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爱情契约

    1.初恋我俩擦身而过

    他英俊、活泼、聪明,尤其是他经常阳光灿烂的笑脸让我心动,有时他也会偶尔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察觉的忧郁。

    从初中起,安冬就是我的同桌,他爱玩爱闹,成绩却很好。中考时,安冬的分数大大超过了他所报考的那所中专,然而最终却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他有先天性心脏病。

    但在我们眼里,他骑车,游泳,爱唱爱笑,比“健康人”还健康。

    高中时我和安冬竟然又分在同一班,这令我们开心不已,自作主张搬到一起做起了同桌。平时我话不多,可是跟安冬在一起却滔滔不绝,又笑又闹。他常常约我们几个好友去长江边散步,走在暖洋洋、白茫茫的河滩上看芦苇随风轻舞,碧水依山低唱,安冬会无比兴奋高歌几曲。

    那时我是个爱做梦的小姑娘,在我心里,安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他英俊、活泼、聪明,尤其是他经常阳光灿烂的笑脸让我心动,有时他也会偶尔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察觉的忧郁。他如此望我一眼时,我居然会有种凄美而心痛的感觉。当然是心里最深最深的秘密。

    高二时的一天,我无意中翻安冬的笔记本,最后一面居然写着:“爱她,所以离开她。”我一想,莫非安冬对哪个女孩倾心了?我装作好奇、活泼的样子对他嚷:“快快从实招来,是哪位!”不料安冬却沉下脸很烦躁地说:“你干嘛乱翻我的东西!我抄的一句歌词,关你什么事!”同学们都诧异地望着我们,我第一次被安冬如此冷落,又恼又气,不再理他。第二天一早到学校,却发现安冬自作主张和别人换了位置,少女的矜持与自尊,使我装作对他的举动无动于衷,跟我的新同桌很快打得火热,其实我的心里很难过。我有时想,那句话是不是对我而言呢?可很快就骂自己自作多情。我们也慢慢疏远了。

    不久,一向成绩优异的安冬却突然宣布退学了,他说:“我早就想赚钱了。赚钱,是一种责任,懂不懂?我要接管我哥的小百货店,以后各位读大学缺钱,找我就是!”安冬经营那家小百货商店后,还真的赚了不少钱,他出资把家里,尤其是父母的房间装修得很豪华,被我们县许多人称为有出息的孝子。

    后来我考上大学,偶尔想起以前的那个白马王子的梦想,感到十分可笑。安冬偶尔会给我打次电话,我庆幸从没提起过曾暗恋他,要不多尴尬!

    大学三年级的一个雨天,安冬的姐姐居然出现在我眼前,显得很憔悴。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弟弟有种先天性心脏病,治愈率只有千分之二,医生曾说他很难活过20岁,这一点弟弟十三四岁便知道,但他一直很坚强,一直是最合格的好儿子、好弟弟。他曾经告诉我他非常喜欢同桌的一个好女孩,当然这不能告诉她,她是一个那么脆弱的女孩。”

    我无比惊讶地望着她。她却开始流泪:“弟弟两个月前已经去世了,他曾经记过一本日记,扉页上写满你的名字。弟弟独自忍受了太多的痛苦,我希望当他在另一个世界时,他的内心能让他的好朋友知道并理解一点点,所以我想把这本日记送给你。”我接过日记,下意识地一翻,突然我看见了大大的我的名字,后面是一句话:“爱她,所以离开她。”

    我的初恋,就这样擦身而过。

    2.蒜苔情人

    我为他如此的薄情由伤心而生怨,也更加恨那种叫蒜苔的东西。怎能让我置信,竟是它,结束了我的初恋。

    没有人知道我与小兵的分手,是为一个简单到几乎无法提及的原因:蒜苔。

    第一次同小兵一起吃饭,在学校对过的餐厅,小兵最后要的一个菜是“蒜苔炒肉”,说:“你吃肉,我吃蒜苔。”我笑笑,没在意。然后第二次、第三次,直至每次一同吃饭,小兵都无例外地点这道菜。

    在恋爱中,像我们这样刚刚过了20岁的年纪,诸如吃饭之类的事原本占据不了感情的空间或精力。只是蒜苔这种东西,我实实在在地不爱吃,除了有蔬菜的绿色,完完全全的大蒜味道,吃过后口中很长时间都留有异味,很令人讨厌的。

    起初是轻描淡写地说,时间长了,却难免认了真。而小兵每次总是笑笑作答,却照样我行我素。以后,每次在一起,到了吃饭时间,我心里的感觉就暗起来,最后的一次,在他对服务生说“蒜苔”两个字后,我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大叫:“周小兵,即便是你真的喜欢,至少也该顾及一次我的感受吧!”话音未落,我便摔了门冲出去。

    小兵没有追我,甚至没有任何一句解释和抱歉。之后,每天两人踩着同一道楼阶在同一个时间出去,然后一左一右拐向同一楼层的两个方向,那个男孩子固执的个性,即便是在爱情上也丝毫不减。

    对所有人的询问,我都保持沉默。怎么说我和他也是别人眼中的一对金童玉女,可从相爱到分开,不过半年多的时间。

    不再是恋人了。

    三个月后小兵毕业离校,我听他一个室友说他已应聘去了本城的一家外企。

    我为他如此的薄情由伤心而生怨,也更加恨那种叫蒜苔的东西。怎能让我置信,竟是它,结束了我的初恋。

    再开学回校,寝室的桌上平平地放着一封写了名字的信。小兵大而圆的字迹,让我怦然地心动。

    他写道:

    宁子,让我讲个故事给你听。

    那是在1987年5月末吧,不会错的,当时的很多报刊报道过。但是我们不会记得了,因为小。你知道我的家乡,山东省的那个县,是著名的大蒜之乡。那儿的农民,许多年来以种植大蒜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那时候没有什么蔬菜可以储存到冬天,除了蒜苔,那一年的蒜苔收购,却因为种植太多而导致价格由往年近一元钱一斤跌至三分钱一斤,那天下午在放学途中的一个路口,一个年迈的农民把整整一车新鲜的蒜苔一把一把抛洒在街心……后来他蹲下来,抱着头呜呜地哭了,我站在他的身边,看到那浑浊的泪滑过他黝黑的、遍布皱纹的脸……那是我的爷爷。

    以后,在冬天慢慢地也有各种蔬菜上市,城市里很少有人再吃蒜苔:而我的家乡,农民仍然年复一年地种植大蒜,种植他们日渐渺茫的希望,十年过去,我怎么都无法忘记爷爷那张沧桑的脸和那些绝望的泪。

    一颗泪落下来,在薄薄的纸上湿了一个小小圆点又慢慢扩散,小兵说:“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是因为如果我讲了,你也必定会为此接受蒜苔,而那样就会在无形中委屈了你自己。爱情,这是容不得一点点委屈的,尤其是在最初的时光里,原谅我吧宁子,除了你,我又会爱谁呢?”

    在初次同小兵一起吃饭的餐厅,我为自己要了一份蒜苔外加一份茉莉花茶,那种绿色的圆圆的茎,入口时有一种淡淡的辛辣,慢慢地嚼,竟有一丝清爽的甘甜。吃完后,喝杯浓浓的茉莉花茶,先是觉得格外的苦,之后便是一种沁人的香。

    逐字逐字记起小兵不经意的话,我悄悄地哭了,眼泪一层层地落下。我知道,哭过后,我一定要去找到小兵,告诉他,原来蒜苔的味道真的好极了。

    3.爱情契约

    多么熟悉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别了,我的初恋!别了,我的初恋情人!

    爱情本需要真心相爱倾情付出才成其为爱情,凡在青年男女的地方,爱情就会在那里生根发芽。大学是青年男女聚集之地,理所当然成为爱情萌动的温床。校园爱情较之于社会爱情有所不同的是,爱情的主人公来自四面八方乃至五湖四海,大家因一个“缘”字而相逢相识。客居异乡的孤独寂寞常常使彼此不由自主地走到一起,从而相爱相恋。可大学只是人生命中的一个驿站而不是归宿,而真正的爱情无不渴望能有一个完美的归宿。于是在情感需求和爱情归宿相矛盾时,爱情契约悄悄成为一股暗流。

    在大学校园里这种“爱情契约”颇为流行,开放的意识产生了开放的爱情。大学期间轰轰烈烈地去爱,毕业后安安静静地道一声拜拜。你保证给我保护与温情,我保证给你热吻与温柔,四年之后中止契约,你去你的南方我回我的北国。

    同学陈涛与其女友琼便是履行“爱情契约”权利与义务的一对“楷模”。

    陈涛是个典型的山东大汉,身材魁伟,面貌英俊。据他透露高中时暗恋他的女同学足有一打,这只是他知道的。进入大学要说找个女友,用他的话说叫做小菜一碟。果不其然,大一还没读完,膀弯里已挎上一个姑娘。这姑娘叫何琼,广西人,人长得秀美挺拔。他们的相逢颇有一见钟情的味道。大一下学期开学不久陈涛去二食堂打饭,他打了一份土豆烧牛肉,然后就顺便往一张条形餐桌边一坐,抬头看见一位靓女正与她相向而坐。就这一眼陈涛便有了触电的感觉,那女孩的一双凤眼竟也直逼他的眼睛,立刻撞击出了爱情的火花。陈涛是情场老手,三言两句便与女孩熟识起来,走出食堂时已套清她的底细,名叫何琼,广西柳州人,现在也是大一,就读于外文系日语专业。

    一见钟情的爱情发展迅速,不久二人便如胶似漆。正当他们的爱情如火如荼时,何琼的母亲一日飞至学校亲眼目睹了女儿的男友。何母盘问女儿知其男友是一山东人,何母大怒。她仅有琼这一娇女,怎舍得她被山东大汉掳走,况且现在她已为女儿毕业后工作在柳州市作出了安排,甚至连乘龙快婿,一局长的公子都物色好了。何母坚决制止女儿与陈涛往来,何琼当然不忍心与陈涛分手可又拗不过母亲的意愿。正在无奈之时她的一位朋友授意她与陈涛来个“爱情契约”,日后虽劳燕纷飞,现在仍可享受爱情。何琼细想觉此计甚妙,便提出与陈涛签订“爱情契约”。陈涛初不应,但禁不住女友的哀求,更忍受不了马上失去女友的痛苦,糊里糊涂地和琼签订了所谓的“爱情契约”。该契约的有效期为大学四年,毕业之日即自行中止。

    虽契约规定爱情期短,并不妨碍两人爱得天昏地暗死去活来,毕业时恋恋不舍地分手再所难免。有契约规定倒也无怨无悔,分别时,还亲亲热热地分吃了一颗大芒果。

    类似涛与琼的爱情契约在大学校园里真为数不少,明知日后要分别,长相厮守本不可能,一纸爱情契约会使毕业分手更加坦然。

    爱情契约只是临时苟安情感的方式,但对于那些真正尊重爱情、寻觅挚爱的人又是多么可耻。

    琳的初恋情人叫谭诚,琳读大二时认识了他。那一次琳去学校广播站应征播音员,那天琳精心装扮了自己,一袭红风衣,婷婷玉立,在所有的应征女孩中特别抢眼。

    琳注意到有个大男孩靠窗而立,双臂交抱,极挑剔地听每个人播音。琳显得很随意地应试完,离开话筒抬头看窗外的天,发现那大男孩竟淡淡地笑了,仿佛汉白玉浮雕上升出几朵温馨的小花,令人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后来琳知道那男孩叫谭诚,广播台的主要主持人,他们很快走近,多亏他的指点,琳才把原本一窍不通的播音干得有声有色。慢慢地熟了,琳才知道他是学校的“土著”,爸妈都是本校教授,他是计算机系的高材生,但入迷地爱上了播音。

    琳惟一一次与谭诚合作播音是在深秋时节,他代替生病的祥坐在录音间桔黄色的灯光里。他读稿的样子很专注,好看的夹克衫,帅气的旅游鞋,柔软浓密的黑发间隐约有着草莓气,是个乖乖的学生仔形象。录完音,时间尚早,琳无意间翻到当初应试的记录,她发现自己的播音成绩远在许多落选者之下。琳忍不住问谭诚其中的缘由。谭诚神秘地笑笑。“我投了最关键的一票。”他顿了顿,又补充,“真喜欢你的热情、自然和那抹灵气。”

    那一夜,他俩谁也没回宿舍,躲在广播室喝了一杯又一杯浓茶,说不完的话。不知不觉,曙色已爬上小窗,他们仍无倦意。录音机里低回着一首首温温柔柔的歌。最后几分钟,谭诚静静地瞧琳,眼睛坦露出所有的秘密。有些话也许根本不必说,可琳在等待。

    两人走出广播室,风好凉,琳裹紧外套。谭诚忽然回身,扳住琳的双肩,切切地问:“有男朋友吗?”琳用极快地速度摇头,闪着明亮的眸子等他下文。谭诚却不再说话,用力拍拍琳,一甩头,大步走开。校园里很静,落叶在他脚下沙沙响着,如一支忧伤的行板。

    从那天起,谭诚开始躲琳,偶尔碰在一起也极不自然。12月初,关于琳和祥的传言渐渐在校园流行,谭诚再见琳的眼里便有种绝望的伤感。

    琳不知道谭诚为什么如此犹豫不决,忧心忡忡,只知道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绝对无人取代。

    元旦前夜,风雪满城,琳寝室里的八个女孩子躲在暖洋洋的房间里吵吵闹闹包饺子。谭诚忽然破门而入,眼里布满血丝,摇摇晃晃像个醉鬼。

    “琳,跟我出去走走!”他粗暴地把琳塞进大衣,拉琳出寝室,背负着满屋子惊诧的目光。

    外面北风如狂,夜黑、雾大,他们依在一起漫无目的地走,没有一句话。谭诚被冷风一吹,吐得翻江倒海,痛苦异常。琳抱住他,怨他何苦。谭诚闭着眼睛咬牙切齿地说他想一醉解千愁,不料醉了愁更愁,心里更加想琳,以至不见琳一面过不了这个元旦夜……

    雪越下越大,琳和谭诚躲在别人的屋檐下相对无言。琳望着纷纷扬扬的大雪,想谭诚说过的话:他是家中惟一的男孩子,他母亲生他时难产,三天三夜,血流如注,为此留下终身不愈的伤痛。他从小家教极严,喜欢琳,但从初见琳那一刻起便知道琳不是他母亲眼中理想的女孩。

    “琳,我该怎么办?”谭诚点燃一支烟,狠狠吸着,琳咬紧下唇,心中溢满幸福和酸涩。

    圣诞节的钟声从学院旁的大教堂传来,听起来是那么茫远空旷。路灯下的琳温柔如水,她替谭诚掐灭烟,轻轻说:“一切都可以争取,元旦快乐,谭诚。”谭诚拥琳入怀,泪缓缓滴下面颊。

    回校时,琳在雪地里快乐得跌跌撞撞。谭诚说,以后可能都是这样的天,这样的路,让他们永远相扶相携一起走。琳捉住他的手指拼命点头。

    从雪天起步的爱情果真是又纯洁又艰难,谭诚的母亲比琳原先想象的更激烈更反对他们的恋情:“作为老师,我欣赏你的灵气和聪明;作为母亲,我希望你远离谭诚!”话如重锤,字字冰冷。

    琳泪水横流,琳不像谭母期望的那一类循规蹈距的淑女。

    为琳,谭诚反抗他的母亲。一连三个月不回家,当时也没拿一分钱。而琳自己上学的费用都是靠她自己业余时间做家教、打零工赚的,她没有足够的钱帮助谭诚。他们只能相依为命,过最简单的日子,吃最便宜的菜。

    自习教室,他们总是最晚走,谭诚专心致志攻读高深莫测的参考书。周末没钱看电影,喝咖啡,舍不得去追求奢侈的浪漫,那条铺满冰雪的小路他们走了又走。初春的寒气利剑一样逼近肌肤,谭诚拥紧琳,说只要相爱,没有跨越不了的障碍。

    那年的春天,琳有了爱情的滋润而分外美丽,无数个夜晚琳都在祈祷明天。一个落花闲闲的午后,刚下过雨,空气里迷漫着湿漉漉的芬芳,校园西北角有两棵很高的老槐树,绿叶参差,正开满一簇簇雪似的花朵。

    “要不要我给你摘槐花?”

    琳点头,随手指了一串好高的,谭诚攀上去摘了好多,他把无数洁白的槐花洒向琳的衣襟和发间。在校园深处,谭诚捧着琳的脸,眼里满是痴迷,琳闭上眼睛,等着那温柔的一吻。

    “笨丫头,你为什么不防着我?”谭诚吼声似雷,一拳打在树枝上,雨滴飞溅。

    琳莫名其妙地看着谭诚痛苦得直揪自己的头发,喃喃地说:“琳,我不忍心再骗你。”

    坐在石椅上谈到黄昏,琳知道他昨天已同母亲讲和。只因相处愈久,相知愈深,他愈明白琳不是他理想中的妻子。婚姻是很实际很世俗的生活,不是恋爱可以用激情来充盈一切。“冲淡一切,妈妈比你更了解我。”谭诚幽幽地叹口气,目光不敢落在琳的脸上。

    还能说什么呢?琳慢慢摘掉撒落在身上的白槐花,她开始清洗那份浪漫。琳和谭诚来自两种生活背景,两种生活方式,两个相异的家庭。他们两个建立的这份至真至纯的爱情并不足以使谭诚背叛20多年积淀起来的习惯和认同价值观,所以,琳是谭诚注定失去的永远。

    擦干泪,琳心胆俱裂地说:“那好,我们分手。”没有解释,没有恳求,也没有挽留,琳毅然先谭成而去。

    琳奔回寝室,任泪水长长短短落下来,甜蜜的梦容易醒,可琳并没有昏睡。谭诚啊谭诚,你为什么不肯骗我一生,我宁愿!

    周末,琳收理好谭诚的书藉和磁带,捧了满怀送去,他不在寝室;琳一路问询找到计算机房,机房里空空荡荡,谭诚一个人孤伶伶地躲在角落里,像一只失群的呆鸟。

    “谭——诚。”琳的这一声叫得撕心裂肺。

    谭诚抬头看琳,显得疲倦又憔悴。他们对望,书和磁带跌落在地上。谭诚抱住琳哭,琳的泪水滴落在他的脸上。

    分手48小时,又再续前缘,甚至比以前更缠绵。琳以为真情可以感动一切,可以永远留住谭诚,然而琳错了,谭诚始终不肯给琳未来。谭诚很矛盾,既不想现在离开琳,又怕将来无法分手,于是感情每前进一步,他总要找碴和琳吵架,直吵得歇斯底里,两败俱伤。吵完又追悔莫及,求琳原谅,于是和好,感情升级,然后再吵架分手,再和好。在无休止的循环中琳日趋憔悴,谭诚也疲惫不堪。他们的学业都有下降。

    他们都暗下决心,一定得尽快有一个真正的和解或一个真正的分手,爱情不能承负太多的重荷。

    那天,寝室里只有他们俩,谭诚递给琳一张纸,“琳,我希望你签字!”他手拍琳的肩,“别让我有太多的负罪感。”

    琳接过纸慢慢读,这是一张用电脑打印的“爱情契约”,要琳大学期间与他轰轰烈烈地爱,毕业后安安静静地走开。他保证不再伤害琳,给琳温柔,让琳在爱的充盈中过完余下的校园生活。

    琳也知道,这种“爱情契约”正在大学里悄悄流行,不久前离校毕业班里就有几对“楷模”,四年里风花雪月,爱得死去活来;毕业后男生回到北部边城,女孩回到江南水乡,竟是无怨无悔。说分手,临别前还亲亲热热来上一吻。

    “可是谭诚,你看错了人,我不是那种女孩子。”琳一字一句地告诉他。

    琳开始真正悲哀,原来谭诚竟如此不懂她!她交男朋友,不是怕孤单怕寂寞,不计较那种情感的虚荣,更不是贪恋那份浅薄的情欲之欢,她是要一颗真挚的心啊!琳付出了情感,期盼的不是四年的游戏而是长长一生的许诺。

    也许琳比谭诚更固执,经过让人身心憔悴的谈判,仍是谁也难以说服对方,她与他的分歧是实质性的。

    “琳,我求你!”谭诚跪在地上抬头时已满脸泪水。

    “不——可——以!”琳重重摇头,拒绝得无悔无憾。

    谭诚最后一次回头,用那好听的嗓音说:“琳,我走了,我真的走了!”

    琳站在窗前,手里拿着拒签的“爱情契约”。

    多么熟悉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别了,我的初恋!别了,我的初恋情人!琳在心里哭泣。

    琳将契约细细撕碎,从窗口扔出去,洁白的纸片在风里飞得纷纷扬扬,像雪,也像五月的槐花花瓣……

    4.弯弯的虹

    同样是这个深秋的夜晚,同样是这条熟悉的小路,噢!那不是他和她曾经相拥相吻的地方吗?

    在一个深秋的夜晚,张强又想起了这几句诗,他反复地念着,不知不觉间两颗晶莹的泪珠挂在他的腮帮子上。这是为她,一个曾经让他深深爱着、深深思念着的女孩。

    夜已经很深了,他还徘徊在他和她曾经徜徉着的那条小径上,一丝秋夜的微风吹拂着他的面颊,一丝孤冷的月光轻轻地泻着,他又想起了她,在这寂静的夜晚,他思绪如潮,那个可爱的、天真的女孩仿佛嫦娥般地从月亮里翩翩而来,一直飘到他的眼前,溶进他的心扉里。只见她略带调皮地笑吟吟地看着他,说:“强,你可好?你现在生活得怎么样?是否在这美丽的月夜也思念着我?强……”

    美丽的故事总是有一个美丽的开端。张强和王芳相识在高一。那年张强由一家子弟学校考上这所市重点高中,似乎大学离他只有一步之遥,他的心里充满了豪情壮志。在开学的第一天里,当班主任李老师点完全班同学的名,又宣布各科课代表时,张强的自豪感可想而知,他被任命为物理课代表。他知道这是李老师对他这个从普通初中升入重点高中学生的器重,从此他将步入另一个全新的集体,在这里他将渡过整整三年,与来自四面八方各色各样的同路人一起渡过一段美好的青春时光。

    张强怀着感激的心情看了李老师一眼,只见从李老师的嘴边又缓缓吐出:语文课代表——王芳。

    语文课代表?由于对文学那种天然的爱好,张强对语文课历来有一种特殊的兴趣,尽管他的理科常常名列前茅。这时,他很自然顺着全班同学的目光搜寻着那未来的语文课代表。

    只见一个胖胖的女孩款款地站了起来,嘴角上挂着羞涩的微笑,梳着两只小辫子,辫梢上扎着塑料红蝴蝶,随着她身体的起伏摆动,真像两支展翅翱翔的真蝴蝶一样。她很不好意思地抿着嘴给大家敬了个礼,说了一声:“大家好!”然后坐下来。同学们都报以热烈的掌声。

    这就是王芳和张强的第一次见面,普通得没有一点戏剧性的色彩。普通的场面也很难激起心的涟漪,王芳当时对张强并没有留下多么深的印象。张强只是感觉到这个女孩还蛮有情趣的。再没有觉出别的什么意思来,很快他就将目光投向那些能引起人“一见钟情”的漂亮女同学身上了。

    真正注意起王芳的是一次作文,那时是自由命题,自己抒写自己的心理感受,或散文,或杂感,或说明文均可。张强写了一篇类似朱自清《荷塘月色》的小文章,名为《月色》,写了他在深秋的一天夜里对明月的一番感想,虽然透着一股书生气,但也不乏男性化的色彩。王芳也同样写了一篇类似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的文章,也名为《月色》,也写了她在深秋的一天夜里独自徘徊在一条小径上,孤冷的明月挥泻着缕缕情丝,使她涌起了诸多感想。她的文章很细腻,有一股子女性化的气质,和张强的文章相映成趣。

    那个语文老师把他俩的作文都作为范文在全班朗读,朗读过后照例是一番评讲,他说:“大家听出来了没有,王芳同学的作文情感十分细腻,有一种女性化的色彩,而张强同学的作文却比较男性化,有一种粗旷的色彩……”

    就在同学们面面相觑,略有所悟时,这位老师接着又说:“你们可能已经感觉到,在你们这个年龄的时候,男生和女生已经表现出明显的差异,首先是观察事物的角度不同,比如同样是描写月光,王芳同学主要是细致地描写了它的光晕,它的清冷以及内心的波动;而张强同学却是从大的方面着手,极力表现月光的博大精深……虽然,还有所幼稚,但不失为你们这个年龄时期的两篇杰作。”

    那时那一刻,当全班同学的目光都“唰唰”地投向他们两人身上时,他们在感到自豪的同时不由地相互一瞥。两束目光就像晶莹的宝珠般的相撞,也许就在这不经意,不,有意识的一撞中,在他们的心田里埋下了爱情的种子。从此以后,张强的心里、眼里就多了一个王芳,他总是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都极力去捕捉那个活泼的身影,一旦当发现了那美丽的身影就在视线范围内时,他似乎像得到莫大慰藉一样安宁下来,过不了几分钟,他又去搜寻那个身影,当那个身影不知什么时候悄然褪出他的视线时,他找啊找,找不到时,他就会感到阵阵失落,阵阵失意;当那个身影重又回归于他的视线后,他便又恢复了以往的快乐。时不时他和她的目光一刹那间相溶在一起,他从她的目光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也同样从他的目光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两人目光相对的刹那,有时彼此都不好意思转向了别处,而有时两对目光又紧紧地绞着在一起。

    人常说,少年的目光天真无邪。他和她的眼睛就像那两汪碧水一样澄澈无底。几乎是整整一学期他们就这样相互对视着,相互仰慕着,在心里编织着爱情的网络。也难以令人想象,他们始终没有一次可以称得上真正意义的交谈,尽管他们彼此在心里都给对方珍藏下了一个永远的一席之地。

    也许只有在谜中才能唤起解谜的欲望,也许只有在不了解中才能追求了解,爱有时往往是源于陌生,源于不知不觉中的陌生。他和她就在彼此保留陌生的空间里酿造着人间最美好的爱,就像那蜜蜂酿造香甜的花蜜一样,愈久愈醇,愈醇愈久。

    爱的酝酿愈久,相互面对相互交溶的那一刻也愈强烈,终于在一个特殊的场合里特殊的气氛下他和她进行了一次心的交流。

    那是那年的元旦,中国的中学生似乎对这个节日情有独钟,每年的元旦各个班级都要举办新年晚会。在这个节日里,所有的学生欢聚一堂,或各献技艺、或猜谜斗趣、或引吭高歌、或抒发情怀……他们将一学期学习的疲惫和烦恼都悄悄地溶化在这一天的夜里。欢声笑语,青春的朝气有时直穿过寂静的校园夜空,飘荡得很远很远。

    元旦,是学生们自己的节日!

    这一天的节目在“猜谜”、“玩牌”、“斗鸡”中一步一步迈向高xdx潮,主持人“王芳”一声清脆的“击鼓献花”又将节目引向另一个高xdx潮。

    随着“咚咚,咚咚咚”一声一声的锣鼓声响起,那朵鲜花从王芳手中抛出,就像古时搭台选婿的公主手持的绣球一样,从一个一个人的面前,从一双一双稚嫩的手中传过来传过来了,突然鼓声戛然而止。那朵鲜花正好传到张强的手中。

    在一片掌声中,张强站了起来。

    “好,好,张强唱个歌!”

    “好,张强,给大家唱个歌!”

    同学们齐声吆喝,齐声鼓掌。在吆喝声中,张强已然瞥见那心仪已久的王芳也大声吆唿,他不禁心起潮涨,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他忽然灵机一动,很大方地说道:“好,我就为大家唱一首歌,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我想同王芳同学来个男女二重唱!大家看怎样?”

    “好!好!”如潮的掌声随之淹没了张强的话语,他偷眼看了王芳一眼,发现她先是一怔,随即脸色绯红起来,就像天边的云彩,又像湖中的荷花,要多美有多美……就在这片美丽的绯红色中,王芳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的平静,她笑语连连道:“好,我赞同张强同学的建议,那么,我还想征求一下意见,大家提议该唱什么呢?”

    “传统歌曲——黄梅戏《天仙配》。”一个调皮的男生喊了起来,他又轻声哼道:“树上的鸟儿成双对……”

    全班同学哄堂大笑,也齐声叫好。

    张强于是从自己的位置走下来和王芳站在一起,他俩共同展开了最纯正的男音和最纯正的女音,唱起了经年不衰的《天仙配》。

    那“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的歌词似真,就像此时他们的两颗心,似假,又谁都不愿捅破这层窗户纸。他们配合得如此默契,好像天生地设般的。在同学们如痴如醉中,他们结束了他们想像中的却真实存在的《天仙配》。

    谁都没有注意到一丝红晕已悄悄爬上了张强和王芳的面颊。

    接下来的一件事更让他们心惊肉跳,两颗相互渴慕的心从此紧紧融在了一起。

    节目的最后一项是让所有的同学都随心所欲地写上一句话,但主语必须是全班的一名同学,然后汇聚到一起,打乱各自的“主谓宾”次序重新组合,便成了另一句十分有趣的话,比如你在三张纸条上写下一句:“小兔子在妈妈的怀抱里唱歌”,他写了一句:“小羊羔在绿绿的草地上吃草”重新排列后便成了另外的两句话“小羊羔在妈妈的怀里吃草”或“小兔子在绿绿的草地上唱歌。”考虑了片刻,张强在第一张纸片上写下了“王芳”两个字;在第二张纸片上写下了“在草地上”;在第三张纸片上写下了“吻着张强”几个字。写完后,他的心“扑扑”直跳,但又装着不甚在意的样子,把纸条递给主持人王芳。看着王芳把他那三张纸条揉进那一堆堆纸条里面,他静等着一个意外的令人惊喜的结果。他想,也许天若有眼,天亦有缘,他和她的爱情就让天来验证吧!

    “王山坐在冰山一角胡言乱语。”王芳读出了第一句话。

    同学们把眼光立即投向坐在后排的王山,立马发出会意的“哈哈”笑声。

    “李均在火箭筒上跳着舞蹈!”同学们又一片喧哗。

    ……

    “赵丽在草地上……”张强的心跳得更厉害了。他知道“在草地上”这几个字是他写的。千万不要让赵丽那个讨厌的丑丫头吻我噢?他想着,却听见王芳的嘴边吐出:“滚来滚去!”几个字。

    张强和其他的同学于是便放声大笑起来。

    “王芳在高高的歪脖树上吻着……”王芳读到这里,脸色突然一下子变得绯红绯红,她似乎明白了什么,抬起头来怨怪地瞥了张强一眼,就这么不经意间的,却令张强的心在颤抖。

    她没有再念下去,只是在同学的喧哗声中轻轻地把那种尴尬掩饰过去。随即又恢复了正常。但张强清楚地知道,尽管她掩饰得多么巧妙,但却掩饰不了她微微起伏的心脏和他愈来愈渴慕的心田。他们彼此都心照不宣,在喧闹声中也许惟有有情人才“心有灵犀一点通”。才能彼此感觉到对方心的颤动。

    这一刻令他永远难忘,那一个美丽的夜晚,令他永远难以忘怀,也就在那一时刻,他俩才真正走进了对方的世界里。

    张强爱好文学,王芳也爱好文学,而且两人同样具备良好的家庭文学素养。于是文学便成了他们勾通的惟一桥梁。这就像所有相识相悦的爱情一样,从一开始他们虽然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两人相对,但却都表现出各自的矜持来。他们每一个人都小心翼翼,一点一点地向那神圣的殿堂靠近。

    他和她通信了,纸上的交流常比实际上的面对面的交流更能引起双方的兴趣。这是一般少男少女最爱采用的浪漫的方式,你写上一段情真意切的语言,引起她一阵阵的心的兴奋,便给你回上几句优美的小诗,那小诗就像路边散发着幽香的小花一样,虽然只是那么短短的寥寥数语,却意蕴无穷,引起了你无边的遐想……

    张强和王芳的通信却有别于以上的方式,他们似乎应该属于成熟得比较早的那类中学生,浪漫情怀占据了他们心灵的大多数空间。他们只谈思想,却没有流露出任何肉麻的物质欲求,在每次作文后,张强和王芳总是默默地交换着他们的作文本,然后竭尽全力地写下各自的评语,张强写道:“你的这篇作文很好,我从中学会了你细致描写、状物的风格……”王芳也同样写道:“饱含激情,有思想味,我应该向你学习……”

    几乎是每一次作文,或者每当张强或王芳写下了各自比较得意之作,他们都会传递给对方看,然后写下各自的心得体会。令人难以致信的是,他们几乎没有说过一句多余的话,哪怕在一起长谈几分钟也没有,虽然彼此早已成了对方熟识的人,虽然彼此朝夕相见,四目经常相对,却谁也不愿意率先打破这种默契。

    和谐是一种美,心的交流也是一种美,而不愿破坏这种和谐而保持圣洁也是一种美中之美。

    很难令人想象,这对年轻人正在尝试那种所谓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常常要求忽视对方的性别,换之成一种纯粹精神的追求。

    她曾经在作文评语中对他写道:“你可以忽略我作为一个女性的存在……”他看到她的这句话后一点不感到奇怪,提笔在她的作文评语中对她写道:“你可以同样忽略我作为一个男性的存在,我们只是一对心灵的朋友……”

    然而,话虽然如此这样说出来了,其实他们谁也没有忽略对方的性别。在他的眼里,她就是一个活泼可爱,充满文学气质多愁善感的女孩,每当看见她时,他的心里就会洋溢着一股莫名的躁动,哪怕是她抛过来一个会意的眼神,也会令他遐思半天,而且当他一旦看见她同别的男同学嘻闹时,他似乎总是莫名其妙地生她的气,他想,这可能就是那种嫉妒的心理吧?

    她呢?好像也有这感觉,凡是他在场的时候,她都表现得特别矫情,纯真得像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嗲声嗲气”地像个风骚十足的少妇,“咯咯”地笑个不停,和女伴相互追逐着,像个十足的花蝴蝶一样,……这时,只要他的目光投向她的身影,她的目光也同时会投向他,四目相对,她有时会弄得脸蛋像晚霞一样绯红绯红地十分好看……

    这是一种心的“折磨”,他感觉到了,她也感觉到了。当然这种心的“折磨”往往带着苦涩的美的意味,是一种享受般的快感。

    在心的“折磨”愈来愈坐卧不宁的时候,他和她终于向前迈出了第二步。还是他首先打开了沉默,那时他们已经步入高中二年级。在一个深秋的夜晚,同样是清冷的月光,同样是这条熟悉的小径,所不同的是那天晚上,月光很亮,却没有一丝微风。他把她约来,一起来到黄昏时的这条小径上。

    他约她时,她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似乎很不情愿,说:“这必要吗?再过一段时间不行吗?”

    “不!我有一些话要对你说。”他很倔强。

    看着他倔强的样子,她同意了。但同时又提出三种方式,一种是骑车环城一圈;一种是到咖啡店里;一种是漫步小路上。让张强选择。

    张强提笔在王芳传过来的纸条上的第三种方式后面打上了个“”号。他知道王芳喜欢这种古典而富有浪漫气息的方式,同时他又在后面加上了“晚上八点钟”几个字。

    他俩沿着那条小径默默地走了一段路,彼此谁也不愿先开口讲话,只能听见轻微的呼吸声和心的跳动。

    王芳的黑瀑布似的长发也似乎微微颤动起来,掀起张强一阵一阵心的涟漪。

    还是王芳先开口,她还是用那双美丽的大眼睛调皮地看着他,说:“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的吗?你有什么事要说的,为什么约我出来?”

    “我,我!”张强似乎有千言万语一齐涌上心头却一时语塞不知从何说起。

    他们又沉默着往前走,似乎一切都在不言之中,似乎一切千言万语又都涌上心头。沉默了一会儿,张强谈起了他最近的烦恼,最近的忧愁,王芳在旁边默默地听着……

    终于张强吐露出了心中的秘密,他说他爱她,爱她。

    她先是惊讶地看着他,继而又转过脸去,她的眼睛多么像一汪深深的潭水,映照着张强一颗难解的心。只听她似乎冷冷地说道:“张强,你为什么要说这些?我可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不,不,你骗人。”张强不相信,他几乎要立即端起她的面颊盯着她的眼睛,看看那一汪潭水里隐含着什么,却又听见她喃喃自语道:“张强同学,我们都年轻。前几天我也为一个男生烦恼过,可是那个男同学告诉我,不要过早地谈什么情感啊什么的,我们的目标是考大学……”

    还没有等王芳把话说完,张强几乎哭出了声,他大声喊道:“不会的,我观察了你这么多天,绝不会有那么另一个男孩,你爱的男孩是我,是我,张强。”

    张强怔怔地看着王芳,在清冷的月光照耀下,他的心情如潮,剧烈起伏,几乎像一头暴怒的狮子。

    “不,不。”王芳摇着头,她似乎想给张强解释清楚,她不知道由于她的不经意却伤害了自尊心极强的张强,那个她也心仪已久的张强。

    还没有等王芳把话说完,张强一把把王芳揽在怀里,紧紧地拥抱着她。她一阵颤栗,脑海里一片眩晕,她似乎也不再抗拒,很自然地依偎在他热烈的怀抱里。小脸胀得通红,小胸脯如鼓般地激烈跳动,不由自主地不顾一切地尖声叫道:“我爱你,我爱你!”

    他一阵激动,不由地抱紧了这个柔软得令他浮想万千的身子,嘴里也喃喃地叫嚷道:“我爱你!我爱你!”

    他的嘴唇开始寻找她的嘴唇,她极力躲避着,他的嘴唇触到她少女光滑的细腻的面颊,然后又触到她散发着缕缕清香的发丝,轻轻地吻着。

    张强在初中时曾经也这样拥抱过一个女孩,但那时纯粹是“初恋我们不懂爱情”式的玩耍,他那时并没有过多的震撼,而此时此刻,他和王芳两个即将成熟的躯体相拥在一起,他彻底陶醉了,他几乎兴奋得颤抖起来,他端起王芳那柔嫩的面颊,轻轻地吻去她挂在眼角上的晶莹的泪珠。此时的她,似乎也羞涩得闭上了双眼,长长的睫毛轻轻粘在眼皮下,在明亮的月光下,张强用自己的嘴唇寻找着她的嘴唇。

    夜里,两团火在默默地靠近,两颗心在默默地溶化。

    他的嘴唇终于捕捉到了她的嘴唇,他们紧紧地吻在一起,她的嘴唇柔软而湿润,令他想起了一汪汪的清水,想起了那蓝天,那白云,那大草原上一群一群如云朵般的羊群,在茫无边际的天边缓缓地游弋着;他又想起了那秋天荷花的花瓣,晶莹而又洁白,散发着缕缕清香,袅袅娜娜像悠扬的小提琴曲一样晃晃悠悠地飘过来,一直到他的眼前。他嗅到了另一种特别的气息。他再一次拥紧这个令他百般思念的人儿,再一次喃喃自语,在她的耳边柔情万分地说道:“我爱你,王芳。”

    没有物质的爱永远是脆弱的,而肉体的爱只能给他们带来进一步的毁灭。

    精神和肉体双重的爱,那是一种终极的爱是一种更磅礴更博大的爱。可惜的是,在张强和王芳这样的年龄,这种爱对他们来得太早,来得有点茫然无所措。

    那时,张强感到一阵强烈的冲动。他拼命压抑着身体里的那种亢奋。它却像潮水一样一阵一阵猛烈地袭击着他的神经。

    她,那个青春期的女孩,也是面色如潮,伏在张强的怀里娇喘微微,似乎在期待着某种事情的发生。

    他听到了她的心在剧烈地跳动。

    她也听到了他的心在剧烈地跳动。

    突然,一束亮光直射过来,那是一辆过路的汽车,随着“轰隆隆”的汽车声,他俩才如梦初醒。他松开了她,她也从他的怀抱里出来,在那一刹那,她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几乎没有说一句话,随即消失在夜幕中。

    那夜,张强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刚才发生的那情那景如在眼前,令他回味无穷、兴奋难抑……当夜深人静,那清冷的月光从窗户外一点一点消失时,他又感觉到阵阵懊悔袭上心头……

    默契终于被打破了,从那以后,她再也不理他,哪怕他再投以百般哀求哀怨的目光,她总是给他一个背影,或一个冷冷的面孔。

    她再也没有和他有任何的心的交流,甚至连那最常见的、最令人心动的四目相对也没有。

    没有花季,便是雨季,雨季过后,又是一年的春天。少年的心永远像这多变的季节一样风风雨雨,春春冬冬。然而,他却埋怨她的冷酷,她的无情,甚至为她常常在夜里流下一行一行的清泪。这毕竟是他的第一次,是他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心的交流,是他第一次这么富有激情地拥抱着一个女孩的躯体,是他第一次以一个成熟的男性身体去接触一个成熟的女性躯体;是他第一次挥洒这纯真无邪的爱……

    临近毕业时,他又提笔给她写了一封信,这已经是给她写的第28封信了,此前她都没有回。在信中,张强写完了他诉不尽的思念,说他一年来始终在痛苦中煎熬着,说她就像那圣洁的宝石,他想倾诉他说不尽的爱,却又害怕破坏了她圣洁的生活……现在,在这各奔东西的时刻,你也许攀上你那五彩缤纷的彩虹,而我呢?却走向那孤苦伶仃的独木桥……你说?你说?你可知道?杏花无语笑春风?……

    他收到了她的回信,信上只有几句话:也许初恋是个美丽的错,但它永远是我心中圣洁的一角,你说?你说?你可知道?男儿有泪岂轻弹?……

    “杏花无语笑春风,男儿有泪岂轻弹?”他反复默诵着这两句诗,随即又笑了。可是他从此再也没有见到她,她去了那不是尽头的尽头……

    同样是这个深秋的夜晚,同样是这条熟悉的小路,噢!那不是他和她曾经相拥相吻的地方吗?那树下仍旧积聚了厚厚的一层落叶,却早已不是那年秋天的落叶了……“物是人非昨已过,空余伊人泪滂沱!”芳芳,你现在在哪里呢?你可知道一颗孤独的心正来到了那条熟悉的小路上,在清冷的月光下,他苦苦地寻觅着你的芳踪?

    一阵微风吹过,吹起地上的落叶一片凋零。他随即想起了几句诗,他想,把这几句诗奉献给那一轮明月吧,让它捎给我那思念中的芳芳。

    不是所有的落叶

    都要划出生命的轨

    不是所有的微风

    都要吟出秋天的歌

    不是所有的爱情

    都要结出美丽的果

    不是,不是

    当太阳从地平线上走过

    你是那弯弯的彩虹

    化做我永远的心窝

    5.爱情花开

    我为这个奇迹激动得热泪盈眶,而之湄,早已眼泪乱飞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相信爱情。

    上大学时,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女孩。我固执地认为那些爱情诗人全是为了骗稿费而那些喝醉了张口就是爱你爱你的流浪歌手则属语言贫乏,让他们停止使用“爱你”他们将全军覆没于哑巴堆里。

    老乡李之湄不像别人那样认为我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但她每天给我上课以证明她和她的王子是特例。他们遭遇的,是真正的爱情。

    我嗤之以鼻。心想毕业以后才会见分晓,就像真金不怕火炼一样,真正的爱是能经受得住毕业的考验的。

    毕业的时候,校园一副凄凄惨惨的景象,每一对恋人都表演性极强地相对无语凝噎,但李之湄和她的王子除外。他们依然甜蜜蜜地泡在录像厅的爱情专场里,为《廊桥遗梦》掬好几棒同情的热泪。这个现象让我大惑不解,于是死皮赖脸地让之湄给我提供点参考答案只参考就行了,至于标准,廉得不受磋来之食。

    之湄妩媚地一笑:王子的家在本市,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也将会留校,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他们的共产主义超前来到了,怪不得这么其乐融融!

    然而意外还是出人意料的不可阻挡地发生了。

    意外来自于王子的母亲。王子的母亲和我一样不相信爱情,但她比我更偏激的是,她认为李之湄是贪图他们家的优越条件才死心踏地地跟王子的,他们家根本不打算接纳如此一个有险恶用心的女孩做儿媳。

    其实李之湄在意外发生之前根本不知道王子有如此显赫的家庭背景。王子很平凡,平凡得如沙滩上的一粒沙。人们叫他王子的因为他就姓王名子而并不是其他什么原因。王子稳健不张狂,朴实的像一个农民的儿子,而且王子的好脾气让所有的人感动。之湄的爱情观是:婚姻是一双鞋,漂不漂亮别人一看便知,合不合脚则只有自己知道。王子不是最好的,但他是最适合她的。在王子面前,她总有一种港湾的感觉。为了这种感觉,李之湄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地进行抗争。在抗争的过程中,李之湄是孤军作战,王子不愿伤害她,但也不愿伤害抚养了他22年的母亲。之湄理解他,他不是那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人,在他的生命中,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母亲。

    而王子母亲的坚决绝不亚于之湄的坚决。王子的母亲以自己的势力威胁学校,一定要把李之湄分配回到她的家乡。王子母亲可谓用心良苦:只要一只孔雀东南飞了,另一只也只能五里一徘徊了。

    校长委婉地向李之湄解释了这件事:由于外界压力,他们爱莫能助。

    李之湄跑到校长办公室,向校长讨一个公道。校长替她接通了王子家的电话。之湄扑通一声跪下,在电话的这头泣不成声:长这么大我没给任何人跪过,但为了爱,我跪了,而且跪得很不光彩,我只要公道,把属于我的机会还给我……而在电话的那头,王子也哭得泣不成声:妈妈,王子只求你这一回了,对于之湄,我虽疼在心里,但我说过什么吗?可是,我们不能耽搁了她的前途啊!

    王子母亲妥协了,但她只答应不阻碍之湄的留校。他们依然不能见面。

    之湄幸福得泪如雨下:只要和王子生活在一个城市并及时知道他的消息,我就有希望。

    王子的母亲为自己一时心软埋下的定时炸弹后悔不迭,于是她开始紧罗密鼓地为王子介绍对象。王子对这些门当户对条件优越的女孩不否定也不肯定:只要娶不上李之湄,娶上谁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和其中的一个匆匆订婚了。

    之湄悲痛欲绝。她以为自己的爱情可以惊天地泣鬼神感动任何人,事实上她只感动了她自己。

    李之湄放弃了自己认为坚不可摧的爱情和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留校机会,给王子写了一封厚厚的信后提着档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她心静如水。

    信最终也没到达王子手中。王子母亲打劫了它并私拆了它。

    信因泪水的侵泡而变得如他们的爱般坑坑洼洼坎坎坷坷,有许多字模糊成蓝色的泪流满面的脸。王子的母亲认真地读了那封信。之湄说爱情花开不败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婚姻。没有婚姻的保护,爱情像一个美丽的肥皂泡般一触即破。为了爱情花开不败,她流了太多的泪受了太多的苦,虽然最终也没有结果,但她无悔。她会努力捍卫她那个美丽的肥皂泡的。

    王子母亲手中的信飘在了地上。她终于相信了90年代的爱情,相信了一个女孩能够为了爱情而不惜一切代价地留在大城市也可以为了爱情而不计后果地回到自己的小山村。

    几十天后,之湄和我坐在田野默默地看着落日。我问之湄:你还相信爱情吗?

    相信。之湄的口气还是那样的不容置疑和斩钉截铁。

    我也相信。我和之湄一齐回头,看光彩照人一向不懂浪漫的王子手持一束玫瑰正脉脉含情地望着之湄。

    我为这个奇迹激动得热泪盈眶,而之湄,早已眼泪乱飞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相信爱情。

    6.我看见了大海

    就在这天夜里,继父安安静静地去世了。我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

    我是一个身材畸形的女孩子。母亲嫌我丢她的脸,也怕我出门遭人讥笑,于是,在我8岁前的童年里,我从没迈出门一步。我拥有的只是院子里的一方天空,一群瞬间即逝的飞鸟。

    我8岁那年,父亲死去了。母亲不久后就改嫁了,嫁给小镇上一个退休的海员。当时,母亲才40出头,而继父已近60岁。

    继父让我叫他伯伯。“来,沙子,伯伯带你去串门儿。”

    “不!不!”我吓得直往后缩。

    “去外面看看吧,沙子,外面有好多好玩的东西。”

    我动了心了:“我长得太难看,还有我走路一瘸一瘸的,妈说人家会笑话我的。”我哭了。

    “放心吧,沙子,谁笑话你,我就这样——”继父扬起巴掌,做了个揍人的动作。

    我忍不住破涕为笑了。

    第二天,继父带我上街了。有生以来,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多人,我真是怕极了。我羞怯地低着头,两手死死拽住继父的衣角,就像他的一个尾巴似的。

    “沙子,抬起头,别害怕!”继父大声说。

    继父响亮的嗓门立刻引来了许多目光,尤其是和我同龄的孩子,边瞧边嘁嘁喳喳。

    “喂,过来认识一下,小家伙们,这是沙子,你们的小朋友沙子。”继父亲热地招呼他们。于是,他们走过来,友好地问这问那,邀请我和他们玩。

    冬天里,继父的哮喘病犯得很重。睡不着的时候,就让我陪他坐在火炉前,听他讲大海的故事。

    “海水是蓝的,和天空一样;海水是咸的;海很大很深;海里有鱼,海上有船,大鱼小鱼,大船小船……”

    我听得着了迷:“我能看见海吗?”

    “能!等你再长大些,长到15岁,我就带你去看大海。”

    我的眼前豁然亮了。

    我一年年地长大了,也长高了,懂得了许多事情。按照继父的规定,每天我要做一件对我来说难度较大的家务活。学校不收畸形儿,继父就自己当老师,我每天要学5个生词,并背熟一篇课文。其余的时间,便是听继父讲那永远也讲不完的海的故事。

    母亲终于走了,是跟一个在门口摆摊的湖州裁缝跑的,丢下我,和继父相依生活。

    继父的身体越来越坏。但他仍然拖着病病歪歪的身子,成天带我去这去那,鼓励我独自进商店买东西、做家务活儿。每当我做了什么我原先不能做的事情的时候,继父就变得欣喜若狂,仿佛我做了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你真能干,沙子。”

    我们把看海的日子定在明年的夏天,到那时我就15岁了。继父说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看海做准备。继父说去海边之前,我必须学会应付一切。

    漫长的冬季熬过去了。整整一个冬天,继父病倒在床上。我一个人在镇子上穿街走巷,为继父请医生、买药,办各种各样的事情。我独自承担了全部家务。正是在这样的时刻,我觉得自己真正长大了。

    一个春日融融的正午,继父把我叫到床边,慢慢地说:“沙子,我就要死了,有件事情我必须告诉你:早在我退休的前一年,医生就说我是过敏性哮喘,必须远离海洋,所以我是永远都不能带你去看海的。我对你撒了谎,请你原谅我。”当时,我觉得非常失望,非常委屈,我做了这么多年的准备,到头来却是一个骗局。我伤心地哭了。

    就在这天夜里,继父安安静静地去世了。我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现在,我这个畸形女孩子是一个人生活了。

    当我穿行在闹市上时,当我熟练地做着家务时,当我受邻居的委托,替她照看孩子,从而每月从她那里得到40元的生活费时,我突然明白了继父的“看海”的意义。有无数次,我站在继父的遗像前,悄声对他说:伯伯,我看见了大海,真的,我看见了……

    7.杨梅妹妹

    我赶紧转过身去,不敢看表妹那张可爱的笑脸。谁知这竟是她留给我最后的微笑。

    杨梅上市的时节,我就会想起表妹。

    表妹姓杨名红梅,酷爱吃杨梅,我们干脆称她为杨梅。

    那时我家还住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每逢杨梅成熟的时节,舅母耐不住表妹的软缠硬磨,便带她到我家,表妹不肯吃城里卖的杨梅,而偏要跑老远来吃我采的杨梅。

    表妹杨梅吃得精彩。她总是独自端着一碗杨梅坐到高高的门槛上,边吃边嘴里念念有词,有一次我悄悄走到她身后,只见她举着一颗杨梅对着太阳照了照,翻来复去看了又看,轻声说:“哎,我要把你吃啦!”我忍俊不禁,乐出声来。

    她回头看着我,满脸认真地说:“杨梅吃杨梅,肯定要先打声招呼的了。”微撅的唇显出的是格外的调皮。

    小村里来了城里的小女孩,颇引人注目,村里人见了她都夸赞道:“哟!这小姑娘长得可真水灵漂亮,像画里的人儿似的。”表妹呢?也乖巧,见了谁都恭恭敬敬地喊:“婆婆好”、“婶婶好”、“叔叔阿姨好”……村里人都喜欢她,亲切地叫她“小杨梅”。

    杨梅妹妹是我幼时的骄傲,山里的孩子好客,每次她与我同行时,都有小伙伴们前呼后拥地簇拥着他们的“公主”,神气活现地往山里开拔,欢愉的笑声撒满山路。

    一路上说说笑笑也不觉得远。在那棵全村最大的杨梅树下,她惊喜地拍着小手,又蹦又跳,看着小伙伴们“蹭蹭蹭”地上树,她也想上,可她哪里会爬树呢?只能眼巴巴地站在树下,拾起我们摇落的杨梅果。

    回家的路上,表妹累了,娇声娇气地央求我:“虹姐姐,你背我,好吗?”

    我假装无可奈何地蹲下身,说“好吧好吧。”其实心里美滋滋的,一声“虹姐姐”叫得我心花怒放。

    她欢乎着伏到我的背上,双手搂紧我的脖子,把头靠在肩上,调皮地吹出热乎乎的气,逗得我直痒痒。

    她问:“姐,杨梅会吐气吗?”

    “杨梅会吐气?从来没听说过啊!”

    “那怎么说杨梅吐气呢?”

    “哦,你说的是‘扬眉吐气’!”我向她解释完“扬眉吐气”的含义,还逗她说:“杨梅吐气是小杨梅你吐的气啊!”

    她咯咯地笑了,一边笑一边往我耳边呵气:“姐姐坏,姐姐坏!”

    ……

    后来,我们家搬到了城里,表妹没机会到乡下吃我亲手采的杨梅,竟仍然不肯吃城里卖的杨梅。

    再后来,13岁的表妹确诊为脑瘤,生命垂危。

    表妹聪慧,早就从大人的表情上猜出了自己的病情,却总是以孩子的天真背诗、唱歌、说笑,连护理她的护士都感动得掉了泪。

    动手术那天,下着绵绵细雨。临进手术室时,她笑着对亲人们说:“你们别难过啊,如果我进去没出来,就是到天堂去了,还会长出翅膀来,穿着白裙子飞啊飞……”

    我握着她的手说:“妹妹,等你的病治好,姐姐再带你去摘杨梅,好吗?”

    她冲我眨眨眼道:“好啊!我要采很多杨梅给大家吃,姐姐你要教我爬树哦!”

    我赶紧转过身去,不敢看表妹那张可爱的笑脸。谁知这竟是她留给我最后的微笑。

    次年端午节后,我走了几里山路到了幼时和表妹相嬉的村庄。人已非,物也逝,竟没能找到那棵最大的杨梅树。回来时,想起背着杨梅走山路的情景,恍如昨天,忍不住泪眼朦胧。

    在那个梅雨飘零的季节里,我再也没有找到我的杨梅。

    8.谁与我同行

    我甚至渐渐地感觉出夜行的快乐来——万籁俱寂,抑或虫鸣蛙叫,都有一份怡人的意境。这是不敢夜行之人所体会不来的。

    上初中时,学校每周总有二三晚的实习课。家中离学校有三里来地,白天不觉难,三蹦两跳便到了学校,夜晚就怵然了。

    过一片稻田,翻一座山岭,而过岭是极惧怕的。一条窄窄的山道,铺着青石,是乡村鸡公车行的路,两旁是过人的小树林,风一吹来,飒飒作响。间或林子里有夜莺和爬行动物鸣叫,全身毛孔大张,一身冷汗。有月亮时,从密密的枝桠间透出些淡淡的光亮来,洒在青石路上,行来可稍见轻松些;若遇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心口便如兜着一只小兔。

    这时就想起母亲的话来,将头顶的发毛尽力往后梳,露出亮亮的额头来。母亲说,年轻人额头有团火,能驱妖逐魔。走夜路最怕的是碰上“鬼”这东西,尽管谁也没见过。总之,晚上实习归来,见四周漆黑,便无端想起了“鬼”来。

    父亲见我害怕,便说:胆是锻炼出来的,你应该时时想到你是男子汉。

    一晚实习回来,刚上山岭时,便见前面几十米远的地方,有个火把在移动。我高兴极了,心里也不再有了惧怕。我加快步伐,想赶上那火把,结伴过岭。谁知我的步子加快时,那火把移动的速度也加快了。

    我的心顿时一阵惊跳。莫不是碰上了老人们说的“鬼火”。夏天纳凉,老人们常说鬼的故事,都说荒郊野外有鬼火出没。一时间,我仿佛肩上压有千斤重担,两腿发软,寸步难移。

    想到父亲的话:你是男子汉,我多少鼓了些勇气,艰难地一步步朝前走去。但当我放慢了脚步时,火把也放慢了移动的速度,始终与我保持几十米的距离。

    下了山岭,便可见人家灯光了,我也松了一口气,一摸额头,却是一头的冷汗,深知那是吓的。下了岭走在平阔的田野上,那火把便在我眼前消失了。

    回到家中,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父亲却不以然地说:“世上根本就没鬼,夜晚的鬼火,是磷火。你在学校应该学过的,有甚害怕的。”

    以后,我每次晚上回来,都能见到山岭上一支火把走在我的前面。虽然害怕,但我壮着胆子跟在后面。它终究没有伤害于我,并照亮我夜行的路,渐渐地,我便不再害怕了,我想那是与我一样夜行的路人。

    那天,我告诉父亲,我不怕独自走夜路了。我甚至渐渐地感觉出夜行的快乐来——万籁俱寂,抑或虫鸣蛙叫,都有一份怡人的意境。这是不敢夜行之人所体会不来的。

    从那以后,火把便在我夜行时消失了。毕业后,母亲告诉我,那是你父亲打的火把。

    9.鲜花中的爱

    我情不自禁地捧起了那一束玫瑰,整个身心都沉浸在那怡人的馥郁中,花香弥漫成一团透明的雾气,细细密密地浸润着我的心田。

    父亲头一次送我鲜花是我9岁那年。那时,我参加了5个月的踢踏舞学习班,准备迎接一年一度的音乐会。作为新生合唱队的一员,我感到激动、兴奋,但我也知道,自己貌不出众,毫无动人之处。

    真叫人大吃一惊,就在表演结束来到舞台边上时,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而且往我怀里放了一束芬芳的长梗红玫瑰。我默默地望着那朵朵红得像滴血似的玫瑰,她们在一枝洁白的满天星衬托下,静静地绽放着独特的美丽和清香。我的脸儿通红通红的,注视着脚灯的另一边。那儿,我父母笑吟吟地望着我,使劲儿鼓掌。一束束鲜花伴随着我跨过人生的一个个里程碑,而这些花是所有花中的第一束。

    快到我16岁生日了。但这对我并不是一件值得快乐的事,我身材肥胖,没有男朋友。可是我好心的父母要给我办一个生日晚会,这给我的心情愈发增加了痛苦。当我走进餐厅时,桌上的生日蛋糕旁边有一大束鲜花,比以前任何一束都大。

    我想躲起来。由于我没有男朋友送花,所以我父亲送了我这些花。16岁是迷人的,可我却想哭。我最要好的朋友弗丽在一边小声说:“呃,有这样的好父亲,真运气!”我情不自禁地捧起了那一束玫瑰,整个身心都沉浸在那怡人的馥郁中,花香弥漫成一团透明的雾气,细细密密地浸润着我的心田。我真的哭了。

    时光荏苒,父亲的鲜花陪伴着我的生日、音乐会、授奖仪式、毕业典礼。

    大学毕业了,我将从事一项新的事业,并且马上就要做新娘了,父亲的鲜花标志着他的自豪,标志着我的成功。这些花带给我的不仅是欢乐和喜悦。父亲在感恩节送来艳丽的黄菊花,圣诞节送来茂盛的百合,生日送来鲜红的玫瑰。后来有一次父亲将四季鲜花扎成一束,祝贺我孩子的生日和我们搬进自己的新居。

    我的好运与日俱增,父亲的健康却每日愈下,但直到因心脏病与世长辞,他的鲜花礼物从不曾间断过。终于有一天,父亲从我的生活中逝去了,我将我买的最大最红的一束玫瑰花放在他的灵柩上。

    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我时常感到有一股力量催促我去买一大束花来装点客厅,然后我终于没去买。我想,这花再也没有过去的那种意义了。

    难忘母亲那染黑的头发

    罗广清

    我静静地坐在母亲的身边,目光落在母亲微弯的腰上,又落在那柔顺的头发上,几缕银丝赫然在目。

    那是高三火药味渐浓的冲刺阶段,学校为了鼓舞士气,让我们得到更强的后方支援,于是便决定召开一次家长会,并且要求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即使父母亲忙得脱不开身或长年在外不回家,最低限度也要让自己亲近的长辈来参加,包括大哥、大姐等。否则,后果一律自负。开家长会,在当时我们那个穷乡僻壤来说,无疑是头一回;再加上学校一再强调的态度,当时我们无疑把此作为头号大事来对待。

    听到这个消息的晚上,我们宿舍的女生闹得叽叽喳喳。有的仿佛到了世界末日似地叫道:“天哪!我怎么敢把我那个目不识丁的母亲叫来呢?我父亲又常年不在家!”

    躺在床上的我静静地听着同学们那大惊小怪的话语,心想,如果她们有我那样年过半百的父母亲,还不知该怎样呼天抢地呢。

    第二天回家,吃过晚饭,我殷勤地帮助母亲收拾。在说了一些校园逸事之后,我装作很自然地说:“妈,您知道吗?我们宿舍的那些女生好奇怪哦,竟然嫌她们的父母亲老了,其实也不过40多嘛。”

    母亲笑着说:“谁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年轻呀。”

    母亲接着又叹了一口气:“小清,其实你不说我也明白。和你同学的那些年轻有为的父母相比,我这快退休的老太婆实在太老啦。”

    “妈!那是因为您不懂发挥自己的优势,掩饰自己的短处。既然您有那么好的皮肤,如果把头发染黑了,再穿戴一新,也许比我很多同学的母亲还年轻呢!”我竭力试图说服母亲。

    母亲却不假思索地回绝了:“不!这不行。熟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头发白了很多,如果我故意把它染黑,不就让人笑话了吗?一个老太婆顶着一头黑发,像小丑呢。这可行不通的!”母亲的坚决是我意料中的。“但是,妈,如果你的形象对我很重要,影响很大呢?”我闪烁其辞,吞吞吐吐地说了这一句之后,低头不敢正视母亲的目光,不敢面对她表情的变化。

    母亲没有言语。厨房里只传荡着碗盘在水中碰撞的声音。我们都沉默着。

    “妈……对不起!我……太自私了。请原谅!”母亲的手微微地颤抖,洗碗的动作慢了,把柔和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小清,我理解。我知道你希望自己和其他同学没有差距。我会染发的,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安心念书,考上大学!”我拼命地点头,这里面的分量是我和母亲都知晓的,我们在那一刻都深深地理解了对方。

    开家长会的那一天是星期天,我与同学一早就守候在校门。正当我望穿秋水时,视野里跳进一个熟悉的身影——妈妈的身影!我的心狂跳起来,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那越来越清晰的影子,骑着自行车的母亲就这样不急不缓地来到我的面前。乌黑的头发像云一样地伏在母亲的头上,别具一格的新发型让母亲增添了几分年轻的神韵,那一套笔挺的衣服更显出母亲的干练、神采奕奕。我欢乐地与母亲并肩而行,刚才的一切顾虑都烟消云散,我拥有着一个晴空万里的好心情。

    那年9月,我终于接到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全家人都为之欢呼雀跃,特别是母亲,脸上呈现出一种自豪的光彩,舒心地笑着。我静静地坐在母亲的身边,目光落在母亲微弯的腰上,又落在那柔顺的头发上,几缕银丝赫然在目。我不禁心一酸,轻轻地对母亲说:“妈,你的头发又白了!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把它染黑吧。”

    母亲却淡淡一笑:“现在,它的历史使命已经胜利完成了,就让它回归原状吧。”

    我却不舍得:“妈,你不知道一头乌发的你有多年轻吧?我好喜欢呀。”

    母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同事们也这样笑话我呢。”停顿了一下,又说:“不过,染发对身体有害,那些化学药剂对人有副作用的。再怎么年轻,我也不能染啦。”

    我心里一惊:“那上一次为什么去染了呢?”

    母亲坦然一笑:“染一次没关系的。染一次发,就得到一张大学通知书,这样好的事情,我怎能不做呢?”

    看着母亲那满意欢欣的笑脸,看着那在灯光下夹杂着白发的黑发,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10.白衬衫月牙印

    一件白衬衫,是一段与贫穷抗争的历史;一个月牙印,是一世浓浓兄弟情的见证。这一衣一印影响了我的一生,使我懂得了亲情,学会了发愤。

    事情起源于县里举行的一次中学生广播体操比赛。

    那一年我12岁,在家乡中学念初一。哥哥14岁,与我同校,念初二。学校为了能在比赛中拿奖,在全校学生中进行了严格筛选,最终组建成一支30人的体操队。我和哥哥都很荣幸地成为校体操队队员。于是,一连串的强化训练,直到农忙假临近时方宣告结束。

    放秋季农忙假的前一天,校长召集体操队全体队员开会,他讲了三点:一、农忙假一结束,我们就要去县城参加比赛;二、假期中希望全体队员不忘练习,争取比赛时拿好的成绩;三、队员服装颜色必须统一,一律穿黑裤子白衬衫,没有的,动员家里买。

    前两点我和哥哥并不太在意,但第三点对于我和哥哥来说就成了难题。黑裤子我和哥都有,不新也不旧,是去年过年时家里给做的。但白衬衫却没有,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侈奢品。

    当我将校长的讲话精神向母亲作了转述时,母亲长长叹了一口气,说:“两件白衬衫起码得十块钱,要七八十斤谷对换,家里的粮本来就不够吃,我看你们就别参加什么体操队了,去跟校长说一声,叫他换两个人吧。”

    哥哥听话地点点头。我可不依,搬出不下十条理由要买衬衫。母亲就是不答应。于是我又哭又闹,不达目的不罢休。父亲从田里收工回来,见我这样,给了我一巴掌,直骂我不懂事。衬衫没要到反而挨了骂,挨了打,我气得晚饭也不吃,待在房间里生闷气。

    晚上,母亲端一碗饭进来,劝我别生气,劝我吃饭,劝着劝着她就流了泪,说不是她不想给我买白衬衫,实在是家里太穷,没新衣服穿不会死人,但如果将口粮卖了去给我买衣服,家里会饿死人的。我可不管这些,直说,一天不买白衬衫我就一天不吃饭,将节省下来的粮食换钱买衬衫总可以吧。母亲无言以对,流着泪出去了。她又叫哥哥进来劝我吃,我的回答仍是那句话,哥哥就咬了咬牙,说:“你吃饭吧,我一定让你有白衬衫穿,你相信哥哥。”别的事我可以相信哥哥,但这件事我不信他,衬衫不是说说话就能有的。那顿晚饭,我没吃。

    第二天早晨,不见了哥哥。吃早饭的时候,母亲问我哥哥到哪里去了,我说凭什么我要知道——我还在生闷气。母亲便满村子里寻。隔壁三叔说,我哥哥昨晚一个劲儿向他打听到渡河陶瓷厂挑缸卖的事——三叔过去做过这个生意,用谷到陶瓷厂换缸,然后挑着缸到较远的地方卖,可以赚点脚力钱。

    母亲回家查看谷缸,果然里面的谷浅了一大截,料定是哥哥拿去换缸了。于是吃过早饭,父母惴惴不安地下田干活去了。

    直到傍晚,父母收工回家时,还不见哥哥回来。父母亲真急了,我也沉不住气了,于是一家人出去找哥哥。到哪里去找呢?父母商量了好一阵子,后来就打着火把往渡河方向走。大概走出两里地,模模糊糊看见路旁蹲着一个人影。“是光儿吧?”母亲惊喜参半地大叫着奔过去。我们用火把一照,果然是哥哥。他蹲在地上,双手抱着膝,沮丧地将脑袋放在膝盖上面,见了我们,脸上的神色竟然有些慌乱。母亲一把抱住他,喜极而泣:“孩子,你怎么不回家,你蹲在这里干什么?”问半天,哥哥才吞吞吐吐地说:“我想挑缸卖,赚点钱买衬衫。可是,可是,我不小心,摔了一跤,缸,缸摔碎了。”父母亲半天没吱声。后来父亲问:“缸摔了就不回家了?你不怕将你妈急死?”哥哥哭着说:“那缸是30斤谷换的,30斤谷被我弄没了,我,我不敢回家。”母亲将哥哥抱得更紧了,也哭了:“傻孩子,你又不是故意的,没人怪你呀。”父亲上前将哥哥扶起来,用手在哥哥头顶上摩挲着。哥哥满面泪光地望着父亲,哽咽着说:“爹,我今后一餐少吃一碗饭,我保证不会因为我连累大家挨饿。”母亲泣不成声,直说:“傻孩子!傻孩子!”父亲也转过身去偷偷抹泪。

    这天晚上哥哥真的就只吃一碗饭,无论父母怎么劝,他只是说“吃饱了”,再不添饭。母亲先是流泪,后来就扇自己的嘴巴,一边打自己的脸一边说:“你没用!你该打你拖累孩子受苦!”哥哥奔过去跪在母亲面前,捉住她的手,说:“妈,别这样,我吃,我吃饭。”于是哥又吃了一碗,和着泪。

    接下来的几天,哥哥天天去挑缸,他私下对我说:“衬衫看来是想不到了,但我要将那30斤谷挣回来。”每天晚上回到家里,哥哥累得就像一摊泥,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每当这时,母亲就端盆水来为哥擦身体。哥哥的肩膀又红又肿,母亲用热毛巾为哥哥敷,一边敷一边流泪,总重复着一句:“受罪,孩子,明天别去了。”但第二天哥哥仍然去。母亲没办法,后来,她和父亲上工时将我和哥哥锁在屋里,但家里的大门是轴式门,哥哥从里面将门卸下来,照样去挑缸。

    我也要跟哥哥去挑缸,也想挣点钱买白衬衫。但哥哥不带我去。他说,从家里到渡河陶瓷厂有15里路,得挑30斤的谷去;换了缸后,缸起码有60斤重,挑着走村串户,不知要走多少路;买缸的人也是用谷换,回来的时候肩上仍是压着担子,你吃得消?一天少说也要走五六十里地,光走路就有你哭的。我真不敢去,但又不信哥哥的话是真的,于是偷偷去问三叔,三叔说:“那是大人干的活,而且是有力气的男人干的活。就是我,挑了两天也得歇一天,吃不消啊!”我说:“可我哥只有十四岁,他已经挑了四天。”三叔摇着头,叹息说:“这孩子,遭罪呀!”

    第五天,也是我们假期的最后一天,哥哥回来得很早,一瘸一拐的。我惊问:“你的脚怎么了?”他笑呵呵地说:“没事,走路时沙子钻到鞋里去了,将脚打了个泡。”他高兴地告诉我,那30斤谷他全部挣回了。说着话他从装谷的袋子里掏出一件白衬衫,直在我面前抖动:“怎么样?没用家里一分钱,没用家里一两谷。彻彻底底、完完全全是我挣来的。”我羡慕地盯着那件白衬衫,说不清是该高兴还是该妒忌。哥哥笑眯眯地说:“试试看,看合不合身。”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是说——给我?”“当然!”哥哥骄傲地说,“我答应过你。怎么样,我说话算数吧?”“可你呢?”“我已经跟老师说了,我不参加体操队了,老师已换上了别人。这衬衫是为你买的。”是兴奋?是感激?是崇敬?我当时就流了泪。

    晚上,我被母亲的抽泣声惊醒。睁开眼,就见母亲正在盘问哥哥。原来哥哥腿上有一个洞和一个月牙形的血印。母亲是在为哥哥擦身体时发觉的。那洞还在往外渗着血。哥哥交代说,他今天卖缸时被一条狗咬了,那狗的主人便买下了那口缸,还给了一块五毛钱,让哥哥去治伤。“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怎么不到医院去?”母亲来了火,冲哥哥吼。哥哥低下头,半天,嗫嚅着说:“本来那家人要带我去医院,但我寻思着,为弟弟买衬衫还差一块五毛钱,明天就要开学,再不挣足钱就来不及。所以,所以我开口向他要了一块五毛钱。”

    我震惊了。母亲震惊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母亲回过神来,背起哥哥就往医院跑。

    谢天谢地,哥哥的伤口很快就痊愈了,而且并没有感染狂犬病毒。这是我一生由衷的庆幸。

    自此之后,我有了一件白衬衫,而哥哥的腿上有了一个月牙印。无论是看到那件白衬衫还是看到那个月牙印,我就会想到哥哥挑缸的那段历史,并为之深深感动。

    一件白衬衫,是一段与贫穷抗争的历史;一个月牙印,是一世浓浓兄弟情的见证。这一衣一印影响了我的一生,使我懂得了亲情,学会了发愤。

    11.海边的风没有颜色

    天并不晴朗,薄薄的云有些灰褐色,漫不经心地漂浮在低低的海空上。

    娃儿背个行囊就这样上路了,她只身去了三百公里外的海。

    下了车,湿漉漉的海风扑面而来,娃儿禁不住心中的兴奋疾步奔向了大海。

    天并不晴朗,薄薄的云有些灰褐色,漫不经心地漂浮在低低的海空上。风玩弄着娃儿的短发,娃儿把裤管卷得高高的,学着云儿随意地踩着脚下的沙子,沙滩上一行断断续续的脚印与海水嬉戏起来。风梳理着娃儿的短发,娃儿温顺得像母亲怀里的婴儿,她尽情地回应着海风的温柔。她站立着,什么都不做。海边上的水也淘气起来,一声“哗”扑向娃儿的脚丫,又得意地带走脚下的一层沙。娃儿有些站不稳了,头有点晕,她想不起其他,似乎她是海里的一片绿叶,在海的怀抱里呢喃。她醉了。

    什么时候,海滩上多了熟悉的声音,里面有伟。伟也发现了娃儿,不期而遇,娃儿加入了伟一帮男生的玩耍。

    “我们挖地道吧。”伟说。

    “嗯。”娃儿赞同了。

    伟在一米以外的左边,娃儿在一米以外的右边。伟喊一声“开始!”娃儿的一只手费力地在沙里穿行,另一只手小心地护着面上的沙层,防止坍塌。大半只手臂在沙里了,娃儿的手遇到伟的手,伟抓住了她,发出胜利的宣言:“成功了,顺利会师!”娃儿缩回手,用心嘘一声“YE——”,她企图驱走脸上的红晕。伟笑着低下头,眼里有种难以说清的东西。娃儿也开心地笑了,只是笑得有些不安稳。

    海风的凉意慢慢深切起来,娃儿在海滩上疯跑,脚下踩出高高的水花,混到海浪里,谁也分不出谁。娃儿好得意,海风不断变换着她的发型。娃儿好惬意,海风带走她脸上的水珠,愉快的凉意让她忘记了自己。

    “娃儿——”娃儿回过头来,一个沙团飞来正落在肩上。娃儿重拾战志追击伟,娃儿回到男生们中间,踏着浪花打泥战。伟不自觉地与娃儿统一了战线,但终因寡不敌众,伟拉起娃儿便跑,跑得好不用心,水花打湿一身的衣服,爽朗的笑声伴着他的喜悦。娃儿任性地跑,她已喜欢上这种感觉,不是因为伟,但她不想去理会这些,她放任自己飞翔。她喜欢的感觉。

    天上的云重了些,有些吃力地挪着身子,载不住了,雨水从云上掉下来,打在娃儿的脸上,有点疼,却不想躲开。娃儿停住了脚,衷心地欢迎雨的到来。

    “娃儿,快。”伟拉走了娃儿,娃儿不想离开,却也跑起来。

    避雨亭下,伟递来了纸巾,娃儿看着那张充满期待的脸,莞尔一笑,甩甩俏皮的短发,“我必须回家了。”娃儿找回行囊,由风拭去她身上的水。她留下了海,留下了云,带走的只是没有颜色的风,她回去了。

    12.心中的安琪儿

    挥一挥手,告别我多梦的少年时光。我知道,茗纯静的微笑,飘扬的裙裾,将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深处。

    第一次开始注意茗,是在那个秋雨连绵的下午。

    那时候已经上课了,随着一声脆生生的“报告”,茗披着一身雨雾飘了进来。一袭紫衣被雨水浸润得愈加素淡;黑发上铺了一层晶莹的水珠,唇边挂着一抹羞涩的微笑。真有点像一株雨中摇曳的紫丁香呢。

    直到她经过我时,好奇地瞥了我一眼,我才醒悟过来:怎么盯着人家看了这么长时间呢?我不由脸上一热,连忙低下头去佯装看书。

    下课后,听见后边茗的同桌嗔怪她:“怎么不穿雨衣呢?瞧你,都快湿透了。”“我喜欢淋雨嘛。一个人走在雨中,任雨丝在你身上跳跃,任雨声和你悄悄低语,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茗的声音柔柔的,好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

    说来也怪,和茗同班这么久了,虽没交谈过,但平时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以前怎么从没注意过她?从那以后,我不由对茗暗暗留心,渐渐发现她的确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

    茗平时文文静静的。说她性格内向吧,平时参加班里的活动,她也挺积极地忙前忙后;和人谈话也总是直视着你的眼睛,大大方方,一点也不忸怩;尤其一笑起来,两眼弯成月牙儿,声音就像风中晃动的一串银铃。要说她活泼吧,下课后她又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说长论短,却总爱捧一本书坐在那里静静地看;或者一个人站在窗前凝望远方。每当这个时候,她看上去总有那么一种忧郁的味道。我觉得茗很难让人读懂,这更加引起我的好奇心,促使我经常默默地观察她。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变了。以前不爱看书的我开始拼命地看书报杂志,以便下课后能在boy们的高谈阔论中独领风骚——只为引起茗的注意。从来不做预习的我也开始在课前翻翻课本,做好准备,免得老师提问时张口结舌——只为怕茗瞧不起我。我不再在踢足球时踢碎玻璃,不再在教室里张牙舞爪地笑,不再大大咧咧,不再冒冒失失……

    平时一起玩的朋友对我说:“阿伟,这一段你怎么怪怪的啊?”我这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变化,才明白自己到底怎么了。

    那天晚上,我在灯下坐了很久,想我少年的心事。我忍不住给茗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告诉她事情的前前后后,告诉她我一直想做也一直在做着的事就是想引起她的注意。最后我写道:“茗,你知道吗?你明澈的眼波里映着我的关怀,你微笑的面容是我心中的安琪儿。”

    第二天到学校里,我却没有勇气把信给茗。信装在口袋里一整天,已经被我的手攥皱了。黄昏时分,我在楼梯上碰到了茗;没有别的人,她轻轻哼着歌走上来。我把手伸进口袋里,放慢脚步。但是,当我看到夕阳映照下茗脸上恬静单纯的微笑时,我犹豫了,我终于没有伸出手。我们擦肩而过——我害怕自己会破坏了这份朦胧的美丽。

    站在血色黄昏里,我掏出被汗水浸渍的信,我将曾寄托了我种种美好幻想的信,一下一下,慢慢地撕成碎片。我一扬手,任这群白色的蝴蝶在晚风中纷纷扬扬。回家路上,迎着黄昏的风,看着身边掠过的陌生的人群,我忽然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

    以后我仍然默默关注茗的一举一动,留意她每一个不经意的目光,但我把一切都压在心底。足球场上那个叱咤风云的少年不见了,我变得沉默,我发奋地学习。朋友们都说:“阿伟这家伙,是下定决心要考大学了。”我听了只是淡然一笑。有谁知道,只有处在没有一点空闲的状态,我才能忘却自己的伤感啊……

    七月渐渐来临。经过轰轰烈烈的考试,昔日喧闹的校园变得寂寞起来。我最后一次来到学校,偌大的校园显得空荡荡的,只有几个小孩互相追逐的笑闹声在耳边回响。

    远远地,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茗一个人站在教学楼前面。旁边有几个小女孩快乐地跳着橡皮筋。我静静地伫立在树下,凝望着她,心里像起了雾一样,各种的感觉一齐涌上心头。

    不知什么时候,茗也加入了那几个小女孩的游戏。她们跳着,唱着歌谣。茗洁白的裙裾在风中飘扬,马尾辫上下翻飞。远远看去,茗就像是一个落入尘世的安琪儿,那么纯洁,那么可爱。

    我呆呆地立了一会儿,转身离开了学校,没有回头。我没有告诉茗曾经悄然发生的一切。对我来说,那已不再有什么意义,明天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了。重要的是,我保留了一份绝美的记忆,一个朦胧的梦。

    挥一挥手,告别我多梦的少年时光。我知道,茗纯静的微笑,飘扬的裙裾,将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深处。无论岁月漫漫,茗会是我心中永远的安琪儿……

    13.紫柏山随想

    我们总以为自己很聪明,以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审视一切,但人类也同鸟兽虫鱼一样,无非是大地的一份精灵。

    高三毕业那年的暑假我去了紫柏山避暑。到达时已是深夜,带着旅途的劳顿,我在山野那饱含植物芬芳的气息中沉沉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一片嘹响的莺啼将我唤起,清晨湿漉漉的空气流入眼中,再等一等,再等一等,它便渗入你的指尖,渗进你全身每一个关节,每一条经络,宛如用山泉浸泡过一般清新疏朗。我翻身揭起窗帘一角,窗外是一片潇潇之雨。

    雨天的紫柏山像水墨画,溶溶漾漾的绿与灰织成一片苍茫与幽寂。雨天,人们都不出来,正好留下这片静给爱雨的我。

    在小树林边,在流泉旁,在石栏上,我披着细密的雨珠,慢慢踱步。摆脱了琐事的纠缠才感到心情的安逸,才可以细听那小渠中流水的琮王争,细看雨丝怎样在林中飘洒,草地怎样因雨珠与露珠的妆缀而晶莹。

    树林环抱着一泓泉水,水边金丝柳的绿色倒映在池水里,和飘在池上的落叶渲染成一片深浓、透明却濡湿的绿。欣喜自己有时间、有心情,安闲地细赏。当雨歇时,由树叶上轻轻滴下的雨珠跌落水面,点上一个圆,然后悠悠地扩散开去,慢慢地就没在池水里。仿佛有水珠滴落的声音,实际并没有,那只是偶然的一滴又一滴,一个圆,又一个圆。上流淙淙而来的清泉,径过石坡,汇成一挂小小的瀑布。从这里折向下游,扬长而去。靠石坡边沿处的水,粼粼地起着皱,像是不要那么快地流走,却又立刻摆脱了牵恋,向着远处的无涯与无际奔流而去,轻快而怡然。

    我在泉边的山壁上寻到一个如同小龛的石洞,弯腰进去坐在那里——在地上,我喜欢独自一人找个幽静又清爽的地方坐坐,这样就使自己觉得很安逸、很自由,那种贴近大地的感受是那么容易使你把一切虚伪都抛开。就那么低低地坐着,双手环抱膝头,再把下颌枕在膝头,这是最安闲的一种姿势,也是最适于沉思的姿势。

    我就这么坐着,想着,随便想什么都好。想古老的北方,连天的绿野,无边荒凉的海……想山,想这眼前的紫柏;想人,想那失去了的朋友,永不回来的恋情,想那辜负了自己的和被自己辜负了的……想梦,想自己要去看看的地方,要去做做的事,要去尝尝的冒险,要去编织的故事……想书本里的话,老子庄子的话,孔子孟子的话,东坡稼轩的话……想地上的蚂蚁,草上的蜻蜓,花上的蝴蝶,长安城的古树和朝雨,以及雨中的河……

    我沿着自己的思路去想,不为想到什么结论,不为想到某个问题,不为,什么也不为,只为“想”。随便想到哪里,随便想到什么,思绪如一枚随风飘卷的落叶,落入小河,随水漂浮,不着力地流去;或如那泉中之水,永无终点地流向一个无极之海。在这奔流的路程中,饱览了两岸的秀竹茂林,绿草繁花;游赏了两岸的风车与林舍,阡陌与牛羊;就挥手招呼了蛱蝶,目送了浣衣的村姑;聆听了自然嘹亮的鸟语与蜂鸣。思想之流如一首小歌,在你沉思的时候,自由飘逸地展现轻扬。

    我把手伸进泉流之中,让泉水温柔地抚摸掌心。人们常说,清泉可以洗心,而我却有无心可洗的悠然。人们总是想修炼自己,让自己学好一点,做对一点,得多一点,而事实上,你我皆是宇宙间芸芸万物之一的偶然一现,在偶然的机缘中见到自我,见到宇宙。但这自我实相当于一片叶子,一只粉蝶,一滴清泉,溶入池中,慢慢扩散又悄悄消失。那一切的好、对与多都因自己的渺小而渺小。形成与消失在天地之间,无声无息,如那滴无声滴入池中的水,如此静寂,如此悠然,如此不被察觉。

    当悟到自己仅是宇宙间的一滴无声的水,乃觉自己化入深潭便是深潭,化入宇宙就是宇宙,天地之间再也没有一个我,无自己也就无心,无心还有什么可洗?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我从小石龛中转出,我在雨中、林中、石上,雨林山石也在我身旁。我听到了树的呼吸,雨的脉搏;我抚摸着山石,感觉着它们那属于宇宙大生命的脉络。这些都是生命,都与我一般的欢跃,与我息息相通。看那些随水而去的落叶,它们没有消失,没有死亡,仍是这天地宇宙中的一微尘,无论在树上还是在水中,生长或枯黄。

    我们总以为自己很聪明,以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审视一切,但人类也同鸟兽虫鱼一样,无非是大地的一份精灵。“物化”之后我们或为飞扬的轻尘,或为地下的泥土,或滋生为虫蚁,或蜉化为蜂蝶,荣养了树木,点缀了山林,归于天,归于地,归于风,归于土,归于任何人们未知的地方,无论如何演化,总是溶于自然,开始宇宙中又一次的轮回。

    弯过树林,步上石桥,远处一老者垂钓池边,一轮钓线,一片宽疏,多么清淡!老者背后那座山峰,由苍翠转向空茫,这一片永恒的幽寂就是大地无言的生机吧!

    14.心言手语

    他越来越近了。不知为什么,我的心跳得厉害,手里的汗水连手表都浸湿了。

    感谢上天又让我碰见了他!我心里想。

    回忆那个午后,没有任何预兆地下起了大雨。街上的行人急匆匆地穿行在滂沱大雨之中。

    我抱着书包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着,接着又不顾一切地撞倒了一个人。

    “对不起,真对不起!”那个人从污水中爬了起来。是我撞倒了人家,我道歉才对呀!我抬起头,哇!一个好帅气的男孩!

    我惊呆了。

    那男孩又说了好些个“对不起”就匆匆跑了。我好半天才把没有说出一个字的嘴巴闭住,空白的大脑恢复了刚才的意识。

    咦!亮晶晶的,手表!

    一定是那男孩掉的,我急忙转过身去,他早已没了影子。

    一个童话般的故事,开始让我有了同他再次接触的机会。

    他越来越近了。不知为什么,我的心跳得厉害,手里的汗水连手表都浸湿了。我赶忙捂住嘴,生怕一张口先蹦出来一颗血红的心。

    他来了。我跑过去拦住了他,伸出手把手表放在他面前。他惊喜地看着我说:“太谢谢了,我今天找了好半天还没有找到呢!”他带着一脸的笑容接过手表,高兴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最担心的事情最容易发生。名字?我该怎样告诉他?我该怎样发出声音……表达?我……该怎么办?

    慌乱之中,我下意识地张开了嘴巴,发出的,竟是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的“呀——呀”的怪叫!

    他惊讶地望着我,从他渐渐失望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一个哑巴女孩!

    我忍受不了他灼灼地目光,转身就跑,任凭他在后边怎样地追喊。

    去一个属于我的一个没有声音的地方,一个不用说话的地方,直到我再也跑不动了,我心里想。

    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不公平?我在心里大喊。

    上帝创造了我,又玩弄了我。在我出生五个月后,便得了舌根硬化症,使我丧失了语言功能。我多么想大喊,但喊出来的,都似公鸡打鸣,连我自己也怕听。

    “等等——等一下……”

    后面隐隐约约传来了叫喊声,原来那男孩追来了。这次,我没有逃避。他气喘吁吁地说:“刚……刚才,真对……对不起,我……我不……不是故意的……”

    我摇摇头,打着哑语告诉他:没关系,我不介意。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好像猜到了我的意思。

    接着,他又问:“你可以听见我的声音吗?”我点点头。

    他从书包里拿出笔和纸,在上面快速写了什么,然后递给我,就转身走了。

    我打开纸:

    小妹妹:

    刚才的事先向你道歉。

    一个人没有了说话的权力,并不表示没有生活的权力。人的路还很长,你一定要振作起来,让我们共同努力,去把握自己的命运,好吗?

    另外,谢谢你帮我找到了手表,我还想告诉你——你真的很美。

    信中没有署名。我的眼眶湿润了,望着他远去的身影,我举起双手,打着手势告诉他:我永远感激你。

    远处,飘来孟庭苇婉转轻柔的歌声:“我能听见你的忧郁,却难告诉你,当我开口,声音就会消失在空气里……”

    我转过身,掩面痛哭。

    15.洗花了的牛仔裤

    初恋时我们总以为这一生不会再爱别人,眼里的人便是世界上对自己最好的人。事实上我们很多人的第一次恋爱都没有成功。

    去年冬天北京流行一种奶白色牛仔裤,俏丽的女孩在臃肿的羽绒服下面穿上它,给灰暗、萧瑟的北方的冬天增添了一些雅洁、纯净的味道。白牛仔裤在专卖店的货架上贵的惊人,是我六百元薪水的三分之一,而一些专卖牛仔裤的摊位上只有五六十元,有和名牌同样的款式和颜色。我没有研究过两种白牛仔裤质地的区别,但我愿意用低于名牌的价格买到那种粗纹的奶白色牛仔裤。

    第一天穿上白牛仔裤是冬天里一个没有风,却有阳光的温暖日子。我去参加一个老同学的聚会,那里有给我写过第一封情书的男孩。可还没等自己穿着它风光一番,它就惨遭不幸,被溅上了两滴火锅里翻滚出来的四川麻油。这使我穿上它赴聚会时的美好心情大打折扣,使我失去了以往谈话时语言生动、鲜活的风采。我去洗手间用毛巾沾上洗手液用力擦洗,白牛仔裤被洗湿了两大片。重新回到餐桌时发现被洗湿的地方显得点点红斑,套在里面的红毛裤洇湿后沾染了牛仔裤。就这样,一件心爱的东西因为自己的不慎损害了它,又因为自己手忙脚乱的弥补使它受损的更加严重。

    冲进家门第一件事是脱掉白牛仔裤使它与红毛裤分离,然后我将各种洗涤济统统涂在染红的地方,顾不得与父母搭上一句话。经过一阵费力的搓洗之后,红色渐渐退去,心中涌起一丝欣慰,心爱的东西失而复得。将牛仔裤挂在阳台的晾衣绳上,阳光下被洗过的地方白得耀眼,在整条牛仔裤上出现了两大块白斑,这条牛仔裤被洗花了。试想,如果自己当时不忙于把它洗净,充其量只会留下两块黄豆大的油渍。

    望着在风中晃动的牛仔裤,我的思路跳了开去。我们不小心办错了事,如果将它视而不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渐渐的被忘记,有些时候正是因为我们围绕着它不断地进行弥补,才使它永恒在我们的生活里。

    我第一次这样的教训是,小学一年级的一次数学考试,早就答完了试卷,仔细检查总觉得最后一道应用题的答案因为涂改过,那几个数字不大清楚。于是用橡皮一遍又一遍地擦来擦去,交卷时它已经被涂改得没有人能知道写的数字是什么,只剩下黑乎乎的一块。这一生永远失去了一次得一百分的机会。

    我们的一生会遇到许多类似于新买的牛仔裤被弄脏了的问题,本以为已经牢牢在握的事情,突然出现了让人始料不及的遗憾。也许明智的做法并不是忙于挽回失去的东西,有些时候失去的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严重,无端的慌乱反而使事情变得糟糕起来。不如静静地坐下,漠视它的存在,让岁月的流转带去它的痕迹,生活也许并不会因为这一点儿失落而改变什么。

    初恋时我们总以为这一生不会再爱别人,眼里的人便是世界上对自己最好的人。事实上我们很多人的第一次恋爱都没有成功。回首当年天真的浪漫,我们不禁感谢命运给予了自己重新选择的机会。初恋没有错,但它只是情感旅途的开始,是生命的一个过程而已。如果因为第一次爱的失败而把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放弃爱的权利,我们就失去了以后获得真爱的机会。

    伶是我的一个朋友,第一次嫁错了人,离婚时儿子还不到一岁,伶没有急于找回失去的婚姻,忙着嫁人,幻想重新找到幸福。直到她儿子六岁那年,终于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将她和儿子拥入宽大温暖的怀抱。我看到伶脸上的笑容并没有留下第一次婚姻失败的阴影。伶过去的经历使她成为了一个成熟和宽容的女人,懂得了如何把握今天的幸福。

    也许我们阴错阳差地走上了自己并不热爱的工作岗位,却又发现改行对于毫无特长的自己来说几乎无路可走。与其胡乱辞职还不如做好眼前的工作,某日发现自己居然在工作中还有了些喜人的成绩,事业没有因为当初的不满而一败涂地。

    去年的冬天,我经常穿着那条洗花了的牛仔裤出行,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一个在阳光下、风沙里、雪地中穿白牛仔裤的俏丽女孩。

    16.睡在我下铺的兄弟

    许多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和某种缺陷。发现了这种情况,真该像尹成一样冷静对待,维护他人的面子和自尊心。

    这是一个令我难以启齿的故事,故事里面有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人。

    小时候,我有尿床的毛病。为此,没少挨父母的打骂,有时甚至被罚站屋中央熬过隆冬的漫漫长夜。苦恼而又羞愧的是,这毛病一直持续到我读高中的那一年。

    1979年的秋天,我考上县一中。入学时,同村先一年进校的伙伴为我占了一张靠窗的上铺。当时,对一个山里孩子来说,县城里好奇又新鲜的东西很多,就连学校里上下双层床铺都觉得有趣,睡起来特别香,自己尿床的毛病早已置之脑后。

    记得第一个学期冬天的一个晚上,天气十分寒冷,北风呜呜地吹打着窗户。睡至深夜时分,梦中的我,径直走入厕所放肆排泄起来,不待尿完,猛地惊醒,伸手一摸,我的天!床铺湿了一大片,仔细倾听,尿液还一滴滴往下铺滴。睡下铺的尹成同学却毫无感觉。黑暗中,我羞愧难当,想到明天早上被同学们知道当做新闻传播时的情景,更加惶恐,心里又急又恨,真想这个耻辱的夜晚永远不再天亮。

    辗转反侧、焦虑不安中,曙光终于来临。学校起床的铃声骤然响起,沉寂的寝室变得热闹喧哗起来。“哎唷!”下铺尹成同学一声惊叫。“怎么啦!”几位邻床同学不禁问道。此时我将头深深埋进被窝里,心里暗暗叫苦:完了,等着两个班几十位同学的耻笑和奚落吧!

    然而,意料之外,只听尹成同学回答:“没什么,老鼠将我的袜子叨到床底下去了。”几句笑话过后,同学们各自忙着穿衣、洗漱、整理床铺、桶子、杯子碰撞的声音和各种嘈杂的谈话交织在一起。

    此时,我如释重负,心里对尹成的感激无以言状,但我仍然不好意思起床。直到早操铃声又响,尹成问我:“还不起床,要做操了。”我用被子蒙着头瓮声瓮气地回答:“不舒服。”

    待寝室的同学都出去后,我乘机探头朝下铺一望,只见尹成的被单早已拆下泡在桶子里。就在我犹犹豫豫坐起来准备起床时,同学们已下了早操,我赶紧又躺下。这时,只见班主任和尹成从门口走了进来。

    糟了,难道说尹成向班主任汇报啦?好吧,干脆闭上眼睛等待着难堪。

    “阿湘,好点了吗?”班主任伸手摸着我的额头温和地问。我一阵惊异,只得“嗯嗯”地点点头。接着,班主任又对尹成说:“等会你陪阿湘到校医务室看看,有什么情况报告我。”此时,不知为什么,我的鼻腔一酸,眼泪不争气地涌了出来,是羞愧,是难过,也是感激。

    事后得知,做早操时班主任清点人数,是尹成为我请了假,说我生病了。肖东同学也在一旁证实。

    从那天起,我和尹成调换了床位。说来也怪,此后,尿床的事再也没有发生过。而且,我和尹成同学成了非常好的朋友。高中两年(当时高中只有两年)我们没有闹过任何别扭。我尿床的丑事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使我在同学们面前始终以一个健康、优秀的面貌出现,保持了做人的自尊和自信。

    十多年了,我和尹成同学失去了联系,我特别希望见到他,表达我真诚的感谢。可是人海茫茫,我无处寻找到他。

    许多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和某种缺陷。发现了这种情况,真该像尹成一样冷静对待,维护他人的面子和自尊心。那些抓住别人的隐私、发现别人生理缺陷便津津乐道当作谈资到处传播的人,是缺少修养的表现。感激像尹成一样善良的人们,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理解、友爱和默契。

    17.12顶帽子11个兵

    模糊中想到,我的工作从这里开始,我带十一个“兵”的军人生涯也从这里开始……

    “向右——转!起步——走!”我大声下达口令,11个新学员一个接一个地上了车。

    车到基地的时候,我第一眼看到那些灰色的水泥营房,竟有种恍然相识的感觉,似乎又回到了三年前我在南京上军校时的那个军训基地,于是不自觉地从心底涌起一片亲切感。学员们下车,看宿舍,放行李,最后在教务长的叮咛声中送走了同来的几位院领导。我不知为什么,竟在车启动的刹那,对本来生疏的他们,产生了一种深深的依恋。在扬起的尘土中我才意识到:我——一个刚毕业的学新闻的军校生,仅有五天的扛上少尉肩章的历史,是这11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军艺新学员的惟一带队领导!11个人,兵不多,比这更多的兵我在连队都带过,可我想这11个搞文艺的也许比几十个更难带。心里不禁猛吸一口凉气,板起一张严肃的脸:“回去收拾房间!”

    睡在熟悉而又陌生的营房里,久久无法入梦。想起了毕业时大家抱头痛哭的情景,也想起了分配到军艺到音乐系报到时李双江主任对我的那个别开生面的“面试考核”。模糊中想到,我的工作从这里开始,我带11个“兵”的军人生涯也从这里开始……第二天就开始了军训的第一课,早晨出操跑步,上午下午队列,训学员也是训我。在来时的车上学员哈薇就问我:“队长,你今年多大了?”我装作很平常地说:“25啦!”小北京汪清瞪着一双大眼睛,“不像,看您特小。”“我们家人都面相小,不过脾气可不小!”他们便不吱声了,我心里暗暗发笑,这帮小鬼头!第一天训练下来,六个女学员有两个掉下队来,早操时差点儿晕了。虽然临走时带过学员军训的教导员已经给我打过预防针,可真正面对时我还真有点措手不及。我努力镇静地问了情况,几个学员看我很老练很平静地给晕了的陈寒按摩、倒水、喂药,都专注地望着我,那眼眸里满是依靠与信任。我在刹那间升起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我知道我必须担起这些期望勇敢地走。

    我的11个新学员都是学音乐的,对艺术的迷恋也赋予了他们不拘小节、随心所欲的性格,于是我总怕这要命的自由活泼冲淡了严肃认真的军训。时不时板着脸到训练场上转一转,却不理他们向我投过来的“求救”的目光。我想他们一定如我们当年一样,刚来的时候,对一切都不熟悉,所以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等到和教官熟识了,鬼点子一个接一个,不放过任何一个钻教官空子的机会。那天我正和基地的中队长说话,就看见对面的女生班走得稀里哗啦。善良的教官不忍心惩罚这些“未来的艺术家”,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讲解,示范,认真地纠正动作。我加快步子走过去,就听见有人小声说,队长来了!于是大家的动作在教官有力的口令声中变得整齐起来,我装着什么也没听见地从旁边走过。

    军训第四天,基地的中队长要看看他们的动作。我平时虽然总说对他们不满意,可心里却明白他们仅仅三天的训练成绩是显著的,我对他们有绝对的信心。可是真见鬼了,两个班的动作都做得不如平时训练的好,女生班里甚至有一名在队列里笑出声来。勉强地做完了动作,中队长谅解地对我笑笑,可我却无法谅解自己带的兵关键时刻顶不上去!收操后我留下女生班,一个个地问她们自己做得好不好,我看得出她们也很难过。其实我知道她们训练起来个个都很认真很要强。六个女学员的脸上已没有了才入校时的白皙,汗水和尘土混合在一起,再加上脸上的沮丧,没有一点儿往日的生气。她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而且训练了一整天,已经够累的了……于是我把想说的话吞了回去。下来找周勤单独谈话,她正一个人埋着头沉默着,完全不像那个爱说爱闹的她了。我笑着问:“是不是觉得委屈了?”她的眼泪一下子决了堤:“队长,我拖了大家的后腿,可我实在忍不住……”本来以为她会向我诉苦,没想到她竟一直在自责,看着她黑瘦的小脸,我有些懊悔刚才对她们太严厉了,不禁鼻子也酸酸的……

    自从扛上了少尉肩章,我就似乎被迫地长大了好几岁,而且必须从以前的被人照顾被人管的学员,马上转变成去管别人照顾别人的干部角色。有的时候,心里有种怅然的失落,因为失去的不只是学员的身分,还有那段无法回归的美丽岁月。我努力用我的方式管理我的这11个“兵”,因为我曾经也是学员,我要把我曾经需要的方式让他们拥有!

    恼过,哭过(当然是一个人偷偷地哭),也欣慰过,抬头低头想的不是如何再鼓励他们的办法,就是女生是否团结呀,男生是否有矛盾啦,或者老实内向的陈全、张鹏是不是又挨女同胞“表扬”了……在几个星期的带兵日子里,我和我的十一个学员似乎已息息相关。严肃的时候是他们的队长,玩笑时是他们的朋友,生活上是他们的大姐姐!那几天正踢正步,强度很大,一次休息时男生班的韩子说:“队长,我们累得不行的时候,一看到你就像看到亲人一样,一下子就又有劲了。”最小的女学员刘欣歪着头说:“我们特累的时候,一看到队长就想抱着你哭!”于是女生七嘴八舌地说“我也是,我也是。”我笑着点着他们的脑袋骂他们没出息。可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一个带兵人的自豪,明白了那种不同于血脉相连但却不亚于骨肉亲情的浓情……

    训练基地的条件不太好,学员们训练总是把衣服湿得透透的。那天炊事班的战士告诉我说,用锅炉加凉水可以烧热水洗澡。于是那晚我准备当一回锅炉工,显一下身手,也好让他们洗个热水澡。谁知锅炉的开关不好使,等凉水升到中间那个水位时我去关开关,却有些拧不动,于是水位一直升到满了从顶上的管子里喷出来。我赶忙让站在旁边的目瞪口呆的谌雅莹去找个男生来。话没说完,她已经飞奔出去,一边跑一边喊:“快来呀,快来呀,锅炉要爆炸了!队长在里面呢!”走廊里的人全跑过来了,女生在门口一个劲地尖着嗓子喊:“队长,队长!”田亮一个箭步冲进来,我这个平时挺神气的队长这时已被喷出来的凉水浇得差不多了,狼狈不堪,对他说拧那个开关就成。他一把把我推开,走上去,拧住了开关。闻声而来的教官着急地问锅炉怎么会爆炸,人没事吧?我不好意思地说,没事,就是水灌多了。然后飞快地瞪一眼谌雅莹,她吐一下舌头低下头咧着嘴笑。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一场大笑。于是那晚洗澡时便有了开心的谈资……

    日子好快,我工作后的第一个生日就在军训期间来到了,就如同当年我美丽的18岁是在我们基地的战术场上度过的一样。唯一的希望就是爸妈打来电话问一声,可说好一早打过来却空等了一天。虽然我知道基地的那部破电话24个小时有23个小时是不通的,可我还是觉得委屈。晚上吃饭也提不起情绪,吃了两口就走了。回到屋里坐着一个人发呆。有人敲我的门,是男生班长田亮。他一进门就问:“队长,你有什么心事?”我有些纳闷他何以问出这话来。他说:“今天吃饭我们看你情绪不对,班里同学让我问问出了什么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我一下子愣住了,尔后笑着说:“我没事,真的!”他走到门口时我喊住他:“替我谢谢大家。”够了,这个生日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真的!从我毕业的那一天,我以为我很成熟。而我却在带这11个学员的日子中,在这几个星期的时间里,发现我是和我的学员一起长大起来。

    中秋节那天是在基地度过的。那个十五的夜晚非常寻常,以天为幕,以地为席,我们搞了一台赏月晚会。整队时我忽然发现,12个人中我个子最矮。要不是我带队走在队伍的旁边,夜幕中寻找带队干部,找11次也不会轮到我!我一声命令:“坐下!脱帽!”12顶帽子齐刷刷地落在左手。我带着笑意一张脸一张脸地看过去,然后大声问:“想不想家?”“不想!”声音洪亮,然后一个个仰起了脸冲我乐开了花。他们知道,他们的队长,其实和他们一样,也想家……

    18.大学里的“三九”们

    大学里的三九们至今仍然人寡势弱,形不成大气候,但却是构成大学这座象牙塔内的一种独特风景,装点着这菁菁校园。

    大学里对男孩女孩有太多的趣称雅称贬称爱称。“三九”便是其中之一。

    “三九”是由“三八”派生而来。“三八”是沿袭港台影视对女性的谐称,因为“三八”是妇女节,“三八”便约定俗成指女孩了。“三九”自然是指男孩。“三九”是趣称,专指大学校园里凌晨3点才睡觉、早晨9点才起床的一类读书人。大学里的三九们至今仍然人寡势弱,形不成大气候,但却是构成大学这座象牙塔内的一种独特风景,装点着这菁菁校园。

    三九们大都戴两“玻璃瓶底儿”,明晃晃地走在大街上很有些斯文气书生气读书人气。因而一些准读书人或非读书人都盲目追从喜欢挂上这块招牌,只是他们的“玻璃瓶底”的价钱比三九们的高得多,镜片上的商标好久不撕去。

    三九们与“主席、部长、班长”之类大大小小的学生官衔没有缘分,最多是弄个寝室长当当(因为呆在寝室的时间特多)。三九们没有西装没有革履,出门时常常蓬头垢面极匆忙,遇到朋友们问则讪笑说在散步。三九们不逛餐馆逛书店,在一本本高价的书前咬牙切齿半天,好不容易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几枚铜板来买上一本薄薄的册子。因而旧书店的老板极喜欢三九们。三九们的床前桌上便都有大量的降价和从别人手中借来坚决不还的旧书。

    三九们都写点稿或者想写点稿。写稿既是为名又是为利,还带点儿发表欲。但三九们极知足,三元二角的稿费也挺高兴,说能买二沓稿纸一包双喜几张邮票一卷卫生纸。因而天南海北的编辑部里便有大量的三九们写的稿子,稿子的后面必定怯生生地写着请指教请多指教之类的相当虔诚小心的话。但三九们不会拉广告,不会助销,更不会替领导树立光辉形象,因而注定他们的稿子不能登头版头条,而只能夹在领导讲话的缝隙里活跃版面。有时候,像曹雪芹那样花十数年之功的书稿也会被编辑们看都不看弃之如敝履。因而三九们大发浩叹:“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

    三九们不会杀价。在市场上买东西时老是未语脸先红,被卖东西的大婶大爷小伙子小丫头片子哄得晕头转向,买了比原价高几倍的东西还沾沾自喜,因为他杀价杀下去一毛八分。因而三九们免不了遭女朋友或者那个谁的痛快淋漓的骂,免不了被扣去烟钱菜票以示惩罚。

    三九们都喜欢上厕所,上厕所的原因不是因为三九们屎尿比常人多,而是因为三九们喜欢学欧阳文忠公在厕所里看书。因而三九们上厕所的时间特长,累得双脚发麻时才发现任务已经完成书已看了七八页。从厕所里出来,三九们常常一身臭气,而他恍然不觉依然吟哦唐诗宋词,得意之处还翘起二郎腿搓脚丫子,因而三九们的脚丫子常常极干净,尽管他的袜子可能极臭。

    三九们恋爱很有诗意。在灯前月下兴致勃勃地写下一大堆傻话,又兴致勃勃地寄出去。三九们永远有等恋人的机会。而且一等就是老半天,三九们就有时间看报写诗。但三九们买不起鲜花项链戒指,买不起“佑威”、“欢腾”、“真维斯”,因而三九们老失恋。失恋的三九们容易激动,走在校园里老想找一个人诉说痛苦,但总是找不到,因为现在的学生都忙打工忙家教忙助销,都不在意三九们。因而三九们只好把痛苦发泄在纸上,就又有了几首哀哀怨怨的情诗悲愤而出,听说现在已有几位这样的校园三九快得诺贝尔文学奖了。

    三九们都精瘦。给人一种“饥饿”的感觉。精瘦的原因众说纷纭。有的说三九们爱吸劣质香烟污染了呼吸系统,有的说三九们爱吃白菜营养不良,有的说三九们不注意体育活动户外锻炼。大概因为瘦与胖纯属个人问题,讨论来讨论去也没个定论便作鸟兽散。三九们依旧瘦,依旧营养不良,让人一见就联想到“希望工程”。

    三九们连芝麻官都混不上一个,没有人给三九们陪笑脸(学生们对微笑也不是随便献的),没有人给三九们下“重要指示”(不是干部,无会可开,无脸可露),因而三九们容易坐在一起骂:“什么东西,居然当学生会主席!”骂完之后回去又浑然忘我,在寝室门上贴一纸条:“学生会主席××住对面,万勿敲错门,里面有人在睡觉。”躺在床上研究天花板和天花板上的一对蜘蛛老半天,刚刚沉入梦乡又被敲门声惊醒:“请问,×主席今天到哪里去呐?”

    三九们在公众场合不会三步上篮,不会伦巴恰恰,不会卡拉OK,因此他们的存在常常被忽略。但三九们学习特认真,反感旷课,不习惯逃课,成绩往往特棒,偶尔有机会被领导看重,登高一呼慷慨激昂地在三尺讲台宣谕人类文明时,总听得那些准读书人或非读书人满头大汗俯首贴耳,台下掌声一阵连一阵。

    三九们总是走在一个学校学生的最前沿,评三好学生,评科技成果,三九们常常名列榜首,在校园里引起一阵小小的波澜,那些三八们也一反常态对三九们秋波汹涌,三九们便昂首阔步,作目不斜视状。气得三八们背后大骂:“人模狗样假正经。”

    如今,“上书山”已经是校园里的一种大气候,大学里的三九们是越来越多的了。更可喜的是茶余饭后,球场舞场娱乐场也开始频繁出现他们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