”霁宇问。
“嗯……”她笑笑,再喂几只海鸥。“比台湾的葱油饼难吃一点点。”
“小姐,客气点,这个馅饼可以换十个不加蛋的葱油饼。”他虽然是高高在上的黄金老板,对于民生物价也有充分了解。
“没办法,我爱台湾嘛!”说著,她把最后一口馅饼丢到地上,很快地,两三只海鸥抢扑,食物没了踪影。
“是你自己说饿的。”
“我又不想吃这个。”匀悉说完,在三秒内,霁宇立刻让她明白,又说错话了。
“我当然知道你想吃什么。唉,事到如今,我只好牺牲,走吧!我们回饭店……”
“不、不用,真的不用!”
他的明示教她慌了手脚,虽说他们夜夜在同一张床上相伴,自同一张床醒来;虽说他们在好几个月前就走过红毯,念过证词;虽说他们都戴了效忠对方的信物……但他们还是单纯的朋友啊,对于男女之间,她的知识……有限。
“意思是,你又不饿了?”他闹她,闹得非常开心。
低头,她盯住他的鞋子猛看。“我很饱,饱到不能再饱。”她随口胡诲。
“了解了。”
他的手环住她的肩头,领她大步向前走,他们上车、他们下车,当他们双双站在饭店门口时,匀悉连耳根子都红透。
“我不是说我不饿吗?”
“知道啊!”
他轻快地牵起她,轻快地走上楼,霁宇一面唱歌一面走,曲子不是别首,就是匀悉迷到不行的“我相信”。
“我相信自由自在,我相信希望,我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有你在我身边,让生活更新鲜,每一刻都精采万分,Idobelieve……”
精采万分?无庸置疑,今晚绝对精采,不管谁饱谁饿,明天清晨,保证两人同时获得饱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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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悉醒来,不敢相信他们成了真正的夫妻。
可不可以猜测,他决定和她维持婚姻?或合理怀疑,他打算放弃之前的爱情,和她建立感情?
侧脸,望望霁宇的五官,他的眉毛很浓,比大部分男人都浓,不说话,眉头一皱,自然散发的威严让人害怕。
就是这样,徐秘书才嫌他对员工不够温和,对吧!他的鼻子很挺,有点像外国人,把整个脸型变得立体;他的嘴唇薄薄的,人说,薄唇男女最无情,可是他啊,哪里无情?
初结婚,他多么不甘心,但他同意了演戏,同她扮起恩爱夫妻,一演二演,演出几分真情。她看得出,他真心为父亲的死感伤,真心为她的悲哀忧虑,这样的男子,怎能批评他寡情?
她不真正了解他,只是喜欢他,从以前到现在,日复一日,爱他的心,在岁月更迭间不褪色。
她是这么爱他呵,爱他的自信、爱他的果决,也爱他的温柔。有什么地方可以让她少爱他一点点?恐怕没有。
“到此为止,再看下去就要以秒计费了。”霁宇醒了。
红红脸,她想下床,却让棉被下的手臂圈回。
亲亲她的额,霁宇从没想过会受女子影响,他交过几个女友,来来往往,情起缘灭。他不因爱情来临而快乐,也不因爱情消失落寞,哪里知道,这个毫无杀伤力的女子居然自动自发跑到他心脏正中央,单用无辜眼神就教会他,爱情好重要。
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她有好感?
新婚夜里,她误认珩瑛是他的女友,主动退让时?不,在他们见第一次面,她恳求他结婚时?或者要追溯到更远的十年前,那时,她吹著长笛、泪流满面?
他不是同情心氾滥的男人,相对的,他现实势利,可是他居然走到她身边,给了她一只玉蜻蜓,留待他日相认。
该说他们很有缘分,还是解释上天已将他们安排成对,要他们在未来人生相互扶持?
因为她,缺乏同情的他有了同情心;因为她,不信命运的男人开始相信前世注定;因为她,他的温柔被挖掘;因为她,他越来越不像自己。
他喜不喜欢这样的改变?喜欢!
她窝在他怀里,不敢乱动,潮红在颊边久久不褪,像喝了烈酒,醺然……
“今天,我们到哪里去玩?”临时,她抓来话题。
“今天,我们哪里都不去。”他只要拥她在怀里,细细品味她的甜蜜。
“不是计画去休闲农庄?”
她仰头,他顺势封住她的唇,一样的香滑、一样的柔软、一样的让他想一次次侵犯。他的吻加入热烈,五十度的酒精成分教她微醺,意识败退,情欲攀升。
照理,澳洲的春天没有这么高的室温,是他的热情为澳洲的春天增温。
他的刚硬是陌生,第一次她了解,哦……原来那就是男人,那就是和女人截然不同的身躯,然后她理解了安全感来源,理解了为什么生命企盼和他相交叠。
他的吻越见热烈,他的抚触教人心悸,他每个动作都是她心动来源,他呵他……这个男人,她愿为他献上一生,她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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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清醒,匀悉在他严肃脸庞里找到小孩般的餍足表情。
很累吧,听说这种事,男人比女人更辛苦,为了生命的延续与传承,男人总是付出……
抚开他额间刘海,她再次审视他的五官,严格讲,他并不特别漂亮,要找好看男人,偶像剧里比比皆是,何况他还带了点小严肃。
但她好爱这张脸,一看再看,不厌倦。
匀悉下床,该退房间了,饭店规定十一点前走人,但霁宇睡得那么熟,让他多睡一会儿好了。
他们的下一站是休闲农庄,观光指南上说,农庄可以看到狐狸和野生袋鼠,他们会教大家煮Billytea、骑马、学Cowboy甩皮鞭……那么多好玩的东西,她迫不及待。
进浴室,挤牙膏刷牙,当泡沫吐出时,她看见里面的血丝。
蓦地,匀悉想起上星期的健康检查报告。
医生说:“你的白血球很低,你有牙龈出血、流鼻血的现象吗?”她说有,但情形不严重。医生蹙了眉,建议再验一次血。
验血会验出什么结论?心里有几分揣测,微微地,眉头皱起。
深吸气,没事的,她还那么年轻,而且看起来好健康,不会有事的,检验报告出炉,医生肯定会为自己的大惊小怪向她致歉。
“在想什么?”身后一双手臂横过匀悉腰际,他拥她满怀,他的下巴搁在她头顶,小小的她,小得让人疼爱。
“怎不多睡一会儿?”挂上笑容,他怀抱为她驱除不安。
“没办法,老婆想到农庄玩,再累都得起床。”
他叫她老婆?好奇怪的感觉,他一向喊她匀悉,偶尔唤她一两句小乖,老婆、老婆……这种亲匿名称……好美。
“太累就别去了,在雪梨市区逛逛也不错。”
“不行,老公答应老婆的事一定要做到。动作快点,太晚到不了目的地。”说著,他将她拦腰抱起。
她惊呼一声,看著他动手解除她的浴袍,忍不住问:“不是要动作快点,为什么……”
她的为什么被吸进他嘴里,他不喜欢用嘴巴回答问题,比较喜欢直接用动作为她解答。
下一秒,他们光裸著身子,再下一秒,他们站在莲蓬头下头,再下一秒,他的吻膜拜了她全身,再一下秒……原始律动开启,他们为了创造新生命而努力……
他要了她很多次,多到她开始怀疑,他有传宗接代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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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了,行囊里装满幸福,他们两手相握,十指互扣,毋须言语交谈,甜蜜挂在眉角眼梢。
“回来啦。”
秋姨在门口迎接他们,她拉起匀悉,审视她红扑扑的脸蛋,这是个幸福女人,无庸置疑。
低头,匀悉忙著在行李中翻礼物,霁宇弯身帮忙。
“帮我们带礼物了,是吗?”秋姨问。
“对。”
匀悉拿出礼物,她替秋姨和珩瑛买的是化妆品和衣服,替爸爸买了手工制烟斗,她连徐秘书、管家司机、园丁和大乖都准备了礼物。
第一次出国嘛,当然会当采购团。
“快上楼休息,等爸爸回家,再替你们接风。”
楼梯响起脚步声,那是珩瑛,听见霁宇回家,忙从房间奔出,当她看见霁宇和匀悉的亲匿时,一股怨恨油然而升。
他们不一样了!瞧,他们亲密相依的姿势,他们身上穿的情人装,怎么可以!愤怒在她脸上闪过。
“珩瑛,快下来,匀悉替你带了礼物。”霁宇笑著对她招呼。
不必了,她想要的礼物是霁宇哥,她肯给吗?尽管如此,她还是笑著走下楼梯,笑著翻翻“礼物”,最后,笑著跳到霁宇身上,大声嚷嚷。
“我想死你了,想死你了,霁宇哥好坏,只顾自己去玩,都不带我!”
“我是去工作.”把珩瑛抱下来,他捏捏她圆鼓鼓的脸颊。
“以前你出国都带我的。”她的不满光明正大,噘起嘴巴,可爱表情让霁宇忍俊不住发笑。
“你长大了,想带你出国的男生一大堆,哪里轮得到我!”
珩瑛出现,匀悉自动退两步,退到不会被台风扫到的安全区。
珩瑛像烈火,敢爱敢恨,一不仔细就灼伤人,匀悉学过一次乖,她再不要同她对峙。
“我谁都不跟,只要跟霁宇哥。”她环住霁宇的腰,脸颊贴在他胸口,这个位子是她的,谁都别想侵占。
“傻气。”霁宇说。
在他心底,宠了一辈子的妹妹,或许霸气、任性,但绝对没有心机,他甚至相信只要时间够长,她会慢慢喜欢匀悉,就像他。
“我才不傻,傻的是霁宇哥。”
“我哪里傻?”
“你啊,分不出真正喜欢的女生,分不清谁是用钱买断你自尊的坏女人。”
这话说露骨了,霁宇凝起笑脸。
匀悉看看两人,小小声打圆场:
“你们聊聊,我去找大乖,我替它买了条很漂亮的项圈。”
听见她提大乖,珩瑛掀起嘴角,露出阴侧微笑。她对匀悉恐吓过,只要她敢和霁宇哥踏出家门,她会让她后悔。
“我陪你去。”
说著,霁宇推开珩瑛,长腿一跨,在出大门前,追上匀悉,环起她的肩。
瞬地,怒火在珩瑛眼底燃起。
秋姨焦虑地看著珩瑛,她懂她的心事,走近,“珩瑛,霁宇是你的哥哥,你不可以有多余想法。”
推开秋姨,她瞪她。“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说教?”
秋姨摇头,这孩子呵……
离开客厅,匀悉小跑步,她直起嗓子,大声唤:“大乖、大乖……小乖回来啰……”
自从爸抱大乖回家,她没离开过它,再忙,她都会抽出时间陪它玩一下下,它是她最忠实的听众,听她的长笛、听她的心事,也听她对母亲的思念。
“大乖、大乖……”.
匀悉喊过几声,没听见狗吠回应,于是说:“大乖听见我,应该会很快跑过来呀!哦,它变心了,只肯认你,你来喊它。”
“大乖、大乖……我带你的小乖回来了!”霁宇合作喊。
霁宇拉著她的手,几天下来,他习惯牵她并行。这是坏习惯,所以养成速度是好习惯的十倍以上。
“我看见它了。懒大乖,现在才几点钟,居然在睡大觉!”远远地,匀悉看见大乖,它趴在草地上一动不动。
“你不在家陪它,它当然偷懒。”主人替宠物说话,理所当然。
“坏大乖,再继续吃吃睡睡,早晚人家要问我,你是狗狗还是肉猪。”
它仍然一动不动,连耳朵也没竖上来。
不对,大乖很乖觉的,人未靠近,它会先跳起来,用它高大的身量恐吓对方。
匀悉和霁宇相视一眼,隐约感应到什么似的,她惨白了脸,跑步起来,当他们同时到达大乖身边,才发觉它口吐白沫,没了呼吸。
泪水在喉间哽咽,她发不出声,没有啜泣,只有泪珠翻滚。
怎么会呢?兽医说大乖的身体很健康啊,它是成犬,抵抗力、活动力都超棒,没道理几天不见……
“谁给它吃了什么?”霁宇看见一旁的食碗。碗翻了,是大乖痛苦挣扎时打翻的吧?
她怎知?匀悉傻傻望住大乖。
半晌,她坐倒,把大乖的头搂进怀中,轻轻磨蹭狗毛。
久久,霁宇叹气,把她和大乖一起拥进胸膛里。
匀悉抚摸著狗毛,还是像以前一样粗粗刺刺,半点没变啊,怎么可以一动不动,不理会它的小乖?
“你答应过爸爸,要陪我从小乖长成大乖,我也答应等你变成老乖时,用手推车推你出门玩。”匀悉摇头,不要、不可以,它怎能不负责任?
“坏大乖,说话不算话很糟,知不知道?”
她不爱无理取闹,却在死去的大乖面前取闹;她闹著要求大乖做它做不来的事,闹著要它醒来,从大乖活到变成老乖。
是不是心电感应,没人知道,大乖眼角居然淌出泪水,缓缓地渗进毛发中间。
看见大乖的泪,匀悉哭得更凄凉。怎么可以几日不见,它用死亡来欺人?
“大乖,你舍不得离开我对不?大乖……”
她的伤心,伤了他的心,霁宇搂住她的肩膀,试著将她抱起,但她不肯离开大乖,不肯放手,不肯承认它再也不会醒。
她的泪水烫了他的心,他明知她害怕死亡,却数度教她撞上死亡;他明知她珍爱生命,她珍爱的生命却一个个离去,这时候的他,也想向上帝咆哮抗议。
“我保证,一定会找出害死大乖的凶手。”
霁宇增了力气,他强迫匀悉放手大乖,打横抱起匀悉,霁宇浓眉纠结,他在心底对自己发誓,要让凶手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