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老北京的四合院
那天,桃花初开,刚下过雨,一地的嫣红斑斓。
我穿过天坛,走在北京的街道上。鳞次的高楼,穿梭的车辆,行人脸上带着焦渴和欲望,男人和女人摩肩接踵。空气里含着雨后特有的芬芳,阳光与尘土都不能使它遮蔽,有风,紧一阵缓一阵,于是花香也随着浓一刹淡一刹。
有人撞了我一下,但我不觉得,或者说身体感觉到了,可是意识没有触动。我的心,沉浸在昨夜的梦里。大太阳在头顶上明晃晃地照着,可是梦里的天空却下着雨。
那种淅沥的恍惚,难以言喻。
梦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穿着古代的衣服,同我无比熟悉,可是不认识。
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当我在北京的街道上走着的时候,他们也行走在某个时空中,不知疲倦,宛如孜孜于追日的夸父。
从小到大,这样的梦已经蛊惑了我太久太久,破碎而缠绵,有一种冷冽的心痛。常常担心有一天睡着睡着,就会被梦中人带走,再也醒不过来。
路边的四合院围墙上写着个大大的“拆”字,如果明天再经过这里,也许已经看不见它,可是我会仍然记得这里有过一个四合院,那么它们将重现于我记忆的空间,并在那个空间里依然伫立。
不知是什么样的情绪推动我推开院门走了进去。据说,以前这样的四合院在北京有很多,可是现在已经拆一座少一座,除了留下供拍摄和当作文物用的仅有的几幢之外,其余都要作为违章建筑被拆掉了。
院子已经搬空,只留下几个破损的旧花盆和一堆丢弃的废家俱。一个炕桌模样的缺腿木器上粘着张画报当作桌面,我看了一眼,画面已经模糊,可是仍然可以判断出是故宫的照片。奇怪,我并没有参观过故宫,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一张拍的是养心殿。我还知道,那个被油渍洇污了的地方应该是一把鹿角椅。
绕过炕桌往里走,是一株合抱粗的老树,已经不知多少岁了,但是很快也将被伐掉,以身殉屋,可是此刻它好像丝毫不知道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仍然忠实地以遮天绿盖荫庇着一排三间青砖琉璃瓦房。我径直推开正房虚掩的屋门,不禁吓了一跳——一个穿白衬衫灰色西装裤的青年男子正站在屋中央弯腰整理着什么,见到我,惊讶地将手遮在额前挡住突然射进的阳光,并从手掌下诧异地打量着我。
我大窘:“对不起,我没想到这里会有人。”刚说完已经知道错了,赶紧补救,“我的意思是说,以为这里不住人,可以随便看……”天哪,这错得更离谱,再进一步解释,“不是,我是说,走过这里很好奇,看它要拆了,就想看一看……”年轻人笑了,他站直身子,并且礼貌地将高挽的袖筒放落,温和地说:“请随便看。”
他的温和使我的紧张烟消云散,我问:“这是你的家?”
“曾经是。”他留恋地打量四壁,“但现在已经不是了。通知说,明天这儿就要被拆了,所以今天最后来检查一次,看看有什么可以保留的。”
这时候我看清楚他正在清理的东西是些旧的杂志画报,有些居然是半个世纪前的藏品,不禁大惊:“这些都是宝贝呀,要扔吗?”
“是我奶奶的东西,奶奶去世很久了,这些东西一直堆在箱子里,没有人看。你想要吗?”
“我可以要吗?”我睁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这样的好运气。
“当然,遇到你是它们的幸运。”
“我才真幸运呢。”我喜出望外,立刻紧紧地把它们抱在怀里。
年轻人又笑了:“放在箱子里带走吧,不然不好拿。”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道谢再道谢,便转身逃也似地走了,生怕主人会反悔,再把它们要回去。
走到路边打车的时候,我才发现出了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的钱包被偷了!
我回忆起那个刚才在路上撞我的人,也许钱包就是那时候被扒掉的吧?但是现在怎么办呢?
就这样走回去吗?我抬头望一望正午的太阳,不可能的,不要说天气这么热,箱子这么沉,最关键的,我早已迷了路,根本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我徘徊在四合院门前,犹豫着要不要回去向那个好心的年轻人借十块钱给我打车回去,可是想到初次见面就这样打扰人家,未免太贪婪了。
正在这时,院门开了,年轻人看到我,十分惊讶:“怎么?还没走?想把这些老杂志还给我?”
“不是,当然不是。”我把箱子紧护在胸前,这才发现发了半天呆,出了一身汗,我居然一直没有放下箱子。“我想,可不可以跟你借十块钱打车,是这样,我的钱包被小偷偷了。你把地址留给我,我明天会还给你的,还十倍都行。或者,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跟我一起回宾馆拿……”
年轻人再次绽开他四月春风般温暖的笑:“何必说得那么严重?不就是十块钱吗?”他取出钱包,又问:“你要去哪里?十块钱够吗?”
“够的,我是一路走过来的,应该不会很远。哦对了,我叫唐诗,台湾来的,住在京华饭店,你的地址留给我好吗,我好还钱给你……”
“不用了,祝你在北京玩得高兴。”他将十块钱塞给我,又顺手替我招了一辆车。
我还来不及问清他的名字,他已经简单地对司机交待一句“京华饭店”就替我把车门关上了。
车子行进在宽阔的北京街道上,箱子上的浮灰飞起来,有种故纸堆特有的霉味儿。可是我的心里,却充满崭新的温暖的喜悦,由于昨夜的梦而带给我的缠绵了整整一上午的忧郁早已因为这场奇遇而随风消散了。
回到酒店时,刚下车,有个年轻人迎上来:“唐小姐,去哪里了?我等了你好久。”
我抬眼,看见是北京分公司的小李,李培亮,一个挺俊的小伙子,怎么说呢,用个最常见的词儿,叫做“浓眉大眼”,用在他身上可真是不错。
他的眉毛,夸张的一种浓黑,直飞入鬓,眼睛又圆又亮,又过分灵活。所有见过他面的人都说,小李不唱戏真是可惜了,天生一张堪描堪画的脸。气得他天天对着镜子想办法把两道眉毛往下弯。
我就亲眼见到一次他对着镜子修眉毛,我打趣:“男人也修眉?”他憨笑:“让它别那么往上吊。”我笑吟:“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那是《红楼梦》里形容王熙凤的句子,当即说得他一张脸涨红起来,嚷嚷着要找剃刀把眉毛彻底剃光了去。我问:“剃光了怎么办?”他答:“文眉去。”我又问:“那不更像女人了?”他没辙了,一脸天真的苦相,两只眉毛吊得更厉害了。我笑弯了腰。
是那样子熟起来的。一下子就成为朋友。全忘了上下属关系,也忘记才认识不过几分钟。
那么快熟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笑容,很像我小时的一个玩伴,叫张国力。张国力,那是刻在我心上的名字。虽然已经分别十七年,可是,我没有一天不想起他。小李阳光般没有阴影的笑容,将印在我心上的那个名字照得更亮了。
当下我将手里的箱子塞给小李,笑着抱怨:“早知道你在,我就同你借车钱了,也省得当街乞讨那样糗。”
“你?当街乞讨?”小李天真地瞪大眼睛,一双眉毛又吊了起来。
“是呀,为了十块钱。”我看到他身后的三轮车,“这是什么?”
“三轮车。”
“我当然知道这是三轮车,就是问你骑三轮车来做什么?”
“载你游北京呀。游北京就得逛胡同,逛胡同就得坐三轮车,不然,游不出那种味道来。”
我“嘻嘻”笑了,得意地炫耀:“我已经逛过胡同了,还进了四合院,还捡了一大堆宝贝。”
小李探头往箱子里瞅一眼:“旧画报?你喜欢这些个?赶明儿我给你拉一车来。”
我笑着,不置可否,两个人齐心协力将三轮车安置好,再把箱子搬进酒店。
坐定了,小李告诉我:“我一早就来了,想带你出去好好逛逛,本以为你们台湾人都是夜猫子,不会早起的,没想到你是个例外。”
“那倒不是,在台湾时我也很贪睡的,可是在北京,总觉得睡觉太浪费了,就早起了。”我笑着答,一边翻看茶几上的记事簿,“哦,今天下午的安排是……去王朝谈广告。王朝是你联系的吧?要不要一同去?”
“不要,那两位大小姐我实在吃不消。”
“哪两位大小姐?”
“他们的创意部经理和制作部经理啊。今天下午就是由她们两个代表王朝同你谈合约,报告宣传计划。”
“这两位小姐很难缠吗?”
“还不是一般的难缠呢。不过,她们同你倒好像很有缘。”
“有缘?为什么?我又没见过她们。”
“这个……”小李脸上闪过诡秘的一笑,“天机不可泄露,到时候让你自己去感受一个意外惊喜吧。”
我们去热带雨林餐厅吃快餐,跟电动大猩猩合影。
小李不住地按动快门,我说你怎么都不选景就浪费底片,他回答说我长着一张开麦拉面孔,怎么拍都上镜。
听到人夸赞自己总是愉快的,我们要了点红酒,边喝边聊,话渐渐多起来。我告诉他,其实我是出生在北京的,但是小时候因为爸爸的海外关系而全家下放到农村,一直到六岁上“文革”结束时才全家迁往台湾同爷爷团聚的。
“唐记再生缘玉行”是爷爷的产业,本来应该交给叔叔,他在台湾后娶的妻子生的儿子,可是叔叔十年前遇到车祸残了,玉行生意只得交给爸爸。爸爸是外行,苦练了多年基本功,在行内也算是好手了,可是识玉的本领还不如我,所以爷爷对我十分器重,这次来北京主持大型拍卖,便是爷爷对我的一次考验。来之前,爷爷和爸爸千叮咛万嘱咐,说这次玉饰展是我们唐家玉器行在大陆的第一次公开大型拍卖会,绝对不可掉以轻心。爷爷还说:“诗儿,这次签字无论对你个人还是对咱们玉行,都是非同小可,你可千万要打起精神呀。但是另一面,我又希望你能独当一面,所以不打算派任何助手陪你谈判,一切都看你举手投足啦。爷爷拿一千万来赌你的成功,你不会让爷爷失望吧?哈哈!”
小李艳羡地说:“十足十豪门气魄,考验子女一出手就是一千万,我们这些穷孩子,爸爸给十块钱打酱油就是十二分信任了。”
我最怕别人拿贫富做文章,立即反攻:“你是穷孩子?别装腔作势了。我爸爸早已告诉我,说你是北京通,家里在琉璃厂占着老大的铺面呢,来咱们公司打工,不过是你老爸想易子而教,盼你早些成才罢了。你是拿‘再生缘’当磨刀石呢,以为我不知道?还不说说看,什么时候带我去琉璃厂参观一下贵店面呢?”
小李被揭穿底牌,大窘,坚持说:“那怎么能同你比呢?两间小铺子,管了口管不了穿衣,捉襟见肘,有什么好看的?”
我见他这样介意,忙换过话题:“再同我说说王朝广告公司的情况吧。”
小李定下神来:“为了配合这次玉饰展拍卖做宣传,咱北京分行的同事差不多已经把全北京翻了一个遍,最终选定三家做备选目标,其中王朝是我联系的,也是最看好的一家,就等你来敲定了。今天下午你先去王朝,明天上下午还安排了另外两家,然后咱们开会决定到底跟谁做,上千万的生意呢,乖乖,还不得打起十二分小心?”
我笑起来,这个小李,就是喜欢夸张,不是十二分信任,就是十二分小心,仿佛连十足十这种形容词都还不够分量似的。
眼睛湿粘起来,我捧住头,对小李说:“英国规矩,没到下午五点是不可以喝酒的,我们犯规了。”
“没关系,补个午觉精神就全回来了。”小李向我打包票,“在北京,你得学会习惯午睡。睡醒了,又是一条好汉。”
“可是,我害怕睡觉,因为害怕做梦。”
“害怕睡觉?”小李夸张地瞪大眼睛,“我听说过有怕打怕骂怕冷怕热怕饿怕穷怕病怕战争怕瘟疫怕结婚怕离婚……可就是没听说还有人怕睡觉。你睡着后做的梦很可怕吗?”
“那倒也不是,不过很累人。”我试图向小李描述我的梦,“我常常在梦中见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场景,看到一些面目模糊的熟人,可是醒来往往忘记大半,只是那种感觉,依稀仿佛,深深困扰我。”
小李更加好奇,兴致勃勃地再要一杯酒:“说得再具体些好吗?那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着古装,彼此纠缠,有时相爱,有时残杀,梦境支离破碎,很不完整,但是印象深刻……”我努力回忆我的梦,觉得十分辛苦,“梦里,常常会出现一个男人。他背对我,始终背对,不肯回头。我朝着他走近,一天天走近,呼唤他回头,可是,总是在他回头的那一刹那,我就醒了。”
“你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的脸吗?”
“从来没有。”
“也许,有一天你看清了他,就不会再做这样的梦了。”
“也许。可是,我怎样才能看清他呢?”我深深苦恼。
“用意志力控制你的梦境。从梦境学的角度来说,梦是在人的大脑熟睡后一部分不肯休息的脑细胞的不规则的运动,是一些游离的意识。如果你可以在梦中运用自己的意志力使这些无意识的游离思想成为有意识的思维,你就可以战胜你的梦,你的心魔。”小李侃侃而谈,一副很权威的样子。
心魔?我失笑,对这个形容并不赞赏。我不认为那是一种魔,我视那梦为儿时老友,痛苦不是因为梦魇,而是因为醒来的时候总是将梦忘记。而那遗忘,令我深深自责而怅惘,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