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四、杜门不准出

一九八零年十一月,杜聿明七十五岁,他当年为国民党打天下,失去了一个肾,如今另一个肾支持不住了。他住进医院里。在医院里拖了半年,一九八一年五月七日,他终于死去,死前以不能重见在台湾的四个儿女为恨。他最后说,若生不能见,死后儿女能来奔丧,也是好的。可是,在他死后,这一最后希望,也被无情的国民党粉碎。——国民党不准他在台湾的儿女出境,什么生见最后一面、什么死后奔丧,都成泡影了!

国民党在台湾,把杜聿明家属当人质,历史是悠久的。其中受害最大的,是杜聿明的二儿子杜致勇和三儿子杜致严。在曹秀清去美不归后,杜家兄弟的处境也就益发艰难。不能出境不必说,即使是基本生活与职业也备受干扰。杜致严辍了学,去开计程车;杜致勇力争上游,所受干扰尤多!找任何职业,都被“安全考虑”;甚至把房子出租,房客都要被管区警察半夜查户口。杜聿明黄埔一期的老同学黄杰等人虽然走红,可是无情与冷眼都是一样的,一点也不肯帮忙。最后逼得杜致勇放弃土木工程专家的职业,学非所用,为保龄球钻指孔终老。杜家的二女儿杜致义、三女儿杜致廉在台湾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她们嫁了人,连下一代出境,都遭到麻烦。大小姐杜致礼早年留美,嫁给杨振宁,算是早脱了樊笼的,不过一九五二年返台那一次,就被蒋介石扣留过。其中经过,一九七二年七月一日,香港《春秋》杂志有《杨振宁、杜致礼闪电结婚记往》一文,曾有报导。由这个例子看起来,蒋介石对扣留人质,是多么感到兴趣。他这种残忍的心态,说穿了,其实是一种病。

为什么是病呢?因为照现代标准,一个将军,只要尽过全力作战,在尽过全力仍不免于战败的时候,他可以有所保全,而投降。这种将军,他回国后,仍旧是英雄、仍旧被当作英雄般的欢迎,所以如此,就是大家真的相信人可以不做无谓的牺牲。孟子说:“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就是这一道理。当然,这并不是说,当事人死是错的,而是说,死不死是他个人的选择问题、是他个人的自由意志问题,而不是别人或统治者代为选择的、代为强制的。硬定一个取舍标准,去教人肝脑涂地,不是合理的要求、也不是人道的要求。

但是,自己战败不死在首都南京的蒋介石,他落伍的大脑却不这样想。他总想别人为他做文天祥,才感快意。因而一律要求别人临难死节。职此之故,纵使他的手下,为他卖命多年、受苦多年、家破人亡多年,他仍然要为已甚,不准别人亲人团圆!手下戎马半生、又坐牢半生,难道还不够吗?答案是还不够!手下被敌人惩罚后,难道还要被自己人惩罚吗?答案是还要罚!这就是蒋介石的新三纲五常标准,——他强制别人做烈士,用心之苦、无情之烈,竟一至于此!

杜聿明是“天子门生”,他未能达到亡国天子的临难死节标准,为天子所不谅,但是,杜聿明对蒋介石以及所有逃到台湾的师长同学,他是洵无愧色的:没有我在前线殊死战,你们能在后方开小差吗?没有我在大陆十多年牢狱之灾,你们能在台湾享三十多年清福吗?你们一个个都是贪生怕死的革命军人,你们在台湾庆祝全家福之余,又有何脸面,苛责我家破人亡的杜聿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