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一 美丽的权利 回应与挑战 男大使的开裆裤

拜读胡美丽先生的大作《女教授的耳环》一文,让我大笑不已!胡先生自称自己容貌丑陋而且脑子里也有不少糨糊,这点我倒是真的同意,理由如下:中国有句俗话:丑人“多”作怪!看官,我说的是“多”喔!当然还是有“少”部分丑人是很洁身自爱的啦(否则我岂不成了丑人众矢之的)!而胡先生是不是真的丑呢?可惜未曾谋面,故不便骤然决定。但看其文章如此泼辣,倒也叫人不敢领教。至于说其脑子里有不少糨糊,这倒也是事实!容我慢慢道来。

胡先生说美国驻奥地利女大使,因离婚且很快转身又嫁了别人,令美国人脸上无光,而这位女大使偏又喜欢穿低胸的晚礼服穿梭外交宴会场合中,因此引起美国第一夫人南茜的嫉妒而丢了大使职务,胡先生为此大表不平。我倒庆幸,思想新潮如美国也有和台湾情况相同的地方,可见“道德”在地球上任何角落都是一样的。

胡先生为此“合情合理”的事,气急败坏地丢下一句“狗屎”,我看了更是哈哈大笑,因为我很同情胡先生。有句话说:“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使其疯狂!”我看胡先生是被逼急了才如此疯狂,才会丢下这么一句话:狗屎。看官不觉得应该同情吗?

也许胡先生又要疯狂地大嚷表示不服气,那么让我告诉你吧!假设英国驻美大使是个男的,而他也有很正当的理由跟他太太离婚(例如她太胖又矮带不出场),随后又再娶,而这位大使先生偏偏又有在公开场合穿着开裆裤的习惯。你说撒切尔先生该不该在铁娘子的面前耳语一番,然后让这位“绅士”大使丢官呢!如果这件事假定是事实,那么我相信,普天下的男人不会责怪撒切尔先生是在嫉妒那位大使的阳具!(对不起!我相信胡先生不会介意这些粗鲁的活吧?!)

我们再谈女教授的耳环吧!是谁说女教授不可以流露出“女人”的样子的?假如世界没有女人,我倒宁愿自杀呢!我一向很赞成女士戴耳环及化妆,但一定要配合自己的外形及内在的身份。只要搭配调和,看起来就是美,否则就不美,且令人作呕!

我不知道胡先生对“女人的样子”如何下定义?而且“女人”也有很多种,烟花女是女人,淑女贵妇也是女人,巾帼英雄是女人,贤妻良母也是女人。胡先生并没有明确地表示那位女教授应该当哪种“女人”,不过我倒认为,如果把那位女教授装扮成“烟花女”,着实是不调和了点,不知胡先生认为如何?这样吧!再举个例子:如果一位男教授留着嬉皮式的披头,嘴里嚼着槟榔,满口“干你娘”,我保证这位教授明日一定上报!因为这样的“男人”确实也不符合他的身份。说了这些,我不知道胡先生是否明了“男女都一样”这一道理没有?希望胡先生脑子里的糨糊不会太多才好!

至于将现代女作家的小品收入中小学课本,而有男士发出反对声音,且那位男士反对理由是:“哪一天她发生了什么桃色事件,我们对纯洁的学子怎么交代?”我不知道是哪位狗屁男士讲的话,太丢男士的脸了!这位男士如此的论调确实不“合情合理”!胡先生!这件事你确实有资格向“这位男士”(不是全体男士)丢下一句:狗屎!

我还算是一位很开通的男人吧!

不过后面几个论点我就不赞同了!你很委屈地说:“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做个‘女强人’和男人竞争不容易,所以你在办公的场合一定要服装朴素简单,发型保守规矩,举止庄重大方、言谈严肃正经!换句话说,任何一点能泄露你是个‘女人’的蛛丝马迹都要隐藏起来。”在此,我也要很“委屈”地向你说: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做个“男强人”(对不起!男人不会用这种自夸的字眼,这只是便于让你明了而已)也不容易。在办公的场合也要遵守以上的规矩,男人粗鲁的特性也必须隐藏起来,否则就不像个男教授、男主委、男市长及男主任、男经理了。你看过上列这些“男强人”在公事场合打着赤膊、穿着内裤靠在背椅上,吹电扇、喝茶、看报吗?你又看过这些“男强人”发挥“男人”特质,见了人就打,嘴里说着三字经吗?在公事场合,“女强人”确实必须让男人忘记她是个“女人”,但不必要让男人觉得“她”是个“男人”!同理,我相信“男强人”在公事场合也不会去分“男人”、“女人”,因为他只对“公事”而不对“私人”。这点倒是女士们应该学习的。

再谈“男女平等”这问题吧!胡先生认为真正的男女平等,不在于女人模仿男人,而在于让男人学会尊重女性的特质,并以中西方国情的不同,“中国人要与西方人争平等,就不可以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来支持自己这项说法。这点我倒是同意的!记得每当电视有“女权运动”、“男女平等”的画面出现时!父亲总会捉弄妹妹说:“你再说!你再说我就把你抓去当兵!”弄得全家哈哈大笑!我们看到现行征兵制有“役男”而没有“役女”,不正是男人尊重女性特质的最好说明吗?

再说,并非每一位女人的“女性特质”都是一致的,例如:有的适合当总理、首相、市长、民政课长、馆长、董事长,但有的就不适合。由于前者的特质适合这些职务,所以世界潮流及社会观念便给予认同,众人也并没有因为她们是“女人”而排斥她们!再说!饭店大厨师、理发店的师傅,哪个不是男人的“天下”,而最近某医学院招收男性护士生,请问如此一来,男人是不是也要因此而大吵大闹地说:“这些工作不适合‘男性的特质’”呢?不会!因为男人了解,每个男人的特质也不尽完全相同!

我们“宪法规定”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故只要你能称职,相信没有人会投以异样眼光的!当然仍有少数不肖的男士不能洁身自爱,但我希望那些女权运动者在批判事情时,不要把“所有男人”都否决掉,最好将元凶揪出来痛斥一番,才是明智之举,才是讲到问题的重心。因为任何一个团体都有不肖之徒,女人中也有不肖者,即令政府官员也有不肖者,你说不是吗?

我很高兴胡先生能很清楚地了解,男女之间会因生理或环境等主客观因素的不同,而显示出不同的特质,这点我深为胡先生庆幸!毕竟胡先生脑袋没有“短路”。

胡先生又说:“我瞧不起外貌娇媚诱人而脑子里一团糨糊的小女生。”说实在的!每个人都有“瞧不起……”的权利,不过!我觉得这世界除了白痴或疯子外,我实在找不到有什么方法可区分聪明与愚笨。你不觉得真正愚笨的人,就是那些自认聪明的人吗!外表“娇媚诱人”也有错?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真不可思议!知道吗?聪明如我,也曾为一位“娇媚诱人”的小女生神魂颠倒了十六年,而至今仍受其影响呢!不过这是家务事,不便多谈。

最后我想对美国人因美驻奥地利女大使的行为表现大惊小怪,而胡先生认为是“表现出清教徒虚伪的道德观”作一批判。我个人认为如果你把“道德”看成是一种形式,我绝不会反对;倘若你把这一“形式”看成是“虚伪”,那我就不能苟同。“道德”确实是一种形式,且是人类透过这种形式将它作为依循的准绳,然后显现出一种秩序的现象。如果以此观之,那么“道德”实在没有“虚伪不虚伪”的问题存在。

祭祀祖先这一行为够“虚伪”了吧!人都死了,而且你也不知他长得什么模样,干吗要祭祀他,而且平时不怀念他,到了七月节、春节才想到要祭祀他。真虚伪!而且还套个伦理道德、慎终追远的名目。的确,这些人真虚伪!但我要说:那些连七月节、春节都不祭祀祖先的人更不可原谅,因为这些人连该怀念、该尊敬祖先的日子都不愿透过“形式”去怀念、去尊敬,那么又怎能奢求这些人平时也会去怀念祖先、尊敬祖先呢!这种“心中无根”的人能够原谅吗!

走笔至此!容我模仿胡先生文中一段话:“给那些女大使、女教授、女强人戴(花哨)耳环、(画眼圈)施脂粉、穿低胸礼服的权利吧!”我要说:“给那些男大使、男教授、男强人穿开裆裤、留披头、嚼槟榔的权利吧!”(虽然这些男士不至于如此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