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我唱给你听 江湖少年

我们第三次见面依然是在大冰的小屋。这次王博背了一把磕掉漆的木吉他,他笑呵呵地对我说:“大冰哥,你人很好,我们唱首歌给你听吧。”

我没想到他会弹唱,但很受用他那种说话的方式—这是一种大部分人在8岁以前都能熟练掌握的说话方式,也是大部分人在18岁以后腼腆谨慎地不敢去使用的一种语言。我很开心地撵走了半屋子不相干的客人,关上门,给他们营造一个安静唱歌的氛围。

几个相熟的客人在外面拍门板:“掌柜的,掌柜的,我手机还在里面呢……”我说:“我听完歌了再放你们进来。”他们隔着门缝喊:“我们也想听……”呸,要听隔着门缝儿听,没听见人家说是唱给我听的吗?

王博给我唱了一首《秋千》:

我曾乘着秋千的飞船/ 唱着歌/ 把太阳追赶/ 飞呀飞/ 总又飞回原地/ 我总怨自己的腿短/ 我跳下来时已经天黑/ 好长的夜啊/ 足有十年/ 当我又一次找到了秋千/ 已经变成了黑发青年/ 早晨仍像露水般好看/ 彩色的歌儿仍在飞旋/ 孩子们大胆地张开双手/ 去梳理太阳金红的光线/ 孩子/ 我多想把你高高举起/ 永远脱离不平的地面/ 永远高于黄昏/ 永远高于黑暗/ 永远生活在美丽的白天……

先是歌词,后是曲调,一小节接一小节的,连珠弹一样击中我,好听得简直要把我听傻了。

王博一边埋头弹下一首歌的Solo,一边说:“曲子是我写的,词不是,词是顾城的一首诗。”

我读诗这么多年,居然漏读了顾城的这首《秋千》,但万幸之前没读过,不然怎么体会这一刻的欣喜。我有几个不好的习惯,比如醉酒了爱爬上桌子背《正气歌》,比如尿急了爱咬指甲,比如很开心的时候会摩挲双臂、手舞足蹈。

我想我应该表现得很开心,因为王博抬头看看我,很认真地说:“你冷静一点儿好不好,不然怎么听得懂我接下来要唱的歌。”

这么多年,丽江从没一个歌手敢这么和我说话,如此这般不会取媚于人的孩子,几乎已经绝迹了。他皱着眉头看着我,我们之间没有年龄长幼、职业属性、江湖地位之分……这种感觉很舒服。

我想我遇见了同类,我必须要和他们成为朋友。

半年后,我邀请王博加入了游牧民谣,随我们一起全国巡演。他只参加了成都大象酒吧和深圳一渡堂两场演出,巡演人多,歌手们都希望早点儿上场,唯独他不置可否,我安排他最后上台,他完全没有意见。一般民谣现场演出的尾声是最嘈杂的,台下会有人离开,会有人醉酒乱喊,压轴歌手往往压力很大。我仔细观察他的反应,看不出他有半点儿浮躁。以己度人,我是自愧不如的。

越是和王博甜菜相处,我越是啧啧称奇。这两个人几乎没有为凡尘俗务伤脑筋的时候,晃晃荡荡地活着,像孩子一样过着家家。他们类似于美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嬉皮,浪荡天涯,游戏人生,把物质欲望抑制在极低的平面。我也没见过他们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模样,在这点上,他们和同龄人不同。

甜菜一天到晚傻乐傻乐,一副缺心眼的样子。有一天,她捧着一把小尤克里里坐在小屋里,非要给我唱她写的歌:

包子没有眼睛没有嘴巴/ 包子有许多的好兄弟/ 肉包素包叉烧包/ 包子包子包子包子/ 包子长得白白又胖胖/ 包子脸皮厚但没心脏/ 坟包急救包脑袋上的包……

我境界低,听不懂她要表达的意思,所以抹着下巴不敢说话。旁边的王博也不说话,但眼中分明是浓浓的赞许。看得出,他无比爱她。

王博很懂礼貌,待人接物极有分寸,但不论他和哪一拨人在一起,永远都好像是置身事外的。我有时候不禁会想,这个男生有过怎样的过往,怎么会永远给人这么冷静的感觉。

我对这两个孩子充满了好感,于是有一段时期,把大冰的小屋扔给了他们,请他们来做守店义工。

有资格来做小屋义工的人不多。小川是靠两肋插刀的义气,雪梨靠的是她小龙女一般冷艳孤绝的不食人间烟火之气,乔靠的是他30年白衣飘飘的诗人气,李锐靠的是守株待兔的憨气。菜刀是九死一生横穿罗布泊后才敢来报名,靠的是他的勇气。小豪是从六百个报名者中一路甄选出来的问题少年,靠的是运气。王博和甜菜靠的是什么?他们最特殊,靠的仅仅是我对他们的好奇。他们守店的时间不到半年,却是迄今为止,小屋的十三届义工中最得我心意的。

有资格成为小屋常客的人也不多,所谓常客,是指喝酒不用掏钱的朋友们。多年前开业之初,我立下一个规矩:只招待浪子、散人、过客、游侠,投缘者开怀畅饮分文不取,非我族类杯酒千金不得。那时候我还年轻,读古龙读坏了脑子,仗着手头还有几锭银子,故意不好好做生意,日日全场酒钱算我的。最严重的时期,江湖传言大冰的小屋是不收钱的,一帮又一帮的蹭酒客趋之若鹜,来了就装诗人装浪子,喝完了还顺走两瓶。整得我每天看见客人一进门,就察言观色迅速判断是否要撵人。

义工中把我这毛病学到家的是菜刀,他看店初期那会儿都不叫撵客人了,简直是在面试客人,一言不合立马“对不起,我们打烊了”。小豪学得也很到家,他怕赔得太厉害,问谁都收酒钱,但不论人家喝多少只是一句:“你看着给。”三十块一瓶的喜力啤酒,还真有不要脸喝完一打只给五块钱的……

故而,有几年小屋的生意不仅没办法持平,还屡屡倒赔。我有时在电话里也心疼钱,但轮到自己回去看店的时候,又屡屡积习难改。我和历任义工讲,赔钱不怕,只要来玩儿的人是有趣的,是好玩儿的,是值得请酒的,就好。

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王博和甜菜,他们在小屋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是歌手扎堆,诗人成群。尤其神奇的是那个时期竟然没往外赔酒钱……后来我才知道,这两个大孩子为了不赔我的酒钱,和每一个来玩儿的人说:“你去别家酒吧买酒,坐我们家喝就行,我们给你唱歌听……”

这么聪明的主意我怎么就没想出来过?

时光荏苒。

小屋开了快八个年头了,当下的丽江古城众火塘里,也算是数得着的元老。有人说小屋是目前最纯粹的民谣火塘,唯一一家非营利性质的酒吧,是丽江酒吧中的一面旗。

或许吧。赞许之词谁不愿听,但事实终归是事实,没必要非把自己塑造成多么清癯飘逸的模样。我跌进中年后,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散去的千金未见复来,早已慢慢淡了当初的孟尝心。丽江的游客一年比一年蜂拥熙攘,五一街快变成第二条酒吧街了。散人浪子少了,猎奇的跟团游客多了,也许小屋还会艰难地维系上几年,经营方式也许有一天会慢慢变得和周遭的酒吧并无二致。大家希望我的小屋当丽江的活化石,我未尝不想,奈何房租水电酒水庸俗的客人……凡尘俗务林林总总,再三逼人。小屋的义工也越来越难招了,不是报名的人少,而是真正契合这个地方的年轻人越来越难找。2013年除夕,我回小屋守岁,就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写了首诗:

十年滇北复山东,来时雾霾去时风,知交老友半零落,江湖少年不峥嵘。忽忆昔年火塘夜,大冰小屋初筑成,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倥偬数载倥偬过,何日始兮何日终,今夕又是一岁尽,新酿青梅为谁盛?

我想我是个有怀旧病的人吧,是哦,所以怀念王博和甜菜看店时的氛围: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