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乐生——神学与散文的狂热者 蒂乐生的警世格言

今天早晨,我收到了一个包裹(单薄得很)和几封书信,就放在门厅里的桌子上。我非常好奇,这个包裹里装的到底是什么。几乎和其他一些略有薄名的作家一样,我经常会收到一些陌生人的稿子,这些人或是想在我这儿寻求一些指点,或是想让我帮忙引荐出版;也会有出版商给我寄来一些小说的样本,让我做个点评,这样更有益于他们宣传出版,不过这些小说大都是篇幅很长的那种;也有的人带着某种传道的目的寄给我一些道德教诲的书籍,试图让我这个怀疑论者信奉他们的信仰;还有的人寄给我一些关于条约和合同的长篇大论,这些文章很像是出自退伍的老上校或者退休公务员之手,他们讲的话题非常晦涩难懂,其中道理只有专业人士才能明白;也有人会向我寄来一些自费出版的东西,如一本薄薄的诗集。每每看到这些书籍都让我大伤脑筋,我只是在想,这些书籍不管是朴素的装帧还是精美的包装,无不满载了作者想要成名的希望。哪怕有人做出了评论,也只是草草地读过几行而已;赠予好友留念的,翻阅时间也不会超过半小时。所以,我根本不可能把每一本收到的书都读完,甚至有的书根本就是一无是处。给每一位读者礼貌地回信是我唯一能够做的,告诉他们我非常乐意在闲暇的时候拜读他们的大作,不过这都是一些场面话而已。那天早上,我读完信之后顺便打开了包裹,打开的时候很坦然,就像平时一样。里边是一本书,与我猜的丝毫不差,但是与我想象中的却相去甚远。这是一本八开纸的书,附以小牛皮封面;它看起来很旧很薄,但是装订非常精致、美好。这本书叫《论述及格言,道德及神性:对蒂乐生大主教著作的筛选和整理》。这本书在1719年由J·汤生之莎翁头脑书店出版,书店的具体位置是在斯特兰德大街凯瑟琳街的路口。书中是这样题词的:“将这本书敬献给卡纳封女伯爵卡桑德拉,那是一位集和善、慈爱、诚恳和优秀于一身的淑女。所有女性都以她为标榜,她的美德超乎常人,而且家世显赫,地位受人尊崇。大主教蒂乐生的这本文集也只有最出色的人才配去读,现在我把这本书题词敬献给您——劳伦斯·艾克德,您最谦卑而忠实的奴仆,也是您最上心的奴仆,对您的感激、谦卑和尊敬是任何人都比不上的。”

最后,将雅各布·汤生出版过的书单附在了这本书的末尾,这位名叫劳伦斯·艾克德的人竟是斯托教区的执事长。三卷对开本的《英格兰史》和一本《教会通史:救世主基督的降生、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立国》都是出自他手。这份书单中的著作真可谓是卧虎藏龙:有三卷本和七卷本(饰有雕版画)的著作,分别是威廉·康格里夫的作品以及约翰·弗莱彻和弗朗西斯·柏蒙特两位先生的作品;还有《意大利各地游记1701,1702,1703年》,是艾迪生先生的作品。在出版业中,雅各布·汤生非常受人尊崇,是个杰出的人物,他曾出版过德莱顿的作品,而且他还从一个名叫艾尔默的人手中买下了一半《失乐园》的版权,这些大家都知道,而且据说这版权是靠五英镑的低价买来的。十八世纪早期书店的图片我忘了有没有看过,但在我的印象中应该是这样的:店面非常精巧窄小,而且非常幽静和昏暗,书籍堆得到处都是,店铺的后边就是印刷厂。雅各布·汤生赚到钱之后便在伦敦郊区的巴恩斯买了一处大宅院,不过他的侄子一家(同样名为雅各布·汤生)很可能还住在书店的楼上。我想,就像现在的“邦帕斯”一样,当时的那家书店应该非常火爆,很多喜欢读书的人都流连于此。同时,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画面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当年,一位来自牛津的年轻学者来到了这家书店,他应是刚刚获取神职,前往一位贵族老爷家去做家庭教师。他无意中发现了一部两卷本的《诗歌全集》——约翰·弥尔顿所著,出于好奇,他摒弃所有成见拿来一读。他本身是保皇党,同时又是牛津大学的高才生,对于弥尔顿这位曾经做过“篡位者”的秘书的人,他一定唾弃、咒骂过。但是读了几行随意翻开的诗句便让他有些不知所措起来,这些诗句当然是一些上乘之作,这是毋庸置疑的,于是他立马把书放回原位。正是这个时候,门口来了一辆马车,走下来一位非常优雅、与众不同的女子,进了书店后点名要奥维德的三卷本《爱之灵丹》和《爱之艺术》。盯着雅各布·汤生的出版清单,我的思绪不停跳跃,突然间明白有人寄给我这本书的意图了。之前,神学家蒂乐生某篇文章中的话曾被我引用过,并且放在了我的某本书中,而我当时定然是在某一部的英国散文集中偶然读到过,并且惊为绝笔。

斯托教区的执事长劳伦斯·艾克德负责了这本书的开篇序言,他从大主教的布道中挑选出了许多名言警句,他认为这种文字无论在任何时代都是非常风趣、非常有用的,但是在同类作品中,邻国法国无疑是这其中的翘楚。在所有这些作家中,拉布吕耶尔先生和罗歇福柯公爵应该是最有名的了,他们的作品对人类的人性以及行为的秘密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在经常出现的污泥渣滓间,时常会出现宝藏和财富的光芒。英国很少有这类和善可亲的文学作品,编者在序言中也深表遗憾,或许已故著名作家哈利法卡斯侯爵是唯一值得称道的(他所得到的评价却不高),编者认为他的深刻和渊博与英国和外国的任何作家相比都毫不逊色。他接下来这样写道:“英国的作品里有许多意味深长的警句、箴言以及言简意赅的论点,这些都值得精选出来大加传扬称颂;大主教蒂乐生的作品更是如此,其作品中许多段落与拉布吕耶尔和罗歇福科的作品不分伯仲。”但是我并不赞同执事长所说的这句。拉布吕耶尔和罗歇福科确实能够在转承启合上做得更加艺术,因为法国人已经在这种手法上经过了不断钻研,并且已经打造得炉火纯青;而蒂乐生的作品则具有土生土长的简洁魅力,与英国人的品位更加相符。这个故事集旨在“让人得到好处和享受,让那些能够欣赏礼貌和正确文风的人从这本书中获得快乐和趣味”,所以艾克德既然让他负责这个故事集的编写就不该提到那两位法国作家,一旦提及,读者们的期望也就会相应地提高很多。

他把这本书分为两大块:其一,讲的是上帝和生命的本质,以及人们对上帝的崇拜,理论中的宗教与实践中的宗教;其二,讲的是人的天性以及最直接的问题,还有堕落与社会公德。我承认,我感觉最有趣的就是这部分了。下面我想引用几段让读者们与我一起分享这种乐趣。

我私下认为,让这本书以《论述及格言,道德及神性》命名是艾克德的一个重大错误。对某个主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是为讨论,而“格言”是对某种真理的表达,简单明了即可。事实上,这本书在讨论宗教、上帝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每个段落差不多都占满了一页,那些道德格言也更是冗长得难以评说。这本书的内容大都是很接近人情的,一看就是有一定阅历的人观察到的,但是读完一遍之后又没有能记住的。像法国伯爵的格言,充满了真实和苦涩。“恋人之间总会存在爱和被爱的一方”,这样的话在这本书中根本见不到。两相比较,浅显直白的表述是蒂乐生的风格。例如:

“年轻时候培养的美德就像是穿在年轻而美好的身体上的新衣服一样,正符合聪慧、率真的大脑。”

“世人往往会把不忠厚、世故狡猾与智慧和大才学相互混淆,我承认这两者存在那么一点关系,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就像善与恶一样。”

“智慧这种品质是非常值得人们赞赏的,但是拥有智慧的人应该保持智慧永不凋落。它像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成就善举,也有可能铸成错事(把握不当的话)。所以,十分恰当地运用智慧只是为了给谈话增加更多的趣味性,能更完美地将值得称颂的事情展现出来。再就是将人性的愚蠢、荒诞无稽和阴暗的一面揭露出来。”

“与谩骂和诅咒相比,合适恰当的称赞是更智慧的做法。”

世人是很难随意开口去称赞别人的,这一点神学家蒂乐生非常清楚。“但是人们却创造出了大量骂人的词汇,而且在这方面天赋异禀、滔滔不绝;这种聪明才智简单得很,也很容易让人接受,但同时也是很难得的。这些表达手法人们会很贪婪地接纳并且拍手欢呼,貌似每个人都很喜欢听别人骂人,但从未料想到自己马上也会挨骂,沦为笑柄。”

还有一句:“虚荣心这种东西总会夹杂在世俗的享乐之中。它不能给人们带来感官上的享乐,而是用痛苦或者细心的呵护换来的,又或者因此葬送。人们总是费尽心机才能够培养起一种美好的品质,但后续却要忐忑不安地守护,一旦失去了又会引起一系列的麻烦。所有人都会因为伟大和尊严而万般苦恼,拥有的人心里烦躁不安,而缺乏的人却心生嫉妒,对此深恶痛绝。”

我想读者们能注意到,这些话读起来是那么具有现代气息。当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写出的文章与这位大主教写的也并没有太大的差距。麦考利认为,这种风格是非常明了和准确的,就是少了一些灵气。将“灵气”用在谈论散文上总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而这种被称为灵感突现出的文字也并不总是让人感觉到快乐的。

半个世纪前,卡莱尔的文章被人们称之为有“灵气”,二十年之后,新一代人又开始钟情于乔治·梅瑞狄斯和吉卜林的文章,认为“灵气”二字用在他们身上才更为贴切。随着时间的改变,如今他们的文章让人读起来或许会很神奇吧?麦考利认为自己的文字很有“灵气”还是有据可依的。按照评论家的说法,麦考利的文字师承约翰生博士,只是他将博士的那种复杂冗长的故事风格完全废弃,改用简短活泼的句子,再大量地附以十八世纪最风靡的修辞手法——对偶。活泼生动、简明有力,读了之后不但让人感到信服,而且还很享受,这就是他的文章风格。用一个比较形象的例子说,就是像一列全速前进的列车,在铺设得不怎么牢固的轨道上飞驰,给人一种很单调的感觉,这也使约翰生博士那句名言得到了印证:很难让一个人去改变他固有的风格。

英文散文的风格发生巨变是在十七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里。我们拿艾迪生和弥尔顿的文章与约翰·洛克和霍布斯的文章进行对比就知道其中变化了多少。谦谦有礼、轻松优雅是艾迪生的文章风格;而弥尔顿的文章则是大气蓬勃,辞藻华丽,很有激情,只是让人读了心生厌烦;洛克的文风大都紧凑得体,而且有条理,只不过太过平凡不易让人激动;霍布斯的文章可以说很丰富且很生动,但是过于混乱和啰唆。有人认为,逃亡去法国的保皇派是导致这一风格的一个因素,尽管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论证出来的,但是我却看到了这样一个很明显的事实——那些流落异乡的保皇派虽然不能够再度为忧心忡忡的君王效劳,却将法国作家的那种简明清晰的写作风格学到了手里;王政复辟成功后,他们经常会去咖啡馆闲谈,而闲谈时所使用的语言风格自然而然地在他们的文章中体现了出来。从此以后,书面英语便愈发简单、自然和清晰。

“英文的一些微妙之处和礼节的讲究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晓,光靠一个人的天资聪慧是远远不够的,他首先要经过文学教育,然后对那些优秀作家的作品进行大量的阅读并消化,要熟练掌握礼节知识并学会了解人,积极与优秀的男女接触、交谈。概括来说就是,世事通达和潜心学习缺一不可。”德莱顿这段话可谓字字真言。

在《坎特伯雷大主教蒂乐生传》中,托马斯·伯奇写道:“由于德莱顿先生经常拜读主教大人的作品,所以不经意地沾染了主教大人一些了不起的文学才华,这一点他自己也乐于承认。”

“斯威夫特博士的影响也不小,世俗中一些啰唆琐碎的礼节并没有扭曲他的眼光和品位,他在给一位刚入圣职的年轻人的信中赋予了大主教一个美好的称呼——超群绝伦。”托马斯·伯奇继续写道,“艾迪生先生认为,想要衡量英文的好坏,完全可以以大主教的作品为基准,大人生前布道时所说过的一些话语被记录了下来,为后来的那本英文词典提供例句,而约翰生就是编写那本词典的优秀人物。当时时局动荡,在女王上台后,博士的公职也被撤销。”艾迪生、德莱顿和斯威夫特是三位非常有名的作家,他们的文字怕是已经站在了文字的巅峰,倘若他们真的都阅读过蒂乐生的作品并且从中有所体悟的话,那就足以说明蒂乐生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所以我们很可能会萌生这样一个想法——我们今天的写作风格之所以会是这样,是和大主教有着密切关系的。

华丽典雅和平实质朴是英文散文的两种风格。其中杰里米·泰勒和托马斯·布朗爵士的代表作《圣洁的死亡》是我们的文学史中华丽典雅的典范。这两位在文字上的美是公认的,相信没有谁会那么愚蠢地跳出来反对。我想,用“出色”二字来形容他们的文字远远不够。而吉本和约翰生博士就是当时以行文平实见称的代表性人物。对于这几位的评价,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一些见解有偏颇的人甚至把他们贬低到了极致。实际上,这四个人的文字有一种让人上瘾的毒性,一旦尝到了它的美妙之处,便如染了毒瘾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在他们的文字中,读者能够体验到一种日益增长的乐趣,这种感觉非常强烈,而且不管他们的文字有多浮夸。很难将瑰丽和质朴这两种风格进行比较,判断出好坏。品位是对文字风格的最好划分,并不存在对错。我私下认为,与华丽的文风相比,质朴的文字更适合描述实际事物。如果你对文章主题比较重视的话,也就是你选择将果酱忽略,而更注意面包、黄油,所以想要文字更具说服力就必须要绕过那些华丽的文风。杰里米·泰勒的《圣洁的死亡》和《预言的自由》是非常好的例证,我建议读者可以比较着阅读。其中《圣洁的死亡》就是以风格和意象著称:在风格上如刺绣一般华丽繁复,令人眼花缭乱;在意象上更是繁多而庞杂。而《预言的自由》则是以平实质朴见称,非常爽快、干脆。但是,当时的语言风格对文学作品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这本书读起来倒像是海军军情的官方报告。

杰里米·泰勒在这本书中所写的都是他的一些亲身经历。当年,他的房子、财产一并被强占、没收,连生计也被夺了去,一家人从此流离失所。经历了各种磨难最后终于在威尔士南部安定下来。当时,那里的显贵卡伯里伯爵让他做他的私人牧师,并且将他的妻儿一并接过来让他们一家团聚。这样他们便有了容身之所,但是他的工资却非常少,而且发放的时间还不稳定。但就是在这样的逆境中,《预言的自由》在他手中诞生了。

他坎坷的一路,没有任何光亮的前途,伯爵大人看着大方实则难以捉摸的态度紧系着他一家的生计。所以,我们也完全可以预料到,他在这本书中不可能会运用一些华丽之词以及虚夸的意象。这些话出自埃德蒙·戈斯之口,我只是引用过来,他始终认为这种瑰丽的文风是属于杰里米·泰勒的最上乘的作品,也是他独有的一种特色。《预言的自由》这本书虽然读起来略微有些枯燥,但是它的文风却非常纯净而直接,几乎几句话就能概括整本书的主题。一位斯图亚特王朝的历史学家给出了一个非常到位的总结:“宗教和所有其他事物的最终判断标准就是理性,但是现在我们把理性划为个人天性,也就是说意见不可能会一致。而且每个人都不能确保自己的意见一定比别人的好或者是绝对的正确。所以对那些非正统的信念进行遏制是完全不对的,那些特立独行的观念正确与否根本没有理由去证明。”这样的想法无疑是最聪明的。

1946年,《预言的自由》问世,时隔五年,《圣洁的死亡》也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卡伯里伯爵乡间的别墅金树林是杰里米·泰勒这些年唯一的栖身之所,而伯爵夫人——一位聪明、善良而勇敢的女子——就是他的精神支柱。

伯爵夫人在婚后的十五年里一直致力于怀孕生孩子,1650年,在她生下第十个孩子的时候与世长辞。杰里米·泰勒的妻子也在一年后去世。后人自然会想,《圣洁的死亡》或许就是在这样悲惨的境况下被创作出来的。毫无疑问,这部作品是他最伟大的一部。这部作品言辞的丰富以及永恒的美曾被不少评论家称道,它的意象也是非常丰富,令人啧啧称奇,有人曾以“简明清晰,万世流芳”来称赞他。与《预言的自由》相比,这本书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预言的自由》主要是以说服为目的,完全没有熏陶的感觉,而且对个人的得失非常关注。而他本身更为难得的天赋则是在《圣洁的死亡》一书中完全爆发了出来。作为精神支柱的伯爵夫人以及心爱的妻子的去世,都给他造成了巨大的伤痛,因此他这种悲恸的情感自然是发自肺腑的。他对这两个人的追忆已经完全被铸为一座不朽的丰碑,而且还有一些天才般的奇思妙想在丰富的想象力下不断地涌现出来,最后一切都化作最美妙的句子,以求能在这字里行间得到一丝丝安慰。“将生活中的痛苦释放出来”就是善于创作的艺术家在创作中收获的宝贵特权。

比较平实质朴和华丽典雅这两种英文风格,我认为前者更能经得住时间的检验。在华丽典雅上,很少有人能够达到非常完美的境界,而在这个风格上也只有达到这一境界才能够真正万世流芳。所以回顾起整个文学史,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的作家据我所知也就我之前提到的两位。或许有一些天资稍逊的作家也曾尝试过这种文风,只不过最终磨灭在了时间的河流中。上世纪中期,托马斯·德·昆西曾一度被评论家誉为散文大师中的大师,他对英文的华丽辉煌之风与细微之处的把握已经到了纯属完美的境界,而且他所运用的方式无可比拟。但我觉得他的文章大都是做作、不自然的,而且徒有其表、内容空虚。前些年,理查德·阿尔丁顿先生出版了一本名叫《美之宗教》的诗歌散文集,这是一位十九世纪作家的作品。那些诗歌创作之初所具有的魅力依然保持着,而沃尔特·佩特、乔治·梅瑞狄斯和麦克斯·比尔博姆这些文体家的文风早已过时,这一点由不得我们不承认。再次回顾《理查德·费勒维尔的磨难》中米兰达和费迪南德见面时的场景,虽然有趣,但也让人非常尴尬。在《美学诗歌》中,沃尔特·佩特的文字非常沉闷和枯燥,虽然想象力不差,但是却灵感匮乏,有一种卖力不讨好的感觉。在这部有趣的文集中,其中几篇平实质朴的文字是唯一能够让人感觉到愉悦的,就像阿瑟·辛蒙在写可怜的恩斯特·道生时一样,并没有刻意地去打造华丽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