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二年前天籁一早起来,一如往常的,家里没人,因为爸爸总是窝在实验室里,一个星期中,她看到他的时间,加起来大概不会超过五个小时吧。

    为自己泡了杯午奶,在冰箱里找到一小块蛋糕,充当今天的早餐,她正准备要开动时,突然,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

    天籁走到客厅接起电话,“喂。”

    “姐姐,你怎么还不来?妈妈都快出门了。”天娇软软的嗓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天籁,”佟母韩梅接过电话,“你准备好了吗?要不要我派人去接你?”

    “不用了,妈妈,我换好衣服就出门,我知道到教堂的路,赶得及的。”

    “姐姐,”这时,天娇的声音又插了进来,“你要穿得漂漂亮亮的哟,妈妈今天好漂亮呢。”

    “我知道,一会儿见。”

    今天是妈妈和曲叔叔结婚的日子。

    在她十岁时,爸爸妈妈离婚了,妹妹佟天娇跟着妈妈,而她跟着爸爸。

    爸爸的工作很忙很忙,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她。但他很爱她,她知道爸爸也想当个称职的爸爸,只是力不从心。

    而她十二岁了,可以照顾自己,不需要再让爸爸照顾了。

    当初父母离婚的时候,是她自己选择跟着爸爸的,她不能让妈妈知道爸爸忽略她,否则妈妈就会把她从爸爸身边带走。

    她爱爸爸,也爱妈妈,她从来没有恨过妈妈,但是她同情爸爸,所以她选择留在爸爸身边。

    吃完早餐,天籁换上了件雪纺建身洋装,绑个公主头,系了条藕色的发带,再配上白色凉鞋,整个人看起来灵气清秀。

    当天籁赶到教堂时,婚礼刚好进行到最后重要的一环。

    “韩梅,不管生老病死,你都愿意爱他、照顾他一辈子吗?”神父开口问。

    韩梅没有马上回答,她回头,在看到天籁的那一刹那,一直紧抿着的唇才缓缓扬起。

    天籁也回给妈妈一个祝福的微笑。

    之后,韩梅才放心地回头道:“我愿意。”

    她根本没办法责怪妈妈,因为当初妈妈并不是因为曲叔叔才离开爸爸的。

    妈妈热爱音乐,在学校的时候已经小有名气,为了爸爸的感受,她放弃向乐坛发展。然而婚后,由于爸爸工作上的忙碌和对家人的疏忽,令她对婚姻生活的浪漫幻想,彻底破灭,致使她最终放弃婚姻,走进乐坛。

    她爱她们,但她更爱音乐;就像爸爸爱她们,但是更爱他的实验。所以这段婚姻的破裂,本来就不存在着谁背叛谁的问题。

    看着妈妈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曲叔叔那声“我愿意”,承诺了她未来的幸福,在大家的祝福声中,天籁也情不自禁地抬手替妈妈鼓掌。

    “哼!”突然,一声轻蔑愤恨的冷哼从她身侧传来。

    天籁转过头,看到一个比她高足足一个头的男生。

    他穿着剪裁合身的铁灰色礼服,衬得身材挺拔颀长,但他的薄唇紧抿,眉心不悦地皱起。

    仿佛察觉到她的注视,男生狠狠地转头,瞪了她一眼,随后像发现新大陆般地直盯着她看。

    天籁尴尬地别开眼。

    但他大手一伸,毫不客气地捏住她的下巴,扳过她的脸,梭趣了下她的五官,再看一眼新娘子,神色中浮现一抹了然。

    仔家姐妹承蒙了妈妈韩悔的美貌和天赋,只不过天籁个性内敛,像爸爸多些;天娇个性外向,表演欲强,像妈妈多些。

    天籁还来不及出声斥责他的行为,天娇已经冲了过来,一头冲进天籁怀里。‘“姐姐,我好想你哦。我好怕你不来呢!”

    “我也很想你,而且今天妈妈结婚,姐姐当然会采啊!”天籁亲了亲妹妹粉嫩的脸颊,整了整她头上粉红色的蝴蝶结,夸道:“天娇今天好漂亮。”

    “姐姐也漂亮,妈妈也漂亮。”

    “妈、曲叔叔,恭喜你们。”天籁望着跟在妹妹身后走来的妈妈,及她的新任继父说。

    “天籁,”走到她们面前,韩梅将两个女儿搂在怀里,眼中隐有泪光,哽咽道:“谢谢,妈妈谢谢你们。”

    “凌风,叫妈妈。”曲离开口提醒站在天籁身旁的儿子。

    曲凌风却倨傲地道:“我妈妈早就死了。”

    “凌风!”曲离低喝。

    “离。”韩梅握着他的手,摇头,“孩子还小。”

    “还小!?都已经十五岁了,却比天籁还不懂事。”

    “哼!”曲凌风忿忿地指着天籁,“她为什么不叫你爸爸?”

    “天籁的爸爸还在世,而且是她的法定监护人。”曲离解释。

    “总之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在你眼里,只有这个女人和她的女儿。”曲凌风狠狠地一把推开天籁,跑掉了。

    “凌风!”

    “夭籁!”

    “姐!”

    天籁被推倒,手肘重重撞上椅背,鲜血迅速冒出。

    “天!你流血了。”韩梅惊呼。

    “没事,我没事,妈,你不要担心,我真的没事。”天籁连声安慰妈妈。可是,她的右臂却为此上厂一个月的白霄。

    那是天籁与曲凌风的第一次相遇。

    曲凌风在未满十八岁时,便己搬出了曲家。所以天籁以为,这一生她与曲凌风不会再有交集。但,她错了,她错在那天不该去参加弟弟凌云六岁的生日Party,错在开口唱了歌!

    今天的Party名义上是为凌云庆生,实际上是庆祝曲离和韩梅合作的一首歌——“生命终点”,获得了今年音乐大赏的最佳歌曲奖。

    这本来没什么值得特别庆贺的,但是前来参与的影歌星、媒体却多不胜数,因为大家都想借此机会讨好曲离,谁叫他是目前音乐界最有名气兼最有钱的制作人。

    天籁穿了一套水蓝色连身洋装,齐耳的短发柔软服贴,脸上略施薄粉,看上去清新雅致。她静静站在角落,淡淡地看着厅里的动态。

    社会人士中没有一个人知道,那首得奖的歌其实是她写的。

    她开始写歌,是在爸爸过世之后。爸爸在她毕业的前一天去世了,一场意外的爆炸,夺走了他的实验室和他的生命。

    一夜之间,她失去了生活的重心,她没有了热闹熟悉的校国生活、没有了需要她照顾的爸爸。她变得沉默,常常发呆。她甚至以为,她会就这样茫然地过下去,直到死亡。就在这样的心境下,她写出了这首歌——“生命终点”。

    或许她是遗传到***音乐细胞吧,所以毕业后她没出去工作,而是开始埋首创作,但是她不喜欢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所以,她写完歌后,就交给妈妈去发表。

    她认为这是一种折衷的方式,既可以从事音乐工作,又可以远离舞台,而且妈妈也答应不会让她曝光。

    突然,一抹红色的身影闯入了她的视线!是天娇。

    大娇刚满十九岁,她完全承袭了妈妈耀眼的风采;在学校是个风云人物,还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

    她穿了一身火红色的连身礼服,俨然是个艳光四射的小美人。

    天籁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也知道自己的美在妈妈和妹妹的光华下会黯然失色。但她不知道,她那迷茫的眼神、带着淡愁的气质、优雅的举止,使她散发出一种缥缈空灵的美,让男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探索她的灵魂。

    曲凌风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抹蓝色身影。

    她站在那里,始终浅浅地微笑,但是笑意却未曾到达眼底。

    她处于人群之中,思绪却游离于人群之外,像个迷路的精灵,找不到回家的路。

    他从来就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什么狗屁的“一见钟情”,他只知道,他要是看上了某个女人,就走过去告诉她,然后带她上床;厌倦了,就像丢弃一只流浪狗一样丢掉。

    不过,实际上,他很少主动去找女人,通常都是女人找他,而被他看上的女人,能够拒绝他的,更是少之又少。

    他知道单凭外貌:大概能够吸引到百分之九十的女人,但是若加上他的财富和家世背景,则足以令所有女人趋之若骛。

    他是个天生的掠夺者,在事业上强盗式的雾气,使他迅速成功,也令他得罪了很多人。但是,他有钱,所以没有人敢对他说一个“不”字。

    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是强者,就可以拥有一切。

    像过去的经验一样,他找到了狩猎目标,开始准备出挈。但这次,他中途停了下来,因为他看见他弟弟凌云跑到那个蓝精灵身边,摇着她的手撒娇。

    凌云不喜欢亲近陌生人,她是谁?竟能征服凌云这个难缠的小鬼!

    显然,他的问题也是在场许多人的疑问,此刻已经有记者向曲离夫妇打听天籁。

    韩梅走到天籁身边,挽住她的手臂,“各位,容我介绍,这是我的大女儿佟天籁,去年刚刚大学毕业。”

    说完,她又拉住天娇,“这是我的小女儿佟天娇,现在还在念大学。”

    最后,她将凌云抱起,“这是我的小儿子凌云,是今天的寿星。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够拥有他们。”

    她说得动情,眼睛里甚至有泪花闪动,却令曲凌风嗤之以鼻。

    在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韩梅是个做作的女人,今天看来,果然本性难栓,十几年镁光灯下的生活,仍不能满足她的虚荣,还要将光彩延续到她的子女身上。

    天籁有些措手不及,脸上有片刻的惊惶无助,但随即便恢复镇定,挂上礼貌而僵硬的微笑。

    这个画面将曲凌风拉回到十二年前,一抹纤细秀气的影于与眼前的身影重叠……他想起来了!她不是什么精灵,而是他另一个继妹。

    韩梅的女儿,他没兴趣。他退到一旁,准备找个视野好的地方,寻找下一个目标进行狩猎,或者等待被狩猎,无论如何,他今晚需要一个女人巳“天娇在学校是有名的主唱,趁今天的机会,为大家献唱一首吧。”一名曲离的友人似乎想要炒热气氛,于是怂恿着。

    但天娇却将她姐姐推到大家面前,大声道:“我的歌声大家都听过了,但我姐姐的声音你们一定都没听过吧,她唱的才棒呢!”

    “天娇!”韩梅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大家一窝蜂地起哄,要天籁献唱。

    看着妈妈恳求的目光,天籁无奈地朝大家点头,走到钢琴旁边,坐下来。

    音符从她指尖滑出,她弹着那首令妈妈骄傲的曲子,弹着那首她用寂寞和哀愁写成的歌——“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前方却依然长路漫漫,花花世界缤纷绚烂,为何我感到黑白一片。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停泊却依然不能靠岸,红尘俗事爱恨痴缠,为何我觉得毫不眷恋。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回头却看到狼备不堪,害怕寂寞害怕孤单,为何我还要苟延残喘。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呼吸却不能停止震颤,想要开心走上一程,为何我找不到人相伴。

    爱也罢,恨也罢,恩也罢,怨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拾起它;来也罢,去也罢,生也罢,死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珍惜它……“

    她的声音幽怨缠绵,如泣如诉,突然,琴音调高了一个声调,她的声音也随之高昂起来——“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

    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此刻她脸上挂着一抹宁静而满足的微笑,仿佛音乐停止,她韵忧愁烦恼、寂寞孤单、呼吸生命,也都随之停止了。

    歌声停止,整个大厅鸦雀无声,大家都沉浸在歌曲的意境中不可自拔。现在他们才听到这首歌的真正韵味,这首歌的原唱者根本没有将其韵味诠释出十分之一。

    曲凌风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等他察觉时,他已经站在轰然雷动的人群中,用力鼓掌。

    在他的记忆中,他不曾为任何人这样真切地鼓掌。如果在前一刻他因为她是韩梅的女儿而决定放弃她,那么这一刻他就因为她这首歌而决定掠夺她。

    “天!她是个天才!”

    “她是个天生的歌手!”

    “韩女士,你有这样的女儿,为什么不早将她带进歌坛?”

    “佟小姐,请问你有没有兴趣到我的公司来,这是我的名片。”

    “佟小姐,请问你是哪个大学毕业的?学的是音乐吗?”

    “佟小姐,如果你可以接受我们的独家访问,我们将……”

    无数的询问几乎将天籁淹没,拥挤的人群令她窒息。

    而凌云被大家挤到一边,委屈得要哭了。曲凌风见状,将他抱起来。凌云见到哥哥,就像见到天神,高兴地搂着他的脖子叫:“哥,你快救救大姐,她快被挤死了啦。”

    “我知道。”他抱着凌云,像个所向披靡的勇士,分开人潮,抓住天籁的肩头,对围着她的那群人威严地道:“你们有什么问题,直接去找韩女士和曲制作,现在,让开,我妹妹需要休息了。”

    话落,人群自动让出一条走道,因为在场没有人不认识曲凌风,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和爸爸不合,更加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千万不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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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上二楼,凌云小手用力牵着天籁,骄傲地道:“大姐,这是我哥哥,是我叫他救你出来的;他是不是很棒?我跟你说哦,他开了好多公司,有好多房子和好多汽车,还有私人飞机。”

    “你好,刚才谢谢你。”天籁顺了顺凌乱的头发,礼貌地点头微笑。

    她记得他,当年那个倨傲不驯的少年,如今已经变成高大威武的男人了。

    他有一双犀利的眼睛,不像商人,更不像文人,较像武侠片里的强盗,不过他比强盗好看。她听说过他很厉害,却没想到他厉害到所有人都畏惧他。这样的他,同样莫名地让她畏惧。

    曲凌风看着她那礼貌的微笑,心里不由得厌恶起来。

    她那笑容令他觉得,她仿佛在应付一个极其讨厌,却又不能得罪的客户。

    她是韩梅的女儿,不可能不知道他的身价,况且他刚刚才帮她脱因,她居然只给他一个礼貌的微笑,和一句客套的谢谢?

    很明显的,她对他并不感兴趣,更不像那些故意摆高姿态的女人,表面上装作不在乎,眼底却有着贪婪。她的眼里,只有平淡。

    有意思!韩梅居然可以生出这么性情淡薄的女儿。

    “姐,”天娇随后也跟着冲上二楼,见到曲凌风,先是一愣,随即双颊泛出两朵红晕;讷讷地唤这:“哥。”

    天籁看到妹妹那羞怯的姿态和热切的目光,明白了她对曲凌风的迷恋。

    曲凌风也注意到了。更有意思了!他挑挑眉,嘴角勾起恶意的微笑。那个跟韩梅一样做作的黄毛丫头居然喜欢他?

    他没兴趣的,对他有兴趣;他有兴趣的,却对他没兴趣,这种三角关系他还没试过,不妨在她们身上试试,也许会是场有趣的游戏。

    反正,他要得到的是佟天籁,至于佟天娇,他不在乎会不会伤了她。

    看到由凌风脸上不怀好意的笑,天籁无来由地打了个冷颤。直觉告诉她,最好离这个男人远一点。

    她挽起妹妹的手,“天娇,我有点冷,带我回你房间好吗?”

    天娇心不在焉地点头道:“好。”

    “对不起,失陪了。”天籁优雅地朝他笑道。

    正转身要走时,一件西装外套突然落在天籁肩上,将她密密包裹,接着曲凌风的呼吸便吐在她耳边,轻声道:“这样就不冷了。”

    天娇小嘴张得大大的,愣看着那件西装外套,然后再移到曲凌风的手,看见它正亲呢地搭在姐姐的肩上。

    “你……”天籁没料到他会有这一动作,她微微用力,挣脱了他的手臂,然后扯下衣服,“谢了,我还是跟妹妹上楼去。”

    “也好,我还没参观过天娇的房间。”他理所当然地搭上天娇的肩头,又一把搂过天籁,修长结实的手臂像雨把铁钳,牢牢夹着她们走向三楼,顺便嘱咐:“凌云,回你自己房间去。”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凌云皱起困惑的小脸,喃喃道:“哥哥什么时候跟大姐二姐这么熟了?”

    一走上三楼,离开了凌云的视线,天籁便开始挣扎,想离开曲凌风的箝制。

    她不想在凌云面前跟他起冲突,但也不等于默许他这种强盗似的行径。

    “嘘——”曲凌风加重力道,“你再动,肩带就要掉下来了。”

    “放开我!”天籁沉声道,“还有天娇。”

    “啧啧……”曲凌风摇头,“恐怕天娇不想我放开她吧,是不是,天娇?”

    他放开天籁,将天娇整个图进怀抱,戏请地在她额际亲了下。

    天娇云时羞得满面通红,声如蚊纳地唤这:“哥。”

    “天娇!”天籁惊叫。

    “姐?”天娇仿佛这才意识到两人的姿势暖昧,小手柔弱无力地推着他,“哥,你别这样。”

    “我怎样?”曲凌风俯首,魅惑地在她耳边说:“你不喜欢我这样?”

    “我……”

    十九岁的青涩少女,面对倾慕己久的梦中情人,在他温暖的怀抱,听着他温柔的声音,还能期望她残存多少理智?

    天籁深吸一口气,勇敢地看进曲凌风挑衅的眼底,“你想做什么?”

    “我想做什么?”曲凌风嗤笑,“我突然发觉我妹妹很可爱,想跟她亲近亲近……”

    “不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

    “曲叔叔和我妈就在下面,还有成群的记者,我随时可以叫他们上来。”

    “你威胁我?我好怕啊!”说是这么说,但他脸上带着极端的不屑。

    好狂妄的家伙!天籁倒抽一口凉气,她差点忘了,刚才就是他从记者手中把她救出来的,又怎么会怕记者?

    “天娇!”不想妹妹再陷下去了,天籁大喝一声,震回妹妹的理智,“过来。”

    “哦,”天娇低应一声,然后羞怯地瞄着曲凌风,“哥,你放开我。”

    “你真的要我放开你?”他故意再靠近她一点。

    “嗯……”

    “真的?”他又威胁性地再靠近她一点……

    “曲凌风!”天籁瞪大双眼,急喊出口。

    曲凌风转过头来,邪肆地睨了天籁一眼,“别急,一会儿就轮到你了。”

    “你……你这个……”天籁极力搜索大脑中的词库,居然想不到一个可以骂人的字眼。

    她用力跺脚,转身,打算下楼去找曲叔叔过来。

    突然,她手臂被人拉住,她转过身面对他。

    “这就走了?放任乡妹妹与我独处?”曲凌风扬眉道。

    “你究竟想怎么样?”

    曲凌风梭巡着她因愤怒而更显耀眼的五官,道:“我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只要你招手,会有一群女人自动黏上来。”

    曲凌风又挑眉,“我只对你有兴趣。”

    “作梦!”她狠狠地踩他一脚。这是她长到这么大,所做过最阳鲁的动作。

    曲凌风眉心蹙紧,目光泛冷,嘴角却噙着笑,“你不答应没关系,我想天娇会很愿意,陪我度过一个浪漫激情的夜晚。”

    “我不会让你碰她一根头发。”

    “哈!你可以拭目以待。”

    “你……你下流!”她终于找到一个骂人的词。

    “对,我还卑鄙无耻,所以我很想知道,你们两个谁的味道比较香、比较甜。”

    “你……你简直不是人!”

    “呵,还没有女人用这个词骂过我。”由凌风饶富意味地盯着她,“她还是你,你来选。”

    “两个你都休想。”天籁咬牙切齿。

    “好。”他眼神中闪过一抹阴狠,突然放开她,转头对天娇说:“天娇,哥晚上来找你。”说完,他拾起西装,便扬长而去。

    “天娇!”天籁赶紧跑到妹妹身边。

    天娇迷茫的眼神没有焦距,痴痴地道:“姐,他吻我……”

    “这个卑鄙下流的……的混蛋。天娇,你不要被他迷惑,他在戏弄你的。”

    “戏弄我?”天娇无意识地抚着自己的额头,“姐,怎么办?我好喜欢他喔”傻丫头,“天籁牵着她的手回房间,”你没听到他刚刚说什么吗?“

    “我听到了……”天娇无助地哭泣,“可是我还是喜欢他,我抗拒不了他。

    “姐、我该怎么办?你教我,我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望着天娇,天籁茫然了。

    天娇的眼泪浸湿了她的衣服。眼泪,是什么味道?咸的?苦的?涩的?或者是无味的?太久没有尝过,她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