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她是他众多女友之一,也知晓他的桃花天性,不可能为一个女人定下来,在这节骨眼上她犯什么傻,存心打坏他的兴致。
“可在一起久了自然有感情,光看你对我的火热需索,我就不信你一点也不爱我。”她睁着一双情欲氤氲的大眼,一副等着他开口求婚的希冀模样。
火热……一提到他忌讳的话题,他哪还热得起来,脸色微冷地拉下环在颈背的藕白双臂。“我喜欢你的懂事、你的落落大方、你的风情万种,在某些方面,你是很棒的伴,不过,说到爱就太沉重了。”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是说你不爱我?”美得带刺的女人刷的变脸,目光带上杀气。
“呃,不是不爱,而是不到你要的程度,宝贝,春宵苦短,我们何须浪费宝贵的时间讨论无意义的小事,来,张开你的小嘴让我……”他们身体一向契合,说真的,他并不想因为她一时想不开而搞坏彼此关系,他希望她“迷途知返”。
的一巴掌响起,男人的耐性告罄。
“该死的风间彻,你想玩女人去找鸡,别想拿我当发泄工具。”枉她还傻傻地爱上他,以为她将是浪子的最终。
“茱蒂,当初是你情我愿,玩不起就不要玩,别事情未照你的计划走就恼羞成怒,我曾说过七年内不结婚,如果你想等就慢慢等,或许等久会有希望。”他接住她挥来的第二记巴掌,以肘顶住她肩胛压向半倾的椅垫。
难以想像这对男女刚才还干柴烈火的,因为此刻他们眼中的欲望之火早就不复见,只有越来越陌生的目光,以及疏离。
爱在两人之间是不存在的,至少某一方是不爱的,风间彻要的是短暂的快乐,他乐于周旋众女之间,半点不沾身的游戏其中。
也许他爱过少数几个吧!可那萤火般的爱恋不足以令他燃烧,不安定的灵魂始终追逐着一道又一道美丽的彩虹。
不过相对他的用情不专,用尽心机想成为他妻子的茱蒂是真的动了情,她以肉体为饵换来他的宠爱,自以为两人一旦发生关系,他便是她逃也逃不掉的掌中物。
“这算什么,难道你一点都感觉不到我对你的感情?”她忿忿地说道,一脸不甘。
俊雅面容浮出怜惜笑意,好声呵护,“你不是第一个爱上我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要是我一一回应,你想我身边的位置还容得下你吗?”
他笑得柔情,却说出世上最残酷的话。
他的人、他的心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
婚姻,太遥远了,谁会为了一朵随手可撷的花而放弃整园争艳的娇蕊。
不过,就是有些被女人宠坏了,甜头吃多了忘了苦味,他认为眼前的女伴只是一时头脑不清楚,只要“晓以大义”就还有救。
他错估了女人对爱的执着,结果是——
“茱蒂,看看你干了什么好事,这辆车上个月才由德国运来,我开不到一百公里……”而今却毁在她手上。
看着前轮卡在水沟,车身一边高一边低的冒起白烟,脸黑了一半的风间彻气急败坏的下车,人站在风雨中查看爱车。
他怎么也没想到茱蒂为了报复他,居然发狠地松开手煞车,让停在路边的限量跑车滑向一旁的田地,整辆车砰的卡死。
更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她转身奔向刚好路过的喜美,头也不回地搭顺风车离开,临走前还将车钥匙丢进野草杂生的深处。
完全傻眼的风间彻根本来不及阻止,他呆立足足一分钟,直到无情的雨淋湿头发才骤然清醒,忍不住咒骂了一句。
风很凉,他打个哆嗦。
头一次被女人恶整,他心里有说不出的窝囊,但是当务之急是找回车钥匙,说不定还能发动车子,利用后轮的转速慢慢拉回前轮,趁雨势尚未转大前开至附近的修理厂修理,顺便避避风雨。
只是不熟悉地形的他一靠近草木繁盛的区域,一只脚不知道是绊到什么,没法站稳的往前扑倒。
好不容易站起身,才刚跨出一大步,满是腐草的地面竟是水深及腰的坑洼,他扑通一声跌入坑里,不小心喝了好几口脏水,迈力划动双臂才逃出生天。
等他再回头一看,入目的是密密麻麻的长草和交错的树木,他根本不晓得身处何地,连车子在哪也瞧不见,黑压压的一片。
这下子他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欲哭无泪地望向骤雨直落的上空,被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阴暗丛林。
苦笑着,他只得向前走,心想着保持直线前进,总会走出这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林子吧。
谁知他想得太天真了,平时疏于整理的荒林处处是危机,有时是积淤的蓄水池,有时是高出地面的土堆,有时是造景用的废弃池塘和大石头,有时是自然形成的湿地,他不只一次跌入陷阱中,咒骂声不曾间断。
蓦地,他眼尖地瞧见前方有微亮灯光,心中大石微微放下,虽然举步维艰,走三步跌两步,满身是泥泞,狼狈不堪,他还是拖着湿漉漉的笨重身躯朝光源处走去。
但是,这是什么鬼玩意?
冷抽一口气的风间彻不觉自问,有几分迟疑。眼前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形体是何物,不会什么倒霉事都让他撞上了吧!
“你是人?”
十分钟后,他确定鬼气森森的“女人”是活人。
呃,是女人没错……吧?
除了声音像,有双雪白透皙的美足外,他实在不敢想像有人能邋遢到这种地步,完全没有身为女性的自觉,流浪汉说不定都穿得比她体面。
身为创造出“美”的整体造型师,他真的无法接受她的自我糟蹋,十根手指头发痒地想替她烫直那一头杂草,修剪刘海,换掉阿嬷时代的古董眼镜,修眉理容上彩妆,脱掉冲击视觉的丑恤和花长裙……
“垂涎我的美色请放在心里,不要视奸我。”这男人的眼光……唉,太露骨了。
闻言,他一怔,随即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你哪来的美色,一只史前变形虫,我就算瞎了也不会……”
“看上你”三个字没能说出口,一只保丽龙空碗从天而降,正好罩住他脑门,活似西瓜帽。
“人在屋檐下要斟酌言语,你知道外面在刮风下雨吧!”丁晓君笑得和蔼可亲,提醒他自身处境。
面对一个只看得见半张脸的女人,风间彻识相地收回诸多想法。“你一个人住在这里?”
“你有看到你以外的第三人,麻烦通知我一声。”她要贴符驱鬼。
“你不怕?”就算不是引人注目的美女,独居仍有危险。
她推了推镜框,噘唇吹起过长的刘海。“怕呀!尤其是不请自来的客人,我怕死了他们赖在这儿不走。”
“我不是游民……”他试图解释。
“等一下,先生,进屋先脱鞋,我可不想有两排泥脚印。”她今天没有打扫屋子的时间。
一脚在外,一脚举高正在进入,风间彻定住了。“这是意大利进口小牛皮鞋,一双要价五万元。”
“可是它泡水了,一文不值。”她哈的一声,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
“你……”他忍恼地踢开浸水的昂贵皮鞋,将臭袜子丢在屋外廊角,光着脚丫子走进木板铺地的室内。“我可以借电话吗?”
风间彻从西装口袋掏出湿漉漉的手机,很明显它泡过水了,不能再使用。
“向后转,角落的茶几上。”她一比,很有待客之道。
“角落……”手拨式的,现在还有人用这种过时的电话?
“啊!对了,我忘了缴费,它被断线快半个月了。”她太忙了,忙得没时间做些不重要的事。
“……”手持电话筒,耳边传来嘟嘟嘟的声音,那张大受女人欢迎的俊颜变得非常难看。
“喂!你的衣服一直滴水,最好想想办法让它别滴了,要是木板吸太多水腐朽或长白蚁,我可要向你索赔。”
这女人、这女人……她没瞧见他媲美偶像明星的俊帅脸孔,以及令人称羡的强健体魄吗?多少人为了求他一睐,无不用尽心机。
而他就在她面前,落魄中仍带着非凡帅气,举手投足间的男性魅力无人能及,即使是八十岁的老太婆也会为之芳心大动,面红如潮。
可她不只视若无睹,还当是碍事的臭虫,连连挥手要他走远点,甚至口气有点嫌弃,一回屋便在有盏台灯的桌前坐下,视他为无物地执起炭笔直挥。
他,第一次被人忽视得这么彻底。
这是耻辱,以他俊美如俦的外表居然有人不鸟他,还不为所动地做起手边的工作,这对在女人堆里无往不利的他而言,简直是践踏男性尊严。
虽然她不像女人,而且不正常到极点。
“或许你可以借我一套便服,让我换下这一身湿衣。”他露出最亲善的笑容,电力十足地展现优雅气度。
抓了抓头发的丁晓君施舍地给了一眼。“你觉得我这儿有男人的衣服吗?如果你想穿我的也行,只是怕不合身。”
说完,她凭着脑海中的想像,咯咯地笑了起来。
风间彻的脸又黑了一半,表情比被雷劈中还难看。“我需要一件遮蔽物,除非你不介意我继续滴湿你的地板。”
她一怔,目光直直地往上移。“厚!听起来像是威胁,我帮了你,你反倒对我不怎么友善。”
一句话,忘恩负义,这年头狼心狗肺的人越来越多了。
“小姐……”他很感激,但全身黏答答的真不好受,他还闻得到身上发出的臭泥味。
“我姓丁,叫我丁小姐,还有,长廊走到底有间空房,放了我阿公‘生前’的旧衣,你自己去挑了穿。”别来烦她。
灵感一来什么也挡不住,她要趁缪思女神还在时多赶两张稿,免得天一亮她又想睡觉。
丁晓君是标准的夜猫子,也不知打哪时开始,她就寝的时间越来越晚,相对的,早上就爬不起来,久而久之造成恶性循环。
这些年她的作息是日夜颠倒,人家刚要起床她才要睡,别人夜晚昏沉沉,她精力旺盛得仿佛喝了十瓶蛮牛。
所以她做不来朝九晚五的工作,随性的个性也不喜受拘束,因此在家接案最适合。
当然,这是兼差,她还有一份大家眼中的正当职业,只限晚上。
“生前?”他忽然觉得毛毛的。
“还是你决定穿我的比较炫?”她是无所谓,顶多他穿过后,她留下来当抹布使用。
咬着牙,他牵强地勾起厚薄适中的唇。“不用了,我借用令祖父的衣裳。”
死人的衣服就死人的衣服,没什么大不了,总比穿上女人衣物,显得不伦不类的好。
风间彻的脸色不是很好看,摸黑走到屋子的另一头,看似颓废的房子并未如意料中的腐败,没有一丝东西放久的霉味,反而淡淡的香茅香气迎面扑来。
他有些怔愕,以为以屋主的懒散模样,应该不会勤快的保持屋内整洁才是。
但是,这些都和他无关,他不过借避风雨而已,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换下湿衣,洗净一身脏污。
幸运的是,他还发现一间可用的浴室,没有浴缸,倒是放了一只桧木桶,外接热水和天然泉水,能同时注入木桶里平衡水温。
风间彻不作二想的脱衣,泡在热水里彻底放松,甚至还有点昏昏欲睡……
“可在一起久了自然有感情,光看你对我的火热需索,我就不信你一点也不爱我。”她睁着一双情欲氤氲的大眼,一副等着他开口求婚的希冀模样。
火热……一提到他忌讳的话题,他哪还热得起来,脸色微冷地拉下环在颈背的藕白双臂。“我喜欢你的懂事、你的落落大方、你的风情万种,在某些方面,你是很棒的伴,不过,说到爱就太沉重了。”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是说你不爱我?”美得带刺的女人刷的变脸,目光带上杀气。
“呃,不是不爱,而是不到你要的程度,宝贝,春宵苦短,我们何须浪费宝贵的时间讨论无意义的小事,来,张开你的小嘴让我……”他们身体一向契合,说真的,他并不想因为她一时想不开而搞坏彼此关系,他希望她“迷途知返”。
的一巴掌响起,男人的耐性告罄。
“该死的风间彻,你想玩女人去找鸡,别想拿我当发泄工具。”枉她还傻傻地爱上他,以为她将是浪子的最终。
“茱蒂,当初是你情我愿,玩不起就不要玩,别事情未照你的计划走就恼羞成怒,我曾说过七年内不结婚,如果你想等就慢慢等,或许等久会有希望。”他接住她挥来的第二记巴掌,以肘顶住她肩胛压向半倾的椅垫。
难以想像这对男女刚才还干柴烈火的,因为此刻他们眼中的欲望之火早就不复见,只有越来越陌生的目光,以及疏离。
爱在两人之间是不存在的,至少某一方是不爱的,风间彻要的是短暂的快乐,他乐于周旋众女之间,半点不沾身的游戏其中。
也许他爱过少数几个吧!可那萤火般的爱恋不足以令他燃烧,不安定的灵魂始终追逐着一道又一道美丽的彩虹。
不过相对他的用情不专,用尽心机想成为他妻子的茱蒂是真的动了情,她以肉体为饵换来他的宠爱,自以为两人一旦发生关系,他便是她逃也逃不掉的掌中物。
“这算什么,难道你一点都感觉不到我对你的感情?”她忿忿地说道,一脸不甘。
俊雅面容浮出怜惜笑意,好声呵护,“你不是第一个爱上我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要是我一一回应,你想我身边的位置还容得下你吗?”
他笑得柔情,却说出世上最残酷的话。
他的人、他的心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
婚姻,太遥远了,谁会为了一朵随手可撷的花而放弃整园争艳的娇蕊。
不过,就是有些被女人宠坏了,甜头吃多了忘了苦味,他认为眼前的女伴只是一时头脑不清楚,只要“晓以大义”就还有救。
他错估了女人对爱的执着,结果是——
“茱蒂,看看你干了什么好事,这辆车上个月才由德国运来,我开不到一百公里……”而今却毁在她手上。
看着前轮卡在水沟,车身一边高一边低的冒起白烟,脸黑了一半的风间彻气急败坏的下车,人站在风雨中查看爱车。
他怎么也没想到茱蒂为了报复他,居然发狠地松开手煞车,让停在路边的限量跑车滑向一旁的田地,整辆车砰的卡死。
更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她转身奔向刚好路过的喜美,头也不回地搭顺风车离开,临走前还将车钥匙丢进野草杂生的深处。
完全傻眼的风间彻根本来不及阻止,他呆立足足一分钟,直到无情的雨淋湿头发才骤然清醒,忍不住咒骂了一句。
风很凉,他打个哆嗦。
头一次被女人恶整,他心里有说不出的窝囊,但是当务之急是找回车钥匙,说不定还能发动车子,利用后轮的转速慢慢拉回前轮,趁雨势尚未转大前开至附近的修理厂修理,顺便避避风雨。
只是不熟悉地形的他一靠近草木繁盛的区域,一只脚不知道是绊到什么,没法站稳的往前扑倒。
好不容易站起身,才刚跨出一大步,满是腐草的地面竟是水深及腰的坑洼,他扑通一声跌入坑里,不小心喝了好几口脏水,迈力划动双臂才逃出生天。
等他再回头一看,入目的是密密麻麻的长草和交错的树木,他根本不晓得身处何地,连车子在哪也瞧不见,黑压压的一片。
这下子他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欲哭无泪地望向骤雨直落的上空,被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阴暗丛林。
苦笑着,他只得向前走,心想着保持直线前进,总会走出这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林子吧。
谁知他想得太天真了,平时疏于整理的荒林处处是危机,有时是积淤的蓄水池,有时是高出地面的土堆,有时是造景用的废弃池塘和大石头,有时是自然形成的湿地,他不只一次跌入陷阱中,咒骂声不曾间断。
蓦地,他眼尖地瞧见前方有微亮灯光,心中大石微微放下,虽然举步维艰,走三步跌两步,满身是泥泞,狼狈不堪,他还是拖着湿漉漉的笨重身躯朝光源处走去。
但是,这是什么鬼玩意?
冷抽一口气的风间彻不觉自问,有几分迟疑。眼前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形体是何物,不会什么倒霉事都让他撞上了吧!
“你是人?”
十分钟后,他确定鬼气森森的“女人”是活人。
呃,是女人没错……吧?
除了声音像,有双雪白透皙的美足外,他实在不敢想像有人能邋遢到这种地步,完全没有身为女性的自觉,流浪汉说不定都穿得比她体面。
身为创造出“美”的整体造型师,他真的无法接受她的自我糟蹋,十根手指头发痒地想替她烫直那一头杂草,修剪刘海,换掉阿嬷时代的古董眼镜,修眉理容上彩妆,脱掉冲击视觉的丑恤和花长裙……
“垂涎我的美色请放在心里,不要视奸我。”这男人的眼光……唉,太露骨了。
闻言,他一怔,随即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你哪来的美色,一只史前变形虫,我就算瞎了也不会……”
“看上你”三个字没能说出口,一只保丽龙空碗从天而降,正好罩住他脑门,活似西瓜帽。
“人在屋檐下要斟酌言语,你知道外面在刮风下雨吧!”丁晓君笑得和蔼可亲,提醒他自身处境。
面对一个只看得见半张脸的女人,风间彻识相地收回诸多想法。“你一个人住在这里?”
“你有看到你以外的第三人,麻烦通知我一声。”她要贴符驱鬼。
“你不怕?”就算不是引人注目的美女,独居仍有危险。
她推了推镜框,噘唇吹起过长的刘海。“怕呀!尤其是不请自来的客人,我怕死了他们赖在这儿不走。”
“我不是游民……”他试图解释。
“等一下,先生,进屋先脱鞋,我可不想有两排泥脚印。”她今天没有打扫屋子的时间。
一脚在外,一脚举高正在进入,风间彻定住了。“这是意大利进口小牛皮鞋,一双要价五万元。”
“可是它泡水了,一文不值。”她哈的一声,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
“你……”他忍恼地踢开浸水的昂贵皮鞋,将臭袜子丢在屋外廊角,光着脚丫子走进木板铺地的室内。“我可以借电话吗?”
风间彻从西装口袋掏出湿漉漉的手机,很明显它泡过水了,不能再使用。
“向后转,角落的茶几上。”她一比,很有待客之道。
“角落……”手拨式的,现在还有人用这种过时的电话?
“啊!对了,我忘了缴费,它被断线快半个月了。”她太忙了,忙得没时间做些不重要的事。
“……”手持电话筒,耳边传来嘟嘟嘟的声音,那张大受女人欢迎的俊颜变得非常难看。
“喂!你的衣服一直滴水,最好想想办法让它别滴了,要是木板吸太多水腐朽或长白蚁,我可要向你索赔。”
这女人、这女人……她没瞧见他媲美偶像明星的俊帅脸孔,以及令人称羡的强健体魄吗?多少人为了求他一睐,无不用尽心机。
而他就在她面前,落魄中仍带着非凡帅气,举手投足间的男性魅力无人能及,即使是八十岁的老太婆也会为之芳心大动,面红如潮。
可她不只视若无睹,还当是碍事的臭虫,连连挥手要他走远点,甚至口气有点嫌弃,一回屋便在有盏台灯的桌前坐下,视他为无物地执起炭笔直挥。
他,第一次被人忽视得这么彻底。
这是耻辱,以他俊美如俦的外表居然有人不鸟他,还不为所动地做起手边的工作,这对在女人堆里无往不利的他而言,简直是践踏男性尊严。
虽然她不像女人,而且不正常到极点。
“或许你可以借我一套便服,让我换下这一身湿衣。”他露出最亲善的笑容,电力十足地展现优雅气度。
抓了抓头发的丁晓君施舍地给了一眼。“你觉得我这儿有男人的衣服吗?如果你想穿我的也行,只是怕不合身。”
说完,她凭着脑海中的想像,咯咯地笑了起来。
风间彻的脸又黑了一半,表情比被雷劈中还难看。“我需要一件遮蔽物,除非你不介意我继续滴湿你的地板。”
她一怔,目光直直地往上移。“厚!听起来像是威胁,我帮了你,你反倒对我不怎么友善。”
一句话,忘恩负义,这年头狼心狗肺的人越来越多了。
“小姐……”他很感激,但全身黏答答的真不好受,他还闻得到身上发出的臭泥味。
“我姓丁,叫我丁小姐,还有,长廊走到底有间空房,放了我阿公‘生前’的旧衣,你自己去挑了穿。”别来烦她。
灵感一来什么也挡不住,她要趁缪思女神还在时多赶两张稿,免得天一亮她又想睡觉。
丁晓君是标准的夜猫子,也不知打哪时开始,她就寝的时间越来越晚,相对的,早上就爬不起来,久而久之造成恶性循环。
这些年她的作息是日夜颠倒,人家刚要起床她才要睡,别人夜晚昏沉沉,她精力旺盛得仿佛喝了十瓶蛮牛。
所以她做不来朝九晚五的工作,随性的个性也不喜受拘束,因此在家接案最适合。
当然,这是兼差,她还有一份大家眼中的正当职业,只限晚上。
“生前?”他忽然觉得毛毛的。
“还是你决定穿我的比较炫?”她是无所谓,顶多他穿过后,她留下来当抹布使用。
咬着牙,他牵强地勾起厚薄适中的唇。“不用了,我借用令祖父的衣裳。”
死人的衣服就死人的衣服,没什么大不了,总比穿上女人衣物,显得不伦不类的好。
风间彻的脸色不是很好看,摸黑走到屋子的另一头,看似颓废的房子并未如意料中的腐败,没有一丝东西放久的霉味,反而淡淡的香茅香气迎面扑来。
他有些怔愕,以为以屋主的懒散模样,应该不会勤快的保持屋内整洁才是。
但是,这些都和他无关,他不过借避风雨而已,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换下湿衣,洗净一身脏污。
幸运的是,他还发现一间可用的浴室,没有浴缸,倒是放了一只桧木桶,外接热水和天然泉水,能同时注入木桶里平衡水温。
风间彻不作二想的脱衣,泡在热水里彻底放松,甚至还有点昏昏欲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