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躁 张柏芝谢霆锋的离婚经济学

张柏芝、谢霆锋

纷扰多日的张柏芝谢霆锋离婚事件最终尘埃落定,以符合查小欣及无数八卦媒体期待的结局收尾。一对儿子遂成最大牺牲品。锋芝的离婚声明说,儿子是两人共同抚养,而张柏芝的经理人则告诉记者,未来一对儿子由张柏芝抚养。声明里最硬的一句话是:“近月有关传媒报导关于我们的离婚事宜,实质上与事实不符。我们保留追究之权利,亦请大家不用再为此事作胡乱猜测。”

传媒报道里,估计最让张柏芝谢霆锋苦恼的是“财产争夺及分割”问题,从最早媒体传出“张柏芝贪婪,从谢霆锋手上夺过一个又一个物业”开始,到“张柏芝为讨好婆婆,放弃3亿财产”再到“张柏芝要孩子,其他什么都不要”,一出悠长繁复的肥皂剧里,最大的关键字是“钱”。这也难怪,对普通夫妻来讲,财产分割有时都难免争得大伤和气,这么一对身家过亿的娱乐圈红人夫妇,财产问题就更有可能成为压死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谢张两人对财产已经进行了分割,因合同保密,外人很难一探究竟。不过从某些信号也能猜出一二:一、张柏芝获得儿子抚养权,张柏芝应该是放弃了一些东西;二、谢霆锋会付出不菲赡养费。由于要走法律流程,谢张二人最快也得3、4月后才能恢复法律上的单身身份。到时,某些资讯细节估计将在某一方授意下流传坊间,会更接近真相。

香港婚姻法(家事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原则上是各人财产归各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对有争议的财产分割部分作出均分的判决。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由于女方在大部分情况下将承担子女抚养权,故法院衡量时,会偏向于保护女方的权利,一般来说财产分割要保证女方在离婚后,生活水平不低于离婚前。《婚姻诉讼与财产条例》则规定为保障配偶一方的权益,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一方一次或分期向他方支付生活供养费用,法院判决供养费,必须考虑下列因素:1、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2、夫妻双方的年龄和健康状况;3、夫妻双方的品行;4、夫妻双方的财产来源;5、夫妻双方的经济负担;6、婚姻持续期及夫妻双方为家庭福利做出的贡献。

请注意,这些冗长的条款里最重要的是“各人财产归各人”,这也正是张柏芝及谢霆锋粉丝之间争吵得最厉害的几个字。这也是为什么当媒体传出张柏芝要求谢霆锋把他名下的某某物业或某某公司转到她名下时,从查小欣到狄波拉到英皇有关人士再到谢粉,无一例外感到愤怒的原因。他们认定这是张柏芝方在为离婚时分得更多财产而提前布局的“狠手”。事实真相如何,八卦杂志估计也是捕风捉影,并不完全了解两人之间问题所在。但这种担忧,的确点出了在谢张两方里更人多势众更财大气粗一方的焦虑,谢家的顾虑不能说没道理——怕被人咬掉一大块肉。假设,辛苦打拼的谢霆锋自己名下所有物业值10亿港币,若转给张柏芝一半,即5亿,到两人离婚时,这5亿将全部或至少大部分白白给了张柏芝,谢家自然成了世纪冤大头。

但算计离婚经济学的要旨其实还在“两人感情是否破裂”之上,张柏芝谢霆锋如果真发自内心愿“百年好合”,这种布局的狠手应无从谈起,何况,两人之间有两个可爱的儿子,血缘亲情纽带并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我个人分析,以张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豪放女性格,就算她有要求谢霆锋转移物业到其名下的做法,更多也应是想以“对方怕蚀财”作为保护自己乃至维护婚姻的一个手段,以为拿住了婚姻的七寸,结果误判形势,导致谢方误会终至不可收拾之局。

有几点结果显见:一、张柏芝并没有以狮子大开口作为离婚战的最后招式;二、这次离婚经济学算计里张、谢从整体看都是输家;三、也有赢家,那就是部分好事媒体,有人知名度狂涨,有杂志销量及广告收入猛增;四、单个看,因曝光率剧增,谢张两人片酬均大幅增加,传谢电影片酬达1800万一部,张则是1500万,但此数据应有水分,另外,离婚热潮会很快过去,高片酬估计难以持续坚挺。

有意思的是,在张谢家事变成公共事件,两人财产纠纷成为坊间热点之时,内地婚姻法有了若干条最新的司法解释,其中多条关涉财产分配问题。有人说这是“房子跟爱情”的最新争夺,我觉得:经济越发达,离婚越复杂,司法解释也得紧跟时代步伐,否则很容易“拎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