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男人迟疑地看了看女儿过于平静的面容,苦笑叹息。「你很优秀,非常优秀,可以想见日后成就非凡,你是我引以为傲的宝贝。
  「可是,女儿再优秀仍是个女的,我要的是一个可以站在我身边的儿子,听人家夸赞虎父无犬子,这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呀!」
  说他重男轻女也好,女儿再好终究是别人的,他一直遗憾没有儿子传宗接代。
  「所以你选择儿子?」女孩问。
  「我……」他没得选择,年幼稚子和貌美情人他怎么放得下。
  「不后悔?」她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他不回答,但默然的神情给了女儿答案。
  女孩忍住喉间的哽咽,神态坚决地说:「好,我代替妈同意和你离婚,但是一无所有的不会是我妈,你和外面女人生的儿子是你背叛婚姻的最好证据,你身为法官不遵守台湾婚姻制度,等同知法犯法,我要告到你身败名裂,赔价我和我母亲的精神损失……」
  她向他证明了她有多优秀,一纸白纸黑字的离婚协议书用他全部的身家来换,她成全了他的爱情和想要儿子的心愿,同时也拿走他的面包。
  那是第一次,她的骄傲被捏得粉碎,父亲的背叛竟因她不是儿子,他给她的出轨理由,只因她的性别错误。
  是男是女有那么重要吗?
  谁说女儿就不能延续香火、祭拜祖先,现在的女人能自主决定孩子是冠父姓或母姓,一样拥有继承权,女儿不比儿子差。
  可是那男人看不到,接受高等教育的他脑袋却迂腐得令人发指,只想着有儿子送终,浑然忘却子若不孝,养子何用。
  而他也改变了她的命运,她用自己的实力证实她不说假话,以最决裂的方式报复他害她失去她父亲,让他最后什么也得不到。
  情人、儿子哼!什么都没有,一场镜花水月的空梦,连带赔掉他的家庭。
  「怎么了,睡不着?」
  一双温热的手从身后伸向前,拥住妍美女子,也打断了她的思绪。
  「你知道我如何逼迫我父亲将财产悉数过到我和母亲名下吗?」那是一段非常丑陋的过去。
  「你想说,我就听,如果你这里还痛着,那就不要说。」夏桐月轻按着她左胸位置,心疼她这几年摆脱不掉的梦魔。
  城市里看不到星星,她仰起头,凝望远处的灯火。「他伤我很深很深,深到我想伤害他,否则我会疯。」
  「不管你做了什么,你心里的伤痛我替你背。」他低头轻吻她裸露的香肩。
  「……」杜希樱的心好沉好沉,沉得她无法负荷,需要一个倾吐的出口。「法官虽是高薪的职业,但收入有限,想同时养两个家庭也不是那么容易,尤其是外面女人那么崇尚名牌,他的钱从哪里来?」
  「你是说他……」有可能吗?杜法官形象清廉,公正严明。
  「收贿,而且不只一次,为了应付那女人的挥霍无度,他开始收取贿路,有好几起重案因此轻判,甚至是缓刑。」他违背自己的原则,向私欲屈服了。
  当时她很愤怒,却也不忘思考,父亲给的家用从未少过,他的存折和印章在母亲手里,他哪来的钱供应别的女人丰足生活?拜他从小的教诲,她反复推敲,终于理出头绪,最快累积金钱的方式只有一个。
  然后她开始搜证,逼他屈服。
  「我在他抽屉底下的暗柜找到他收受贿金的证据,你知道他有多震惊吗?不敢相信亲生女儿居然要告发他,让他由受人尊敬的法官沦为人人喊打的沟渠老鼠。」
  如果通奸罪扳不倒他,那渎职收贿应该够呛的了吧。
  「他为了不让自个的丑行曝光,这才任你宰割?」法官的名声重于有形财物,他一生的荣耀不能尽毁于此。
  她低声轻笑,但眼中有着痛楚。「快、准、狠,够冷血,你有当律师的特质。当他用痛心兼苦涩的语气对我说这句话时,已决定了我的未来。」
  她心中的正义倒塌了,价值观也产生扭曲。
  「你赢了,不是吗?妳用今天的成就证明他放弃你是错的,你还有什么好放不开?」父女血缘是切不断,一辈子的羁绊。
  耳边低喃的劝说她听得懂,但是……「我倒觉得我输了,输得一塌糊涂。」
  她成功的打击父亲,让他溃不成军,成了最狼狈的失败者,背叛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她该高兴的大喊她胜利了,但她却开心不起来。
  「因为你爱你的父亲,容许不了他有瑕疵,不够完美。」她恨的是她父亲的不够坚定,轻易受美色迷惑。
  夏桐月不愧是最了解她的人,一语道中她的心事。
  「他说他宁可要儿子不要女儿,我再优秀也及不上他对儿子的渴望。」说到这见,她突然放声大笑,脸上有藏不住的哀伤。「可笑的是,那个儿子根本不是他的种,他放弃一切所得到的竟是替人养儿子,段正德才是孩子的生父。」
  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男人和芳华正盛的妙龄女子,想也知道她贪的是什么。
  老男人养情人,情人又养小狼狗,早该看破世情的人竟也落入情欲的迷宫,因一场骗局而赔上自己的人生。
  「什么?!保险金下不来,还要再经由上头审核,你们怀疑我多家投保,有预谋敛财的嫌疑……喂!喂!喂!你们搞清楚,我老婆是被人杀害的,属于意外,和我领取保险金有什么关系……」他一怒之下挂电话。
  太可恨了!他们竟然拒绝理赔,他花了几十万的保险金,最后连一毛钱也拿不到?!
  不,他绝不允许这种事发生,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没人可以夺走他应得的财富。
  不信邪的男子再次拨号,打到另一间保险公司,向保险业务员询问他申请的理赔金下来了没。
  但得到的回答是令人失望的,千篇一律「尚在审核」,他一听气愤难当的和对方吵起来,一支刚买不久的新手机在他气头上时,当场被摔个粉碎。
  「早跟你说过,做人不要太贪心,一次别投保太多间保险公司,很容易露出马脚,敌人疑窦,你偏是不听,一意孤行。」想要一夕致富,坐拥暴利。
  一双雪白裸足轻巧地跨过手机碎片,身穿纯白雪纺纱的身影轻轻偎近,伸出一双藕臂搂住盛怒中的男人,娇笑的吻吻他敏感的耳朵。
  「我也是想早点让你过好日子,你的肚子都这么大了,总不能再拖了吧?我要风风光光地娶你过门。」他顺势一搂,让媚态横生的爱人跌入怀中。
  「你又不是只有一个孩子,急什么,才四个月大,我们还有时间。」她摸着他下颚,神情极其妩媚。
  一提到那个不得他缘的儿子,他就一肚子火。「那个孽种真不该让他出世,从他一出生我就诸事不顺,没一天过得顺利。」
  生儿子有什么好,还不如生女儿,至少还能卖给有恋童癖的赵老大,赚点钱花花。
  「哎呀!生什么气,当初你还不是想利用他替你赚钱,把某个男人的财产掏得一乾二净。」她眼含鄙夷,低柔的笑声掩盖住她对这个男人的不屑。
  连亲生孩子都能拿来当敛财工具,简直泯尽天良,与畜生无异。
  「失算嘛!谁知他那个女儿会在关键时刻来坏事,一张亲子鉴定报告便毁了一切。」呕得他差点没吐血。
  「想想也没什么损失,起码在这之前你也捞了不少,该知足了。」什么也没付出的骗子哪有资格怪人,他才是最可恶的魔鬼。
  「什么没损失,后来那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逼我娶她,不然她就要抖出我是设局谋财的幕后主使者,你看我娶了她之后,日子过得更难过了。」根本就是个疯女人,仗着合法的婚姻,带警察到宾馆捉奸,让他的外遇对象吓得跟他划清界线。
  不能向外发展,只能将就家里的黄脸婆,只是老对着同一个女人,吃久了也会腻,他完全提不起性致,干脆叫她自个儿找乐子,别来压榨他。
  没想到她真的自个儿找到多金的情夫,从此连带他的手头也阔绰了,利用她陪情夫的时间和别的女人偷来暗去。
  「嗯哼,你好意思说她的不是,别忘了是她用别的男人给的钱养你,你才有今日的逍遥。」无须工作就有钱拿,房子还登记他名下。
  男子揉着女人雪乳的手忽地一停。「少提这些扫兴的事,你帮我拿个主意,看用什么法子拿到那笔理赔金。」
  他满脑子是钱,一心想着拿到后要怎么挥霍。
  「李清昭没被判刑前,你是怎么也不可能拿到保险公司的钱。」她实话实说。
  他一听,眉头皱起。「他是你的未婚夫,你狠得下心让他坐牢?」
  「阿德--」她一沉音,眼露警告。
  段正德干笑地举起双手求饶,「好好好,不提这事!」
  「我跟了你可不是让你糟蹋的,你给我记清楚了,你的目的是钱,我的目的是让那个负心汉得到教训,头都洗一半了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她绝不许他搞砸了。
  容貌秀丽,气质温婉,眼角有颗泪痣,出身公务员家庭的周蓉玉有良好的家世与傲人的学历,还有令人称羡的高薪工作--理财专员。
  她娇柔的模样吸引了生性风流的李清昭,他像遇到真命天女般展开追求,费了半年的鲜花、礼物攻势终于掳获她的心,可在订婚前一晚,她意外发现准未婚夫居然和一位模样清秀的女学生走入汽车旅馆。
  她当下心都寒了,她为两人的订婚仪式忙得团团转,说没空陪她挑选婚纱照的男人却和别的女人来开房间。
  但是订婚仪式近在眼前,根本来不及取消,两家又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真要闹得难堪也是自个儿丢脸,因此她强颜欢笑地在亲友面前许下终生誓约。
  事后她越想越不对,爱错人也就算了,犯得着把自己的一生也赔进去吗?
  于是她找上征信社,搜证未婚夫的丑事,好在适当时机向他提出解除婚约,她不嫁无法对婚姻忠实的男人。
  谁知调查报告显示他外面不只有一个女人,除了她,他同时和四名女子交往。
  「是,你想报复他玩弄你的感情,而我呢!早就想摆脱那个疯女人,顺便赚点退休金,我们是一拍即合,天生一对。」
  「少耍嘴皮子了,你还是先担心自己吧!要是李清昭没被判刑,你这第二嫌疑犯就要遭殃了。」他还吊儿郎当的,不知死到临头。
  「第二嫌疑犯?」他?!
  段正德蓦地坐正,一脸惊讶。
  「你一年之内替那个女人投保七家保险公司,而且保费都不低,你还是唯一的受益人,任谁都会怀疑你涉有重嫌。」他太急着提领理赔金,难免引人注意。
  他不满的嘟囔,「我定期缴保费,从没拖延过,他们凭什么扣住我的钱不给,人明明死在李清昭身边,凶刀上还有他的指纹,他是真凶,明明白白的证据怎么不去查?」
  「因为他爸有钱,请到精明的律师,三言两语就成功地将人保释出来,同时把矛头指向你。」情杀?财杀?光是这两个可能就足以翻案。
  感情失和,出现第三者,是谓情杀。
  预谋杀人,包藏祸心,此乃财杀。
  杜希樱只用简短的两句话,就让案子出现一百八十度大逆转,她为检调人员指出一条路,多了查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