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你想问什么?」

    端来一杯热茶,招呼他在权充客厅的餐桌前坐下后,贝晓风才慢条斯理地问。

    「-在哪里出生、长大?」

    这些问题早在一年多前,他们初次见面那天他就问过了,不过当时她的回答全是虚构的谎言,现在他希望她给他真实的答案。

    贝晓风当然不可能再骗他,所以一一照实回答。「我是土生土长的台北人,从未离开过台北。我们贝家在我爷爷那一代,曾经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据说家境非常富裕,但我已经没有印象了。」她淡淡一笑,继续又说:「我的父亲是爷爷唯一的独子,但却不是做生意的料,他在二十五岁那年,在我爷爷的做主下娶了同为名门的千金小姐,生下我们三姊妹。」

    「原来你们也曾是富贵人家?」难怪!他总觉得晓风身上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特殊气质,有着傲气却没有娇气,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她说自己是富家千金时,他才会深信不疑。

    「但是好景只到我父亲那一代就结束了,富贵荣华,转眼成云烟,我爷爷一过世,家里的生意就一落千丈。秉性善良又太过老实的父亲根本不懂经营之道,再加上被恶劣的亲戚使计骗去祖产,只好带着妈妈和我们三姊妹离开大稻埕,开始工作讨生活。」

    「刚开始父亲带出来的钱还不少,买了房子安顿好我们之后,他也找到工作,虽然薪资不高,但是靠着剩余的积蓄贴补,日子倒也还过得下去。没想到曾经被骗的爸爸根本没学会教训,他竟然替一个不熟的人作保,苦日子才真正来临。」

    「怎么说呢?」冯君翰紧张地问:「那个人跑了?」

    「没错!一夜之间消失无踪,他几百万的债务全部转移到我父亲头上,为此我们家被查封,所有的财产都被冻结,我母亲气得和我父亲离婚,抛下我们离开了。从那天之后,我们搬到一间更小的房子,开始过着三餐不继的生活,一转眼竟也过了十年!」回想起那段惨痛的过去,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记忆还很鲜明。

    「唉!伯父真是──」冯君翰并不想责怪她父亲,但是说真的,如果不是她父亲,她们三姊妹或许不需要过这样的苦日子。

    「虽然是因为爸爸的关系,让我们没办法过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并不怪他!他是个好人,善良、温柔、而且很疼我们。我们挨饿受冻,他比我们更心疼,所以他一直很努力工作赚钱,想供我们稳定的好生活。可是……」

    贝晓风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适合出外工作,他天生就该当个不必劳动的大少爷,出去工作只会折他的寿。那几年他做过各式各样的工作,最长三个月,最短只做了一天,下场几乎都是带伤回家。烫伤、割伤、压伤、夹伤、还有冻伤,甚至中暑……他纵然有心要做,娇贵的身体也耐不住辛劳,所以屡屡挂彩。」

    「居然有这样的事?伯父真是一位……传奇性人物!」冯君翰听得目瞪口呆,除了说他是传奇性人物,他实在想不出其它评论。

    「有时我们也觉得他很倒霉!」贝晓风知道自己不该笑,但是想到世上居然有这么倒霉的人,就忍不住笑了出来。

    「他何止倒霉?我看他根本是惹到瘟神了吧?」

    「唉,或许是!我高三的时候他从工地的鹰架上掉下来,从此再没有醒过来。他过世了,我很伤心,却连掉眼泪的时间都没有,因为我们三姊妹连那间小公寓也租不起,只能搬到这里。为了还清债务,也为了让晓雨晓阳能够继续念书,我高职一毕业立刻找工作赚钱,努力还债。一直到去年债务终于还清了,晓雨晓阳也都努力打工贴补家用,所以我终于有能力上大学念书,我很高兴──真的很高兴!可以说,不再有任何奢求。」

    望着她恬静满足的表情,他看见一种打从心底散发出来的美丽,那不是任何高贵的服饰或是化妆品能够创造的,那种美,令他心折。

    「-这一生的愿望就这么简单吗?」他假装失望地摇头。「只要能继续念书,-的人生就了无遗憾了吗?」

    他呢?对于他,她也是如此云淡风清、无欲无求?

    「目前我只有这个最大的心愿,至于其它──我现在还没有想到,暂时也不需要。穷困的日子让我知道人要知福惜福,太过贪求,必定招来天怒人怨。」

    而她曾经贪求过一次,也已经尝到从天堂坠入地狱的感觉,今后她会更警惕自己,别再妄想抓住不属于自己的幸福。

    她的胸口感到一阵酸涩,头也没来由地痛了起来,她疲累地闭上眼低语:「很晚了,你该回家了。」

    他知道她每天上班又上课,一定很累了,也不再厚着脸皮继续叨扰,立刻起身道别:「那我走了,-早点休息。晚安!」

    「我送你下去。」

    她送他到楼下大门口,看他上车后,本来坚持目送他走,但这回他很坚持:「以前总是-在背后目送我离去,现在该倒过来,换我送-了。」

    「有必要计较这些吗?」她好笑地问。

    「当然!这是公平原则。」还有安全问题!这地方这么偏僻,他不放心让她独自站在门口目送他离开。

    「好好好,那么这回换我先走,这总行了吧?」她没再和他争执,挥挥手和他道别后,便退到门内,关上铁门。

    不过她没有立即上楼,而是侧耳聆听门外的动静,等到汽车行驶的声音逐渐远去后,才不舍地转身回到楼上。

    冯君翰注视门扉一会儿,才发动引擎开车回家。

    他一路傻笑着,因为终于走进她家了,这会儿他心口好甜,就像吃了糖包子。

    到底何谓朋友?

    贝晓风头疼地揉着额角思忖。

    碰面吃饭的是朋友,打电话聊心事的是朋友,有难时挺身帮忙的是朋友,那么天天接送的──也是朋友吗?

    打从第一天起她就清楚地告诉他,请他不必费心接送。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彷佛听不懂这句话,依然每天准时出现在餐厅。先接她下班赶上学,九点四十再到学校接她放学,将她平安送抵家门,不忘顺道上去喝一杯茶。

    尽管她一再重申不必这样接送她,他依然每天固执地按时出现,从未迟到。

    她抗议到无力,不知道该怎么让这位「朋友」明白,他所做的事,已经大大超越普通朋友的范围了。

    有时她难免会想,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这种做法很暧昧,还是故意这么做?

    若说他是故意的,那么目的应该就是想再次追求她,但那偏偏是不可能的事。她的真实身分他已经非常清楚,她那福德坑似的家他也去过,照理说,应该不会再对她这个一级贫户存有任何美好的幻想才对啊?

    可是他的天天接送真的令人怀疑,就连同学和餐厅的同事也以为,她有个开名车接送的「男友」。

    唉!真是冤枉啊。

    如果真的是,她会欣喜地承认,偏偏不是──真的不是!他只是一个殷勤到会让人误会的「好朋友」。

    其实她也喜欢和他在一起,能够天天看到他,她比谁都高兴。问题是,他们不再是一对情侣,而是朋友,朋友对她好得像情人,这是一件好事吗?

    她一边收拾餐盘,边纳闷地问自己。

    「晓风,我来换班了!另外-男朋友来了喔,就在门外。」晚班同事来换班,顺道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贝晓风听了,只能无言苦笑。

    和同事换手之后,到更衣室换了衣服准备上学。一出门外,果然看见熟悉的轿车停在门外等着,她叹了口气,缓步走上前。

    「下班了?」拉开车门,立刻迎上一张灿烂的笑颜。

    「我不是说过──」

    「不要再来接-!」没等她说完,他立刻笑嘻嘻地接话。他无辜地道:「可是我人已经来了呀,总不能叫我回去吧?」

    「唉!」贝晓还能说什么?只有再次投降,乖乖上车。

    在车上,他照例准备了美味的三明治,让她利用时间填饱肚子,晚上才有精力上课。

    无论收过多少次同样的晚餐,贝晓风都一样感动,但这样反而让她压力更大。「朋友」对她这么好,她该如何回报呢?

    每天请他进屋坐一坐,喝杯热茶,就算回报了吗?

    当然不!所以她总有种恩情深似海,怎么都回报不了的感觉。或许最好的办法就是中断这样的「暧昧」关系,最好让他主动疏远她。

    可是──该用什么方法,他才会主动疏远她呢?

    她想到一个好主意……

    周末贝晓风不用上课,但他一样到餐厅来接她下班,直接送她回家。不过这个周末特别不同,她换好衣服走出餐厅,一上车就对他说:「走吧!」

    她从未用这种豪爽的语气对他说话,他不由得一愣。「去哪里?」

    「逛夜市啊!你肚子饿了吧?我请你吃小吃。」

    「啊?可是……」他表情迟疑。

    夜市?他这辈子还没到过那种地方,偶尔开车经过,远远看到挤得密密麻麻的人潮,他都头皮发麻,然后尽速离开那个连交通都乱得可怕的地方。

    她要和他逛夜市?该去吗?

    笨蛋!当然要去啊!她难得主动约他,为什么不去?他不愿再因为任何隔阂与所谓的层次阶级,让两人渐行渐远。

    「好啊!去士林?」

    他爽快地同意,让贝晓风有点诧异。不过她告诉自己:这才只是开始而已,他很快就会后悔的!

    他马上就会知道,他们的差异何止天与地的距离?根本就是地球与银河系的差距,该用光年来计算才对。

    到了人潮最多、最热闹的士林夜市,停好车之后,她便领着他往吵杂拥挤的小街道挤去,冯君翰不喜欢和陌生人紧密相贴的感觉,那让他觉得很不自在,很想打退堂鼓,可是为了她,他还是忍住了。

    走着逛着,慢慢的他也逛出乐趣,而且开始爱上这种拥挤的感觉。因为拥挤,他可以正大光明地靠近她,不怕会挨白眼。因为拥挤,他可以借口怕走散,拉紧她柔软纤细的小手。因为拥挤,他甚至可以在莽撞的男人挤过来时,偷偷拥她入怀,让她避开男人的身体。

    啊!人多真好,他从未这般喜爱拥挤。

    贝晓风很快发现自己估算错误,她没想到他不但没被整条街道密密麻麻的人吓跑,反而开始悠闲地逛了起来,而且他的手──他的手干嘛搂在她的腰上?是怕她跑掉吗?

    她瞪着自动揽在她腰上的大手,忽然闻到一阵独特的气味飘来,她眼睛一亮,当下露出窃笑,心想:这会儿他非跑不可!

    她拉着他来到发出「异味」的摊位前,用撒娇的语气对他说:「我肚子饿了,想吃臭豆腐。你要不要吃?这摊的臭豆腐最臭最好吃了,你也点一份尝尝吧!」

    冯君翰惊恐地看着锅里炸得酥脆的金黄色方块,那扑鼻而来的浓烈气味,真是让人──

    不敢领教!

    「不……我不吃,如果-想吃,就自己吃吧。」他的头摇得像波浪鼓,实在无法说服自己去吃臭掉的豆腐。

    「不行啦!难得来逛夜市,怎么可以不吃这里最好吃的臭豆腐呢?就这么说定了,我们各吃一盘。」说完,她大声朝老板道:「老板,我要两盘臭豆腐,泡菜要多一点喔!」

    「好,马上来!」老板马上将臭豆腐丢下锅炸,她则拉着他找了张桌子坐下,等着老板送臭豆腐来。

    在等待的空档,冯君翰转头悄悄观察四周,发现坐在桌前的客人,几乎每个人面前都有一盘臭豆腐,瞧他们一口一个臭豆腐,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让他看得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难以想象,等会儿他得将这些臭又恶心的坏豆腐,塞进自己嘴里?!

    「我……我突然想起有点事,要先走了……」他心虚起身,嗫嚅说道。

    他实在无法逼自己吃这么臭的东西,于是升起「落跑」的念头。

    「噢!那你慢走,我会自己搭公车回去,你不必担心。」她没有半分不舍的样子,还神情愉快地挥手和他道别。

    这下他该彻底明白,他们不可能成为好朋友的原因了吧?或许他经此一吓,明天之后再也不会出现在她面前!

    她垂下眼眸盯着桌面,强自挤出笑容,掩饰脸上的哀伤。

    「那我先走了。」冯君翰转身走出臭豆腐摊,恋恋不舍地转头凝视她纤瘦而孤单的背影。

    瞧瞧旁边那对情侣,男孩体贴地挟起豆腐送进女友等待的嘴里,两人分吃一盘臭豆腐,好不甜蜜。

    他忽然想起,当初晓风为了他吃了不少苦,连吃两个月的白土司和馒头,这可不是常人忍受得了的。他曾试过三天就觉得痛苦不已,而她却是一忍就是两个月,可见晓风为了他牺牲多大?而他──

    居然连一盘臭豆腐都不敢陪她吃!想一想,他实在万分惭愧。

    思及此,他握紧双拳,下定决心,大步走回贝晓风身旁,拉开椅子坐下。

    「咦?」贝晓风错愕地看他折回来,从容不迫地坐下,举止优雅地从筷筒里抽出两双免洗筷,将其中一双放到她面前。

    「你怎么还没走?」刚才她一直忍着不回头看他离去的身影,怕自己会感伤,没想到原本早该走了的人,居然还在这里!

    「喔!其实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所以我决定改天再办就行了,现在我先陪-吃臭豆腐。」

    「呃……」贝晓风原以为自己已经成功地吓跑他,没想到他的胆子还满大的,这么禁得起吓。

    「来!两盘臭豆腐好了喔。」这时老板送来刚炸好、又酥又脆的臭豆腐,还附上大半盘又酸又辣的泡菜,看起来可口极了。

    贝晓风食指大动,掰开卫生筷,挟起一块臭豆腐本欲放入口中,不过想了想,将筷子转个方向,送到他面前。

    「来,你先尝尝!我喂你吃。」她脸上挂着甜美的微笑,眼中却闪着恶作剧的笑意。

    「我……」即使刚才已做好心理建设,告诉自己一百遍,附和晓风的喜好就是爱她的一种表现,不过此刻臭豆腐就在他面前,等待他张嘴吞下,他还是不免惶恐犹豫。

    那块臭豆腐离他愈近,那味道愈加浓烈,他胃部一翻搅,差点再次起身落跑,不过他忍住逃跑的冲动,睁大眼,以看待毕生最大敌人的目光瞪着那块豆腐。

    有人说过,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是第一个吃下海-的人。依他看,第一个吃下臭豆腐的人,也该一同列为世上最勇敢的人才对。

    「刚炸好的很好吃,快吃啊!」贝晓风过分热情地催促,冀望他在下一秒钟起身跑掉。

    冯君翰看了她一眼,不忍让她失望,所以索性闭上眼,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张嘴咬下那块臭豆腐,然后闭气咀嚼。

    唔!真的很臭,可是……也很好吃!

    他睁开眼,惊奇地望着她。「好吃!」

    「啊?!真、真的假的?」贝晓风原本还祈祷他弃筷而逃,没想到他不但吃下臭豆腐,还夸说好吃,她反而愣住了。

    呃……不可能吧!

    「对啊!来,-也快吃。要不要我喂-?」他又吃了一口,还开玩笑地问。

    「不──不用了!」贝晓风——地摇头,赶紧挟起臭豆腐送入自己口中,边嚼边在心中咕哝。

    她怎么会料错呢?像他这种大少爷应该很厌恶路边摊的食物,尤其像臭豆腐这种又臭又不卫生的东西,他更该极力唾弃才对啊!

    唉!她突然发现他好难懂。不过她可不会就此放弃,让他认清他们的差距,是绝对必要的。

    吃完了臭豆腐,接下来她买了两根烤玉米,要他和她一样边走边啃。

    见冯君翰脸上露出一丝迟疑,贝晓风得意地暗暗偷笑。

    没错!这就是穷人的生活,他以为她们都在家围着餐巾,斯文地在高级瓷盘上切玉米吗?

    然而冯君翰并没有迟疑太久,大概考虑不到五秒钟就伸手接过烤玉米,开始大口啃起来,还直说好吃。

    啊?!这招也失灵?贝晓风错愕地瞪着他,不过很快又恢复镇定。

    这招也没效,没关系,她还有最后的绝招!

    大致将夜市逛了一圈,她带着他走进麦当劳,买了两支蛋卷冰淇淋,然后带着他来到捷运站的入口处,刻意找个人人都看得见他们的位置坐着,享受地舔起冰淇淋。

    冯君翰手里拿着冰淇淋甜筒,窘迫地审视来来往往的行人,深怕被熟人或狗仔队认出来。只要有人瞄他一眼他就浑身紧绷,根本不敢享用手中的冰淇淋。

    「跟我坐在这里吃冰淇淋,你觉得很丢脸吧?」贝晓风转头微微讽刺地问。

    「不……-别误会!其实并不是-让我觉得丢脸,而是……」

    「而是什么呢?」贝晓风追问。

    「唉!应该说是我自己的羞耻心作祟。我从来不曾坐在路边吃东西,所以会以为人人都在看我。」

    其实仔细观察,会刻意看他的人并不多,大家都是只瞄一眼就把视线移开,反而是他到处乱盯着别人,监视别人有没有偷看他。

    「现在你该知道,我们之间有何不同了吧?」她淡淡地道:「我们身分如此悬殊,就算做朋友恐怕都很难。」

    「不!」冯君翰一听,怵然心惊。「我和-并没有什么不同!-做得到的事我也做得到!-看──」他急忙张嘴咬下一大口冰淇淋。

    吃了第一口之后,再吃第二口就不觉得那么尴尬了。

    再说仔细一想,他只是坐在路边吃冰淇淋,既不偷也不抢,更没嫖妓吸毒,何必怕人看?有了这个体认之后,他彻底放开心怀,也不再对他人的眼光耿耿于怀。

    如果他真心想和晓风厮守终生,那么「放下身段」就是他第一件该做的功课,否则他和晓风必然会渐行渐远。

    见他像突然开窍似的,大口吃起冰淇淋,贝晓风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刚才他不是还很迟疑吗?为什么突然什么都不在乎了?

    冯君翰优雅吃着冰淇淋,笑嘻嘻地道:「这个夜市真有意思!改天-要再带我去逛其它夜市吗?」

    「啊……」贝晓风瞪着他,完全说不出话来。

    她失策了!大大失策!

    原本以为他只要来过一次,就会仓皇逃离夜市,从此也不敢再来找她,哪晓得他不但甘之如饴地陪着她,还问她下次要去哪个夜市?

    他究竟在想什么?难道他真的打算,一辈子跟她做这样暧昧不清的「朋友」?

    她无力了!

    真的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