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空”的实用价值

官场之上,既是人躲事,又是事找人,有些事你是躲也躲不过去的。

清同治末年,总督文恪督理四川,此地民风剽悍,经常会闹起群体事件。文恪到任后不久,就收到东乡县县令孙定扬的公文,言称当地乱民罢市围城。文恪初来乍到,不晓得四川这地方,民众有一个罢市围城的习惯,往往闹事之后,也就消停了。文恪以为这是起了暴乱,立即下令守备李有恒出兵弹压。李有恒极力争辩,文恪大怒,呵斥他立即行动。

李有恒窝了一肚子气,索性不管不顾,率兵赶到东乡之后,只管大砍大杀,杀得血流成河,百姓尸伏遍野。事情这就闹大了,御史立即弹劾文恪,这时候文恪才知道闯了大祸,就骂李有恒存心杀人,将事情闹大。李有恒却理直气壮地反驳道:“这是你下的命令,你的手书还在我这里,我是奉命行事。”

这时候文恪才知道,这李有恒是赌了一口气,存心要害他。急忿之下,就去找华阳县知县田秀栗商量。这田秀栗和李有恒是知交好友,听文恪说了情形,不由得冒一头冷汗,说:“李有恒如此阴狠,我居然会有这样的朋友,幸好我没有得罪他,否则的话……”出于恐惧之心,他答应帮助文恪,解决掉李有恒。

几日后,田秀栗和另外几个朋友去拜访李有恒,入座之后,就聊起这件事。李有恒说:“我是什么也不怕的,我有文恪的手书,上面写着让我督兵行事,有这几个字,他就别想脱身。”田秀栗说:“真的吗?你把那手书给我看看,小心点,可别疏忽了。”于是李有恒就拿出文恪的手书,田秀栗接过来一看,上面果然有“督兵行事”四个字。正在这时,外边忽然又来了几个朋友,李有恒急忙出门迎接。等李有恒回来,田秀栗将手书还给李有恒,叮嘱道:“一定要将手书收好,这可是性命攸关的事情。”说完这句话,就匆匆走了。

等田秀栗走后,李有恒再拿起手书来看,忽然发现不对劲,这手书竟然被田秀栗换过了,虽仍是文恪所写,只不过,原手书上的“督兵行事”,改成了“相机行事”,这就等于说驱兵杀人全都是李有恒自己的责任了。

当时李有恒大惊失色,情知被田秀栗出卖了,可是再追出去已经来不及了。很快他被收审,拿出来的手书无法证明文恪有错,最终全部责任由他一个人承担,冤乎枉哉地被砍了脑袋。

官场之上,不怕说出口的话,单只怕留在纸片上的字。说出来的话随风而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的时候你大可以反口不承认,谅别人也拿你没办法。所以人在官场,口头上只管大包大揽,称兄道弟,但如果有人让你签字画押,那就必须要小心了。

明朝嘉靖年间,有一个知府,一向依附权奸严嵩。这知府的家中,养着一个年老的幕僚,知府对这幕僚平日里极是尊重,衣食相待,从未让幕僚受过委屈。忽然有一天,幕僚对知府说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看这严嵩擅权多年,也快要到时候了,一旦朝廷究查下来,不唯是这严嵩要倒下,此前那些依附他的人,也都会受到连累。东家也是依附严嵩而起家的,往日里书信往来,不知有多少,等到朝廷追查的时候,搜出那些书信来,只怕东家你后果堪虞啊。”

知府听了,又惊又怕,就问道:“可是事情已经这样,有什么办法解决呢?”幕僚道:“这事好办,我受东家供养多年,从未进献过一字一句的策术。此番我要辞别东家,去严嵩的府上,做一名老佣人。我会在那里将东家的书信与公文,全部搜找出来,预先销毁,这样可保东家无虞。”

知府千恩万谢,就让幕僚去了。幕僚走后不久,严嵩果然事发,朝廷追查下来,许多官员都因为依附严嵩而受到了牵连,唯独这个知府,因为在严嵩那里查抄不到有关他的一字一句,所以平安无事。

在这个故事中,彻底地落实了“空”的含义与思想。人在官场,终究是无法与强势相对抗。这个知府依附严嵩,尽管气节上有问题,可严嵩毕竟是受到皇帝所重用的,这在政治上是正确的。然而政治也是随着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将官场的追随者拖入到悬崖之上。

所以人在官场,一定要有未雨绸缪的考虑,今日的一片纸,就是明天的一柄刀。如果你知道自己留下来的痕迹预示着什么,那么你就能够避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