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公孙丑章句下 挑唆一场侵略战争
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
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
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这一节因为一个年代问题而饱受争议:此时在位的齐王是齐宣王吗?我们就不管这个问题了,只看文本本身好了。
齐国有个大臣叫沈同,以私人身份来问孟子:“咱们可以去打燕国吗?”
原文不是像平常一样说“某某问曰”,而是特别着重记载着“沈同以其私问曰”。什么叫“以其私”?通常的解释是“以私人身份”,可也有人认为是“怀有私人目的”。我们先不管它,接着往下看。
孟子的回答是:“可以啊。”
嗯——?!孟子怎么会赞同打侵略战争呢?孟子用类比来说明这个问题:“燕国的国君子哙不应该随意把国君的位置让给子之,子之也不应该从子哙那里接受君位。打个比方吧,如果您很喜欢一个人,没经过齐王同意就把您的官位和俸禄给了他,而他呢,同样没经过齐王的同意就接受了您的官位和俸禄。这怎么行呢?而现在子之和子哙他们搞的事情和这有什么不同呢?”
过了一段时间,齐国发动了进攻燕国的战争。这场战争的经过我在上本书里已经介绍过了,这里就不多说了。
后来有人问孟子:“听说挑唆齐国去打燕国的人里有你啊,有这事吗?”
孟子一听,来人语气不善,但没关系,自己依然气定神闲:“没这事!”
——啊?!孟圣人难道翻脸就不认账吗!
孟子自有解释:“沈同当时问我:‘咱们可以去打燕国吗?’我回答说:‘可以啊。’他们这就发兵去攻打燕国了。可沈同如果问:‘谁有资格去攻打燕国?’我就会回答他说:‘奉了天命来治理百姓的人才有资格攻打燕国。’”
——看来这事不怪孟子,要怪就怪沈同没有多问一句。
孟子接着打了个比方:“这就好比我们正要决定怎么处理一个杀人犯,有人问我说:‘咱们能把他杀了吗?’我会回答说:‘当然能。’这人接着问:‘那,谁有资格来杀他呢?’我就会回答说:‘法官和刑警可以杀他。’——不就是这个道理吗?而现在的情况是,燕国虽然是一个无道的国家,可齐国同样是一个无道的国家,而这一个无道的国家去攻打另一个无道的国家,这很明显就是一件没道理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去鼓励这种做法呢?”
孟子对统一天下的态度在“梁惠王篇”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从不反对统一,他只是支持和平演变,反对暴力征服,他支持顺应民意的“王”来用尽可能和平的手段统一天下,而反对机关算尽的“霸”凭借军事力量来杀人掠地。他不是一直都很赞同商汤王灭掉夏朝,也支持周武王灭掉商朝吗?从《战国策》对齐国攻打燕国这件事的记载来看,孟子可不仅仅是挑唆过沈同,他还挑唆过齐宣王呢。孟子对齐宣王说的是:“今伐燕,此文武之时,不可失也。”意思是说:现在去打燕国,这正是建立和周文王、周武王一样功业的机会,千万别错过!
——哪本书里说得对?搞不清,从一方面来看,《孟子》里的记载似乎更合乎孟子一贯的思想,只有王者才能去灭人家的国家,齐王好像还真不大够格;可从另一方面来看,《孟子》一书的别处也记载着,孟子还是很看重齐王的,认为他虽然离王者还差不少,可还是有潜力的,还是可以培养的,那么,鼓励齐王去伐燕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啊。这件事还有下文,且看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