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拧 28.翻墙上网违法么?
Q 黎明前问一个懂法律的人
我想知道,咱们平常用翻墙软件什么的上外网,算违法么?
A 律师卫新答黎明前
不算。我查阅了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实际上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禁止使用翻墙软件或者代理服务器上网的规定,对互联网的屏蔽管理只是一种自己的管理方式,是通过技术手段排除了你的一些选择,但是你通过技术手段浏览被屏蔽的网站并不是违法的事,除非你利用这个手段传播反动、色情、暴力的资讯,盗用他人账户侵犯他人隐私,或者是营利。
单纯地浏览并不违法。但是这些提供技术手段的企业以及一些未经登记的软件可能会面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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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的姑娘/贾葭
如果陶宏开教授站在我面前,我想他一定会偷偷摸摸掏出一根电棍,趁我不备时悄悄捅我一下,即便我是个遵纪守法从未被扣分的良民。这十年来,我每周的上网时间,都两倍于陶教授的上班时间,不在床上,就在网上。作为一个杂志编辑,工作离不开网,就像鱼儿离不开水,瓜儿离不开秧。
上网并非完全为获取信息,我们知道,中国的互联网跟国外不同,假如我们把万维网比作一个湖,中国互联网就是湖边养珍珠用的那一小片带围栏的狭小水域。放养和圈养的区别就在于,自由的有无与多少。所以有时候不会觉得它只是个工具,而觉得它是个敌人,有种非战胜它不可的冲动。假如能游出去,会有种不受约束的兴奋,这是人的天性使然。
这片水面突然多了一道围栏,大约始于2002年。访问外网现在对于很多人而言已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在当初那可真是难上加难,尤其是文科生。第一次出现页面的错误返回提示,想当然地认为是网络连接问题,于是把网吧老板叫过来大发脾气。
老板一遍又一遍按着F4,然后猫着腰检查网线和服务器,最后沮丧地说,这不是网络连接问题,而是您要上的网站,在咱们国家,是打不开的。什么?打不开?为什么?给个理由先。我不就是想看看台湾大学嘛。老板说,这个是我们经验之外的东西,您只能问电信局了。另一些人还以为台湾大学官网是收费网站而打不开,沮丧无比。
有天上网,有个哥们儿传了个软件给我,安装点击之后,跳出一个网页,尽是一些打死我都不敢相信的、闻所未闻的新闻,吓了一跳,以为有人编造了一个新的理想世界。赶紧关掉这个网页,再上其他外部网站,就畅通无阻了。
这种软件最初是谁下载拷贝的不得而知,反正大家如获至宝在MSN上传来传去,我还听说有三块钱一个往外卖的,包教包会。后来有个不太好的缺陷,就是得不停地升级,最终被国内杀毒软件列为病毒,见了就删。也有人认为这是最不靠谱的外网访问办法。
做新闻之后,发现很多外国媒体报道的生猛东西,都能在外网上看到,而国内,要么就没有,要么就会晚几天。为了跟人家拼时效和选题,我们杂志的编辑就天天趴在外网上。来了实习生,一人发一个破网软件,让他们去学习。当时我提出一个口号:尺度决定深度,力量决定快感。大家都搞得很high。直到有一天,我们不小心把一个可以下载破网软件的网址堂而皇之登到了杂志上面,才知道玩过了。
有一阵子,在北京的饭局上,能否上外网简直是划分阵营的利器,你问一个人会不会上外网,就跟问他赞成不赞成代议制和自由经济是一个意思。彼时只是出去看看新闻和色情网站,中国的杂志编辑很分裂,大脑里的新闻和呈现在纸面上的新闻完全不同,精彩程度也千差万别。在饭局上每个人都会有大量好玩的故事讲给你听,但是对不起,这可不是选题会。
后来就到了web2.0的时代,有一些交友网站和视频网站,在全球都是数一数二的,能看到好多你从来都不敢想象的东西。也许是我们对罪恶以及美好的事物从来缺乏想象力,等真正见到的时候,才觉得周遭的空气黏稠得像一碗馊掉的粥。于是,翻墙变得心安理得并且光明正大。我经常在想,假如我要是程序员,会把自己开发的破网软件命名为“蓝莲花”。
墙看不见摸不着,就好比进了一个无人管理的卫生间,那种味道有着无形的强大的阻力。江南旧宅里,最常见的砖雕是“张生夜会崔莺莺”。憨态可掬的张生坐在墙头笑容满面,墙外,则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墙里是荒草没径,墙外却是春色无边。俗话说,墙倒众人推,其实倒也不必太用力推,经验告诉我们,假如一座墙可以被轻易洞穿的话,离倒的那一天,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